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编制依据
市政工程方案编制依据
市政工程方案编制依据一、城市发展规划城市发展规划是市政工程方案编制的基础依据。
城市发展规划是指政府或相关部门对城市区域进行综合规划,包括城市规模、空间结构、功能布局、公共服务设施、资源利用等方面的规划。
市政工程方案要根据城市发展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和规划要求来编制,确保市政工程方案的实施与城市长远发展规划相衔接。
二、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是市政工程方案编制的重要依据之一。
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包括城市交通、水利、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照明等基础设施的建设规划,是支撑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
市政工程方案在编制时,要充分考虑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的要求,合理规划各类基础设施的布局和建设,确保市政工程方案的实施与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保持一致。
三、环境保护规划环境保护规划是市政工程方案编制的重要依据。
城市环境保护规划是指政府或相关部门对城市环境保护工作进行规划,包括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的保护和治理措施。
市政工程方案在编制时,要充分考虑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合理规划各类城市工程项目的建设和运营,确保市政工程方案的实施不会对城市环境造成负面影响。
四、经济发展规划经济发展规划是市政工程方案编制的重要依据之一。
经济发展规划包括城市产业结构、企业发展、城市经济运行等方面的规划。
市政工程方案在编制时,要充分考虑经济发展规划的要求,通过合理规划城市工程项目的建设和运营,促进城市经济的发展,提升城市的经济实力。
总之,市政工程方案的编制依据是多方面的,需要综合考虑城市发展规划、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经济发展规划等多个方面的要求。
只有充分考虑各项规划的要求,确定明确的发展目标和规划要求,才能编制出科学、合理的市政工程方案,推动城市的持续发展和繁荣。
规划设计条件及规划方案审批
规划设计条件及规划方案审批一、规划设计条件的概述规划设计条件是指在进行城市、区域或者项目规划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划要求和技术标准,对规划设计的基本要求和限制进行明确规定的文件。
规划设计条件的制定旨在保障规划设计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确保规划设计符合城市发展的总体目标和规划要求。
规划设计条件的审批是对规划设计条件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和科学性进行评估和确认的过程。
二、规划设计条件的编制要求1. 编制依据:规划设计条件的编制应该严格按照像关法律法规、规划要求和技术标准进行,确保规划设计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2. 编制程序:规划设计条件的编制应该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包括需求调研、数据采集、专家评审、公众参预等环节,确保规划设计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3. 内容要求:规划设计条件应该包括规划设计的基本要求和限制,包括用地性质、建造密度、建造高度、绿地比例、交通布局等方面的要求和限制,确保规划设计符合城市发展的总体目标和规划要求。
三、规划设计条件的审批程序1. 提交申请:规划设计条件的编制单位应向规划主管部门提交申请,包括编制的规划设计条件文件和相关的申请材料。
2. 审查评估:规划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评估,包括对规划设计条件的合法性、合理性和科学性进行评估,可以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可以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3. 审批决定:规划主管部门根据审查评估的结果,决定是否批准规划设计条件,可以对规划设计条件进行修改和调整,并向申请单位发出审批决定书。
4. 公示公告:规划主管部门将审批决定书进行公示公告,公示期普通为15个工作日,接受公众的监督和意见反馈。
5. 发布实施:公示期结束后,规划主管部门将最终的规划设计条件文件发布并实施,作为规划设计的依据。
四、规划方案审批的概述规划方案是指在进行城市、区域或者项目规划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划设计条件和技术标准,对规划设计的具体内容和方案进行详细的说明和表达的文件。
规划方案审批是对规划方案的合法性、合理性和科学性进行评估和确认的过程。
工程监理规划编制依据是什么
工程监理规划编制依据是什么工程监理规划编制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为确保工程质量和顺利完成而制定的监理工作计划。
这一计划是监理人员进行工作的指导和依据,它的制定需要充分考虑多种因素,确保工程监理工作能够有条不紊地进行。
那么,工程监理规划编制的依据是什么呢?1. 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在进行工程监理规划编制时,首先需要参考的是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这些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是国家和行业对工程建设过程中质量和安全的要求,是工程监理工作的基本依据。
比如,国家关于工程建设的《建设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行业标准的各类规范,都会对工程监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监理规划编制就需要根据这些要求进行制定。
2. 工程合同和相关文件工程监理规划编制还需要参考工程合同和相关文件,了解双方在合同中对监理工作的具体约定,包括工程监理的范围、监理任务、监理工作时间、监理费用等。
通过研究工程合同和相关文件,可以明确监理人员在工程监理过程中的职责和任务,从而为监理规划编制提供依据。
3. 工程项目的特点和需求每个工程项目都有其独特的特点和需求,这些特点和需求对工程监理规划的制定有着重要的影响。
比如,一些特殊的工程项目可能存在安全风险较高的工序,或者对工期和质量要求较为严格。
监理规划编制就需要针对这些特点和需求进行相应的考虑和安排,确保监理工作能够有效地满足工程项目的要求。
4. 监理组织的能力和资源工程监理规划编制还需要考虑监理组织的能力和资源情况。
监理组织的能力包括监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经验水平,以及组织架构和管理体系等方面的情况。
而监理组织的资源则包括资金和设备等方面的支持。
在编制监理规划时,需要根据监理组织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监理任务,确保监理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5. 工程项目管理的要求工程项目管理是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核心环节,工程监理作为项目管理的一部分,需要根据项目管理的要求进行规划编制。
比如,项目管理可能要求每个阶段都有相应的报告和评审,监理规划就需要包括相应的工作内容和时间安排。
编制依据和原则汇总
编制依据和原则汇总一、城市规划编制依据和原则城市规划的编制依据主要包括:1.国家方针政策:根据国家的方针政策,如国家经济发展、城镇化进程等,确定城市规划的发展方向和目标。
2.土地利用规划:根据土地资源的现状、特点及变化趋势,确定城市规划中的土地利用布局。
3.基础设施规划:根据城市发展的需要,确定城市规划中各类基础设施的规模、布局和发展方向。
4.环境保护要求:根据环境保护的要求,确定城市规划中的环境保护措施和发展限制。
城市规划的编制原则主要包括:1.科学规划:依据城市发展的客观规律,利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制定城市规划的发展方向和目标。
2.保护与利用相结合:在城市规划中,要兼顾保护和利用的要求,保护城市的自然和文化遗产,同时合理利用城市的资源和空间。
3.人性化设计:根据人民的需求和利益,合理设计城市的功能布局和空间结构,提高人民的居住和生活质量。
4.可持续发展:在城市规划中,要考虑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利用资源和管理城市,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二、企业战略规划编制依据和原则企业战略规划的编制依据主要包括:1.企业定位:根据企业的资源、能力和市场需求,明确企业的定位和竞争优势,为战略规划提供依据。
2.环境分析:对企业所处的内外环境进行分析,包括行业竞争、市场需求、政策法规等,为战略规划提供信息和判断。
3.资源评估:对企业拥有的资源进行评估,包括人力资源、技术资源、财务资源等,为战略规划提供基础。
企业战略规划的编制原则主要包括:1.适应性原则:企业的战略规划应该与环境相适应,根据不同的市场需求和行业变化,调整企业的战略目标和行动计划。
2.持续竞争优势原则:企业的战略规划应该建立在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基础上,保持和增强企业的竞争优势。
3.综合性原则:在企业战略规划中,要综合考虑企业的各种资源和能力,合理配置和利用资源,实现战略目标。
三、教育教学计划编制依据和原则教育教学计划的编制依据主要包括:1.教育规划:按照国家的教育政策和规划,确定学校的教育目标和任务。
监理规划编制的依据
监理规划编制的依据一、基本理念监理规划编制的依据是以项目建设的全过程为核心,从项目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各个方面全方位监督,并且对未来维护、保养等活动也预先做出规划,确保项目能够顺利地完成,提高项目的安全性、可靠性和经济效益。
二、技术性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项目建设所用的技术、设备、材料、工艺等都不断变化,因此监理规划必须随时跟进技术的进步,确保监理规划具有可行性和科学性,能够为项目的施工和运营提供必要的技术保障和支持。
三、管理性监理规划编制的依据还包括了管理方面的要求。
不仅要在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对项目进行监督,还要对项目的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进行全面的管理。
监理规划还要明确各个参与方的职责和权利,并且规定项目管理的流程和方式,确保项目的有序进行。
四、法律性监理规划编制的依据本质上是一份规划性文件,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因此,监理规划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确保项目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监理规划还要确保项目的各个环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例如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建筑法等。
五、经济性监理规划编制的依据还要考虑经济方面的因素。
要在确保项目质量、安全和合法性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项目的成本和开支,提高项目的经济效益。
监理规划不仅要规定项目资源的分配和使用,还要考虑项目投资回报和价值创造的问题,提供可行性分析和评估报告,确保项目的经济可行性。
六、环境性随着环境污染的不断加重和环境问题的不断凸显,监理规划编制的依据还必须考虑环境因素的影响。
要确保项目建设过程的环保措施得到有效实施,确保项目的环保效应和可持续性。
监理规划还要明确各个参与方的环保责任和义务,并且规定相应的环保管理办法。
总之,监理规划编制的依据包括技术性、管理性、法律性、经济性、环境性等因素,必须对项目建设的各个方面进行全方位的考虑,规划性文件具有合法性和可操作性。
监理规划编制依据
监理组织规划工程名称:XX小区住宅建设单位: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四川XXXX监理有限公司编制人:审核人:编制日期:二○○七年六月二十九日目录一、监理规划编制依据二、工程项目概况三、监理工作依据及工作目标四、监理工作范围和监理阶段五、监理工作内容六、监理工作程序七、工程竣工验收八、监理机构和监理岗位职责九、监理工作流程图十、监理工作制度一、监理规划编制依据1、编制说明:我公司受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担任“广信·锦城”工程的建设监理任务,为确保业主期望目标的实现,编制了监理规划,作为指导今后监理工作的主要技术文件。
2、编制依据(1)建设工程的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审批文件(2)本工程设计文件。
(3)现行的工程建设规范、规程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二、工程项目概况1、工程名称:XX高层住宅2、建设单位: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勘察单位:XXXX勘察设计院4、设计单位:四川XXXX设计有限公司5、监理单位:四川XXXX监理有限公司6、施工单位:广元市XXX建设有限公司7、建设规模:1幢、90000 M2 、11层、框剪结构8、工程地点:XXXXXX9、建设工期:14个月三、监理工作依据及工作目标(一)监理工作依据1、《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协议条款;3、工程设计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包括设计交底、图纸会审记录、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图预算等);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5、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现行的各种规范、标准施工质量验收规范;6、各项材料、设备的技术文件;7、四川省建设工程2004清单计价定额,广元市建筑工程材料价格表预算、材料的市场价格及有关规定;8、建设部《强制性标准条文》;9、《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10、《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1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统一标准》;12、《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二)监理工作目标1、工期目标:以14个月为控制工期。
工程监理规划编制依据
工程监理规划编制依据1. 引言工程监理是保障工程施工质量、进度和安全的重要环节,工程监理规划的编制依据起着指导作用。
本文将介绍工程监理规划的编制依据及其重要性。
2. 环境因素编制工程监理规划,首先需要考虑环境因素的影响。
环境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2.1 施工地形和地质情况施工地形和地质情况直接影响工程的施工方式和工期。
在编制工程监理规划时,需要对施工地形和地质情况进行详细的调查与分析,以制定合理的监理措施和工期安排。
2.2 气候条件气候条件对于工程施工有着重要的影响。
不同的气候条件需要采取不同的施工措施和保护措施。
在编制工程监理规划时,需要考虑气候条件对施工的影响,并制定相应的监理措施。
2.3 环境保护要求在现代工程建设中,环境保护是一个重要的考虑因素。
在编制工程监理规划时,需要考虑环境保护要求,并制定相应的监理措施,以确保工程建设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最小化。
3. 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编制工程监理规划的依据还包括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是保障工程施工安全和质量的重要基础。
3.1 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是工程监理规划编制的重要依据。
在编制工程监理规划时,需要遵循相关法规的要求,确保工程施工过程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3.2 监理标准和规范监理标准和规范是工程监理的重要参考依据。
在编制工程监理规划时,需要遵循相关的监理标准和规范要求,以保证监理工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4. 工程特点和施工要求编制工程监理规划还需要考虑工程的特点和施工要求,以便制定出符合工程实际情况的监理措施和方法。
4.1 工程类型和规模工程类型和规模决定了监理的重点和难点。
在编制工程监理规划时,需要针对不同类型和规模的工程,制定相应的监理策略和方法。
4.2 施工过程和技术要求施工过程和技术要求对于工程监理有着重要的影响。
在编制工程监理规划时,需要充分考虑施工过程和技术要求,制定出相应的监理措施和方法。
5. 监理组织和流程工程监理规划的编制还需要考虑监理组织和流程。
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依据是什么
国⼟空间规划编制依据是什么我国要编制国⼟空间规划,依据空间规划对⼟地进⾏开发和利⽤,节约⼟地资源,为我国制定⼟地政策提供依据。
⽽编制国⼟空间规划要有依据的,那么国⼟空间规划编制依据是怎样的?店铺⼩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家有帮助。
⼀、国⼟空间规划编制依据是什么⼟地调查结果是我国编制⼟地空间规划的依据,也是⾃然资源管理、保护和利⽤的重要依据。
《中华⼈民共和国⼟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条 国家实⾏占⽤耕地补偿制度。
在国⼟空间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地范围内经依法批准占⽤耕地,以及在国⼟空间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地范围外的能源、交通、⽔利、矿⼭、军事设施等建设项⽬经依法批准占⽤耕地的,分别由县级⼈民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建设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于开垦新的耕地。
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应当组织⾃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对开垦的耕地进⾏验收,确保开垦的耕地落实到地块。
划⼊永久基本农⽥的还应当纳⼊国家永久基本农⽥数据库严格管理。
占⽤耕地补充情况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
个别省、直辖市需要易地开垦耕地的,依照《⼟地管理法》第三⼗⼆条的规定执⾏。
⼆、⼟地权属的确认⽅式1、⽂件确认。
它是根据权属主所出⽰并被现⾏法律所认可的⽂件来确定⼟地使⽤权或所有权的归属,这是⼀种较规范的⼟地权属认定⼿段,城镇⼟地使⽤权的确认⼤多⽤此⽅法。
2、惯⽤确认。
它主要是对若⼲年以来没有争议的惯⽤⼟地边界进⾏认定的⼀种⽅法,是⼀种⾮规范化的权属认定⼿段,主要适⽤于农村和城市郊区。
在使⽤这种认定⽅法时,为防⽌错误发⽣,要注意以下⼏点:⼀是尊重历史,实事求是,⼆是注意四邻认可,指界签字,三是不违背现⾏法规政策。
3、协商确认。
当确权所需⽂件不详,或认识不⼀致时,本着团结、互谅的精神,由各⽅协商,对⼟地权属进⾏认定。
监理规划编制的依据为
监理规划编制的依据引言监理规划是工程建设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它对于保障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经济效益起着关键作用。
监理规划编制的依据是指在编制监理规划时需要参考的相关法规、标准、规范等文件,其是监理工作能否有效实施的基础。
本文将介绍监理规划编制的依据内容,并阐述其重要性。
1. 法律法规在监理规划编制中,首先要参考的是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等。
这些法律法规对于工程建设的管理、监督和规范起着重要作用,监理规划必须符合其要求,确保工程建设的合法合规。
2. 监理规范、标准监理规范和标准是监理工作的重要依据,包括国家和行业确定的监理规范、标准。
这些规范和标准对于监理过程中的各项工作、流程、方法提供了具体的要求,有助于规范监理工作的进行。
监理规划编制时应参考并贯彻执行相关的监理规范、标准。
3. 工程合同工程合同是工程建设各方(业主、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之间所签订的法律文件,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监理规划编制时需要仔细研究工程合同的内容,特别是与监理工作相关的条款,明确监理任务、权限、责任等内容,并据此编制监理规划。
4. 工程设计文件工程设计文件是工程建设的基础,包括工程规划、施工图纸、设计说明书等。
监理规划编制时需要参考工程设计文件,了解设计要求、施工方法、工程量等内容,从而更好地安排监理工作。
5. 技术规范技术规范是指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行业技术要求,包括施工技术规范、质量验收标准等。
监理规划编制时需要参考技术规范,明确监理工作中的技术要求,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符合规范要求。
6. 相关文件资料在监理规划编制过程中,还需要参考一些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文件资料,如验收报告、竣工文件、质量检测报告等。
这些文件资料能够提供有关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问题、风险、不合格项等信息,对于制定监理计划和控制监理进度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7. 经验教训总结过去的工程建设经验教训也是监理规划编制的重要依据之一。
规划编制依据
1 总则1.1 规划编制依据水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和命脉,是人民生活不可缺少而又无可替代的自然资源。
随着长江三角洲地区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及国际资本转移速度的加快,省委省政府提出了浙江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奋斗目标和战略部署。
开化县委、县政府积极响应,提出了“生态立县”、加快全面实现现代化的战略目标,要实现目标,必须全面把握开化县水资源的特点,实现水资源的合理开发与可持续利用,推进水利现代化进程,保障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为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水资源供求状况的变化,加强水资源科学管理,提高水的利用效率,对防洪、水资源管理和保护、水系调整、河道管理及农村水利等水利工作统一指导,本次规划拟在深入分析研究开化县水资源状况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查评价水资源与社会经济发展,着力解决水资源的开发、利用、节约、保护、配置、治理和管理等问题。
按照《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任务书》、《全国大纲》、《流域大纲》、《流域细则》和《浙江省水资源综合规划技术细则》要求,结合开化县实际,开展了规划的编制工作。
1.2 规划指导思想和原则1.2.1 指导思想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坚持兴利除害结合,开源节流治污并重,通过水资源的合理开发、高效利用、优化配置、全面节约、有效保护、综合治理和科学管理,促进人口、资源、环境和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为水资源的开发、利用、配置、节约、保护和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1.2.2 编制原则1、坚持水资源开发利用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原则根据开化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针对区域特性、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及存在问题,既要使水资源开发利用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努力改善水资源条件,保障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又要考虑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适应水资源的承载能力,城市发展、生产力布局、产业结构调整以及生态环境建设等都要充分考虑水资源条件。
2、坚持全面规划、统筹兼顾的原则水资源综合规划应坚持全面规划、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开源节流治污并重,防洪抗旱并举,正确处理好流域与区域、城市与农村、水量与水质之间、地表与地下、开源与节流的关系;正确处理水资源开发利用与国土整治的关系,上下游、左右岸、各地区、各部门之间的关系,近期规划目标与远期目标之间的关系,以及水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
城市规划常用的规划依据
城市规划常用的规划依据引言概述:城市规划是指对城市发展进行合理布局和有序管理的过程,为了确保城市规划的准确性和可行性,规划者通常依据一些重要的规划依据进行决策。
本文将介绍城市规划中常用的规划依据,包括人口统计数据、土地利用规划、交通规划、环境保护要求和经济发展需求。
一、人口统计数据1.1 人口数量和增长趋势:城市规划的第一步是了解人口数量和增长趋势,这有助于确定城市未来的发展方向和规模。
1.2 人口结构和分布:了解城市人口的年龄、性别、职业等分布情况,可以为城市规划提供有关住房、教育、医疗等基础设施的需求信息。
1.3 人口流动性:研究人口流动性可以帮助规划者预测人口迁移、人口密度变化,从而合理规划城市的交通、住房和公共服务设施。
二、土地利用规划2.1 土地类型和用途:了解城市不同地区的土地类型和用途,有助于规划者确定合理的土地利用方式,包括住宅区、商业区、工业区等。
2.2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规划者需要了解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以便协调各方利益,确保土地利用规划的顺利实施。
2.3 土地供应和需求:通过研究土地供应和需求情况,规划者可以合理安排土地的分配和开发,以满足城市的发展需求。
三、交通规划3.1 道路网络规划:规划者需要设计合理的道路网络,包括主干道、次干道和支路,以满足城市交通需求,并确保交通流畅。
3.2 公共交通规划:规划者需要考虑公共交通的布局和发展,包括地铁、公交和轨道交通等,以提供便捷的交通方式,减少私家车使用。
3.3 交通设施规划:规划者还需要规划交通设施,如停车场、交通信号灯和人行道等,以提高交通效率和行人安全。
四、环境保护要求4.1 空气质量和噪音控制:规划者需要考虑城市环境的空气质量和噪音控制,制定相应的规划措施,以保护居民的健康和生活质量。
4.2 水资源和水环境保护:规划者需要确保城市的水资源供应充足,并采取措施保护水环境,包括河流、湖泊和水源地等。
4.3 生态保护和绿地规划:规划者需要考虑城市的生态保护和绿地规划,保留自然生态系统,提供人们休闲和娱乐的绿色空间。
规划设计条件及规划方案审批
规划设计条件及规划方案审批一、规划设计条件1. 任务背景规划设计条件是指在城市、区域或者特定区域内进行土地利用规划和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时,为确保规划设计的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持续性,制定的一系列技术要求和规范。
2. 编制依据规划设计条件的编制依据主要包括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划设计管理制度、城市总体规划、区域规划、专项规划等。
3. 编制目的规划设计条件的编制目的是为了指导和规范土地利用规划和建设项目规划设计工作,保障城市、区域或者特定区域的发展与建设的合理性、科学性和可持续性。
4. 编制内容规划设计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规划设计的基本原则和要求;(2)土地利用功能布局和空间组织原则;(3)城市、区域或者特定区域的总体规划要求;(4)建造物、设施和交通等基础设施的布局和设计要求;(5)环境保护、生态保育和资源利用的要求;(6)社会经济发展和公共服务设施的要求;(7)其他相关规定。
5. 编制程序规划设计条件的编制程序普通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组织编制工作,确定编制任务和责任;(2)采集、整理和分析相关资料和数据;(3)制定规划设计条件的初稿,并进行内部讨论和修改;(4)征求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意见;(5)根据意见反馈,修改和完善规划设计条件;(6)报请审批机关审批。
二、规划方案审批1. 任务背景规划方案审批是指对土地利用规划和建设项目规划设计的方案进行审查和批准,确保规划方案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2. 编制依据规划方案审批的编制依据主要包括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划设计管理制度、城市总体规划、区域规划、专项规划等。
3. 编制目的规划方案审批的编制目的是为了保障城市、区域或者特定区域的发展与建设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可行性,确保规划方案符合国家和地方的规划要求。
4. 编制内容规划方案审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规划方案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2)土地利用功能布局和空间组织方案;(3)建造物、设施和交通等基础设施的布局和设计方案;(4)环境保护、生态保育和资源利用的方案;(5)社会经济发展和公共服务设施的方案;(6)其他相关规定。
城市规划设计编制依据及说明
城市规划设计编制依据及说明1.引言城市规划设计是指对城市进行综合布局和功能规划的过程,旨在实现城市的有序发展和优化利用城市资源。
本文将对城市规划设计的编制依据进行说明。
2.编制依据城市规划设计的编制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2.1 国家法律法规城市规划设计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包括《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等。
这些法律法规对城市规划设计的程序、内容以及相关的法律责任进行了规定,是城市规划设计编制的重要依据。
2.2 地方政府规划文件地方政府的规划文件也是城市规划设计的重要依据。
地方政府会制定城市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文件,对城市的发展方向、空间布局、用地结构等进行明确规定。
城市规划设计必须与地方政府的规划文件相一致。
2.3 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城市规划设计的编制还应考虑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情况。
包括城市人口结构、经济产业布局、交通运输状况等。
这些因素对城市规划设计的内容和重点有一定影响,需要进行科学分析和评估。
2.4 环境保护要求城市规划设计必须遵循环境保护的要求。
在编制过程中需要考虑环境保护的目标和要求,合理布局城市各类功能区域,减少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保护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3.说明城市规划设计的编制说明包括以下几个方面:3.1 内容和原则城市规划设计应包括城市总体布局、空间规划、用地结构、交通设计等内容。
在编制过程中,要遵循科学规划原则,注重综合性、可行性和可持续发展。
3.2 技术要求城市规划设计的编制需要运用专业的技术手段和方法。
包括地理信息系统(GIS)、城市建模、空间分析等技术工具,以确保城市规划设计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3.3 参与主体城市规划设计的编制应征求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包括城市规划部门、环保部门、交通运输部门等,以及居民、企业等各方利益相关者。
多方参与有助于提高城市规划设计的质量和可行性。
3.4 实施和监督城市规划设计的编制并不是终点,还需要进行实施和监督。
相关部门应建立有效的实施机制和监督体系,确保城市规划设计能够落地生根。
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规划报告编制依据
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规划报告编制依据1.1法律法规与政策(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3)《基本农田保护条例》;(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护法》;(8)《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1.2部门规章(1)《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中发[2009]1号);(3)《国土资源部关于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推动城乡统筹发展的若干意见》;(4)《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5)《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土资发〈2005〉207号);(6)国土资源部《城乡建设用地挂钩试点管理办法》(国土资源发〈2008〉138号);(7)《关于加强和改进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29号;(8)《2005年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指南》国土资发[2005]79号;(9)《关于设立土地整理项目区的通知》国土资发[1999]50号;(10)《国家投资土地整理复垦项目管理暂行办法》;(H)《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12)《土地整理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1.3 行业规范(1)《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编制规程》(TD/T1011—2000);(2)《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TD/T1012—2000);(3)《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4)《土地开发整理标准》(TD/T1011—1013—2000);(5)《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2005年7月);(6)《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99);(7)《机井技术规范》(S1256-2000);(8)《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GB/T16453.1-16453.6-1996);(9)《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88);(10)《道路工程制图标准》(GB/50162-92);(11)《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D60-2004)o1.4 相关规划和技术资料(1)河南省《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2)河南省千村土地整治(试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3)河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决定的意见》豫政[2004]80号;(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暂行办法》的通知(豫政办[2009)124号);(5)《牧野乡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6)《牧野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3)》;(7)牧野乡农业、林业、水利、环保、电力、交通等部门专项规划和统计年鉴。
一监理规划编制依据
一监理规划编制依据监理工作是建设项目中重要的质量控制环节,监理规划编制是监理工作的开端,它是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建设工程实施全过程的依据之一。
下文将介绍监理规划编制依据,包括法律法规、监理规范和技术标准。
一、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的建设、监理和施工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规定建设工程监理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按合同约定进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质量管理程序要求实施监理。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招标、采购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公开、公正、公平。
二、监理规范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00):规范了建设工程监理的职责、程序、方法、技术要求等内容,是制定监理计划和监理方案的基础。
监理规划的编制应当遵照该规范中的要求。
2.《建筑工程施工监理规程》(JGJ85):是明确建筑工程监理职责、要求和管理程序的规范,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在监理过程中的职责和要求进行了规范,在监理计划编制过程中,应当结合该规程进行制定。
三、技术标准1.《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细则》(JGJ/T1):是规范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技术标准。
2.《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 50203):是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技术标准。
3.《建筑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GB 50300-2001):是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的技术标准。
以上技术标准是监理工作的技术基础,监理规划的编制应当结合技术标准进行制定。
四、监理规划编制是监理工作开始的关键一步,依据法律法规、监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制定监理计划和监理方案,有助于规范监理工作、提升建设工程质量。
监理人员在编制监理规划时应当注意遵守法律法规,结合监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制定科学合理的监理计划和监理方案,确保监理工作的顺利实施。
建筑规划方案编制依据
建筑规划方案编制依据建筑规划方案编制依据是指在进行建筑规划设计时所依据的一系列要求、规章制度及相关数据信息,它为规划方案的编制提供了必要的基础和指导。
建筑规划方案编制依据的内容涵盖了建筑的功能、形态、结构、技术、环境等多个方面,是保障规划设计质量的重要环节。
首先,建筑规划方案编制依据需要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中国有多项针对建筑规划的法律法规,如《城市规划法》、《建设工程消防管理条例》等,这些法规规章明确了建筑规划的基本要求和标准,规范了规划方案的编制程序和内容,保证了规划设计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其次,建筑规划方案编制依据还包括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建筑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遵循一定的技术标准和规范来保证其结构稳定、施工安全等。
例如,建筑的设计需要符合《建筑设计标准》,建筑的结构设计需要符合《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等。
这些技术标准和规范涵盖了建筑的各个方面,从建筑的布局到细节设计都有相应的要求,为规划的编制提供了具体的指导。
另外,建筑规划方案编制依据还需要考虑建筑的功能需求。
建筑是为了满足特定的使用功能而建造的,因此规划方案需要根据建筑的使用需求来进行编制。
例如,住宅建筑的规划方案需要考虑到居住功能的实现,办公建筑的规划方案则需要考虑到办公工作的需求等。
建筑规划方案要能够满足使用者的功能需求,提供合理、便利的使用空间和设施。
建筑规划方案编制依据还应考虑到建筑的环境和地域特点。
建筑规划需要与周边的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相协调,保持与周边环境的和谐共生。
例如,建筑规划在农村地区应考虑到保护农田和农民生活需求,避免过度开发破坏生态环境;在历史风貌保护区,建筑规划需要符合当地的历史建筑风格和文化传统等。
建筑规划方案编制依据要充分考虑到具体地域的特点,针对性地规划设计,既满足使用需求,又保护环境。
最后,建筑规划方案编制依据还应根据相关数据信息进行分析和研究。
建筑规划需要充分了解项目所在地的人口分布、气候特点、交通状况、经济水平等数据信息,为规划方案的编制提供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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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第一章总论 (1)第一节规划编制依据 (1)第二节规划编制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2)第三节规划总体设计与规划年限 (3)第二章十五期间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5)第一节环境质量现状与污染物排放情况 (5)第二节生态环境保护及生态环境质量现状分析 (12)第三节十五期间环境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 (15)第三章社会和经济发展计划概述 (27)第一节城市社会、经济发展思路与总体目标 (27)第二节“十一五”经济发展中应注意的环境问题 (28)第四章“十一五”环境保护总目标和指标体系 . 29第一节城市环境保护总目标 (29)第二节城市环境保护指标体系 (29)第三节“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31)第五章“十一五”环境保护主要任务 (33)第一节大气污染防治 (33)第二节水污染防治 (35)第三节城市声环境保护 (36)第四节生态环境保护 (37)第五节固体废物 (39)第六节环境安全与辐射安全 (41)第六章规划重点工程与项目概算 (43)第一节重点工程及其投资估算 (43)第二节资金来源和效益分析 (43)第三节规划目标可达性分析 (44)第七章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46)第一章总论第一节规划编制依据一、环境保护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96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2003年10月。
二、环境标准和技术规范《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927-1996);《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
三、有关技术资料安庆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安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基本思路;安徽省沿江开发环境保护规划,2005年7月;安徽省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基本思路;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基本思路,2005年4月;安庆市水容量核定技术报告、大气容量核定技术报告,2004年;安庆市环境保护“十五”计划,2000年9月;安庆市环境质量报告书(2001~2005)。
第二节规划编制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环境保护基本国策,积极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切实改变“先污染后治理、边治理边破坏”的状况,依靠科技进步,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力求在发展中解决环境问题。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生态城市,加强环保执法监督、提高环境管理能力,以保护生态环境,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生态保护与污染防治并重,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可持续发展目标。
规划编制遵循的基本原则:①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以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正确处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关系,以生态城市的建设为载体,推动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突出循环经济,在发展中落实保护,在保护中促进发展,以改善环境质量和保护人们群众的身体健康为根本,促进环境与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
②坚持突出政府职能、明晰事权的原则环保规划应突出履行政府赋予环保部门的公共职责,同时也涉及多级政府和多个部门,因此“十一五”规划须紧紧围绕各级环保部门的主要职责,对其他部门的职责不可过多涉及,对企业、市场、社会只提引导性要求。
主要通过指标和任务来规范各级政府的环境事权,充分发挥地方政府保护环境的主导作用。
③实事求是,突出重点,留有余地,便于操作的原则充分考虑我市的市情和发展阶段、考虑经济和技术支撑,从环保工作基础和现实条件出发,合理确定“十一五”的目标和任务。
规划指标的选择要体现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做到科学合理、重点突出、易于操作、利于考核,避免指标过多、过细;规划任务要有针对性,可以实施;政策和措施要实用和便于执行。
规划还要体现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分区推进原则,关注重大区域性开发和生态敏感地区的生态环境问题。
④基础扎实、依据可靠的原则充分做好规划编制前期基础工作,保证所用数据和资料的科学性、完整性,做到目标、指标、项目、投资协调一致、依据可靠。
建立规划绩效评估机制,提高编制过程的社会公众参与度。
⑤做好衔接,强化协调的原则环保“十一五”规划要与“十五”环保计划、国家总体规划、市“十一五”环保规划、地方“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相衔接,要各方协调行动,突出有限目标和重点任务,共同努力,集中力量在主要问题和重要区域取得实效。
第三节规划总体设计与规划年限一、规划总体设计本次规划编制的技术基本思路是:以城市环境质量目标、污染物总量控制、污染控制项目和环保投入资金“四位一体”的整体规划思路。
图1-1 规划工作程序图二、规划期限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的基准年为2005年,规划期限为2006-2010年。
第二章十五期间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第一节环境质量现状与污染物排放情况一、大气环境质量现状与污染物排放情况1、城市大气环境质量现状2005年度,安庆城市二级大气环境质量达标率为98.63%,其中SO2、NO2、PM10的年均值分别为0.041、0.039、0.071mg/m3,主要超标污染物为PM10。
图2-1 2000~2005年市区二氧化硫浓度年变化图2-2 2001~2005年市区二氧化氮浓度年变化图2-1至2-3反映的是各污染物的年均值在2000~2005或2001~2005年间的变化情况,由图2-1至2-3可以看出,“十五”期间我市市区二氧化硫在前期基本是在低值区域徘徊,但在2005年的年平均值有成倍的增长(图2-1)。
环境空气中二氧化氮的浓度在“十五”期间逐年攀升(图2-2),上升趋势很明显。
可吸入颗粒物在五年中呈波浪形变化,整体趋势下降,并且这种趋势在2005年的大幅下降中得到确认(图2-3)。
2005年度按安庆市环委字[2003]03号文件进行的县(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选取了可吸入颗粒物为环境空气质量指标,其考核结果均低于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二级标准,各县(市)环境空气质量良好。
2、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2005年,对全市144家工业企业进行了调查,汇总工业企业总产值331.14亿元,产值较2001年减少了10.0%,废气排放量298亿标准立方米,较2000年增加了24.2%,燃料燃烧废气排放量164亿标准立方米,比2001年增加8.6%,生产工艺废气排放量134亿标准立方米,比2001年增加50.4%,废气排放总量中,以燃料图2-3 2001~2005年市区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年变化燃烧废气为主,占55%。
“十五”期间,安庆市共排放废气1332多亿标准立方米,其中燃料燃烧废气751亿标准立方米,生产工艺废气581亿标准立方米。
“十五”期间废气排放情况见下表:表2-1 “十五”期间安庆市工业废气及主要废气污染物排放情况由上表可知,“十五”期间安庆市二氧化硫、烟尘、粉尘年排放总量总体呈上升趋势,各类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均有不同程度的增长,其中二氧化硫增长幅度超过100%。
2005年安庆市参加环境统计的144家工业企业共排放二氧化硫31424吨,比2001年增加106.2%,是全市工业废气主要污染物;排放烟尘26969.6吨,比2001年增加79.9%;排放粉尘68198吨,比2001年增加232.1%。
安庆市工业废气重点污染源分别为水泥制造、电力生产和石油加工业,主要分布在安庆市区附近,2005年安庆市工业废气排放按等标污染负荷排序依次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公司、安徽枞阳县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怀宁海螺水泥有限公司、安徽安庆皖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等标污染负荷分布占全市统计总量的29.9%、28.0%、19.3%和8.0%。
上述四家公司是安庆市近5年来最主要的工业废气污染厂家。
“十五”期间,随着安庆市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城市机动车保有量也在不断增加。
2005年,安庆市区机动车保有量48852辆,比2000年增长93%。
其中对城区空气质量影响较大的市内公交车、出租车和摩托车增长幅度分别为66.1%、0%和104.0%。
由上表可以看出,“十五”期间,我市市区出租车数量得到了严格控制,增长率为0。
市内公交车数量则与城区道路和建成区面积同步增长。
但摩托车增幅较大,较“九五”末期增加了14111辆,摩托车已经成为安庆城区机动车尾气污染的主要来源。
二、水环境质量现状与污染物排放情况1、水环境质量现状长江安庆段水质现状总体情况良好。
2005年对长江安庆段的两个国控断面和两个省控断面共21项指标的监测结果表明,其所有测值均达到或优于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Ⅲ类标准,长江安庆段水质良好。
2005年度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八县(市)地表水及饮用水源监测结果表明,除宿松县的饮用水源(二郎河)和枞阳县的饮用水源(长江)的氟化物有所超标外,其他各县(市)饮用水源的所有监测结果均符合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对饮用水源水质的要求。
2005年年度监测结果显示,皖河水水质中PH值、化学需氧量、石油类、硫酸盐及氨氮年度统计平均值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大湖、菱湖水质符合地面水环境质量Ⅴ类标准对景观娱乐用水的要求,并且达到了Ⅳ类标准。
破罡湖水质基本良好,水质符合农灌水质标准GB5084-92的要求;石塘湖水域功能是渔业用水,其各项指标均符合渔业用水水质标准GB11607-89。
2、水污染物排放情况2005年,安庆市工业废水排放量为3470万吨,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为99.13%,其中COD排放量为22502.9吨。
生活污水COD排放总量为37600吨。
表2-3 安庆市工业企业废水与生活废水排放情况3、声环境质量现状2005年,安庆市城区区域环境噪声达标率为89.3%;交通噪声等效声级加权统计平均值为68.1分贝,低于交通干道两侧昼间噪声标准,达标率为80.3%,其中沿江路噪声平均值最低,为64.8分贝;龙珉路噪声值最高,为73.8分贝。
社会生活噪声和道路交通噪声是我市区域环境噪声的主要声源。
4、固体废物2005年度安庆市全市工业固体废弃物产生总量为72.62万吨,主要成分为燃料废渣,占总量的89.70%,其中粉煤灰43.51万吨,炉渣21.63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