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二套房首付比例27日起提至7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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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二套房首付比例27日起提至7成
导读:本文介绍在房屋买房,购房资格的一些知识事项,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人民银行南京分行26日下午发布消息称,自2013年11月27日起,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70%。
人民银行南京的分行在通告中表示,为配合南京市政府(房价户型二手房租房)落实房地产的调控政策,人民银行南京分行于2013年11月26日发布《关于调整南京市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南京市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做出调整。
2013年3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7号),提出对于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可根据城市人民政府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和政策要求,进一步提高第(房价户型二手房租房)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今年以来,南京市住房价格上涨较快,按照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1-10月南京市新建的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同比上涨达15.3%。11月22日,南京市房地产宏观调控领导小组联席会议提出了稳定房价的八项措施,其中包括加强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力度,抓紧研究调整第二套
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通知》是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根据南京市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为落实相关政策要求而采取的具体的措施。
《通知》调整了第二套商业性个人(房价户型二手房租房)住房贷款的首付款的比例,要求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70%。《通知》重申了国家有关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家庭,继续执行首付款比例30%及以上的规定;继续暂停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
南京二套房首付比例
根据《通知》,自2013年11月27日起,在南京市的全部行政区域发生的住房交易,凡涉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住房交易时点按照“网签合同签署时间(鉴证时间)、权属登记受理时间和贷款审批通过时间”等三个日期“孰前原则”认定。
南京地区的国有商业银行分行(营业部)、股份制商业银行在宁营业机构、城市商业银行南京分行、地方法人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南京分行、外资银行等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宁开展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业务,都应严格执行调整后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将适时会同相关部门对
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本文结束,感谢您的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