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总结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报送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的函-青发改法规函〔2019〕197号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报送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的函正文:----------------------------------------------------------------------------------------------------------------------------------------------------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报送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的函青发改法规函〔2019〕197号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你办《关于报送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的通知》(青法政组办〔2019〕1号)要求,我委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青海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青发〔2016〕14号),结合工作实际,研究提出了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
现报上,请审阅。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3月12日省发展改革委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2019年我委将紧紧围绕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高效廉洁、守法诚信”的法治机关总目标,以开展“法治机关建设示范创建提升年”活动为抓手,坚持加快建设法治机关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双轮驱动,与打造“阳光发改”、“效能发改”紧密衔接,强化制度建设,健全决策机制,规范权力运行,不断提升发展改革工作法治化水平。
一、依法全面履行职能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继续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等事项。
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研究出台深入实施投资“审批破冰”工程的意见,修订青海省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和青海省境外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办法。
强化价格收费管理,研究制定青海省农业用水价格管理办法,修订青海省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城镇供水价格管理暂行办法。
全面推行清单管理制度,动态调整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及驻省政务服务监管局事项清单,研究出台青海省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工作方案。
大庆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大庆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4.07•【字号】•【施行日期】2020.04.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大庆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2019年,市农业农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市的决策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担当作为、克难制胜,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现将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一)加强组织领导,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全面部署法治农业建设。
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工作,将深入推进农业法治建设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周密部署,严格落实。
多次召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有关决策部署,研究部署农业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和具体措施,制定印发《大庆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压实各级责任,全面推进农业法治建设。
二是全面优化农业营商环境。
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认真落实《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周密部署、强力推进。
印发《2019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明确重点任务,成立工作专班,强化跟踪问效。
研究制定《关于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方案》,对2017年以来保留现行有效的7个规范性文件和2016年以前保留的4个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规范审查。
建立“优化营商环境”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加大农业系统营商环境监管力度,有效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
三是全面抓实政务服务工作。
全面统一全市服务事项的各种要素,包括办理时限、提交材料、办事流程等,办理时限已压缩为最短,办理程序已简化为最优,提交的材料已为最简,基本实现了“网上办、一次办、就近半、马上办”的要求。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驻马店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驻马店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3.09•【字号】驻政文〔2020〕23号•【施行日期】2020.03.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驻马店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驻政文〔2020〕23号市人大:2019年以来,驻马店市人民政府积极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省和依法治市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创建全省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的目标,坚持将法治作为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核心内容,将法治政府建设放在更加重要的全局性和战略性地位谋划推进,在实践中创新、在创新中突破、在突破中深化,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着力提升各级政府和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现将2019年度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积极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活动的工作部署,将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作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发展的迫切需求和提升我市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举措,全力以赴扎实开展。
市政府成立了由朱是西市长任组长,各位副市长和市政府秘书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创建全省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领导小组,夯实打牢组织保障。
先后召开了创建全省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会议和推进会议,对示范市创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印发了示范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和任务分工,将创建指标层层分解细化至各地各部门。
全市各级、各部门积极响应,迅速落实,形成了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干群一体、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
创建工作开展以来,我市牢牢把握住创建重要机遇,将创建工作作为法治政府建设打基础、利长远、树样板、开新篇的重要任务,拉高标杆、锚定目标,勇于创新、积极作为,有效激发了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内生动力,切实提升了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品质和能级。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苏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苏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6.10•【字号】苏府〔2020〕2号•【施行日期】2020.06.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苏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2019年,苏州市政府在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决策部署,以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目标,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和《苏州市法治政府建设2016~2020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开拓创新,不懈奋斗,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全市在更高起点上实现高质量发展走在时代最前列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一)强化组织领导,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全面加强党的领导。
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召开的两次全体会议上,均专题研究确定法治政府建设重大事项。
《中共苏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把“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全面依法治市年度六个方面重点任务之一。
市委依法治市委印发《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在全市部署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
3月19日,李亚平市长组织召开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暨推进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工作会议,通报2018年全市依法行政考核情况,部署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
会上,对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优秀成绩的地区和部门以及专项工作成绩突出的地区和部门予以通报,并由市领导对2018年度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先进集体进行授牌。
同时,以市政府办名义印发《2019年苏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年度工作重点。
丰都县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丰都县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丰都县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2.13•【字号】•【施行日期】2020.02.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丰都县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及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全县各级行政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做到“四个扎实”的重要指示要求,对标对表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各项工作任务,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坚决落实中央、市委精神和县委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及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担当、突出重点任务,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全面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县政府党组会先后组织传达学习《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政府投资条例》等内容。
县政府主要领导专题听取全县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情况汇报,安排部署“放管服”改革相关工作;对重大复杂的行政诉讼案件亲自抓,带头召集相关部门讨论分析案件情况,部署诉讼有关工作。
(三)部署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
一是认真部署督察。
制定《丰都县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丰都县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计划》《全面依法治县督察计划》,明确各项任务的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和成果展现形式,开展了法治政府建设综合性督察,形成了问题整改清单,明确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并督促整改落实;二是积极创建示范。
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自查报告(五篇)
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自查报告(五篇)(篇一)县政府法制办:按照你办通知要求,我局就贯彻落实的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认真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
行政审批事项从**-2019年,分别减少成14项、13项、12项;公布取消了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营利性治沙活动许可2项,下放了林木采伐许可、林业生产用火许可2项行政审批项目。
做好了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衔接落实,完善了办事指南,实现了集中办理。
优化了审批流程、精简了审批环节。
利用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对投资项目涉及征占林地、采伐林木的并联审批、审核。
2、大力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
**年参照省林业厅的模板建立起我县林业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根据政策和法律的调整,分别于**、2019年对我局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进行了及时更新,实现了动态管理。
从**年起,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先后取消检疫费、林权勘测费、各类工本费,将育林基金的征收标准降为0;目前只保留森林植被恢复费1项政府性基金。
3、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年制定了“双随机”抽查实施方案,公布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了执法人员名录和涉林市场主体人员名录;**年又出台了“双随机”抽查实施细则;局种苗站2019年开展了种苗执法的第一次“双随机”抽查工作。
4、强化生态环境保护。
根据国家出台的生态补偿机制,我县编制了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实施方案,全县实施集体所有公益林生态补偿530831亩,每年兑现生态效益补偿金782.75万元。
2019年7-8月,我局代表县委书记县长接受省审计厅组织的对领导干部离任(任中)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目前此项工作正在进行中。
敦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督查通报
敦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督查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敦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7.24•【字号】敦政办发〔2018〕323号•【施行日期】2018.07.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敦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督查通报敦政办发〔2018〕323号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根据省、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了部分成员单位干部组成两个督查小组,于2018年6月26日至6月29日实地对全市9个镇、25个政府工作部门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督查。
督查主要采取查阅资料、评查案卷和建议反馈等方式进行。
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一、督查的基本情况(一)《纲要》得到积极落实。
大部分镇、部门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高度重视,能够对照中央和省市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和《敦煌市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各项要求,严格落实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及时调整领导小组,不断传导压力,责任落实到位,层层签署依法行政目标责任书。
确定专(兼)职法制专干,法治政府建设年初工作有安排,督促检查有记录,工作落实有痕迹,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二)改革工作全面推进。
各镇、各部门结合“放管服”改革工作,开展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
全市承接落实省市取消、调整、下放的行政审批及备案管理事项11项,制定公布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197项,同步制定完善了事中事后监管细则。
工商、交通、安监等28个部门编写完成132项标准化业务手册及办事指南模板;市民政局规范社会组织登记程序,制定社会组织登记《业务手册》与《办事指南》,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统计局严格落实“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的登记制度,加强与工商、税务、质检等部门的联系,及时维护更新名录库;人社局大力推进以“双随机一公开”,将60项“最多跑一次”经办事项面向社会公开,全面公开业务流程、政策依据和服务时限;黄渠镇对政务公开栏、信息公布栏、工作进度栏的信息进行及时更新,方便了群众来访办事;郭家堡镇在民政、财政、安监、计生等部门,着力抓好了部门办事流程、收费项目的信息公开,进一步增加政府工作透明度。
司法局2019年第一季度工作总结【模板】
司法局2019年第一季度工作总结司法局2019年第一季度工作总结2019年一季度,区司法局紧紧围绕建设三高新区,服务155发展战略,积极创新工作方法,抓特色抓亮点,有序开展司法行政各项工作。
现将一季度工作总结如下:一、工作完成情况(一)扎实推进法治宣传和依法治理1.推进法律七进,抓好每一进规定动作配齐配强各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及法制辅导员各66名,开展法治宣传教育48次,参与人数10000余人;培训法律明白人4次共29人;开展法律服务小分队基层行25次、设点宣传29次,受教群众15000余人;开展法治巡讲9次,参与人数2000余人;开展对管理委员会成员及宗教教职人员的集中法治培训2次,培训人数56人。
2.坚持宣传引导,抓好良好法治氛围营造利用31块LED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法治宣传和法治公益广告;利用XX司法行政微信、微博平台发布78条法治信息;开展食品药品、三八维权、扫黑除恶等专项法治宣传活动50余次,散发宣传资料1万余份,解答法律咨询2000余人次,受教群众1万余人;同时对白塔公园和XX社区法治文化墙进行维修维护;积极参加今天我当班宣传活动,并在微信、微博平台进行推广,全面掀起了法治宣传热潮。
(二)固本强基,深化基层基础工作1.强化规范化建设,提档升级成效明显完成32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213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的挂牌,同时顺利完成服务所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年检注册准备工作。
2.规范特殊人群管理,维护社会稳定组织开展社区服刑人员集中点验和教育活动1次;始终坚持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实行社区矫正日报告制度;成立特殊人群管理、矛盾纠纷排查等领导小组,对辖区内存在的安全隐患、矛盾纠纷以及涉黑涉恶的现象进行了全面梳理和专项排查,并设立相关台账。
(三)创新机制,提高法律援助职能1.以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为契机,全面提升法律援助服务水平。
不断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健全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和经济困难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实现应援尽援。
呼市财政局2019年度法治财政建设工作报告
呼市财政局2019年度法治财政建设工作报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20.08.17•【字号】•【施行日期】2020.08.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呼市财政局2019年度法治财政建设工作报告2019年度,呼和浩特市财政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和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深入推进国务院、财政部、财政厅文件精神,在自治区财政厅的大力支持下,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贯彻实施新《预算法》等财税法律法规,全面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加快建设法治财政,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提高财政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现将2019年度法治财政建设工作总结报告如下:一、依法全面履行财政职能(一)建立行政事业型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实行动态管理。
根据财政部文件,清理规范不合法、不合规、不合理的收费基金项目,减轻企业公民负担方面:按照国家、自治区下达的取消或停止行政事业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收费的相关文件,2017年3月份与呼市发改委共同审核制定《呼和浩特市行政事业收费项目目录清单》和《呼和浩特市涉企行政事业收费项目目录清单》,并在财政局网站公开发布。
5月份,根据国家、自治区下达的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对目录清单进行了一次更新工作。
6月份通过呼和浩特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了以上两个清单。
2019年2、2019年11月,根据国家、自治区下达的相关政策文件,及时对目录清单进行了两次更新工作,切实减轻企业公民负担。
(二)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局研究制定了《呼和浩特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实施意见》、《呼和浩特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流程(试行)》和《呼和浩特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等文件,指导全市的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贵州省应急厅关于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自查报告
贵州省应急厅关于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自查报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应急管理厅•【公布日期】2019.11.08•【字号】•【施行日期】2019.11.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贵州省应急厅关于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自查报告省司法厅:根据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工作的通知》黔法办字(2019] 1号文件要求,省应急厅结合应急工作实际,对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1.对现有审批和许可事项逐一深入论证,除关系国家安全和重大公共利益等的项目外,能取消的坚决取消,能下放的尽快下放,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不再保留审批和许可。
按照省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对我厅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认真的梳理,目前,我厅继续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为9项,全部为国家法律部门规章设定,我省未设定行政许可,6月27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公布贵州省省直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2019年版)的通知》公布了我厅权责清单。
2.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对所有涉及市场准入的行政审批事项按“证照分离”模式进行分类管理。
涉及我厅的主要是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包括使用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省应急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安全生产全面推开行政审批“证照分离”改革措施的通知》,将涉及应急系统的审批事项列出清单,提出了改革的具体措施,为实现这些措施,提出了六大举措,要求各地认真贯彻落实。
3.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时间压缩至80个工作日,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电力用户办电平均时间压缩三分之二以上、压缩至40个工作日以内。
2019年依法治区工作总结
依法治区工作总结XX年,我区依法治区工作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先后召开专题书记办公会和常委会,及时调整依法治理机构管理体制,听取依法治区工作汇报,分析法治建设总体形势,研究部署开展创建法治江苏合格区活动。
现将上半年总结如下:1、完成依法治区办公室相关工作交接。
根据市政法委员会、市编办、市司法局《关于调整依法治县(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管理体制的通知》要求,区编委下文(浦编字XX3号)将原由区司法局承担的“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交由区委政法委承担,“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法委,增设“依法治区工作科”,编制3人,已全部到位,依法治区相关工作已完成交接。
2、完善组织网络和制度建设。
为健全完善依法治区组织网络及制度建设,区依治办下文要求各镇(街)、区政府各部门及区有关单位进一步明确依法治理工作分管领导,明确区依法治区联络员,草拟了依法治区联络员职责,修订依法治区的信息传递、情况报告、工作会议、检查考核、协调联络、评比考核等制度。
找材料到大秘书网网上服务最好的文秘资料站点3、依法治区工作有序推进。
为贯彻落实《法治江苏建设纲要》,推进区政府《依法行政三年工作意见》的实施,区依治办认真调研“法治浦口”建设现状及“十一五”工作目标和举措,并结合实际拟定了《浦口区XX年依法治区工作要点》。
4月14日,区政法委召开了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观摩会,各镇(街)分管副书记、副镇长、综治办主任和部分依治联络员参加会议,进一步深化了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5月18日,区委、区政府召开了动员布署会,命名表彰了第二批浦口区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单位;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工作会议精神;布置了创建“法治浦口合格区”工作任务,明确了XX年依法治区工作要点。
4、启动创建“法治江苏合格区”宣传月活动。
我区将6月份定为宣传活动月。
区政府各部门积极行动起来,指定专人负责,制定计划,出台相关措施;各镇(街)、依治成员单位在门前、街道悬挂了创建法治江苏合格镇(街)、创建法治江苏合格单位横幅,广泛宣传了创建“法治合格区”的重要意义、创建内容和目标任务。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3.31•【字号】•【施行日期】2020.03.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厅字〔2019〕28号)要求,现将全省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主要工作2019年,在省委坚强领导下,省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对标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各项任务,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
一是提高站位抓落实。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部署要求,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作为增强“四个意识” 、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
省长许达哲就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作出批示,要求省市县各级政府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对照规定要求,抓好相关措施制定和工作落实。
省《政府工作报告》就加快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作出具体安排。
省政府全年召开党组会议11次、常务会议33次,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及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审议年度立法计划和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草案,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遇到的具体问题。
狠抓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全国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指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整改,大力开展违建别墅、大棚房专项整治和洞庭湖矮围网围、河道采砂等综合整治,在整治中彰显了法治力量。
2019年乡镇法治工作总结
乡镇法治工作总结国有国法,每个地方都需要有法治才能保证社会的稳定,那么怎么写法治的工作总结呢?以下是我大家收集整理的乡镇法治工作总结,欢迎阅读参考。
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委依法治县办及县司法局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镇党委、政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做好依法治理各项工作,努力推进依法治镇、普法依法治理等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现将20XX年我镇依法治镇工作总结如下:一、组织领导(一)领导机制健全根据依法治县工作的部署,我镇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吴昌波为组长、镇长邓学辉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的依法治镇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综治办,由副镇长张强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余全、熊宏、修岑、袁先琴负责日常工作,并建立健全明确的岗位职责和工作制度。
(二)工作规划合理年初,已将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作为全年的重点工作目标。
根据我镇实际情况制定了《乡镇依法治理实施意见》,真正做到了年初有计划、年末有总结、季度有督查、半年有自查。
二、学法用法(一)明确职责,规划健全成立了以司法所、镇依法治理办为主体的法治宣传队伍,全年召开了两次普法工作会议,并制定了法治宣传教育年度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
一年来,我镇全面总结依法治理工作的特色做法、创新举措和典型经验,省市县网络媒体多次报道。
(二)加强宣传,弘扬法治1.建设法制宣传队伍。
为了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我镇党委、政府大力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活动,制定了培训制度、培训记录、培训花名册等,精心选取了大量的法制宣传教材。
镇内两所中小学也各选派一到两名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以便于更好的向广大青少年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2.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制定了法律进镇村主题法制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活动方案,并报送了信息、简报和活动总结。
(三)深入推进“法律七进”为配合“法律七进”圆满完成,我镇针对每一次活动分别制定了《公职人员学法用法考核制度》、《基层党员干部学法制度》、《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制度》、《镇镇所属单位党员干部学法制度》、《教职工学法制度》、《镇镇机关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教职人员学法制度》以及《法律进镇镇宣传方案》、《法律进基层法制宣传方案》、《法律进企业宣传方案》、《法律进单位宣传方案》、《法律进学校宣传方案》、《法律进机关宣传方案》、《法律进寺庙宣传方案》这七项学法制度和宣传方案。
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布日期】2020.03.30•【字号】•【施行日期】2020.03.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正文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2019年是全市退役军人事务机构组建到位、奠基起新之年,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的指挥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建设法治中国首善之区为目标,不断夯实退役军人工作基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退役军人事务局主要负责同志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主持召开局长办公会审议《2019年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始终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深刻领会法治在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的重要地位,聚焦退役军人政策制度改革,依法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防范化解社会风险,为推进改革发展稳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系统梳理职权依据,编制权责清单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是新组建的机构,职能来自民政、人社、部队等多个部门、领域。
系统梳理法规依据,厘清权责事项是全面履行部门职能的基础和前提。
建局之初,就把此项工作列为首要工程。
为方便日常工作使用,编印了《北京市退役军人工作政策法规文件汇编》。
组织开展了权责清单编制工作,根据权力运行环节,逐项编制了责任清单,主动在局门户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关于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关于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公布日期】2020.01.19•【字号】内民政办〔2020〕6号•【施行日期】2020.01.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政综合规定正文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关于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实施纲要》)关于报告年度贯彻落实进展情况的要求,现将我厅2019年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9〕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通知》(民函〔2019〕1号)要求,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并组织对半数以上盟市落实情况进行了抽查,被抽查盟市、旗县民政局均无违规实施许可的现象。
(二)创新社会治理一是完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
认真贯彻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中办、国办《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加大了对社会组织的材料审查、资金审查、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资格审查,严把入口关,全年共办理社会组织行政许可178件。
二是发挥村规民约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中央组织部等七部委《关于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在反复调研的基础上,会同组织部等七部门联合下发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的通知(内民政发﹝2019﹞32号),并为各地提供了农区、牧区村规民约和城镇社区、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居民公约的等四个参考样板,供各地在制定和修订过程中参考。
各地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以完善内容和规范程序为重点,指导嘎查村(社区)开展了制定、修订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工作,支持和保障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传承优秀传统、倡导文明新风、淳化乡风民俗中发挥社会规范作用。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公布日期】2019.11.07•【字号】•【施行日期】2019.11.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的通知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现将《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2019年11月7日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2019年以来,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自治区法治政府工作要点》,坚持依宪依法执政,着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法治建设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一、主要工作和取得成效(一)健全完善法治建设保障机制。
调整充实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进一步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
同时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做到机构、人员和经费“三落实”。
明确年度法治建设主要任务、工作要求、方法步骤、责任处室(单位),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序开展,做到安排、部署、落实“三到位”。
(二)全力推动行政审批法治化。
一是重新梳理文化和旅游厅部门权责清单,调整完善自治区本级政府部门62项权责清单,规范和调整完善市、县(区)政府部门152项权责清单。
二是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梳理政务服务事项有关工作的通知》(宁政办明电发〔2019〕13号)要求,对照《国家级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和自治区机构改革后的文化和旅游厅权力清单,对全区文化旅游系统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
共计梳理63项政务服务事项,其中自治区本级政务服务事项56项主项、12项子项、12项办理项。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关于静安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关于静安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3.25•【字号】•【施行日期】2020.03.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关于静安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2019年,静安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在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根据《2019年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与责任分工》要求,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为契机,深化简政放权,提升服务能级,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2019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基本情况(一)政府职能转变方面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以“一网通办”为重要标志的政府“放管服”改革,全区自建系统事项已100%实现“全网通办”,在区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的审批事项已100%实现“网上预约、窗口先办”。
深化“双减半”改革,整体实现审批承诺时限在法定时限的基础上减少72%。
实施“零跑动”改革,利用电子证照、统一物流和统一支付等手段,全区“一网通办”行政审批事项100%实现“最多跑一次”,其中,零跑动事项占比72%。
设置线下开办企业“一窗通”服务专区,实现开办企业营业执照与发票、数字证书、公章等“一窗发放”。
着力打造“一件事”一窗办、一次办,开展“设立经营性、公益性养老机构‘一件事’”试点和新建商品房初始登记前“两个认定”纳入一窗办理试点。
推进落实“先照后证”、“多证合一”改革任务,共计140项许可全部实现“先照后证”。
中共湖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2019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通知
中共湖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2019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湖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1.07•【字号】鄂法办发〔2020〕1号•【施行日期】2020.01.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关于报送2019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通知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市(州、区)委员会办公室,省政府各部门: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省委、省政府印发的《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实施办法》的要求,县级以上政府每年应当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向上一级党委和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县级以上政府部门每年应当向本级党委和政府、上一级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有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任务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也要报告法治政府建设相关任务的进展情况。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应当通过报刊、政府网站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各地、各部门2019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要认真总结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行政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加强法治建设机构编制、队伍建设,以及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开展法治惠民工作、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等方面的成绩、经验,深入查找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在此基础上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研究改进工作的措施,提出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思路和意见建议。
哈尔滨市司法局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哈尔滨市司法局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哈尔滨市司法局•【公布日期】2021.02.07•【字号】•【施行日期】2021.02.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哈尔滨市司法局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省司法厅: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哈尔滨市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省、市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部署要求,履职尽责,扎实工作,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全面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一)认真落实主体责任。
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任务纳入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工作要点,组织起草《哈尔滨市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等文件,经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确保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二)部署法治政府建设任务。
印发《哈尔滨市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分解表》,确定8个方面一级指标、48项二级指标和207项具体任务,指导各区、县(市)和市直各部门抓好落实。
委托黑龙江大学对我市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开展第三方评估,高质量起草《哈尔滨市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三)推动法治政府示范创建。
按照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办关于开展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要求,牵头组织和精心做好我市参与示范创建100项考核指标的各项准备工作,全面完成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第三方评估迎检工作,为我市荣获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作出积极贡献。
(四)加强督察检查指导。
积极配合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办,高质量完成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督察和法治建设综合性督察等迎检工作,重点加大对区、县(市)督察检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全面督促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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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总结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总结发布时间:2019-12-06法治政府建设是带动整个社会法治建设的先锋力量,下面是第一范文网小编精心整理的20xx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总结,供大家学习和参阅。
20xx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总结**年民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五中、六中全会以及xxxx治国理政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针,以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和部署,紧紧围绕人民防空改革深化这个核心,按照法治机关建设工作的相关规定,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执法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持续提升依法、文明、高效执法能力,不断提升人民防空服务民生的质量,圆满完成年初既定目标。
现对本局年度法治工作总结汇报如下:一、全面提高队伍素质,为依法行政工作提供组织和人才保障一是抓好法治工作责任落实。
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根据张家港民防工作实际,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全年的重要工作目标。
在局班子调整后及时召开依法行政专题会议,研讨设防政策调整对我市人防工程使用管理的影响。
全面落实一岗双责,要求负责人员对本科室、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负总责,强化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层级工作体系。
形成依法行政工作整体有人领,具体工作有人做,事后监督有人管,保证依法行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
我局结合局学习计划,采用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相结合,统一授课与个人自习相结合,所有公务员均完成5+*学习、执法人员高分通过网上考核、业务骨干参加了全省依法行政培训、全省及苏州执法卷宗评查等活动。
通过多渠道多层面学法,进一步强化了领导干部和广大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观念,提高了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三是完善执法机构。
根据省民防局县级以上民防部门必须成立专职执法机构通知的要求,在张家港市编办的大力支持下,我局于**年9月挂牌成立了张家港市民防监察大队,履行立案查处违法违规案件的职能,实现了行政处罚零突破。
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规范业务工作流程和内部管理我局坚持依据市法治工作要点和上级条线管理要求,围绕准军事化建设,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一是完善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
按照《领导集体重大事项议事规则》的各项要求,领导班子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对工程项目建设、大额经费支出、制度的制定和人事干部问题等重大事项提交局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
二是完善业务工作流程和内部管理制度。
今年结合审批局成立,行政审批权的下放和划转,对现有工作流程和管理制度进行认真细致梳理,通过加强对苗头性、倾向性、瓶颈性问题的研究,结合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先后修订和完善了《审批工作流程》、《行政服务指南》、《绩效考核办法》等,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管财、管物,努力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
三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实施要求,对部分企业违规情况进行了行政处罚,实行决策过程全纪录,决策流程全公开,聘请苏州、吴江等单位的专家领导进行论证,保证了处罚的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裁量适当和风险可控,为今后重大行政处罚的开展积累了经验。
三、以普法宣传为抓手,积极推进民防法治建设**年,我局不断创新宣传方式方法,深入开展民防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通过民防公众号,广泛开展民防应急安全宣传。
重点突出《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中人防工程使用管理的相关条款宣传,人防车位不可出售、出租不得超过三年的红线得以家喻户晓。
二是以 5.12 防灾减灾宣传活动周为重点,条块结合,联合推进。
加强与地震、消防及应急办沟通和配合,形成合力,在多个节点共同推进宣传工作的开展。
此外还利用 9.18 全省警报试鸣、 11.9 消防日和 12.4 法制宣传日等特殊时间段,配合街道、学校和社区单位开展各类民防法制宣传。
并利用《张家港日报》、张家港电视台等媒体,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苏州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
在苏州以上报刊发表各类信息和调研文章80余篇。
三是开展形式多样演练活动,扩大影响。
结合民防特点,组织各街道社区、学校开展专场宣传教育活动。
举行了民防应急知识进社区、防空减灾进学校、防空减灾进企业、防空减灾进家庭等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
四是加大媒体的投入,强化宣传效果。
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组织拍摄并播出了四期民防面对面专题节目,针对热点问题进行释疑解惑。
同时继续加大民防宣传片下发播放,提高了宣传的力度和深度。
四、狠抓依法行政,提升为民服务的水平一是严格依法审批,提升工作质量。
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认真开展行政审批项目清理,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以提高审批效率为目标,积极主动为建设单位提供服务。
**年1至10月,全市人防工程报建审批项目共9个,易地建设项目55个,竣工项目8个,无任何违法行政收费、违规减免现象,无一例被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人民防空工程项目审批合格率达100%。
**年十月参加苏州民防执法卷宗评比中获得第一名。
加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质量监管。
截至10月底,检查人民防空工程建设项目13个,现场75次,对存在违规行为的建设单位依法下达整改通知书9份。
二是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办事流程。
根据全市统一安排,对民防执法主体进行梳理。
结合审批局成立,在编制权责清单的过程中同时对整个权力运行流程进行优化,最大限度的压缩办事时间。
三是提高办事效率,服务企业发展。
针对政策变化对企业的影响,我局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加班加点,以有利于企业发展、有利于政策衔接、有利于社会稳定为目标,抢抓时间节点,在12月1日前,一周内突击为5个项目办理了行政许可,得到相关企业的好评。
五、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对局领导班子成员调整分工、机构职能介绍、业务工作、规划计划、资金信息、人事信息、工作动态、规章制度、政务动态等方面通过中国张家港进行全方位公布,并及时全面发布有关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推进信息的公开透明。
将审批和处罚结果及时进行双公示。
按照统一的数据标准将双公示信息同步推送到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询查看,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自觉接受监督,及时改进工作短板。
我局始终坚持把接受人大的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作为改进工作的有效方式,积极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及时解决群众当前反映的一些诉求、呼声、期盼较高的问题,高度重视12345等平台的督办,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应。
三是主动接受上级部门监督。
根据省民防局要求,所有涉及审批和经费使用项目,均按期上传省民防局纪检监督网站,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核和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对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发现的问题都依法依规进行了妥善处理。
**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建设法治政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一流法治机关的目标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普法工作有待进一步完善,由于《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之后,相关配套法规缺少、部门法规间的矛盾,民防依法行政的基础还很薄弱;创新工作思路、方法研究不够,普法的针对性、时效性、实用性有待提高。
20xx年,民防局将以贯彻十九大精神为核心,以xx同志治国理政的思想为指引,紧扣市委、市政府法治建设要求,围绕执法全过程制度的全覆盖,落实权力下放后的监管工作,紧盯《人民防空法》的修订,聚焦人防发展热点问题,夯实公平、公正的民防法治基石。
20xx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年,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县政府紧紧围绕《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 20xx年)》的目标任务,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民主法制领域改革,提高依法决策水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全面开展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和谐安定的法治环境。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是取消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资质资格准入许可,实行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清单之外不得开展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
制定了职业资格监督管理工作制度,完善职业资格考试和鉴定制度,明确可鉴定职业工种。
目前全县有可鉴定工种38项,取消工种17项。
二是清理出林业、卫生计生、水务、商务、发展改革等5个部门共计23项中介服务事项,并公开发布。
三是加快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减少办事环节,提高行政效能,提升服务质量,对30个部门、单位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名称、实施依据、实施机关、服务对象等进行调整和规范,确定我县《事项目录》共大项287项(大项中有子项72项)、子项243项,共计458项。
(二)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一是完成县政府部门、乡镇(街道)、市管部门等60个单位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编制工作,并将两单运行流程图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全面明晰了政府部门权力事项、办理时限及群众办事流程。
二是推行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制度,取消或停止执行收费基金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
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了**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取消**年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22项、停征25项、降低1项,政府性基金取消1项、扩大免征范围1项。
(三)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一是有序开展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新办理五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4640户,为4672户次纳税人办理社会信用代码变更登记,实现了存量纳税人工商部门换照与识别号变更保持一致。
二是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对环境影响评价资料及程序实行网上公开制度,对县内产能落后的污染源项目进行取缔淘汰,对污染物治理水平较差的污染源项目进行整治,建立禁投行业名单和生态红线制度。
(四)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以市政园林管理中心为基础,对城市管理体制进行改革,组建县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将市政管理、环境管理、交通管理、应急管理和城市规划实施管理等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需要纳入统一管理的一并纳入市政综合管理,把统一管理和分级负责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理顺了城市管理体制,有效促进城市管理工作。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确保规范性文件质量。
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做到报备率、及时率、审查率、规范率100%。
明确所有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的规范性文件,必须先由县政府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
全年收到部门起草规范性文件36件,提出法律修改意见120余条,因不符合规范性文件要求不予印发文件17件。
全年向市政府法制办和县人大常委会报备规范性文件19件,报备率达100%。
建立规范性文件目录库,实行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
三、完善依法决策机制(一)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
认真落实《秀山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严格执行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程序,县政府法制办负责人及县政府法律顾问常规列席县政府常务会议、全体会议和有关专题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