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污染源烟气自动监测系统运行质量控制要求及运行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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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尘烟气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管理

烟尘烟气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管理

Critical Orifice Coarse Filter Cal Gas Line
Vacuum Reference Line Diluted Sample Out
②烟道外稀释探头
4. 采样管线
稀释系统的采样管线由四根聚四氟乙烯管 组成,其中两根分别用于往采样探头输送
校准气和稀释空气,一根用于往各种分析
接稀释采样器。
1.6.4 化学发光法NOx监测仪器
• 化学发光是由于化学反应产生的光能发射。氮氧 化物等化合物吸收化学能后,被激发到激发态, 在由激发态返回至基态时,以光量子的形式释放 能量。测量化学发光强度对物质进行分析测定的 方法称为化学发光法。由若干方法可以对NOx进 行化学发光测定,最广泛使用的是臭氧的发光反 应。
• 在化学发光分析仪(图1—19)中,用UV光照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射石英管中的氧气产生O3。提供的O3超过
反应需要O3以确保NO完全转换成NO2和稀 释测量气体,使存在于样品气体中的其他 吸收发射的化学发光辐射的分子,例如: O2、N2、CO2的熄灭作用减至最小。因为
光电倍增管信号正比于NO分子数,而不是
NO浓度,所以必须小心地控制样品的流量。
1.6 气态污染物连续监测的分析 仪器
• 一般说来,一台分析仪器包含整个系统的 控制/显示单元、测量单元(光学部件单 元)、信号处理单元等。
1.6.1 非分散红外分析仪 NDIR
1. 简单非分散红外 Simple Non Dispersive Infrared 2. Luft检测器或串联型气动式检测器 3. Photoacostic光声检测器
• 受激发的电子快速的损失能量通过以下四种方法 之一返回到基态: • • • • ①分离,吸收高能光子能够引起电子完全脱离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6.2.5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 HJ/T 75—2007代替HJ/T 75-2001 2007-07-12 发布 2007-08-01 实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目次前言...................................................................... .I 1 适用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4 固定污染源烟气CEMS 的组成..................................................3 5 固定污染源烟气CEMS 技术性能要求......................................... 6 固定污染源烟气CEMS 安装位置要求 7 固定污染源烟气CEMS 技术验收................................................6 8 固定污染源烟气CEMS 日常运行管理要求...................................... 10 9 固定污染源烟气CEMS 日常运行质量保证.. (10)10 固定污染源烟气CEMS 数据审核和处理........................................13 11 数据记录与报表...........................................................14 附录A(规范性附录) .........................................................15 附录B(资料性附录) ..........................................................26 附录C(资料性附录) .......................................................... 28 附录D (规范性附录) ................................................................ .........33 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执行国家、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大气固定污染源排放污染物总量控制,提高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水平,特制定本标准。

DB41T 1344-2016固定污染源颗粒物、烟气(SO2、NOX)自动监控基站运行维护技术规范

DB41T 1344-2016固定污染源颗粒物、烟气(SO2、NOX)自动监控基站运行维护技术规范
ICS 13.020.01 Z 05
DB41
河南省地方标准
DB41/T 1344—2016
固定污染源颗粒物、烟气(SO2、NOX)自动 监控基站运行维护技术规范
2016 -12 -29 发布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16
I
DB41/T 1344—2016
前言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河南省减少 污染物排放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河南省固定污染源颗粒物、烟气(SO2、NOx)自动监控基 站运行维护工作,保障自动监控数据准确、有效、及时上传,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河南省环境保护厅提出。 本标准由河南省环境监控中心、郑州大学环境技术咨询工程公司、郑州汉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郑 州天之润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曹霞、曹金根、陈丙乙、付博、崔海霞、张慧、侯跃、庞海涛、张长青、高鹏。 本标准参加起草人:李刚、韩坤、周新风、李卓立、蔡丽、汪太鹏、刘璐、朱伟、窦利军、张培、 杜瑞红、曹家璇、来志林、赵永辉、李金锋、冯继锋、张成、门宁、陈轲、黄冬、赵凌飞、陈建阁、丁 先飞、赵宇航、谢闯将、刘莹。 本标准自2017年03月29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河南省环境保护厅解释。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1
DB41/T 1344—2016
在仪器未进行维修、保养或调节的前提下,CEMS按规定的时间运行后通入零点气体,仪器的读数与 零点气体初始测量值之间的偏差相对于满量程的百分比。 3.8
CEMS 量程漂移 在仪器未进行维修、保养或调节的前提下,CEMS按规定的时间运行后通入量程校准气体,仪器的读 数与量程校准气体初始测量值之间的偏差相对于满量程的百分比。 3.9 CEMS 相对准确度 标准方法与CEMS同步测定烟气中气态污染物浓度,取同时间区间的测定结果组成若干数据对,数据 对之差的平均值的绝对值与置信系数之和与标准方法测定数据的平均值之比。 3.10 运行维护单位 为基站提供运行维护服务,保证其正常运行、数据真实可靠,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单位。

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准原理和校准计算需符合等效浓度的计算方法。

六大.一廿
弟一下
技术要求
• 2. 1功能要求
• 2. 1. 5 数据采集和传输设备要求
• ( 1 ) 应显示和记录超出其零点以下和量程以上至少10%的数据值。当测噩结果超过零点以下和量程以上 10%时,数 据 记 录 存 储 其 最 小 或 最 大 值 。
• 校准:颗粒物 CEMS 线性相关校准曲线应符合下列条件:

a)相关系数:0.85 C当测噩范围上限小千或等千 50mg/m3 时,相关系数 0.75 ) ;

b)置信区间:95% 的置信水平区间应落在由距校准曲线适合的颗粒物排放浓度限值10%的两条直线组成的区间内。
准确度:
当参比方法测量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的平均值:
• 值:S30% ; 4) < 20µmol /mol 时 ,CEMS 与 参 比 方 法 测 量结 果 平均 值绝 对误 差的 绝对
s值6µm:ol/mol

• 笫三节设备指标
• 3.2污染物排放现场检测
• 3.2.1 颗粒物 CEMS
• 颗粒物: 24h 零点漂移和噩程漂移:不超过土2% 满噩程。
• (2)样品采集装置的材质应选用耐高温、防腐蚀和不吸附、不与气态污染物发生反应的材朴,应不影 响 待测污染物的 正常测量。
(3)气态污染物样品采集装置应具备颗粒物过滤功能。其采样设备的前端或后端应具备便于更换或清 洗的颗粒物过滤器,过滤器滤抖的材质应不吸附和不与气态污染物发生反应,过滤器应至少能过滤
( 8) CEMS 机柜内应具备良好的散热装置,确保机柜内的温度符合仪器正常工作温度;应配备照明设备,便于日常 维 护和检查。技术要求
• 2. 1功能要求

污水处理厂固定污染源监测中应注意的问题及质量控制

污水处理厂固定污染源监测中应注意的问题及质量控制

污水处理厂固定污染源监测中应注意的问题及质量控制摘要:本文主要针对污水处理厂固定污染源废气采样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及质量控制进行讨论,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

通过这篇文章,希望给同行带来一些参考,让采样过程更加规范标准,采集的样品更具有代表性。

关键词:污水处理厂;固定污染源;采样;质量控制1引言在百年征程的新起点,我们要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保卫战。

对生态监测人员而言,要做到数据准确性、有效性,切实反映排污情况,给全市一张网提供数据支撑。

在环境监测中,只有前端采集到有代表性样品,后续检测工作才具有意义。

本文以污水厂有组织排放中的氨气、硫化氢等主要污染物的采样为例展开探讨。

2采前准备2.1采样方案编制监测方案,确定污染物、采样频次、分析方法,人员分工和质控措施。

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面的设置应该符合GB/T 16157、HJ/T 397、HJ/T 373的规定。

制作采样方案前,应提前踩点判断采样口是否规范、工况如何,采样平台周围环境是否安全等问题,对本次采样进行预判、预测。

采样方案还应包含采集的样品数量,采集样品的时间安排等等。

制作采样方案均应通过审核,采样工作据此方案执行。

2.2采样设备工具采样仪器:双路烟气采样器(DL-6600)、多功能烟气湿度检测仪(DL-SY60)、智能高精度综合校准仪(崂应8040)、烟枪加热取样管(DL-Y12)。

作业工具:安全绳、安全帽、烟枪支架、堵布、剪刀、便携式冰箱、移动电源等。

2.3采样耗材(1)氢氧化镉-聚乙烯醇磷酸铵吸收液(硫化氢):称取4.3g硫酸镉(3CdSO4·8H2O)、0.30g氢氧化钠和10.0g聚乙烯醇磷酸铵,分别溶解于少量水后,将三种溶液混合在一起,强烈振摇,混合均匀,用水稀释至1000mL。

此溶液为乳白色悬浮液,在冰箱中可保存一周。

[[1]](2)硫酸吸收液(氨):量取2.7mL浓硫酸(ρ=1.84g/mL)加入1L纯水,配得0.1mol/L的贮备液。

烟气自动监测系统维护运维方案

烟气自动监测系统维护运维方案

烟气自动监测系统运行维护方案按照《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文件》(环办环监〔2017〕61号)、《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要求,重点排污单位应依法保证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保证在线监测、监控数据的真实、完整,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率应保持在90%以上。

鉴此,为保证我公司运维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的运行达到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和相关部门的管理要求,提高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的运行维护质量。

制定以下维护方案:1.日常巡检每日上午、下午远程检查仪器运行状态, 检查数据传输系统是否正常,如发现数据有持续异常情况,应立即前往站点进行检查。

CEMS日常巡检时间间隔不超过7天,日常巡检记录应包括检查项目、检查日期、被检项目的运行状态等内容,每次巡检应记录并归档。

日常巡检规程应包括该系统的运行状况、烟气CEMS 工作状况、主要技术参数、系统辅助设备的运行状况等必检项目和记录,以及仪器使用说明书中规定的其他检查项目和记录。

2.日常维护保养应根据CEMS说明书的要求对CEMS系统保养内容、保养周期或耗材更换周期等作出明确规定,每次保养情况应记录并归档。

每次进行备件或材料更换时,更换的备件或材料的品名、规格、数量等应记录并归档。

如更换有证标准物质或标准样品,还需记录新标准物质或标准样品的来源、有效期和浓度等信息。

对日常巡检或维护保养中发现的故障或问题,系统管理维护人员应及时处理并记录。

发现故障或接到故障通知,应在2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对于一些容易诊断的故障,如电磁阀控制失灵、泵膜裂损、气路堵塞、数据采集器死机、通讯和电源故障等,可携带工具或备件到现场进行针对性维修,此类故障维修时间不应超过8小时。

3.定期维护固定污染源烟气CEMS运行过程中的定期维护是日常巡检的一项重要工作,定期维护应做到:3.1污染源停运到开始生产前应及时到现场清洁光学镜面;3.2每30天至少清洗一次隔离烟气与光学探头的玻璃视窗,检查一次仪器光路的准直情况;对清吹空气保护装置进行一次维护,检查空气压缩机或鼓风机、软管、过滤器等部件;3.3每3个月至少检查一次气态污染物CEMS的过滤器、采样探头和管路的结灰和冷凝水情况、气体冷却部件、转换器、泵膜老化状态;3.4每3个月至少检查一次流速探头的积灰和腐蚀情况、反吹泵和管路的工作状态。

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 1.2 系统结构
§ 1 、样品采集和传输装置
§
样品采集和传输装置主要包括采样探头、样品传输管线、流量控制设备和采样泵等;采样装置的材
料和安装应不影响仪器测量。一般采用抽取测量方式的 CEMS 均具备样品采集和传输装置。
§ 2 、预处理设备
§
预处理设备主要包括样响仪器测量。
部分采用抽取测量方式的 CEMS 具备预处理设备。
§ 3、 分析仪器
§
分析仪器用于对采集的污染源烟气样品进行测量分析。
§ 4 、数据采集和传输设备
§
数据采集和传输设备用于采集、处理和存储监测数据,并能按中心计算机指令传输监测
§ 数据和设备工作状态信息。
§ 5 辅助设备 § 采用抽取测量方式的 CEMS,其辅助设备主要包括尾气排放装置、反吹净化及其控制装 § 置、稀释零空气预处理装置以及冷凝液排放装置等;采用直接测量方式的 CEMS,其辅助设 § 备主要包括气幕保护装置和标气流动等效校准装置等。
§ (5) 为防止颗粒物污染气态污染物分析仪,在气体样品进入分析仪之前可设置精细过滤 器;过滤器滤料应使用不吸附和不与气态污染物发生反应的疏水材料,过滤器应至少能过 滤(0.5~2)μm 粒径以上的颗粒物。
§ 2.1功能要求
§ 2.1.3 辅助设备要求
§ (1)CEMS 排气管路应规范敷设,不应随意放置,防止排放尾气污染周围环境。 § (2) 当室外环境温度低于 0℃时,CEMS 尾气排放管应配套加热或伴热装置,确保排放尾气中的水分不冷凝或结冰,
CEMS CEMS
§ 1.1 系统组成
§
CEMS 由颗粒物监测单元和(或)气态污染物 SO 和(或)NO 监
测单元、烟气参数监测单元、数据采集与处理单元组成(如图 1)。系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维护技术要求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维护技术要求

水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维护技术要求1.每日上午、下午远程检查仪器运行状态,检查数据传输系统是否正常,如发现数据有持续异常情况,应立即前往站点进行检查。

2.每半个月进行化学需氧量(CODcr)、氨氮、重金属等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的零点和量程校正,对自动分析仪进行一次日常校验。

3.每周一至二次对监测系统进行现场维护,现场维护内容包括:(1)检查各台自动分析仪及辅助设备的运行状态和主要技术参数,判断运行是否正常。

(2)检查自来水供应、泵取水情况,检查内部管路是否通畅,仪器自动清洗装置是否运行正常,检查各自动分析仪的进样水管和排水管是否清洁,必要时进行清洗。

定期清洗水泵和过滤网。

(3)检查站房内电路系统、通讯系统是否正常。

(4)对于用电极法测量的仪器、检查标准溶液和电填充液,进行电极探头的清洗。

(5)若部分站点使用气体钢瓶,应检查载气气路系统是否密封,气压是否满足使用要求。

(6)检查各仪器标准溶液和试剂是否在有效使用期内,按相关要求定期更换标准溶液和分析试剂。

(7)观察数据采集传输仪运行情况,并检查连接处有无损坏,对数据进行抽样检查,对比自动分析仪、数据采集传输仪及上位机接收到的数据是否一致。

4.每月现场维护内容包括:(1)pH水质自动分析仪:pH水质自动分析用酸液清洗一次电极,检查pH 电极是否钝化,必要时进行更换,对采样系统进行一次维护。

(2)化学需氧量(CODcr)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检查内部试管是否污染,必要时进行清洗。

(3)流量计:检查超声波流量计高度是否发生变化。

(4)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检查电极表面是否清洁,仪器管路进行保养、清洁。

(5)重金属水质自动分析仪:检查采样部分、计量单元、反应器单元、加热器单元、检测器单元的工作情况,对反应系统进行清洁。

(6)水温:进行现场水温比对试验。

(7)每月的现场维护内容还包括对自动监测仪器进行一次保养,对水泵和取水管路、配水和进水系统、仪器分析系统进行维护。

烟气自动监测系统维护运维方案模板

烟气自动监测系统维护运维方案模板

大学生强国复兴主题团课内容(10篇)大学生强国复兴主题团课内容【篇1】当晨曦的骄阳将光辉洒落大地时,一个神圣的名字在东方崛起,那,就是中国!曾今,我们被外国人称作“东亚病夫”,但是现如今,我们强大起来了!中国一屹立在世界的最东段,没有谁敢小觑我们,这就是中华民族的本色!一国一家,国乃家本,无国怎来家?五千年文化的传承,造就了今世的中国,同学们,为了家,为了国,请认真学习吧,将来的一天,也许这个大家庭的字碑上,会永远刻下你的名字!大学生强国复兴主题团课内容【篇2】“少年强则国强”,我现在是一名三年级的少先队员。

以前爷爷总是说祖国这一个词,我很好奇,就问爷爷为什么老把祖国这个词挂在嘴边?爷爷说:“因为祖国就是我们的母亲啊!如果没有祖国,怎么可能会有我们呢?这个等到你再长大一点就会懂了。

”不过我听了之后还是一头雾水,什么叫我长大以后就懂了呢?我上了小学之后,老师就常常教我们跟祖国有关的课文。

其中有一篇课文就叫“神州瑶”。

里面介绍了我们祖国里汹涌澎湃的黄河和长江,还有万里长城和世界第一高峰珠穆拉玛峰。

我还从这篇课文里知道了,我们祖国竟然有56个民族。

学到这里的时候,我非常吃惊,祖国怎么能容下56个民族呢?就说我们汉族吧,那也有不少人呐!后来我才知道,原来我们祖国的56个民族里有很多是少数民族,还有一少部分,那就不是少数民族,比如说我们汉族就有很多人,就不是少数民族……这个时候,我们祖国里的白衣天使就开始为我们的祖国治病,可是祖国得的病实在是太严重了。

我们的白衣天使已经花费了很长的时间来为祖国治病,可仍然没有治好。

祖国的病又好像一场永远打不完的战争,白衣天使们就是这场战争上的战士。

最近,白衣天使们传来了一个好消息,他们已经研究出了为祖国治病的疫苗,祖国只要打了这个疫苗。

就可以恢复!啦我们都盼望着祖国恢复。

我是华夏儿女,我是炎黄子孙,我要好好学习,为我的祖国争光。

“少年强则国强”。

大学生强国复兴主题团课内容【篇3】科学技术是否真能使经济更加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更加殷实呢?这是个非常严重的问题,不能轻易的回答该问题。

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系统测量烟气中颗粒物浓度气态污染物so2和no浓度烟气参数温度压力流速或流量湿度含氧量等同时计算烟气中污染物排放速率和排放量显示包括打印输出和记录各种数据和参数形成相关图表并通过数据图文等方式传输至管理部门
CEMS CEMS
§ 1.1 系统组成
§
CEMS 由颗粒物监测单元和(或)气态污染物 SO 和(或)NO 监
正常波动在±2℃以内,其实际温度数值应能够在机柜或系统软件中显示查询。
§ (3 )预处理设备的材质应使用不吸附和不与气态污染物发生反应的材料,其技术指标应 符合CEMS 样气冷凝除湿设备技术要求的相关要求。
§ (4 )除湿设备除湿过程产生的冷凝液应采用自动方式通过冷凝液收集和排放装置及时、 顺畅排出。
§ (7) 采样泵应具备克服烟道负压的足够抽气能力,并且保障采样流量准确可靠、相对稳定。 § (8 )采用抽取测量方式的颗粒物 CEMS,其抽取采样装置应具备自动跟踪烟气流速变化调节采样流量
的等速跟踪采样功能,等速跟踪吸引误差应不超过±8%。
§ 2.1功能要求
§ 2.1.2 预处理设备要求
§ (1) CEMS 预处理设备及其部件应方便清理和更换。 § (2) CEMS 除湿设备的设置温度应保持在 4℃左右(设备出口烟气露点温度应≤4℃),
§ 准确度:
§
当参比方法测量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的平均值:
§
a) >200mg/m3 时,CEMS 与参比方法比对测试结果平均值的相对误差:不超过±15%;
§
b)>100mg/m3~≤200mg/m3 时,CEMS 与参比方法测量结果平均值的相对误差:不超过±20%;
§
c) >50mg/m3~≤100mg/m3 时,CEMS 与参比方法测量结果平均值的相对误差:不超过±25%;

固定烟气自动在线监测设备验收技术规范BD13 1643.2-2012

固定烟气自动在线监测设备验收技术规范BD13 1643.2-2012
物排放速率等参数设置及计算是否正确。 5.3.8 比对监测结果评价
烟气温度、烟气流速、氧量和污染物实测浓度(如: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需满足HJ/T 75-2007中7.4条规定的技术指标要求。 5.3.9 比对监测质量保证 5.3.9.1 比对监测质量保证应依据 HJ/T 373-2007 中第 5 章规定执行。
设备运转率=
实际运行小时数 企业排放小时数
×100%
………………………………(1)
式中: 实际运行小时数——自动监测设备实际正常运行的小时数; 企业排放小时数——被测的排放源排放污染物的实际小时数。
实际传输数据数 数据传输率= 设备测量数据数 ×100% ………………………………(2)
式中: 实际传输数据数——设备实际上传的1小时数据个数; 设备测量数据数——设备实际测量的1小时数据个数。
5.3.10.2 验收监测报告格式(见附录 B)
5.4 联网验收
依据HJ/T 75-2007中第7章规定。
5.5 相关制度和档案验收
5.5.1 相关制度
5.5.1.1 岗位责任管理制度:
a) 排污单位的责任; b) 运行单位的责任; c) 设备供应商或设备制造商的责任; d) 管理人员的岗位责任; e) 运行维护人员的岗位责任; f) 事故报告及应急制度; g) 设备更新(更换)程序和制度; h) 设备档案建立和存档管理制度; i) 设备日常运行自查制度。
I
DB13/T 1643.2—2012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DB13/T 1643《固定污染源烟气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分为三个部分: ——第1部分:安装技术规范; ——第2部分:验收技术规范; ——第3部分:运行技术规范。 本部分为DB13/T 1643的第2部分。 为规范河北省固定污染源烟气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验收,保证烟气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满足环境管理 需要,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河北省环境保护厅提出。 本标准由河北省环境保护厅负责解释。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河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闫新兴、宋文波、张春雷、武桂桃、刘晓强、王辉、范朝、靳秀英、邓静秋、 吉元勋、王占兵、尹菘、张同刚。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自2012年12月15日实施。

烟气在线自动监测系统管理制度

烟气在线自动监测系统管理制度

烟气在线自动监测系统管理制度一、目旳为充足发挥在线监测系统旳作用,及时掌握动态数据,加强对在线监测系统旳管理,更好旳为生产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职责1、在线监测设备旳运营、维护、保养、检修由生产部计控室负责,设备大、中修及抢修工作由计控室负责与厂家联系。

2、安全保卫部负责在线监测设备旳平常运营管理,当在线监测设备浮现异常时要及时告知计控室进行检查、维修。

3、烧成一车间负责一线窑尾在线监测站房处设备、区域管理,烧成二车间负责二线窑头、窑尾在线监测站房处设备、区域管理,不得在站房附近寄存阻碍人员通行和设备检修旳物品,避免无关人员随意进入站房。

4、物资供应部负责在线监测设备所需备件、材料、器具旳采购管理,保证及时供应在线监测设备所需旳各类物资。

三、在线监测仪器操作、使用和维护规程(一)仪器上电前旳检测:1、检查站房与否有异味,根据异味状况检查标气与否有泄漏现象。

2、检查电力线路与否有烧毁现象,与否有跳闸现象。

3、检查电源与否正常,系统接地与否良好。

4、检查仪器与否有报警灯亮起。

5、检查仪表风(0.4-0.6MPa)与否已连接好。

(二)平常维护操作规程:1、工控机显示旳烟气流量、温度、压力参数与否正常,管道与否漏水,如有异常要进行检查维护。

2、每15日至少对清吹空气保护装置进行一次维护,检查过滤器、软管等部件。

3、每15日对采样探头、流速计进行一次手动反吹。

4、每15日对压缩空气储罐排一次水。

(三)注意事项:1、仪器要有可靠旳接地装置。

2、仪器旳操作人员需通过有关旳培训后方可进行操作。

3、本仪器不得运营除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和在线监测基站管理系统外旳其他软件。

4、应保持监测站房、控制柜旳清洁,保持监测设备旳清洁,保证监测用房内旳温度不影响仪器旳正常运营,对各辅助设备要进行常常性旳检查。

四、在线监测操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度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作业行为安全规定,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不违背劳动纪律,不规章作业。

废气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日常维护工作要求

废气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日常维护工作要求

烟气自动监控系统现场端运行、巡检制度一、固定污染源烟气CEMS日常运行管理要求1、日常巡检日常巡检间隔不超过7天,巡检记录应包括检查项目、检查日期、被检项目的运行状态等内容,每次巡检应记录并归档。

日常巡检规程应包括该系统的运行状况、烟气CEMS工作状况、系统辅助设备的运行状况、系统校准工作等必检项目和记录,以及仪器使用说明书中规定的其他检查项目和记录。

2、日常维护保养日常维护保养应根据烟气CEMS说明书的要求对保养内容、保养周期或耗材更换周期等作出明确规定,每次保养情况应记录并归档。

每次进行备件或材料更换时,更换的备件或材料的品名、规格、数量等应记录并归档。

如更换标准物质还需记录新标准物质的来源、有效期和浓度等信息。

对日常巡检或维护保养中发现的故障或问题,系统管理维护人员应及时处理并记录。

对于一些容易诊断的故障,如电磁阀控制失灵、泵膜裂损、气路堵塞、数据采集器死机、通讯和电源故障等,应在24小时内及时解决;对不易维修的仪器故障,若72小时内无法排除,应安装相应的备用仪器。

备用仪器或主要关键部件(如光源、分析单元)经调换后应根据本标准中规定的方法对系统重新调试经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二、固定污染源烟气CEMS运行过程中的定期维护要求1、污染源停炉到开炉前应及时到现场清洁光学镜面。

2、每7天维护内容:电路系统主要检查电压是否稳定、线路是否标准值、标气气源是否达标、管路是否堵塞等;仪器分析存储系统主要检查设施各部件是否正常工作;通讯系统主要检查通讯模块是否正常工作、通讯传输是否正常、SIM卡通讯费用情况。

对采样头、伴热管、反吹系统、气体预处理等设施至少检查一次,清理空压机气罐内的积水一次;对采样泵工作状态和管路畅通情况进行检查,必要时更换泵膜,清洗管路等易损设备。

3、每30天至少清洗一次隔离烟气与光学探头的玻璃视窗,检查一次仪器光路的准直情况;对清吹空气保护装置进行一次维护,检查空气压缩机或鼓风机、软管、过滤器等部件。

环发〔2009〕88号 关于印发《国家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办法》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

环发〔2009〕88号  关于印发《国家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办法》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

关于印发《国家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办法》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监督考核规程》的通知环发〔2009〕8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根据《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办法》和《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为确保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的有效性,我部制定了《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办法》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监督考核规程》。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办法2.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监督考核规程二○○九年七月二十二日主题词:环保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通知抄送: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环境保护部信息中心。

附件一: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务院转批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办法》和《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第28号),为确保国家重点监控企业(以下简称“国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提供的监测数据(以下简称“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的有效性,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是指环保部门对国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定期进行监督考核,确定其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

国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在正常运行状态下所提供的实时监测数据,即为通过有效性审核的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

第三条国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验收合格后,其正常运行提供的监测数据在一定时段内认定为有效数据。

日常运行监督考核合格后至下次运行监督考核,该时段内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提供的监测数据认定为有效数据。

验收不合格、日常运行监督考核不合格或不能正常运行的国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不得提供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

第四条有效的国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是国控企业计算主要污染物排放数量和确定达标排放的依据,是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总量考核、监督执法、排污申报核定等工作的基础。

CEMS日常巡检规程

CEMS日常巡检规程

一、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日常运行管理要求 (2)1.日常巡检 (2)2.日常维护保养 (2)3.CEMS的校准和校验 (2)4.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日常运行质量保证要求 (3)4.1一般要求 (3)4.2定期校准 (3)二、现场巡检要求: (4)1、检查分析仪运行状态指示灯; (4)2、检查监控软件运行是否正常; (4)3、检查数采仪通讯是否正常; (4)4、检查压缩空气压力; (4)5、检查现场空调工作情况; (4)6、检查管线加热是否正常; (4)7、检查探头加热是否正常; (4)8、检查分析仪腔室加热是否正常; (4)9、检查各测量参数是否正常; (4)一、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日常运行管理要求1.日常巡检CEMS维运单位应根据HJ-T75-2017标准和仪器使用说明中的相关要求制定巡检规程,并严格要求按照规程开展日常巡检工作并做好记录。

日常巡检记录应包括检查项目、检查日期、被检项目的运行状态等内容,每次巡检应记录并归档。

CEMS日常巡检时间间隔不超过7d。

日常巡检参照附录中的表G.1~表G.2表格形式记录。

2.日常维护保养应根据CEMS 说明书的要求对CEMS系统保养内容、保养周期或耗材更换周期等做出明确规定,每次保养情况应记录并归档。

每次进行备件或材料更换时,更换的备件或材料的品名、规格、数量等应当记录并归档。

如更换有证标准物质或标准样品,还需记录新标准物质或标准样品的来源、有效期和浓度等信息。

对日常巡检或维护保养保养中发现的故障或问题,系统管理人员应及时处理并记录。

CEMS日常运行管理参照附录G中的格式记录。

3.CEMS的校准和校验应根据本标准中规定的方法和第11章质量保证规定的周期定制CEMS系统的日常校准和校验操作规程。

校准和校验记录应及时归档4.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日常运行质量保证要求4.1一般要求EMS日常运行质量保证是保障CEMs正常稳定运行、持续提供有质量保证监测数据的必要手段。

环办[2012]57号关于印发《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技术指南》的通知

环办[2012]57号关于印发《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技术指南》的通知

•【法规标题】关于印发《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技术指南》的通知•【颁布单位】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发文字号】环办[2012]57号•【颁布时间】2012-4-11•【失效时间】•【法规来源】/gkml/hbb/bgt/201204/t20120417_226344.htm•【全文】关于印发《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技术指南》的通知关于印发《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技术指南》的通知环办[2012]5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各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为规范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工作,根据《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19号)的规定,我部组织编制了《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技术指南》,现印发你们,作为现场监督检查的参考依据。

电子版可通过我部网站或部监控中心网站下载。

附件: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技术指南二○一二年四月十一日附件: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技术指南环境保护部2012年三月目录1 适用范围 22 术语和定义 22.1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 22.2 水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 22.3 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 22.4 例行检查 22.5 重点检查 22.6 不正常运行 22.7 弄虚作假 22.8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登记备案 23 监察工作依据 34 现场检查一般方法 35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检查准备工作 45.1 信息资料的收集 45.2 现场检查装备配置 45.3 现场监督检查人员要求 46 例行检查 46.1 排污口检查 46.2 采样点位检查 46.3 监测站房检查 56.4 擅自拆除、闲置、关停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情况检查 56.5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变更情况检查 56.6 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状况检查 56.7 资质检查 66.8 企业生产工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与自动监控数据的相关性检查 67 自动监控设施不正常运行情形判别 67.1 数据异常 67.2 仪器参数设置异常 67.3 自动监控设施状态异常 68 废水自动监控设施重点检查 78.1 废水采样系统 78.2 化学需氧量(CODCR)自动监测仪 78.3 总有机碳(TOC)分析仪 88.4 紫外(UV)吸收水质自动监测仪 98.5 氨氮水质自动监测仪 98.6 重金属自动监测仪 108.7 流量计 118.8 校准和校验检查 129 固定污染源烟气自动监控设施重点检查 129.1 采样单元 129.2 分析单元(二氧化硫与氮氧化物) 129.3 分析单元(颗粒物) 139.4 分析单元(烟气参数) 139.5 校准和校验检查 1310 数据采集传输仪器重点检查 1310.1 仪器参数检查 1310.2 线路连接检查 1410.3 数据传输检查 1411 监察报告 1411.1 基本信息 1411.2 现场监察情况 1411.3 处理建议 14附录A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例行检查表 15附录B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采样单元重点检查表 17附录C 化学需氧量(CODCR)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重点检查表 18 附录D 总有机碳(TOC)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重点检查表 20附录E 紫外(UV)吸收水质自动监测仪重点检查表 22附录F 氨氮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重点检查表 23附录G 重金属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重点检查表 24附录H 流量计重点检查表 26附录I CEMS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重点检查表 27附录J 数据采集传输仪器重点检查表 29附录K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流程图 30前言本指南介绍了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工作的内容和方法,适用于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行使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职责的机构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实施的现场监督检查工作。

固定污染源颗粒物、烟气(SO2、NOX)自动监控基站建设技术规范

固定污染源颗粒物、烟气(SO2、NOX)自动监控基站建设技术规范
4 基站组成
4.1 基站结构
基站由CEMS、视频监控、站房及辅助设施构成,见图1。
2
河南省地方标准公共服务平台
DB41/T 1327—2019
颗粒物监测单元 气态污染物监测单元 烟气参数监测单元
CEMS
数据 采集 处理 与传 输单

专用网络
环保部门 监控管理系统
视频监控
站房及辅助设施
图 1 基站结构示意图 4.2 CEMS 组成和系统结构 4.2.1 CEMS 组成
数据采集和传输设备用于采集、处理和存储监测数据,并能按中心计算机指令传输监测数据和设备 工作状态信息。 4.2.2.5 CEMS 辅助设备
3
河南省地方标准公共服务平台
DB41/T 1327—2019
采用抽取测量方式的CEMS,其辅助设备主要包括尾气排放装置、反吹净化及其控制装置、稀释零空 气预处理装置以及冷凝液排放装置等;采用直接测量方式的CEMS,其辅助设备主要包括气幕保护装置和 标气流动等效校准装置等。
本标准是对《固定污染源颗粒物、烟气(SO2、NOx)自动监控基站建设技术规范》(DB41/T 1327 —2016)的修订。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
——增加了视频监控的技术要求、建设要求、验收要求; ——修改了CEMS系统结构、技术指标和功能要求; ——修改了CEMS站房、采样平台、采样点位的建设要求,增加了CEMS的一般安装要求; ——修改了基站验收要求,增加了验收技术指标的内容、计算方法和技术要求; ——修改了CEMS数据采集传输处理的要求。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固定污染源颗粒物、烟气(SO2、NOx)自动监控基站建设技术规范》(DB41/T 1327—2016)废止。 本标准由河南省生态环境厅提出。 本标准由河南省环境监控中心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永辉、汪太鹏、曹霞、付博、刘璐、陈杰、冯继锋、赵宇航、张晓勇、刘君、 杜鹏、蔡丽、李金锋、陈轲、杨先锋、陈建阁、李蒙、赵凌飞、谢闯将、张成、门宁、尤克、李卓立、 黄冬、陈波、李岳君昇、马智捷。 本标准于2016年12月首次发布,2019年12月第一次修订。 本标准由河南省生态环境厅解释。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 运营管理制度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 运营管理制度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运营管理制度一、现场管理和操作人员培训及持证上岗制度1、现场管理制度1)必须保持清洁、整洁、安静,与监测分析无关的人和物品不得进入监测子站;2)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进入监测子站,外来人员进入监测子站必须经有关负责人许可,并有相关人员陪同;3)监测子站各种仪器、设备和工具必须分类放置,妥善保管;4)管理人员必须每天打扫卫生,使用完毕后的仪器设备清理、清洁并回复到原位;5)监测子站发生意外事故时,应迅速切断电源、水源等,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并报告单位领导;6)使用各种仪器及电、水、火等设施,应按使用规则进行操作,保证安全;7)离开监测子站前,必须认真检查电源、水源、门窗,确保监测子站的安全;2、监测子站操作人员职责1)操作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监测子站的一切规章制度,不得违规操作;2)仪器设备使用人员,必须先经过培训,才能上机操作。

操作人员应按要求认真填写运行记录。

3)仪器出故障时,应及时报告主管,约定专业维护人员及时检查、修理,并做好维修记录,经检定性能正常后才能继续使用。

4)熟练掌握本岗位监测分析技术,熟悉和执行本岗位技术规范、方法等,确保监测数据准确,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供监测结果。

5)规范原始记录,做到记录完整、正确。

6)爱护仪器设备,节约试剂、水电,及时地完成每天的监测子站清洁工作,保持室内卫生,做好安全检查。

7)做好仪器使用记录,协助仪器专业维护人员定期进行仪器检定和校验。

3、交接班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上班人员必须穿戴好劳保用品,提前到岗进行交接班。

当班人员必须认真及时检查当班工作记录,确保记录的真实性。

2)各岗位对口交接。

交班者应主动向接班人介绍本班的操作运行情况,经接班者签字接班后方可下班。

接班人员如发现记录不真实,或与情况不符,有权提出不接班,经纠正后予以接班。

特殊情况应向领导汇报,经处理后进行交接班。

3)交接班时,如发生工作器具短缺,应及时处理,加以补齐,造成经济损失由责任人(班)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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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MS定期校准与校验
定期校准:
具有自动校准功能的颗粒物CEMS和气态污染物CEMS应每24 h自 动校准一次仪器零点和量程; b. 无自动校准功能的颗粒物CEMS应至少每3个月用校准装置校正 仪器的零点和量程; c. 无自动校准功能的气态污染物CEMS(直接测量法)至少30d用 参比方法检查一次准确度是否符合要求; d. 无自动校准功能的气态污染物CEMS(完全抽取法)至少15d用 零气和高浓度标准气(80%~100%的满量程值)或校准装置校准 一次仪器零点和量程; e. 无自动校准功能的流速CMS应至少每3个月校准仪器的零点。
CEMS日常巡检内容
标准物质
标准气体钢瓶号和标签信息(浓度值、生产厂商、日 期、不确定度等),是否在有效期内。 标气钢瓶内压力(和初始压力对比)是否满足使用要 求。 针阀腐蚀或漏气吗,酸性气体应使用正确的装置。 气体管线和减压阀装置是否被腐蚀或被损坏。
CEMS日常巡检内容
数据和参数
分析仪面板上灯、指示和报警等的状态。 各分析仪的读数是否正常,与当前工况符合。 零点和跨度控制的设置,是否定期进行(自动)。 各测试参数的值,如:灯电压、电流值等。 对于颗粒物系统,明确相关系数是多少,怎样被设置 的。 参数设置是否正确,如,烟道尺寸、速度场系数、修 正系数等。 历史数据有无缺失情况。 检查定期维护记录,更换耗材、部件、维修等日期。 检查定期校准校验的记录。 认真填写巡检记录。
CEMS定期校准与校验
定期校验:
至少6个月做一次标定校验;标定校验用参比方法和 CEMS同时段数据进行比对,按照HJ/T75-2007标准 7.2.2进行;
b.当校验结果不符合规定的技术指标时,则须扩展为对 颗粒物CEMS方法的相关系数的校准和/或评估气态污 染物CEMS的相对准确度和/或流速CMS的速度场系数 (或相关性)的校准,直到烟气CEMS达到HJ/T752007标准7.4条技术指标的要求。方法见HJ/T75-2007 标准附录A
维企 护业 运、 营
定期校验商烟气源自EMS失控数据的判别比对监测
环 保

有效数据捕集率考核
管 部

CEMS日常维护保养
SO2监测系统
易耗品的定期更换。探头过滤器芯、 分析仪内各种过 滤器芯、泵膜及轴承、密封圈(垫)等 定期清理采样管线。需要对系统管路及测点进行定期 反吹 定期检查冷凝装置。冷凝液是否正常排出 定期检查分析仪表。零点漂移,量程漂移的检查和校 正,同时还要对仪器光源电压、电流、温度等内部参 数进行检查,及时更换使用寿命到期的部。 环境的清洁。灰尘,环境温度为0~40℃
• 平台、走梯、开孔 • 预埋、预制 • 水、电、气施工
设备安装
•设备安装、连接 •管、线敷设连接 •水、电、气连接
运营维护管理
数据联网
•通讯协议联调 •数据上传率调试 •数据有效性调试
系统性能调试
•标校设备 •功能测试
日常维护保养 日常巡检 定期校准和校验
CEMS日常运行质量保证
责任主体
定期校准 定期维护
CEMS定期校准与校验
标准物质的使用:
标准物质的选择(不确定度、资质和检定证书); 标准物质浓度值的选择 使用有效期; 取样管线的选择:防吸附 气瓶压力:低于0.1 M Pa 时, 应停止使用 取样气路的气密性
CEMS定期校准与校验
校准结果判断及处理:
项目
CEMS类型
校准 校准 水平 功能 周期
CEMS日常巡检内容
现场环境
检查各项参数的状态。 平台、扶梯、护栏, 积水,积灰, 牢固,安装点是否振动 影响CEMS正常运行的其他环境因素(强磁场,高温 等)
CEMS日常巡检内容
探头及管线
安装是否牢固,有无抖动、下垂现象。 防护性护罩是否密封,探头表面是否保持清洁,反吹 系统是否正常工作。 反吹气体压力是否正常,反吹气体是否被过滤清洁。 采样管线加热是否完好,加热温度是否达到规定温 度。 无论加热管线还是非加热管线,整体完好状况怎样, 是否腐蚀、脆裂、变脏。
CEMS日常维护保养
流量监测系统
定期检查探头腐蚀情况。 定期零点校准。需要对系统管路及测点进行定期反吹 反吹系统的维护。过滤器,除水,压力 外观的维护。防止管路腐蚀、泄漏
CEMS日常维护保养
数据采集系统
检查各分析仪表的读数。 检查各项参数的状态。 检查数据存贮状况。数据齐全,缺失, 其他:充值、数据备份与硬盘维护,病毒检查,登陆 与报警日志检查等
CEMS系统运行质量控制要求 及运行状况分析
CEMS系统运行质量控制要求
质量保证是一系列行为和程序,
在考虑数据的准确性、精密性、完整 性和代表性的前提下,这些行为和程 序确保CEMS数据满足相应的标准要 求。
动态的过程
CEMS系统质量控制流程
系统设计
排污口整治
• 安装位置 • 系统组成
• 技术参数
CEMS定期校准与校验
定期校验:
至少6个月做一次标定校验;标定校验用参比方法和 CEMS同时段数据进行比对,按照HJ/T75-2007标准 7.2.2进行;
b.当校验结果不符合规定的技术指标时,则须扩展为对 颗粒物CEMS方法的相关系数的校准和/或评估气态污 染物CEMS的相对准确度和/或流速CMS的速度场系数 (或相关性)的校准,直到烟气CEMS达到HJ/T752007标准7.4条技术指标的要求。方法见HJ/T75-2007 标准附录A
CEMS日常巡检内容
分析仪器的巡查
操作指示以及警告灯状态。 分析仪系统内管路或部件上是否有凝结水和灰尘。 颗粒物准直性如何。 记录仪表的显示值和时间,是否和控制室内一致。 零部件、阀等是否腐蚀或泄漏,塑料或橡胶组件是否 老化、破损。 冷凝水是否能够顺利排出,污染物气体有无被吸收或 吸附的可能性 样气采样流量和压力是否符合手册的规定
CEMS日常维护保养
颗粒物监测系统
清洁玻璃窗口。灰尘 校准光路准直。需要对系统管路及测点进行定期反吹 反吹系统的维护。定期更换空气幕系统的过滤器,检 查管路的密封情况,检查风机的工作状况和风压大小 定期的零点、量程校准。反光镜片和滤光片来模拟零 点漂移,量程漂移,每三个月还需要用手工标准分析 方法进行相关校准。 外观的维护。防冻,防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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