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作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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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作报告制度
2.11.1监理报表格式和时间
监理站按项目管理机构规定(或《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的报表格式统一上报,不得自行设计和采用其它表格;报表填写应做到:文字清楚,内容及签章齐全,不得漏页、漏项。编写时间段及提交时间:月报: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本月底前提交;季报:为上季度末月26日至本季度末月25日,季度末月底前提交;年报:为上年12月26日至本年12月25日,12月底前提交,基本内容有:
1.本月工程动态:施工单位人员、机械、施工情况的变化等。
2.工程形象进度:细化到每个单位工程、施工工点或施工区段。
3.工程质量情况:本月质量情况,存在的质量问题,工程质量控制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4.安全文明施工:本月安全情况;存在的问题;本月安全控制的重点,采取的措施及效果;文明施工情况;
5.变更设计;
6.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存在问题及建议;
7.本月监理工作情况,按监理工作统计表的相关内容详细阐述本月以来的主要监理工作;
8.监理人员上场名单。
9.下月工作重点及建议。
2.11.2当安全及试验内容较多时,监理站可以每月编写安全监理工作月报和试验工作专题报告,向项目管理机构通报工作的主要内容。当工程项目较小,可在监理工作月报中增加安全和试验有关内容,使安全和试验工作月报与监理工作月报合并进行。
2.11.3工程实施过程中,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需要向项目管理机构反映或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时,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编写专题报告,向项目管理机构汇报。
2.11.4工程竣工验收前,监理站应组织编写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作为监理意见纳入竣工资料整理范围。
2.11.5监理组应注意对日常资料的收集和整理,正常情况下将施工情况随月报一同上报监理站;遇到特殊问题,编写专题报告上报,由监理站汇总上报项目管理机构。
2.11.6监理站应不断总结,注意对自己工作的经验积累,定期向项目管理机构提交年度、季度或阶段性工作报告,以利于项目管理机构对监理站工作的了解和指导。
2.11.7及时填报项目管理机构要求的各类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