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教育局关于举办新闻宣传信息员(网评员)培训班的通知(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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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教育局关于举办全市教育系统团队干部理论与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举办全市教育系统团队干部理论与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举办全市教育系统团队干部理论与业务培
训班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洪教团字[2015]11号
【发布部门】南昌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15.11.30
【实施日期】2015.11.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举办全市教育系统团队干部理论与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洪教团字〔2015〕11号)
各县区(开发区、新区)教体局(办),局直属学校、省属事业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
为了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团十七届四中全会、第七次全国少代会精神,贯彻落实习总书记有关共青团和少先队工作重要讲话精神,着力增强团队干部的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加强学习与交流,凝心聚力,从而开创全市教育系统团队工作新局面,决定委托南昌广播电视大学承办全市教育系统团队干部理论与业务培训班。

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12月14日-12月21日(报到时间:12月14日上午8:20)
二、培训地点:南昌广播电视大学(南昌市广场南路156号)
三、培训对象:各县区(开发区、新区)教体局(办)团委书记,局直属学校团队干部,部分省属事业办学校、部分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团队工作负责人
四、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内容分为理论学习、实地观摩、素质拓展、外出考察四个方面:
1.理论学习:邀请专家授课,提升团队干部素养。

2.实地观摩:观摩学校团队活动,创新团队工作思路。

3.素质拓展:加强团队干部素质培训,提升团队协作能力。

4.外出考察: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加强团队干部党性、团性修养;考察外省市学校团队建设,增强团组织活力。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举办南昌地区第九届职业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举办南昌地区第九届职业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举办南昌地区第九届职业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洪教职成字[2012]3号【发布部门】南昌市教育局【发布日期】2012.02.27【实施日期】2012.02.2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南昌市教育局关于举办南昌地区第九届职业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洪教职成字[2012]3号)各县(区)教体局、学会各理事单位、各中等职业学校:为全面贯彻省、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南昌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积极推动南昌地区中等职业教育稳步发展,努力实现“把南昌打造成全国一流的中高级技能人才培养基地的目标”,更好地宣传南昌职教成果,推介南昌职教品牌,提升南昌职业教育的质量,展示南昌职校生风采,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推动南昌职业教育再上新台阶,促进全市教育事业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经研究,决定举办“南昌地区第九届职业教育宣传月”活动。

一、组织机构为加强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活动顺利开展,成立“南昌地区第九届职业教育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教育局黄小华副局长担任,市教育局职成处处长孙佳乐、市教科所书记杨杰任副组长,成员由各县(区)教体局分管副局长和市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常务理事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教育局职成处处长孙佳乐兼任,负责活动月的组织和协调等具体工作。

各县(区)和各职业院校应成立相应工作机构,以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二、活动内容及时间安排1.3月-5月举办南昌市第九届中职生全员性专业技能竞赛和组队参加全省第九届专业技能竞赛活动(见附件一);2. 4月2日-4月6日开展2012年南昌市职业教育小分队下县(区)宣传周活动(见附件二);3.4月9日-4月12日举办南昌地区中等职业院校第五届教育教学(专业教学)技能展示周活动(见附件三);4. 4月10日左右配合市中招办开展南昌地区职业学校招生咨询活动;5.借力新闻媒体加强对南昌市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成果及办学特色的宣传。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新闻宣传和新媒体推广应用督查情况通报-洪教宣字[2016]7号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新闻宣传和新媒体推广应用督查情况通报-洪教宣字[2016]7号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新闻宣传和新媒体推广应用督查情况通报正文:----------------------------------------------------------------------------------------------------------------------------------------------------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新闻宣传和新媒体推广应用督查情况通报洪教宣字〔2016〕7号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新区)教体办,局属学校(单位),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为切实加强教育系统新闻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大众传播效应,市教育局印发了《关于开展新闻宣传和新媒体推广应用督查工作的通知》(洪教宣字〔2015〕36号),于2015年11月17日-19日,组织对县区和局属单位微信、微博开通情况进行统计调查,并对局属34所学校新闻宣传和新媒体推广应用进行了现场督查。

从调查和督查情况看,一是各单位对新闻宣传工作普遍比较重视,绝大部分单位健全完善了新闻宣传工作平台,新闻宣传工作队伍,及时发布、报送新闻宣传信息,南昌三中、十八中等单位专门安排老师负责微信、微博的采编和发布;二是大部分单位的网站建设良好,网站的日常维护、更新和管理比较规范,十中、二十四中每年还把本校在南昌市教育信息网发布的内容打印并装订成册;三是新媒体应用推广工作有突破,局属学校普遍开通了官方微信、微博,并加强了与南昌教育官方微信、微博的关注与互动,南昌二中年发博量达675条,八中、二十中、南师附小等单位还主动对南昌教育的官方微信、微博进行了前期宣传和推广工作。

存在问题:部分单位对宣传工作重视不够,新闻宣传工作队伍还比较薄弱,单位网站也未链接南昌市教育信息网等上级相关部门网站;少数单位未开通微信、微博,有的单位微信微博形同虚设,信息量少,更新频率低,无法起到新媒体的对外宣传和对内服务功能。

中共南昌市教育局委员会关于举办2016年第三期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中共南昌市教育局委员会关于举办2016年第三期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中共南昌市教育局委员会关于举办2016年第三期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洪教党字[2016]24号【发布部门】南昌市教育局【发布日期】2016.04.11【实施日期】2016.04.1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中共南昌市教育局委员会关于举办2016年第三期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洪教党字〔2016〕24号)各直属学校(单位)党组织: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办发〔2014〕33号)精神,按照省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关于“发展对象未经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通知的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局党员发展工作,经教育局党委研究决定,由教育局党校举办2016年第三期入党发展对象培训班。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学习时间、地点请各学校(单位)参训学员(参训学员名单附后)于4月26日(周二)- 4月28日(周四)全天学习。

地点:凤凰中大道1122号(南昌市二中初中部四楼会议室)。

二、学习内容学习党章、党建、党史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入党教材》等内容。

三、其它事项1、各学校(单位)党组织务必高度重视这次培训,通知本单位学员务必严格按照党校课表准时参加学习,凡是迟到、早退、请假、无故缺席者,取消今年发展对象资格。

2、请参加培训班的学员务必在4月26日上午8:45前进入教室,手机关闭或调至振动。

3、学员考核成绩合格,由党校颁发结业证书。

4、学习班不收取任何费用。

5、联系电话:83853983 ,联系人:王丹丹附件1:南昌市教育系统2016年发展对象名单中共南昌市教育局委员会2016年4月11日附件1:南昌市教育系统2016年发展对象名单(57人)。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6年职业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6年职业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6年职业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昌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6.04.29•【字号】洪教职成字[2016]7号•【施行日期】2016.04.29•【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6年职业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洪教职成字〔2016〕7号各县(区)教育局,各中等职业学校、市职教学会各成员单位:为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自2015年起每年5月的第二周为“职业教育活动周”的决定。

进一步宣传国家和省、市政府关于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新政策、新思路,扩大职业教育的社会知晓度,不断增强职业教育的吸引力,促进我市职业教育提质量,实现新跨越,加快构建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经研究,市教育局决定将2016年5月确定为“职业教育宣传月”,并开展系列活动。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大力推进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为目标,适应全市开创“抢占制高点、聚焦增长极、提升首位度、共筑‘四强’梦”新局面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要,加快构建符合我市实际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着力提升职业教育质量和社会影响力。

二、主要任务全面解读职业教育在支撑产业转型升级,服务精准扶贫、“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中的重要作用和意义。

宣传国家、省、市政府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新政策、新举措、职教惠民政策和有关职业院校在精准扶贫、特色办学等方面典型做法及典型事迹;总结我市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成果,推广经验,互通交流,共促发展;提升职业教育的社会关注度和认可度。

三、组织机构活动由南昌市教育局主办,南昌市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协办。

为确保活动顺利、高效、深入开展,成立2016职业教育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教育局李春明副局长担任,市教育局职成处处长叶幸萍任副组长,成员由各县(区)教体局分管副局长和市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常务理事组成。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2016年度“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进展信息系统”优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2016年度“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进展信息系统”优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2016年度“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进展信息系统”优秀审核员的通报【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洪教技字[2017]9号【发布部门】南昌市教育局【发布日期】2017.03.20【实施日期】2017.03.2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南昌市教育局关于2016年度“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进展信息系统”优秀审核员的通报(洪教技字〔2017〕9号)各县(区)教体局,各开发区(新区)教体办,局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进展信息系统”全面应用工作的通知》(教技厅函〔2016〕17号)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把信息系统的数据作为衡量各地区教育信息化发展水平的唯一数据来源,并纳入市教育局“五看五比”活动评分指标中。

在各县区和市直学校的大力支持下,各审核员认真按照部署与要求,严格对本辖区内信息化各项数据进行审核,为推进我市教育信息化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按照省厅教育信息化工作进展部署和要求,根据学校更新率、主动上报次数、校校通、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数(学校空间、教师空间、学生空间)5项指标对各区、各校达标情况进行综合评分,共评选出5个县区优秀审核员、12个学校优秀审核员。

为鼓励先进,进一步推动教育信息化系统数据填报工作,经研究,决定对2016年度“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进展信息系统”优秀审核员进行荣誉及物质表彰,表彰名单附后。

希望各区各校管理员进一步做好教育信息化系统填报工作,每月不断提高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开通率(江西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并在每月6日至30日及时更新、审核并上报信息化数据(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进展信息系统),再接再厉,提升我市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共同营造我市教育信息化工作的良好氛围。

请被评为优秀审核员的老师于2017年3月31日前到南昌市现代教育技术中心5楼技术科(东湖区南湖路2号)领取证书及奖励。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0—2011学年度全省中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0—2011学年度全省中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0—2011学年度全省中小学教师远程全员岗位培训安排>》的通知【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洪教职成字[2010]37号【发布部门】南昌市教育局【发布日期】2010.06.10【实施日期】2010.06.1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南昌市教育局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0-2011学年度全省中小学教师远程全员岗位培训安排〉》的通知(洪教职成字[2010]37号)各县(区)教体局(办)、市属、事业办和民办学校:为不断推动我市中小学教师教育工作深入开展,加快广大教师专业成长的步伐,努力形成“学在远程,用在课堂”的良好学习氛围,增强每位参训教师学习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全面提升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现将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0-2011学年度全省中小教师远程全员岗位培训安排〉的通知》(赣教师字[2010]13号)转发给你们,同时将我市《2010-2011学年度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工作安排》一并下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一、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0-2011学年度全省中小学教师远程岗位培训安排的通知》(略)二、2010-2011学年度南昌市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工作安排二0一0年六月十日附件二2010-2011学年度南昌市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工作安排按照省教育厅的部署,2010-2011学年度南昌市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工作安排如下:第一阶段:动员培训1.、2010年6月25日,召开全市远程培训工作布置及管理员培训会,布置2010-2011学年度远程培训工作,对管理人员进行工作和技术培训。

要求各县(区)教体局分管领导,市属、事业办、民办学校分管领导、联络员,县(区)培训机构负责人参加。

2、 2010年6月28-30日,按照《南昌市2010-2011学年度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工作时间安排表》(附件1)要求,各县(区)对所属各中小学分管校长及工作人员进行工作布置和培训。

南昌市教育局转发《关于举办全市法制宣传员培训班的通知》的通知

南昌市教育局转发《关于举办全市法制宣传员培训班的通知》的通知

南昌市教育局转发《关于举办全市法制宣传员培训班的通
知》的通知
【法规类别】法律宣传教育
【发文字号】洪教法字[2007]2号
【发布部门】南昌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07.04.17
【实施日期】2007.04.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南昌市教育局转发《关于举办全市法制宣传员培训班的通知》的通知
(洪教法字[2007]2号)
各市属学校:
现将南昌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举办全市法制宣传员培训班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按照通知的要求,市属学校本次参加培训的人员为20人。

为落实好培训任务,市教育局原则上采取轮训的方式派人参加。

本次培训,除去年已派人参加过法制宣传员培训的学校外,其他含高中的学校都要派人参加(具体分配指标见附表),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派人参加的,应书面说明。

请相关学校于2007年4月19日上午下班之前,将参加法制宣传员培训的人员名单
(单位、姓名、性别、职务)报市教育局政策法规处。

联系电话:3986470 附:关于举办全市法制宣传员培训班的通知(略)
市属学校法制宣传员培训任务分配表
二00七年四月十七日
附件
市属学校法制宣传员培训任务分配表。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举办2014年度全市互联网信息工作业务培训班的通知》的通知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举办2014年度全市互联网信息工作业务培训班的通知》的通知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举办2014年度全市互联网信息工作业务培训班的通知》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南昌市教育局
•【公布日期】2014.08.04
•【字号】洪教宣字[2014]26号
•【施行日期】2014.08.04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通信业
正文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举办2014年度全市互联网信息工作业务
培训班的通知》的通知
(洪教宣字〔2014〕26号)
市属有关学校(单位):
为全面提升网络信息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市互联网信息办定于8月21日--25日在南昌县举办2014年度全市互联网信息工作业务培训,现将文件(见附件)转发你们,请相关学校(单位)积极选派人员参加。

按照网络信息管理人员分批次轮训计划和市互联网信息办分配的名额,本期培训请一中、二中、三中、八中、十中、十二中、十三中、十四中、十六中、十七中各派1人参加,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派2人参加。

请各单位务必安排好人员准时参训,并将参训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于8月5日前报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联系人:赖老师,电话:189****7362,邮箱:****************。

附件:关于举办2014年度全市互联网信息工作业务培训班的通知(略)
南昌市教育局
2014年8月4日。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进展信息系统”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进展信息系统”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进展信
息系统”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洪教办函[2016]207号
【发布部门】南昌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16.11.16
【实施日期】2016.11.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进展信息系统”数据填报工作的通

(洪教办函〔2016〕207号)
各县区(开发区、新区)教体局(办),市直属学校、事业办学校、市管民办学校:“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进展信息系统”的填报工作自2013年启动以来,随着系统数据的日益增长、完善,该数据在衡量各地区教育信息化发展水平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一直高度重视该系统的数据填报工作。

该系统中的数据将作为市教育局“五看五比”活动的一项评分依据,数据不准确、不客观或者不及时更新将直接影响各单位在“五看五比”中的得分。

在本月的“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进展信息系统”数据检查过程中,发现部分学校工作
人员责任心不强,落实好“专人负责、如实填写、及时更新、按时上报”的填报原则,造成部分学校的数据严重失实。

为进一步做好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进展信息系统的数据填报工作,再次强调以下几。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举办新闻宣传信息员培训班的通知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举办新闻宣传信息员培训班的通知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举办新闻宣传信息员培训班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洪教宣字[2017]20号
【发布部门】南昌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17.09.27
【实施日期】2017.09.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举办新闻宣传信息员培训班的通知
(洪教宣字〔2017〕20号)
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新区)教办(中心),局属学校、局属事业单位:为进一步提高教育新闻宣传工作队伍整体素质,提升新闻信息稿件质量,推进系统各单位官方微信、微博发布运营和网评工作,决定委托南昌市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局新闻信息中心承办新闻宣传信息员培训班。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帮助各学校(单位)新闻宣传信息员熟悉和掌握新闻宣传主题遴选、新闻信息写作技巧、微信和微博发布运营、网络舆情分析处置等方面工作能力,全面提升各学校(单位)新闻宣传工作水平。

二、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10月11日-13日,为期3天
地点:江西省委党校(江西行政学院,南昌经开区志敏大道1799号)
三、培训对象
局属各学校、直属事业单位新闻宣传信息员(教育信息网通讯员)及微信、微博发布运营人员。

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新区)教办选派1人,共90人。

四、培训内容
新闻写作技巧、微信和微博发布运营、网络舆情分析处置、纪检信息报送等理论和业务知识。

五、培训纪律
1.严格遵守政治纪律。

自觉遵守《中组部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以及上级有关部门对培训工作的。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南昌市教育系统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与考核办法》的通知-洪教宣字[2016]8号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南昌市教育系统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与考核办法》的通知-洪教宣字[2016]8号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南昌市教育系统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与考核办法》的通知正文:----------------------------------------------------------------------------------------------------------------------------------------------------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南昌市教育系统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与考核办法》的通知洪教宣字〔2016〕8号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新区)教体办,局属学校(单位),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现将《南昌市教育系统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与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各县区、各学校贯彻落实过程中遇到的具体情况,请及时与市教育局新闻信息中心联系反馈,联系人:袁老师,联系电话:139****9012。

附件:南昌市教育系统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与考核办法南昌市教育局2016年3月25日南昌市教育系统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与考核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政务新媒体建设与管理,推进学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努力营造良好的教育网络舆论环境,树立南昌教育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管理机构新媒体建设、管理与考核工作在市教育局新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新闻信息中心具体负责,主要工作:1、市教育局“两微一网”政务新媒体的日常管理和运作;2、系统内各学校(单位、县区)“两微一网”的联系与沟通、检查与督办、考核与通报;3、政务新媒体管理员队伍的组建、管理和培训;4、制定全系统重大事件和热点问题发布、处理口径;5、定期通报政务新媒体工作开展情况。

二、基本要求1、各单位按照要求及时注册和开通政务新媒体账号,经市教育局审批同意并备案,列入我系统政务新媒体统一考核和管理。

注册开通时应注意:(1)政务新媒体账号原则上统一以南昌xx学校(xx:单位)发布的规范格式注册,并填写《南昌市教育系统政务微博开通表》《南昌市教育系统政务微信开通备案表》报局新闻中心备案。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举办南昌市教育系统团队干部理论及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举办南昌市教育系统团队干部理论及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举办南昌市教育系统团队干部理论及业务培训班的通知【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洪教团字[2012]4号【发布部门】南昌市教育局【发布日期】2012.11.23【实施日期】2012.11.2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南昌市教育局关于举办南昌市教育系统团队干部理论及业务培训班的通知(洪教团字[2012]4号)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新区教办团委,市直属学校、事业办学校、市管民办学校团组织: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着力增强南昌市教育系统团队干部的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加强团队干部之间的学习与交流,为开创南昌市教育系统共青团工作新局面凝心聚力,经局党委批准,决定举办南昌市教育系统团队干部理论及业务培训班,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时间:11月 29 日(周四)~30日(周五)(报到时间:11月29日上午8:00)。

二.培训地点:市教科所北面五楼会议室(民德路状元桥215号)。

三.培训对象: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新区教办团委,市直属学校、事业办学校、市管民办学校团组织的专(兼)职团队工作负责人。

四.培训内容:1、学习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学习团队工作理论和业务知识;团队工作经验交流。

2. 团队辅导及实践活动(外出团队辅导及学习实践活动定于12月7日-10日到共青团工作先进且有特色的温州地区)。

五、培训要求:1.各相关单位团队干部接到通知后请准时报到参加此次培训(报到时间为8:00,8:15之前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此次培训)。

原则上不得缺席,如因故不能参加,请在11月28日下午5:00之前以书面形式请假。

2.各相关单位团队干部参加培训前后请及时向同级党组织及有关领导汇报培训工作事宜。

各相关单位要根据本通知的要求,为团队干部参加此次培训做好有关的工作安排,确保其按时参加学习,保证学习质量。

3.为了充分地征集民意,集中民智,更好的了解和掌握南昌市教育系统团队工作的情况,本次培训班计划安排半天时间(11月30日上午)召开团队干部座谈会。

南昌市教育局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国培计划”—示范性

南昌市教育局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国培计划”—示范性

南昌市教育局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国培计划”—示范性项目实施和参训学员选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洪教宣函[2016]11号【发布部门】南昌市教育局【发布日期】2016.06.29【实施日期】2016.06.2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南昌市教育局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 年“国培计划”-示范性项目实施和参训学员选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洪教宣函〔2016〕11号)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新区)教办,市教科所、局直属有关学校:现将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 年“国培计划”-示范性项目实施和参训学员选派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函〔2016〕4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阅读通知要求,并对照市教育局具体名额分配表(附件一),做好参训人员选派报名工作。

“国培计划”是教育部实施的重要培训项目,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落实。

各单位接文后,请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 年“国培计划”-示范性项目实施和参训学员选派工作的通知》(附件二),严格审核学员资质,选派出符合参训条件的学员,并于7月2日前将参训学员信息表电子稿(见附件三)报至市教育局宣传教育处(以EXCEL表格形式报送),联系人:刘昆老师,电话:83986470,邮箱:29278119@。

附件一:2016年“国培计划”南昌市培训名额分配表附件二:关于做好2016 年“国培计划”-示范性项目实施和参训学员选派工作的通知(略)附件三:报名信息汇总表(略)南昌市教育局2016年6月29日附件一:2016年“国培计划”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名额分配表一、培训团队专项研修1.一线优秀教师培训技能提升研修项目(26人)。

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教育新闻宣传信息员队伍建设及做好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教育新闻宣传信息员队伍建设及做好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教育新闻宣传信息员队伍建设及做好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教育厅,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委•【公布日期】2015.05.20•【字号】•【施行日期】2015.05.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教育新闻宣传信息员队伍建设及做好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各设区市教育局、省直管县教育局、各高校: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省教育系统新闻宣传工作,大力宣传我省教育工作的新成就、新亮点,充分展现教育工作者在教育改革发展中的拼搏精神和良好形象,迫切需要建立一支覆盖面广、责任心强的新闻宣传信息员队伍,并充分发挥信息员的作用,以优化信息质量,畅通信息渠道,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教育新闻宣传工作的需要。

为此,将建立全省教育新闻宣传信息员队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以设区市教育局、省直管县教育局、各高校为单位,各明确一名分管新闻宣传工作的领导和一名新闻宣传工作信息员,负责本单位信息报送工作。

分管领导要加强对信息收集及报送工作的管理和领导,信息员要认真做好本单位宣传信息收集,提炼加工,按要求及时报送。

二、选定信息员应把握以下条件,挑选表现优秀的同志担任。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政策水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

2.正式在编在岗人员,中共党员,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纪律观念,热爱新闻宣传工作。

3. 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有一定的观察和分析问题能力。

4.有一定的相关工作经历,熟悉一般新闻稿件和信息的采写方法。

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教育宣传信息收集和报送工作,建立相应机制,要切实做好信息员的挑选和培养,既要给他们交任务,又要关心他们的工作和生活,给他们的工作提供条件,教育新闻信息报送工作将作为各单位年终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请各单位于5月29日前填写好《江西省教育系统新闻宣传信息员推选表》,并发电子信箱:****************,同时将纸质表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省委教育工委宣传部。

南昌市教育局、南昌市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关于开展2016年南昌市职业教育下县区宣传活动的通知

南昌市教育局、南昌市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关于开展2016年南昌市职业教育下县区宣传活动的通知

南昌市教育局、南昌市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关于开展2016年南昌市职业教育下县区宣传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昌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6.04.18•【字号】洪教职成字[2015]6号•【施行日期】2016.04.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南昌市教育局、南昌市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关于开展2016年南昌市职业教育下县区宣传活动的通知洪教职成字〔2015〕6号各县(区)教体局、市职教学会各理事单位、各中等职业学校:为学习宣传全国、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响应国务院每年5月第二周开展“职业教育活动周”活动的决定,引导全社会进一步认识、理解和支持职业教育,营造“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社会氛围,提高职业教育的影响力和吸引力。

经研究,决定开展2016年南昌市职业教育下县区宣传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参与宣传学校由国家级、省级重点职业学校、省级示范职业学校及特色职业学校组成。

二、活动内容和形式内容: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对职业教育的高度重视和决策部署,大力宣传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对服务转型升级、支撑中国制造、优化教育结构的重要作用,大力宣传教育规划纲要实施五年来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集中介绍南昌地区职业教育和各特色学校职业教育发展现状,展示职业学校亮点和成才学生先进事迹。

让学生知晓、理解、接受:选择职业学校,可学文化、学技能,升高等院校、做大国工匠,能成才,能致富,同样成就出彩人生。

形式:根据上述内容,编制宣传手册,进校、进班宣传,重点针对应届初中毕业班学生。

二是邀请生源学校领导、教师、学生、家长到相关职业院校实地观摩考察。

三、活动安排2016年职业教育宣传周活动采取集中组织、有序宣传的形式进行,整个活动共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动员准备阶段(4月18日-4月30日)1.召集相关县区和学校拟定南昌市职业教育宣传周活动方案,广泛征求意见。

江西教育宣传信息员(《江西教育》通讯员)培训班成功举办

江西教育宣传信息员(《江西教育》通讯员)培训班成功举办
江 两 教 育 宣 传 信 息 员 (《江 西 教 育 》通 讯 员 )培训班 功 举 办
5月 27日至30日,由 江 西 教 育 传 媒 集 闭 主 办 的 江 两 教 育 宣 传 信 息 员 (《江西教
育》通 讯 员 )培 训 班 在 吉 安 市 成 功 举 办 。 米 全 省 各 地 的 江 西 教 育 宣 传 信 息 员 (《江西教育》通 讯 员 ),以及山东、河南等
势 、传 播 特 点 ,对 学 员 如 何 提 高 教 育 新 闻 写 作 ,提出了诚恳的建议
江 西 教 育 传 媒 集 闭 教 师 杂 志 社 社 长 方 新 I丨1对 职 教 这 传 要 注 意 的 问 题 ,给出丫
具 体 的 建 议 在 交 流 讨 论 环 节 ,新 余 市 教 育 局 宣 传 科 科 长 何 水 元 、贵溪币教育电视
台 台 tc:余 贵 兵 等 人 的 发 言 ,引 发 r 在座学员的强烈共鸣
《江 西 日 报 》民 生 部 副 主 任 尹 晓 军 就 如 何 把 新 闻 写 生 动 些 作 了 深 人 的 阐 述 ,中 国江西网摄影部主任林朝晖针对融媒体时代下的新闻摄影展开了生动的讲解。
大 余 县 教 ff局 干 部 王 /]说:“我倍感珍惜参加这次培训的机会在丨'丨身业务水 平 提 升 的 同 时 ,也 u:a己对丨丨前的宣传丁作布了更多的思考,有收获,有 期 待 。”
地的教育宣传丁.作者,齐聚“江南望郡”吉 安 ,共 飨 教 汀 新 闻 穴 仏 盛 宴 汗 班 仪 式 上 ,江两教育传媒集团党总支书记、:€嗔长汤平代表主办方发S Vf安 I丨(教体局副 局 长 涂 江 宁 致 欢 迎 辞 宵 教 育 监 测 i f 估研究院融媒体逮设处副处长卢卫平、省委 教 育 T.委宣传部主任科员尚礼倦、吉安市吉州K 教体局副局长杨子霖等出席。会 议由中_ 教育报刊社江西记者站站长、江西教f f 传媒集M1副总经理徐光明主持

网评员培训年度计划

网评员培训年度计划

网评员培训年度计划
1月份:网评员培训计划启动,进行员工招聘和选拔工作,制
定培训计划和教材。

2月份:开展网评员基础知识培训,包括网络伦理、信息检索
技巧、数据分析等内容。

3月份:进行网评员实操技能培训,包括文字编辑、排版设计、舆情分析等相关技能训练。

4月份:开展网评员专业知识培训,包括涉及行业背景、相关
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等内容的学习。

5月份:进行网评员实战演练,模拟真实工作场景进行操作和
危机处理能力的训练。

6月份:开展网评员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包括沟通技巧、危机
处理、舆情应对等内容。

7月份:进行网评员综合能力提升培训,包括团队协作、领导
能力培养等相关内容。

8月份:开展网评员培训成果检查和总结,对培训效果进行评
估和改进。

9月份:进行网评员继续教育培训,包括行业前沿知识的学习
和更新。

10月份:开展网评员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包括应急处理能力、舆情分析技能等方面的训练。

11月份:进行网评员专业知识巩固培训,对之前学习内容进
行复习和深化。

12月份:进行网评员年度绩效考核及培训计划修订,对网评
员的工作表现进行总结和评估,制定下一年度的培训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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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教育局关于举办新闻宣传信息员(网评员)培训班的通
知(2016)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洪教宣字[2016]40号
【发布部门】南昌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16.12.03
【实施日期】2016.12.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举办新闻宣传信息员(网评员)培训班的通知
(洪教宣字〔2016〕40号)
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新区)教办(中心),局属学校,局属事业单位:为进一步提高教育新闻宣传工作队伍整体素质,提升新闻信息稿件质量,推进系统各单位官方微信、微博发布运营和网评工作,经研究,决定委托南昌市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局新闻信息中心承办新闻宣传信息员(网评员)培训班。

有关事项如下:
一、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帮助各学校(单位)新闻宣传信息员、网评员熟悉和掌握新闻宣传主题遴选、新闻信息写作技巧、微信和微博发布运营、网络舆情分析处置等方面工作能力,全面提升各县区、学校(单位)新闻宣传工作水平。

二、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12月19日-23日
地点:江西行政学院(南昌经开区志敏大道1799号)
三、培训对象
局属各学校、直属事业单位新闻宣传信息员(教育信息网通讯员)及微信、微博发布运营人员、教育系统网评员,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新区)教办选派1人,共90人。

四、培训内容
聘请国家、省市媒体专家、资深记者主讲新闻信息采集与写作技巧、新闻图片处理、微信和微博发布运营、网络舆情分析处置等理论和业务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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