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安城区架空线路入地规划及建设方案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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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城区架空线路入地改造及弱电
管网建设的建议
架空线是指由各类固定支架支撑,在空中布设的线、缆的总称。其中包括架空电力线、架空电车馈线、架空通信光缆和通信电缆等。在世界上许多城市的基础设施发展过程中,作为一种简便、可靠且建设和维护费用相对低廉的线缆敷设方式,架空线一直被普遍采用,也曾经一度被看作是社会进步、生活质量提高的象征。
城市和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对空间景观的要求便被提升到了相当的高度。由于架空线在城市上空经过,甚至部分线路走向与城市道路不平行,对沿线的视觉影响显得尤为突出,而且,属于不同部门的、种类繁多的线路往往合杆架设,在一些路段形成杂乱不堪的“空中视觉污染”,安全隐患较多,同时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人们对信息安全安及对宽带的需越来越高,架空线路易受环境的影响,传输质量不稳定。因此,架空线路入地以减少线路对城市建筑的影响、保障居民的安全;能增强通信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可节约土地资源。最重要的是可以改善城市的空间环境、消除城市空中污染、提高人民生活质量。
地下电缆已经成为世界城市发展的必然趋势,并随着城市现代化进程和城市建设发展,在中国亦显得越来越重要,不仅经济发达城市加快展开,甚至在一些内陆相对欠发达的城市也开始尝试。那么,究竟怎样才能为姚安县城的美好未来布线呢?结合中国电信集团公司提出
的“光网城市”及“天地一体化的宽带网络”建设战略;根据姚安实际,参照兄弟县市的成功经验,姚安电信提出姚安城区架空线路入地改造及弱电管网建设的建议:
一、姚安县城地下弱电管线的的现状:
移动、联通、网络公司及电信城区的通过现状;姚安电信公司在城区有自建架空通杆路及墙壁架线路,移动、联通、网络公司通信光电缆大部份附挂供电公司架空输电路的杆路;姚安城区仅有电信及移动两家公司建有部份弱电管道;
姚安电信1997年借国防光缆建设的契机在老城区南街、北街、接官厅、西街、宝城路南段、环城北路建设通信管道(电信公司70%的产权、部队有30%的产权);后期电信公司与城市规划建设了环城南路、南永连接线、宝城路北段、西大街、梅葛园、兴隆小区、梅葛大道的通信管道;其中南永连接线、梅葛园、兴隆小区、梅葛大道的电信通信线路已入地;老城区建筑管线设计时都没有考虑从地下各类通信线路,因此老城区的电力或通信架空杆路都还在使用,发挥主要作用;
二、地下管线建设及架空线路入地工作建议:
建议政府主管部门将新建区域内的弱电管网建设及架空线路入地整治工作纳入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应为联通、移动、电信、网络(电视)等弱电管网使用单位提供公开、公平、公正的服务竞争平台,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和政府、群众、通信运营商、管网投资商“四满意”的原则。
(一)、新建区域的弱电管线建设:
根据信息产业部、建设部于2007年1月15日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及商住楼通信管线及通信设施建设的通知》(信部联规[2007]24号),云南省通信管理局和建设厅下发了《关于印发<云南省住宅小区及商住楼内通信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通信局联发[2007]1号),明确了房地产开发商是建筑规划红线内的通信管道和楼内暗管、暗线的投资主体,并禁止驻地网市场的垄断行为。另一方面,《物权法》已于2007年10月1日生效,《物权法》第73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建意将新建区域的地下管线分为建筑规划红线外的街道及建筑规划红线内的(驻地网)2部份来考虑:
1、新建区域建筑规划红线内的(驻地网)的地下管线建设:由房地产商的按照工信部的相关标准与住宅小区进行同步建设,通同信企业做好相应的技术支撑及及施工指导;需委托有相应的通信施工资质的企业进行施工,能为有固网运营资质的电信、网络(电视)提供入户的地下管道;驻地网的维护按“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由通信企业维护各通信企业使用的管线。
2、红线外的新建街道的地下管线建设:
方式一,共建方式:据各通信运营商的需求,由政府统一规划、统一设计,各运营商共同出资进行建设,委托具有通信通信施工资质的施工企业进行施工;维护采用共建的通信运营商委托第三方具有通
信资质的通信企业进行维护或共建通信企业中的一家进行维护;(禄丰及武定采用这种方式)
方式二,购买或租用方式:
(1)弱电管网投资商作为弱电管网的建设经营单位,应为电信、联通、移动、有线电视等弱电管网使用单位提供公开、公平、公正的服务竞争平台,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和政府、群众、通信运营商、管网投资商“四满意”的原则,参照国家弱电管网收费标准及周边地市管网出售价格(租用价格),确定合理且不高于弱电管网使用单位同等条件下单位自建价格(或按照不低于成本价)的收费标准,其收费价格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
(2)地下弱电管线的维护由弱电管网投资商统一组织实施,维护费用参照市既有标准和周边地市标准,由弱电管网使用单位和弱电管网投资商商定。择优选择通信资质的的单位维护,并报城建备案。
(3)弱电管网投资商在新区投资建设的弱电管网,实行有偿使用,限期经营。弱电管网投资商在有效经营期满后,应保证弱电管网完好无损、运营正常,无条件的将弱电管网的经营管理权交由行政主管部门接管,并移交弱电管网技术档案和弱电管网运营管理使用台账。(楚雄州大部份县市采用购买或租用方式,由楚雄的中天诚信通信有限公司实施)
二、老城区的架空线路入地的实施方案:
(一)、已建有通信弱电管道的区域:
建意在政府主导下,由电信、联通、移动、有线电视几家企业进行协商,按工信部“共建共享”的要求向弱电管道产权单位租用;政府部门出资补贴各企业将架空线路进行入地改造;由城建主管部门地规划协调管线引上地点;
(二)、无弱电管道或弱电管道资源不足的区域:
方案一:采用共建方式,由于几家通信企业共同建设弱电管道,城建主管部门减免各种费用,政府部门出资补贴有架空通信线路的通信企业,再由各企业将架空线路进行入地改造;
方案二:统计各通信企业的架空线路情况,由于政府部门出资建设弱电管道,将弱电管道免费提供给各通信企业,限期要求各各通信企业将将架空线路进行改造(线路入地改造费用由各企业自已承担);管道维护费由各家通信企业出资择优选择通信资质的的单位进行维护。(禄丰及楚雄老城区采用该方案进行老城区进行架空线路入地改造)。
以上几点为一家之言,望各位领导及专家给予指正。
中国电信姚安分公司
2012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