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灯箱制作安装合同——范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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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外灯箱制作安装合同合同编号:

户外灯箱制作安装合同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签约地点:

签订日期:年月日

户外灯箱制作安装合同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制作、安装户外灯箱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兹信守。

第一条委托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制作安装户外灯箱,年月日前制作安装完成,维护期限一年: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二条合同总价款及付款方式:

(一)价款

位置

规格

单价

(元/灯杆)

总价(元)

总价

人民币大写元整(¥)

合同期间如甲方需要更换画面,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制作,画面费用按元/个灯杆收费。

以上单价为包死价,包括税费、制作费、材料费、人工费、灯箱照明电费、发布费、含首次画面费用、设置费、维护保修费、城管等相关政府部门协调费等全部费用。

(二)付款方式:

1、灯箱制作完成验收合格相关资料提交完成后支付合同价款的50%,验收合格6个月后无质量问题付至合同价款的90%。

2、合同总价款的 10 %作为质保金,维护期满后扣除甲方维修发生的费用以及乙方违约金后,剩余价款一次性无息付清。

3、以上付款,甲方将以转帐支票、电汇或其他银行结算方式支付。同时,乙方应向甲方开具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合法有效的等额发票,否则甲方可顺延付款且不承担由此引发的违约责任。

4、乙方须积极配合甲方结汇相关事宜,包括乙方依照合同约定已经收取的合同价款以及尚未收取的合同价款,由于结汇导致延期付款,甲

方无须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同时,结汇所需发票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得要求甲方垫付,乙方不得因甲方结汇向甲方收取任何结汇费用。如甲方要求乙方提前配合甲方的结汇工作,乙方仍须积极配合,按甲方要求提前开具发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并不得向甲方收取任何结汇费用。

第三条制作要求及验收标准:

户外灯箱的验收分制作完成时的验收及发布期满后的验收,两个阶段的验收都可以按照以下标准进行验收,验收时须以书面形式且双方代表签字认可。

1、画面色彩的验收(如画面发白应及时更换及维护)

2、灯光效果的验收(是否灯全亮)

3、箱体的验收(是否有破损)

4、现场验收相片(现场效果图)

5、清洁度验收(画面清洁,无污垢)

第四条双方义务

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付款。

2、乙方应保证其所承接的户外灯箱广告发布场地具有使用的可行性和合法性。

3、乙方应保证在广告发布期内甲方委托发布之广告的质量(完好无损),以保障甲方利益。如有损坏或故障,乙方应在该情形发生之时起24小时内到场进行修复、更换工作,在到场后 3 小时内修复、更换完

毕,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应每隔 30天定期清洗、保养户外广告1次。

5、在合同有效期内,如因城市建设、道路改造、扩建和更新等原因需拆除以上路段灯箱广告或其它户外广告,或改变广告地点,应由甲、乙双方会同公安交通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重新选点登挂,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可视重新选点之广告位置合适与否决定继续或终止广告发布,若终止广告发布,甲方按实际发布日期向乙方支付发布费用,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 3 日内退回甲方按合同约定已支付给乙方的多余发布费用。

第五条违约责任

1、若甲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未付金额的 1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以上违约金累积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3%。

2、若乙方的工作不能满足甲方的要求,应立即按甲方要求整改。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按时完成各项工作的,应承担违约责任,自乙方出现违约情形之日起,甲方有权每日按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一向乙方收取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在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解除本合同的,按本合同第八条的有关规定执行。

3、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4款、第5款约定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每次扣除本合同维护保修金的 20 %作为违约金,维护保修金扣除完毕后,若乙方仍有违反的,仍须按相当于维护保修金20 %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应确保本广告制作的安全性,若发布的广告由于乙方设置不当或由于乙方制作错误而导致倒塌或其它事故,由此造成的一切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保证其所承接的户外广告发布场地具有使用的可行性和合法性,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户外广告发布场地不能使用或违反法律、法规或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由乙方负责承担全部经济、法律责任,乙方还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6、非乙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过错、违约行为)甲方于发布期内决定提前终止发布的,应提前20天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发布费用的违约金,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在3日内退回甲方按合同约定多支付给乙方的广告发布费用。

7、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相关义务的,乙方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按甲方的实际损失据实予以赔偿。

8、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甲方有权在应付未付合同价款中直接扣除,应付未付款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第六条知识产权

甲方委托乙方制作的广告,在相应款项结清后,其著作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侵犯甲方对其广告稿件享有的知识产权,否则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七条转让条款

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否则违约方应按合同价款的1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合同终止

(一)因解除而终止

1、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除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外,另须按本合同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在甲方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2、由于甲方根本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甲方时生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双方确认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项,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一方依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终止。违约方应当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4、合同终止后,不妨碍一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1、本合同已按约定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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