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基隧道工程总体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路基隧道工程总体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目录
1 一般规定 (2)
2施工准备 (3)
2.1施工现场 (3)
2.2清理场地 (3)
3、其他作业安全 (4)
3.1钢筋 (4)
3.2 焊接 (4)
3.3高处作业 (6)
4 隧道工程 (7)
5 路基工程 (12)
6 石方爆破施工 (14)
7 防护工程 (18)
8 施工机械 (20)
9未尽事宜,以月计划中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为准 (22)
1 一般规定
1.1.1参加施工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
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应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
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
容器、焊接、车辆驾驶、爆破、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应经过专业培
训,获得合格证后,方可持证上岗。
1.1.2施工单位均应按国家规定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管理机构和设
立专职或兼职安全检查人员。
1.1.3施工现场要设置足够的消防设备,施工人员应熟悉消防设
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并应组织一支经过训练的义务消防队伍。
1.1.4施工单位应加强与气象、水文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气温、
风雪、风暴、和讯情等预报,做好防范工作。
1.1.5施工中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安全技术措施。
1.1.6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人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1.1.7施工所用的各种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应定期进行检查和必要的检验,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1.1.8下挖工程,施工前应根据设计文件复查地下构造物(电缆、管道等)的埋设位置及走向,并采取防护措施;施工中如发现危险品及其他可疑物品时,应立即停止下挖,报请有关部门处理。
1.1.9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执行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1.1.10进入林区及易燃易爆等地区严禁烟火,加强电焊场、氧焊割场等易产生火花地方的管理。所有场所产生的烟火必须及时熄灭。
1.1.11进入施工场所必须配戴安全帽,严禁穿拖鞋。
1.1.12所有施工机械严格按照相应机械操作规程操作
1.1.13进入现场人员,必须按规定配带好安全防护用品,遵章守纪,听从指挥。针对各工种的特点按时配发劳保用品。
1.1.14特殊工种人员上岗必需要有上岗证。
1.1.15严禁酒后作业.
2施工准备
2.1施工现场
2.1.1施工现场应有利于生产,方便职工生活,符合防洪、防火等安全要求,具备文明生产、文明施工的条件。
2.1.2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设计、施工并制定合理的平面布置图。
2.1.3施工现场的临时房屋应设在干燥地基上,并符合防洪、防火、防风、防爆、防震的要求。
2.1.4施工现场应设立安全标志,并不得擅自拆除。
2.1.5生产生活房屋应按防火规定保持必需的安全距离。
2.1.6易燃易爆品仓库、发电机房、变电所、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严禁用易燃材料修建。
2.1.7工地上较高的建(构)物、临时设施及重要库房,如炸药库、油库等均应加设避雷装置。
2.1.8对环境有污染的设施和材料应设置在远离人员居住的较为空旷的地点。污染严重的工程场外应配有防污染的设施。
2.2清理场地
2.2.1清除的丛草、树木严禁放火焚烧,以防引起火灾。
2.2.2拆除建筑物前,应先制定安全可靠的拆除方案。先将与拆除物有连通的电线路、水、气管道切断,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拆除工序应由上而下,先外后里,严禁数层同时作业。操作人员应站在脚手架或稳定的结构部位上作业。拆除梁柱之前应先拆除其承托的全部结构物,严禁采用掏空、挖切和大面积推倒的拆除方法。
2.2.3清除淤泥时,应先排除积水,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清淤。
3、其他作业安全
3.1钢筋
3.3.1钢筋施工场地应满足作业需要,机械设备的安装要牢固.稳定,作业前应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
3.3.2钢筋调直及冷拉场地应设置防护挡板,作业时非作业人员不得进入现场。
3.3.3钢筋切断机作业前,应先进行试转,检查刃口是否松动,运转正常后,方能进行切断作业。切长料时应有专人把扶,切短料时要用钳子或套管夹牢。不得因钢筋直径小而集束切割。
3.3.4采用人工锤击切断钢筋时,钢筋直径不宜超过20mm,使锤人员和把扶钢筋、剪切工具人员身位要错开,并防止断下的短头钢筋弹出伤人。
3.2 焊接
3.2.1电焊
3.2.1.1电焊机应安设在干燥、通风良好的地点,周围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3.2.1.2电焊机应设置单独的开关箱,作业时应穿戴防护用品,施焊完毕,拉闸上锁。遇雨雪天,应停止露天作业。
3.2.1.3在潮湿地点工作,电焊机应放在木板上,操作人员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操作。
3.2.1.4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和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设备时,必须先切断电源。
3.2.1.5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焊接前必须清洗干净,将所有孔口打开,保持空气流通。
3.2.1.6把线、地线不得与钢丝绳、各种管道、金属构件等接触,不得用这些物件代替接地线。
3.2.1.7更换场地,移动电焊机时,必须切断电源,检查现场,清除焊渣。
3.2.1.8在高空焊接时,必须系好安全带。焊接周围应备有消防设备。
3.2.1.9焊接模板中的钢筋、钢板时,施焊部位下面应垫石棉板或铁板。
3.2.2气焊
3.2.2.1气焊作业应遵守电焊作业中的有关规定。
3.2.2.2乙炔发生器应采用定型产品,必须备有灵敏可靠的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
3.2.2.3乙炔发生器与氧气瓶不得同放一处,距易燃易爆品不得少于10m。严禁用明火检验是否漏气。氧气、电石应随用随领,下班后送回专用库房。
3.2.2.4氧气瓶、乙炔发生器受热不得超过35℃,防止火花和锋利件碰撞胶管。气焊枪点火时应按“先开乙炔、先关乙炔”的顺序作业。
3.2.2.5氧气瓶、氧气表及焊割工具的表面,严禁沾污油脂。
3.2.2.6乙炔发生器应换水。严禁在浮筒上放置物件,不得用手在浮筒上加压和摇动。添加电石时严禁明火照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