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章航空器运行维修规章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六章航空器运行维修规章
我国航空器运行规章有哪几部,其适用范围和关系
CCAR-121规定的航空营运人对飞机适航性应负的职责
CCAR-91规定的运营人的维修责任
CCAR-121运营人应按哪些规定完成维修工作
维修系统通常包括几个主要部门
使用困难报告的目的、意义和分类
使用困难报告的类别,各举两例
持续适航的含义
试飞的定义、试飞对维修人员有什么要求
双发延伸航程运行(ETOPS)的定义和类别
缩小垂直间隔标准空域(RVSM)的定义
1.我国航空器运行规章有哪几部,其适用范围和关系
CCAR-91《一般运行和飞行规则》是用于管理在我国境内(不含港澳)实施运行的所有民用航空器(不包括系留气球、风筝、无人火箭和无人自由气球)的飞行和运行;
CCAR-121《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是用于管理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航空运营人所实施的公共航空运输运行,包括使用最大起飞全重5700千克以上的多发飞机实施的定期载客运输飞行,
使用旅客座位数超过30座或者最大商载超过3400千克的多发飞机实施的不定期载客运输飞行、使用最
大商载超过3400千克的多发飞机实施的全货机运输运行。
CCAR-135《小型航空器商业运输运营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是用于管理在我过境内依法设立航空运营人所实施的公共航空运输飞行;包括使用单发飞机、旋翼机和起飞全重5700千克以下的多发飞机实施的定期载客
飞行;使用单发飞机,旋翼机和旅客座位数不超过30座或者最大商载不超过3400千克的多发飞机实施
的不定期载客运输飞行、使用单发飞机、旋翼机和最大商载不超过3400千克的多发飞机实施的全货机
运输运行。
关系:CCAR-91部是基础规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实施运行的所有民用航空器应当遵守本规则中相应的飞行和运行规定。对于公共或商业航空运输运行,除应当遵守本规则中适用的飞行和运行规定,还应遵守CCAR-121部或CCAR-135部的规定,是对营运人提出的更高要求
AR-121规定的航空营运人对飞机适航性应负的职责
CCAR-121中规定运行合格证持有人应当对飞机的适航性负责,包括机体、发动机、螺旋桨、设备及其部件的
适航性,依据局方批准或者认可的手册、程序实施下述工作,以确保飞机的适航性和运行设备、应急设备的可用性:
a每次飞行前按照飞机维修方案完成所有维修任务,并进行必要的检查和放行;
b对于影响安全运行的有关缺陷和损伤进行处理并达到批准的标准,如该型飞机有可用的最低设备清单,应符合该清单规定的要求;
c依据可靠性方案分析并保持飞机维修方案的有效性;
d完成适航指令和局方要求强制执行的任何其他持续适航要求;
e依据批准的标准完成改装,对于非强制性改装,制定具体政策。
(CCAR121、135、91对航空运营人对飞机适航性的职责都有规定:135只是没有第五条。)
AR-91规定的运营人的维修责任
1、航空器的所有权人或者运营人对保持航空器的适航状态,包括要求完成所有适用的适航指令负主要责任
2、对航空器实施维修、改装时,应当符合CCAR-91和其他有关规章的要求,包括CCAR-43的规定
3、如果航空器制造厂颁发的航空器维修手册或持续适航指导文件中含有适航限制章节,运营人应按相应文件中
规定的更换时限、检查周期以及有关程序从事维修,或者按CCAR-121、CCAR-135批准的运行规范或CCAR-91批准的检查大纲所列出的检查周期和有关程序进行维修,否则,任何人不得运行该航空器。
AR-121运营人应按哪些规定完成维修工作
1.运营人应当建立一个维修系统来保证其飞机持续符合型号设计要求及有关中国民用航空规章中的维修
要求
2.按照CCAR-121运行的运营人的飞机及其部件的维修工作应当由CCAR-145批准的维修单位承担
3.运营人应当保证其飞机及其部件、维修系统接受局方为保证其对CCAR-121规定的符合性而进行的检查和
监督
5.维修系统通常包括几个主要部门
1工程技术部门;2质量部门;3维修计划和控制部门;4培训部门
6.使用困难报告的目的、意义和分类
使用困难报告是民用航空维修器信息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收集航空器使用困难报告的目的是为了改进航空器产品的设计,提高航空器的安全运营可靠性。通过建立全国的使用困难报告系统,实现数据共享、故障统计分析、经验交流、为航空运营人查明故障原因、改进航空产品、提高维修能力、采取预防措施等方面提供帮助。
7.使用困难报告的类别,各举两例
运行类:A飞行中的失火以及有关火警系统工作不正常
B飞行中的假火警信号
C刹车系统的失效或者故障
D飞行中或者地面发动机熄火或者停车
结构类:A腐蚀、裂纹、或者开裂导致要求更换有关的零部件
B腐蚀、裂纹、或者开裂因超出厂家规定的允许损伤限度导致要求修理或者打磨
C其他飞机结构中已经或者可能危及飞机安全运行的失效或者缺陷
8.持续适航的含义
航空器是持续适航的,是指
�该航空器按照适航指令、审定维修要求、适航性限制项目完成了指令性维修要求;
�按照维修审查委员会报告MRBR完成了基本维修工作;
�按照防腐预防和控制方案CPCP、补充结构检查大纲SSID、服务通告SB、服务信函SIL和规章要求完成了补充维修工作;
�航空器的构型符合MEL和CDL要求。
�另外,还排除了使用和维修中发现的故障,
9.试飞的定义、试飞对维修人员有什么要求
试飞是指必须通过空中飞行来验证航空器及其部件工作性能的飞行。
试飞的要求:
�试飞随机维修人员中至少有一名持有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并有相应的机型签署;
�根据试飞科目不同,随机维修人员中,至少有名相应专业或工作的检验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