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产科质量控制标准(20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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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

产科质量控制评价标准

二〇一六年五月

目录

各级各类医院产科的功能 (3)

不同级别医院产科设置标准与条件 (4)

一)资格准入 (4)

二)业务范围 (5)

三)医疗技术水平 (6)

四)抢救药品应装原盒 (6)

五)产科设施标准和条件 (7)

六)专业技术人员 (14)

一)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并有记录可查 (14)

二)产科质量监测指标 (15)

三)产科病历书写 (15)

四)产科管理要求 (16)

五)产科服务流程 (16)

六)建立健全孕产妇抢救程序 (20)

七)孕产妇三级转诊要求 (20)

八)产科医护人员技术技能要求 (21)

保障母亲和婴儿健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是产科服务的宗旨,产科质量直接关系到两代人的健康、家庭完整以及社会的和谐稳定。为加强全省各级医疗保健机构产科建设与管理,依法规范产科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的实际特制定《甘肃省产科质量控制评价标准》。一、各级各类医院产科的功能

一级医院:

1.承担孕产妇系统管理、围产保健技术指导、高危孕妇管理等工作。

2.依法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

3.承担高危孕产妇的抢救工作,接收下级医疗保健机构的高危孕产妇的转诊。

4.指导辖区内产科技术,承担基层妇保、妇产科人员的实习进修与培训任务。

5.开展爱婴、爱母活动,实施母乳喂养。

6.推广产时服务新模式及产科相关适宜技术。

7.做好孕产期各项服务资料的收集、登记、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

8.配合完成卫生行政部门下达的指令性调研工作。

9.在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配合当地妇幼卫生工作对本地区孕产妇死亡、围

产儿死亡进行调查分析,提供资料和进行评审,并提出相应的干预措施。

二级医院:在一级医院基础上,另承担以下内容:

1.解决难产问题,有剖宫产的技术和条件,有基本的抢救设施和条件。2.接受下级医院的转诊病人。

3.依法开展产前筛查工作。

4.指导下级医院产科技术发展,接受下级医院的妇保、妇产科人员的实习

进修与培训任务。

三级医院:在二级医院的基础上增加以下内容:

1.掌握、引进、推广国内外产科新技术、新项目、新动向、新进展。

2.承担产科培训教材的编写工作。

3.承担国家级与省级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4.承担和组织国家级与省级的科研项目。

5.参与全省产科质量的评估、监督、指导工作。

6.依法开展产前筛查、产前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

二、不同级别医院产科设置标准与条件

(一)资格准入

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妇幼保健院按卫生部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标准执行。

1.病床数

三级医院500 张病床以上,妇幼保健院100张病床以上

二级医院100—499张病床,妇幼保健院50 张病床以上

一级医院20—99 张病床,妇幼保健院10张床以上

2.医生分级:分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医师、医士各级医

师(士)必须在取得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并注册办证,取得母婴保健技术合格证后方可独立行医。

3.产科各类手术及批准权限规范,按有关文件执行。①三级医院可开展

一、二、三、四类手术,以三、四类手术为主。二级医院可开展一、二、

三类手术,以二、三类手术为主。

一级医院可开展一、二类手术,以一类手术为主。

②一类手术由主治医师或高年资医师审批(高年资医师是指取得本专业

相应技

术职称并从事本专业工作五年以上,并经上一级医院专科进修或培训一年以上)

二类手术由副主任医师或高年资主治医师审批。

三类手术由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兼行政正副科主任审批。四类手术中的疑难重症大手术,多科联合手术由主任医师或科主任审批并报医务科备案;科研手术、新开展手术由科主任报告医务科,由主管院长审批。

③未取得剖宫产手术准入的医疗单位及非妇产科专业的医务人员,不能开展此类手术(乡镇卫生院参照《甘肃省乡镇卫生院机构及编制标准(试行)》执行)。(二)业务范围三级医院:

1、孕前、孕期保健

2、正常分娩及产褥

3、各种病理妊娠(包括异位妊娠及各种流产)

4、妊娠合并各种内外妇科疾病

5、妊娠合并性传播性疾病

6、异常分娩及分娩期并发症

7、胎儿发育异常及死胎

8、多胎妊娠及羊水异常

9、遗传咨询、遗传筛查及产前诊断

其中以第3--9 条为主,并接受一、二级医院转诊的孕产妇。

二级医院:

除9 条外、余同上。接受一级医院转诊的孕产妇。

一级医院:

可开展第1、2 条业务。

医疗技术水平

1、一、二、三级医院的妇产科医生都要识别与紧急处理急、危、重病人。包括:心肺脑复苏、各种休克、产科出血、子痫、羊水栓塞、子宫破裂等。

2、一级医院妇产科医生要掌握产科检查四部触诊,骨盆外测量、产科阴道检

查、人工破膜、会阴切开与缝合、人工剥离胎盘及宫腔探查术,胎头吸引吸术、产钳术、臀助产术、宫腔填塞﹑静脉切开。要掌握剖宫产的指征及规范操作。要掌握胎心监护及产程的规范处理、产程图和缩宫素的正确使用。正确处理平产,早期识别难产,能初步处理分娩并发症等危急重病症。

3、二级医院产科医生要在一级医院的基础上还要掌握:子宫动脉结扎术、产科子宫切除术﹑毁胎术。产科医生应有胎儿疾病诊断、产科超声、遗传因素以外的产前筛查及新生儿疾病筛查的识别能力。

4、三级医院产科医生要在二级医院的基础上增加: 髂内动脉结扎术﹑部分宫内治疗技术(减胎术﹑脐血管穿刺术)

(四)抢救药品(各5 支):

放置规范,专人管理,要求在有效期内,随时可得、正确使用。

1.肾上腺素(1mg/支).

2.去甲肾上腺素(2mg/支)

3.异丙肾上腺素(1 mg/ 支)

4.阿托品(0.5mg/ 支)

5.洛贝林(山梗菜碱)(3mg /支)

6.尼可刹米(可拉明)(0.375/ 支)

7.多巴胺(20mg/支)

8.阿拉明(间羟胺)(10mg/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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