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工作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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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报建管理制度

(主责部门:总经办)

编制人日期

部门负责人审核日期

分管副总审核日期

总经理审核日期

业主代表审批日期

修订记录

日期修订状态修改内容修改人审核人审批人

1.目的

为保证建设项目各项报建工作高效、便捷、有序地开展,在报建业务方面保证公司计划和目标的实现,并对报建过程中影响报建质量与进度的诸多因素实施控制,实现报建工作条理的规范性,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2.1本制度适用于总部及下属各分公司各建设项目全过程一般类各项报建工作,包括:项目前期、项目施工准备阶段、项目实施阶段与项目竣工验收的各阶段报建、报批。

2.2整个报建业务分为两大类:工程建筑类资料报建和业务类报建。

3.职责

3.1各项目报建工作由所属公司的报建部门/专员主责开展。

3.1.1报建专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保障在报建工作中,注意成本控制,使公司利益最大化。

3.1.2报建部门/专员负责制定包含报建项目工作总清单、报建工作节点计划。

3.1.3工程建筑类资料报建由报建专员领取并报送所需要的各种表格资料,并负责资料传递、审核过程中的协调工作。

3.1.4业务类报建,报建部门/专员做好前期申请及协调工作后,在业务正式启动时,填写《工作交接表》交付相应部门/人员进行下一阶段工作。

3.1.5报建部门组织报建类沟通会。

3.1.6报建部门/专员要在报建结束后,确认最终结果并整理相关资料,报送总经办。

3.2项目部协助报建部门/专员完成报建工作,根据实际开展工作需求,必要时主责报建项目。

3.2.1项目部协助报建部门/专员制定报建项目工作总清单、报建工作节点计划,梳理报建事务;

3.2.2项目部负责准备报建需要的相关资料(按要求填写各种申报表格及材料)及提供必要的技术说明;涉及业务报建后则按相关规定继续完成。

3.2.3项目部负责技术数据及技术方案的确认工作。

3.3采购管理部按相关规定,负责业务类报建工作中,各类报建相关费用的询价及价格谈判、相关业务单位的选择等。

3.4工程部门主责必要的业务报建项目的监督和验收。

3.5总经办负责各种报建文件原件和各项报建工作完结后的资料归档及管理工作;

4.报建流程(详见附件一:报建工作流程图)

4.1报建部门/专员根据建设项目工程进度列出报建工作总清单,按项填写《项目报建工作联系单》(详见附件二)

4.2报建专员或相关承办部门接收《项目报建工作联系单》并回复;

4.3报建专员或相关承办部门提供报建所需清单及各种申报表格至项目部,项目部根据资料清单提供相应资料并填写申报表格,必要时协助解释相关的技术说明;

4.4报建部门/专员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召开报建工作沟通会并形成会议纪要,及时对报建工作进行总结提高和合理的调整,报建专员平时应注意报建工作中开源节流;

4.5报建专员做好每项报建工作的工作流程及进度情况,实时掌握监控项目报建工作的计划和完成情况。

4.6报建工作内容或时间节点有变更的需根据实际工作进度,按《计划管理制度》提前填写《计划变更单》交由涉及部门及领导进行沟通审批,以进行报建工作的变更;

4.7报建工作前期申报手续由报建专员/承办部门办理完成后,根据实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相关审批,交由项目部报采购管理部立项,进行招投标等相关的业务类报建工作,直至报建工作终结。

4.8资料报建时间节点截止至《工作交接单》的交接日期,业务报建工作时间节点由相应的接收部门根据项目要求自行制定。《工作交接单》分别由交接部门、接受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原件由交接部门存档,复印件交由涉及部门各一份。

4.9所有承办部门/人员将报建相关工作完成并进行回复报建部门/专员,再由报建部门/专员将相应的报建资料集中交由总经办存档。

5.0报建工作归档

5.1每完成一项报建工作,由报建专员/承办部门将所有报建文件原件和资料集中交至总经办归档,并书写相关报建工作的详细办理流程,由总经办做好报建工作的存档登记。

5.2所有归档的报建材料,为三级文件,需得到报建工作分管副总同意方可查阅。

6.0制度说明

6.1本制度由相关部门负责执行,总经办负责解释。

6.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在实施过程中,如有变更将另行通知。

使用工具

模版标准/要点表单

报建工作流程图

报建工作联系单《计划管理制度》附件计划变更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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