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三方协议书
贵州省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协议6篇
贵州省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协议6篇篇1甲方:贵州省人民政府乙方: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实施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贵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为加强少数民族人才培养,促进民族团结和区域经济发展,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一、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实施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双方行为,确保计划的顺利实施,为贵州省少数民族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二、协议内容1. 甲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确保计划的顺利实施。
(2)甲方有义务为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确保计划的顺利进行。
(3)甲方有义务对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实施单位进行指导和协调,帮助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2. 乙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有权在甲方政策指导下,根据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实施方案,自主开展相关工作。
(2)乙方有义务确保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实施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和甲方政策要求,实现计划目标。
(3)乙方有义务对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和分析,及时向甲方反馈实施进展和成效。
三、计划实施1.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实施时间为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实施范围包括贵州省内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重点面向贫困地区的少数民族群众。
3.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实施内容主要包括少数民族人才培养、民族文化传承与发展、民族经济发展等方面。
具体实施方案由乙方根据甲方政策和实际情况制定。
四、资金保障与使用1. 甲方将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为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具体资金额度和使用方式由甲方根据计划实施情况和实际需求确定。
2. 乙方应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五、监督与评估1. 甲方有权对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
2023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培养协议书
2023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培养协议书甲方(学校/机构):
学校名称/机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学生):
姓名: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入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协议内容:
鉴于甲方为乙方提供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培养机会,乙方自愿参加并接受培养,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培养内容:甲方将依据《2023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要求,为乙方提供专业培训和指导,帮助乙方全面成长。
学习保障:乙方保证全力以赴参与培养计划,在学习和实践中不辜负甲方的期望。
服务归属:乙方毕业后将为少数民族地区服务一定年限,履行回报地方社会的义务。
责任承担: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应相互尊重,如有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协议期限: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培养计划结
束后。
签署:
甲方(盖章):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湖北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协议书6篇
湖北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协议书6篇篇1甲方:湖北省民族宗教院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乙方:_________(少数民族骨干培养计划学员)根据《湖北省少数民族骨干培养计划实施方案》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定向协议书。
一、定向培养目的旨在加强湖北省少数民族人才培养,促进民族团结和区域经济发展。
二、培养对象及条件1. 必须是湖北省内的少数民族公民;2.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3. 具备一定的学习能力和实践能力;4. 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学习环境。
三、培养内容及方式1. 政治理论:包括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等;2. 专业知识:根据学员兴趣和专业背景,选择适合的专业领域进行深造;3. 实践能力:通过实习、实训等方式,提高学员的实际操作能力;4. 民族文化:加强民族团结教育,传承和弘扬民族优秀文化。
四、培养期限及地点1. 培养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2. 培养地点为湖北民族大学(或其他指定的高校)。
五、权利义务1. 甲方负责学员的培养工作,包括课程设置、师资力量、实践基地等方面;2. 甲方有权对学员进行考核,对表现优秀的学员给予表彰和奖励;3. 乙方应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学习和活动,认真完成学业;4. 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合理的学习和生活要求;5. 乙方在培养期间应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不得擅自离校或从事与学业无关的活动。
六、违约责任1. 甲方如违反本协议规定,未履行培养义务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2. 乙方如违反本协议规定,未按时完成学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七、其他事项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2.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培养地点各执一份;3.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乙方(签字):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篇2甲方:湖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乙方:少数民族骨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丙方:少数民族骨干培养对象根据《湖北省少数民族骨干培养计划实施方案》和相关法律法规,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基础上,就少数民族骨干培养对象(以下简称“骨干”)的定向培养、使用及管理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定向培养1. 甲方负责按照《湖北省少数民族骨干培养计划实施方案》的要求,组织开展少数民族骨干培养对象的选拔工作。
内蒙古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协议
内蒙古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协议关键信息项:
协议双方
协议目的
项目内容
资金来源
权利与义务
协议期限
违约责任
争议解决
附则
协议书内容:
甲方:内蒙古自治区部门
乙方:民族团体/个人
一、协议目的
二、项目内容
实施针对少数民族学生的专项培训项目;
提供奖学金及助学金;
组织文化交流活动;
建立实习和就业指导机制。
三、资金来源
本项目资金由甲方拨款及社会各界捐赠组成,具体金额依据年度预算执行。
四、权利与义务
甲方负责项目的监督和管理;
乙方需提供参与项目的学生名单及相关资料;
双方需定期汇报项目进展情况。
五、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实施期为三年,期满后可续签。
六、违约责任
如一方未能履行协议,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赔偿损失。
七、争议解决
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提交仲裁机构处理。
八、附则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定向协议书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定向协议书甲方(培养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定向生本人):______ 性别:______ 民族: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定向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培养工作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为保证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明确各方责任,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定向协议书。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按照国家和培养单位的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培养和管理,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学习和生活条件。
2、甲方根据培养方案,组织乙方进行课程学习、科研实践和学位论文工作,并对乙方的学习和科研情况进行考核和评价。
3、甲方对乙方的思想政治表现、学业成绩、科研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对符合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的乙方,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4、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进行处理,对乙方在培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指导和帮助。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有权享受国家和培养单位提供的各项优惠政策和待遇,包括但不限于学费减免、生活补助等。
2、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培养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努力完成学业。
3、乙方应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认真完成课程学习、科研实践和学位论文工作,确保学习质量。
4、乙方毕业后,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回到丙方工作,服务期限不少于______年(服务期限从乙方取得毕业证书并到丙方报到之日起计算)。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协议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协议篇一:XX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协议附件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格式)甲方(招生单位):乙方(定向单位):丙方(定向生本人):丁方(定向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行政门):根据《XX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管理办法》,就丙方攻读硕士研究生事宜,甲、乙、丙、丁四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录取丙方为XX年 ____________专业硕士研究生。
二、甲方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丙方进行管理,按培养方案对丙方进行培养。
丙方学习期满、符合硕士研究生毕业条件,甲方准予毕业,符合硕士学位授予条件,甲方授予硕士学位。
丙方学习结束离校后,甲方将丙方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硕士期间档案等直接寄送乙方,乙方负责安排丙方工作。
三、丙方学习期间不转户口,人事档案由乙方负责管理,并保证丙方的学习时间。
丙方学习期间的工资、医疗保险、福利待遇和职务(职称)晋升等,由乙方和丙方协商解决。
丙方党、团组织关系先转入基础培训学校(达到甲方确定的普通计划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录取要求的除外),基础培训结业考核合格后转入甲方,待学习结束后转回乙方。
四、丙方必须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学业。
丙方在甲方的学习结束后,必须回乙方工作,且服务年限不得少于5年(含5年,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民族硕士基础强化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服务期为8年)。
五、丙方中途退学、受开除学籍处分,或因其他原因不宜继续学习,由甲方退回乙方处理。
丙方在学期间提出变动学籍(休学、延期毕业及申请硕博连读等)的,须提供乙方的书面同意证明,否则不予办理。
六、丙方第一学年须到教育部指定的基础强化培训基地进行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甲方继续硕士学位培养阶段学习(达到甲方确定的普通计划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录取要求的除外)。
七、本协议一式五份,经甲、乙、丙、丁四方签字并签章后,自丙方取得正式学籍(到基础强化培训基地报到)之日起生效。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定向协议书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定向协议书(非在职考生模板)甲方(招生单位):乙方(定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丙方(定向生本人):根据《办公厅关于下达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就丙方攻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事宜,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录取丙方为2023年______________专业_____________(全日制/非全日制)____________(硕士/博士)研究生。
一、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甲方负责对丙方进行管理和培养,确保其遵循既定的教育和培养计划。
在此过程中,丙方需遵守国家及甲方规定的学费和住宿费用标准。
二、当丙方顺利完成学业并满足毕业条件后,甲方将授予其相应的学位证书。
若丙方符合特定学历或学位授予标准,甲方也将颁发相应学位。
三、丙方在完成学业并离校后,甲方将向定向省份的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提交丙方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在校期间的相关档案。
同时,乙方(可能指合作单位或相关部门)将与当地人社、民族等相关部门协作,协助丙方顺利就业。
三、在丙方的学习期间,其户口、人事档案以及党团组织关系将按照甲方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丙方毕业后,甲方将负责将其派遣至定向省份的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或定向地区的就业单位。
丙方必须遵循定向省份或内蒙古、广西、贵州、云南、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兵团)等定向地区的规定进行就业。
对于硕士毕业生,服务期限不得少于5年(包含5年);内地西藏班和新疆班的教师及管理人员则不得少于8年。
根据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一旦被录取,丙方必须迅速办理入学手续并完成学籍注册,确保修业年限与学习年限与其他普通类招生计划中的研究生招生标准保持一致。
在校园内,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确保学业的顺利完成。
关于教育管理服务方面的各类事务,如出国交换学习、学籍变更以及学业奖励和资助等事宜,均需遵循甲方的相关规程执行。
贵州省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协议书(2篇)
贵州省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协议书甲方(贵州省相关部门):乙方(学生或监护人):根据《贵州省少数民族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参加贵州省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一、甲方责任:1. 为乙方提供相应的学习、生活、科研等条件,确保乙方顺利完成学业。
2. 对乙方进行跟踪管理,关注其学业、思想动态,协助解决实际问题。
3. 为乙方提供就业指导和推荐,协助乙方顺利就业。
二、乙方责任:1. 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
2.乙方应努力学习,认真完成学业,争取优异成绩。
如乙方在学习、科研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甲方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3.乙方毕业后,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回贵州省相关地区工作,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具体工作安排由甲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4.乙方在工作期间,应遵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职责,为贵州省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做出贡献。
三、其他事项:1.乙方在参加计划期间,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学校规章制度,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取消乙方参加计划的资格。
2.乙方在参加计划期间,如因特殊情况需中途退出,应提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退出。
3.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乙方参加计划的时间。
四、违约责任:1. 如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2. 如甲方未能履行本协议约定的责任,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争议解决: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或盖章):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贵州省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协议书(二)甲方(贵州省教育行政部门):乙方(少数民族学生):丙方(学生家长):鉴于乙方为贵州省少数民族学生,甲方为促进少数民族教育事业发展,提高少数民族人才培养质量,实施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书。
湖南省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就业协议书
湖南省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就业协议书
《湖南省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就业协议书》
甲方(培养单位):
乙方(定向就业人员):
根据《湖南省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自愿签订本定向就业协议。
一、定向就业岗位及要求
1. 乙方定向就业的岗位为:
2. 乙方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勤奋好学,成绩优良;
(2)具有较好的专业基础和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
(3)属于湖南省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
(4)符合甲方所在单位的具体要求。
二、定向就业期限
本协议的定向就业期限为____年,自乙方毕业证书签发之日起计算。
三、培养及就业安排
1.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培养,确保乙方能按时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 乙方在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后,应在甲方安排的定向就业岗位上工作。
四、违约责任
1. 乙方如未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到甲方安排的定向就业岗位上工作,应支付给甲方违约金人民币____元。
2. 甲方如未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和要求为乙方安排定向就业岗位,应支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
____元。
五、其他
1.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培养单位):______________
乙方(定向就业人员):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注:本协议书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条款请根据实际情况和双方需求进行调整。
少干计划定向协议书8篇
少干计划定向协议书8篇篇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定向协议书甲方:XXX大学乙方:XXX(学生姓名)根据《关于编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的通知》(教民〔XXXX〕X号)精神,为做好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少干计划”)研究生的招生及培养工作,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责任1. 甲方应根据国家民族政策,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要求,积极招收“少干计划”硕士研究生。
2. 甲方应依据相关文件精神,制定“少干计划”研究生招生简章,并报教育部民族教育发展中心备案。
3. 在招生过程中,甲方应严格按招生简章进行招生,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4. 甲方应对录取的“少干计划”研究生进行全面的培养,包括课程学习、实践环节、论文指导等,确保培养质量。
5. 甲方应积极协助“少干计划”研究生解决在学习、生活、工作等方面遇到的问题,为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二、乙方责任1. 乙方应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党的领导,维护民族团结,为国家的建设和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2. 乙方应认真阅读并理解甲方发布的招生简章,明确自己的报考方向和培养目标。
3.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并取得优异成绩。
4. 在学习期间,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各项学习任务。
5. 乙方应积极参与实践活动和学术交流活动,提高自己的实践能力和学术水平。
6. 乙方应在毕业时,按照“少干计划”的要求,回到定向地区或定向单位工作,为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三、协议的变更和解除1. 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如需变更或解除,应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报教育部民族教育发展中心备案。
2. 乙方在入学后,如发现不符合“少干计划”报考条件或违反协议规定,甲方有权取消其“少干计划”资格,并按照普通研究生进行培养和管理。
3. 乙方在毕业时,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回到定向地区或定向单位工作,应提前告知甲方,并协商解决方式。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研究生定向协议书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研究生定向协议书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即:承诺培养高层次骨干人才的学校或单位)单位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即:接受培养并承诺按约定要求进行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学生)。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民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
鉴于乙方符合“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相关条件,且愿意接受甲方定向培养,甲方也愿意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学术支持和发展平台,现就乙方在研究生期间的培养与定向就业等事项,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培养目标与计划1. 甲方承诺为乙方提供高质量的研究生教育和培养支持,帮助乙方在学术领域、实践能力及综合素质等方面得到全面提升,成为各自领域的骨干力量。
2. 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培养计划完成学业,包括但不限于:专业课程学习、科研项目参与、学术论文撰写、社会实践等内容。
第二条培养期限1. 乙方的培养期限为:_______年(具体年限根据学科要求确定)。
2. 在培养期间,甲方将定期进行评估,确保乙方在学习和科研方面的进展。
评估结果将决定乙方是否能够按计划顺利毕业。
第三条定向就业安排1. 根据双方协商,乙方毕业后,甲方将根据乙方的学术水平、工作意愿及所学专业,为其提供定向就业机会。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协议书(3篇)
第1篇协议编号:_______甲方(培养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研究生):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乙方在甲方就读期间的权利、义务及双方的责任达成如下协议:一、协议期限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乙方完成甲方规定的学业,取得相应学位证书之日止。
2. 如乙方提前完成学业,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并按协议约定支付乙方培养费用。
二、培养目标1. 乙方在甲方学习期间,应全面提高自身素质,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2. 乙方应努力完成甲方规定的各项学习任务,争取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
三、培养方式1. 甲方为乙方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包括但不限于课程设置、实验设备、图书资料等。
2. 甲方根据乙方专业特点,安排导师和指导教师,负责乙方的学术指导和生活关怀。
3. 甲方定期对乙方进行学业考核,对乙方的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实践活动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四、权利与义务1. 甲方权利:(1)对乙方进行学术指导和生活关怀,帮助乙方提高综合素质;(2)对乙方的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实践活动等方面进行考核;(3)根据国家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对乙方进行奖惩;(4)根据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完成学业任务。
2. 甲方义务:(1)为乙方提供良好的学习、生活和科研环境;(2)按照协议约定,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3)对乙方进行学术指导,帮助乙方提高科研水平;(4)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实验设备、图书资料等。
3. 乙方权利:(1)在甲方规定的范围内,享有使用学校设施的权利;(2)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类学术活动;(3)获得甲方提供的奖学金、助学金等资助;(4)在完成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位证书。
湖南省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就业协议书7篇
湖南省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就业协议书7篇篇1甲方(学校):_________乙方(学生):_________丙方(用人单位):_________根据《湖南省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实施方案》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丙三方本着自愿、平等、公正的原则,就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就业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协议内容1. 甲方负责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学生的培养工作,确保学生完成学业并达到培养目标。
2. 乙方作为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学生,应严格遵守学校及用人单位的相关规定,完成学业并接受用人单位的就业安排。
3. 丙方作为用人单位,应提供适合乙方专业特长的就业岗位,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待遇。
二、权利义务1. 甲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选拔、培养和管理。
(2)甲方应确保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学生的培养质量,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和生活保障。
(3)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就业创业教育。
2. 乙方的权利义务(1)乙方有权享受甲方提供的学习条件和生活保障。
(2)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及丙方的相关规定,完成学业并接受就业安排。
(3)乙方应积极参与甲方组织的各类活动,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3. 丙方的权利义务(1)丙方有权对乙方的就业安排提出意见和建议。
(2)丙方应提供适合乙方专业特长的就业岗位,确保乙方的就业质量。
(3)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岗位培训和实践锻炼,提高乙方的专业技能和实践能力。
三、违约责任1. 甲方违约:如甲方未能按照协议要求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和生活保障,或未能确保乙方的培养质量,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乙方违约:如乙方未能按照协议要求完成学业或未能接受丙方的就业安排,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同时,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的协议关系。
3. 丙方违约:如丙方未能按照协议要求为乙方提供适合的就业岗位或未能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待遇,甲方有权要求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云南省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协议书7篇
云南省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协议书7篇篇1甲方:云南省人民政府为贯彻落实云南省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加强少数民族人才培养,促进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基础上,就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培养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培养目标通过定向培养,使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对象(以下简称“定向对象”)具备坚定的政治信念、扎实的专业知识、较强的实践能力和良好的思想品德,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培养方式1. 定向培养学校根据云南省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培养计划。
2. 培养计划包括理论课程和实践教学环节,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突出实践能力的培养。
3. 定向对象在学校学习期间,要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接受学校的管理和教育。
三、经费保障1. 甲方负责提供定向培养所需的经费,确保培养计划顺利实施。
2. 乙方负责管理和使用经费,确保经费使用合法、合规。
3. 甲方和乙方要建立健全经费管理制度,确保经费使用公开、透明。
四、就业安置1. 定向对象完成学业后,要服从甲方的就业安置,在云南省内从事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工作。
2. 甲方负责为定向对象提供就业安置服务,确保他们有合适的就业岗位。
3. 定向对象在就业安置过程中,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就业协议。
五、权利义务1. 甲方有权对定向对象的学习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有权要求乙方对培养计划进行调整和完善。
同时,甲方有义务为定向对象提供必要的学习和生活条件,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2. 乙方有权根据培养计划对定向对象进行管理和教育,有权要求甲方对就业安置进行调整和完善。
同时,乙方有义务为定向对象提供必要的教学条件和生活保障。
3. 定向对象有权要求甲方和乙方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同时,他们有义务遵守本协议约定的培养目标、培养方式和就业安置等要求。
六、违约责任1. 如果甲方或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相关义务,导致定向对象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违约方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内蒙古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协议5篇
内蒙古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协议5篇篇1协议人:甲方: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乙方: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实施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为加强内蒙古少数民族骨干的培养和选拔,促进民族团结和区域经济发展,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一、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加强内蒙古少数民族骨干的培养和选拔,促进民族团结和区域经济发展,为内蒙古自治区的繁荣发展做出贡献。
二、协议内容1. 甲方负责提供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整体规划、政策指导和资金支持。
2. 乙方负责具体实施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包括选拔对象、培养方式、实施时间等。
3. 甲方将乙方实施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4. 乙方应确保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实施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接受甲方和社会的监督。
5. 甲方和乙方应共同加强少数民族骨干的思想引领和政治培养,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6. 乙方应积极探索少数民族骨干的创新创业能力,鼓励他们勇于实践、敢于创新。
7. 甲方和乙方应共同关注少数民族骨干的成长和发展,为他们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三、协议实施时间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实施期限为X年。
期满后,根据双方协商,可续签协议。
四、违约责任1. 甲方和乙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如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因违约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五、争议解决1. 本协议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2. 如双方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在争议解决过程中,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中不涉及争议的其他条款。
六、其他条款1.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协议6篇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协议6篇篇1甲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实施纲要》,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基础上,就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骨干计划”)的实施达成如下协议:一、总体目标骨干计划旨在加强民族团结,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通过选拔和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提升少数民族整体素质和创新能力,为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
二、实施原则1. 坚持党的领导,突出政治标准,确保骨干计划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2. 突出人才培养重点,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高骨干人才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3. 遵循教育规律,注重因材施教,激发骨干人才的创新活力和发展潜力。
4. 加强民族团结,促进交流融合,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
三、实施内容1. 选拔对象:主要面向少数民族中具有较高学历、较强学习能力和一定实践经验的高层次骨干人才。
2. 培养方式: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培养方式,包括集中培训、实践锻炼、课题研究等多种方式。
3. 培养内容:针对骨干人才的实际情况,制定个性化的培养计划,包括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创新能力等方面的培养。
4. 考核标准:制定科学的考核标准,对骨干人才的学习态度、学习效果、实践能力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
四、实施保障1. 政策支持:国家出台相关政策,为骨干计划的实施提供政策保障和支持。
2. 经费保障: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对骨干计划经费的投入力度,确保计划顺利实施。
3. 组织保障:建立健全骨干计划的组织领导机构,加强计划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
4. 技术保障:加强信息化建设,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计划的管理效率和实施效果。
五、成果评价1. 评价指标:制定科学的评价指标,对骨干计划的实施效果进行全面评价。
2. 评价方式:采取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方式,注重实际成效和群众认可。
3. 评价结果应用:将评价结果作为改进计划实施的重要依据,对表现突出的骨干人才进行表彰和奖励。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协议书8篇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协议书8篇篇1甲方:XXXX大学乙方:XXXX,民族:XXXX,身份证号:XXXX丙方:XXXX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族事务委员会(以下简称“民族事务委员会”)根据《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实施管理办法》的规定,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就乙方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培养达成如下协议:一、协议目的通过实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高水平、能够承担国家重要科研任务的高素质少数民族科技人才队伍,为国家的科技进步和民族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二、培养方式1. 甲方负责乙方的招生录取工作,并按照相关政策和规定对乙方进行培养和管理。
2. 乙方需要在甲方进行为期至少三年的研究生学习,并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定和纪律。
3. 甲方将结合乙方的专业背景和兴趣,为其安排合适的导师和研究方向,并提供必要的科研条件和资源。
三、经费支持1. 甲方将按照相关政策和规定,为乙方提供研究生阶段的学费、生活费等经费支持。
2. 乙方在研究生学习期间,将享受与甲方其他研究生相同的福利待遇。
3. 甲方将定期对乙方的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核和监督,确保经费的合理合规使用。
四、就业安排1. 乙方在研究生毕业后,将按照相关政策和规定进行就业安排。
2. 甲方将优先为乙方提供科研和就业推荐,协助乙方实现高质量的就业。
3. 乙方在就业后,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为国家的科技进步和民族事业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五、违约责任1. 甲方如有违反本协议的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乙方如有违反本协议的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丙方如有违反本协议的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其他事项1. 本协议未尽事宜,将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处理。
2. 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XXXX日期:XXXX年XX月XX日乙方(签字盖章):XXXX日期:XXXX年XX月XX日丙方(签字盖章):XXXX日期:XXXX年XX月XX日篇2甲方:_________地址: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乙方:_________地址:_________电话:_________根据《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确保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的培养质量,规范双方的行为,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研究生定向协议书7篇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研究生定向协议书7篇篇1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乙方(研究生):_________丙方(学生所在高校):_________根据《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实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确保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明确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特制定本协议。
一、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明确甲方、乙方和丙方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权利与义务,规范各方的行为,确保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民族团结和科技进步。
二、协议内容1. 甲方权利与义务甲方作为用人单位,享有以下权利:(1)根据工作需要,制定研究生培养计划,安排研究生的工作任务和岗位;(2)对研究生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确保研究生的培养质量;(3)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为研究生提供必要的生活和学习条件;(4)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调整和优化。
甲方应履行以下义务:(1)尊重研究生的民族习惯和宗教信仰,保障研究生的合法权益;(2)为研究生提供必要的培训和学习机会,促进研究生的专业成长;(3)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及时支付研究生的薪酬和福利待遇;(4)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2. 乙方权利与义务乙方作为研究生,享有以下权利:(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相应的薪酬和福利待遇;(2)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享受规定的假期和休息时间;(3)参与研究生的日常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4)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享受学校提供的各种学习资源。
乙方应履行以下义务:(1)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2)努力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务,保证工作质量;(3)尊重同事和领导,团结协作,共同推进研究生培养工作;(4)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注重个人素质和能力的提升。
3. 丙方权利与义务丙方作为学生所在高校,享有以下权利:(1)对研究生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确保研究生的培养质量;(2)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为研究生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和生活保障;(3)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支持研究生参加学术会议、科研项目等活动;(4)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调整和优化。
贵州省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协议6篇
贵州省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协议6篇篇1甲方:贵州省人民政府乙方: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实施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为加强贵州省少数民族人才培养,促进民族团结和区域经济发展,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一、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推动贵州省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实施,通过选拔和培养少数民族优秀人才,提升少数民族骨干的素质和能力,为贵州省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协议内容1. 选拔对象:本协议适用于在贵州省境内具有少数民族身份的优秀人才,包括少数民族干部、专业技术人员、企业管理人才等。
2. 培养目标:通过实施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旨在提升少数民族骨干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使其成为各自领域的优秀代表和领军人物。
3. 培养方式:采取多种形式的培养方式,包括参加培训、学习考察、实践锻炼等,提高少数民族骨干的综合素质。
4. 经费保障:甲方将根据实际情况为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确保计划的顺利实施。
5. 成果评价:乙方需对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实施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和总结,甲方将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必要的调整和完善。
三、双方职责1. 甲方职责:(1)制定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总目标和年度计划;(2)协调解决计划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3)对乙方的工作进行指导和支持。
2. 乙方职责:(1)具体实施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确保计划的顺利实施;(2)定期向甲方报送计划实施情况;(3)对少数民族骨干进行跟踪管理和服务。
四、违约责任1. 甲方违约:如甲方未能按照协议约定履行相关职责,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乙方违约:如乙方未能按照协议约定履行相关职责,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五、其他事项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年。
2.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协议的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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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定向培养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非在职考生 )
定向协议书
甲方(招生单位):
乙方(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
丙方(定向生本人):
根据《20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管理办法》,就丙方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事宜,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为乙方录取丙方为20 年 ____________专业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二、甲方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丙方进行管理,按培养方案对丙方进行培养。
甲方按国家和本单位有关规定向丙方发放硕士研究生普通奖助学金。
丙方学习期满、符合硕士研究生毕业条件,甲方准予毕业,符合硕士学位授予条件,甲方授予硕士学位。
丙方学习结束离校后,甲方将丙方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硕士期间档案等一并直接寄送乙方,乙方负责指导丙方就业。
三、丙方人事档案、户口转入甲方。
党、团组织关系转入基础培训学校,基础培训结业考核合格后转入甲方,丙方在甲方的学习结束后必须回到乙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就业,且服务年限不得少于5年(含5年)。
甲方在丙方毕业后负责将其人事档案、户口及党、团组织关系直接转回到乙方。
四、丙方必须遵守学籍管理规定等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学业。
丙方在校期间受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勒令退学等处分,由甲方通知乙方。
丙方中途退学、受开除学籍处分,或因其他原因不宜继续学习,由甲方依据有关规定处理。
丙方在学期间欲变动学籍(休学、延期毕业等),须提供乙方的同意证明,否则不予办理。
五、丙方第一学年须到教育部指定的基础强化培训基地进行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甲方继续硕士学位培养阶段学习。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经甲、乙、丙三方签字并盖公章后,自丙方取得正式学籍(到民族硕士基础强化培训基地报到)之日起生效。
甲、乙、丙三方各持有一份,按本协议执行全部条款。
七、违约情形及处理
丙方有以下情况,乙方有权追究其相应的违约责任:
毕业后未按本协议去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作的,应在违约处理决定公布后1个月内,一次性向乙方退还财政拨付的生均经费、普通奖学金,并缴纳该费用50%的违约金。
八、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分别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单位公章:乙方单位公章:丙方签字:甲方负责人签字:乙方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