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34、化工企业静电安全检查规程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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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电安全检查规程(4篇)

静电安全检查规程(4篇)

静电安全检查规程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工作现场的安全和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防范和控制静电危险,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静电灭雷器的使用及维护工作。

第三条静电灭雷器负责实施本规程。

第四条所有从事静电灭雷器使用及维护工作的人员必须熟悉并遵守本规程的规定。

第二节基本要求第五条按照静电灭雷器设计的电气特性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对静电灭雷器的使用、安装及检查维护等方面予以规范。

第六条静电灭雷器的使用、安装及检查维护工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

第七条静电灭雷器的使用、安装及检查维护工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

第三节使用要求第八条静电灭雷器的使用必须符合静电灭雷器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

第九条使用静电灭雷器的人员必须熟悉静电灭雷器的性能,按照要求正确使用静电灭雷器。

第十条在使用静电灭雷器时,必须设置相应的防护措施,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十一条使用静电灭雷器时,应注意机身及周围的环境是否具备防火、防爆条件。

第十二条禁止将潮湿的手或潮湿的物件靠近静电灭雷器,以免发生漏电事故。

第十三条静电灭雷器正在运转时,应禁止非操作人员进入作业区域。

第十四条使用静电灭雷器时,应定期检查其设备运转情况,如有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五条使用中的静电灭雷器应定期检查其绝缘状况,并按照要求进行维护。

第四节安装要求第十六条静电灭雷器的安装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安装标准要求,确保安装的稳固性和安全可靠。

第十七条静电灭雷器的安装位置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应方便设备操作和维护。

第十八条静电灭雷器的安装高度应符合静电灭雷器产品的标准要求。

第十九条静电灭雷器的安装必须与需保护的设备电气接地系统保持良好的接触。

第二十条静电灭雷器的安装,必须严禁和其他设备、管线、仪表等安装在同一结构上。

第二十一条静电灭雷器的安装应避免使用易燃、易爆的材料。

第五节检查维护第二十二条定期对静电灭雷器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2023年静电安全检查规程

2023年静电安全检查规程

2023年静电安全检查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静电安全的管理和控制,预防和减少静电引起的事故和损失,保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所有潜在静电危险的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化工工厂、石油化工装置、化学实验室、煤矿、爆炸危险场所等。

第三条静电安全管理应以预防为主,综合运用技术、管理和教育手段,确保静电安全。

第四条本规程由相关部门负责制定和修改,相关企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本规程要求进行静电安全检查。

第五条检查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能力,并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第二章检查要求第六条静电安全检查应全面、系统地进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静电相关设施的检查,包括接地装置、防爆设备、静电消除装置等的安装、使用状况;(二)静电防护措施的检查,包括静电防护区域的划定、敏感区域的标识、人员培训及操作规程等;(三)静电危险源的评估,根据静电危险程度对危险源进行分类和评估,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四)静电事故的应急处置措施,包括事故报警、人员疏散、消防设备使用等;(五)其他与静电安全相关的检查内容。

第七条检查过程中,应当注重现场实地勘查,检查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做好记录。

第八条检查机构应当根据检查结果,编制检查报告,并将报告交由被检查单位进行整改。

第三章整改要求第九条根据检查报告的要求,被检查单位应当制定整改计划,并按照计划进行整改。

第十条整改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设备和设施的安全改造,包括更换老化设备、增加静电消除装置等;(二)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员工的静电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三)强化管理,制定静电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并进行监督检查;(四)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沟通与协作,共同推进静电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整改任务应按照时间节点、责任人、内容等进行具体安排,并于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二条检查机构应定期对已完成整改的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整改措施的有效性。

静电安全检查规程

静电安全检查规程

静电安全检查规程
静电安全检查规程
为生产过程中为防止静电引起火灾爆炸和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乙炔工厂安全生产,必须加强对静电设施措施进行安全检查。

一、技术要求和内容
溶解乙炔设备及工艺管道必须采取有效的防静电接地保护措施。

厂区应按防雷接地标准要求设置避雷系统。

各装置设备和管道的静电接地点和跨接点必须牢固好用,管道的每对法兰或螺纹电阻不得超过0.03Ω,当超过时应有跨接导线。

导静电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OΩ,并与防静电接地网联接,确保导除静电。

应定期对岗位场所操作人员进行包括防静电知识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严禁未取得岗位操作证和本年度安全考试核不合格的人员上岗操作。

工作人员必须穿纯棉或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严禁在岗位上穿脱衣裤。

进入厂区的所有人员首先应触摸导除静电的扶手,导除人体所带的静电后方可进入。

二、静电安全检查时间要求
静电安全检查以生产岗位场所自查为主,每天至少检查一次;车间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全厂每年至少抽查两次;重点岗位场所要增加检查次数,确保安全生产。

三、发现问题的处理
检查结果不合格的如总泄漏电阻和接地电阻大于要求值时,必须及时处理,查明原因立即加以解决;如一时难以解决或本岗位不能解决的,。

化工企业静电安全检查规程

化工企业静电安全检查规程

化工企业静电安全检查规程化工企业静电安全检查规程静电是指电荷在电介质表面或四周存储的现象,化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由于涉及到化学反应等因素,简单产生气体、液体、粉尘等物质的流动摩擦,从而产生静电,引发静电火花事故。

为了保证生产安全,化工企业必需加强静电安全检查,并建立相应的规程。

一、检查适用范围适用于涉及到气体、液体、粉尘等物质的流动摩擦过程的化工企业,如化工厂、油库、油站、涂料厂等。

二、检查重点1、静电警示标识是否齐全,并正确订立静电防止措施;2、地面、导电屏蔽带是否接触良好;3、静电放电装置是否正常工作;4、生产设备、管道、容器表面是否有导电障碍物、厚膜涂层或者漏电绝缘等现象;5、生产设备、管道、容器是否经过防静电处理;6、雷击与静电防护措施是否有效;7、生产过程中加入的化学药品是否会导致静电;8、是否有必要采纳地面静电除去器等设备进行防护。

三、检查内容1、静电警示标识检查:静电警示标识应当设立在易产生静电的场所,如容器、管道、夹层等处。

应明确警示语,订立相应的处理措施。

2、地面、导电屏蔽带检查:地面、导电屏蔽带应遵从导电路径最短的原则,形成完整的导电环,对于放置导电垫的容器应作接地处理, 液体管道应设置不导电障碍物,以确保导电情形良好。

使用导电带时应确保导电带与具有导电性能的结构材料相接触,而且不得断开。

定期检查地面、导电屏蔽带的接头及接合情况。

3、静电放电装置检查:静电放电装置应当运作正常,保证放电的适时性和精准性。

4、生产设备、管道、容器表面检查:生产设备、管道、容器表面不能有油渍、蜡状物、沉淀物、生锈物等导电屏障,不能有厚膜涂层或漏电绝缘层等现象。

如排出不便,可实行刮擦、清洗等方法修复,或选用具有导电性能的化学药品限制电荷的积聚。

5、生产设备、管道、容器防静电处理检查:生产设备、管道、容器应采纳导电材料,必要时采纳静电消费装置,将电荷适时除去。

音速气流除静电器、地线、均压放电装置.pdf等可有效去除灰尘,保持液体、固体物质流动的导电状态。

2024年化工安全检查要点(三篇)

2024年化工安全检查要点(三篇)

2024年化工安全检查要点化工生产企业建构筑物、仓库、危险化学品储罐区的安全间距、建筑物耐火等级要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xx)的要求。

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每年定期演练至少2次;应急预案报当地安监部门备案。

生产、储存场所、具有危险的区域性地段均要张贴警示标志。

安全装置建立档案,专人负责,经常检查、校验、检修和维护保养。

1.检测与报警设施(1)工艺装置火灾爆炸危险部位,设置超温、超压、报警(声、光)和安全连锁装置。

(2)可燃气体(蒸气)可能泄漏扩散处,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器。

(3)地上立式储罐设液位计或高、低液位报警器。

频繁操作及等于和大于50000m3的油罐设自动连锁切断进油装置。

(4)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检测结果存入企业职业卫生档案,并定期向作业人员公布。

(5)在有毒气体可能泄漏扩散处,应设置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

2.泄压设施(1)可能引起超压的设备设置安全阀,并按标准进行定压,定期校验。

(2)甲、乙、丙类的设备,应有事故紧急排放设施。

(3)有突然超压或发生瞬时分解爆炸危险物料的反应设备,应装爆破片和导爆管,管口朝向无火源方向;同时设报警信号和泄压排放设施及自动或手动遥控的紧急切断进料设施。

3.防静电措施(1)对爆炸、火灾危险场所内可能产生静电危险的设备和管道应采取静电接地措施。

(2)可燃液体、液化烃的装卸栈台和码头的管道、设备、建筑物、构造物的金属构件和铁路钢轨等(作阴极保护者除外),均应作电气连接并接地。

(3)汽车罐车、铁路罐车和装卸栈台,应设静电专用接地线。

(4)专设的静电接地体的接地电阻值,应小于100Ω。

(5)散发较空气重的可燃气体,可燃蒸气的甲类厂房以及有粉尘、纤维爆炸危险的乙类厂房,应采用不发生火花的地面。

如采用绝缘材料作整体面层时,应采取防静电措施。

(6)在爆炸危险区范围内的皮带传动转动设备应采用防静电皮带。

静电检查规程

静电检查规程

静电检查规程(一)必须采取防静电措施的岗位(场所)1生产、使用、贮存、输送、装卸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装置。

2产生可燃性粉尘的生产装置、干式集尘装置以及装卸料场所。

3易燃气体、易燃液体槽车和船的装卸场所。

4其他易产生静电积累的易燃易爆岗位(场所)和有静电电击危险的岗位(场所)。

(二)消除静电危害的基本技术措施1所有金属装置、设备、管道、贮罐等都必须接地。

不允许有与地相绝缘的金属设备或金属零部件。

亚导体或非导体应作间接接地,或采用静电屏蔽方法,屏蔽体必须可靠接地。

⑴各生产装置系统(或装置单元)专设的静电接地体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0Ω。

⑵金属设备与设备之间,管道与管道之间,如用金属法兰连接时,可不另接跨接线。

但必须有两个以上的螺栓连接。

⑶平时不能接地的汽车槽车和槽船在装卸易燃液体时,必须在预设地点按操作规程的要求接地,所用接地材料,必须采用在撞击时不会发生火花的材料。

装卸工作完毕后,必须按规定要求静置一定时间才能拆除接地线。

⑷直径大于2.5m或容积大于50m3的大型金属装置应有两处以上的接地点。

较长的输送管道应每隔80~100m设一接地点。

2 装卸和输送易燃液体时,防止静电急剧产生。

⑴灌装时,液体应从槽车等大型容器底部进入,或将注入管伸入容器底部。

⑵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控制在管道内的流。

⑶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控制在反应器内易燃液体的搅拌速度。

3. 不宜采用非金属管输送易燃液体。

如必须使用,应采用可导电的管子或内设金属丝、网的管子,并将金属丝、网的一端可靠接地,或采用静电屏蔽。

(三)静电安全检查的内容1静电安全检查以生产岗位(场所)自查为主,每天至少检查一次。

车间每月至少检查一次,企业每年至少抽查两次。

重点岗位(场所)要增加检查次数,确保安全生产。

2.定期对岗位(场所)操作人员进行包括防静电知识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3.易燃易爆岗位(场所)内各装置系统的接地电阻专业人员定期进行测定和检查,并作出记录。

发现异常问题,立即研究解决。

化工企业静电安全检查规程HG.19920701实施doc

化工企业静电安全检查规程HG.19920701实施doc

化工企业静电安全检查规程HG/T23003—92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1992—04—08发布1992—07—01实施1 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1.1 本标准规定了在化工生产过程中,为防止静电引起火灾、爆炸和伤亡事故的发生,对防静电设施(措施)进行安全检查的技术要求和内容。

1.2 本标准适用于化工生产中易产生静电积累的易燃易爆岗位(场所)。

1.3 塑料、电影胶片等生产企业,可参照GB6455的要求执行。

2 引用标准GB6455 橡胶工业静电安全规程GB6944 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J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4385 防静电胶底鞋、导电胶底鞋安全技术条件GB12014 防静电工作服GB12158 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CD90A3 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技术规定3 术语3.1 易燃易爆物品——系指GB6944规定的爆炸品、易燃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等类物品。

在生产过程中存有可燃性粉尘和纤维,并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物品,亦属易爆物品。

3.2 易燃易爆岗位(场所)——系指生产、使用、贮存、装卸、运输3.1条列出的物品,或符合GuJ16中属甲、乙类火灾危险性岗位(场所、车间、厂房、仓库、装卸站台等)。

3.3 总泄漏电阻——系指生产装置系统(设有测量点)与大地之间的总电阻,它包括生产装置系统的电阻、设备与设备之间跨接的接触电阻以及接地电阻等的综合电阻值。

3.4 接地电阻——系指生产装置(设备)的静电接地体与大地进行电气连接时的电阻。

3.5 间接接地——为使金属以外的物体进行静电接地,将其表面的局部或全部与金属体紧密相接的一种接地方式。

4 必须采取防静电措施的岗位(场所)4.1 生产、使用、贮存、输送、装卸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装置。

4.2 产生可燃性粉尘的生产装置、干式集尘装置以及装卸料场所。

4.3 易燃气体、易燃液体槽车和船的装卸场所。

4.4 其他易产生静电积累的易燃易爆岗位(场所)和有静电电击危险的岗位(场所)。

2、化工企业静电安全检查规程

2、化工企业静电安全检查规程

《化工企业静电安全检查规程》HG/T23003-921 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1.1 本标准规定了在化工生产过程中,为防止静电引起火灾、爆炸和伤亡事故的发生,对防静电设施(措施)进行安全检查的技术要求和内容。

1.2 本标准适用于化工生产中易产生静电积累的易燃易爆岗位(场所)。

1.3 塑料、电影胶片等生产企业,可参照GB6455的要求执行。

2 引用标准GB6455 橡胶工业静电安全规程GB6944 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J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4385 防静电胶底鞋、导电胶底鞋安全技术条件GB12014 防静电工作服GB12158 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CD90A3 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技术规定3 术语3.1 易燃易爆物品——系指GB6944规定的爆炸品、易燃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然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等类物品。

在生产过程中有可燃性粉尘和纤维,并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物品,亦属易爆物品。

3.2 易燃易爆岗位(场所)系指生产、使用、贮存、装卸、运输3.1条列出的物品,或符合GBJ16中各甲、乙类火灾危险性岗位(场所、车间、厂房、仓库、装卸站台等)。

3.3 总泄漏电阻——系指生产装置系统(设有测量点)与大地之间的总电阻,它包括生产装置系统的电阻、设备与设备之间跨接的接触电阻以及接地电阻等的综合电阻值。

3.4 接地电阻——系指生产装置(设备)的静电接地体与大地进行电气连接时的电阻。

3.5 间接接地——为金属以外的物体进行静电接地,将其表面的局部或全部与金属体紧密相接的一种接地方式。

4 必须采取防静电措施的岗位(场所)4.1 生产、使用、贮存、输送、装卸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装置。

4.2 产生可燃性粉尘的生产装置、干式集尘装置以及装卸料场所。

4.3 易燃气体、易燃液体槽车和船的装卸场所。

4.4 其他易产生静电积累的易燃易爆岗位(场所)和有静电电击危险的岗位(场所)。

5 消除静电危害的基本技术措施5.1 所有金属装置、设备、管道、贮罐等都必须接地。

化工企业静电安全检查规程 (3)

化工企业静电安全检查规程 (3)

化工企业静电安全检查规程1. 简介静电是指电荷不流动或停留在物体表面的现象。

在化工企业中,静电问题可能引发严重的安全隐患,如火灾、爆炸等。

为了确保化工企业的安全运营,制定和执行静电安全检查规程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介绍化工企业静电安全检查规程,包括静电安全设备、静电防护措施以及静电安全检查步骤等内容。

通过合理的静电安全检查,可以有效预防和控制化工企业中的静电隐患,确保员工和工厂的安全。

2. 静电安全设备为了保障化工企业的静电安全,需配备以下静电安全设备:2.1 防静电衣物和鞋类防静电衣物和鞋类是制作于特定材料中,能够将电荷迅速分散到地球上的设备。

员工在工作期间应佩戴防静电衣物和鞋类,以减少静电产生的可能性。

2.2 防静电地板防静电地板是一种导电或抗静电的地板材料,可迅速将静电荷导入地球。

化工企业应铺设防静电地板,并定期检查地板的导电性能。

2.3 防静电工具防静电工具具有导电性能,可以避免静电积聚,并确保操作过程中不会引发静电火花。

化工企业应配备防静电工具,并定期检查工具的导电性能。

3. 静电防护措施除了使用静电安全设备外,化工企业还应采取静电防护措施,以减少静电隐患。

3.1 静电接地静电接地是将物体的电荷导入地球的过程。

化工企业应建立良好的静电接地系统,确保静电荷能够有效导入地球。

静电接地系统应定期检查,以确保其正常运行。

3.2 防止静电积聚化工企业应采取措施防止静电荷在设备、管道和容器等表面积聚。

这可以通过定期清洁和除尘,使用导电材料替换非导电材料等方式实现。

3.3 静电消除静电消除是通过释放静电荷以消除静电隐患。

化工企业应安装静电消除设备,如静电消除棒、静电消除器等,并定期检查设备的工作状态。

4. 静电安全检查步骤为确保化工企业静电安全,应定期进行静电安全检查。

以下是常见的静电安全检查步骤:4.1 核实静电安全设备首先,检查和核实化工企业的静电安全设备,如防静电衣物、防静电地板、防静电工具等。

化工企业静电检查安全规程(精品范文).doc

化工企业静电检查安全规程(精品范文).doc

【最新整理,下载后即可编辑】化工企业静电安全检查规程(HG/23003-1992)1 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1.1 本标准规定了在化工生产过程中,为防止静电引起火灾、爆炸和伤亡事故的发生,对防静电设施(措施)进行安全检查的技术要求和内容。

1.2 本标准适用于化工生产中易产生静电积累的易燃易爆岗位(场所)。

1.3 塑料、电影胶片等生产企业,可参照GB6455的要求执行。

2 引用标准GB6455 橡胶工业静电安全规程GB6944 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J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4385 防静电胶底鞋、导电胶底鞋安全技术条件GB12014 防静电工作服GB12158 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CD90A3 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技术规定3 术语3.1 易燃易爆物品——系指GB6944规定的爆炸品、易燃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然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等类物品。

在生产过程中有可燃性粉尘和纤维,并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物品,亦属易爆物品。

3.2 易燃易爆岗位(场所)系指生产、使用、贮存、装卸、运输3.1条列出的物品,或符合GBJ16中各甲、乙类火灾危险性岗位(场所、车间、厂房、仓库、装卸站台等)。

3.3 总泄漏电阻——系指生产装置系统(设有测量点)与大地之间的总电阻,它包括生产装置系统的电阻、设备与设备之间跨接的接触电阻以及接地电阻等的综合电阻值。

3.4 接地电阻——系指生产装置(设备)的静电接地体与大地进行电气连接时的电阻。

3.5 间接接地——为金属以外的物体进行静电接地,将其表面的局部或全部与金属体紧密相接的一种接地方式。

4 必须采取防静电措施的岗位(场所)4.1 生产、使用、贮存、输送、装卸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装置。

4.2 产生可燃性粉尘的生产装置、干式集尘装置以及装卸料场所。

4.3 易燃气体、易燃液体槽车和船的装卸场所。

4.4 其他易产生静电积累的易燃易爆岗位(场所)和有静电电击危险的岗位(场所)。

化工企业静电安全检查规程HGT23003—92

化工企业静电安全检查规程HGT23003—92

化工企业静电安全检查规程HGT23003—92【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 【标准号】HG/T23003—92 【发布日期】1992-04-08 【实施日期】1992-07-01 【标 题】化工企业静电安全检查规程 【正 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 1992—04—08发布 1992—07—01实施 1 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在化工生产过程中,为防止静电引起火灾、爆炸和伤亡事故的发生,对防静电设施(措施)进行安全检查的技术要求和内容。

1.2 本标准适用于化工生产中易产生静电积累的易燃易爆岗位(场所)。

1.3 塑料、电影胶片等生产企业,可参照GB6455的要求执行。

2 引用标准 GB6455 橡胶工业静电安全规程 GB6944 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 GBJ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4385 防静电胶底鞋、导电胶底鞋安全技术条件 GB12014 防静电工作服 GB12158 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 CD90A3 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技术规定 3 术语 3.1 易燃易爆物品——系指GB6944规定的爆炸品、易燃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等类物品。

在生产过程中存有可燃性粉尘和纤维,并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物品,亦属易爆物品。

3.2 易燃易爆岗位(场所)——系指生产、使用、贮存、装卸、运输3.1条列出的物品,或符合GuJ16中属甲、乙类火灾危险性岗位(场所、车间、厂房、仓库、装卸站台等)。

3.3 总泄漏电阻——系指生产装置系统(设有测量点)与大地之间的总电阻,它包括生产装置系统的电阻、设备与设备之间跨接的接触电阻以及接地电阻等的综合电阻值。

3.4 接地电阻——系指生产装置(设备)的静电接地体与大地进行电气连接时的电阻。

3.5 间接接地——为使金属以外的物体进行静电接地,将其表面的局部或全部与金属体紧密相接的一种接地方式。

静电安全检查规程

静电安全检查规程

静电安全检查规程
是为了避免因静电引起的火灾、爆炸和损坏设备等事故,制定的一系列检查和安全措施。

以下是一般的静电安全检查规程:
1. 确定静电产生的场所:检查工作场所是否存在静电产生的可能性,包括有易燃气体、粉尘或蒸汽的地方。

2. 确定静电积聚的物体:检查静电可能积聚在人体、设备或物品上的区域,如衣服、鞋底、地面、工作台等。

3. 检查防静电设备:检查防静电设备是否完好并处于工作状态,如静电导地连接是否正常、静电消除器是否有效等。

4. 检查防静电地板和地面:确保防静电地板和地面具有良好的导电性能,并检查是否有阻碍导电的障碍物存在。

5. 检查静电敏感区域:对于静电敏感的设备或工作区域,要使用静电防护设备和防静电包装材料,并确保静电防护措施符合要求。

6. 培训员工:对员工进行静电安全知识培训,包括静电的形成原理、静电危害、正确使用防静电设备和材料等内容。

7. 设置警告标识:在静电危险区域或设备上设置明显的警告标识,提醒人们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8. 定期检查和维护:定期检查和维护防静电设备和地面,确保其正常工作。

注意:以上规程仅为一般性原则,具体规范应根据不同工作场所和条件进行制定。

各企事业单位应结合实际情况进行静电安全检查规程的制定并持续改进。

静电安全检查规程范本

静电安全检查规程范本

静电安全检查规程范本一、目的和范围本规程的目的是确保工作环境中的静电安全,防止静电产生及其可能带来的危害。

适用于所有有静电积聚和可能引发静电火花的工作场所和作业环境。

二、责任与义务1. 组织者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本规程,确保静电安全措施的有效性。

2. 工作人员有责任遵守本规程,并在工作中注意静电防护。

3. 检查人员负责定期检查工作场所的静电防护设施和使用情况。

三、静电安全措施1. 环境控制a. 保持工作场所的湿度在适宜范围内,以减少静电的积聚。

b. 避免使用易积聚静电的材料,如塑料和橡胶。

c. 定期清洁和维护工作场所,确保地面和设备表面的无尘和无油污。

2. 接地系统a. 所有可能积聚静电的设备和构件必须有良好的接地装置。

b. 接地装置要定期检查和测试,确保其可靠性和有效性。

c. 工作人员接触设备时,必须先接地或使用静电消除器。

3. 静电保护装备a. 工作人员必须佩戴适当的防静电服装和鞋靴,确保身体的良好接地。

b. 可使用防静电器具和静电消除器,定期检查其性能和有效期限。

c. 严禁在易燃和易爆环境中使用产生或积聚静电的装备和工具。

四、培训和宣传1. 组织定期的静电安全培训,包括静电的产生、危害和预防措施。

2. 将静电安全规程在工作场所内张贴和宣传,提醒工作人员注意静电防护。

五、应急处理1. 如发生静电火花引发火灾,应立即采取灭火措施,并报告相关部门。

2. 如有人员受伤或中毒,应立即施救,并送医院治疗。

六、检查和审核1. 定期进行静电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接地装置、防静电装备、环境控制等。

2. 检查结果要记录并及时进行整改和复查,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七、附则1. 本规程定期检讨一次,如有修改,要及时更新并通知相关人员。

2. 违反本规程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以上为静电安全检查规程范本,旨在帮助组织和管理静电安全工作。

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和修改。

化工企业防雷和防静电接地检测实施细则(4篇)

化工企业防雷和防静电接地检测实施细则(4篇)

化工企业防雷和防静电接地检测实施细则研究表明,化工企业经常面临雷击和静电等自然灾害,这些灾害可能对企业的设备和人员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因此,建立起一套完善的防雷和防静电接地检测实施细则对于化工企业的安全运营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一个不含首先、其次、另外、总之,最后等分段语句的防雷和防静电接地检测实施细则。

1. 引言防雷和防静电接地检测是化工企业安全运营的一项重要措施。

本细则旨在规定化工企业防雷和防静电接地检测的具体流程和要求,确保企业设备和人员的安全。

2. 范围和适用性本细则适用于所有化工企业,涉及到接地系统的防雷和防静电接地检测。

3. 术语和定义- 防雷接地:通过接地装置将雷击过电流引入地下,以保护设备和人员的安全。

- 防静电接地:通过接地装置将静电电荷导入地下,以减少静电积聚和释放的电击风险。

4. 防雷和防静电接地检测流程4.1 接地检测前准备- 清理接地装置周围的杂物和代表性的障碍物。

- 测量接地装置的位置和尺寸,绘制接地系统图纸。

4.2 防雷接地检测- 使用专业测量仪器对接地装置的电阻进行测试,并记录测试结果。

- 检查接地装置的接触材料是否完好,并及时更换损坏部分。

4.3 防静电接地检测- 使用静电计测试接地装置的导电性能,并记录测试结果。

- 检查接地装置是否存在断裂或腐蚀,并进行修复或更换。

4.4 防雷和防静电接地检测报告- 撰写防雷和防静电接地检测报告,包括检测方法、工具、测试结果和建议等内容。

- 报告应送交企业管理部门并进行备案。

5. 检测频率和维护- 防雷接地检测应每年进行一次,或在发生雷击事故后进行检测。

- 防静电接地检测应每半年进行一次,或在发生静电事故后进行检测。

- 检测报告中对于接地装置的维护建议应及时执行。

6. 培训和教育- 化工企业应组织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员工对于防雷和防静电接地检测的认识和理解。

- 培训内容应包括接地装置的检测方法、注意事项和故障处理等内容。

7. 监督和管理- 化工企业应建立专门部门负责防雷和防静电接地检测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2024年静电安全检查规程(三篇)

2024年静电安全检查规程(三篇)

2024年静电安全检查规程为生产过程中为防止静电引起火灾爆炸和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乙炔工厂安全生产,必须加强对静电设施措施进行安全检查。

一、技术要求和内容溶解乙炔设备及工艺管道必须采取有效的防静电接地保护措施。

厂区应按防雷接地标准要求设置避雷系统。

各装置设备和管道的静电接地点和跨接点必须牢固好用,管道的每对法兰或螺纹电阻不得超过0.03,当超过时应有跨接导线。

导静电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O,并与防静电接地网联接,确保导除静电。

应定期对岗位场所操作人员进行包括防静电知识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严禁未取得岗位操作证和本年度安全考试核不合格的人员上岗操作。

工作人员必须穿纯棉或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严禁在岗位上穿脱衣裤。

进入厂区的所有人员首先应触摸导除静电的扶手,导除人体所带的静电后方可进入。

二、静电安全检查时间要求静电安全检查以生产岗位场所自查为主,每天至少检查一次;车间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全厂每年至少抽查两次;重点岗位场所要增加检查次数,确保安全生产。

三、发现问题的处理检查结果不合格的如总泄漏电阻和接地电阻大于要求值时,必须及时处理,查明原因立即加以解决;如一时难以解决或本岗位不能解决的,应立即向上级汇报并作临时应急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2024年静电安全检查规程(二)【引言】____年静电安全检查规程旨在规范和保障各行各业在静电方面的安全性,预防和减轻可能出现的静电爆炸、火灾及其他安全事故。

本规程结合静电安全的最佳实践和相关法规,为企业和个人提供一套全面的静电安全检查标准,并提供相应的纠正措施和建议,旨在有效防范静电相关的潜在风险。

【一、静电情况检查】1. 工作场所分析1.1. 制定工作场所的特性分析表,包括场地尺寸、环境湿度、工作物质属性等。

1.2. 根据工作场所的分析,判断是否存在静电积聚的潜在风险,进行风险评估。

2. 静电生成和积聚检查2.1. 评估工作场所中可能会产生静电的设备、工艺和物质,确定静电生成的来源。

34、化工企业静电安全检查规程

34、化工企业静电安全检查规程

34、化工企业静电安全检查规程化工企业静电安全检查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化工企业静电安全,防止静电引发火灾、爆炸等事故,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所有从事化工生产的企业。

化工企业应严格按照本规程要求进行静电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

第三条静电安全检查应建立科学的、系统的、全面的检查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和职责。

第四条静电安全检查应由专业知识和经验丰富的人员进行,确保检查工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第五条静电安全检查工作应定期进行,并记录、分析和整理检查结果,及时采取纠正措施,确保安全隐患得到彻底解决。

第二章静电安全检查内容第六条静电安全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1. 工作场所的静电防护措施是否符合标准和规定,是否有完善的静电防护设备;2. 工作人员是否了解和掌握静电的产生、积累、释放和控制方法;3. 静电引火剂是否储存和使用合理,且与可燃物离得足够远;4. 地面的导电性是否良好,接地装置是否正常工作;5. 是否存在静电积聚的可能性较大的场所,是否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6. 静电检测设备和监控系统是否正常工作;7. 储罐、管道、设备是否存在静电积聚的可能性,静电释放装置是否完善;8. 易燃易爆物品的存储、使用、处理是否符合标准和规定;9. 是否存在防护措施不完善、禁止静电产生的作业过程中出现静电积聚的情况。

第三章静电安全检查流程第七条静电安全检查应遵循以下流程:1. 制定静电安全检查计划,明确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和责任人;2. 通知相关人员,确保检查的顺利进行;3. 检查前,对检查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4. 开展实地检查,对疑似存在安全隐患的区域进行详细检查;5. 对检查结果进行记录和整理,分析存在的问题;6. 制定纠正措施和改进措施,并制定相应的整改计划;7. 定期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和评估,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第四章附则第八条根据具体化工企业的情况和需要,可以在本规程的基础上进行补充和修改。

2023年化工企业防雷和防静电接地检测实施细则

2023年化工企业防雷和防静电接地检测实施细则

2023年化工企业防雷和防静电接地检测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化工企业防雷和防静电接地工作,提高防雷和防静电安全性,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所有化工企业,公司应按照本实施细则要求进行防雷和防静电接地检测。

第三条防雷和防静电接地检测应高度重视,必须由专业的检测机构进行。

第四条本实施细则的术语定义:1. 化工企业:指从事化学原料生产、加工、储存、运输等活动的企业。

2. 防雷接地:指将企业内外设备和设施的接地系统与大地连接,以确保雷电放电安全地分散到大地。

3. 防静电接地:指将企业内外设备和设施的接地系统与大地连接,以消除静电的积聚和传导,确保静电放电安全地分散到大地。

第五条防雷和防静电接地检测内容包括接地电阻、接地电位等方面的检测。

第六条化工企业应建立完善的防静电和防雷接地检测档案,并定期进行检查和更新。

第七条本实施细则的具体细则由相关技术标准和法律法规确定。

第二章防雷接地检测第八条化工企业的防雷接地系统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第九条防雷接地的检测包括以下内容:1. 接地装置的设计和布置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2. 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是否正常。

3. 接地回路是否畅通,检测其连通性。

4. 接地回流电阻是否在允许范围内。

第十条防雷接地检测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同时化工企业应每季度进行自查。

第十一条检测结果应立即整理记录,并针对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方案。

第三章防静电接地检测第十二条化工企业的防静电接地系统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第十三条防静电接地的检测包括以下内容:1. 接地装置的设计和布置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2. 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是否正常。

3. 接地回路的静电积聚是否超过允许范围。

4. 静电放电计是否正常。

第十四条防静电接地检测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同时化工企业应每季度进行自查。

第十五条检测结果应立即整理记录,并针对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方案。

第四章处罚和奖励第十六条对于未按照本实施细则要求进行防雷和防静电接地检测的化工企业,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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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化工企业静电安
全检查规程
化工企业静电安全检查规程
HG/T23003—92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 1992—04—08发布 1992—07—01实施
1 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在化工生产过程中,为防止静电引起火灾、爆炸和伤亡事故的发生,对防静电设施(措施)进行安全检查的技术要求和内容。

1.2 本标准适用于化工生产中易产生静电积累的易燃易爆岗位(场所)。

1.3 塑料、电影胶片等生产企业,可参照GB6455的要求执行。

2 引用标准
GB6455 橡胶工业静电安全规程
GB6944 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
GBJ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4385 防静电胶底鞋、导电胶底鞋安全技术条件
GB12014 防静电工作服
GB12158 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
CD90A3 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技术规定
3 术语
3.1 易燃易爆物品——系指GB6944规定的爆炸品、易燃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等类物品。

在生产过程中存有可燃性粉尘和纤维,并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物品,亦属易爆物品。

3.2 易燃易爆岗位(场所)——系指生产、使用、贮存、装卸、运输3.1条列出的物品,或符合GuJ16中属甲、乙类火灾危险性岗位(场所、车间、厂房、仓库、装卸站台等)。

3.3 总泄漏电阻——系指生产装置系统(设有测量点)与大地之间的总电阻,它包括生产装置系统的电阻、设备与设备之间跨接的接触电阻以及接地电阻等的综合电阻值。

3.4 接地电阻——系指生产装置(设备)的静电接地体与大地进行电气连接时的电阻。

3.5 间接接地——为使金属以外的物体进行静电接地,将其表面的局部或全部与金属体紧密相接的一种接地方式。

4 必须采取防静电措施的岗位(场所)
4.1 生产、使用、贮存、输送、装卸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装置。

4.2 产生可燃性粉尘的生产装置、干式集尘装置以及装卸料场所。

4.3 易燃气体、易燃液体槽车和船的装卸场所。

4.4 其他易产生静电积累的易燃易爆岗位(场所)和有静电电击危险的岗位(场所)。

5 消除静电危害的基本技术措施
5.1 所有金属装置、设备、管道、贮罐等都必须接地。

不允许有与地相绝缘的金属设备或金属零部件。

亚导体或非导体应作间接接地,或采用静电屏蔽方法,屏蔽体必须可靠接地。

5.1.1 各生产装置系统(或装置单元)的总泄漏电阻都应在1×106Ω以下。

各专设的静电接地体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0Ω。

5.1.2 金属设备与设备之间,管道与管道之间,如用金属法兰连接时,可不另接跨接线。

但必须有两个以上的螺栓连接。

其总泄漏电阻必须符合5.1.1条要求。

5.1.3 平时不能接地的汽车槽车和槽船在装卸易燃液体时,必须在预设地点按操作规程的要求接地,所用接地材料,必须采用在撞击时不会发生火花的材料。

装卸工作完毕后,必须按规定要求静置一定时间才能拆除接地线。

5.1.4 直径大于2.5mm或容积大于50m3的大型金属装置应有两处.以上的接地点。

较长的输送管道应每隔80~100m设一接地点。

5.2 装、卸和输送易燃液体时,防止静电急剧产生。

5.2.1 灌装时,液体应从槽车等大型容器底部进入,或将注入管伸入容器底部。

5.2.2 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控制在管道内的流速,或参照附录A要求执行。

5.2.3 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控制在反应器内易燃液体的搅拌速度。

5.3 在设备内正在进行灌装、搅拌或循环过程中,禁止检尺、取样、测温等现场操作。

当灌装、搅拌或循环停止后,应按操作规程或参照附录B要求的静置时间,静置一定时间后,才能进行下一步工序。

5.4 非导体,如橡胶、胶片、塑料薄膜、纸张等在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静电,应采取静电消除器消除。

5.5 不宜采用金属管输送易燃液体。

如必须使用,应采用可导电的管子或内设金属丝、网的管子,并将金属丝、网的一端可靠接地,或采用静电屏蔽。

5.6 如生产工艺条件许可,增加室内空气中的相对湿度至50%以上。

5.7 采取惰性气体保护。

5.8 可燃性粉尘和纤维在生产过程中的防静电措施,应按GB12158第4.4条目执行。

5.9 重点防火防爆岗位的入门处,应设人体导除静电装置。

6 静电安全检查的内容
6.1 静电安全检查以生产岗位(场所)自查为主,每天至少检查一次。

车间每月至少检查一次,企业每年至少抽查两次。

重点岗位(场所)要增加检查次数,确保安全生产。

6.2 易燃易爆岗位(场所)的安全操作规程必须有防静电的内容。

6.3 定期对岗位(场所)操作人员进行包括防静电知识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6.4 严禁未取得岗位操作证和本年度安全考试(核)不合格的人员上岗操作。

6.5 易燃易爆岗位(场所)内各装置系统的总泄漏电阻、接地电阻以及静电消除器的运行状况,应由设备动力部门或由厂长(经理)指定有关部门委派专业人员定期进行测定和检查,并作出记录。

发现异常问题,立即与生产岗位研究解决。

6.6 岗位检查(含自查内容)要点,应列在静电安全检查表上,并按表内项目逐项检查。

6.6.1 各装置、设备和管道的静电接地点和跨接点必须牢固好用。

6.6.2 根据专门检测静电部门的检查结果,如总泄漏电阻和接地电阻大于要求值时,必须查明原因,立即加以解决。

如一时难以解决,或本岗位不能解决的,应立即向上级汇报,并作临时应急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6.6.3 易燃液体的装卸、输送和各项操作应按操作规程或参照5.2和5.3条目要求检查。

6.6.4 检查静电消除器的效果,发现问题立即与有关部门联系修理。

6.6.5 用增湿法消除静电的岗位,其相对湿度应保持在50%以上。

6.6.6 属0区、1区的防火防爆岗位(场所),且其可燃物的最小点燃能量在0.25mJ以下,操作人员(包括进人岗位的其他人员)应按要求穿着好防静电鞋和防静电服。

6.6.7 严禁在岗位上穿、脱衣、裤。

附录A
防止静电急剧产生控制易燃液体在管道内的流速
(参考件)
A1 灌装铁路槽车时,鹤管内的容许流速,按下式计算:
V.D≤0.8
V——烃类液体流速,m/s;D——鹤管内径,m。

但V值最大不得大于5m/s。

A2 灌装汽车槽车时,鹤管内的容许流速,按下式计算:
V.D≤0.5
A3 化工生产中;易燃液体的输送,可参照下表执行:
附录B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锦西化工总厂安全处起草。

本标准起草人冯玉春、郭宝玉、李永清、黎廷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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