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行政办公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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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林中心幼儿园行政办公议事制度
行政办公会议是研究、部署学校工作,贯彻执行园长办公会议精神的一种会议制度。为了进一步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园长负责制,规范幼儿园领导班子的决策行为,保证领导班子议事和决策的民主化、规范化、科学化,促进幼儿园教育改革和发展,根据教育局党委有关精神,结合幼儿园的实际,特制定本规则。
一、议事原则
1、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一切重大事情必须由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做到决策程序化、规范化、民主化和科学化。
2、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掌握第一手资料,防止和避免决策错误。
3、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凡集体决策决定的,任何人无权改变,行动上不折不扣的执行。
4、坚持分工负责的原则,加强班子内部的团结协调,班子成员在形成决定后,要充分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完成组织交办的分管工作任务。
二、议事范围
1、幼儿园办学方针和发展规划,包括师资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等.
2、总结布署学校近期工作任务,统一认识,明确要求,清除各种思想障碍。
3、干部人选推荐、中层干部人事安排。
4、教职工调动、考核、奖惩、福利、聘任方案和职务评审推荐。
5、通报学校近期工作情况和重大事件。检查各科室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讨论决定下一阶段的工作计划及改进意见。
6、年度财务收支、预决算、重大经费收支、基建项目。
7、重要活动和会议以及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问题。
三、议事程序
1、班子成员需要提交集体讨论的问题,必须事先作好准备,在调查摸底、摸清情况的基础上提出方案和意见,以便决策。
2、班子会议一般由园长主持召开,特殊情况可委托他人主持,讨论重大事项要提前一天通知班子成员。
3、班子成员要主动参与集体决策,经认真思考,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表明自己的态度。
4、作决定时,由于意见不统一,分歧较大,应暂缓决定,会后要进一步调查、分析、交换意见,再次复议,特殊情况也可向上级反映。
四、议事约定
1、班子会一般每半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临时召开。
2、会议成员一般由行政人员组成,也可以根据会议内容需要由园长决定增加其他人员。
3、会议要做好记录,由办公室文书档案员或专人保存。会议记录应归档管理,需要上报和下发的要整理形成文件。
4、需查阅原始会议记录时,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就地查阅,不得外借。
五、执行要求
1、全体与会人员必须按时出席会议,不得无故缺席,因事因病不能出席者要请假。会议做好记录,对未能出席会议的同志负责做好传达或转达工作。
2、会议做出的决定,班子成员必须自觉服从,各负其责,认真抓好落实,积极完成。
3、班子成员之间要互相学习,互相支持,互相谅解,加强合作,维护团结。
4、加强组织纪律,严格执行保密规定,严禁擅自对外泄露会议讨论的经过和会议议定的保密事项,违者要追究责任。
六、议事决策机构
组长:张凝桑(幼儿园园长)
副组长:王巧婷(团工会主席、财务)
成员:苏英敏(后勤主任)张秋红(教研主任)柯玫玫(年段长)
2016.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