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新时期 加强监事会监督体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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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新时期加强监事会监督体制建设
监事会是由全体监事组成,对公司业务活动及会计事业等进行监督的机构,是保证公司正常有序有规则地进行经营,防止滥用职权,危及公司、股东和第三人的利益。监事会与董事会并立,独立行使对董事会、总经理、高级职员及整个公司管理的监督权。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全面的监督,包括调查和审查公司的业务状况,检查各种财务情况,并向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提供报告,对公司各级干部的行为实行监督,并对领导干部的任免提出建议,对公司的计划、决策及其实施进行监督等。
各国都规定在公司中设立监察人或监事会,各企业在管理上还是存在许多问题,财务会计信息失真,资产状况不良,潜在问题突出,重大决策失误,对外投资效益差,内部管理混乱等不良现象,有的甚至亏损严重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等严重后果。向各国有企业派出监事会,不断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政企分开,从体制上,机制上建立健全规范的监督约束制度,加强监事会监督体制的健全和建设显得特别重要。
加强监督事会体制的建设,建立健全与《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相衔接,与企业股权结构相适应的监督制衡机制,从而更好地履行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和国资监管机构赋予的职权,是当前的国有资产监督体制的发展方向。汝城县国资管理中心按照这个方向,不断规范监事会设立,不断创新监督方式,不断完善监督职责,推动监事会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一、分类监督,不断规范监事会设立
在新形势下,对监事会的设立实行“分类监督、一企一监”的方针。
一是对国有独资企业、独资公司实行“外派内设”的形式。所谓“外派”:既是由国资中心派出监事会主席、若干公务员身份的专职监事,他们的人事关系仍在国资中心,薪酬福利与企业无关,向国资中心报告工作,从而保持监事会的“外派性”、“独立性”。所谓“内设”:既是监事会不再称“汝城县国资管理中心企业监事会”,而是以企业名称直接冠名,如“★★★公司监事会”;由企业选举若干名职工监事,与外派监事共同组成监事会长驻企业,监事会开展业务的费用有企业承担,一句话,监事会就是要作为法人治理结构的组成部分紧紧融入企业。
二是对国有控股企业、参股企业,按照出资比例和公司章程,国资中心派出公务员身份的专职监事或推荐监事会负责人人选,与其他股东依法组成企业监事会。派驻国有控股和参股企业的国资中心身份监事会人员,一方面对国资中心负责,并按照国资中心的要求依法履行职责;另一方面对其他股东负责。
二、突出重点,不断创新监督方式
一是突出监督重点。首先突出财务监督这个重点。《监事会暂行条例》规
定监事会的四项主要职责,核心是财务监督,离开了财务监督这一核心,就失去了对企业评价的基础。其次突出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行为的监督。主要检查企业会议制度、决策程序、决策权限是否明确并成文、检查经营运作是否按照制度执行。第三突出出资人的关注点。主要是涉及国有资本权益和资产安全的事项。对企业改制重组、产权转让及重大投资深入检查,对存在的风险进行分析和判断。第四突出企业的焦点和热点。密切关注企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企业职工反映强烈的重要事项和问题,及时化解矛盾,促进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是改进工作方法。坚持日常监督、专项检查和年终集中检查相结合,对企业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督,实现当期监督。日常监督、专项检查和年终集中检查是监事会履行职责的三种主要方式。日常监督是当期监督的重要基础,充分发挥派驻监事的作用,及时了解、掌握和跟踪企业重要经营管理活动,确保日常监督到位。针对日常监督发现的危及国有资产安全的重大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提出针对性建议,为出资人决策提供重要的参考。年终集中检查是监事会在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的基础上,以财务监督为核心对企业年度经营业绩和主要负责人经营行为进行的定期检查。监事会通过提交年度报告、专项报告、月度报告和要情报告,及时反映和报告企业的情况和动态,解决出资人与企业因时空距离造成信息不对称的难题。
三、强化措施,不断完善监督机制
一是严格工作制度。国资中心派出的专职监事必须长驻企业,派出的监事会负责人,在企业工作的时间每周不少于两个工作日,以加强对企业董事和高管人员的监督,加强对派驻企业监事工作的检查及管理。
二是强化报告机制。各监事会的监督检查报告由国资中心办公室直接送中心领导传阅。需要向政府领导报告的,根据中心领导的批示意见摘其要点经主要领导审定上报。对监事会的监督检查成果,高度重视并充分运用,需要查处的问题坚决予以查处。
三是加大考核力度。每年开展一次“优秀监事”和“优秀监督检查报告”评选活动,对监督检查工作成绩优异、为维护出资人权益贡献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违反有关规定、不履行监督职责、渎职失职的,追究其责任。
四是落实“知情权”。即“四个重要”的落实:重要会议要通知,重要资料要提供,重大事项要通报,重要文件要抄送。所谓重要会议要通知,是指企业召开的董事会会议、经理办公会、年度工作会等有关会议,都要提前通知监事会列席或参加;所谓重要资料要提供,是指企业的财务会计资料和有关经营管理资料,要主动及时地向监事会提供;所谓重大事项要通报,是指出资人关注的投融资、担保、产权变动、大额资金流动、领导薪酬、人工成本以及人事任免、内部改革等重大事项,要及时向监事会通报;所谓重要文件要抄送,主要是报送董事会或董事长、总经理的文件、资料等,均应送监事会负责人传阅;决策机构和执行机构制发的文件,都应抄送监事会。
五是加强监事会工作。国资中心至少每半年研究一次监事会工作,认真解决监事会工作中的问题,及时调整充实监事会的力量,定期对监事会人员进行培训,不断提高监事会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
四、严格责任,不断提升监事能力
一是培养监事的忠诚度。监事会是国有资产的守护神,是企业的免疫系统。监事就是企业的保健医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作为一名监事因此要有强烈的荣誉感,坚定搞好事业的信心。二是强化监事的责任感。干工作不怕干不好,就怕不认真。因此,热忱的事业心、紧迫的责任感是提升监事能力的基础。三是提升监事的驾驭力。能力的提高无非两条途径:学习和实践。当前,一定要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以科学发展观指导监事会工作,统筹监督、服务、促进与发展的关系,在监督中促进企业发展,在服务中促进国有资产增值。四是加强监事的自律性。廉洁监督是树立监事会权威的根基,是监事会事业常青的根本保证。因此,监事在工作中一定要坚守“六要、六不要”这个自律底线,真正做到正人先正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