药品地价格包括高开票回款计算
药品价格及相关医疗卫生政策公开制度(3篇)
药品价格及相关医疗卫生政策公开制度为进一步规范收费和价格行为,提高收费和价格行为的透明度,使医疗收费和药品价格做到规范化、标准化、合理化、公开化,特制订本制度。
1.医院各种价格行为必须规范,所有医疗服务价格严格执行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按照公开透明原则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常用医疗服务项目收费价格实行上墙公示制。
公示内容包括服务项目名称、项目内容、除外内容、计价单位、收费价格、监制单位、投诉电话等。
3.常用药品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及一次性医用耗材的收费价格实行显示屏滚动公示,并及时更新价格调整信息。
4.建立健全门诊病人明细清单制和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
提高收费透明度,让患者明明白白消费,便于遇到疑问时及时沟通。
5.积极开展收费和药品价格咨询服务。
患者需要了解相关医疗费用和药品价格时可以向专职物价员、收费员、药房人员询问,有关人员必须热情、耐心地接待和解答。
6.价格公布后,对患者及社会反映的有关医药价格问题,有关部门应认真听取和解答,必要时向价格主管部门报告。
7.鉴于医院改扩建工程施工对医疗布局调整对价格公示的影响,为便于患者价格查询,已将医疗收费项目及常用药品价格在医院门诊大厅电子显示屏上进行公示,并将逐步建立电子触摸查询系统。
第四篇:药品、卫生材料、医疗器械管理制度医院药品、卫生材料、医疗器械管理制度为了深化医院成本核算,厉行节约,增收节支,保障医疗工作高效、快捷、安全的开展,建立、完善以社会、经济效益为中心的科学管理服务体系,特制定以下制度:组成人员组长:一、验收管理:1、严格执行医院药品、卫生材料、医疗器械管理制度,对药品、卫生材料(医用耗材)、医疗器械,进行采购和验收。
验收记录应包括:产品名称、型号规格、产品批号(生产日期)、灭菌批号、产品有效期、产品合格证、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货数量、购货价格、购货日期、验收日期、验收结论,验收人员签字等内容;按照记录能追溯到每批药品、卫生材料、医疗器械的进货来源。
药品的价格 包括高开票回款计算
药品就就是怎么定价得?谈到药品得定价,真得可以就就是一个非常这复杂得话题,其涉及到国家政策法规、药品营销渠道、药品价格体系、现行医疗体制甚至流行病学调查、药物经济学等等内容,估计可以写一本书了。
这里只针对楼主提出得定价本身得问题做一些解释,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药品得价格体系我们知道,任何一种商品得价格,通常包括成本价、出厂价、批发价(又可细分为一级、二级、三级批发价)、零售价等。
而对于药品而言也就就是一样。
但就就是,由于药品得销售渠道相对复杂,有制药企业、销售代理商、医院等环节,因此价格体系也比上面介绍得一般体系复杂。
药品价格通常有:成本价、底价、出厂价、开票价、实际结算价、批发价、实际零售价、中标价、最高零售限价等等。
1、成本价制药企业核算得生产某种药品所需成本费用。
2、底价、出厂价、开票价、实际结算价底价实质上就就就是出厂价,就就就是成本价加上企业合理利润后得定价。
但由于药品得销售就就是由专业得销售公司来进行得,还有大部分得药品要经过医院进行销售, 为了给这些销售公司与医院让度利润空间,就产生了底价代理模式。
在底价代理模式下,生产企业按照政府批准得最高零售价格得15%-25%左右价格水平开票给代理商(相应地称为15扣、25扣)。
但就就是,为了应对国家发改委针对药品出厂价格调查,制药企业显然不能再开出底价发票,需要“高开”票,这样就产生了开票价与实际结算价。
举例:某种药品每支得成本价4元,底价为5元(由此可知企业可赚1元)。
某商业公司代理其药品销售,要求开票价为9元(高开),购进100支。
900-500=400。
假设企业所承担得税率为17%,400×17%=68元。
因此,商业公司给企业实际得回款为568元(实际结算价),而企业开出得发票为900元,其差额需要找票冲抵。
3、批发价、实际零售价狭义得批发价就就是指最后一级商业公司给医院得价格;广义上也指各级商业之间得购进价格。
实际零售价就就是指药品销售终端销售给患者得最终零售价格。
药品流通环节价格管理暂行办法
药品流通环节价格管理暂行方法第一条为标准药品市场交易价格行为,维护患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促进药品流通行业结构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改革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的意见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适用于政府定价范围内的药品,从出厂〔进口〕经非营利性医疗机〔以下简称医疗机构〕销售给患者的价格管理。
第三条药品流通环节价格管理,是指由价格主管部门对药品批发环节和医疗机构销售环节差价率〔额〕的实行上限控制的价格管理行为。
批发环节是指药品从出厂〔进口〕到医疗机构购进的过程。
医疗机构销售环节是指药品从医疗机构购进到销售给患者的过程。
第四条药品出厂〔口岸〕价格由经营者按照公平、合法和老实信用的原则自主确定。
经营者应当及时将上一年度的最低、最高和平均出厂〔口岸〕价格报送至国家发展改革委指定的药品价格信息平台。
平均出厂〔口岸〕价格,是指按照药品年销售收入和年销售数量计算的出厂〔口岸〕价格。
第五条出厂价格由药品生产企业报送,口岸价格可由生产企业或境外生产企业授权的国内经营企业报送。
第六条报送药品出厂〔口岸〕价格,应同时上传以下信息:〔一〕药品说明书扫描件以及药品最小零售包装的外观照片一张;〔二〕不少于三张生产企业销售给经销企业的完税凭证扫描件〔PDF格式〕。
完税凭证可以是完税发票或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每张完税凭证的开具时间,间隔不少于2个月;〔三〕价格主管部门要求补充的其他材料。
第七条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通过药品价格信息平台查询、调查有关企业的药品出厂〔口岸〕价格,对本行政区域内药品流通环节的价格行为实施监管。
第八条药品批发环节的实际差价按照“低价高差率,高价低差率”的方法,实行差率〔额〕控制。
药品批发环节差率〔额〕控制标准详见附件一。
第九条逐步取消医疗机构销售药品加成。
制药企业高开返利及CSO学术推广的财税解决方案
制药企业高开返利及CSO学术推广的财税解决方案制药企业在市场竞争激烈的环境下,往往需要通过高开返利和CSO学术推广来提升产品销售和市场份额。
然而,在进行高开返利和CSO学术推广时,制药企业需要注意财税法规,避免违规行为和税务风险。
本文将介绍制药企业在高开返利和CSO学术推广中的财税解决方案。
高开返利是制药企业常用的一种促销手段,通过给予分销商一定比例的返利来鼓励其为企业推广销售产品。
在进行高开返利时,制药企业需要遵守以下的财税法规:1.合法合规。
制药企业在实施高开返利时需要确保合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市场竞争的原则。
企业需要与分销商签订合同明确返利比例、结算方式、返利支付条件等,避免存在不合理的返利设置。
2.发票管理。
制药企业在向分销商支付返利时需要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如增值税专用发票。
企业需要建立严格的发票管理制度,确保发票真实性和合规性。
3.税务处理。
高开返利涉及到增值税、所得税等税收问题。
制药企业需要根据税法规定,合理计算和申报相关税收,确保纳税义务的履行。
4.审计核实。
制药企业可以通过定期开展审计核实,了解高开返利的具体执行情况,确保返利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CSO(Clinical Scientific Officer)学术推广是制药企业常用的一种市场营销方式,通过与学术研究机构、医学专家合作,进行学术交流和科研合作,以提升产品的学术认可度。
在进行CSO学术推广时,制药企业需要注意以下财税问题:1.合同管理。
制药企业与学术研究机构或医学专家进行合作时,需要签订合同明确合作内容、费用支付方式、期限等。
合同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避免存在不合理的费用设置。
2.开具发票。
制药企业在向学术研究机构或医学专家支付费用时,需要按照相关规定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
发票管理需要严格执行,并确保发票与合同内容一致。
3.税务处理。
CSO学术推广涉及到收入和费用的处理,制药企业需要根据税法规定,合理计算和申报相关税收,确保纳税义务的履行。
药品定价理论及方法_世纪医药招商网
药品定价理论及方法_世纪医药招商网一、药品价格体系药品的定价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事。
不同种类的药品定价公式如下。
1.国产和进口分装药品价格(1)药品出厂价药品出厂价也称药品生产者价格,是药品生产企业向批发企业销售时的药品价格。
药品的出厂价是药品进入流通领域的第一道环节,它既关系药品生产企业的经济效益,也决定了药品批发价、零售价水平。
药品出厂价由以下公式计算:无税出厂价=(制造成本+期间费用)/(1一销售利润率)含税出厂价=无税出厂价×(1+增值税率)期间费用中,广告费(推销费、宣传费等)不超过定价成本10%,未达到GMP标准的利润率降低3个百分点。
(2)药品批发价药品批发价是药品批发企业向零售药店或医疗单位销售时的药品价格,由购进成本(即药品进价’)J。
JIJ上进销差价构成。
合理确定药品批发价有助于稳定药品零售市场价格。
药品批发价由以下公式计算得出:含税批发价:含税出厂价×(1+进销差率)目前规定流通各环节进销差率之和不得超过从工厂到批发问最大进销差率。
列入政府价格目录的药品不得高于政府规定批发价格。
(3)药品零售价药品零售价是零售药店或医疗单位向消费者销售时的药品价格,由购进成本(即药品进价)加上批零差价构成。
由以下公式计算得出:零售价格=含税批发价×(1+批零差率)2.进口药品价格含税口岸价=到岸价×(1+关税率)×(1+增值税率)+口岸地费用口岸地费用包括报关费、检疫费、药检费、运杂费、仓储费等。
3.医院制剂零售价原国家计委规定,医院制剂零售价格的计算公式为:零售价格=制造成本×(1+制造成本利润率)。
医院制剂的原料损耗,中药最高不得超过20%,,西药最高不得超过5%。
调剂购进的医院制剂,医疗单位应以实际购进价格为基础,加不超过5%的利润制定零售价格。
4.中药饮片的价格出厂价和批发价实行同价,计算公式为:含税出厂价(含税批发价)=原药实际进货价/(1一损耗率)+辅料费×(1+成本利润率)×(1+增值税率),其中成本利润率为5%。
最新药品价格管理办法
最新药品价格管理办法药品价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药品价格行为,提高政府管理价格的科学性和透明度,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依据《价格法》、《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的药品价格行为,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药品价格管理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三种形式。
列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品目录的药品以及具有垄断性生产、经营特征的药品,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其他药品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四条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根据中央和地方定价目录,分别制定公布本级药品定价目录。
第五条药品定价目录中由政府财政统一购买,免费向特定人群发放的药品,实行政府定价,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出厂(口岸)价格;药品定价目录中其他药品实行政府指导价,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最高零售价格,其中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应当同时制定最高出厂(口岸)价格。
第六条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和调整药品价格,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补偿合理成本并使经营者获得合理利润;(二)反映市场供求状况,兼顾社会承受能力;(三)体现药品质量和临床价值,保持药品合理比价;(四)符合相关产业政策,鼓励研发创新和技术进步;第七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药品,由经营者依据其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按照公平合法、诚实守信原则自主制定和调整价格。
第八条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对药品市场价格进行监测,依法对药品市场价格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政府制定和调整药品价格的方法第九条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以药品定价成本为基础,制定和调整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
药品出厂(口岸)价格,由生产(进口)环节的定价成本以及利润和税金构成;药品零售价格、由经营环节的定价成本以及利润和税金构成,可以根据生产企业出厂价或者经营单位购进价格和流通差价核算。
(完整word版)医药企业高开低收定价策略对利润的影响
医药企业高开低收定价策略对利润的影响及建议一、高开价格对利润的影响1、高开价格对增值税的影响医药行业增值税税率17%,如果实收金额低于开票价格,企业将承担差价部分的增值税。
以每盒开票12元,实收9元计算,企业将承担(12-9)÷1.17×0.17=0.44元的增值税。
2、高开价格对所得税的影响企业所得税税率25%,按开票价格和完全成本核算利润,企业将承担差价部分形成利润的所得税。
以每盒开票12元、实收9元、成本6.25元计算。
按开票价格计算:利润=收入-成本=(12÷1.17)-6.25=4.01元所得税=4.01×25%=1元企业实际实现的利润应按实收金额计算:利润=收入-成本=(9÷1.17)-6.25=1.44元所得税=1.44×25%=0.36元因高开价格企业多承担的所得税=1-0.36=0.64元。
3、高开价格对利润的影响高开价格企业多缴纳增值税0.44元,多缴纳所得税0.64元,该部分税金无法计入成本,因此应在实际利润中扣除,加上实际利润所得税0.36元,则:企业实际净利润=1.44-(0.64+0.36)-0.44=0元。
综合1-3项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高开低收企业将承担高开部分的增值税、所得税,对企业利润影响非常大。
为解决这个问题,建议企业成立医药公司,药品全部按一定的价格销售给医药公司,让药厂成为盈利主体。
由医药公司再按高开低收的策略销售给客户,同时医药公司要设法进行财务处理,增加成本,抵减高开形成的名义利润。
二、定价策略对利润的影响1、根据上文计算结果,当每盒开票12元、实收9元、成本6.25元,企业实际利润为0。
2、按第一大项的计算办法,当每盒开票10元、实收8元、成本6.25元(由于差价1元对成本的影响较小,本文忽略该差异),企业实际利润为-0.64元。
计算过程如下:(1)多交增值税:(10-8)÷1.17×0.17=0.29元备注:不考虑进项税抵扣问题,差价不变,多交的增值税不变。
医药高开
5000+320=5320 (他们说这才是实际回款钱数,由底价加税款构成)
医药公司是不是汇款给我们公司5320元?那4000元的差额用发票冲,医药公司直接给我发票吗?给我4000元的发票?
然后凑够5000+4000=9000(底价+差额=销售合同上的金额)???
假如我是一制药公司的销售人员,药品XX销售时要实行高开,底价为5元每支,高开到9元,某医药公司要买1000支,他们(公司的销售人员)是这么算的:
9*1000=9000 (高开以后的价*数量=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售合上的金额)
5*1000=5000 (底价)
9000-5000=4000 (差额,他们说差额部分要用发票冲)
换句话解释吧 商业公司的发票结余的多 因为商业客户卖到终端客户的很多不需要发票 因此剩余大量发票 而一些个人做药的或是做医院的自然人代理品种的话 自然要加价销售 这就产生高开
找厂家高开是比较难的。因为厂家高开就相当于虚报了销售收入,但是实际上厂家的收入却没有那么多。而在纳税上,厂家是根据销售收入来纳税的。也就是说,厂家帮你高开,不仅仅要多收高开那部分的差价,厂家还因为虚报收入而要多缴纳其他税收(如营业税等)。因此,通常会找其他商业公司来开,因此那些专业的商业公司在这方面的操作比厂家有经验的多了。
医药企业(卖方)销售药品开发票的价格高
医药公司或医院(买方)需要回扣
因此卖方实际收到的净收入低于开票价。
例如,一盒药开票10元,扣去5元,实际收入5元。
高开一般是按票面全额收取不低于10个点的税费,(主要是看高开多少)每个公司计算方法会有所不同的!他要返利多少,要高开多少呀.关键是看商业要几个点,如10%,就是25*0.9=22.5,开票价即是22.5.用中标价减去底价就行了呗,发票数额*税率就是你要拿的税金。
药品的价格体系及如何计算差价
药品的价格体系及如何计算差价我国政府对药品价格的管理主要是通过确定合理的药品价格体系、生产企业的利润率和费用率、药品流通领域的进销差率和批零差率等方式来体现。
一、药品的价格体系医药招商产品从生产领域经过流通领域后再进入消费领域,在流通领域又要经过批发、零售等环节。
药品经过每一个环节就是一次买卖,相应地就要有一个价格,这样就形成了出厂价、批发价、零售价等药品价格形式。
1.药品的出厂价格是药品生产企业向批发企业销售药品时的价格,它由药品生产成本加生产企业的利润构成,是批发企业的药品收购价格或称药品的进价。
药品出厂价是药品进入流通领域的第一道环节价格,由于在流通领域中的药品经营企业(批发和零售)都是以获得药品进销差价或批零差价作为医药招商企业的利润,所以药品出厂价格的高低将会影响其后各个环节上的药价,并最终会影响卖给终端消费者的零售价格,进而影响消费者的购买。
所以,药品的出厂价是制定其后各环节价格的基础。
2.药品的批发价格是药品批发企业向零售药店或医疗单位的药房销售药品时的价格,它由药品的购进成本加进销差价构成。
因为该环节的药品价格处于出厂价格和零售价格之间,所以批发价格的确定有助于稳定药品的流通市场。
3.药品的零售价格是零售药店或医疗单位的药房向消费者销售药品时的价格,由购进成本(即药品进价)加上批零差价构成。
由于零售价格是药品流通中最后一道环节的价格,所以与消费者的利益直接相关。
二、药品价格在各环节的形成过程药品生产企业药品出厂价格—药品生产成本+生产企业利润药品批发企业药品批发价格—药品出厂价格+药品进销差价药品零售企业药品零售价格—药品批发价格+药品批零差价药品消费者药品消费者以药品零售价格购买药品。
三、药品差价(一)药品差价的概念药品差价是指药品处于不同的流通环节所形成的价格差额,具体包括进销(购销)差价和批零差价两种。
药品差价有差价额和差价率两种表现形式。
差价额是构成药品差价的两种价格之间的差额。
药品价格管理规定
药品价格管理规定为贯彻好国务院关于加强药品价格管理的精神和《药品价格管理暂行办法》,规范药品价格秩序,下面店铺给大家介绍关于药品价格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药品价格管理规定如下第一条为加强药品价格管理,保持药品价格水平的相对稳定,促进医药、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的价格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有关行政机关和药品生产、经营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它组织和个人(以下简称药品经营者),进行药品价格活动,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药品价格指国产和进口的化学药品、中药、生化药品、生物制品等药品的价格。
第四条国家对药品价格管理的基本原则是: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促进公平、正当、合法的价格竞争;维护国家利益,保护药品消费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直接管理与间接管理相结合。
各级政府价格管理部门是药品价格的主管机关;各级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积极协助各级政府价格管理部门管理药品价格。
第五条国家对下列药品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一)生产、经营具有垄断性的药品;(二)临床应用面广、量大的少数基本治疗药品、预防制品;(三)一类精神药品、一类麻醉药品和避孕药具等特殊药品。
属于中央政府管理价格的药品目录,由国务院价格管理部门制定。
属于地方政府管理价格的药品目录,由省级价格管理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价格管理部门备案,必要时,由国务院价格管理部门协调。
各级医药行政管理部门和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及省级以下价格管理部门未经授权不得制定药品价格管理目录。
第六条国家已明确放开价格的药品由药品经营者自主定价,不受国家规定的作价办法限制。
具体品种目录由国务院价格管理部门颁布。
第七条本办法第五条和第六条规定以外的药品价格由药品经营者按国家规定的作价办法自主定价,其中部分品种实行企业提价申报或备案制度,具体品种目录由省级价格管理部门颁布。
第八条国产药品价格的制定与调整,要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和宏观调控政策,兼顾国家、企业、医疗单位和患者的利益,保持市场药价的相对稳定。
医药公司高开票法律后果(3篇)
第1篇一、引言在医药行业,发票作为财务核算的重要依据,对于公司的运营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一些医药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存在高开票的行为。
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国家税收利益,还可能引发一系列法律后果。
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分析医药公司高开票的法律后果,以期为医药企业提供参考。
二、高开票的定义及表现1. 定义高开票,是指医药公司开具的发票金额超过实际交易金额的行为。
这种行为可能导致国家税收流失,损害国家利益。
2. 表现(1)虚构交易,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虚列成本,虚开发票抵扣进项税额;(3)虚报销售额,增加销售收入;(4)通过关联企业转移利润,达到避税目的。
三、医药公司高开票的法律后果1. 税务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医药公司高开票的行为属于偷税行为,税务机关将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具体处罚措施包括:(1)补缴税款:税务机关要求医药公司补缴因高开票而未缴纳的税款;(2)加收滞纳金:自税款缴纳期限届满之日起,每日按应缴纳税款万分之五加收滞纳金;(3)罚款:税务机关根据偷税数额和情节,对医药公司处以偷税数额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2. 刑事责任如果医药公司高开票的行为构成犯罪,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不满百分之三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3. 民事责任医药公司高开票的行为可能给其他当事人造成损失,如供应商、客户等。
在这种情况下,医药公司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具体包括:(1)返还货款:如果医药公司虚开发票骗取其他当事人的货款,需要返还货款;(2)赔偿损失:如果医药公司高开票行为给其他当事人造成经济损失,需要赔偿损失。
4. 市场信誉受损医药公司高开票的行为一旦被曝光,将严重损害其市场信誉。
药品的价格 包括高开票回款计算
药品是怎么定价的?谈到药品的定价,真的可以是一个非常这复杂的话题,其涉及到国家政策法规、药品营销渠道、药品价格体系、现行医疗体制甚至流行病学调查、药物经济学等等内容,估计可以写一本书了。
这里只针对楼主提出的定价本身的问题做一些解释,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药品的价格体系我们知道,任何一种商品的价格,通常包括成本价、出厂价、批发价(又可细分为一级、二级、三级批发价)、零售价等。
而对于药品而言也是一样。
但是,由于药品的销售渠道相对复杂,有制药企业、销售代理商、医院等环节,因此价格体系也比上面介绍的一般体系复杂。
药品价格通常有:成本价、底价、出厂价、开票价、实际结算价、批发价、实际零售价、中标价、最高零售限价等等。
1、成本价制药企业核算的生产某种药品所需成本费用。
2、底价、出厂价、开票价、实际结算价底价实质上就是出厂价,就是成本价加上企业合理利润后的定价。
但由于药品的销售是由专业的销售公司来进行的,还有大部分的药品要经过医院进行销售,为了给这些销售公司和医院让度利润空间,就产生了底价代理模式。
在底价代理模式下,生产企业按照政府批准的最高零售价格的15%-25%左右价格水平开票给代理商(相应地称为15扣、25扣)。
但是,为了应对国家发改委针对药品出厂价格调查,制药企业显然不能再开出底价发票,需要“高开”票,这样就产生了开票价和实际结算价。
举例:某种药品每支的成本价4元,底价为5元(由此可知企业可赚1元)。
某商业公司代理其药品销售,要求开票价为9元(高开),购进100支。
900-500=400。
假设企业所承担的税率为17%,400×17%=68元。
因此,商业公司给企业实际的回款为568元(实际结算价),而企业开出的发票为900元,其差额需要找票冲抵。
3、批发价、实际零售价狭义的批发价是指最后一级商业公司给医院的价格;广义上也指各级商业之间的购进价格。
实际零售价是指药品销售终端销售给患者的最终零售价格。
药品行业的基本术语
药品行业的基本术语1、走票:是指一些没有药品经营资质,但掌握较固定的销售渠道和药品来源的自然人,通过挂靠合法药品经营企业,在支付一定额度的税款或管理费之后,将自身药品经营行为“正当"化的活动,其本质是无证经营者使用有证企业的票据进行药品经营活动.2、临床费:药品上市后,需要相关领域医生支持,并提供继续研究和观察,并针对合适患者进行推广应用中间所需要的费用,给临床医生处方的回扣就叫临床费(PMS)。
3、医院纯销:是指医院实际销售出去的销量,即上月库存量+本月进货-本月库存=纯销4、RX—处方OTC—非处方处方药:必须执行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非处方药:不需要凭执行医师或执行助理医师处方即可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5、终端:药品到患者手中使用的终级端口(医药、OTC药店)6、VIP医生:对在终端推广处方上量快而大的医生的尊称7、枪手医生:对在终端推广处方上量快而大的医生的俗称8、药贩子:对个体代理推广的经营者的俗称9、临床杀手:对在终端推广上量快而大的医药代表的俗称10、蹿货:由于不同代理商的销售额不同,药厂给不同代理商的供货价也不相同.这种情况下,销量大、能拿到较低供货价的代理商就有可能将药品销到另一家代理商的“地盘”,这就是“蹿货”。
换就话说是同一公司的产品从某区域A销售到不归此区域的另一个区域B,A区域的负责人从而获得额外的利益,表面上看总公司的利益没有损失,但却影响了B区域负责人的积极性,扰乱了市场价格11、冲货:是大用的蹿货,数量更巨大12、统方:医生的处方被药房收下后,是要被统计、保留几年的,你的品种根据药房人员对处方的统计得到每个月、每个医生实际开出多少,然后你按照这些数据,给医生临床费.13、跑方:医生开了处方药,但病人没有去取药,但医生按开的处方量统计,这就叫跑方.14、虚数:医生开了处方药,但医生可能虚报处方数量,或者因病人没有取药,导致处方统计数比实际纯销量大。
药品经销合同协议书精选5篇
药品经销合同协议书精选5篇药品经销合同协议书精选5篇。
合同范本网精选专题“药品经销合同协议书”。
药品经销合同协议书篇1甲方:xxxxxx乙方:为了拓展市场,共同开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本着平等互利的原那么,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受权乙方作为省市〔地〕产品的独家经销商。
一、经销品种:规格:包装:批准文号:零售价:元/盒;批发价:元/盒开票价:元/盒〔现款现货〕二、代理定额乙方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内购销甲方产品总额为万元,其中购销进度大致安排如下: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数量:数量:数量:数量:金额:金额:金额:金额:乙方首批量根据城市大小而定,最低量件以上,期限为三个月,三个月后确实做过努力推广,没有翻开市场的,甲方有权收回市场,产品在包装没有破损的前提下,甲方保证退货。
零风险经营。
三、供货及结算方式1.乙方首次进货为件〔每件盒〕。
在合同签订后乙方将首批货款付给甲方。
甲方收款3日内保证及时发货〔中铁快运〕。
以后乙方应于每月25日前将下月要货方案报给甲方,以便安排保证市场供给。
2.甲方按代理底价出具增值税发票及其他必要单据,假设乙方另有需要,高于代理底价开票的高出局部的税金由乙方承担。
3.甲方负责按乙方合同指定的到站承担一次性运费及_____费,到站后的短途转运费用和因乙方造成的退货费用由乙方负责。
4.甲方保证将产品保质、保量、按期交付乙方,如发生破损,乙方应在收货后及时向甲方提出异议,商讨后获得一致意见。
四、优惠政策和支持方法1.为_____和支持经销商扩大产品销售,甲方按照不同经销商的购销总额给予经销商相应优惠和支持,如下表所示:………年终返点〔每年元月结算〕详细返利、支持的形式和支付方式由双方另行协商,次年销售回款总量按%递增,如达不到,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独家经销资格;五、市场保证金及管理1.经甲乙双方共同约定认可,乙方须在合同签定之日起7日内向甲方交纳万元的代理保证金,逾期本合同自动失效。
药品的价格体系及如何计算差价
药品的价格体系及如何计算差价[2014年03月18日] 作者:世纪医药招商网来源:本站原创我国政府对药品价格的管理主要是通过确定合理的药品价格体系、生产企业的利润率和费用率、药品流通领域的进销差率和批零差率等方式来体现。
一、药品的价格体系医药招商产品从生产领域经过流通领域后再进入消费领域,在流通领域又要经过批发、零售等环节。
药品经过每一个环节就是一次买卖,相应地就要有一个价格,这样就形成了出厂价、批发价、零售价等药品价格形式。
1.药品的出厂价格是药品生产企业向批发企业销售药品时的价格,它由药品生产成本加生产企业的利润构成,是批发企业的药品收购价格或称药品的进价。
药品出厂价是药品进入流通领域的第一道环节价格,由于在流通领域中的药品经营企业(批发和零售)都是以获得药品进销差价或批零差价作为医药招商企业的利润,所以药品出厂价格的高低将会影响其后各个环节上的药价,并最终会影响卖给终端消费者的零售价格,进而影响消费者的购买。
所以,药品的出厂价是制定其后各环节价格的基础。
2.药品的批发价格是药品批发企业向零售药店或医疗单位的药房销售药品时的价格,它由药品的购进成本加进销差价构成。
因为该环节的药品价格处于出厂价格和零售价格之间,所以批发价格的确定有助于稳定药品的流通市场。
3.药品的零售价格是零售药店或医疗单位的药房向消费者销售药品时的价格,由购进成本(即药品进价)加上批零差价构成。
由于零售价格是药品流通中最后一道环节的价格,所以与消费者的利益直接相关。
二、药品价格在各环节的形成过程药品生产企业药品出厂价格—药品生产成本+生产企业利润药品批发企业药品批发价格—药品出厂价格+药品进销差价药品零售企业药品零售价格—药品批发价格+药品批零差价药品消费者药品消费者以药品零售价格购买药品。
三、药品差价(一)药品差价的概念药品差价是指药品处于不同的流通环节所形成的价格差额,具体包括进销(购销)差价和批零差价两种。
药品差价有差价额和差价率两种表现形式。
药品高开计算公式
药品高开计算公式
供方驱动的定价是药品生产企业从自身的生产成本角度出发,加上合理利润、税金后确定价格的方法。
1、成木加成法
企业核算出生产某种药品的全部成本,再预计一个利润,即可确定药品价格。
用公式表示为:定价=生产成本/(1-预期利润率)
2、月标成木法
在预计利润的同时,对生产成本进行限定或预测,从而制定药品价格。
3、投资回报法
企业对生产某种药品所投入的资产、费用等进行匡算,再确定合理的回报期和预测年销售量,由此计算出单位药品的价格。
药品价高出多少算违法
药品价格高出多少算违法药品是人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物品,是维护健康的重要资源。
然而,近年来,有些药品的价格被指责高得离谱,甚至被指责存在价格欺诈现象。
那么,药品价格高出多少才能构成违法呢?法律规定根据我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的定价应遵循合理、公开、透明、非歧视的原则,药品价格应当合理定价,不得存在价格欺诈、哄抬价格等行为。
具体来说,药品价格高出生产成本、销售成本、合理利润空间的情况下,不构成违法。
但如果超出合理范围,将被认定为违法行为。
判定标准针对药品价格是否高出合理范围的判定,通常参考以下几个方面:1.销售价格与生产成本的比较:药品的销售价格应当合理覆盖生产成本、经营成本及合理利润,如果销售价格高出生产成本过多,超出了正当经营的范围,就可能构成违法。
2.同类药品价格比较:同类药品的价格在市场上通常存在一定的价格范围,如果某种药品的价格明显高于市场同类药品的价格,则可能构成违法行为。
3.市场供需状况:药品市场供需关系直接影响价格定位,如果某种药品处于供大于求的情况下价格却偏高,就可能构成价格欺诈。
惩罚措施对于药品价格违法行为,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可能面临以下惩罚:1.责令改正:监管部门可以责令违法企业限期调整价格,消除违法行为。
2.罚款:违法企业可能被处以罚款,金额根据具体违法情节和影响大小而定。
3.行政拘留:在严重情况下,涉嫌药品价格欺诈的个人或企业可能被行政拘留。
结语总的来说,药品价格高出多少才算违法是一个相对而言的概念,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评判。
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大对药品价格的监管力度,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的正常运转,促进药品价格的合理定价和逐步的市场规范化。
第8章 药 品 定 价
(五)药品组合定价
1、药品分组定价 将同类药品分为价格不同的数组,每组药 品制定一个统一的价格。 2、互补药品定价 适用于必须和主要药品一起使用的产品。 可以对主要产品定价较低,而将互补产品 定价较高,靠消耗量大的后者赚钱。
(六)价格调整策略
1、主动改变价格
为什么?
生产能力过剩 市场份额下降 通过降低成本降价, 以主宰市场
2、投资报酬率定价法
单位药品价格=
总成本+投资报酬 总产量
3、收支平衡定价法
药品的收支平衡价格= 固定成本总额 产量(销售量)
+单位药品变动成本
4、边际贡献定价法
总变动成本+边际贡献 单位药品价格= 总产量(总销售量)
(二)需求导向定价法
1、理解价值定价法
企业根据消费者对其药品价格的理解程度来制 定自己药品价格。 企业将药品分别以高价和低价两种价格出售, 然后比较他们的销量和利润,最后确定一种对 企业有利的价格。
不完全竞争
垄断竞争:卖主是价格的决定者 寡头垄断:寡头通过企业之间的默契来决定 价格,其他企业跟进
消费者行为
对于任何一种商品,人们在购 买或使用时都会因个人条件、环境 等的不同而产生不同的心理反映过 程(即消费心理),体现在对待商 品价格的态度上就是所谓的价格心 理。
自尊心理—— 整数计价策略
2、比较定价法
3、反向定价法
以消费者接受的零售价为基础,以加成率为 依据,反向计算出企业药品的批发价或出厂 价的方法。
(三)竞争导向法
1、随行就市定价法
以本行业实力最雄厚、市场占有率最大的企业 的药品价格为基础来制定本企业药品价格的一 种方法 应用普遍,中小企业更乐于采用。
药品高开票返利协议
药品高开票返利协议1. 背景和目的本药品高开票返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旨在明确供应商和买方之间的药品销售和返利规定,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和合作关系。
本协议适用于供应商提供药品给买方,并由买方销售给最终用户的情况。
2. 定义2.1 供应商指提供药品给买方的法人或实体。
2.2 买方指购买供应商提供的药品,并销售给最终用户的法人或实体。
2.3 药品指在协议期间供应商向买方提供的所有药品产品。
2.4 开票额指买方根据实际销售情况开具的发票金额,不包括增值税。
2.5 返利指供应商根据买方实际开票额给予的返利金额。
3. 药品供应和销售规定3.1 供应商责任供应商保证提供高质量的药品,并保证符合国家相关药品质量标准和法规。
3.2 买方责任买方承诺按照供应商的要求合理存储药品,并在保质期内及时销售。
3.3 订单与发货买方需提前向供应商提交药品订单并提供明确的发货要求。
供应商在接到订单后,应及时确认并按时发货。
3.4 产品退换和退款买方如果发现药品存在质量问题或其他非人为因素导致的问题,应及时与供应商联系并提供相关证明。
供应商将按照实际情况对产品进行退换或退款处理。
3.5 价格和支付方式买方应按照协议约定的价格支付药品费用,并根据供应商要求的支付方式进行支付。
3.6 销售监管和报告买方应按照供应商的要求,提供销售情况报告,并允许供应商进行销售情况的监管和核对。
4. 返利规定4.1 返利计算返利金额根据买方实际开票额确定。
返利计算方式如下:•开票额在500,000以上的,返利10%;•开票额在200,000至500,000之间的,返利8%;•开票额在100,000至200,000之间的,返利6%;•开票额在50,000至100,000之间的,返利4%;•开票额在10,000至50,000之间的,返利2%;•开票额低于10,000的,不提供返利。
4.2 返利结算供应商将根据买方每月的开票额计算返利金额,并在每月底将返利款项转入买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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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是怎么定价的?谈到药品的定价,真的可以是一个非常这复杂的话题,其涉及到国家政策法规、药品营销渠道、药品价格体系、现行医疗体制甚至流行病学调查、药物经济学等等内容,估计可以写一本书了。
这里只针对楼主提出的定价本身的问题做一些解释,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药品的价格体系我们知道,任何一种商品的价格,通常包括成本价、出厂价、批发价(又可细分为一级、二级、三级批发价)、零售价等。
而对于药品而言也是一样。
但是,由于药品的销售渠道相对复杂,有制药企业、销售代理商、医院等环节,因此价格体系也比上面介绍的一般体系复杂。
药品价格通常有:成本价、底价、出厂价、开票价、实际结算价、批发价、实际零售价、中标价、最高零售限价等等。
1、成本价制药企业核算的生产某种药品所需成本费用。
2、底价、出厂价、开票价、实际结算价底价实质上就是出厂价,就是成本价加上企业合理利润后的定价。
但由于药品的销售是由专业的销售公司来进行的,还有大部分的药品要经过医院进行销售,为了给这些销售公司和医院让度利润空间,就产生了底价代理模式。
在底价代理模式下,生产企业按照政府批准的最高零售价格的15%-25%左右价格水平开票给代理商(相应地称为15扣、25扣)。
但是,为了应对国家发改委针对药品出厂价格调查,制药企业显然不能再开出底价发票,需要“高开”票,这样就产生了开票价和实际结算价。
举例:某种药品每支的成本价4元,底价为5元(由此可知企业可赚1元)。
某商业公司代理其药品销售,要求开票价为9元(高开),购进100支。
900-500=400。
假设企业所承担的税率为17%,400×17%=68元。
因此,商业公司给企业实际的回款为568元(实际结算价),而企业开出的发票为900元,其差额需要找票冲抵。
3、批发价、实际零售价狭义的批发价是指最后一级商业公司给医院的价格;广义上也指各级商业之间的购进价格。
实际零售价是指药品销售终端销售给患者的最终零售价格。
对于医院而言,批发价和实际零售价之间的加价率不能超过15%。
(发改委:《关于进一步整顿药品和医疗服务市场价格秩序的意见》规定: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销售药品,以实际购进价为基础,顺加不超过15%的加价率作价。
)4、中标价、最高零售限价按照定价权不同,药品的定价可分为政府定价,政府指导定价和市场调节定价。
其中,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定价时,政府会给企业一个最高零售限价,企业在此价格基础上报出一个价格,并通过投标竞标,最终取得在某地区医院销售的资格,而企业报出的这个价格得到认可后,即为中标价。
二、药品定价模式上面简要介绍了关于药品价格的一些基本知识,下面正式切入正题,谈谈药品定价的模式。
按照定价权的不同,药品的定价分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如图1所示)图1 各种定价模式比较(来源:广州标点医药信息有限公司演示文稿资料)(一)政府定价1、《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以下简称《医保目录》)的西药,按标明的药品中文名称划分品种(第178、665号除外),各品种属于处方药的剂型,含属于处方药但未列入《医保目录》的剂型,均纳入我委定价范围。
2、列入《医保目录》的中成药(不含民族药),按标明的药品名称和剂型划分品种,属于处方药的剂型,纳入我委定价范围。
3、《医保目录》以外的麻醉药品(包括按麻醉药品管理的药品,下同)、一类精神药品、按国家指令性计划生产并由国家统一收购的避孕药具和计划免疫药品、处于中国药品物质专利保护期内的药品,纳入我委定价范围。
4、《医保目录》以外的血液制品(指各种人血浆蛋白制品),纳入我委(会同卫生部)定价范围。
(二)政府指导定价1、《医保目录》内属于非处方药的剂型,以及各地调剂进入地方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品种,纳入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定价范围。
定价形式为政府指导价,定价内容为零售价格。
具体定价形式为最高零售价格。
2、非处方药剂型,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的非处方药品目录为准。
为便于价格管理,对既可作为非处方药品又可作处方药品(“双跨”)的剂型,以及部分规格属于非处方药、部分规格属于处方药的剂型,其所有规格品纳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定价范围。
3、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的批发价格、零售价格,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办法制定公布。
4、医院制剂、《医保目录》所列民族药和中药饮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根据本地情况确定具体定价权限、形式和内容。
关于单独定价:单独定价实际是政府指导定价的一种。
根据发改委规定:企业生产的政府定价的药品,在其有效性、安全性明显优于其它企业生产的同品种,或者治疗周期和治疗费用明显低于其他企业生产的同品种时,可以申请实行单独定价。
(三)市场调节定价市场调节定价即指企业自主定价,除进入医保目录的药品外,其他大多数药品采用企业自主定价的模式。
以下具体展开谈企业自主定价的种种方法。
三、企业自主定价方法药品的定价可分为供方驱动的定价、需方驱动的定价以及竞争方驱动的定价。
图2 企业自主定价需要考虑的因素(来源:广州标点医药信息有限公司演示文稿资料)(一)供方驱动的定价供方驱动的定价是药品生产企业从自身的生产成本角度出发,加上合理利润、税金后确定价格的方法。
1、成本加成法企业核算出生产某种药品的全部成本,再预计一个利润,即可确定药品价格。
用公式表示为:定价=生产成本/(1-预期利润率)2、目标成本法在预计利润的同时,对生产成本进行限定或预测,从而制定药品价格。
3、投资回报法企业对生产某种药品所投入的资产、费用等进行匡算,再确定合理的回报期和预测年销售量,由此计算出单位药品的价格。
(二)需方驱动的定价需方驱动的定价更多的是从药品的购买方角度出发,通过推广活动,创造购买需求。
需方驱动的定价更需要定价决策者对自身产品和市场有精准的把握。
1、认知价值定价法认知价值定价法认为,定价的关键不是企业的成本,而是需方对产品价值的认知。
企业通过市场调查和推广活动,确立产品形象,从而制定与其相匹配的定价。
2、差别定价法差别定价法的主要形式有:1)顾客差别定价。
如:针对高端客户推出钱夹式包装、个性化包装等。
2)产品形式差别定价。
如预充式和西林瓶。
(三)竞争方驱动的定价对于竞争比较激烈的药品,在定价时往往会将目前竞品的定价作为重要的定价依据。
1、随行就市与竞品保持相近或平均的价格区间,获得后进入者的比较优势。
2、主动竞争主动竞争的定价又可分为高于竞品和低于竞品。
当企业对产品有十足信心并有明显的竞争优势时,可采用明显高于竞争者的价格。
如辉瑞或礼来的某种产品上市时,其竞品多为国内中小企业品牌,则前者可定高价。
为了迅速获得价格优势,企业可采用明显低于竞品的价格。
但此方法容易被认为是价格战,对企业今后的发展不利。
以后就是本人整理的一些关于药品定价的知识,希望能帮到提问者,也希望知乎的达人们批评指正,我会及时补充此回答。
谢谢!药企高开票后的5大考验央视《每周质量报告》2010年5月16日以标题为“1300%的利润,是谁在推高药价”报道四川某企业芦笋片在湖南省湘雅二院零售价格是出厂价格近13倍后,央视《每周质量报告》2011年11月份再度出手,分别以“招出来的高药价”和“再问高药价”连篇累牍聚焦药品价格虚高形成过程,宣称天津某集团公司产品氢溴酸高乌甲素注射液“中间利润”超过3400%、山东某公司产品盐酸奈福泮注射液“中间利润”竟然高达6500%以上,再次将国家发改委、各省药品招标机构强推到药价管控不力的风口浪尖上。
在此舆论环境下,作为药品价格主管部门,国家发改委必需有所作为,于2011年11月至2012年2月先后出台了《药品出厂价格调查办法(试行)》、新版《药品差比价规则》、《药品流通环节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2012年3月,国家发改委再次发文《关于加强药品出厂价格调查和监测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认真做好药品出厂价格调查工作,加强药品出厂价格监测工作。
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药品出厂价格调查办法(试行)》规定的原则、方法和程序,重点调查日治疗费用高、竞争不充分以及市场实际价格明显偏离行业平均水平的药品,对及时掌握成本和市场供求变化,以便合理制定和调整药品价格。
通知要求自2012年9月1日起,对于零售环节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药品,药品生产企业应将自主确定的药品最小零售单位含税出厂价格,按规定格式和要求报送至国家发改委指定的药品价格信息系统。
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在审核公布中标药品(包括入围药品)在医疗机构的零售价格时,要密切监测中标药品出厂价格。
对于不按规定报送出厂价格信息,或出厂价格与中标价格差距过大的,价格主管部门不公布其在医疗机构的零售价格,并及时将有关信息通报当地药品招标采购机构,建议取消其中标资格。
众所周知,我国绝大部门制药企业药品销售是底价代理销售模式,即生产企业按照政府批准的最高零售价格的15~25%左右价格水平(即“底价”)开票给代理商,代理商再找一家中间商业公司开票给实际药品配送商业公司(此过程业内称之为“洗票”)。
代理制销售药品本无可厚非,然而“洗票”过程显然存在着不合法的成分(例如,部分逃避税收),期间价差即便并非央视宣称的“中间利润”,期间正常运营费用就不是“利润”。
为了应对国家发改委针对药品出厂价格调查,药品生产企业显然不能再开出底价发票了,否则,就会有遭到政府部门强行降低药品零售价格的风险。
为此,药品生产企业应对策略必然是提高出厂价格(高开票),直接开票给实际配送商业,不再允许代理商做“洗票”动作。
企业“高开票”后,针对药品生产企业会带来如下变化情形:1)经营模式的变化;2)纳税水平变化;3)佣金提取困难;4)商业管理升级;5)综合实力竞争。
首先,经营模式的变化。
药品生产企业“高开票”后,必需将以前“底价代理模式”必需转变为“佣金制代理模式”或自建“办事处销售模式”。
自建办事处销售药品,对于绝大多数药品生产企业来说,既不现实,也非必需。
因为,药企不可能在短时间内能够解决人力资源匮乏问题;对于话语权不强的企业(例如产品同质化非常严重的企业),销售模式的变化还会带来现有市场销售资源丢失的风险。
因此,“佣金制代理模式”必将应运而生。
所谓“佣金制代理模式”,就是将现有代理商转制为生产企业的“准员工”,是生产企业的销售成员之一,主要负责产品的医院开发和临床推广。
按照销售业绩,代理商从生产企业直接获得“销售佣金”,成为其合法的、部分劳动报酬的来源。
“佣金制代理模式”依然是代理制,业内部分人士宣称的“药品代理制会死忘”的结论显然是哗众取宠、言过其实。
诚然,佣金制下代理商合法的劳动报酬会有所降低,因为无法逃避税收了。
其次,企业纳税水平的变化。
药品生产企业“高开票”后,生产企业纳税水平将有可能是底价代理体制时代的3~4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