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民事诉讼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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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民事诉讼材料

1、书面申请书;

2、原告为申请人的,还应提交外国法院已合法传唤被告出庭的有关证明文件;

3、被告为申请人的还应提交应诉通知和出庭传票。

涉外民事诉讼案件。顾名思义,案件中涉及的人群为现在我国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由于涉及到了国外因素,此类案件的处理自然与普通的民事诉讼案件的处理方式不同,那么,涉外民事诉讼材料又有什么要求呢?下面小编对此问题进行了整理,请您仔细阅读。

一、涉外民事诉讼的管辖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诉讼与法院所在地实际联系原则。即凡是诉讼与我国法院所在地存在一定实际联系的,我国人民法院均应有管辖权。所谓实际联系,是指诉讼主体、客体、内容中某方面与我国法院所在地存在一定事实的联系。

(2)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原则。在涉外诉讼中,不论当事人的一方是否是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他们都可约定管辖法院,这也是国际上所承认的一项原则,即协议管理的原则。

(3)维护司法管辖的原则。维护司法管辖原则是维护国家司法主权的原则,是指当事人一方是中国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争议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发生的,需要按中国有关法律解决的诉讼,不能由外国法院管辖,只能由中国人民法院管辖。

二、申请人应提交下列材料:

1、书面申请书;

申请书应记明以下事项:

(1)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址;

(2)判决由何国法院作出,判决结果、时间;

(3)受传唤及应诉的情况;

(4)申请理由及请求;

(5)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原告为申请人的,还应提交外国法院已合法传唤被告出庭的有关证明文件;

3、被告为申请人的还应提交应诉通知和出庭传票。

三、涉外民事诉讼须知:

(一)适用范围

涉外民商事案件是指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或者组织,或者产生、变更、消灭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发生在外国,或者诉讼标的物在外国。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参照审判涉外民商事案件的诉讼程序进行审理。

(二)诉讼主体

1.原、被告是外国(无国籍)或者港、澳、台地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其基本信息的证明材料以及其所在国或者地区为此所

出具的证明文件并办理相应的公证以及认证手续;

2.原、被告是外国或者港、澳、台地区企业或者组织的,应当提交同意起诉的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合伙人协议或者负责人意见,并办理相应的公证以及认证手续;

(三)证据材料

原告起诉时应当向法院提交其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理由的有关证据材料的,证据是外文的应当提交中文译本。

(四)答辩期限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

状副本之日起30日内提出书面答辩,阐明对原告诉讼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的意见。

(五)上诉期限

不服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裁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有权在判决书、裁定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向法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上一级法院。

(六)诉讼翻译

当事人可以要求提供翻译,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七)诉讼代理

1、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或者组织在法院起诉、应诉,需要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必须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律师。

2、外国(无国籍)自然人在我国境外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应当办理相关的公证、认证手续或者其他证明手续;对于未履行相关手续的诉讼代理人,法院对其代理资格不予认可。

3、外国(无国籍)自然人在法院办案人员面前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无需办理公证、认证或者其他证明手续,但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应出示身份证明和入境证明,法院办案人员应在授权委托书上注明相关情况并要求该外国(无国籍)自然人予以确认。

4、外国(无国籍)自然人在我国境内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经我国公证机关公证外国自然人(无国籍)身份,并证明该委托书是在我国境内签署的,无需再办理公证、认证或者其他证明手续。

5、外国企业或者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代表该企业或者组织在我国境外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应当办理相关的公证、认证手续或者其他证明手续;对于未履行相关手续的诉讼代理人,法院对其代理资格不予认可。

6、外国企业或者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代表该企业或者组织在法院办案人员面前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无需办理公证、认证或者其他证明手续,但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外国企业或者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除了向法院办案人员出示身份证明和入境证明外,还必须提交该企业或者组织出具的办理了公证、认证或者其他证明手续的能够证明其有权签署授权委托书的证明文件。法院办案人员应在授权委托书上注明相关情况并要求该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予以确认。

7、外国企业或者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代表该企业或者组织在我国境内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经我国公证机关公证,证明该委托书是在我国境内签署,且该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向法院提交了外国企业或者组织出具的办理了公证、认证或者其他

证明手续的能够证明其有权签署授权委托书的证明文件的,该授权委托书无需办理公证、认证或者其他证明手续。

综上所诉,对于涉外民事诉讼材料的要求还是与一般民事案件有很大不同的。明确涉外材料的要求有利于推动案件快速有效的解决。特别要注意的是,涉外民事诉讼的材料需要用到的外文材料必须翻译成中文。当然,翻译的费用是要由自己承担的。外籍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律师进行诉讼,但律师也必须为中国国籍律师。毕竟案件的主要的管辖权还是在中国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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