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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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规定

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规定

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规定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1994年8月13日建设部)第一条为有效掌握建设规模,规范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程序管理,统一工程项目报建的有关规定,达到加强建筑市场管理的目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道线路敷设、装饰装修等固定资产投资的新建、扩建、改建以及技改等建设项目,通称为工程建设项目。

凡在我国境内投资兴建的工程建设项目,都必须实行报建制度,接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工程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或其代理机构在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其他立项文件被批准后,须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进行报建,交验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准文件,包括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及批准的建设用地等其他有关文件。

第四条工程建设项目的报建内容主要包括:(一)工程名称;(二)建设地点;(三)投资规模;(四)资金来源;(五)当年投资额;(六)工程规模;(七)开工、竣工日期;(八)发包方式;(九)工程筹建情况。

第五条报建程序:(一)建设单位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领取《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表式附后);(二)按报建表的内容及要求认真填写;(三)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报送《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并按要求进行招标准备。

第六条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和建设规模有变化时,建设单位应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进行补充登记。

筹建负责人变更时,应重新登记。

第七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下列几方面对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实施管理:(一)贯彻实施《建筑市场管理规定》和有关的方针政策;(二)管理监督工程项目的报建登记;(三)对报建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核实、分类、汇总;(四)向上级主管机关提供综合的工程建设项目报建情况;(五)查处隐瞒不报违章建设的行为。

第八条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实行分级管理,分管的权限由各地自行规定。

工程项目报建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报建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工程项目报建管理,保障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报建范围1. 凡在本地区行政区域内进行建设项目的单位或个人,均需按照本制度进行工程项目报建。

2. 报建范围包括各类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道线路敷设、装饰装修等固定资产投资的新建、扩建、改建以及技改等建设项目。

三、报建程序1. 建设单位或个人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其他立项文件批准后,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进行报建。

2. 报建人需提交以下材料:(1)工程项目报建申请表;(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立项文件;(3)建设用地批准书;(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5)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6)资金证明;(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对报建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批准,并颁发《建设工程项目报建通知书》。

四、报建内容1. 工程名称;2. 建设地点;3. 投资规模;4. 资金来源;5. 当年投资额;6. 工程规模;7. 开工、竣工日期;8. 发包方式;9. 工程筹建情况。

五、监督管理1.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对工程项目报建实行全程监督管理。

2. 报建人应如实提交报建材料,不得隐瞒、伪造、篡改。

3.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对报建材料进行审核,确保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4.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建设部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最新版】

建设部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最新版】

建设部《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第一条为有效掌握建设规模,规范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程序管理,统一工程项目报建的有关规定,达到加强建筑市场管理的目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道线路敷设、装饰装修等固定资产投资的新建、扩建、改建以及技改等建设项目,通称为工程建设项目。

凡在我国境内投资兴建的工程建设项目,都必须实行报建制度,接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工程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或其代理机构在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其他立项文件被批准后,须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进行报建,交验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准文件,包括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及批准的建设用地等其他有关文件。

第四条工程建设项目的报建内容主要包括:(一)工程名称;(二)建设地点;(三)投资规模;(四)资金来源;(五)当年投资额;(六)工程规模;(七)开工、竣工日期;(八)发包方式;(九)工程筹建情况。

第五条报建程序:(一)建设单位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领取《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表式附后);(二)按报建表的内容及要求认真填写;(三)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报送《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并按要求进行招标准备。

第六条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和建设规模有变化时,建设单位应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进行补充登记。

筹建负责人变更时,应重新登记。

第七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下列几方面对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实施管理:(一)贯彻实施《建筑市场管理规定》和有关的方针政策;(二)管理监督工程项目的报建登记;(三)对报建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核实、分类、汇总;(四)向上级主管机关提供综合的工程建设项目报建情况;(五)查处隐瞒不报违章建设的行为。

第八条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实行分级管理,分管的权限由各地自行规定。

第九条凡未报建的工程建设项目,不得办理招投标手续和发放施工许可证,设计、施工单位不得承接该项工程的设计和施工任务。

建设部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政策【最新版】

建设部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政策【最新版】

建设部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政策【最新
版】
1. 背景
为了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的报建管理,提高项目审批效率和质量,建设部制定了最新的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政策。

2. 目的
该政策的目的是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的报建程序,保证项目的合
规性和可行性,并加强项目审批过程的管理。

3. 政策要点
- 报建要求:明确了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的基本要求,包括项目
信息、设计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必须提交的材料。

- 报建流程:详细描述了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的流程,涵盖了报
建申请、审查、批准等各个环节,以确保程序的有效性和透明度。

- 合规审查:强调了对报建材料的合规性审查,包括项目符合性、设计文件的规范性等方面的审核。

- 可行性评估:要求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可行性评估,评估项
目的技术、经济、社会等方面的可行性,以确保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 项目审批:明确了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批程序和权限,以保证项目审批的公正性和高效性。

- 监督管理:要求建立健全的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制度,加强对报建和审批过程的监督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和效能。

4. 实施与效果评估
为确保该政策的有效实施和效果评估,建设部将建立相关的监督机制,定期对工程建设项目的报建管理情况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5. 结论
建设部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政策【最新版】旨在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的报建管理,提高项目审批效率和质量。

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应积极配合和执行该政策,以推动工程建设项目的有序进行,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6. 参考文献
- [引证来源1]
- [引证来源2]。

工程项目报建管理规定

工程项目报建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规范报建程序,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道线路敷设、装饰装修等固定资产投资的新建、扩建、改建以及技改等建设项目。

第三条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报建,诚实守信;(二)统一标准,规范程序;(三)公开透明,高效便民;(四)分级管理,责任到人。

第四条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范围:(一)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下达后,建设单位(发包方)需在规定时间内履行报告手续,方可进入建筑市场;(二)建筑面积在1500平方米或造价50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三)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建设工程项目。

第五条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程序:(一)建设单位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领取《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及相关资料;(二)按报建表的内容及要求认真填写,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三)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报送《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及相关资料;(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对报建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项目予以受理;(五)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及时告知建设单位补正或不予受理;(六)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在规定时限内对受理的项目进行审批,符合条件的核发《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许可证》。

第六条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内容:(一)工程名称;(二)建设地点;(三)投资规模;(四)资金来源;(五)当年投资额;(六)工程规模;(七)开工、竣工日期;(八)发包方式;(九)工程筹建情况;(十)其他需要报建的内容。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本规定办理报建手续,如实提供相关资料,不得隐瞒、谎报或者伪造。

第八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应当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报建工作的规范、高效。

第九条违反本规定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依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最新版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

最新版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

最新版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建设部建建字第482号文发布)第一条为有效掌握建设规模,规范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程序管理,统一工程项目报建的有关规定,达到加强建筑市场管理的目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道线路敷设、装饰装修等固定资产投资的新建、扩建、改建以及技改等建设项目,通称为工程建设项目。

凡在我国境内投资兴建的工程建设项目,都必须实行报建制度,接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工程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或其代理机构在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其他立项文件被批准后,须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进行报建,交验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准文件,包括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及批准的建设用地等其他有关文件。

第四条工程建设项目的报建内容主要包括:(一)工程名称;(二)建设地点;(三)投资规模;(四)资金来源;(五)当年投资额;(六)工程规模;(七)开工、竣工日期;(八)发包方式;(九)工程筹建情况。

第五条报建程序:(一)建设单位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领取《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表式附后);(二)按报建表的内容及要求认真填写;(三)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报送《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并按要求进行招标准备。

第六条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和建设规模有变化时,建设单位应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进行补充登记。

筹建负责人变更时,应重新登记。

第七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下列几方面对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实施管理: (一)贯彻实施《建筑市场管理规定》和有关的方针政策; (二)管理监督工程项目的报建登记;(三)对报建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核实、分类、汇总;(四)向上级主管机关提供综合的工程建设项目报建情况; (五)查处隐瞒不报违章建设的行为。

第八条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实行分级管理,分管的权限由各地自行规定。

第九条凡未报建的工程建设项目,不得办理招投标手续和发放施工许可证,设计、施工单位不得承接该项工程的设计和施工任务。

工程报批报建管理制度

工程报批报建管理制度

工程报批报建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规范工程建设报批报建管理,促进工程建设项目顺利进行,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全程监管,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的报批和报建管理,包括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和移交等阶段。

第三条建立报批报建管理机制1. 建立工程建设项目报批和报建管理机制,明确各部门及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2. 统一编制工程建设项目报批和报建管理手册,明确各项规定和流程。

3. 定期进行工程建设项目报批和报建管理工作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四条工程建设项目报批程序1. 工程建设项目报批应逐级报批,按照规定流程办理。

2. 工程建设项目报批材料应符合相关规定,真实有效。

3. 工程建设项目报批需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进入下一步工作。

第五条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程序1. 工程建设项目报建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包括规划编制、设计审查、招投标、施工管理、验收移交等环节。

2. 工程建设项目报建需经相关部门审核并颁发证书和批文后,方可开工建设。

3. 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过程中需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施工质量和进度。

第六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要求1.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确保工程建设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2.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施工单位和工程进度的监督管理,做到有序推进。

3.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部门应及时处理施工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工程安全和质量。

第七条工程建设项目监督检查1. 工程建设项目监督检查部门应定期检查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情况、质量和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 工程建设项目监督检查部门应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保障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和安全。

第八条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移交1. 工程建设项目完工后,应进行验收移交手续,确保工程质量合格。

2. 工程建设项目验收合格后,方可移交使用,责任单位需承担相应的维护和管理责任。

第九条工程建设项目报批报建管理制度的完善和修改1. 工程建设项目报批报建管理制度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不断完善和修改,保持其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建筑工程施工报建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施工报建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施工报建管理办法建筑工程施工报建是指在进行建筑工程施工前,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向相关部门提交施工报建申请,以获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过程。

建筑工程施工报建管理办法的出台,对于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市场、提高施工质量、确保工程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一、报建的基本要求在进行建筑工程施工前,企业应当依法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并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

同时,报建申请材料须真实、准确、完整。

报建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施工人员资质证书等。

二、报建的程序1. 提交报建申请施工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将报建申请材料提交给当地建设管理部门。

申请材料的递交方式可以采用实体渠道或者在线提交,具体要求可根据地方政府的规定而定。

2. 加急审批根据项目的特殊性和紧迫性,施工单位可以向建设管理部门申请加急审批。

在申请加急审批时,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工期紧迫的合同、项目所涉及的特殊情况等。

建设管理部门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批决定。

3. 审查审核建设管理部门对提交的报建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审核。

审查审核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单位资质的合法性、施工方案的安全性和可行性等。

建设管理部门会根据相关法规和标准对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估,并作出审批决定。

4. 发放许可证经过审查审核合格后,建设管理部门会向施工单位发放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施工单位在收到许可证后,方可正式开展建筑工程施工。

三、报建管理的监督和检查1. 监督责任建设管理部门对报建管理工作承担监督责任,包括对施工单位报建申请材料的审查、审核工作进行监督,以确保其合法、合规。

同时,建设管理部门还需检查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是否按照报建许可证的要求进行施工。

2. 日常检查建设管理部门对已经获得施工许可证的项目进行日常检查,特别是对施工单位的资质、施工场地的安排、施工人员的工作情况等进行核查。

如发现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建设管理部门将及时进行整改,并依法对不履行报建义务的施工单位予以惩处。

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建建字第482号

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建建字第482号

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正文:----------------------------------------------------------------------------------------------------------------------------------------------------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的通知(1994年8月13日建建字第482号文发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计划单列市建委,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现将《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第一条为有效掌握建设规模,规范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程序管理,统一工程项目报建的有关规定,达到加强建筑市场管理的目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道线路敷设、装饰装修等固定资产投资的新建、扩建、改建以及技改等建设项目,通称为工程建设项目。

凡在我国境内投资兴建的工程建设项目,都必须实行报建制度,接受当地建筑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工程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或其代理机构在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其他立项文件被批准后,须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进行报建,交验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准文件,包括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及批准的建设用地等其他有关文件。

第四条工程建设项目的报建内容主要包括:(一)工程名称(二)建设地点(三)投资规模(四)资金来源(五)当年投资额(六)工程规模(七)开工、竣工日期(八)发包方式(九)工程筹建情况第五条报建程序:(一)建设单位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领取《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表式附后);(二)按报建表的内容及要求认真填写;(三)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报送《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并按要求进行招标准备。

第六条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和建设规模有变化时,建设单位应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进行补充登记。

工程建设报建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报建管理办法

:程建设报建管理办法文件编号:GCG第 002号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前期报建职责第十章报建税费汇总第十一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條为使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开发保健工作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管理,根据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和前期报建工作的特殊性质,减少因前期报建工作给工程建设造成损失,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的前期开发报建工作的各个环节和设计到的各个部门及具体办事人员。

做好项目开发的战略研究、节奏安排与控制及项目开发过程相关手续办理工作。

1根据公司的发展需要及当地房地产市场的现状及发展前景做好开发战略研、究,合理安排开发节奏,以取得最佳的投资回报。

2通过对当地市场状况的充分调查与研究,结合项目的各种指标和公司的战略、要求,对项目的分期发展、入市时间、产品定位、客户定位等做作深入的研究和讨论,力求最后形成可执的最符合市场需求的适度超前的方案。

以公司项目开发利润最大化和为城市发展做贡献为基本出发点。

5、工程建设工作建筑承包商3、项目开发过程各种手续办理。

从土地取得前、后,土地建设开发前、后,产品销售前、后各种手续的办理。

4、前期开发报建工作是工程建设项目重要而繁琐的工作环节,一个项目的完整开发,其间需要办理的手续约为100 多项(需要加盖100多个公章)左右,须要配备专业人员及时跟进,妥善处理各对口政府职能部门的关系。

5、前期开发部的工作人员除需要熟悉掌握前期报建工作的各个环节和程序外,根据其工作性质需努力提高个人的专业性、主动性、积极性、开拓性素质,并不断提高其社会应酬能力。

第4项目开发过程中做好承包单位的评价、选择、监控与质量验收工作。

条1、在行业分工越来越细致的今天,公司的主要职责应集中定位为投资商,对资源的整合和合理利用,力求得到最高的资本回报率是主要的工作目标,对相关开发工作的下游工作,参照发达国家的成熟机制,以发包形式交给专业的公司进行操作。

2、目前,项目开发公司主要的外包工作有:3、材料/ 设备采供——供应商4、戡查、测绘工作---- 戡查、测绘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工作执行主要是在前期项目开展前的评价、选择、确认,后期 的工作开展、工作配合、工作监督以及工作成果检验的工作。

建设部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规定【最新版】

建设部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规定【最新版】

建设部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规定【最新
版】
一、目的与范围
本规定旨在规范建设部对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的要求,保障项目建设的合法性和安全性,促进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本规定适用于建设部辖区内的所有工程建设项目的报建管理。

二、报建程序
1. 项目报建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进行。

2. 报建机构应向建设部提交报建申请,并提供相关的项目资料和证明文件。

3. 建设部依据报建申请的内容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并向报建机构发放审查意见。

4. 报建机构根据审查意见进行整改完善,并重新提交报建申请及相关材料。

5. 建设部根据整改完善的报建申请和相关材料进行再次审查,并作出最终审批决定。

6. 报建机构获得建设部的审批决定后,可继续进行工程建设项目。

三、报建材料
1. 报建材料应包括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土地使用证明、环境
影响评价报告等内容。

2. 报建机构应根据项目特点和建设规模,提供完整、准确的报
建材料,并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四、报建费用
1. 报建机构在向建设部提交报建申请时,应支付相应的报建费用。

2. 报建费用的具体标准和支付方式由建设部另行制定和公布。

五、监督与处罚
1. 建设部将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过程的监督,确保报建程
序的合规性和真实性。

2. 对于违反报建规定的行为,建设部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以上为《建设部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规定【最新版】》的内容要点,详细规定请参阅正式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

工程建设报建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报建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报建管理办法文件编号:GCGL第002号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前期报建职责·························第二章前期准备管理·························第三章前期报建管理·························第四章前期调研管理·························第五章项目公司设立·························第六章项目立项申请·························第七章规划设计报建·························第八章土地征拆报建·························第九章工程建设报建·························第十章销售经营报建·························第十章报建税费汇总·························第十一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使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开发保健工作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管理,根据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和前期报建工作的特殊性质,减少因前期报建工作给工程建设造成损失,制定本办法。

工程建设报建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报建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报建管理办法文件编号:GCGL 第002 号目录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使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开发保健工作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管理,根据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和前期报建工作的特殊性质,减少因前期报建工作给工程建设造成损失,制定本办法。

第2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的前期开发报建工作的各个环节和设计到的各个部门及具体办事人员。

第3条做好项目开发的战略研究、节奏安排与控制及项目开发过程相关手续办理工作。

1、根据公司的发展需要及当地房地产市场的现状及发展前景做好开发战略研究,合理安排开发节奏,以取得最佳的投资回报。

2、通过对当地市场状况的充分调查与研究,结合项目的各种指标和公司的战略要求,对项目的分期发展、入市时间、产品定位、客户定位等做作深入的研究和讨论,力求最后形成可执的最符合市场需求的适度超前的方案。

以公司项目开发利润最大化和为城市发展做贡献为基本出发点。

3、项目开发过程各种手续办理。

从土地取得前、后,土地建设开发前、后,产品销售前、后各种手续的办理4、前期开发报建工作是工程建设项目重要而繁琐的工作环节,一个项目的完整开发,其间需要办理的手续约为100多项(需要加盖100 多个公章)左右,须要配备专业人员及时跟进,妥善处理各对口政府职能部门的关系。

5、前期开发部的工作人员除需要熟悉掌握前期报建工作的各个环节和程序外,根据其工作性质需努力提高个人的专业性、主动性、积极性、开拓性素质,并不断提高其社会应酬能力。

第4条项目开发过程中做好承包单位的评价、选择、监控与质量验收工作。

1、在行业分工越来越细致的今天,公司的主要职责应集中定位为投资商,对资源的整合和合理利用,力求得到最高的资本回报率是主要的工作目标,对相关开发工作的下游工作,参照发达国家的成熟机制,以发包形式交给专业的公司进行操作。

2、目前,项目开发公司主要的外包工作有:3、材料/ 设备采供——供应商4、戡查、测绘工作戡查、测绘单位5、工程建设工作建筑承包商6、设计工作建筑设计院、景观设计院、市政工程设计院等8、物业管理工作 ----- 物业管理公司9、与承包单位的工作执行主要是在前期项目开展前的评价、选择、确认,后期的工作开展、工作配合、工作监督以及工作成果检验的工作。

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

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

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沪建交〔2021〕1034号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发布《上海市建设工程报建管理办法》现将《上海市建设工程报建管理办法》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上海市建设工程报建管理办法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进一步加强本市建设市场的管理,规范建设工程报建流程,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上海市建设工程承发包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本办法所指的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建筑工程、管线工程及其相关的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投资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下列建设工程纳入报建范围,包括:(一)新建、扩建、改建工程;(二)装饰装修工程;(三)城市基础设施维修工程。

本市行政区域内投资额3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修缮工程纳入报建范围。

第四条(管理部门和分工)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设交通委)负责本市建设工程报建的综合监督管理,上海市建设市场管理办公室负责本市建设工程报建的具体监督管理,并履行以下职责:(一)组织制定本市建设工程报建工作的规范标准。

(二)具体负责国家和本市立项或批准的建设工程,以及文物及优秀历史建筑工程、保密工程、跨区域工程的报建。

实行委托管理的市级管委会负责管理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报建管理和报建手续办理;市绿化市容局负责行业范围内园林绿化项目报建管理和报建手续办理。

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其职责权限,负责所辖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报建的管理和协调,具体实施所属区(县)立项或批准的建设工程,以及市或区(县)立项或批准的所辖行政区域内装饰装修、房屋修缮工程的报建手续办理。

市水务局、市交通港口局、市绿化市容局、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等有关专业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办法。

第五条 (建设单位要求)办理报建手续的建设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有法人资格或者系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二)有与建设工程相适应的资金或者资金来源;(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发包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具有与建设工程管理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程建设报建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报建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报建打点方法文件编号:GCGL第002号目录第一章总那么 (1)第二章前期报建职责 (4)第二章前期筹办打点 (6)第三章前期报建打点 (6)第四章前期调研打点 (7)第五章工程公司设立 (8)第六章工程立项申请 (9)第七章规划设计报建 (10)第八章地盘征拆报建 (18)第九章工程建设报建 (23)第十章发卖经营报建 (29)第十章报建税费汇总 (34)第十一章附那么 (37)第一章总那么第1条为使工程建设工程前期开发保健工作实现尺度化、尺度化、程序化打点,按照国家和处所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和前期报建工作的特殊性质,减少因前期报建工作给工程建设造成损掉,制定本方法。

第2条本方法适用于公司工程建设工程的前期开发报建工作的各个环节和设计到的各个部分及具体处事人员。

第3条做好工程开发的战略研究、节奏安排与控制及工程开发过程相关手续打点工作。

1、按照公司的开展需要及本地房地产市场的现状及开展前景做好开发战略研究,合理安排开发节奏,以取得最正确的投资回报。

2、通过对本地市场状况的充实查询拜访与研究,结合工程的各种指标和公司的战略要求,对工程的分期开展、入市时间、产物定位、客户定位等做作深入的研究和讨论,力求最后形成可执的最符合市场需求的适度超前的方案。

以公司工程开发利润最大化和为城市开展做奉献为底子出发点。

3、工程开发过程各种手续打点。

从地盘取得前、后,地盘建设开发前、后,产物发卖前、后各种手续的打点。

4、前期开发报建工作是工程建设工程重要而繁琐的工作环节,一个工程的完整开发,其间需要打点的手续约为100多项〔需要加盖100多个公章〕摆布,必要配备专业人员及时跟进,妥善处置各对口当局本能机能部分的关系。

5、前期开发部的工作人员除需要熟悉掌握前期报建工作的各个环节和程序外,按照其工作性质需努力提高个人的专业性、主动性、积极性、开拓性本质,并不竭提高其社会应酬能力。

第4条工程开发过程中做好承包单元的评价、选择、监控与质量验收工作。

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建设部建建字第482号文发布)第一条为有效掌握建设规模,规范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程序管理,统一工程项目报建的有关规定,达到加强建筑市场管理的目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道线路敷设、装饰装修等固定资产投资的新建、扩建、改建以及技改等建设项目,通称为工程建设项目。

凡在我国境内投资兴建的工程建设项目,都必须实行报建制度,接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工程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或其代理机构在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其他立项文件被批准后,须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进行报建,交验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准文件,包括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及批准的建设用地等其他有关文件。

第四条工程建设项目的报建内容主要包括:(一)工程名称;(二)建设地点;(三)投资规模;(四)资金来源;(五)当年投资额;(六)工程规模;(七)开工、竣工日期;(八)发包方式;(九)工程筹建情况。

第五条报建程序:(一)建设单位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领取《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表式附后);(二)按报建表的内容及要求认真填写;(三)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报送《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并按要求进行招标准备。

第六条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和建设规模有变化时,建设单位应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进行补充登记。

筹建负责人变更时,应重新登记。

第七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下列几方面对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实施管理:(一)贯彻实施《建筑市场管理规定》和有关的方针政策;(二)管理监督工程项目的报建登记;(三)对报建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核实、分类、汇总;(四)向上级主管机关提供综合的工程建设项目报建情况;(五)查处隐瞒不报违章建设的行为。

第八条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实行分级管理,分管的权限由各地自行规定。

第九条凡未报建的工程建设项目,不得办理招投标手续和发放施工许可证,设计、施工单位不得承接该项工程的设计和施工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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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1994年8月13日建设部)第一条为有效掌握建设规模,规范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程序管理,统一工程项目报建的有关规定,达到加强建筑市场管理的目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道线路敷设、装饰装修等固定资产投资的新建、扩建、改建以及技改等建设项目,通称为工程建设项目。

凡在我国境内投资兴建的工程建设项目,都必须实行报建制度,接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工程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或其代理机构在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其他立项文件被批准后,须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进行报建,交验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准文件,包括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及批准的建设用地等其他有关文件。

第四条工程建设项目的报建内容主要包括:(一)工程名称;(二)锻地点;(三)i资规模;(四资金来源;(五)当年慑额;(六)工程规模;(七)开工、竣工日期;(八发包方式;(九)工程筹建情况。

第五条报建程序:(一)邀单位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领取《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表式附后);(二)按报建表的内容及要求认真填写;(三)向建i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报送《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并按要求进行招标准备。

第六条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和建设规模有变化时,建设单位应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进行补充登记。

筹建负责人变更时,应重新登记。

第七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下列几方面对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实施管理:(一贯彻实施《建筑市场管理规定》和有关的方针政策;(二)管濫督工程项目的报建登记;(三对报建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核实、分类、汇总;(四)向J级主管机关提供综合的工程建设项目报建情况;(五查处隐瞒不报违章建设的行为。

第八条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实行分级管理,分管的权限由各地自行规定。

第九条凡未报建的工程建设项目,不得办理招投标手续和发放施工许可证,设计、施工单位不得承接该项工程的设计和施工任务。

第十条本办法适用我国境内兴建的所有工程建设项目,以及外国独资、合资、合作的工程建设项目。

第^一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办法或细则。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建设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操作说明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分为立项规划选址、建设用地审批、项目规划设计审批阶和报建施工四个阶段。

每个阶段,都由牵头部门先受理审批业务,并指引申办人到其他联办部门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

办理结果最后由牵头部门集中答复申办人(立项规划选址阶段除外)。

申办人办理报建的具体操作步骤如下:第一阶段:立项规划选址阶段一、到规划办牵头部门)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审批:(一)提効、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所需材料。

(二)捌到发改局、环保局、国土局等联办部门提交相关审批材料。

(三)到规划办领取和签收《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以及相关材料。

二、到发改局办理建设项目立项审批。

(一备案类项目1.提交有资质咨询公司编写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分别到环保、国土、规划等联办部门提交相关审批资料3.到发改局办理立项文件。

(二)核儼项目办理该类项目需以下程序及支持性文件:程序A : 1、编制乙级资质以上可研报告,按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到相应发改委,由该发改委出具开展前期工作的函;B :(第二步)据前期工作函办理如下文件:1、土地预审2、环评批复3、选地意见4、水土保持方案5、资质部门编制的水资源论证,根据审批权限进行审批。

C:(第三步编制节能减排分册,报自治区经委审批。

ABC三项工作完成后,再逐级申报到相应发改委进行项目核准。

(如是矿产资源开发类项目需提交采矿许可证、地质勘查机构编制的储量核实报告等)第二阶段:建殳用地审批阶段到规划办办理用地审批:(一)提効、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所需材料。

(二)到规划办窗口领取审批结果。

(三)到国土局窗口提交相关审批材料。

(四)到国土局窗口领取审批结果。

第三阶段:项目规划设计审批阶段一、办理规划、建筑设计条件(一)到规划办窗口提交办理规划、建筑设计条件所需材料。

(二)到规划办窗口领取审批结果。

二、到规划办牵头部门)窗口办理初步设计审批:(一)提効、理初步设计审批的所需材料。

(二)分I」到环保局、人防办、气象局等联办部门窗口提交相关审批材料。

(三)到规划办窗口领取审批结果三、到规划办牵头部门)窗口理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审批:(一)提効、理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所需材料。

(二)绸I」到气象局、人防办等联办部门窗口提交相关审批材料,领取和签收办理结果。

(三)麹划办窗口领取审批结果。

第四阶段:报建、施工阶段到建设局斧头部门)窗口办理工程报建、施工的审批:(一)提効、理建设施工报建、核发《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审批的所需材料。

(二)捌到质监站、安监站、人防办等联办部门窗口提交相关材料。

(三)到锻局窗口领取审批结果。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操作说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分为立项规划选址、建设用地审批、项目建设招标审批)、监理施工招标和报建施工五个阶段。

每个阶段,都由牵头部门先受理审批业务,并指引申办人到其他联办部门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

办理结果最后由牵头部门集中答复申办人(立项规划选址阶段除外)。

申办人办理报建的具体操作步骤如下:第一阶段:立项规划选址阶段一、到规划局牵头部门)窗口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审批:(一)提効、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审批跟踪监督卡》(以下简称《监督卡》)。

(二)凭《监督卡》分别到发改局、环保局、消防局、国土局等联办部门窗口提交相关审批材料,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

(三)将全咅联办部门窗口已签收确认的《监督卡》送回规戈局窗口。

(四)到规划局窗口领取和签收《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以及《监督卡》等有关材料,办理承诺时限为7个工作日。

二、到发改局牵头部门)窗口、理建设项目立项审批项目不需要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由发改局牵头)。

(一)以節备案方式立项的项目1.提交办理《企业投资项目登记备案》所需材料,并领取《监督卡》。

2.到发改局窗口领取审批结果,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办理承诺时限为5个工作日。

(二)以其他方式立项的项目1.提交办理《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监督卡》。

2.凭《监督卡》分别到环保、国土、规划等联办部门窗口提交相关审批资料,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

3.将全部联办部门窗口已经签收确认的《监督卡》送回发改局窗口。

4.到发改窗口领取和签收立项意见,办理承诺时限为6个工作日。

第二阶段:建殳用地审批阶段到规划局窗口(牵头部门)办理用地审批:(一)提効、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监督卡》。

(二)到规划局窗口领取审批结果,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办理承诺时限为5个工作日。

(三)凭《监督卡》到国土局窗口提交相关审批材料,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

(四)到国土局窗口领取审批结果,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办理承诺时限为16个工作日。

第三阶段:项目规划设计审批(招阶段一、办理规划、建筑设计条件(一)1规划局窗口提交办理规划、建筑设计条件所需材料,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

(二)到规划局窗口领取审批结果,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办理承诺时限为6个工作日。

二、办理设计方案招标(一)需要进行设计方案招标的项目:至发改局或经贸局牵头部门)窗口办理设计方案招标审批:1.到发改局或经贸局牵头部门)窗口办理招标核准意见。

2.到发改局或经贸局窗口领取和签收招标核准意见以及《监督卡》等有关材料,办理承诺时限为3个工作日。

3.凭《监督卡》到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委托招标手续,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建殳工程交易中心自受理委托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招标信息上网公告)。

4.到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在中标结果公示完成后1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

(二)不需馳行设计方案招标的项目至规划局(牵头部门)窗口办理规划设计方案和审批:1.提交办理规划设计方案和审批的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监督卡》。

2.凭《监督卡》分别到环保局、人防办等联办部门窗口提交相关审批材料,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

3.将全部联办部门窗口已经签收确认的《监督卡》送回规划局窗口。

4.到规划局窗口领取审批结果,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办理承诺时限为5个工作日。

三、到规划局牵头部门)窗口办理初步设计审批:(一)提効、理初步设计审批的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监督卡》。

(二)凭《监督卡》分别到环保局、人防办、气象局等联办部门窗口提交相关审批材料,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

(三)将全咅联办部门窗口已经签收确认的《监督卡》送回规划局窗口。

(四)到规划局窗口领取审批结果,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办理承诺时限为5个工作日。

四、到规划局牵头部门)窗口办理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审批:(一)提効、理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监督卡》。

(二)凭《监督卡》分别到气象局、人防办等联办部门窗口提交相关审批材料,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气象局办理承诺时限为5个工作日,凭《监督卡》领取和签收办理结果。

(三)到规划局窗口领取审批结果,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办理承诺时限为3个工作日。

第四阶段:监理、施工招标阶段到发改局或经贸局牵头部门)窗口、理监理、施工招标的审批:(一)提交、理监理、施工招标审批的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监督卡》。

(二)凭《监督卡》分别向财政局等联办部门窗口提交相关的审批材料,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

(三)将E经联办部门窗口签收确认的《监督卡》送回发改局或经贸局窗口。

(四)錢改局或经贸局窗口领取和签收招标核准意见以及领取《监督卡》等有关材料,办理承诺时限为3个工作日。

(五)凭《监督卡》到审图中心领取和签收办理结果,办理承诺时限为5个工作日。

(六)凭《监督卡》到财政局窗口签收办理结果,办理承诺时限为8个工作日。

(七)凭《监督卡》到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委托招标手续(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自受理委托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招标信息上网公告)。

(八)将《监督卡》送回发改局或经贸局窗口。

(九)到徵工程交易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建殳工程交易中心在中标结果公示后1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

第五阶段:报建、施工阶段到建设局牵头部门)窗口办理工程报建、施工的审批:(一)提効、理建设施工报建、核发《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审批的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监督卡》。

(二)凭《监督卡》分别到质监站、安监站、人防办等联办部门窗口提交相关材料,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

(三)将E经质监站、安监站、人防办等联办部门窗口签收确认的《监督卡》送回建设局窗口。

(四)到建i局窗口领取审批结果,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办理承诺时限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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