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课间体育锻炼管理实施方案(公布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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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交大东方中学教职工课间体育锻炼
管理评价实施方案
(试行)
为了进一步增强我校教职工的全民健身意识,倡导积极、阳光、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增强身体素质,愉悦身心,提高工作效率,学校倡议,从本学期开始全校教职工要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参与大课间活动。
一、活动宗旨
生命在于运动,幸福源于健康;只有身心健康,生活才能美满,家庭才能幸福,工作才能快乐。学校鼓励广大教职工参与各种文体活动和锻炼,积累一定的健身知识,掌握科学的养生之道,学会劳逸结合,心情舒畅,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
二、活动时间及参与人员
1.活动时间:工作日上午大课间9:45-10:30。
2.参加范围:全体教职工均要长期参加此项活动,担任初三、高三年级教学任务或身体不适宜参加任何体育活动的教师除外。
3.活动内容:形式自选,可参加广播操、学生活动和跑步等。
三、考核评价方式
1.分组:以年级组、教研组为单位进行评价。分为初一年级、初二年级、高一年级、高二年级、初中政史地生、计算机艺术、行政1组、行政2组、小学部,共9个小组。
2.积分原则:考勤到位计1分,参加体育锻炼计3分(20分
钟以上)。
3.每天课间操教职工到指定地点报到,由专人记录,每月进行汇总反馈,每2个月进行一次评比奖励。排名依据:各组排名依据“人均积分”(人均积分=总积分/应出勤人数),个人排名依据“个人总积分”。
4.考勤地点:
田径运动场入口:高一年级组、高二年级组、小学部
田径运动场国旗下:初二年级组、初中政史地、行政1组、田径运动场铅球场:初一年级组、计算机艺术组、行政2组
5.考勤积分只按实际出勤和参与情况记录,不考虑教师的其它各种特殊原因缺勤。
四、奖励办法
1.奖励原则:教职工参与大课间锻炼遵循自觉自愿的原则,学校对注重体育锻炼,积极参加活动的教职工给予适当奖励。
2.奖励周期:每2个月评价奖励一次,根据汇总结果对排名靠前的组和个人进行奖励。
3.奖励标准:每次给予每人200元的运动装备经费奖励。
五、本方案自2019年3月1日起实施。
办公室学生处体育教研组
2019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