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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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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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支队是于2002年在四川省率先组建成立的市级安监执法机构。组建以来,该支队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推进安全生产工作,敢于迎难而上,严查重处,以罚促改,以罚促变,以罚促管。为内江市保持连续十六年没有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十五年没有突破省控安全生产指标,内江市安全生产工作历史性的连续五年获得省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优秀单位,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步向好做出了突出贡献。

(一)牢固法治思维,依法治安,坚守安全生产“红线”“底线”。2003年,当时内江市尚有煤矿企业100余家。大部分煤矿没有实现“双电源”、“双风机”,安全设施滞后,安全生产条件差,工作难以推进。当时内江市委、市政府领导亲自点将,把推进煤矿“双电源”、“双风机”改造工作的任务交给刚挂牌组建不久的内江市安监执法支队,要求用严格执法来推进煤矿的安全管理工作。内江市安监执法支队不负重托,不怕困难,先后于2003年5-6月、10-11月两次对全市97户国有(改制)和乡镇煤矿进行了“双电源”“双风机”专项执法行动,共发出监察指令66个,行政处罚32个、停产整顿企业4户。因为这是在全省乃至全国由地方政府的安监执法机构首开对煤矿执法处罚先例,当时煤监部门的同志和煤矿企业都不理解,把状告到了省煤监局主要领导那里,说地方安监部门没有煤矿安全执法权。但该支队顶住了压力,而省煤监局和宜

宾煤监办事处的领导也从不理解、到理解、到赞赏。更重要的是,通过内江市安监执法支队成立后首次大规模执法行动,有效的促进了全市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建立,为以后内江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好转,安全装备水平上台阶打下了坚实基础。

2008年至2010年期间,内江市煤矿安全监管形势比较严峻,连续发生透水、瓦斯事故,在全省乃至全国都造成了不良影响。市安监局、市委市政府都感到了很大的压力。内江市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支队通过严格执法,坚守安全生产“红线”“底线”,充分发挥安监执法的“拳头”“尖刀”“利剑”作用,在2011年6月仅一个月,就先后查处违法违规组织生产的煤矿三家,对其中采用“树枝状”开采方式(淘汰工艺)的威远县手爬岩煤矿处以100万元罚款,并对业主处8万元罚款;对使用淘汰设备,擅自启封密闭,在核定区域外非法组织生产的威远县插旗煤矿处100万元罚款,并对业主处8万元罚款;对下井人数统计不实,在核定区域外非法开采的龙洞煤矿及业主顶格处罚共处罚款215万元。之后,又查处了违规技改的威远县杉树煤矿、资中全新煤业、隆昌县金鹅煤矿等企业,均给予了53万元罚款的重处。用法治强有力的手段坚守住了煤矿安全生产的“红线”“底线”,在面上起到极大的震慑作用,使全市煤矿违法违规生产现象从此得到有效遏制,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从此稳步向好,死亡人数历史性地降到了个位数。

(二)勇于逗硬,敢于逗硬,善于逗硬,筑牢安全生产“高压线”。内江市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支队在执法过程中,敢于啃硬骨头,迎难而上。2009年曾对内江某知名制药企业执法,该企业自知是内江制药的龙头企业,在执法人员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和《行

政处罚决定书》时,其负责人不仅拒不签字,还当面撕毁执法文书,辱骂恐吓执法人员。又恶人先告状,给市委书记写告状信,说安监执法人员无权到制药业去执法。市安监支队接到市安监局转来的市委书记批示件后,认真研究,从全市制药业安全生产形势、安全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及所做的工作等方面形成专项材料,呈报给市委书记,得到了市委领导的肯定和支持。同时,又动用新闻媒体的力量,公开登报送达处罚决定和催缴罚款通知。最终经过斗智斗勇,迫使该企业依法履行处罚决定,并整改了隐患。该企业为了消除安全生产方面的负面影响,之后连续两年投入资金在媒体和公共广告栏宣传其重视安全管理。

2015年7月,查处威远县荣森矸石厂“打假密闭”违规组织生产案。这个矸石厂入股股东众多,大多是所在村社农民。镇和县对本案查处以种种借口不支持不配合,甚至后来还有人暗中组织所谓“股东”,要到市安监局来“上访”,想制造所谓“稳定”事件。内江市安监执法支队反复约该企业负责人和股东代表。顶住压力依法对该矸石厂给予了29万元的顶格重处,使非法违法生产成为真正的不可触碰“高压线”,形成了“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

(三)攻坚克难,排除干扰,破除安全法治“特区”“禁区”。一是破除个别地方部门对一般事故瞒报行为消极对待,怕影响安全生产政绩的“特区”、“禁区”。坚持群众举报,有报必查,有查必深,有处必严。先后由内江市安监执法支队主办,于2011年查处了内遂高速、成渝高铁重伤事故瞒报案,2015年查处四川中净环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3.30”高处坠落死亡一人事故瞒报案,2016年查处四川沙琪实业有限公司“9.27”高处坠落死亡一人事故瞒报

案。对后两起瞒报,严格按照国务院第493号令有关规定对单位和负责人进行了上百万元罚款的处罚。二是破除个别领导划设的对重点企业、外资企业、招商引资企业“只检查不处罚”的“保护圈”。顶住压力,排除干扰,于2010年查处了四海集团隆昌公司涉氨重大事故隐患未整治案,处罚款11万元并执缴到位;2012年查处中石油内江销售公司成渝高速公路下行加油站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过期仍在经营案,处罚款10万元并执缴到位;2015年查处经开区招商龙头企业四川恒动物制药有限公司职业健康违法案处罚款10万元并执缴到位;查处经开区台资企业柏腾(内江)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供应商上海大翔化工有限公司职业健康违法案,处罚款22万元并执缴到位;最近又立案查处了上市公司中再生四川公司职业健康违法案,处罚款9.5万元。

三是敢于在安监执法上给有关人员和部门立规矩。内江市安监执法支队在2015年就建立了干预行政执法记录制度。并且一直坚持将涉案的有关领导、部门“打招呼”资料如实装卷归档制度。在讨论案情作出处罚决定过程中,要将有关领导、部门“打招呼”、关注关心的情况,如实记录在案。同时,2016年又在办公场所、调查取证室安装了全天侯自动录音录像监控系统,并在四川省率先建成现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实时监控调度系统。依靠科技手段和制度措施,将办案过程中的“干扰”“噪声”降到最低。

内江市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支队的经验,得到了省内外同行的高度肯定和赞誉,其主要负责人受邀多次在四川省安监系统和西藏等省市安监同行中交流执法经验。四川省安监局、四川省安监执法总队也多次专门发简报和信息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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