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事项的核准(项目招标事项核准申报表)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的通知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08.11.19•【字号】闽发改政策[2008]893号•【施行日期】2008.11.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政策〔2008〕893号)各市、县(区)发展改革委: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发展改革系统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工作,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和《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加招标内容以及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我委制定了《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经委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十一月十九日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发展改革系统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工作,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和《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加招标内容以及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福建省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闽发改政策[2007]157号)第二章规定,并由发展改革部门核准招标事项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第三条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项目单位在报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或者办理项目备案手续的同时,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将包含以下内容的招标事项一并报送负责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发展改革部门(以下简称项目审批部门)核准:(一)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的具体招标范围(全部招标、部分招标或者不招标);(二)项目拟采用的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三)项目拟采用的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或者自行招标)。
因特殊情况,项目单位在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前须先行开展招标工作的,或者在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时未核准招标事项的,应当将招标事项单独报送项目审批部门核准。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核准文件格式文本的通知(2014)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核准文件格式文本的通知(2014)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4.06.30•【文号】发改办投资[2014]1454号•【施行日期】2014.06.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核准文件格式文本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4]1454号)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办公厅(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各计划单列企业集团、中央管理企业:为贯彻落实投资体制改革精神,进一步完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制,规范项目核准机关对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行为,根据《行政许可法》、《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11号令)及《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12号令)等有关法律规章规定,制订核准文件格式文本,现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次印发的核准文件格式文本,适用于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的各类企业在我国境内投资建设的项目(包括外商投资项目)。
境外投资项目的核准文件格式文本另行制定。
二、国家发展改革委在核准企业投资项目时,将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和《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主要从维护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优化重大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出现垄断等方面进行核准。
对于外商投资项目,还要从市场准入、资本项目管理等方面进行核准。
三、企业投资项目的资金来源、市场前景、经济效益和产品技术方案等,由企业自主决策、自担风险。
四、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五、招标内容核准,应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时核准招标内容的意见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05]824号)、《工程建设项目申报材料增加招标内容和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国家计委第9号令,根据2013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3号令修改)等有关规定办理。
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口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的通知-海府[2017]99号
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口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的通知正文:----------------------------------------------------------------------------------------------------------------------------------------------------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口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海口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已经2017年8月9日十六届市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口市人民政府2017年9月7日海口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是指利用市本级财政预算内各类建设资金(含基本建设资金和其他专项资金)、政府性基金、政府性融资资金、政府性债务资金、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款资金、转让和拍卖国有资产及其经营权所得的国有资产权益收入以及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政府性资金进行投资的建设项目。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业务技术用房等涉及楼堂馆所项目,应按照国家及省有关规定严格管理。
第三条政府投资主要投向以下领域及项目:(一)市政基础设施、农、林、牧、渔、水务、交通、能源、气象、海洋等城乡基础设施项目(二)教育、卫生、科技、文化、体育、社会保障、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公共服务及社会管理等公益性建设项目(三)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科技进步、高新技术、旅游业、现代物流业等我市重点扶持的重大产业结构调整优化项目。
第四条政府投资的方式包括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办法的通知-京发改[2006]664号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办法的通知正文:----------------------------------------------------------------------------------------------------------------------------------------------------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办法的通知(京发改〔2006〕664号)各有关单位:为适应投资体制改革新形势的要求,依法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北京市招标投标条例》及有关配套规定,参考《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关于我委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时核准招标内容的意见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05]824号),制定《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项目招标方案核准申请书的示范文本2.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批复的示范文本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六年四月三十日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办法一、为贯彻依法必须招标制度,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北京市招标投标条例》及有关配套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本市各级政府投资项目和实行核准制管理的企业投资项目应当将招标方案报市或区县发展改革部门核准。
招标方案的内容包括: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方面的采购细项,每个采购细项是否招标,拟采用的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和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或自行招标)。
三、核准项目招标方案的条件与标准(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已经获得批准(核准)。
(二)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申请不招标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抢险救灾而不适宜招标的;2.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3.主要工艺、技术采用特定专利或专有技术的;4.国内外民间组织或个人全额捐赠的;5.承包商、供应商或服务提供者少于3家,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6.有效投标或投标人不足3人,经依法重新招标后仍不足3人的;7.项目单位自身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等级,或符合国家规定的有关设备、材料的生产条件和能力,不需要另行采购的;8.在建工程追加附属小型工程或主体加层工程,原中标人仍具备承包能力的;9.已建成项目需要改扩建或技术改造,由其他单位进行设计影响项目功能配套性的,项目设计可以不招标;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适宜招标的其他情形。
京发改[2006]664号
关于印发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办法的通知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6-04-30京发改〔2006〕664号各有关单位:为适应投资体制改革新形势的要求,依法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北京市招标投标条例》及有关配套规定,参考《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关于我委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时核准招标内容的意见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05]824号),制定《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项目招标方案核准申请书的示范文本2.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批复的示范文本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六年四月三十日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办法一、为贯彻依法必须招标制度,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北京市招标投标条例》及有关配套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本市各级政府投资项目和实行核准制管理的企业投资项目应当将招标方案报市或区县发展改革部门核准。
招标方案的内容包括: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方面的采购细项,每个采购细项是否招标,拟采用的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和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或自行招标)。
三、核准项目招标方案的条件与标准(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已经获得批准(核准)。
(二)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申请不招标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抢险救灾而不适宜招标的;2.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3.主要工艺、技术采用特定专利或专有技术的;4.国内外民间组织或个人全额捐赠的;5.承包商、供应商或服务提供者少于3家,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6.有效投标或投标人不足3人,经依法重新招标后仍不足3人的;7.项目单位自身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等级,或符合国家规定的有关设备、材料的生产条件和能力,不需要另行采购的;8.在建工程追加附属小型工程或主体加层工程,原中标人仍具备承包能力的;9.已建成项目需要改扩建或技术改造,由其他单位进行设计影响项目功能配套性的,项目设计可以不招标;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适宜招标的其他情形。
风电核准所需支持性文件及文件依据
风电核准所需支持性文件及文件依据第一篇:风电核准所需支持性文件及文件依据风电光伏项目审批所需支持性文件一、风电项目开展前期工作所需支持性文件:1.旗县市(区)能源主管部门开展前期工作请示文件;2.甲级咨询资质单位编制的开展前期工作申请报告(报告中须载明开发企业简介、拟开发项目选址情况、项目满一年的10-70米测风资料分析评价、拟接入电网条件分析等); 3.盟生态委出具的生态资源保护审查意见。
二、风电项目核准所需支持性文件:1.旗县市(区)能源主管部门核准请示文件;2.甲级咨询资质单位编制的项目申请报告;3.甲级咨询资质单位编制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4.盟生态委出具的生态资源保护审查意见;5.盟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选址意见书;6.盟级国土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7.盟级环保主管部门出具的环评审批意见;8.盟级节能主管部门出具的节能评估审批意见;9.盟级维稳部门出具的项目社会稳定低风险认定意见。
三、太阳能发电项目备案所需支持性文件:1.旗县市(区)能源主管部门备案请示文件;2.甲级咨询资质单位编制的备案申请报告(报告中应载明项目建设单位、规划选址情况、电网接入条件、电力市场需求分析、项目场址连续一年以上的实测太阳能辐射数据分析等);3.盟级节能主管部门出具的节能评估审批意见;4.盟级维稳部门出具的项目社会稳定低风险认定意见;5.盟生态委出具的生态资源保护审查意见。
第二篇:国家发改委审批项目所需支持性文件国家发改委审批项目所需支持性文件1.煤制油、煤制气项目(1)同意开展前期工作文件(2)下级发改部门申请文件(3)项目申请报告(4)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甲级咨询机构编制)备注:中海油可研报告是由天晨设计院编制中电投可研报告是由武汉五环公司编制(5)下级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选址意见备注:选址意见由自治区建设厅出具项目选址(6)同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备注:由国土资源部出具项目用地预审意见(7)同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查意见备注:中海油环评报告由内部部门编制中电投环评报告由中日友好环境发展中心编制(8)同级节能审查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备注:建议咨询审批部门,就近编制审批报告(9)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安全审查意见备注:建议咨询审批部门,就近编制审批报告(10)同级水利主管部门出具的水土保持审查意见备注:建议咨询审批部门,就近编制审批报告(11)同级水利主管部门出具的用水意见备注:自治区水利厅审批用水许可,由黄委会审批用水指标(12)针对淘汰落后产能拿出产能置换方案(新增加的要件)(13)重大项目建设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评估认定结论备案手续第三篇:美国签证面谈支持性文件美国签证面谈支持性文件简介简介支持性文件仅是签证官在面谈时需要考虑的众多因素之一。
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其他)(招标)办事指南
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其他)(招标)办事指南一、事项名称: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其他)(招标)二、审批类别:其他行政权力三、办理依据:1.(法规)《政府投资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2号)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政府投资,是指在中国境内使用预算安排的资金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建设活动,包括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等。
第九条政府采取直接投资方式、资本金注入方式投资的项目(以下统称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按照政府投资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报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批。
项目单位应当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的前期工作,保证前期工作的深度达到规定的要求,并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以及依法应当附具的其他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四、受理机构:永安市行政服务中心发改局窗口五、审批机构: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六、申请条件:本部门负责审批(含核准、备案)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七、申请材料:(1)招标事项核准申报申请文件;(2)招标事项核准申报表(仅指国有投资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申请邀请招标或不招标的项目,以及国家规定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中非国有投资控股或占主导地位但申请不招标的项目);八、办理流程:受理决定。
九、法定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十、承诺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十一、发放证照情况:市级权限内政府投资项目(其他)(招标)的批复十二、收费标准:无十三、收费依据:无十四、投诉电话:12345十五、咨询电话(略)十六、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冬令时)【除法定节假日外】十七、办公地址:永安市巴溪大道1111号一楼行政服务中心发改局窗口十八、乘车路线:1路、2路公交车十九、状态查询:行政中心发改局窗口查询:3818031。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
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加招标内容和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 第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9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为了规范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项目的招标活动,特制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加招标内容以及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现予发布施行。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曾培炎二○○一年六月十八日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加招标内容和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3号)中规定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
第三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中,按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规定,凡应报送项目审批部门审批的,必须在报送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增加有关招标的内容。
第四条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增加的招标内容包括:(一)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的具体招标范围(全部或者部分招标);(二)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拟采用的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或者自行招标);拟自行招标的,还应按照《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5号)规定报送书面材料;(三)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拟采用的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拟采用邀请招标的,应对采用邀请招标的理由作出说明;(四)其他有关内容。
报送招标内容时应附招标基本情况表(表式见附表一)。
第五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建设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
但在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中须提出不招标申请,并说明不招标原因:(一)涉及国家安全或者有特殊保密要求的;(二)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采用特定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或者其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三)承包商、供应商或者服务提供者少于三家,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四)其他原因不适宜招标的。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项目申请报告通用文本的通知-发改投资〔2017〕684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项目申请报告通用文本的通知正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项目申请报告通用文本的通知发改投资〔2017〕684号国务院各部门、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各计划单列企业集团、中央管理企业:为指导企业做好项目申请报告的编写工作,规范项目核准机关核准行为,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号令)和《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12号令)有关规定,特编制项目申请报告通用文本及其说明,现予以发布,供有关方面借鉴和参考。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报告通用文本是对项目申请报告编写内容及深度的一般要求。
关于《项目申请报告通用文本》的说明,是对通用文本的解释和阐述。
在编写、审核项目申请报告时,应同时借鉴和参考通用文本及说明的有关内容。
二、企业在组织编写具体项目的申请报告时,可根据拟建项目的实际情况,对通用文本中所要求的内容进行适当调整。
如果拟建项目不涉及其中有关内容,可以在说明情况后,不进行相关分析。
三、项目核准机关在核准企业投资项目时,应严格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和《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在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的基础上,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角度,对企业投资项目的“外部性”条件进行审查和把关,从是否危害经济安全、社会安全、生态安全等国家安全,是否符合相关发展建设规划、技术标准和产业政策,是否合理开发并有效利用资源,是否对重大公共利益产生不利影响这些方面进行审查。
项目的市场前景、经济效益、资金来源、产品技术方案等内部性条件,均应当由企业自主决策,项目核准机关不得干预企业的投资自主权。
上杭县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明细表
序 号 单 位 事项名称 办事程序 所需材料 办事时限 收费标准 收费说明 标志 修改 事 项 定 义 政策依据
备注
1
政府投资项 目建议书审 批 Nhomakorabea窗口受理→审核→审批
1、主管部门报送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文件。 2、项目建议书文本,非生产性建设 项目可在报送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文件中论述,不需编报项目建议书。 3、行业主 管部门提出审查意见。4、拟在城市规划区内建设的非生产性建设项目,必须附有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选址意见书。 5、按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应提交的 其他有关文件。
20 个 工 作 日内(不含 评估认证 和征求意 见时间)
0
0
承诺 时限 可改
承 诺 事 项
3
窗口受理→审核→审批
1、建设单位报送要求审批初步设计请示文件;2、规划主管部门的规划许可意见; 3、有相应资质单位编制提供的勘察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 4、初步设计专家审查 意见; 5、初步设计审查会议纪要;6、按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有 关文件。
1
核后作出是否备案决定。 3、 正式受理后 5 个工作日作出是否予 以备案的决定性,由于特殊原因难以 在 5 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的,经我局 领导批准,可以延长 5 个工作日,并 及时书面通知备案申报单位,说明延 期的原因。
6、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各 1 份); 7、规划建设部门《选址意见书》(新增占土地需要)。
5 个工作日 内
0
0
承诺 时限 可改
承 诺 事 项
承诺时间不 包含听证、招 标、拍卖、检 验、检测、检 疫、鉴定和专 家评审、现场 勘查、补件、 上报(转报) 等步骤所需 要的时间。 承诺时间不 包含听证、招 标、拍卖、检 验、检测、检 疫、鉴定和专 家评审、现场 勘查、补件、 上报(转报) 等步骤所需 要的时间。 承诺时间不 包含听证、招 标、拍卖、检 验、检测、检 疫、鉴定和专 家评审、现场 勘查、补件、 上报(转报) 等步骤所需 要的时间。 申请条件为 在我县工商 局登记注册 的企业投资 实行备案制 的项目。承诺 时间不包含 听证、招标、 拍卖、检验、 检测、检疫、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_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2012年中央_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的通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文件发改办环资[2011]152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农垦总局发展改革委,部分省(区、市)经贸委(经委、经信委、工信委),有关中央管理企业: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草案编报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11〕701号)要求,为加快前期工作,确保中央投资计划草案落实到具体项目,现就组织申报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选项范围本次申报项目主要围绕节能、节水、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污染防治五个方面。
(一)节能方面。
主要包括: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余热余压利用、燃煤锅炉(窑炉)改造、节约和替代石油、绿色照明等重点节能改造项目,重大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高效节能技术和产品产业化项目,节能监察(监测)中心等单位节能硬件能力建设项目,建筑节能(节能建材、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
(二)节水方面。
主要包括:高用水行业节水改造示范项目,矿井水、苦咸水利用项目,海水淡化及示范工程、海水淡化产业基地、海水淡化示范城市(工业园区、海岛)建设项目。
(三)循环经济方面。
主要包括: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单位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项目,省级以上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项目,再制造产业化项目,资源循环利用技术装备产业化示范项目,“城市矿产”资源循环利用项目,农业循环经济项目,生产过程协同资源化处理废弃物示范工程。
(四)资源综合利用方面。
主要包括:共伴生矿产(稀贵金属、战略性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示范项目,粉煤灰、煤矸石、脱硫石膏、磷石膏、尾矿、冶炼和化工废渣、农作物秸秆、林业剩余物、建筑和道路废物、废旧服装、包装废弃物、废旧轮胎等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其他典型综合利用示范项目。
(五)污染防治方面。
主要包括:淮河流域、松花江流域、丹江口库区及其上游、三峡库区及其上游、黄河中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内的重点工业废水治理项目;列入《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实施方案》内的工业污染源治理项目、历史遗留污染治理项目;农业、服务业、能源、工业等清洁生产示范项目;环保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产业化示范项目。
建设项目招投标事项核准申请表
建设项目招投标事项核准申请表建设项目招投标事项核准申请表申请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申请单位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概述:(在此处提供对项目的简要描述,包括项目规模、地点、建设内容等)一、招标方案1.招标方式及理由:(说明拟采用的招标方式,并解释其选择的原因)2.招标文件:(列出拟发放的招标文件及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标书、技术规范等)3.投标人资格要求:(详细说明投标人资格、经验、技术能力及其他条件要求)4.投标报价及评标办法:(说明投标报价的方式和评标办法,包括评标权重、评标标准等)二、投标人资格预审1.资格预审标准:(列出资格预审的标准和评判依据)2.资格预审文件:(列出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资格预审文件及其内容)3.资格预审程序:(详细描述资格预审的流程和时限)三、评标及中标办法1.评标办法:(说明评标的具体办法,包括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标准则等)2.中标办法:(说明中标的条件和程序)四、其他事项1.投标保证金:(说明投标保证金的数额、交纳方式和退还条件)2.履约保证金:(说明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交纳方式和退还条件)3.资金拨付方式:(详细描述资金拨付的方式和要求)4.合同签订及履行:(说明合同签订的程序和要求,并提及履行合同的监督措施)附件列表:(在此列出本申请表涉及的附件及其名称)法律名词及注释:(在此列出本文档涉及的法律名词及其解释,以便申请人和相关人员参考)本文涉及附件。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
建设项目招投标事项核准申请表
建设项目招投标事项核准申请表建设项目招投标事项核准申请表一、项目概况1. 项目名称:2. 项目地点:3. 项目类别:4. 所属行业:5. 项目建设规模:6. 项目建设内容简介:二、招投标事项核准申请1. 申请理由和目的:2. 招标方式及依据:3. 核准招投标事项的必要性分析:(1)招标范围的合理性论述;(2)招标方式的选择及依据说明;(3)其他需要核准的招投标事项分析。
三、项目招标范围与方式1. 招标范围:(1)工程建设内容;(2)物资采购内容;(3)服务采购内容;(4)其他招标内容。
2. 招标方式:(1)公开招标;(2)邀请招标;(3)竞争性谈判;(4)询价;(5)其他招标方式。
四、采购标准与要求1. 技术要求及标准:(1)工程建设技术要求;(2)物资采购技术要求;(3)服务采购技术要求;(4)其他有关技术要求。
2. 合同及交付要求:(1)工程建设合同要求;(2)物资采购合同要求;(3)服务采购合同要求;(4)其他合同及交付要求。
五、招标文件编制与审批1. 招标文件编制:(1)招标文件编制机构及人员;(2)招标文件编制要求。
2. 招标文件审批:(1)审批机构及人员;(2)招标文件审批流程;(3)审批要求及注意事项。
六、招投标程序与时间安排1. 招投标程序:(1)公告期限和发布媒介;(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3)评标时间及结果公示;(4)中标结果及合同签订。
2. 时间安排:(1)招标相关时间节点;(2)招标文件审批时间节点;(3)其他时间安排。
七、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1. 投标保证金:(1)金额;(2)缴纳方式;(3)退还方式及时限。
2. 履约保证金:(1)金额;(2)缴纳方式;(3)退还方式及时限。
八、其他事项1. 拟承包人或供应商资格要求及评审标准;2. 评标办法及标准;3. 投诉处理与争议解决方式;4. 其他相关事宜。
附件:1. 项目招标文件;2. 相关法律法规;3. 补充材料及附件。
《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加招标内容和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 第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9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为了规范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项目的招标活动,特制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加招标内容以及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现予发布施行。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曾培炎二○○一年六月十八日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加招标内容和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3号)中规定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
第三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中,按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规定,凡应报送项目审批部门审批的,必须在报送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增加有关招标的内容。
第四条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增加的招标内容包括:(一)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的具体招标范围(全部或者部分招标);(二)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拟采用的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或者自行招标);拟自行招标的,还应按照《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5号)规定报送书面材料;(三)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拟采用的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拟采用邀请招标的,应对采用邀请招标的理由作出说明;(四)其他有关内容。
报送招标内容时应附招标基本情况表(表式见附表一)。
第五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建设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
但在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中须提出不招标申请,并说明不招标原因:(一)涉及国家安全或者有特殊保密要求的;(二)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采用特定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或者其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三)承包商、供应商或者服务提供者少于三家,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四)其他原因不适宜招标的。
招标事项核准申报表(新)
项目名称
项目单位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总投资额(万元)
项目投资中国有资金投资是否占控股或主导地位
是否含有或拟申请国有投资或国家融资(如有,标明金额)
单项合同估算金额(万元)
招标范围
招标方式
招标组织形式
不采用
招标形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公开
邀请
自行招标
设备
重要
材料
其他
1、总投资及资金拼盘
2、各单项资金
(项目建设单位盖章)
年 月日
注意事项:
1.单项合同估算金额应与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中所列投资保持一致。
2.采购细项应当详细列明,其中拟不招标的部分和表中未尽事宜应当在备注中注明,并在申请书中具体说明。
3.施工主要包括土建施工、设备安装、装饰装修、拆除、修缮等.
项目招投标(采购)监督申报表项目招投标(采购)监督报备表
项目招投标(采购)监督申报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区
项目批准
批准文号核准日期单位
招标内容
招标单
负责人电话
位、部门
申
报
内
容
分公司纪
委意见
公司纪委
和纪检监
察室意见
填表人签字:
说明:1.项目启动时,持此表到公司纪检监察室申报。
2.监督申报表中的事项逐项填写,不得漏项。
3.申报内容填写拟推荐招标代理单位名单或其它办理事项。
4.本表一式两份,分公司纪委一份,报总公司纪检监察室一份。
项目招投标(采购)监督报备表
项目名称:项目启动时间:
序
号
监督步骤监督内容备注
一招标代理公
司及评标专
家的抽取
招标代理公司及评标专家抽取名单
二招标过程
招标文件编制、发售,招标文件修改、答疑
三投标过程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地点
四开标过程
开标时间、投标文件检查、唱标、唱标记录签认、异议处理情况五评标过程
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纪律、评标办法及标准、评标报告情况六
评标结果核
准
核准情况
七评标结果公
示
公示媒体、时间、事项
八中标通知书
签发
签发情况
九合同签署
签署情况
十责任追究
追究情况
业主单位:招标代理单位:监督单位:
说明:1.此表待各单位项目招投标(采购)监督工作结束后逐项认真填写,一个项目一报备。
2.表格中内容较多,填写不下的,可另附纸张。
3.此表需由单位纪委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或纪委公章。
4.此表一式两份,项目业主单位一份,报公司纪检监察室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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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单项合同估算金额的总和应与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中所列项目总投资保持一致;
2、采购细项应当详细列明,其中拟不招标的部分和表中未尽事宜应当在备注中注明,并在申请书中具体说明;
3、施工主要包括土建施工、设备安装、装饰装修等;
4、其他是指除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和重要材料之外的部分,如房屋拆迁拆除等。
项目招标事项核准申报表
项目名称:
项目单位名称:
采购细项
单项合同估算金额(万元)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招标组织形式(自行招标或委托招标)
不采用招标形式
备注
勘察
1、
2、
3、
设计
1、
2、
3、
施工
1、
2、
3、
监理
1、
2、
3、
设备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1、
2、
3、
重要
材料
1、
2、
3、
其他
1、
2、
3、
发布媒体
国家
1、
省
2、
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