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电网销售电价表

合集下载

关于调整陕西电网电力价格的通知20150420

关于调整陕西电网电力价格的通知20150420

关于调整陕西电网电力价格的通知陕价商发〔2015〕37号来源:省物价局日期:2015-4-19 作者:分享各设区市物价局、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韩城市物价局,省电力公司、省地方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各有关发电企业: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748号)精神,为落实煤电价格联动机制相关规定,现将调整陕西电网电力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适当调整陕西电网上网电价(一)降低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

将陕西电网统一调度范围内,执行燃煤机组脱硫、脱硝、除尘标杆上网电价及新投产且安装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并经省级环保部门验收合格的燃煤发电机组(含热电联产机组)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降低为0.3796元(含税,下同),未执行标杆电价的其他燃煤发电机组(含自备电厂)上网电价每千瓦时同步降低0.98分。

未安装脱硫、脱硝、除尘设施的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在上述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分别扣减1.5分、1分和0.2分。

大唐略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上网电价每千瓦时降低为0.3836元。

(二)实行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电价。

为加快我省燃煤发电机组环保升级改造,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对达到超低排放标准并经省级环保部门验收合格的燃煤发电机组,实行超低排放电价,其上网电价每千瓦时加价1分。

(三)提高水电上网电价。

为鼓励清洁能源发展,促进节能减排,适当提高水电上网电价。

总装机2.5万千瓦及以上的水电机组,在1991年5月1日前投产的,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1分,在1991年5月1日至2006年9月1日前投产的,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1.5分,在2006年9月1日以后投产的,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2分;小水电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1.5分。

省地方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所属趸售县水电上网电价和水电站富裕上网电量送陕西电网的,也按以上规定执行。

二、同步调整陕西电网销售电价(一)陕西电网居民生活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不作调整;除中小化肥生产用电以外的一般工商业和大工业销售电价每千瓦时降低0.8分;中小化肥生产用电分步取消价格优惠政策每千瓦时提高9.2分,至2016年4月20日全部取消优惠,执行相同用电类别的工商业用电价格。

陕西省物价局关于提高陕西电网火力发电企业上网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

陕西省物价局关于提高陕西电网火力发电企业上网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

陕西省物价局关于提高陕西电网火力发电企业上网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物价局•【公布日期】2008.08.20•【字号】陕价发明电[2008]10号•【施行日期】2008.08.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陕西省物价局关于提高陕西电网火力发电企业上网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发明电〔2008〕10号)各设区市物价局、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省电力公司、省地方电力(集团)公司、西北电网公司:为缓解火力发电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保障正常的电力生产经营秩序,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火力发电企业上网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电〔2008〕259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决定适当提高陕西电网火力发电企业上网电价水平。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自2008年8月20日起,将陕西电网火力发电(含燃煤、燃气发电和热电联产)企业上网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1.5分钱。

其中渭河发电有限公司基数内上网电量的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9分钱。

有关电厂具体电价水平见附件。

二、提高符合国家核准(审批)规定的新投产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

省级电网统一调度范围内,新投产且安装烟气脱硫设施的燃煤机组(含热电联产机组)上网电价调整为每千瓦时0.330元。

未安装烟气脱硫设施的机组,上网电价在上述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扣减1.5分钱。

已执行标杆上网电价的机组和新投产机组进入商业运营后,上网电价一律按上述价格执行。

三、跨省送电的发电企业上网电价提价标准,按照受电地区发电企业平均提价标准确定。

四、电网经营企业对电力用户的销售电价暂不做调整。

电网企业因上网电价提高而增加的购电成本支出,纳入下次销售电价调整时统筹解决。

五、电网经营企业和发电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电价政策,不得擅自提高或者降低国家规定的电价水平。

同时,要进一步加强管理,挖潜降耗,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确保电力供应安全稳定。

六、各级物价部门要加强电煤价格临时干预措施的监督检查,督促煤炭生产企业严格执行国家电煤价格政策,不得借机提高或变相提高煤炭价格。

全国各省区销售电价表

全国各省区销售电价表

全国各省区电价表2017年8月18日目录1.脱硫燃煤标杆电价 ...............................1.1燃煤标杆电价上调省份...............................1.2燃煤标杆电价未上调省份............................. 2.销售电价 .......................................2.1新疆 ..............................................2.2青海 ..............................................2.3甘肃 ..............................................2.4江苏 ..............................................2.5内蒙 ..............................................2.6安徽 ..............................................2.7山东 ..............................................2.8河南 ..............................................2.9江西 ..............................................2.10山西 .............................................2.11云南 .............................................2.12黑龙江 ...........................................2.13吉林 .............................................2.14辽宁 .............................................2.15天津 .............................................2.16河北 .............................................2.17陕西 .............................................2.18宁夏 .............................................2.19上海 .............................................2.20浙江 .............................................2.21福建 .............................................2.22湖北 .............................................2.23湖南 .............................................2.24四川 .............................................2.25重庆 .............................................2.26广西 .............................................2.27广东 .............................................2.28贵州 .............................................2.29海南 .............................................2.30北京 .............................................1.脱硫燃煤标杆电价6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取消、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合理调整电价结构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152号)文件,提出:自2017年7月1日起,取消向发电企业征收的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将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标准各降低25%,腾出的电价空间用于提高燃煤电厂标杆电价。

陕西省物价局关于调整陕西电网电力价格的通知-陕价价发[2011]73号

陕西省物价局关于调整陕西电网电力价格的通知-陕价价发[2011]73号

陕西省物价局关于调整陕西电网电力价格的通知正文:---------------------------------------------------------------------------------------------------------------------------------------------------- 陕西省物价局关于调整陕西电网电力价格的通知(陕价价发〔2011〕73号)各设区市物价局、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省电力公司、省地方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为补偿火力发电企业因电煤价格上涨增加的部分成本,缓解电力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保障正常合理的电力供应,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适当调整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1101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决定适当调整陕西电网电价水平。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适当提高火电企业上网电价(一)陕西电网统一调度范围内,执行燃煤机组脱硫标杆上网电价及新投产且安装烟气脱硫设施的燃煤机组(含热电联产机组)上网电价调整为每千瓦时0.3672元(含税,下同),未安装烟气脱硫设施的机组,上网电价在上述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扣减1.5分钱;其他燃煤机组(含自备电厂)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2.52分钱。

有关电厂调整后的上网电价水平见附件四。

(二)渭河发电有限公司基数内上网电量的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1.89分钱。

二、适当提高销售电价水平(一)陕西电网销售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2.14分钱。

其中,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暂不提高,调价金额由其他用户承担。

各类用户调价后具体电价标准见附件一至附件三。

(二)宁强、略阳、勉县及宝鸡市陈仓区各类用电(不含居民生活用电)在现行价格基础上每千瓦时提高2.54分钱,峰谷分时电价相应调整。

(三)陕西神东营业区内(不含神东煤炭公司)各类用户用电价格按照陕西电网销售电价表执行。

神东煤炭公司与榆林供电公司的结算价格提高为每千瓦时0.5512元。

全国各省区燃煤标杆电价及销售电价一览

全国各省区燃煤标杆电价及销售电价一览

全国各省区燃煤标杆电价及销售电价一览省(区、市)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调整表
黑龙江省电网销售电价表
吉林电网销售电价表
辽宁电网销售电价表
内蒙古西部电网销售电价表
内蒙古东部电网销售电价表
北京市非居民峰谷分时销售电价表
天津电网销售电价表
河北南部电网销售电价表
河北北部电网销售电价表
山西电网销售电价表
山西电网峰谷分时电价表
山东电网销售电价表
陕西电网销售电价表
甘肃电网销售电价表(已开征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地区)
甘肃电网销售电价表(未开征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地区)
甘肃汶川地震重灾区八县(区)销售电价表(已开征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地区)
甘肃汶川地震重灾区八县(区)销售电价表(未开征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地区)
宁夏自治区电网销售电价表
青海电网(已开征城市公用事业附加的地区)销售电价表上海市非居民用户电价表(分时)
上海市非居民用户电价表(未分时)
安徽电网销售电价表
安徽电网峰谷分时电价表
江苏电网销售电价表
江苏工业用电峰谷分时销售电价表
江苏电热锅炉(蓄冰制冷)峰谷分时销售电价表
浙江电网销售电价表
福建电网销售电价表
河南电网销售电价表
河南电网峰谷分时电价表
湖北电网销售电价表
湖南电网(已开征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地区)销售电价表江西电网销售电价表
四川省电网销售电价表
重庆电网销售电价表
广西电网销售电价表
云南电网销售电价单位表
贵州电网销售电价单位表
海南省电网销售电价表。

西安民用阶梯用电标准

西安民用阶梯用电标准

西安民用阶梯用电标准
一、阶梯电量的划分
西安市的阶梯电量按照每户每月进行划分,具体如下:
1. 第一档电量:每户每月20度以内用电量,电价为0.52元/度。

2. 第二档电量:每户每月20-50度用电量,电价为0.72元/度。

3. 第三档电量:每户每月50-100度用电量,电价为1元/度。

4. 第四档电量:每户每月100度以上用电量,电价为1.2元/度。

二、阶梯电价的计算方法
根据每户每月的用电量,按照不同的阶梯电价进行计算。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 第一档电量:每户每月20度以内用电量,电价为0.52元/度。

2. 第二档电量:每户每月20-50度用电量,电价为0.72元/度。

超出部分按照第一档电价的1.5倍计算。

3. 第三档电量:每户每月50-100度用电量,电价为1元/度。

超出部分按照第一档电价的3倍计算。

4. 第四档电量:每户每月100度以上用电量,电价为1.2元/度。

超出部分按照第一档电价的3倍计算。

三、用电量计费说明
对于已经安装电能表的用户,电费根据用电量计费。

对于未安装电能表的用户,电费按照每户每月固定电量进行计费。

同时,对于低保户和困难户等特殊群体,可以向当地供电部门申请电费减免或者优惠。

四、阶梯用电的益处
实行阶梯用电可以鼓励市民节约用电,减少浪费。

同时,根据不同用户的用电需求和用电量,实行不同的电价政策可以更加公平合理地分配电力资源,提高电力资源的利用效率。

全国各省区销售电价表修订稿

全国各省区销售电价表修订稿

全国各省区销售电价表 WEIHUA system office room 【WEIHUA 16H-WEIHUA WEIHUA8Q8-全国各省区电价表2017年8月18日目录1.脱硫燃煤标杆电价6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取消、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合理调整电价结构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152号)文件,提出:自2017年7月1日起,取消向发电企业征收的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将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标准各降低25%,腾出的电价空间用于提高燃煤电厂标杆电价。

燃煤标杆电价上调省份至今,已经有22个省份陆续公布了本省的燃煤标杆电价和销售电价的调整情况。

这22省的燃煤标杆电价提高了分/kWh,如下表所示。

燃煤标杆电价未上调省份未调整省份的燃煤标杆电价,如下表所示。

2.销售电价自2017年7月1日起,部分省份的销售电价有所调整,调整电价省份见下表。

截止到目前(8月17日)未调整销售电价省份见下表。

新疆2015年4月14日,新疆发改委发布《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全疆工商用电同价有关事宜的的通知》(新发改能价〔2015〕610号)。

自2015年4月15日执行。

青海青海省发改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青发改价格〔2016〕7号)。

自2016年6月1日起执行。

甘肃甘肃省发改委发布《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甘发改价管〔2016〕510号)。

自2016年6月1日起执行。

江苏江苏省物价局发布《关于合理调整电价结构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价工[2017]124号)。

自2017年7月1日起执行。

内蒙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发布《关于合理调整电价结构有关事项的通知》(内发改价字[2017]954号)。

自2017年7月1日起执行。

安徽安徽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皖价商[2016]1号)。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榆林电网目录销售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陕发改价格〔2021〕1642号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榆林电网目录销售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陕发改价格〔2021〕1642号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榆林电网目录销售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正文:----------------------------------------------------------------------------------------------------------------------------------------------------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榆林电网目录销售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陕发改价格〔2021〕1642号榆林市发展改革委,神木市、府谷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陕西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各增量配电网企业: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推进电价市场化改革,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439号)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将调整榆林电网目录销售电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保留居民、农业目录销售电价。

居民(含执行居民电价的学校、社会福利机构、社区服务中心等公益性事业用户)、农业用电由电网企业保障供应,仍执行榆林电网现行目录销售电价政策(详见附件1)。

低价电源优先用于保障居民、农业用电。

二、取消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

有序推动工商业用户全部进入电力市场,按照市场价格购电,取消榆林电网大工业生产用电、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用电目录销售电价。

目前尚未进入市场的用户,10千伏及以上的用户要全部进入,其他用户也要尽快进入。

工商业及其它用电的输配电价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由电网企业按照现行规定收取,峰谷分时电价按我省规定的峰谷时段及浮动比例等政策执行。

三、建立电网企业代理购电机制。

对暂未直接从电力市场购电的用户,由电网企业(含各增量配电网企业,下同)代理购电,代理购电实施方案按照国家要求另行制定下发。

电网企业要在近期尽快发布首次代理购电公告,公告至少1个月后向代理用户售电,在此之前,工商业用户用电价格继续按我省原目录销售电价水平执行(具体可见陕发改价格〔2020〕1640号)。

陕西省物价局关于调整陕西电网电力价格的通知

陕西省物价局关于调整陕西电网电力价格的通知

陕西省物价局关于调整陕西电网电力价格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物价局•【公布日期】2003.01.07•【字号】陕价管调发[2003]1号•【施行日期】2003.01.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陕西省物价局关于调整陕西电网电力价格的通知(陕价管调发[2003]1号2003年1月7日)各设区市(不含榆林市)物价局,杨凌示范区计划局,省电力公司、投资集团公司、农电局,各有关电厂:根据国家计委《关于疏导陕西省电价矛盾的通知》(计价格[2002]2661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调整陕西电网电力价格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上网电价1、根据《国家计委关于规范电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1)701号)要求,将网内有关电厂上网电价每千瓦时降低为:蒲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一期)、宝鸡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新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和略阳电厂(4#、5#机组)0 .27元,地方小水电、小火电0.26元。

2、核定新投和改制电厂上网电价每千瓦时为:国华神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0.302元,杨凌燃机热电厂0.40元,秦岭(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0.23元,石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二郎坝水力发电公司0.27元。

以上价格均为含税价格。

对应的上网结算电量见附件七。

二、为解决以上电价矛盾和新建电网送变电工程还本付息等问题,在清理原有上网电价的基础上,将陕西电网销售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0.02元(含税)。

调整后的电网销售电价见附件一、二。

大工业用户基本电费的计费方式(按变压器容量或按最大需量)由用户自行选择,但在1年之内应保持不变。

三、陕西电网销售电价调整后,峰谷分时电价、趸售电价相应调整,具体价格见附件三、四、五。

按照国家计委要求,这次销售电价调整后,农村分类综合电价由省上统一下达。

各市、县价格水平详见附件六。

四、调整后的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均从2003年元月20日抄见电量起执行。

西安阶梯电费收费标准2023年?

西安阶梯电费收费标准2023年?

西安阶梯电费收费标准2023年?西安阶梯电费收费标准2023年据西安市发改委公布,2023年起将实行新的阶梯电价政策,居民生活阶梯电价每度电分为4档次,最高价为1.2元/度。

西安市发改委公布的数据显示,自2023年1月1日起,西安市将实行新的居民生活阶梯电价政策。

根据新政策,居民用电每度电分为4档次,对应电费分别为0.52元、0.72元、1元和1.2元。

其中,首档电价对应的电量为20度/月,第二档电价对应的电量为20-50度/月,第三档电价对应的电量为50-100度/月,第四档电价对应的电量为100度以上/月。

与此同时,非居民生活用电也将实行新的阶梯电价政策。

新政策的实施目的是引导居民节约用电,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适当分担能源供需压力。

通过分档定价,让居民自觉节能减排,同时也可以更加合理地分摊用电成本。

需要注意的是,新政策实行后,部分居民的电费可能会有所上涨。

但是相对于现行居民生活用电单一电价,新政策基于不同用电量的差异性定价,更加符合节能减排的理念。

如何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

首先,在能源生产环节,要采用清洁能源替代传统的非清洁能源,降低能源消耗的同时也达到了保护环境的目的。

其次,在能源使用环节,可以通过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来减少能源的浪费。

比如,使用高效节能设备、改进传统工艺等方式。

最后,从个人层面出发,每个人都可以通过节约用水、用电、减少私家车出行等行为来降低个人的能源消耗。

西安市将在2023年1月1日起实行新的阶梯电价政策,旨在鼓励居民节约用电,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适当分担能源供需压力。

通过分档定价,让居民自觉节能减排,并更加合理地分摊用电成本。

这一政策的实施有助于推进能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也符合当前可持续发展的理念。

上海电费收费标准2023年上海电费收费标准2023年如下:2023年上海市居民电价继续执行20XX年颁布实施的居民目录电价,实行阶梯式电价。

具体收费标准如下:1.第一档电量每年0-3120度(含),电价每度0.617元。

西民用水电费标准

西民用水电费标准

西民用水电费标准
陕西居民阶梯水价和阶梯电价的具体标准如下:
1. 阶梯水价:
居民用户终端水价为元/立方米,适用于年用水量162立方米(含)及以
下的一阶用水。

居民用户终端水价为元/立方米,适用于年用水量162立方米\~275立方
米(含)的二阶用水。

居民用户终端水价为元/立方米,适用于年用水量275立方米以上的三阶
用水。

2. 阶梯电价:
第一档电量为180千瓦时及以下,用电价格维持现行价格不加价,为元。

第二档电量为181千瓦时\~350千瓦时,用电价格在第一档电价基础上
每千瓦时提高元,为元。

第三档电量为351千瓦时及以上,用电价格在第一档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提高元,即元。

年累计用电量在2160千瓦时(180千瓦时×12个月)及以下的,按第一档电价标准执行。

年累计用电量在2161千瓦时\~4200千瓦时(350千瓦时×12个月)的,按第二档电价标准执行。

年累计用电量在4201千瓦时及以上的,按第三档电价标准执行。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标准可能会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如有疑问,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机构获取准确信息。

陕西阶梯电价标准

陕西阶梯电价标准

陕西阶梯电价标准陕西阶梯电价标准是指根据居民用电量不同,电力公司对不同居民家庭的电费定价不同的一种电价制度。

根据陕西省电力公司的规定,居民家庭的电费价格一般分为阶梯电价制和单一电价制。

陕西省电力公司对于居民家庭的电费计价采用了阶梯电价制,该制度根据每户家庭的用电量不同,将用电量分为不同的等级,每个等级都有相应的电价标准。

这种分级制度的目的主要是鼓励节约用电,提高居民用电的经济性。

根据陕西省电力公司的规定,居民家庭的阶梯电价按照以下方式确定:第一阶梯电价:每户用电量在150度及以下的部分按照0.4元/度计费;第二阶梯电价:每户用电量在151度至300度之间的部分按照0.5元/度计费;第三阶梯电价:每户用电量在301度至500度之间的部分按照0.7元/度计费;第四阶梯电价:每户用电量在501度至800度之间的部分按照0.8元/度计费;第五阶梯电价:每户用电量在801度及以上的部分按照0.9元/度计费。

以上电价标准只针对居民家庭的用电量计费,对于非居民用电,陕西省电力公司的计费标准有所不同。

居民家庭用电的计费方式一般为月结,每月的电费根据上月的用电量来计算。

按照以上阶梯电价标准,居民家庭可以根据自己的用电量来估算每月的电费。

值得一提的是,对于低保户、农村居民家庭和学生宿舍等特殊群体,陕西省电力公司有相应的优惠政策。

这些特殊群体的电费标准可能会有所调整,以减轻他们的用电负担。

阶梯电价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地鼓励人们节约用电,提高能源消耗的效率。

通过分级定价,陕西省电力公司可以给予居民家庭在用电量低的情况下较低的电价,鼓励他们合理使用电力,避免浪费资源。

同样的,对于高用电量的家庭,采用较高的电价,可以激励他们节约用电,减少能源消耗,降低对环境的影响。

从经济角度来看,阶梯电价制度能够使用电量较少的居民享受到较低的电价,进而减轻他们的生活负担。

而对于用电量较高的居民家庭,尽管电价较高,但可以通过控制用电量来降低电费支出,从而达到节约用电、降低用电成本的目的。

电力直接交易价格的说明

电力直接交易价格的说明

电力直接交易价格的说明为了让各市场主体更好的理解陕西电网输配电价核定后电力直接交易电价构成,促进直接交易平稳有序开展,现对交易结算电价给予具体说明:电力用户结算电价(平段)=直接交易电价+输配电价(含线损和交叉补贴)+政府性基金附加其中:直接交易电价为电厂上网侧成交电价。

输配电价核定后,按照最新要求,发电企业报价中包含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及超净排放的环保加价,发电企业实际结算电价=直接交易电价-1.99分/千瓦时.如实际成交电价为0。

3346元/千瓦时,则发电企业实际结算电价为0.3147元/千瓦时,且不再有环保加价。

目前省内火电企业脱硫脱硝实际电价为0。

3545元/千瓦时(不含超净排放加价,含超净排放加价为0.3645元/千瓦时),结算时征收1。

68分/千瓦时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后(不含税,计及增值税及附加费用对应发电企业支出成本为1.99分/千瓦时,以下均以1。

99分/千瓦时计算发电企业成本,具体见《关于征收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6号)》),发电企业实际结算标杆电价按0。

3346元/千瓦时执行。

输配电价(含线损和交叉补贴)及政府性基金附加按照陕价商发〔2017〕3号文《陕西省物价局关于2017—2019年输配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附件:申报电价与结算电价关系实例一、发电企业结算电价发电企业结算电价=直接交易电价(含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含税、含环保电价)。

例如:某含超净的电厂申报电价为334.6元/兆瓦时,此时较原先电价降价幅度为29.9元/兆瓦时,其中包括10元/兆瓦时的超净电价,19。

9元/兆瓦时的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

表1 电厂申报电价与降价幅度比较二、电力用户结算电价电力用户结算电价(平段)=直接交易电价+输配电价(含线损和交叉补贴)+政府性基金附加。

1。

陕西电网(不含榆林)电力用户结算电价例如:陕西电网(不含榆林)某110kV大工业电力用户销售电价为519。

陕西电网各类电价说明1

陕西电网各类电价说明1

关于现执行电价的说明通知各中心所、供电所:为进一步落实“蒲城电力局开展营销大检查活动”规范经营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各项电价政策,为营销大检查电价执行方面提供参考依据,结合陕西省物价局相关文件精神并将陕西电网销售电价整理做以说明,请各供电所认真进行电价执行的普查、检查工作,以确保辖区用户电价执行到位,严格做到用什么电,交什么钱。

附件:陕西电网销售电价说明农电科2011年10月31日附件陕西电网销售电价说明一、居民生活电价应用范围1、居民家庭生活照明用电。

2、居民普通家用电器用电。

3、居民家庭烹饪、烘焙、取暖等生活用电热用电。

4、家用空调、电热设备(不论相数和容量)用电。

5、居民生活小区、厂区、生活福利区、楼堂馆所、大型商务等使用电热锅炉、蓄热式电锅炉、空调冰(水)蓄冷装置用电执行居民生活电价标准,并按国家规定的峰谷分时电价值执行。

6、学校用电是指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由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举办的公办、民办学校,包括普通高等学校、包括大学、独立设置的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普通高中成人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普通初中、职业初中、成人初中;普通小学、成人小学;幼儿院、托儿所;特殊教育学校(对残疾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的机构)不含校办工厂。

7、其他家用非营业性电器用电。

8、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批准的社会福利场所(指为老年人、残疾人、孤儿、弃婴提供养护、康复、托管等服务场所)的生活用电(陕价价发2010【173】号)二、一般工商业电价应用范围:依据陕价价发2009【133】号文件,将商业、非居民照明和非普工业用电价格合并为一般工商业用电(一)原非居民照明电价应用范围1、机关、部队、医院的用电。

2、铁道、航运等信号灯用电;3、霓虹灯、荧光灯、弧光灯、水银灯(电影制片厂摄影棚的除外)、非对外营业的放映机用电。

4、总容量不足3千瓦的晒图机、医疗用X光机、无影灯、消毒等用电。

陕西电网上网电价表

陕西电网上网电价表

附件1陕西电网上网电价表电厂名称总装机容量(万千瓦)含税上网电价(元/千千瓦时)陕西华电榆横发电厂132.0 307.50神木店塔电厂120.0 307.50清水川电厂60.0 307.50郭家湾电厂60.0 307.50银河榆林发电公司27.0 307.50中电国华神木发电有限公司22.0 307.50朱概塔电厂 6.0 307.50莱德华盛(煤气)发电公司 6.0 307.50神木化工2号机 6.0 307.50腾龙新元电厂 2.4 307.50大唐韩城第二发电公司240.0 327.50陕西华电发电有限公司132.0 327.50国电宝鸡发电有限公司132.0 327.50陕西华电蒲城发电有限公司132.0 327.50大唐彬长发电公司126.0 327.50华能秦岭发电有限公司126.0 327.50华能铜川照金电厂120.0 327.50陕西渭河发电有限公司120.0 327.50陕西宝鸡第二发电有限公司120.0 327.50大唐陕西发电有限公司70.4 327.50大唐宝鸡热电厂66.0 327.50大唐略阳发电有限公司66.0 337.50大唐灞桥热电厂60.0 327.50大唐渭河热电厂60.0 327.50大唐户县第二热电厂60.0 327.50黄陵沮河电厂60.0 327.50陕西华电瑶池发电有限公司40.0 327.50陕西华电杨凌热电有限公司35.0 327.50大唐灞桥热电厂11、12号机组25.0 327.50新力发电公司11.0 327.50西安热电有限公司10.0 327.50兴化热电机组 2.5 327.50地方小火电327.50备注:已安装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并经省级环保部门验收合格的燃煤机组,上网电价在上述电价基础上按每千瓦时分别加价1.5分、1分和0.2分执行。

经省级环保部门验收达到超低排放标准的燃煤机组,2016年1月1日以前并网运行的老机组,上网电价每千瓦时加价1分,2016年1月1日之后并网运行的新机组,上网电价每千瓦时加价0.5分。

陕西电网销售电价表

陕西电网销售电价表
0.369
35KV
0.333
1-10KV
0.303
1-10KV
0.364
110KV
0.313
35KV
0.299
35KV
0.359
峰时
1-10KV
0.556
峰时
不满1KV
0.446
照明用电
非居民
正常
不满1KV
0.575
35KV
0.524
1-10KV
0.440
1-10KV
0.566
110KV
0.491
35KV
35KV
0.414
乡村
不满1KV
0.392
化肥生产
正常
1-10KV
0.212
谷时
不满1KV
0.149
1-10KV
0.382
35KV
0.197
1-10KV
0.147
城市一户一表
0.49
峰时
1-10KV
0.327
35KV
0.145
农村一户一表
0.49
35KV
0.302
基建
正常
不满1KV
销售电价表(1999.12)
用电类别
供电电压
陕西电网目录电价
用电类别
供电电压
陕西电网目录电价
用电类别
供电电压
陕西电网目录电价
大工业电力用电
优待电石
正常
1-10KV
0.343
非普工业电力用电
普通工业
正常
不满1KV
0.474
农业排灌
农业排灌
不满1KV
0.205
35KV

国家计委关于疏导陕西省电价矛盾的通知

国家计委关于疏导陕西省电价矛盾的通知

国家计委关于疏导陕西省电价矛盾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02.12.05•【文号】计价格[2002]2661号•【施行日期】2002.12.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疏导陕西省电价矛盾的通知(2002年12月5日计价格[2002]2661号)陕西省物价局、电力公司:你局《关于呈报陕西电网疏导电价方案的报告》(陕价管发字[2002]123号)收悉。

经商国家电力公司,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根据《国家计委关于规范电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1]701号)要求,将你省有关电厂上网电价(含税,下同)降低为:蒲城发电公司、宝鸡第二发电公司、新力发电公司和略阳发电厂0.27元,李家峡水电站0.26元。

核定新投产电厂上网电价每千瓦时为:国华神木发电公司0.302元,杨凌燃气电厂0.40元,秦岭(华)电厂0.23元,石泉发电有限公司、二郎坝电厂0.27元。

二、为解决以上电价矛盾和新建电网送变电工程还本付息、农网还贷、李家峡水电站电价以及提取中央直属水库库区建设基金问题,在清理现有电厂上网电价的基础上,将陕西省电网销售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0.02元(含税),其中,中央直属水库库区建设基金征收标准另行下达。

各类用户的具体销售价格见附表,1999年我委印发的《陕西省电网销售电价表》(计价格[1999]1153号)同时废止。

三、以上电价自2002年12月10日抄见电量起执行。

四、请按照本通知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确保电价疏导方案的顺利出台。

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委。

附表:一、陕西省电网(未开征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地区)销售电价表二、陕西省电网(已开征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地区)销售电价表三、陕西省电网趸售电价表附表一陕西电网(未开征城市公用事业附加的地区)销售电价表单位:元/千瓦时┏━━━━━━━━━━━━━━━┯━━━━━━━━━━━━━━━━━━━━━┯━━━━━━━━━━┓┃用电分类│电度电价│基本电价┃┃├───┬───┬────┬────┬───┼─────┬────┨┃│不│1-10 │35110│110220│220│最大需量│变压器容┃┃│满││││千伏││量┃┃├───┼───┼────┼────┼───┼─────┼────┨┃│1千伏│千伏│千伏以下│千伏以下│及以上│(元/千瓦│(元/千┃┃││││││/月)│伏安/月┃┃│││││││)┃┠───────────────┼───┼───┼────┼────┼───┼─────┼────┨┃一、居民生活电价│0.49│0.49│0.49││││┃┠───────────────┼───┼───┼────┼────┼───┼─────┼────┨┃二、非居民照明电价│0.623 │0.614 │0.614││││┃┠───────────────┼───┼───┼────┼────┼───┼─────┼────┨┃三、商业电价│0.743 │0.734 │0.724││││┃┠───────────────┼───┼───┼────┼────┼───┼─────┼────┨┃四、非工业、普通工业电价│0.509 │0.502 │0.493││││┃┠───────────────┼───┼───┼────┼────┼───┼─────┼────┨┃其中:中、小化肥电价│0.342 │0.338 │0.334││││┃┠───────────────┼───┼───┼────┼────┼───┼─────┼────┨┃五、大工业电价││0.376 │0.356│0.336│0.331 │24│16┃┠───────────────┼───┼───┼────┼────┼───┼─────┼────┨┃其中:电炉铁合金、电解烧碱、合││0.366 │0.346│0.326│0.321 │24│16┃┃成氨、电炉钙镁磷肥、电炉黄磷│││││││┃┠───────────────┼───┼───┼────┼────┼───┼─────┼────┨┃电石││0.356 │0.336│0.316│0.311 │24│16┃┠───────────────┼───┼───┼────┼────┼───┼─────┼────┨┃中、小化肥││0.225 │0.21│0.2│0.195 │24│16┃┠───────────────┼───┼───┼────┼────┼───┼─────┼────┨┃六、农业生产用电│0.419 │0.411 │0.401││││┃┠───────────────┼───┼───┼────┼────┼───┼─────┼────┨┃七、农业排灌用电│0.201 │0.199 │0.196││││┃┗━━━━━━━━━━━━━━━┷━━━┷━━━┷━━━━┷━━━━┷━━━┷━━━━━┷━━━━┛附表2陕西电网(已开征城市公用事业附加的地区)销售电价表单位:元/千瓦时┏━━━━━━━━━━━━━━━┯━━━━━━━━━━━━━━━━━━━━┯━━━━━━━━━━┓┃用电分类│电度电价│基本电价┃┃├───┬───┬───┬────┬───┼─────┬────┨┃│不│1-10 │35110 │110220│220│最大需量│变压器容┃┃│满││││千伏││量┃┃├───┼───┼───┼────┼───┼─────┼────┨┃│1千│千│千伏│千伏以│及以│(元/千瓦│(元/千┃┃│伏│伏│以下│下│上│/月)│伏安/月┃┃│││││││)┃┠───────────────┼───┼───┼───┼────┼───┼─────┼────┨┃一、居民生活电价│0.49│0.49│0.49││││┃┠───────────────┼───┼───┼───┼────┼───┼─────┼────┨┃二、非居民照明电价│0.643 │0.634 │0.634 ││││┃┠───────────────┼───┼───┼───┼────┼───┼─────┼────┨┃三、商业电价│0.763 │0.754 │0.744 ││││┃┠───────────────┼───┼───┼───┼────┼───┼─────┼────┨┃四、非工业、普通工业电价│0.515 │0.508 │0.499 ││││┃┠───────────────┼───┼───┼───┼────┼───┼─────┼────┨┃其中:中、小化肥电价│0.348 │0.344 │0.34││││┃┠───────────────┼───┼───┼───┼────┼───┼─────┼────┨┃五、大工业电价││0.382 │0.362 │0.342│0.337 │24│16┃┠───────────────┼───┼───┼───┼────┼───┼─────┼────┨┃其中:电炉铁合金、电解烧碱、合││0.372 │0.352 │0.332│0.327 │24│16┃┃成氨、电炉钙镁磷肥、电炉黄磷│││││││┃┠───────────────┼───┼───┼───┼────┼───┼─────┼────┨┃电石││0.362 │0.342 │0.322│0.317 │24│16┃┠───────────────┼───┼───┼───┼────┼───┼─────┼────┨┃中、小化肥││0.231 │0.216 │0.206│0.201 │24│16┃┠───────────────┼───┼───┼───┼────┼───┼─────┼────┨┃六、农业生产用电│0.419 │0.411 │0.401 ││││┃┠───────────────┼───┼───┼───┼────┼───┼─────┼────┨┃七、农业排灌用电│0.201 │0.199 │0.196 ││││┃┗━━━━━━━━━━━━━━━┷━━━┷━━━┷━━━┷━━━━┷━━━┷━━━━━┷━━━━┛附表三陕西电网趸售电价表┏━━━━━━━━━━┯━━━━━━━━━━━┯━━━━━━━━━━━━━┓┃电价类别│县级趸售(元/千瓦时)│县以下趸售(元/千瓦时)┃┃├────┬──────┼─────┬───────┨┃│1-10KV │35KV及以上│110KV│35KV及以上┃┃││││┃┠──────────┼────┼──────┼─────┼───────┨┃居民生活电价│0.288│0.288│0.288│0.288┃┠──────────┼────┼──────┼─────┼───────┨┃非居民照明电价│0.469│0.469│0.469│0.469┃┠──────────┼────┼──────┼─────┼───────┨┃商业电价│0.556│0.556│0.556│0.556┃┠──────────┼────┼──────┼─────┼───────┨┃工业电价│0.326│0.311│0.326│0.311┃┠──────────┼────┼──────┼─────┼───────┨┃其中:中、小化肥电价│0.192│0.18│0.192│0.18┃┠──────────┼────┼──────┼─────┼───────┨┃非工业电价│0.368│0.36│0.368│0.36┃┠──────────┼────┼──────┼─────┼───────┨┃其中:中、小化肥电价│0.254│0.249│0.254│0.249┃┠──────────┼────┼──────┼─────┼───────┨┃农业生产电价│0.327│0.315│0.327│0.315┃┠──────────┼────┼──────┼─────┼───────┨┃农业排灌电价│0.14│0.135│0.14│0.135┃┗━━━━━━━━━━┷━━━━┷━━━━━━┷━━━━━┷━━━━━━━┛注:1、以上除农业排灌电价外。

国家计委关于调整陕西省电网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计委关于调整陕西省电网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计委关于调整陕西省电网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计划委员会(已更名)•【公布日期】1999.08.31•【文号】计价格[1999]1153号•【施行日期】1999.09.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正文国家计委关于调整陕西省电网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1999]1153号1999年8月31日)陕西省物价局、电力局,西北电力集团公司:为了适当解决新投产电力项目的还本付息问题,缓解电力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经商国家经贸委、国家电力公司决定在整顿电价、取消随电价加收的各种乱加价乱收费的基础上,按总体上不增加用户负担的原则,适当调整陕西电网电价水平。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陕西省新建成投产的机组上网电价分别核定为:蒲城电厂每千瓦时0.33元,李家峡电厂每千瓦时0.294元,神木电厂每千瓦时0.34元,宝鸡第二发电厂每千瓦时0.33元,新力有限公司(白水电厂)每千瓦时0.33元。

上述电价均为整个经营期电价。

二、为了解决上述电厂上网电价调整对电网销售电价的影响以及新投产电网项目投资的还本付息需要,将陕西省电网销售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2.86分钱(分别为新机1.43分钱,电厂送出工程1.33分钱,西北电网陕西段联络线0.1分钱),各类用户具体价格见附表。

大工业用户的基本电费的计费方式(按变压器容量或按最大需量)由用户自行选择,但在一年之内应保持不变。

三、为增加电价透明度,将电力建设基金、三峡工程建设基金、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列入销售电价。

电力建设基金、三峡工程建设基金现行征收标准和征收及使用办法均不变。

根据陕西省的意见,未开征城市公用事业附加的地区不得征收,电价标准按附表一执行;已开征地区征收标准统一为:大工业、非工业、普通工业用电为每千瓦时0.6分钱,居民、非居民照明用电为每千瓦时2分钱,电价标准按附表二执行。

上述三项基金和收费项目由电力企业收取后专户存储,不得在价外另行收取。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2893
1.2593
1.2293
平段
0.8731
0.8531
0.8331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低谷
0.4570
0.4470
0.4370
其中:中、小化肥生产
用电
高峰
0.7109
0.7049
0.6989
平段
0.4839
0.4799
0.4759
低谷
0.2570
0.2550
0.2530
大工业生产用电
高峰
0.9329
0.9003
陕西电网销售电价表(含阶梯电价)
用电分类
电度电价
基本电价
不满
1千伏
1-10
千伏
35千伏
110千伏
220千伏
及以上
最大需量
(元/千瓦/月)
变压器容量
(元/千伏安/月)
居民生活用电
0.4983
0.4983
0.4983
其中:“一户一表”阶梯加价
第二档加价
0.0500
第三档加价
0.3000
一般工商业用电
高峰
0.8677
0.8595
31.00
24.00
平段
0.5881
0.5681
0.5481
0.5431
低谷
0.2433
0.2359
0.2285
0.2267
其中:电解烧碱、电解铝、合成氨、电炉钙镁磷肥、电
炉黄磷生产用电
高峰
0.9166
0.8840
0.8514
0.8432
31.00
24.00
平段
0.5781
0.5581
24.00
16.00
平段
0.3669
0.3519
低谷
0.1547
0.1491
农业生产用电
高峰
0.7642
0.7522
0.7372
平段
0.5174
0.5094
0.4994
低谷
0.2708
0.2668
0.2618
其中:农业排灌用电
0.2994
0.2974
0.2944
深井、高扬程
农业排灌电价
50米—100米
0.5381
0.5331
低谷
0.2396
0.2322
0.2248
0.2230
电石生产用电
高峰
0.9003
0.8677
0.8351
0.8269
31.00
24.00
平段
0.5681
0.5481
0.5281
0.5231
低谷
0.2359
0.2285
0.2211
0.2193
中小化肥
生产用电
高峰
0.5791
0.5547
100米以上—300米
300米以上
0.2794
0.2694
0.2594
该内容自2012年7月1日起执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