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控制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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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质量是反映实体满足明确需要和隐含需要能力的特性总和。质量控制是为了达到质量要求所采取的作业技术和活动。通过产生、形成和实现的过程,达到满足用户的需要,延长产品的服役年限,即寿命。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是一直受到普遍重视和广泛关注的问题,因为它不仅关系到我国的经济振兴,也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施工期间,监理严格按照质量标准、施工程序、监理程序实施监理,使工程达到适用、经济、安全可靠、寿命长,能满足用户需要的工程产品。所以永定河循环管线(门城湖-宛平湖)工程(第Ⅰ标段)监理部特编制此质量控制体系。
本质量控制体系适用于本项目施工阶段实施监理质量控制工作。
1、工程质量控制的基本依据
(1)工程施工合同文件及其技术条款;
(2)质量监理合同文件及监理规范;
(3)国家或国家部门颁发的法律与行政法规;
(4)经业主签发实施的设计图纸与设计技术要求;
(5)国家或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技术规程、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及质量检验办法。
2、工程质量控制原则
(1)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
(2)坚持以人为控制核心的原则;
(3)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
(4)坚持质量标准的原则。
3、工程质量控制标准
(1)合同工程实施过程中,国家或国家部门颁发新的技术标准替代了原技术标准,从新标准生效之日起,依据新标准执行;
(2)当合同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低于国家或国家部门颁发的强制性技术标准时,应按国家或国家部门颁发的强制性技术标准执行;
(3)当国家或国家部门颁发的技术标准(包括推荐标准和强制性标准)低于合同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时,按合同技术标准执行;
(4)监理中心可以依照工程施工合同文件规定,在征得业主批准后,对工程质量控制所执行的合同技术标准与质量检验方法进行补充、修改与调整;
(5)当合同文件中有关质量约定不明确,按照合同条款内容不能确定,合同双方又不能通过协商达成协议的,按国家质量标准履行,没有国家质量标准的,按同行公议标准履行。
二、监理质量控制机构组织
河南立信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永定河循环管线(门城湖-宛平湖)工程(第Ⅰ标段)监理部根据本工程的特性,组成以总监理工程师为组长,专职质检人员组成的质量控制小组,全面负责本项目的质量控制与监督。单位工程驻地监理工程师对单位工程的重点工程项目、重要部位、重点工序、边角死角进行质量监督。驻地监理员在施工期间实施旁站监理。全体驻地监理人员持证上岗,职责明确。根据工程项目的需要,永定河循环管线(门城湖-宛平湖)工程(第Ⅰ标段)监理部配备满足工程要求的检测、试验仪器设备,配置工程需要的驻地检测人员,保证工程的正常施工。
三、质量控制的目标
根据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单位工程施工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合格率100%,争创优良工程。四、质量控制的主要内容
根据监理规范、合同文件和有关规定,监理质量控制主要监督施工单位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并监督其贯彻执行。质量控制的主要内容是:对施工质量活动及质量活动有关的人员、材料、工程施工设备、施工方法、施工环境进行监督和控制,按照事前审批、事中监督和事后检验等三个重要工作环节控制工程质量。
1、事前质量控制
(1)严把开工关,对承包商开工前的设备、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进行审查。主要包括:
①核查承包人现场检验设施、检测人员和施工技术条件,严格执行检验制度。
②检验和认可承包人从事施工安全、质检等关键岗位和施工设备操作持证上岗人员的资格。主要有: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质检人员、安全员等。
③审批和认可施工控制测量和施工放线成果,对施工放线进行复核。
④审批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工序等,监督其按照批准的方案方法施工。
(2)设计文件的签发
招标图纸不能作为工程实施的依据,施工单位应按经监理签发的施工图纸与技术要求施工。
监理部做好每张施工图纸的审查,及时发现、纠正施工图纸中存在的图面缺陷和差错。如果施工图纸与招标图纸和合同技术条件存在重大偏离,应会同业主召开专题协调会议予以审议、分析、研究和澄清。
施工过程中,监理部或施工单位可以根据现场地形、地质与施工条件变化提出优化设计建议,提交业主决策。
(3)设计技术交底
施工、监理单位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参加业主组织设计单位进行的设计技术交底会议,明确设计意图、技术标准和技术要求。
(4)发布工程项目开工令
施工准备工作查验合格或认定施工准备工作不影响工程施工进展后,由监理签发工程项目开工令、分部工程开工令,并在开工后对施工准备不足部分督促施工单位应尽快完善。
2、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1)督促施工单位按章作业
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合同文件技术条款、施工技术规程、规范、工程质量标准、设计文件,按报经批准的施工措施计划中确定的施工工艺、措施和施工程序,按章作业、文明施工。
(2)施工资源投入检查
监理部对施工单位检验、测量和承担技术工种作业人员的技术资质,以及施工过程中施工设备、材料等进行检查,以保证施工过程中人力、物力等施工资源投入满足工程质量控制要求。
(3)监理工程师的现场监督
施工过程中,监理以单元工程为基础、以工序控制为重点,进行全过程跟踪监督。
(4)根据合同规定和规范要求,监理还应做到:
①根据工程设计,明确工程执行的规范和质量评定规程。
②依据施工规范要求,单元工程质量控制、监理程序按照监理规划、监理细则执行。
③督促承包人自检。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三检制”进行自检、自查。
④抽检。监理机构按照监理规范规定,对施工各部位进行抽检,对施工质量严格控制,对各种违章行为进行制止和整改。
⑤旁站监理对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实施连续性全过程检查和监督。
⑥巡视检验。定期或不定期总监理工程师带领质量控制小组成员检验承包人的技术设备、施工工序、施工方法、施工工艺、“三检”等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或取样检验。
⑦对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详细记录和拍照。
(5)隐蔽工程的检查
①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工作,由监理主持,组织建设、设计、运管、施工单位成立联合检查验收组进行工作。
②监理部接到施工单位申请验收报告后,应在24h内通知联合检查验收组进行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后,填写隐蔽工程联合验收签证,严禁未经共同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就签发联合验收签证。
③隐蔽工程联合检查验收时,施工单位应提供有关本部位的相关工程资料。
④隐蔽工程联合验收签证一式六份,参验五方各一份,最后一份报质量监督站备份。
(6)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