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执法监察队伍建设的通知》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安全生产执法监察队伍建设的通知》

各市安监局:

为认真落实全省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经验交流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执法监察队伍建设,根据《行政处罚法》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安监总局15号令),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队伍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执法监察机构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建立安全生产执法监察队伍,开展执法监察工作,是省委、省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几年来,各级安监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队伍建设的一系列指示要求,大胆探索执法体制,积极创新执法机制,创造性的开展工作,有力促进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维护了法律的尊严,树立了安监部门的权威,对于稳定全省安全生产形势发挥了重要作用。各级安监部门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机构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执法监察机构建设,努力开创执法监察工作新局面。

二、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执法监察队伍的稳定性

确保执法监察队伍的稳定性,有组织的实施执法检查,是保证执法监察工作开展的基础。各级安监局要从组织上加强领导,不得以任何形式分解执法监察队伍,确保执法监察队伍的稳定性、工作相对独立性和工作机制的完整性。确保监察队伍的稳定性,就是要有编、有人,做到编制、人员、机构“三到位”,不得弱化执法监察队伍的力量,不得以借用、帮忙等名义随意调用执法人员;确保相对独立性,

就是要遵循执法监察工作的规律和特点,相对独立地开展执法工作,按照法定的执法程序和总局规定的执法文书,认真负责的开展执法,不得多头分工执法监察工作;确保执法工作机制的完整性,就是要健全各项执法监察规章制度,逐步建立执法检查-审理-执行相分离的工作机制,加强执法机构内部的相互监督和约束,确保执法质量。

三、严格遵守法定程序,进一步完善执法工作机制

安全生产执法程序要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进行,确保安全生产行政行为合法性。各级安监部门和安监执法机构必须严格、自觉的按照法定程序开展执法活动。规范行政执法文书的填写,严格执行案件处理和文书签发的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确保执法质量。加大对行政执法监管力度,上级安全监管部门对下级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应当及时纠正、责令限期改正、直接予以撤销或者变更。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组织处理,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执法水平。

四、提高装备水平,确保执法监察工作顺利开展

良好的装备、设备是完成执法监察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的重要保证。各级安监部门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加大对执法监察机构投入,配齐配强执法所需的仪器、设备、装备。乡镇(街办)监察中队应参照《山东省安全生产监察支队、大队仪器设备装备标准》,配齐专用交通工具、取证工具和安全防护用品。执法监察机构的执法车辆、执法装备、设备、检验检测仪器等不得外借、占用和混用。为确保全省安全防护用品质量及服装颜色、式样规范统一,今后

凡新增和更换安全防护用品,应按照省安监局《关于为安全生产监管和执法监察人员配备安全防护用品的通知》(鲁安监发〔20x〕83号)和《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和执法监察人员安全防护用品式样的通知》(鲁安监发〔20x〕102号)规定进行加工制作。济南、青岛、烟台、泰安等市安监局要率先建立“执法pda”系统,对执法监察工作实行动态监管。

五、加强组织领导和教育培训工作,充分发挥执法监察机构作用

各级安监部门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安监总局15号令)和《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工作指导意见》(鲁安监发〔20x〕19号)的规定,界定好机关处(科)室与执法监察机构的职责范围和权限,明确执法管辖范围,对中央驻鲁和省管生产经营单位的执法监察,由设区的市级安监局负责,不得随意调整和下放管辖权限,已经调整和委托的,要尽快调整回来。今后,省局将组织对重点行业(领域)的重点企业实施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依法对相关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各级安监部门要充分调动执法监察队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对执法监察人员政治上爱护、生活上关心、工作上支持,不断改善工作条件,努力营造拴心留人的良好环境。

各级安监部门要制定具体可行的执法人员教育培训计划,建立教育培训工作制度,并认真组织落实。各级执法监察人员必须做到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对于各级安监部门和执法监察机构建设及工作情况,省局将制定

考核标准,实行严格考核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依法加大对违反法律规定程序的行政行为的监督力度。

各级安监部门和执法监察机构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纪委《安全生产领域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纪发〔20x〕17号文)和国家安监总局、省局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加强廉洁自律教育和监督,推动执法监察队伍的健康发展。

内容仅供参考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