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教师公派出国项目(与国家留学基金委合作)简介【模板】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6年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教师

公派出国项目(与国家留学基金委合作)简介

一、项目共性要求

(一)项目申报时,申请人须提交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外语水平达到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有特殊说明的除外;各项目年龄限制均以申请时年龄为准。

1.邀请函应具备的内容

正式邀请函一般应由外方教授/邀请单位签发,并使用邀请单位专用信纸打印。邀请函一般应包含但不限于如下内容(若所申请出国留学项目对国外邀请信有特别要求,应按项目要求准备):(1)基本信息:姓名、国内单位等;

(2)留学身份: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研究;

(3)留学期限:明确到起止时间;

(4)留学专业、课题或研究方向;

(5)是否符合接受方外语水平要求;

(6)资金资助情况;

(7)外方负责人签字(含电子签名)与联系方式。

2. 国家留学基金委外语合格条件

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及博士后类别申请人,外语水平需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 (WSK)”并达到合格标准。各语种要求如下:

- 英语(PETS5):笔试总分55分(含)以上,其中听力部分18分(含)以上,口试总分3分(含)以上;

- 德语(NTD):笔试总分65分(含)以上;

- 法语(TNF):笔试总分60分(含)以上;

- 日语(NNS)/俄语(ТЛРЯ):笔试总分60分(含)以上,其中口试总分3分(含)以上。

(2)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的语种一致)。

(3)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或地区连续留学8个月(含)以上,或连续工作12个月(含)以上,或曾以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身份留学3个月(含)以上。

(4)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并获结业证书。各语种要求如下:

- 英语:高级班结业证书;

- 德语、法语、日语、俄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中级班结业证书。

(5)参加雅思、托福、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日语、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

雅思(学术类)6.5分、托福网考95分;

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B2级;

日语达到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三级(N3);

韩语达到TOPIK3级。

(6)赴英语、德语、法语、日语、俄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以

外其他语种国家留学者,通过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对该语种的面试或考试等方式达到其语言要求(应在外方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

特别说明:

(1)西安外国语大学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是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在此培训部取得英语高级结业证符合上述(4)要求。英语高级培训班一般在每年3月及9月开班,培训时常为一学期,我校在各期培训班开课前均会统一组织我校教师报名。目前,参加高级英语培训班并取得结业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的,可减免工程实践;有效期内获资助派出留学的,学校为其报销当期培训费用。

(2)以上外语合格条件为项目申报时外语水平要求。美国国务院通过《联邦公报》发布对交流访问项目(Exchange Visitor Program)管理规定的修订版,自2015年1月5日起对J-1签证申请者实施新的外语要求,具体标准由各留学单位制定。赴美留学人员须提前联系留学单位,了解其具体要求,做好外语准备。

(3)BFT考试不适用于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出国项目。

(二)留学单位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高校科研院所。

(三)曾享受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者、录取后未经批准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经国家留学基金委(以下简称“CSC”)批准放弃留学资格者,2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二、分项目介绍(可按住ctrl键点击下列目录直接查看)

(一)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

(二)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

(三)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

(四)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五)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

(六)国外合作项目

(一)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

1.选派计划

(1)高级访问学者,留学期限3-6个月。

(2)访问学者,留学期限3-12个月。

(3)博士后,留学期限6-24个月。

2.申请条件

(1)高级研究学者:年龄不超过55岁;教授或博士生导师;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骨干;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

(2)访问学者:年龄不超过50岁。

(3)博士后:年龄不超过40岁;申请时距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

3.选拔办法

(1)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1月5日-1月15日。

(2)录取结果公布时间:2016年3月下旬。

(3)留学资格保留期:2016年12月31日。

4.特殊说明

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合格标准者,须提供能够反映外语水平的考试成绩证明。

5.本项目可依托“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由学校或个人联系外方院校)申报派出,也可依托“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申报派出。

目前,与我校学科相关的“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包括以下CSC与国外有关机构合作奖学金项目,合作的高校或机构均拥有较高的国际声望。

具体选派办法、联系方式可登陆CSC网站“出国留学”专栏查询(2016年选拔简章预计在11月底发布)或前往人事处师资培训科查询纸质材料。

(1)CSC与美国东西方中心合作奖学金

(2)CSC与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合作奖学金

双方重点资助研究领域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学科:信息科学、生命科学、生物医学、公共健康、纳米学、纳米科技、能源、环境、航天科学、海洋学、物理学、纯粹数学、应用数学、新材料、制造、农业、食品、土地资源、法律、工商管理、人类学和应用社会科学。

(3)CSC与美国莱斯大学合作奖学金

主要优势学科:人类学、应用物理学、生物化学、生物工程学、化学、计算机与应用数学、地球科学、经济学、电子工程学、英语、环境科学、地质与地球物理学、历史学、材料科学、纳米工程学、政治学、心理学、统计学等。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