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商铺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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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商铺管理规定Last revision on 21 December 2020
红树林物业小区商铺管理制度
小区商铺管理制度提要:各商铺业主和承租人在商铺装修时,必须按规定向消防部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开餐饮点的必须至区环保部门、街道市政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并把审批结果反馈给企业备案,否则物业管理企业有权责令停工或报相关部门处理。
1.各商铺业主及承租人以及下属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必须遵守本小区的各项管理规定。
2.商铺业主及承租人在办理进场手续时必须为所有下属员工办理本小区的《临时出入证》。
3.业主和承租人须将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悬挂在商铺,以便检查。
4.各商铺业主和承租人在商铺装修时,必须按规定向消防部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开餐饮点的必须至区环保部门、街道市政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并把审批结果反馈给企业备案,否则物业管理企业有权责令停工或报相关部门处理。
5.商铺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生活垃圾必须分类装袋后,倾倒入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箱。
6.各商铺在施工过程中及今后的日常营运中必须配备灭火器材等相关安全设施,物业管理企业将定期对各商铺进行巡查,如发现有违反规定者,物业管理企业有权采取相应措施。
7.各商铺业主和承租人必须按时缴纳物业管理费以及相关费用,如未按时缴纳费用的每逾期一日,物业管理企业可以按应缴费用的千分之三业主/承租人加收滞纳金,物业管理企业有权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催讨。
8.各商铺的车辆(包括送货车)必须遵守小区车辆停放管理规定执行。
9.各商铺应做好自身安全防范措施。
10.各商铺不得在公共区域内堆放杂物或摆放各类设施等有损小区整体环境的行为。如有违反,物业管理企业有权根据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11.未经物业管理企业书面同意,任何商铺不得在公共地方张贴任何海报或告示。
12.商铺招牌灯箱制作、安装位置须经物业管理企业确认同意后,方可实施。物业管理企业工作人员有权监督安装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