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党外干部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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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统发〔2010〕号
中共灵台县委统战部
关于全县党外人士工作情况的报告
市委统战部:
根据市委统战部《关于开展党外人士工作专项调研的通知》(市委统发电〔2010〕2号)精神,我县组织专门力量,对全县党外人士安排及待遇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止目前,灵台县共有党外代表人士81名,主要涉及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及有关人民团体中的领导骨干,无党派知识分子,行政、司法部门的党外领导干部,民族、宗教界代表人物,爱国、敬业、守法的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等。

其中:民主党派成员11人,无党派代表人士21人,民族、宗教界代表人物19人,行政、司法部门中担任实职的党外领导干部24人,非公经济代表人士6人。

二、党外人士安排及落实待遇方面的主要工作
县委历来高度重视党外人士工作。

近年来,县委立足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战略高度,坚持不懈地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委有关党外代表人士安排及待遇落实的政策规定,积极探索和完善开展党外人士工作的新机制和新方法,切实保障和落实党外人士各方面的待遇,充分发挥其作用,为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才保障。

1.抓领导,党外人士工作的合力不断增强。

县委把党外人士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半年专题确定一次党外人士工作。

充分发挥县委统战部牵头抓总的作用,先后健全完善了党外人士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党外人士工作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县级领导干部及“一把手”联系党外人士工作制度以及抓党外人士工作责任制四项制度,会同县纪委、组织部、人事、财政、教育、卫生、政法系统等相关单位,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通报相关情况,研究解决党外人士工作中的各种问题。

坚持每名县级领导分口联系5名党外人士(干部),加强经常性培养及联系。

采取召开座谈会、印发简报、邀请列席县委、县政府重大工作会议、考核检查县委重点工作等形式,通报情况,有效保障了党外人士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把党外人士工作列入党委责任目标考核,并把工作安排和待遇落实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形成了高度重视并逐级负责,责任清晰,推动有力的工作机制及责任体系。

2.抓选配,党外人士工作安排到位。

党外人士因工作生
活环境不同,思想及价值取向呈多元化。

针对上述特点,我们坚持分类指导,重点抓了三个方面。

一是强化能力培养,为党外人士安排奠定基础。

坚持每年都至少举办1期党外人士培训班,加强对多党合作及政治协商以及党的政策、法律法规等各类知识的培训,近三年来,累计举办培训班4期,培训党外人士770多人(次)。

千方百计创造条件,先后推荐120多人(次)参加了省、市、县各级组织的调训及赴外考察培训,三年内人均参加县级以上组织的调训或赴外培训一次以上,有效增强了各方面的能力,为履职尽责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是强化选拔任用,积极安排党外人士到重要岗位工作。

把选拔任用党外干部作为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的重要内容,作为优化县管各级领导班子结构的重要措施,全面落实县乡领导班子配备改革的有关要求,有计划地选拔德才兼备的党外知识分子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充实到人大、政府、政协及司法机关以及乡镇及县直部门领导岗位及关键工作岗位上,初步建立了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的党外代表人士队伍。

2006年县乡换届中,对于县人大、政协领导班子中的2名非党副职领导,按照省、市要求继续提名,保障了合理的配备结构。

同时,加大了县管党外干部的选拔配备力度,全县累计新提拔非党干部24名,占新提拔干部总数7.2%,比上届提高了2.3个百分点。

2009年,采取党组织推荐、民主推荐,集中考试、组织考察的“双推双考”方式,推荐储备非党后备干部34名,占新入库后备干部总数的14.9%,2010年已提拔任职7人。

目前,全县有副科以上党外干部53人,占副科级以上干部总数的6.6%;县人
大、政协各有1名党外副职领导,有4个乡镇配备了非党副乡镇长等实职,另有47名党外干部在政府工作部门担任副科级以上职务。

三是强化典型引导,为党外人士发挥作用搭建平台。

党外人士普遍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在所从事的专业领域中具有较深造诣或较大影响,有较广泛的社会联系和一定活动能力,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引导他们发挥应有作用,成为其工作安排的重要方面。

为此,全县上下从强化社会地位认同的角度,推荐选拔其中一部分优秀人士通过政治安排履行相应职责。

目前,县级以上人大代表中,共有党外人士80名,县级以上政协委员中,有党外人士76名;教育系统中,处于中小学、学区领导班子及教育局内设股室负责人岗位的的非党干部占到了20%以上。

在卫生系统,相当一部分党外高素质的老师和医生、护士通过业务比武、层层选拔,走上了中层管理岗位及业务骨干岗位,发挥了重要作用。

3.抓保障,党外人士各方面待遇得到全面落实。

坚持把党外人士待遇保障作为做好党外人士工作的重要方面,牢牢抓在手上。

一是落实政治待遇,切实保障政治权利。

县委坚持从大局出发,对党外人士充分尊重、重点关注。

对县人大、政协2名不驻会的副职领导的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与其他驻会副职一样对待,科学合理分工,明确了联系分管单位、主抓或包抓产业及项目,安排他们参加和列席了县上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参与了县内重大事项的决策、项目抓建工作。

按照职责分工,两名党外非驻会副职就所包项目及分管工作经常性与县委、政府分管领导协调衔接,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牵头开展工作督查及调研,定期听取联系单
位的汇报。

对于进入县管领导班子的其他党外人士,都普遍分管着业务性较强的工作。

对于非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由县级领导定期联系,定期通报情况,邀请他们参加有关会议,及时听取和征求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等,党外人士的政治待遇得到全面落实。

二是落实生活待遇,提供可靠保障。

对于人大、政协不驻会的2名副职领导,在医疗、住房方面与驻会的其他副职享受同等政策,在工作用车方面,县人大、政协都给予了安排和保证,县上还对供给单位提出了明确要求,要保证其生活用车,供给单位也都从大局出发,及时予以保证。

在工资待遇方面,党外人大副主任于喜拴同志享受副高级职称工资,党外政协副主席张鸿雅享受副县级工资待遇,党外副职生活待遇与党内副职领导没有差异。

三、存在问题及意见建议
我县虽然在党外人士安排及待遇落实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党外干部选拔配备的力度还不够大。

在县政府领导班子,目前尚未配备党外干部,政府部门和司法机关中党外干部任实职和正职的数量相对也比较少。

由于大量的党外干部在教育及卫生等事业单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受多方面因素制约交流面比较低,因此党外干部选拔的比例相对较低。

二是对党外人士教育培训力度还不够大。

由于党外副职领导多是兼职,和党内副职相比,外出培训考察学习机会相对较少,工作锻炼和能力培养方面相对欠缺。

特别是参加高层次理论学习培训的机会更少,一些党外人士的参政议政能力还不够强,参与各项活动的积极性还不够高。

三是党外干部的工作环境还不够
优化。

县级人大、政协党外副职领导,通常都是兼职,没有驻会,在自身工作单位都任实职,在工作上既有驻会单位分管工作,也承担着本部门的工作任务,担子比较重。

针对上述问题,应该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切实做好党外人士工作。

1.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优化环境。

选用党外人士担任县级人大、政府、政协副职以及其他领导职务,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客观要求,也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现实需要。

要切实强化宣传引导,深入贯彻落实有关党外人士安排及待遇落实方面的政策法规,从根本上打破传统观念和习惯思维的束缚,真正做到党外、党内干部一视同仁,两者同等重视、同等重用,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党外人士工作,支持党外人士干好工作的良好氛围。

2.进一步加强教育培养,提升素质。

培养教育是党外干部选拔使用的基础,也是党外人士安排工作的基础。

要将党外干部的培养锻炼纳入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工作的总体规划,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培养、同步使用、同步管理,甚至适当优先进行培养使用。

要认真做好党外干部储备工作,进一步加大对党外干部的教育培养力度,从专业素质、行业技术、政治态度、道德品质等方面着手,突出党外干部的业务专长和专业特色,拓宽选人视野和储备渠道,广纳党外的社会群贤,不断充实党外干部人才库。

同时,还要创造机会和条件,加大党外实职领导的轮岗、交流力度,让党外干部更多地经受社会实践磨练、经受不同岗位的锻炼,增强他们处
理具体问题和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

对那些基本素质好、有发展潜力的党外干部,更要及早地进行多岗位交流,使他们在不同的工作岗位上积累领导经验,尽快成长。

3.进一步加大选配力度,择优而用。

一方面,要积极支持现任人大、政协党外副职领导开展工作。

另一方面,要认真落实中央的文件精神,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配备党外干部要求落到实处,必要时在同等情况要下优先安排党外干部。

要建立党外后备干部梯队、实行优先提拔使用。

特别是在换届时,要对县级人大、政府、政协三套班子党外干部的配备职数及县管各级班子党外干部的配备比例提出明确要求,换届时集中配备,届期内出现职数空缺时,及时进行补充配备,不断提高党外领导干部的使用比例。

4.进一步强化协调管理,搞好服务。

认真落实联系党外人士制度,积极开展结对子活动,真诚与他们结成工作对子、交朋友。

加强经常指导和工作交流,帮助党外干部正确对待和使用权力、正确处理与党组织及干部队伍的关系,不断提升自己在本单位以及党外干部队伍中的形象威望和公信力。

要加强对党外干部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他们的行为不偏离正确方向,确保党外干部良好的政治形象不受损害,促进党外人士安排工作有序发展。

要切实加强对党外干部的监督管理,建立工作汇报制度,要求党外副职领导定期向党委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情况。

建立跟踪管理制度,统战、组织部门每年要对党外领导干部进行巡回走访和重点走访,全面了解、考察、考核他们政治思想、工作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洁等方面的情况,并将考核情况记入档案,
作为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附:灵台县党外人士待遇情况调查表
2010年8月17日
主题词:统一战线工作党外人士调研报告抄报:县委
中共灵台县委统战部2010年8月17日印
共印1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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