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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召开全省建筑业技术进步工作座谈会的通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召开全省建筑业技术进步工作座谈会的通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召开全省建筑业技术进步工作座谈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2.12.03•【字号】鄂建办[2012]261号•【施行日期】2012.12.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召开全省建筑业技术进步工作座谈会的通知(鄂建办[2012]261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各建筑业协会,省重点培育建筑业企业:为总结我省建筑业技术进步工作,交流经验,推进建筑业科技成果转化、结构调整升级和发展方式的转变,促进全省建筑业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经研究,决定在武汉市召开全省建筑业技术进步工作座谈会。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会议内容(一)建设主管部门、建筑业协会和省重点培育建筑业企业座谈交流2012年生产经营情况、工作亮点及技术进步工作情况,2013年建筑业发展形势研判及工作思路。

(二)部署2012年第二批省级工程建设工法的申报工作。

(三)表彰全省建筑业技术进步先进单位。

会后,举办《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0)》和国家级、省级工法编写研讨培训会(培训会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二、参会人员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委分管领导、有关业务科室(单位)负责人;各地建筑业协会负责人,部分专家、先进单位代表,省重点培育建筑业企业负责人。

三、会议时间及地点会议时间:2012年12月14日上午8:30,会期半天。

12月14日下午至12月15日全天召开研讨培训会。

会议地点:安华大酒店(武汉市武昌区紫阳路281号,武昌火车站斜对面、宏基客运站对面)12月13日下午报到,报到地点为安华大酒店一楼大厅。

四、其他有关事宜(一)请各地住建委、建筑业协会作好会议交流准备,并通知本地省重点培育建筑业企业负责人按时参加会议,落实本地省重点培育建筑业企业有关人员参加研讨培训会。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1年重点稽查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鄂建办[2011]120号【发布部门】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日期】2011.06.13【实施日期】2011.06.1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1年重点稽查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建办[2011]120号)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规划局、房产局、城管局、公积金管理中心:现将《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1年重点稽查执法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1年重点稽查执法工作方案》二○一一年六月十三日附件: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1年重点稽查执法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稽查执法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重点稽查执法工作,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稽[2011]33号)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我省201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重点稽查执法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住房和城乡建设中心任务,深入开展各项重点稽查执法工作,加强事前预防和事中监督,依法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坚持以查促管,不断完善体制机制,提升工作效能,促进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健康协调发展。

二、工作内容(一)房地产市场调控监督检查。

开展对《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等一系列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措施,遏制投资投机性购房。

依法查处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规行为,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

(二)保障性安居工程监督检查。

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情况的督察、巡查,重点检查项目进展、资金落实、工程质量及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督促各地加强项目管理和工程质量管理。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北省财政厅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北省财政厅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15年省级绿色生态城区和绿色建筑示范创建项目的通知【法规类别】基本建设【发文字号】鄂建文[2015]79号【发布部门】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北省财政厅【发布日期】2015.10.26【实施日期】2015.10.2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15年省级绿色生态城区和绿色建筑示范创建项目的通知(鄂建文[2015]79号)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及示范项目县(市)住建委(局)、发改委(局)、财政局:为贯彻落实《湖北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加快推进我省城乡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建筑发展,根据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15年绿色生态城区和绿色建筑省级示范项目的通知》(鄂建文[2015]40号)要求,经各地积极申报,省住建厅组织专家审核、公示,确定2015年省级绿色生态城区示范创建项目6个,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创建项目11个,高星级绿色建筑示范创建项目2个。

现予以公布。

各项目实施单位应按照国家绿色建筑技术标准、《湖北省绿色生态城区示范技术指标体系(试行)》和经省专家组评审通过的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项目所在地住建、发改、财政部门应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

绿色生态城区示范项目应在2018年前基本完成创建任务,绿色建筑集中示范项目和高星级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应在2017年底前完成创建任务。

各类创建项目经省住建厅组织专家验收后,由省住建厅、发改委、财政厅联合命名并公告。

附件: 2015年湖北省绿色生态城区和绿色建筑省级示范创建项目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北省财政厅2015年10月26日附件:湖北省绿色生态城区和绿色建筑省级示范创建项目。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湖北省地方标准《等厚度水泥土搅拌墙技术规程》的公告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湖北省地方标准《等厚度水泥土搅拌墙技术规程》的公告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湖北省地方标准《等厚度水泥土搅拌墙技术规程》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布日期】2022.01.27
•【字号】公告〔2022〕4号
•【施行日期】2022.04.2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标准定额
正文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湖北省地方标准《等厚度
水泥土搅拌墙技术规程》的公告
现批准《等厚度水泥土搅拌墙技术规程》为湖北省地方标准,编号
DB42/T1774-2021,自2022年4月23日实施。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1月27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进城镇旧住宅区综合整治的指导意见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进城镇旧住宅区综合整治的指导意见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进城镇旧住宅区综合整治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3.09.04•【字号】鄂建[2013]17号•【施行日期】2013.09.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进城镇旧住宅区综合整治的指导意见(鄂建【2013】17号)各市、州、县(市)住建委(住建局)、规划局、城管局、房管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国发〔2013〕25号),进一步推动城镇旧住宅区综合整治工作,改善群众居住条件,完善城镇服务功能,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明确旧住宅区综合整治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城市棚户区改造中因地制宜地开展城镇旧住宅区综合整治,有效改善群众居住条件和环境,提升城镇管理水平和服务功能,促进城镇可持续、健康、和谐发展。

(二)总体要求。

按照国务院关于在棚户区改造中“加强城镇旧住宅区综合整治,加强环境综合整治和房屋维修改造,完善使用功能和配套设施”的要求,遵循“科学规划、分步实施,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完善配套、同步建设”的基本原则,对旧住宅区综合整治后引入物业管理,逐步实现城镇旧住宅区房屋使用安全、配套设施齐备、管理维护有效、环境整洁美化的宜居目标。

二、提高旧住宅区综合整治的质量和水平旧住宅区是指房屋年久失修、配套设施缺损、环境脏乱差、缺乏基本的物业管理条件的住宅区,其整治改造的内容及标准要以满足居民居住需要为中心,充分考虑当地旧住宅区现状、可筹措资金规模、群众居住生活习惯等因素,科学合理地加以确定。

各地应当将旧住宅区综合整治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实施住房保障有机结合,提高老旧住宅的建筑性能,完善居住功能。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墙保温工程管理的通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墙保温工程管理的通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墙保温工程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21.11.19•【字号】鄂建文〔2021〕47号•【施行日期】2022.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墙保温工程管理的通知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城)建局,各有关单位:外墙保温是建筑节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证建筑能效、提升工程品质具有重要作用。

当前,外墙保温因系统选用不合理、材料质量不合格、设计深度不足、施工控制不严等原因,导致保温层开裂、空鼓、脱落、拆除等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使用安全和节能效果。

为保障外墙保温工程质量安全,促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助力实现建筑领域“双碳”目标,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及标准规范,结合我省节能产业及技术发展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外墙保温工程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选用外墙保温系统外墙保温系统选用应符合“安全耐久、节能环保、施工便利、美观实用”的原则,应满足现行建筑节能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

(一)重点推广1.外墙保温工程应优先选用墙体自保温系统、保温与结构一体化系统。

2.框架结构和框架剪力墙结构选用高性能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板)自保温系统或保温装饰板外保温系统。

3.剪力墙结构选用内置保温现浇复合剪力墙系统、EPS钢丝网架板现浇混凝土外保温系统或保温装饰板外保温系统。

4.装配式建筑选用高性能蒸压加气混凝土板自保温系统、预制混凝土夹心保温外墙板系统或保温装饰板外保温系统。

(二)限制与禁止使用1.外墙内保温系统(内侧墙粘贴高性能蒸压加气混凝土保温板除外)仅适用于全装修建筑。

2.保温装饰板外保温系统应用高度不应超过100米。

3.禁止使用燃烧性能低于B1级的外墙保温材料。

4.浆料类(含无机轻集料保温砂浆)保温系统禁止用于外墙外保温工程;用于外墙内保温工程时,只能在热桥翻包、门窗洞口等局部部位及厨房、卫生间使用。

湖北省装配式建筑示范产业基地和示范项目管理办法

湖北省装配式建筑示范产业基地和示范项目管理办法
领和辐射带动作用的装配式建筑相关企业。
本办法所称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以下简称示范项目)
是指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规定,采用装配式建造方
式,在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信息化管理、
一体化装修、智能化应用等方面具有典型示范意义和推广应
用价值的建设项目。
第三条示范产业基地主要包括设计咨询类、部品部件
1.湖北省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申请表(附件3);
2.湖北省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申请书(附件4),包含
项目基本情况、先进性、成果创新等内容;
3.质量、安全保障措施;
4.预期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分析;
5.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申请单位的营业执照、在建工程
的施工许可证或竣工工程的验收合格证、装配率计算书、获
奖证书(复印件)、项目所在地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项
单位地址
单位性质
员工人数
研发人数
申报类型
口设计咨询类口生产类口科技研发类口集成应用类
优先申报类型
企业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
(亿元)
企业资质
法人信息
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人
姓名
电话
邮箱
经营状况
(装配式建筑业务)
上年营业额
(万元)
上年净利润(万元)
主营业务收入
(万元)
上年研发投入(万元)
联合单位
(如有可填)
单位名称
造,近三年内实施的装配式建筑工程项目未发生质量安全事
故。
(二)申报示范项目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示范项目申请主体原则应为项目建设单位或者工程
总承包单位,也可由建设、工程总承包、设计等单位联合申
报。申报示范项目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在建项目主体结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标后履约行为监督管理的通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标后履约行为监督管理的通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标后履约行为监督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2.09.03•【字号】鄂建[2012]50号•【施行日期】2012.09.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标后履约行为监督管理的通知(鄂建[2012]50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房和城乡委员会: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标后监督管理,有效遏制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保障建设工程项目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行为监督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监管近年来,全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强市场和现场的联动,加大对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建筑市场监管体制日益完善,市场主体行为逐步规范。

但当前工程建设领域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特别是在标后履约方面,签订阴阳合同、项目管理班子不到岗履职、拖欠工程款等现象屡禁不止,出借资质、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严重扰乱了工程建设市场秩序,给工程质量和安全埋下隐患。

工程项目参建各方必须进一步增强诚信履约的意识,加强标后履约行为的管理,切实落实各方主体责任,确保招投标要约在工程建设中得到全面落实,营造依法经营、诚信履约的市场环境。

二、严格加强标后履约重点环节监管(一)加强对合同签订及变更的监督管理。

建设、施工单位必须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合同签订后,不得签订与招标文件、中标的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补充合同。

施工合同、补充合同及变更合同应当在订立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到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合同备案手续。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公布湖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专家委员会专家的通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公布湖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专家委员会专家的通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公布湖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专家委员会专家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布日期】2012.10.22
•【字号】鄂建文[2012]84号
•【施行日期】2012.10.2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公布湖北省绿色建筑评
价标识专家委员会专家的通知
(鄂建文[2012]84号)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住建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推荐湖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专家委员会专家人选的通知》(鄂建办[2012]50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开展了湖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专家委员会专家的申报工作,在各地、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经培训、考核,对其中符合条件的115人聘为湖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专家委员会专家,现予公布。

(名单附后)
附件:湖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专家委员会专家名单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二日附件:。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2016)-鄂建文[2016]60号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2016)-鄂建文[2016]60号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2016)正文:----------------------------------------------------------------------------------------------------------------------------------------------------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鄂建文〔2016〕60号)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住建委、规划局、房管局、城管局(委)、园林局、公积金中心,武汉市水务局,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属各单位:为进一步规范行业管理,维护法制统一,促进依法行政,保证规范性文件的时效性、约束性,根据《湖北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政府令第258号)的要求,结合我省住建工作实际,经研究,对我厅2015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含厅行政审批类)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一、对54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二、对5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修改;三、对198件规范性文件予以继续有效。

未列入继续有效和应予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视为失效,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已明确应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由原起草处室(单位)根据法律、法规等规定,结合实际及时进行修改,经批准后重新发布实施。

附件:1、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2、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3、需修改执行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6年9月25日附件1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序号文件名称文号1关于印发《湖北省建设行政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办法》(试行)的通知鄂建〔2003〕41号2关于印发湖北省建设行政行政执法(处罚)文书格式文本的通知鄂建〔2008〕59号3关于做好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鄂建〔2009〕74号4关于鄂建〔2009〕74号《关于做好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更正通知鄂建函〔2009〕235号5关于做好全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培训认证工作的通知鄂建〔2010〕49号6关于印发《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贯彻实施<法治湖北建设纲要>的意见》的通知鄂建〔2010〕21号7关于印发《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的通知鄂建〔2010〕44号8关于印发《全省住建系统优秀调研成果评选办法》的通知鄂建办〔2013〕249号9关于印发《湖北省城市“四线”规划管制工作指引》、《湖北省关于<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编制导引》、《湖北省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编制细则(试行)》的通知鄂建〔2004〕60号10省建设厅关于建立城市规划公示制度,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鄂建文〔2005〕170号11关于加强县城规划工作的指导意见鄂建〔2012〕65号12关于印发《湖北省城乡规划行政许可证书发放领取管理办法》鄂建〔2013〕1号13关于建立全省城市房地产市场监测月报制度的通知鄂建办〔2011〕264号14关于完善全省城市房地产市场监测月报制度的通知鄂建办〔2012〕284号15关于加强房地产管理信息化工作的通知鄂建〔2012〕19号16关于建立全省房地产交易信息日报制度的通知鄂建文〔2015〕36号17关于建立定期报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信访情况以及分析研判信访形势制度的通知鄂建文〔2012〕29号关于全省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脱钩改制有关问题的通知鄂建〔2000〕226号19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脱钩改制有关问题的通知鄂建文〔2001〕032号20关于印发《湖北省实施(房产测绘管理办法)细则》的通知鄂建〔2002〕39号21湖北建设厅、省财政厅关于转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建〔2008〕55号22关于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鄂建〔2014〕16号23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有关问题的复函》的通知鄂建办〔2015〕316号24关于进一步明确直管公房含义的复函鄂建函〔2002〕35号25关于对天门市房管局“关于解释自管房和直管房问题的请示”的复函鄂建函〔2002〕60号26省建设厅关于贯彻建设部《关于妥善处理“经租房”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鄂建文〔2007〕8号27关于印发《湖北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鄂建〔2000〕135号关于做好全省房地产市场统计工作的通知鄂建文〔2015〕72号29关于建设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房产信息查核报送系统的通知鄂建文〔2015〕46号30关于印发《湖北省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数据中心第一阶段数据对接检查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建办〔2015〕294号31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房地产行业非法集资风险工作的通知鄂建办〔2015〕303号32关于印发《湖北省城市公用事业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鄂建〔2000〕069号33关于建立全省城市供水水质通报制度的通知鄂建文〔2002〕174号34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实施《城市供水水质标准》,加强水质监管,确保供水安全的通知鄂建〔2005〕72号35《湖北省风景名胜区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湖北省风景名胜区标志、标牌设立标准(试行)》鄂建〔2006〕84号36关于明确管道燃气设施维护管理责任范围的通知鄂建文〔2007〕228号37关于加强燃气工程建设管理的通知鄂建文〔2007〕229号关于印发《湖北省节水型城市创建考核办法》的通知鄂建〔2008〕17号39关于印发《湖北省节水型企业(单位)申报与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鄂建设规〔2009〕5号40关于印发《湖北省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鄂建〔2009〕114号41关于印发《湖北省城镇污水处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鄂建〔2010〕129号42关于印发《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及《湖北省园林城市(县城)申报与评审办法》、《湖北省园林城市(县城)标准(修订稿)》的通知鄂建〔2010〕141号43省物价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特种用水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环资〔2010〕251号44关于印发《湖北省城镇燃气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鄂建〔2011〕87号45关于组织换发《燃气经营许可证》的通知鄂建办〔2011〕243号46关于印发《湖北省城市供水安全“十二五”规划》的通知鄂建〔2012〕11号47关于印发《湖北省城市桥梁养护管理情况考核评价标准(试行)》的通知鄂建文〔2012〕3148关于印发《湖北省城镇燃气行业安全与管理工作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鄂建文〔2012〕37号49关于印发《湖北省第六届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楚天杯”创建考核考评办法》的通知鄂建〔2013〕12号50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园林式单位和居住小区评选办法(修订稿)》及《湖北省园林单位和居住小区评选标准(修订稿)》的通知鄂建〔2010〕47号51关于印发《湖北省城市供气系统重大事故应急预案》(修订)的通知鄂建〔2010〕146号52关于印发《湖北省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申报管理工作规程》的通知鄂建〔2010〕143号53关于加强对住宅建设中安装使用电能表、水表、燃气表、热量表监督管理的通知鄂质技监量〔2000〕59号54湖北省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在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中推广廉政责任书的通知鄂建办〔2002〕32号55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鄂建〔2003〕62号56湖北省建设厅关于民用建筑节能在施工、销售阶段实行公示的通知鄂建文〔2008〕62号57湖北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鄂建文〔2008〕18号58关于印发《湖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鄂建〔2008〕83号59关于印发《湖北省建筑节能示范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鄂建设规〔2009〕7号60湖北省住建厅关于加强太阳能热水系统推广应用和管理的通知鄂建〔2009〕89号61湖北省住建厅关于实施《湖北省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用能计量设计暂行规定》的通知鄂建〔2009〕82号62湖北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勘察设计管理的通知鄂建〔2009〕83号63湖北省住建厅关于加强建筑工程外墙保温系统应用管理的通知鄂建文〔2010〕107号64湖北省住建厅关于完善商品房项目建筑节能信息公示的通知鄂建办〔2010〕189号65湖北省住建厅关于建立施工图消防专项审查及定期统计上报制度的通知鄂建文〔2012〕3号66湖北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管理的通知鄂建〔2012〕21号67湖北省住建厅关于做好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有关工作的通知鄂建〔2012〕23号68湖北省住建厅关于做好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鄂建文〔2013〕70号69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鄂建文〔2014〕7号70关于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鄂建〔2014〕9号71关于做好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工作的通知鄂建〔2014〕10号72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卫生间局部等电位联结管理的通知鄂建办〔2014〕92号73关于进一步加强预应力混凝土管桩质量管理的通知鄂建办〔2014〕176号74关于开展绿色建筑省级认定工作的通知鄂建文〔2014〕72号75关于做好二级注册建筑师管理工作的通知鄂建办〔2015〕78号76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的通知鄂建文〔2015〕68号77关于取消湖北省监理工程师监理员职业资格认定的通知鄂建文〔2015〕76号78关于申报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资格的通知鄂建办〔2015〕252号79关于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鄂建办〔2015〕309号80关于湖北省工程勘察设计出图专用章、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专用章有关问题的通知厅头〔2015〕918号81关于印发《湖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申报程序(试行)》的通知鄂建〔2009〕13号82关于印发《湖北省农村危房改造检查与绩效考评办法》的通知鄂建文〔2013〕23号83关于印发《湖北省镇域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的通知鄂建〔2014〕3号84关于发布《湖北省城市环境卫生工作费用定额》(试行)的通知鄂建〔2011〕67号85关于进一步改善环卫职工工作生活条件的意见鄂建文〔2014〕67号86关于加强城市管理协管员队伍建设的通知鄂建〔2010〕99号87关于开展争创城管执法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文明执法岗活动的通知鄂建〔2011〕38号88关于开展湖北省“市容环境美好示范路”创建活动的通知鄂建〔2012〕20号89关于印发《湖北省城管执法队伍教育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鄂建文〔2013〕29号90关于进一步加强城管文明执法工作的通知鄂建文〔2013〕52号91关于印发《湖北省城市管理执法人员行为规范》(试行)的通知鄂建设规〔2014〕1号92关于印发《湖北省住房城乡建设稽查执法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鄂建〔2010〕26号93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城乡规划督察工作规程》的通知鄂建〔2015〕12号94关于印发《省城乡规划督察员工作补助与差旅费报销规定》(试行)的通知鄂建办〔2015〕157号95关于转发建设部财政部国家物价局《城市道路占用挖掘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鄂建〔1994〕057号96湖北省城市道路挖掘修复收费标准鄂建〔1996〕324号97湖北省建设厅、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鄂建〔2004〕50号98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市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通知》鄂建〔2004〕82号99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鄂建〔2005〕56号100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住房公积金计划管理办法》(试行)等系列办法的通知鄂建〔2005〕57号101关于建立住房公积金备案和报告制度的通知鄂建文〔2005〕172号102关于印发《湖北省城市建设以奖代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鄂财建发〔2013〕189号103关于印发《湖北省城乡建设与发展以奖代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鄂财建发〔2014〕161号104关于印发《湖北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鄂财建发〔2013〕103号105关于印发《关于全省建设行业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实施办法》的通知鄂建〔2002〕90号106关于印发《湖北省建筑企业推行生产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的暂行规定》的通知鄂建〔2003〕24号107关于印发《湖北省建设行业生产操作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鄂建〔2003〕34号108关于实行《湖北省建设行业企业关键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鄂建文[2005]97号109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标后履约行为监督管理的通知鄂建〔2012〕50号110关于实行施工许可网上办理的通知鄂建办〔2015〕222号111关于印发《湖北省房屋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考评暂行办法》的通知鄂建〔2009〕71号112关于印发《湖北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现场踏勘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鄂建文〔2010〕146号113关于印发《湖北省建筑市场“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鄂建设规〔2015〕1号114关于印发《湖北省建筑市场检查实施导则(试行)》的通知鄂建办〔2011〕260号115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创优奖励实施办法鄂建设规〔2014〕2号116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建筑业技术创新工作的指导意见鄂建〔2008〕137号关于印发《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鄂建〔2004〕64号118关于印发《湖北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鄂建〔2007〕74号119关于印发《湖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鄂建〔2007〕43号120关于对全省建筑业龙头骨干企业实施重点培育的通知鄂建〔2010〕66号121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鄂建文〔2010〕161号122关于加强招标代理分支机构监督管理的通知鄂建〔2011〕76号123关于印发《湖北省建筑业企业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的通知鄂建〔2008〕125号124《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鄂建〔2001〕144号125《湖北省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规范程序》鄂建〔2001〕291号126《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定标办法》鄂建〔2005〕108号《湖北省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鄂建〔2003〕120号128《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标底管理实施办法》鄂建〔2003〕122号129《湖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实施办法的通知》鄂建〔2004〕66号130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招投标规范性文件的通知鄂建〔2014〕7号131关于建立全省住房保障工作情况月报制度的通知鄂建文〔2010〕155号132关于印发《湖北省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省级融资平台贷款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鄂建〔2012〕55号133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鄂建文〔2014〕5号134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运营的指导意见鄂建办〔2014〕61号135关于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的指导意见鄂建〔2015〕8号136关于解决农民工住房问题的指导意见鄂建〔2015〕13号关于运用多种方式筹集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鄂建文〔2015〕61号138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质量管理的通知鄂建文〔2012〕234号139关于建立保障性安居工程统计制度的通知鄂统计文〔2011〕37号140关于建立住房建设领域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审批绿色通道的通知鄂建文〔2011〕117号141省农垦事业局、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做好国有农场危房改造工作的意见鄂垦办〔2011〕69号142关于印发《湖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导则(试行))》的通知鄂建〔2011〕71号143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鄂财库发〔2012〕8号144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统计有关问题的通知鄂建办〔2011〕202号145关于印发湖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鄂财综规〔2011〕17号146关于印发《全省老楼危楼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建办〔2015〕142号147关于印发《2015年湖北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任务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鄂建办〔2015〕43号148关于开展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鄂建文〔2014〕57号149关于严格执行工程永久性质量责任标牌制度的通知鄂建文〔2014〕50号150关于贯彻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制度的通知鄂建文〔2014〕51号151关于进一步加强预应力混凝土管桩质量管理的通知鄂建办〔2014〕176号152关于印发《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创优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鄂建设规〔2014〕2号153关于印发《湖北省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建办〔2014〕68号154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为的通知鄂建办〔2014〕49号155关于印发《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鄂建〔2012〕39号156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鄂建〔2012〕37号157关于印发《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鄂建〔2011〕79号158关于印发《湖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控制导则(试行)》的通知鄂建〔2011〕71号159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鄂建文〔2011〕152号160关于加强钢筋加工质量控制管理的通知鄂建〔2010〕108号161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鄂建〔2009〕44号162关于进一步抓好工程质量精品创建工作的若干意见鄂建〔2009〕42号163关于印发《湖北省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的通知鄂建〔2008〕63号164关于印发《湖北省农民住房建设质量控制管理导则》(试行)的通知鄂建〔2007〕91号165关于加强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督管理的若干意见鄂建〔2007〕78号166关于印发《湖北省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鄂建文〔2007〕210号167关于印发《湖北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鄂建〔2008〕53号168关于印发《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鄂建〔2006〕28号169关于停止使用竹脚手架的通知鄂建文〔2000〕187号170关于建立全省建筑安全生产联络员制度和印发《湖北省建筑安全联络员工作办法》的通知鄂建〔2005〕36号171关于贯彻落实《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鄂建文〔2008〕135号172关于印发《湖北省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查处督办细则》的通知鄂建〔2012〕22号173关于印发《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012年修订)》的通知鄂建〔2012〕46号174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施工现场塔式起重机安全管理的通知鄂建文〔2012〕23号175关于加强房屋建筑施工现场部分施工工艺和设备的使用管理的通知鄂建〔2010〕119号176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鄂建文〔2014〕7号177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鄂建办〔2014〕135号178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通知鄂建办〔2014〕43号179关于印发《湖北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的通知鄂建文〔2014〕70号180关于加强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安全管理的通知鄂建办〔2015〕84号181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强化主体责任追究的通知鄂建〔2015〕7号182关于印发《湖北省房屋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的通知鄂建设规〔2010〕1号183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鄂建文〔2010〕169号184关于印发《湖北省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维修保养“一体化”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鄂建设规〔2013〕1号185关于全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鄂建文〔2008〕172号关于印发《湖北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流程》的通知鄂建[2008]114 号187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的通知鄂建办[2012]246号188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管理的通知鄂建办〔2014〕106号189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散装水泥统计工作的通知》鄂建〔2012〕26号190湖北省住建厅《关于推进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绿色生产防止扬尘污染的通知》鄂建文〔2015〕64号191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细则》的通知鄂建〔2004〕45号192湖北省住建厅关于加强建筑节能产品、技术和墙体材料管理的通知鄂建〔2009〕113号193湖北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节能产品的技术应用管理的通知鄂建文〔2013〕112号194关于印发《湖北省建筑节能以奖代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鄂财建发〔2011〕117号195关于印发《湖北省城市建设档案分类大纲》的通知鄂建〔2001〕113号省建设厅关于实行城建档案管理人员岗位培训制度的通知鄂建文〔2006〕45号197关于印发《湖北省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及报送规定》的通知鄂建〔2010〕92号198关于启动湖北省城建档案灾难备份工作的通知鄂建办〔2011〕161号附件2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序号文件名称文号1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管理工作的通知鄂建〔1998〕161号2关于印发《湖北省开发区规划管理办法》的通知鄂建〔1999〕019号3关于印发《湖北省建设工程规划审查办法》的通知鄂建〔1999〕078号4关于印发《湖北省城市规划违法案件查处办法》的通知鄂建〔1999〕104号5关于印发《湖北省城市规划报建咨询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鄂建〔2002〕64号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区个人建房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鄂建〔2004〕23号7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进控制性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鄂建文〔2004〕94号8关于印发《省建设厅关于规范城市规划“一书两证”行政许可工作程序的意见》的通知鄂建〔2005〕121号9关于进一步落实房地产调控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鄂建〔2011〕57号10湖北省建设厅转发《关于修订<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考核标准>的通知》的通知鄂建〔2009〕5号11关于印发《湖北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考核细则(试行)》的通知鄂建〔2003〕117号12关于进一步推进房地产交易与登记规范化管理考核达标工作的通知鄂建文〔2010〕246号13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超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实施办法》的通知鄂建〔2003〕31号14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加强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管理工作的通知鄂建文〔2003〕63号15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对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实施备案的通知鄂建文〔2004〕107号关于印发《湖北省建筑节能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试行)和《湖北省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要点》(试行)的通知鄂建〔2005〕137号17湖北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鄂建文〔2006〕25号18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贯彻〈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鄂建〔2007〕12号19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的通知鄂建〔2007〕35号20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建筑能源审计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鄂建文〔2007〕262号21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启动民用建筑测评标识制度的通知鄂建文〔2008〕161号22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加强全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的通知鄂建文〔2008〕269号23湖北省住建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鄂建文〔2010〕101号24关于贯彻实施地方标准《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控技术规程》和《建筑节能工程施工文件管理规范》的通知鄂建办〔2010〕194号25湖北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外和省内勘察设计企业跨区承揽业务管理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1年度全省房屋市政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检查情况的通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1年度全省房屋市政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检查情况的通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1年度全省房屋市政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检查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22.02.18•【字号】厅头〔2022〕255号•【施行日期】2022.02.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勘察设计正文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1年度全省房屋市政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检查情况的通报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住(城)建局,各有关单位: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和消防设计审查质量自查的通知》(〔2021〕1978号),我厅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了全省房屋市政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检查抽查工作。

现将本次检查情况通报如下:一、检查总体情况本次检查我厅组织专家组,对全省17个市州(林区)进行了全覆盖检查,共抽查房屋市政工程80项,其中建筑工程63项(公共建筑30项、居住建筑31项、工业建筑2项),市政基础设施工程17项(道路14项、市政给排水1项、轨道交通2项),涉及建设单位77家、勘察单位48家、设计单位60家、施工图审查机构26家。

从检查情况看,各地住建部门认真履行勘察设计质量监管职能,严格执行施工图联合审查制度,大力推进施工图审查分类改革,建立健全施工图审查免审项目和告知承诺项目闭环管理机制,认真开展事中事后质量抽查。

勘察设计单位能够贯彻执行国家及我省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勘察设计文件校审制度基本落实,勘察设计成果签字盖章齐全,未发现勘察设计重大质量安全隐患。

施工图审查机构全面使用湖北省施工图数字化联合审查信息系统,认真落实审查工程师初审和复审责任,2021年6月1日以后的项目基本实现了数字化审查、一网通办,未发现施工图审查超时限的情况。

检查中未发现勘察设计企业超资质、施工图审查机构超资格承揽业务的情况,勘察设计与施工图审查质量总体可控。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此次检查发现,部分项目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质量仍存在质量主体责任不落实,违反标准规范,勘察设计深度不足,个别项目审查流于形式等问题。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建筑市场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建筑市场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建筑市场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2.06.26•【字号】鄂建办[2012]133号•【施行日期】2012.06.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建筑市场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鄂建办[2012]133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为贯彻落实中央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工程建设中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进行专项清理的通知》(中治工办发〔2012〕1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中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12]21号)精神,加强全省建筑市场企业资质使用行为的监管,经研究,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中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的专项清理。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清理范围2011年以来新开工、投资额50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项目。

二、清理内容检查处理工程项目涉及的施工、监理、勘察设计、招标代理等单位和个人在工程建设中存在的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

(一)无资质证书的企业、个人或者有资质证书的企业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利用其它企业的资质及名义投标或承接工程。

(二)通过出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其他方式,允许其他企业和个人以本企业名义投标或承接工程。

(三)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监管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文件规定可以认定为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的行为。

主要检查有无下列情况:1、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单位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者以分包名义分别转给他人;2、中标单位与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及主要工程管理人员之间无合法的人事及社会保险关系;3、分包工程的发包单位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派驻项目经理及其配备项目管理人员;4、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与施工总承包范围内分包工程的发包单位是两个独立法人单位的;5、主体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或设备(非甲供材)由分包单位购买或租赁的;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各地要按照建设行政处罚规定进行立案查处;情节严重的,对相关施工企业予以停业整顿、限制市场准入及降低资质等级、吊销企业资质。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房地产开发和中介市场专项整治督查情况的通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房地产开发和中介市场专项整治督查情况的通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房地产开发和中介市场专项整治督查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9.04•【字号】鄂建办〔2017〕307号•【施行日期】2017.09.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房地产开发和中介市场专项整治督查情况的通报鄂建办〔2017〕307号各市、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房管局,恩施州住建委:根据《关于开展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督查工作的通知》(鄂建办〔2017〕278号),今年8月,我厅对房地产开发和中介市场专项整治的进展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各市、州按照国家和省的整治要求,结合当地房地产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对辖区内在建在售房地产开发项目和房地产中介机构开展全面排查。

截至8月底,全省共开展市场巡查3242次,检查在建在售开发项目2647个,对315家房地产开发企业下达整改通知书;检查房地产中介机构门店2610家,对881家房地产中介机构下达整改通知书,查处从业人员128人。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存在的问题1、无证预售。

一些项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擅自向买受人收取预定性质费用。

如:襄阳天元四季城、宜昌江畔大地、荆州恒信春秋府、黄石金泰源航天城等项目未批先售行为,已被当地房管部门责令停止,并进行了行政处罚。

2、捂盘惜售。

一些项目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未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

如:武汉欣隆湖滨半岛二期、武汉时代新世界、武汉庙山大花山社区等项目未按要求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当地房管部门已责令企业立即整改,并予以信用扣分。

3、虚标房价。

一些项目未按照预售方案报备价格销售商品房,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房,或采取虚假折扣诱导购房者。

如:潜江中南世纪雅苑项目公示的一房一价超出了备案价格;武汉碧桂园生态城左岸、武汉TCL康城绿洲A地块等项目在销售过程中虚标房价,采取虚假折扣的方式销售商品房,当地房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整改,并予以查处。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为的通知-鄂建办[2014]49号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为的通知-鄂建办[2014]49号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为的通知正文:----------------------------------------------------------------------------------------------------------------------------------------------------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为的通知(鄂建办〔2014〕49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为促进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强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动态监管,确保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现就加强全省检测监督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在我省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机构,必须具有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并严格在资质批准的范围内从事质量检测活动。

检测机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等发生变动的,应及时按照相关规定在3个月内办理变更手续。

检测机构应规范质量检测行为,加强日常检测活动的动态自查内审,发现不符合工程质量检测条件以及检测资质管理规定的,应立即进行整改,并做内审整改记录。

二、对我省企业实验室不再实行检测资质管理,但商品混凝土、预拌砂浆、预制管桩等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和完善以实验室为中心的质量保证体系,计量设备、实验仪器定期检定并满足实验需要,严格实验流程管理,质量控制记录齐全,各类资料必须保证其真实、齐全,并具有可追溯性。

严禁商品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人员代替施工单位制作、养护、留置和送检用于交货检测的试件。

三、加强对建设工程检测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和企业实验室负责人及检测员须参加由企业委托的有关机构组织的检测技术培训,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认定,取得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员证》,方可从事相应的工程质量检测工作。

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见证员、施工单位取样员须参加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有关机构组织的专业技术培训,取得《见证员证》、《取样员证》后,方可从事见证取样和见证送检工作。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住建领域计划财务工作综合调研的通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住建领域计划财务工作综合调研的通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住建领域计划财务工作综合调研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22.02.25•【字号】厅头〔2022〕304号•【施行日期】2022.02.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务制度正文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住建领域计划财务工作综合调研的通知各市、州、县住(城)建局、城管委(局)、园林局,武汉市房管局、水务局,宜昌市园林局,鄂州市水利局,仙桃市住保中心、林业中心,天门市住保中心:为督促各地加快2021年度住建领域以奖代补资金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为2022年度以奖代补资金分配工作提供参考,同时了解住建领域相关综合计划工作情况,我厅计财处与省财政厅经建处及第三方机构有关人员组成联合调研组,拟于近期赴各地开展调研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研时间3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调研内容(一)2021年住建领域以奖代补资金执行情况和绩效情况;(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使用管理情况;(三)年度城市(县城)建设统计工作情况;(四)住建领域政银企合作情况。

三、调研形式采取书面调研与实地调研相结合的形式。

(一)书面调研。

由各市州住建局牵头,房管局、城管委(局)、园林局等部门积极配合,围绕调研内容起草综合报告,统一上报至省住建厅计财处。

(联系人:谢彬,联系电话:************,电子邮箱:**************.cn)(二)实地调研拟抽取部分市州进行实地调研,采取以下形式:1.召开座谈会。

各地住建局围绕上述调研内容准备汇报材料,通过座谈会交流资金使用情况、有关项目实施情况、城市(县城)建设统计工作开展情况及住建领域政银企合作情况。

请住建局协调各有关单位一并参会。

2.现场察看项目。

对2021年资金支持的部分项目开展实地调研,对资金绩效情况进行现场核查。

四、调研组人员刘成安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处长查良春省住建厅计划财务处处长李华魁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四级调研员谢彬省住建厅计划财务处一级主任科员凌小刚省住建厅计划财务处三级主任科员第三方机构人员待定五、有关要求(一)认真撰写报告。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表彰全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先进单位和工作者的通报-鄂建[2012]15号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表彰全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先进单位和工作者的通报-鄂建[2012]15号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表彰全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先进单位和工作者的通报正文:----------------------------------------------------------------------------------------------------------------------------------------------------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表彰全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先进单位和工作者的通报(鄂建[2012]15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1年以来,全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狠抓工作责任落实,为全省建筑工程质量稳步提升,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涌现出了一批成绩显著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单位和个人。

为表彰先进,促进工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授予武汉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等28家质量监督机构“全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先进单位”、武汉市城建安全管理站等28家安全监督机构“全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授予唐传政等50人“全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先进工作者”、温道云等53人“全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名单附后)。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

全省各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和监督人员,要认真学习先进,开拓创新,努力工作,为进一步提高我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水平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1、2011年全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先进单位名单2、2011年全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先进单位名单3、2011年全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先进工作者名单4、2011年全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先进工作者名单二○一二年三月九日附件1:2011年全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先进单位名单1、武汉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2、武汉市江岸区建筑管理站3、武汉市洪山区建筑管理站4、武汉市东西湖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5、黄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6、大冶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7、襄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8、枣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9、谷城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10、荆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11、洪湖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12、秭归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13、远安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14、十堰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15、郧西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16、竹山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17、丹江口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18、孝感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19、云梦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验测试站20、荆门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21、京山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22、鄂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23、黄冈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24、红安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25、赤壁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26、随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站27、恩施州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28、恩施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附件2:2011年全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先进单位名单1、武汉市城建安全生产管理站2、武汉市青山区建筑管理站3、武汉市蔡甸区建筑管理站4、武汉市江夏区建筑管理站5、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建筑市场管理站6、黄石市建筑行业安全监察站7、大冶市建设工程安全监察站8、襄阳市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9、宜城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站10、南漳县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站11、监利县建筑工程安全监察站12、公安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13、宜昌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14、宜都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15、宜昌市夷陵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16、郧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监督检测站17、孝感市建设行业安全监察站18、汉川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19、荆门市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20、钟祥市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21、黄冈市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22、蕲春县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23、黄梅县建筑市场安全监督管理站24、崇阳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5、随县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站26、恩施州建筑安全监督站27、建始县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28、仙桃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附件3:2011年全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先进工作者名单1、唐传政武汉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2、高承武汉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3、沈祥武汉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4、王章成武汉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5、张蓉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6、王国红武汉市黄陂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7、袁志雄黄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8、马作飞大冶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9、柯于连阳新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10、蒋勇襄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11、袁永红襄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12、钱伟宜城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13、王锦河老河口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14、段华林荆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15、苏永华公安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16、李灏石首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17、张晓波宜昌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18、张承一当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19、赵华宜昌市夷陵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20、甘霖宜昌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葛洲坝分站21、刘云波十堰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22、丁启升竹溪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23、任少林郧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24、吴清松房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25、宋晓飞十堰市张湾区建筑市场管理局(质监站)26、江平武当山特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27、丁志辉孝感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28、魏敬安陆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29、黄育华应城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30、付秀清孝昌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31、廖文才荆门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32、罗锋荆门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33、肖红兵钟祥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34、贾晓芳京山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35、潘定学鄂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36、魏威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37、周芳黄冈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38、邓晓峰蕲春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39、邹明麻城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40、刘正咸宁市咸安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41、朱志强通山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42、游艳玲随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站43、高学良随州市曾都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44、杨小波来凤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45、杜秀举宣恩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46、杨本勤咸丰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47、舒振波仙桃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48、罗继南潜江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49、马铁斌天门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50、高超神农架林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附件4:2011年全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先进工作者名单1、温道云武汉市城建安全生产管理站2、王三元武汉市城建安全生产管理站3、李海军武汉市城建安全生产管理站5、彭勇武汉市江岸区建筑管理站6、张捷武汉市青山区建筑管理站7、罗时彦武汉市洪山区建筑管理站8、陈萍武汉市蔡甸区建筑管理站9、刘一民黄石市建筑行业安全监察站10、乐祥俞大冶市建设工程安全监察站11、朱朝阳阳新县建筑行业安全监察站12、陈富华襄州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13、黄天杰保康县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14、周勇谷城县建设工程管理站15、王东彦老河口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16、虢清友荆州市建筑工程安全监察站17、袁琨荆州市建筑工程安全监察站18、黄建华江陵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19、刘军松滋市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站20、毛南美宜昌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1、李家华秭归县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22、王雪峰兴山县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23、刘云鹏长阳县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24、叶在军十堰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25、李新华竹山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26、曹军郧县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27、陆艾华孝感市建设行业安全监察站28、曾卫东孝感市孝南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29、陈光华应城市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30、陈涛大悟县建设行业安全监察站31、代金荣荆门市东宝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32、黄江鸿沙洋县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33、李少明钟祥市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35、罗斌鄂州市建筑行业劳动安全监察站36、程用武葛店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37、邱海晋黄冈市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38、马立炎红安县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站39、张炳刚武穴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40、李群英山县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41、林世海咸宁市建筑安全监督站42、汪祖德嘉鱼县建筑工程管理局43、黎健通城县建设工程管理局44、李超随州市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站45、胡涛广水市建筑市场安全监督管理站46、夏和平恩施州建筑安全监督站47、周才春恩施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48、孙骏利川市建筑安全监督管理站49、张中海来凤县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50、XXX 潜江市建设安全生产监察管理站51、许先明仙桃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52、梁海涛天门市建筑业管理处53、罗红神农架林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结束——。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变更有关事项的通知-鄂建文[2013]32号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变更有关事项的通知-鄂建文[2013]32号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变更有关事项的通知正文:----------------------------------------------------------------------------------------------------------------------------------------------------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变更有关事项的通知(鄂建文[2013]32号)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住建委,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精神,进一步简政放权,简化审批程序、提高行政效率、方便市场主体,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41号)有关规定,现就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办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建筑业企业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营业执照注册号、注册地址、注册资本金、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发生变更,其变更手续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设区的市(州)建设主管部门办理。

二、上述变更事项按《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网上审批工作的通知》(鄂建文[2012]94号)要求实施网上审批。

建筑业企业应按《湖北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实施意见》(鄂建[2008]126号)相关规定,登陆“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信息平台”提交上述变更申请资料,同时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设区的市(州)建设主管部门提供上述变更申请资料原件。

建设主管部门办理上述变更手续时,在核验企业提供的网上申请资料与其书面资料一致且符合相关规定后,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信息平台”予以办理。

企业提交的变更申请资料原件和建设主管部门核准的纸质文件由核准部门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五年。

三、省厅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名称变更事项,工商注册在直管市、林区的企业,中央在鄂企业、在省工商局注册的企业,其资质证书的变更事项,仍按现行办法实行网上审批,由省厅办理。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表彰2010年下半年度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楚天杯)的通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表彰2010年下半年度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楚天杯)的通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表彰2010年下半年度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楚天杯)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1.06.07•【字号】鄂建[2011]43号•【施行日期】2011.06.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表彰2010年下半年度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楚天杯)的通报(鄂建[2011]43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0 年下半年度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楚天杯)评选结果已经揭晓,恩施自治州翔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恩施民族高中教学楼南区及行政楼”等138个施工现场获得荣誉称号。

为了鼓励先进,经研究决定,对获奖工程的承建单位、项目经理和监理单位给予通报表彰(名单附后)。

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获奖单位和相关人员给予奖励。

希望获奖单位和个人认真总结创优经验,不断加强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力争创建更多的精品现场。

全省广大建筑业企业和从业人员要向获奖单位和个人学习,不断提高建筑施工管理水平,积极参与安全文明施工现场创建活动,为全省工程建设事业做出更大贡献。

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借此积极宣传创优典型、推广先进经验、营造良好氛围,在全省掀起新一轮安全文明施工热潮。

同时,要积极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制定具体措施和办法,鼓励、支持和督促企业大力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活动,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附件:2010年下半年湖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楚天杯)二〇一一年六月七日附件:。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水环境治理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水环境治理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水环境治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9.02.02•【字号】鄂建〔2019〕1号•【施行日期】2019.02.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污染防治正文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水环境治理工作的通知鄂建〔2019〕1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委,武汉市、鄂州市、水务局,随州市水利局,有关市城管局: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8号)以及党的十九大关于“实施国家节水行动”的精神,全面落实全国生态环保大会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加大城镇水污染防治力度,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保障水生态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住建事业全面协调发展,根据我省住建行业管理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全省城镇水环境治理工作通知如下:一、进一步提高对住建领域水环境治理工作的认识水是生命之源,水环境治理是解决水资源供需矛盾、提升水环境承载能力、应对城镇水安全问题的重要举措。

深入推进城镇水环境治理工作,有利于加快相关基础设施建设与改造,有利于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大局,对支撑新型城镇化战略实施,推进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各地住建部门要全面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改善城镇水环境质量为核心,系统推进治污水、净湖水、保江水、促节水工作。

坚持全面依法推进,坚持政府市场协同,坚持落实各方责任,坚持全民参与,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水污染防治新机制,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多赢,为“建成支点、走在前列”提供住建领域水生态环境支撑。

二、加快推进水环境治理重点工作立足我省水系发达的特点,以治污水、排涝水、保供水、抓节水等工作为抓手,推进城镇水环境综合治理。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与智能建造发展的实施意见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与智能建造发展的实施意见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与智能建造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21.09.02•【字号】鄂建文〔2021〕34号•【施行日期】2021.09.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节能与科技正文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与智能建造发展的实施意见鄂建文〔2021〕34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城)建局、发改委、教育局、科技局、经信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市场监管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营业管理部、湖北辖内各中心支行、各直管市区支行,各银保监分局、直管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委《关于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建标规〔2020〕8号)和《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建市〔2020〕60号)精神,加快推进全省建筑业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升级,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为引领,以装配式建筑为载体,以新型建筑工业化为抓手,以数字化、智能化为驱动,加大智能建造新技术、新产品在工程建设领域应用,培育全产业链融合一体的智能建造产业体系,全面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为建筑业转型升级聚势赋能。

二、目标任务建立有效的新型建筑工业化与智能建造发展政策体系、技术标准体系和产业体系,建筑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整体水平显著提高,创新引领能力大幅增强,竞争优势日益明显,实现建设工程项目短周期、减能耗、少污染和建筑高品质、高效益的目标。

到2025年,培育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5个,打造省级以上新型建筑工业化示范基地20个,建设省级以上新型建筑工业化示范项目10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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