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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职级、专业技术职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员工管理,明确职业等级,提供成长空间,规范职务名称管理,为员工职业生涯发展创造条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对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分子公司的所有员工。其中,董事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有明确规定的,以董事会相关规定为准。

第三条员工晋升分为行政职级和专业技术职级“双通道”晋升途径。

第四条行政职级晋升是规定的非专业技术类人员;同时,担负管理职责的专业技术人员,将列入行政职级序列,按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行政职级管理职责

第五条总公司对行政职级人员的管理职责

总公司根据发展战略目标,负责研究制定行政职级管理政策;督导各事业部、各分公司做好对行政职级人员的规范管理;按照制度权限及程序规定,考核审批行政职级人员的晋升。

第六条事业部、分公司对行政职级人员的管理职责

事业部、分公司担负着对本单位行政职级人员规范管理的重要责任,负责宣贯落实总公司颁布的对行政职级人员管理的相关制度;加强对行政职级人员的严格管理;按照权限及程序规定,执行培养考核及选拔晋升等工作,并做好报批报备。

第七条人力资源部门对行政职级人员的管理职责

人力资源部门为行政职级人员管理的职能机构,负责拟定并落实总公司行政职级管理制度;依照权限及程序规定,对行政职级人员进行考核的组织与协调工作。

第八条运营管理中心对行政职级人员的管理职责

运营管理中心对所辖范围内的重要人力资源事项进行研究审议,负责审定人力资源政策、制度;审定行政职级人员晋升条件及胜任资格;建立完善内部人才库,抓好后备人才梯队建设规划的落实;对行政职级晋升人员的能力素质进行考核评定;依据权限及程序规定,研究审批

行政职级人员的晋升工作;研究讨论行政职级晋升人员的薪酬福利方案建议,并根据管理权限报总经理或董事长最终批准。

第三章行政职级划分

第九条行政职级,按照层级可划分为员工层、管理层两大层级。员工层分为5个层级,即S1至S5级。管理层分为9个层级,即M1至M9级。

行政职级岗位名称规范表

第十条员工初次定级标准与原则

(一)员工初次定级标准

人力资源部会同用人部门负责人根据对员工的了解和判断,提出确定职级的意见。新聘用员工在试用期满后应及时确定职级,遇特殊情况经主管副总同意后,可适当延长定级时间。员工初次定级应从严掌握评定标准,新入职应届毕业生职级通常为S1级。

(二)员工初次定级原则

能力与绩效:评估员工学历、职称、工作经验、专业能力、业务专长以及绩效表现等因素。

职责与责任:评估员工目前所承担工作对公司运营产生的影响大小(范围、性质、程度),工作复杂性、工作强度及是否承担人员管理的责任等。

贡献与价值:评估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员工在市场的稀缺程度、在公司内部的可替代程度等。

第四章专业技术职级管理职责

第十一条总公司对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职责

(一)负责研究制定公司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政策和制度。

(二)负责指导督促总公司、事业部及分公司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的规范管理。

(三)负责按照权限及程序规定,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职级评审。

第十二条事业部、分公司对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职责

(一)负责宣贯落实总公司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的相关制度规定。

(二)负责按照权限及程序规定,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评审。

(三)负责指导督促所辖单位做好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人力资源部门对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职责

(一)负责总公司颁布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制度的督促落实。

(二)负责所属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级评审的组织与协调工作。

第五章专业技术职级划分

第十四条专业技术职级分为8个级别,即T1至T8级。1级表示为T1,技术2级表示为T2,技术3级表示为T3,技术4级表示为T4,技术5级表示为T5,技术6级表示为T6,技术7级表示为T7,技术8级表示为T8。

专业技术职级岗位名称规范表

第十五条专业技术初定职级胜任条件

第十六条行政职级和专业技术职级“双通道”晋升路径图

“双通道”晋升路径图

第十七条不同专业技术职级人员,有不同的任职能力、职业素质要求及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职级评定晋升,必须符合本管理制度中规定的胜任必要条件,否则不予晋升。

第十八条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应匹配到专业技术职级。对于具备管理潜质,拟承担管理职责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在专业技术职级与行政职级之间横向匹配,但必须按照权限规定和流程办理,并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准后执行。

第十九条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应与专业技术职级晋升和岗位职务晋升培训相结合。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凡本办法未尽事项,参照公司其他有关文件执行。其他文件与本办法有不相符之处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总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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