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综合调整方案标准宣贯2016.7
iso13485:2016推行计划(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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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 不断进行体系管理知 识培训和意识的灌输
通过举行各种系列的宣传、培训或各种活动提高 全体员工体系知识和意识,并真正将体系的思想 和方法运用到工作中
在 ISO13485的基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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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入 ISO9001、14001 、 18000、 9004等其
在质量管理体系的基础上进行环境、安全或更高 要求的管理体系或方法的引进
体系文件的正式编写,根据以上分析的结果确定 了公司体系文件的正式结构和需要进行的工作, 组织相关人员编制各层次的体系文件(包括标准 要求的手册、程序、确保体系运行所需的文件和 记录等) 文件评审和讨论修改,在文件编写的过程中,需 要不断的就编写的文件召集相关人员进行评审、 讨论和修改(评审主要评审文件的充分性、适宜 性、符合性和有效性),可能要经过多个 PDCA的 循环阶段
明确组织内各部门在体系内承担的 职责
为体系的建立确定宗旨和方向
明确推进的各步骤和责任人
最高管理者
公司管理层
贯标组织在今后的 活动中还可承担推 行其他管理体系或 工具的职责
管理者代表/
贯标组织
公司管理层
最高管理者 组织全体成 员
如果组织过大,可 以分部门或批进行
管理者代表/ 贯标组织 / 公 外部培训机 司各层次相 构 关人员
文件审批,按策划中确定的文件控制审批权限进 行审批,最终确定体系文件
目的
确定按标准要求建立体系组织内各 过程需要的控制方法和准则,初步 确定一个文件化的体系框架
为接下来实施文件结构编制建立基 础
明确现状与要求之间的差距
为文件编写实施提供基础
保证编写的文件是在以上过程分析 、现有文件资料的基础和标准的要 求上编写
在运行的过程中,适当引入 5S、现场管理、 QC手 法工具和流程改进等管理工具知识,配合体系有 效运行 在实际运行阶段,需要不断对体系运行情况向全 体员工宣传,适当时候可以配合体系运行的改进 进行质量管理合理化建议活动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推进标准化改革发展2016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推进标准化改革发展2016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04.22•【字号】晋政办发〔2016〕46号•【施行日期】2016.04.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标准化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推进标准化改革发展2016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晋政办发〔2016〕46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全省推进标准化改革发展2016年行动计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4月22日全省推进标准化改革发展2016年行动计划为贯彻实施《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标准化工作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15〕46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协同有序推进我省标准化工作改革发展,确保2016年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制订本行动计划。
一、制定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实施〈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行动计划(2015-2016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6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89号)及《中共山西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要求,制定《山西省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
围绕全省经济、社会、文化、生态和政治的总体布局,在优化标准体系、推动标准实施、强化标准监督、提升标准化服务能力、加强国际标准化工作、夯实标准化工作基础等方面,提出“十三五”时期全省标准化体系建设的总体目标和工作任务,为我省“十三五”时期标准化体系建设做好顶层设计和全面部署。
(省质监局牵头,省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2016年6月底前完成)二、开展强制性地方标准清理评估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3号)要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我省现行强制性地方标准进行全面清理和评估,分类实施“转、修、废”,不再适用的予以废止,不宜强制的转化为推荐性标准,确需保留的,提出继续有效或进行修订的建议。
1589-2016标准宣贯课件.ppt
二.新标主要内容解读
新标主要内容及变化——范围、术语和定义:
适用范围排除下列车辆:
范 围 1、军队、武警、公安特警装备的专用车辆;
2、在限定道路上运行的双铰接客车。
术语和定义
新增部分术语和定义如: 车辆长度、车辆宽度、车辆高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长 头铰接列车、中置轴挂车、中置轴车辆运输挂车、中置轴车 辆运输列车、空气悬架等22项。
汽车及挂车单轴、二轴组及三轴组的最大允许轴荷限值(kg)
类型
单轴
每侧单轮胎 每侧双轮胎
非驱动轴 驱动轴
轴距<1000 mm
二轴组 三轴组
轴距≥1000 mm,且<1300 mm 轴距≥1300 mm,且<1800 mm
轴距≥1800 mm(仅挂车) 相邻两轴之间距离≤1300 mm 相邻两轴之间距离>1300 mm,且≤1400 mm
外廓尺寸 其他要求
2.半挂车牵引销中心到车辆最后端距离≤12000(运送45英尺 集装箱的半挂车除外)
4.运送标准集装箱的半挂牵引车鞍座空载高度要求: ——集装箱高度2591,牵引鞍座空载高度≤1320; ——集装箱高度2896,牵引鞍座空载高度≤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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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标主要内容解读
新标内容及主要变化——轴荷:
7.汽车的后轴与牵引杆挂车的前轴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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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标主要内容解读
新标内容及主要变化——宽度、高度限值:
车辆宽度 最大限值
宽度限值由2500调整到2550。 以下4类特例: 1. 三轮汽车车宽限值1600; 2. 低速货车车宽限值2000; 3. 冷藏车车宽最大限值为2600 mm; 4. 汽车起重机、低平板专用半挂车车宽最大限值为3000。
1589-2016标准宣贯ppt课件
变速箱型式、驱动型式及反映车辆特征的其他标识;
——灯光和光信号装置;
——防撞胶块及类似装置;
——外部遮阳装置;
——海关密封装置及其防护装置;
——用于栓固防雨布的装置及其防护装置;
——锁止装置、铰链、手柄、控制器、开关;
——出入口踏步(或爬梯)、保险杠上端用于风窗擦拭的上车踏步及把手;
——可拆卸的车辆用的挂接或拖曳装置;
b)装备空气悬架时最大允许轴荷的最大限值为11500 kg; c)二轴挂车最大允许轴荷限值为11000 kg; d) 汽车驱动轴为每轴每侧双轮胎且装备空气悬架时, 最大允许轴荷的 最大限值为19000 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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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标主要内容解读
新标内容及主要变化——总质量:
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最大允许总质量限值(kg)
依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等。 依据国家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考虑在实际生产、注册、道路执法等环节存 在的问题,如加强车辆道路安全的需要,配合交通部门开展模块化运输,整治 目前车辆运输车等运输市场上的不合理现象,考虑我国道路的设计规则和实际 状况, 满足道路通过性要求。
7.汽车的后轴与牵引杆挂车的前轴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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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标主要内容解读
新标内容及主要变化——宽度、高度限值:
车辆宽度 最大限值
宽度限值由2500调整到2550。 以下4类特例: 1. 三轮汽车车宽限值1600; 2. 低速货车车宽限值2000; 3. 冷藏车车宽最大限值为2600 mm; 4. 汽车起重机、低平板专用半挂车车宽最大限值为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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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标主要内容解读
新标内容及主要变化——总质量:
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最大允许总质量限值(kg)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实施和推动“标准化+”战略的意见-德政办发〔2016〕7号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实施和推动“标准化+”战略的意见正文:----------------------------------------------------------------------------------------------------------------------------------------------------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实施和推动“标准化+”战略的意见德政办发〔2016〕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中央、省驻德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提升“山东标准”建设水平的意见》(鲁政发〔2015〕26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山东标准”建设的意见》(鲁政办发〔2014〕47号),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实施和推动“标准化+”战略,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标准化工作改革精神,牢牢把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决定、标准引领、合力推进,围绕实施协同发展战略、建设协同发展示范区,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积极实施和推动“标准化+”战略,实现标准化与技术创新、先进制造、现代农业、生态文明、消费升级和公共服务的融合发展。
加大经济发展、社会治理、公共服务等领域的标准制修订和实施力度,着力构建结构合理、重点突出、科学实用、特色鲜明、综合协调的标准体系。
强化标准的实施和监督,提升各领域标准应用和实施水平,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各领域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要求——创新管理,各司其职。
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创新标准化工作思路,建立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标准化工作运行机制,建立全面推进标准化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既发挥好标准化主管部门的综合协调职责,又充分发挥政府各部门在相关领域内标准制定、实施及监督作用。
不断加强各领域标准体系研究和规划引导,形成部门共同推进、社会广泛参与的标准化工作大格局。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16.12.20•【文号】国发〔2016〕74号•【施行日期】2016.12.20•【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节能管理正文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7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现将《“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十二五”节能减排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节能减排作为优化经济结构、推动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各项工作积极有序推进。
“十二五”时期,全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18.4%,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分别减少12.9%、18%、13%和18.6%,超额完成节能减排预定目标任务,为经济结构调整、环境改善、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作出了重要贡献。
二、充分认识做好“十三五”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产业结构优化明显加快,能源消费增速放缓,资源性、高耗能、高排放产业发展逐渐衰减。
但必须清醒认识到,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和消费结构持续升级,我国能源需求刚性增长,资源环境问题仍是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之一,节能减排依然形势严峻、任务艰巨。
各地区、各部门不能有丝毫放松和懈怠,要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下更大决心,用更大气力,采取更有效的政策措施,切实将节能减排工作推向深入。
三、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驱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
要切实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着力健全激励约束机制,落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节能减排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要求。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实施《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行动计划(2015-2016年)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实施《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行动计划(2015-2016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15.08.30•【文号】国办发〔2015〕67号•【施行日期】2015.08.30•【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标准化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实施《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行动计划(2015-2016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6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贯彻实施〈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行动计划(2015-2016年)》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8月30日贯彻实施《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行动计划(2015-2016年)为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13号,以下简称《改革方案》),协同有序推进标准化工作改革,确保第一阶段(2015-2016年)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开展强制性标准清理评估。
研究制定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工作方案。
按照强制性标准制定范围和原则,对现行强制性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及制修订计划开展全面清理、评估,不再适用的予以废止;不宜强制的转化为推荐性标准;确需强制的,提出继续有效或整合修订的工作建议。
在工业领域先行开展整合修订试点,制定发布覆盖面广、通用性强的强制性国家标准。
各部门、各地区不再下达新的强制性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计划。
依法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加快清理修订涉及强制性标准的相关规章制度。
(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牵头,各有关部门、各省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以及《改革方案》已明确按或暂按现有模式管理的领域,依据现有管理职责,按照《改革方案》精神,分别开展强制性标准的清理评估工作。
(各有关部门、各省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开展推荐性标准复审和修订。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2016年全国发展改革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暨法治机关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2016年全国发展改革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暨法治机关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6.03.28•【文号】发改法规[2016]689号•【施行日期】2016.03.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2016年全国发展改革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暨法治机关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发改法规[2016]68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物价局: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决策部署,切实做好2016年全国发展改革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扎实推进发展改革法治机关建设,根据全国普法办《2016年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普法办[2016]2号),我委制定了《2016年全国发展改革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暨法治机关建设实施意见》。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并将有关工作进展和成效及时报国家发展改革委普法办。
附件:2016年全国发展改革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暨法治机关建设实施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年3月28日附件2016年全国发展改革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暨法治机关建设实施意见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也是“七五”普法开局之年。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新起点上推动全系统“七五”普法和法治机关建设取得新的更大成绩,为“十三五”开好局起好步发挥好法治服务、保障和支撑作用,根据全国普法办《2016年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普法办[2016]2号),结合实际,现就做好2016年全国发展改革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机关建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2016年度薪酬调整方案(岗位绩效工资制-草案))1.doc
2016年度薪酬调整方案(岗位绩效工资制-草案))1薪酬与绩效调整方案(草案)一、薪酬的界定本方案的薪酬是指公司对员工承担的工作和提供的劳动贡献所支付的现金报酬。
包括基本薪酬和可变薪酬或浮动薪酬,但不包括福利,福利将在《员工福利管理制度》中体现;标准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考核工资;可变薪酬或浮动薪酬包括绩效工资、年终奖。
二、本方案的适用范围:阿克苏信得过农资有限责任公司、新疆鑫玉磊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新疆珍佰农业有限公司的正式员工;三、薪酬构成1.月工资结构=1基本工资+2管理工资+3专业补贴+4特岗工资+5工龄工资+6感恩补贴+7高温、危化补贴1.1基本工资1.1.1是员工的保障性收入,以实际出勤天数核发;1.1.2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状况和当地社会劳动保障部门正式公布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城市居民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本方案执行统一的基本工资标准,定为1500元/月,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注:①员工因绩效低下或违纪,工资计发底线不得低于员工最低生活保障标准;②公司在经营不景气时期以及事业发展暂时受挫阶段将启用自动降薪措施,但降薪后不得低于员工最低生活保障标准;③待岗、停职员工在待岗、停职期间工资计发底线不得低于员工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1.2管理工资:1.2.1依据管理职位所承担的工作责任、所需的知识技能、及所处的工作强度与工作环境等因素进行岗位价值评估,参照本地区、同行业相关标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规划进行制定。
1.2.2以任职者自身综合能力结合适岗度评价为付薪依据,实行动态管理,易岗易薪,岗变薪变。
附表1.3专业/特岗津贴:此工资为技术人员专项部分,见附表1.3.1根据岗位应对的专业技能给予补贴。
1.3.2根据所持上岗操作证件的级别给予补贴。
附表1.4 工龄工资1.4.1 1-4月入职的,工龄工资为300元,6月增加100元;6-12月期间入职,于次年1月增加100元;1.4.2司龄工资满1000元封顶,后每满半年增加100元(计入考核工资)。
贯彻实施《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行动计划(2016—2017年)
贯彻实施《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行动计划(2016—2017年)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1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实施〈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行动计划(2015—2016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67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贯彻实施〈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行动计划(2015—2016年)的通知》(辽政办发〔2015〕118号)及《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大政办发〔2014〕92号)精神,明确我市标准化工作改革重点,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创新标准体系,推进标准评价(一)逐步取消企业标准备案管理。
按照《辽宁省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管理暂行办法》(辽质监〔2015〕80号)要求,组织企业在全国统一开放的公共服务信息平台进行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
逐步取消政府对企业产品标准的备案管理,落实企业标准化主体责任。
(市质监局牵头,市标准化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项任务均需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落实,以下不再列出)(二)开展标准评价。
组织标准化专业机构或第三方技术机构对我市支柱产业、重点企业、主导产品执行标准的先进性进行评价。
积极探索建立科学完备的评价方法,选择有条件的行业和企业与国际、国内知名企业开展标准比对,提升我市企业采用标准的先进性。
(市质监局牵头,市标准化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二、打造“大连标准”,促进品牌提升(三)强化企业标准和企业联盟标准制修订。
支持企业制定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具有竞争力的企业标准。
鼓励企业自发组成产业技术联盟,开展联盟标准制定,助推支柱产业优化升级,推动高新技术转化落地,提高产品质量水平。
(市标准化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四)支持团体标准制定。
按照国家有关团体标准管理统一要求,在我市科技类学术团体及有条件的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等社会组织中,培育和发展一批具有影响力的团体标准制定机构。
2016年7月起实施的环保标准
空气颗粒物滤膜样 品 , 当采样体积 为6 0 m ( 标准状态 ) , 提取 液体 积为 1 0 0 mL , 进 样体积为 2 5 时, 该 方法 的检 出限为 1 0—8 5 n g / m , 测定下 限为4 0 —3 4 0 n g , m3 ; 降尘样 品 , 当取样 量为 0 . 1 0 0g , 提取液体积 为 1 0 0mL , 进样体积为 2 5 时, 该
酸银 容量法 ( 暂行 ) 》 ( H J 5 4 8—2 0 0 9 ) 的修订 。修 订了方法的
验收工作 。不适用 于浆粕制造建设项 目。 6 1 H J 7 9 2—2 0 1 6 ( 建设项 目竣 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 规范 制药 》 。规定 了制药建设项 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的工作 程序 、 总体 要 求 、 验 收技 术方 案 和验 收技 术报 告 的编制 要 求 。适用 于制药生产 ( 不含 医药设备生产 ) 建设项 目的竣 工 环境保护 验收工作 。兽 药生产建设项 目的竣工环境保 护验 收工作可参照该标 准执行。 7 ) H J 7 9 4—2 0 1 6 ( 建设项 目竣 工环境保护验 收技术 规范 医疗机构》 。规定 了医疗机构建设项 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 术 的工作 程序 、 总体要求 , 验收技 术方案和验 收技 术报告 的 编制要求 。适用于各类 医疗机构建 设项 目的竣工 环境保护 验收工作 。不适用于医疗机构的辐射安全许 可 、 负压病房及
色谱 法》 。规定 了测定环境空气和废气 中氯化氢的离子色谱 法 。适用于环境 空气和废气 中氯化氢 的测定 。对于环境 空
中心村电网改造升级标准宣贯及工作要求资料
1.4 农网改造升级工作应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设计、施工、 验收等技术规程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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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技术原则
基础数据(供电公司填写)
序号
区域简介、 用户数
人口、用电 (总户数 预计接入
特点及经济 及动力用 容量统计
状况
户)
台区所
是否
变压器型 号及容量
是否高损 变压器
变压器 投运时 间
低压线 路投运 时间
属 10kV 线路地 理接线
台区低 压系统 接线图
持续半个 小时的最 高负载率 %
平均负 载率%
目前台 区供电 半径
2.3 农网改造升级应按照“导线截面一次选定、廊道一次到位 、变电站(室)土建一次建成”的原则规划、建设,提高对负荷 增长的适应能力。线路导线截面选择应根据规划区域内饱和负 荷值,综合经济电流密度、允许压降、机械强度等一次选定。 2.4 对于新规划建设的村庄,中低压配电线路、配变布点按饱 和负荷应一次建设到位; 对于纳入改造提质、旧村整治规划的 村庄,配电设施建设改造宜优先开展配变布点,低压线路改造 宜结合村庄人居环境改善适时推进;对于规划中明确要搬迁的 村庄、居民点,暂缓升级改造配电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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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电网公司《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作方案》(南方电网计〔2016〕9号)2016.2.6 南方电网公司《关于编制中心村电网改造升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典型方案的指导意见》(计
〔2016〕16号)2016.3.8 南方电网公司《关于报送中心村电网改造升级和农村机井通电实施方案的报告》(南方电网计【2016】
1033-2016新版宣贯资料
4.计量标准考核后的监督管理 4.2 计量标准考核的对象
1 社会公用计量标准 2 部门最高计量标准 3 企事业单位最高计量标准 4 计量行政部门授权开展量值传递的计量标准
4.3 引用文件 规范引用了八个技术文件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
规范;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 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规范。 收集使用该八个常用技术文件
计量标准考核的技术依据 1 国家计量技术规范 JJF1033《计量标准考核规范》 2 相应项目的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 3 相应项目的计量检定规程或技术规范。
我国有国家计量基准183项,
国家一级标准物质2185种, 国家二级标准物质6836种;
社会公用计量标准46944项, 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最高等级的计量标准48625项;
为了保障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全 国量值传递的一致,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 展以及计量监督管理提供可信的检定、校 准数据或结果,国家对重要的计量标准实 行考核制度,并纳入行政许可管理。
计量基准 计量标准 工作计量器具
计量标准考核的法律法规依据 1 《计量法》第六、七、八条及第九条 2 《实施细则》第七、八、九条及第十条 3 《计量标准考核办法》
国际法制计量组织 (OIML) 发布的国际文件: D6《计量标准和校准装置的文件集(1983版)》 D8《计量标准器的选择、批准、使用及保存原则
(1984版) 》 D8 《计量标准的选择、批准、使用、保存及
文件集 (2004版)》
1999年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代表我国在国际计量局 (BIPM)签署了计量标准相互承认协定(MRA), 以实现计量标准的国际等效性。
依法设置的计量检定机构检定人员数45777, 授权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检定人员数17175, 授权的其他单位检定人员数15666;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16年电力运行调节工作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16年电力运行调节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6.02.26•【文号】发改运行[2016]413号•【施行日期】2016.02.2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正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16年电力运行调节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16]413号北京市、河北省、江西省、河南省、陕西省、西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经信委(工信委、工信厅),吉林省能源局,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神华集团公司、国家开发投资公司: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全面落实电力体制改革的关键一年。
各地经济运行主管部门、电力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发展改革工作会议要求,坚持改革引领、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电力运行调节工作,力争在推进落实电力体制改革上有新作为。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监测分析,准确把握电力供需形势(一)各地经济运行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电力供需形势监测工作。
要充分认识经济运行新常态的内涵,准确把握电力需求走势,运用大数据手段提高监测精度,提升监测水平,加强对重点行业、产业集聚地区用电的分析,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积极和气象、水利等部门联系,及早把握天气、自然灾害对电力供需的影响;强化对水电来水、火电存煤、天然气供应等情况的监测,加强对风电、光伏发电出力的预测。
积极做好月度监测分析和电力电量平衡预测,请各地经济运行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分析2016年发电、用电和送受电情况,做好电力供需平衡预测,填写附表并形成分析报告;请有关电力企业总结2015年建设、生产及运营情况,对2016年电力生产情况进行分析预测,提出应对措施建议,并做出分析预测报告。
2016事业工资调整方案
2016事业工资调整方案2016事业工资调整方案1. 引言在过去的一年里,公司的业绩持续增长,我们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
为了进一步激励和奖励员工的努力工作,公司决定进行2016年度的事业工资调整。
本文档将详细阐述调整方案的具体内容,以及实施细节和时间表。
2. 调整原则在制定2016年度的事业工资调整方案时,公司遵循以下原则:2.1 公平公正调整方案将按照员工的绩效和贡献程度进行评估和分配,确保对员工的奖励公平、公正。
2.2 动态调整调整方案将根据公司业绩和市场状况进行动态调整,以保持其可持续性和适应性。
2.3 综合考虑调整方案将综合考虑公司的资金状况、业绩表现、市场竞争和员工的反馈意见,以达到最佳效果。
3. 调整范围和标准调整的范围主要包括事业部的员工,调整的标准主要根据各员工的绩效评估结果、岗位难度和员工的工作年限等因素。
3.1 绩效评估结果绩效评估结果是调整的主要依据。
根据绩效评估分级制度,将员工分为A、B、C、D四个等级,分别对应优秀、良好、普通和不达标。
调整方案将根据绩效评估等级给予不同的调整幅度。
3.2 岗位难度针对一些岗位的特殊性和困难程度,将视情况予以适当调整。
这将有助于激励员工在挑战更高难度工作时保持积极性和动力。
3.3 工作年限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调整幅度,以鼓励员工的长期发展和忠诚度。
4. 调整方案的具体内容根据以上调整原则和范围,具体的调整方案如下:4.1 调整幅度根据员工的绩效评估等级,调整幅度如下:•A级员工:调整幅度为原工资的15%•B级员工:调整幅度为原工资的10%•C级员工:调整幅度为原工资的5%•D级员工:不予调整同时,针对岗位难度和工作年限给予适当的调整幅度,具体幅度将在后续制定的工资标准中明确。
4.2 调整时间调整将于2016年1月生效,并将作为员工的年度调整。
每年度底薪调整将在此基础上进行。
4.3 绩效评估流程绩效评估将由直接上级进行,根据员工的工作成果、岗位责任和行为表现进行评估。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法规类别】标准化综合规定【发文字号】云政发[2016]62号【发布部门】云南省政府【发布日期】2016.07.14【实施日期】2016.07.1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6〕62号)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13号)精神,推进我省标准化工作改革,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为立足点,以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为总抓手,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改革标准化管理体制,改进标准制定工作机制,优化地方标准体系,强化标准的实施与监督,夯实标准化基础,形成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参与、协同推进的标准化工作格局,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开创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的新局面。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
把该放的放开放到位,培育发展团体标准,放开搞活企业标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保证公益类推荐性标准的基本供给。
(二)坚持国际接轨、适合省情。
借鉴发达国家标准化管理的先进经验和做法,结合我省发展实际,建立完善具有云南特色的标准体系和标准化管理体制。
(三)坚持统一管理、分工负责。
建立健全政府领导、质监部门统一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管理,既发挥好标准化主管部门的综合协调职责,又充分发挥有关部门在有关领域内标准制定、实施及监督的作用。
(四)坚持依法行政、统筹推进。
继续加强地方标准化法规建设,做好标准化重大改革与标准化法规规章修改完善的有机衔接;合理统筹改革优先领域、关键环节和实施步骤,通过市场自主制定标准的增量带动现行标准的存量改革。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工作方案的通知佚名
【期刊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
【年(卷),期】2016(000)005
【摘要】<正>国办发[2016]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工作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1月30日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工作方案强制性标准事关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是经济社会运行的底线要求。
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工作是标准化改革的重中之重,是建立新型强制性国家标准体系的首要任务。
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13号)和
【总页数】4页(P20-23)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623
【相关文献】
1.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工作方案》 [J],
2.解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工作方案的通知》 [J],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工作方案的通知 [J], ;
4.解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工作方案的通知》 [J],
5.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工作方案》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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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调整方案编制的前期基础工作
4.3 分层注采状况以及剩余油饱和度监测 4.3.1 应采用多种方法搞清纵向和平面的注
水、产出、水淹、剩余油饱和度和剩余储量的 分布状况。油田进入高含水和特高含水期开采, 更应加强剩余油饱和度资料的录取。
层位 41
含油饱和度 (%)
31.4
43
37.2
45
49.2
53
33.1 55.6
55
43
61
21.2
63
17.6
4、调整方案编制的前期基础工作
4.4 流体性质分析 应收集齐全采油井的高压物性资料,要有10%的采油
井地面取样作油水全分析。 4.5 油气、油水界面
对有气顶驱动或较强边、底水驱动的油藏,需选取 2~4 口钻穿油气界面或钻穿油水界面的井进行中子伽码 测井、碳氧比测井和地层压力测试,以查清油气界面或 油水界面的流体分布状况和压力分布状况。 4.6 井下技术状况
主要内容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调整时机 4、调整方案编制的前期基础工作 5、调整方案的内容设置
5.1 概况 5.2 地质特征 5.3 开发历程及现状 5.4 开发状况分析与开发效果评价 5.5 剩余油分布规律研究 5.6 调整方案设计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碎屑岩油田开发综合调整方案开发地质和油藏工程部 分编制的基本内容和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注水开发油藏综合调整方 案的编制,未注水的开发油藏可参考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 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SY/T 5851—2005 油田开发调整方案编制技术要求 Q/SH1020 1319—2005 油气田断层确定方法
3、调整时机
明确油水井套管损坏状况和原因,对出砂严重的区块 或井区,应有出砂情况和井径变化资料;对油层污染及 重大措施井需实测压力恢复曲线,求取油层物性参数和 井底完善系数,查清油层污染状况和重大措施前后变化。
套破+缩径
5、调整方案的内容设置
5.1 概况 5.2 地质特征 5.3 开发历程及现状 5.4 开发状况分析与开发效果评价 5.5 剩余油分布规律研究 5.6 调整方案设计
4.3.8 凡近期内(一般指三年内)新钻的开 发井,需整理出重点层测井系列或监测测井系 列(核磁共振、RFT、PND 测井等)解释的含油 饱和度、含水率、水淹分级数据和分层分段压 力数据。
4.3.9 应完成包括上述全部分析资料的综合 柱状图或平面图以及数据表。
2-1J1803井取芯资料
2-2-145井PND测井图
5、调整方案的内容设置
5.1 概况
包括油藏地理、区域构造位置;主要含油层系、储层及流体特性、储量
情况;目前三维地震、完钻井、取心井情况等地质概况;开发简历及现状等 内容。
坨62-89断块砂层组基本情况表
坨62 坨89
宁 海 油田 坨 62-89 断 块位 于胜坨油田一区西北部,是一 个被一组由西向东撒开的帚状 断层切割形成的复杂断块油藏, 目前已注水开发30年,进入特 高含水后期开发阶段。
23
1-1-9井产液剖面图
4、调整方案编制的前期基础工作
4.3 分层注采状况以及剩余油饱和度监测 4.3.4 应取得全部注水井的实际分层注水量。对于注
水层段划分过粗,层间物性差异大的注水层段,应通过 分析判断并有效劈分分层注水量,对无法分析判断的单 层要补测实际单层注水量。
4.3.5 尽量利用近期的采油井单层测试或卡封调层的 实际生产资料,查清分层平面各部位的实际产能、含水、 压力、液面及流体性质。对无实际分层单采资料的井区, 尤其是本次调整的重点地区而又认识不清楚的井层,应 有计划的补取分层单采资料。
碎屑岩油田开发综合调整 方案编制规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Q/SL 0512—1998《碎屑岩油田开发综合调整方案编制规 范》。 本标准由胜利石油管理局开发地质专业标准化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胜利油田分公司胜利采油厂。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坤林、袁 奇、彭晓英。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Q/SL 0512—1998。
4.3.6 碳氧比、PND、SNP 等含油饱和度测试井点应达 到 5%~10 %。
1-2-103井SNP饱和度测井图
4、调整方案编制的前期基础工作
4.3 分层注采状况以及剩余油饱和度监测 4.3.7 对于地质储量大于2000 万吨的调整
区块,必须有岩心收获率 90 %以上的近期密闭 取心井资料 1 ~ 3 口。同一油田近期取心资料, 在油藏条件和开发方式相同的条件下可以相互 借用。
3.1 油田开发综合调整是一项重大的技术改造工程,涉及到层系、井网、 注采系统、采油工艺、地面工程等配套的系统工程建设.根据油田开发和 提高采收率的需要,在油田中长期规划的指导下,适时进行油田开发综合 调整。
3.2 开发调整时机视油田的具体情况而定,遇到下列情况应及时进行调 整。
3.2.1 油田开发前期,限于对油田的认识程度不充分,开发层系划分较 粗,井网对储量的控制程度低,油藏的生产能力不能充分发挥,达不到提 高油田开发效果和发展生产的要求。
4.3.2 注水井需测正注水状况下的吸水剖 面.掌握分层和层内的吸水厚度和相对吸水量。 测试井点需达到注水总数的30%左右。对吸水 异常的井要进行光管测试。
4.3.3 采油井需测正常生产状况下的产出剖 面,掌握分层和层内的产液量、含水率、流压、 静压和温度,测试井点应占油井总数的15%以 上。
ST1-0N84井吸水剖 面
3.2.2 油田开发中后期,平面、层间、层内开采不均衡的问题已成为开 发中的主要矛盾,原设计的层系、井网、注采系统不适应保持油田高效开 发和进一步提高油田采收率的需要。
4、调整方案编制的前期基础工作
4.1 基本要求 进行开发综合调整的区块(单元),应编制并实施补充的油藏动态
监测方案,取全取准各项动态开发资料。 4.2 油水井压力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