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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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推荐词
前苏联著名思想家,文学家高尔基先生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一本好书能让人的心智得到发展与开拓,受到思想的熏陶,从而获得自身精神层面的完善和提高。而在这个暑假期间我读了《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
这本书是丁丽梅所写的一本散文集,在书中,作者用优美细腻的文笔将自然,音乐,人情之美淋漓尽致的描写出来,作者在生活的小事之中联想到人与人之间的情感,作者的人生哲学就是这样一点一滴融入到一行行优美的文字里,让人感慨之余有,又满面春风。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簪菜花》这一段。
在这一篇中作者描写了作者幼时家乡清明祭祖时的情形,文章中孩子们对清明簪菜花的举动的描写充满了童真童趣,扑面而来的是无尽的清新与淳朴。也显出了传统的传承与文化的融合。
这是一本十分值得去读的书。也是一本令人感到温暖的好书。
片段阅读黄昏,桐花在教室外静静开着,像顶着一树紫色的小花伞,偶有风吹过,花落下,悄无声息。我们几个女生,伏在走廊外的栏杆上,目光似乎漫不经心,看天,看地,看桐花。其实,哪里是在看别的,都在看郑如萍。
教学楼前的空地上,郑如萍和一帮男生在打羽毛球。夕阳的金粉,落她一身。她穿着绿衣裳,系着绿丝巾,是粉绿的一个人。她不停地跳着,叫着,笑着,像朵盛开的绿蘑菇。
美,是公认的美。走到哪里,都牵动着大家的目光。女生们假装不屑,却忍不住偷偷打量她,看她的装扮,也悄悄买了绿丝巾来系。男生们毫不掩饰他们的喜欢,曾有别班的男生,结伴到我们教室的门口,大叫,郑如萍,郑如萍!郑如萍抬头冲他们笑,眉毛弯弯,嘴唇边,现出两个深深的酒窝。
“贱。”女生们莫名其妙地恨着她,在嘴里悄骂一声。她听到了,转过头来看看,依然笑着,很不在意的样子。
下课时,郑如萍常折纸船玩儿。折纸船的纸,都是男生们写给的情书,成扎。她一一叠成纸船,收藏了。对追求她的男生,不说好,也不说不好。常有男生因她打架,她知道了,笑笑,不发一言。
高三时,终有一个男生,因她打了一架,受伤住院。这事闹得全校沸沸扬扬。她的父母被找了来。当着围观着的众师生的面,她人高马大的父亲,狠狠掴了她两巴掌,骂她丢人现眼。她仰着头争辩:“我没叫他们打!我根本不知道他们打架!”她的母亲听了这话,撇了撇薄薄的嘴唇,脸上现出嘲弄之色,说:“苍蝇不叮无缝的蛋,你整天打扮得像个妖精似的,招人呢。”
我们听了都有些吃惊,这哪里是一个母亲说的话。有知情的同学小声说:“她不是她的亲妈,是后妈。”
这消息令我们震惊。再看郑如萍,只见她低着头,轻咬着嘴唇,眼泪一滴一滴滚下来。阳光下,她的眼泪,那么晶莹,水晶一样的,晃得人心疼。这是我们第一次看见她哭,却没有人去安慰她,潜意识里,都觉得她是咎由自取。
郑如萍被留校察看。班主任把她的位置,调到教室最后排的角落里,与其他同学,隔着两张课桌的距离,一座孤岛似的。她被孤立了。有时,我们的眼光无意间扫过去,看见她沉默地看着窗外。窗外的桐树上,聚集着许多的小麻雀,唧唧喳喳欢叫着,总是很快乐的样子。天空碧蓝碧蓝的,阳光一泻千里。
季节转过一个秋,转过一个冬,春天来了,满世界的桃红柳绿,我们却无暇顾及。高考进入倒计时,我们的头,整天埋在一堆练习题里,像鸵鸟把头埋进沙堆了。郑如萍有时来上课,有时不来,大家都不在意。
某一天,突然传出了一个令人震惊的消息:郑如萍跟一个流浪歌手走了。班主任撤掉了郑如萍的课桌,这个消息,得到证实。
《撒哈拉的故事》推荐词
《撒哈拉的故事》是三毛最脍炙人口的作品。这里的一系列以沙漠为背景的故事,几乎倾倒了全世界的中文读者。因为一本地理杂志的吸引,三毛背着行囊独自走进了荒凉单调的撒哈拉沙漠,在沙漠中寻找感受生活的真善美,种种奇遇引出了一个个具有传奇色彩的故事,每个故事都充溢着一种浪漫、浓情的异域情调。本书字里行间反映着大沙漠独有的地形地貌与风土人情,犹如走进一幅充满异国风情的画卷。
从她的小说中,我们可以感受到一个遥远而又新奇的世界,我们可以想象她在沙漠里一步一步行走的模样,可是在现实中我们不曾想象过一个现代人在荒凉的沙漠里会是什么样的生活。一定不是像她所写的那样浪漫,一定有许多艰辛和阻碍,而她居然凭着一时的冲动就拎着少少的行李就去了撒哈拉,所以从中我们还可以读到三毛对于沙漠的渴望是内心洋溢而出的一种对生活超逸不俗的态度,她的浪漫奇想总是可以为枯燥艰辛的沙漠生活制造无限情趣,就连痛苦也好似扎着蝴蝶结的。在三毛的笔下,她还原了一个女人的本性-----天真,热情,心中充满了爱与感恩。一个女人,和自己心爱的人远离故土,来到一个贫瘠,甚至是落后的地方,却从未对生活失望,我们都不知道是什么信念支持着这么一个瘦小的身躯。我想正因为不知道和许多的无法解释,所以我们会心生羡慕。
片段阅读
第一道菜是“粉丝煮鸡汤”。荷西下班回来总是大叫:“快开饭啊,要饿死啦!”白白被他爱了那么多年,回来只知道叫开饭,对太太却是正眼也不瞧一下,我这“黄脸婆”倒是做得放心。话说第一道菜是,他喝了一口问我:“咦,什么东西?中国细面吗?”“你岳母万里迢迢替你寄细面来?不是的。”“是什么嘛?再给我一点,很好吃。”我用筷子挑起一根粉丝:“这个啊,叫做‘雨’。”“雨?”他一呆。我说过,我是婚姻自由自在化,说话自然心血来潮随我高兴,“这个啊,是春天下的第一场雨,下在高山上,被一根一根冻住了,山胞札好了背到山下来一束一束卖了米酒喝,不容易买到哦!”荷西还是呆呆的,研究性的看看我,又去看看盆内的“雨”,然后说:“你当我是白痴?”我不置可否。“你还要不要?”回答我:“吹牛大王,我还要。”以后他常吃“春雨”,到现在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做的。有时想想荷西很笨,所以心里有点悲伤。第二次吃粉丝是做”,将粉丝在平底锅内一炸,再洒上绞碎的肉和汁。荷西下班回来一向是饿的,咬了一大口粉丝,“什么东西?好像是白色的毛线,又好像是塑胶的?”“都不是,是你钓鱼的那种尼龙线,中国人加工变成白白软软的了。”我回答他。他又吃了一口,莞尔一笑,口里说道:“怪名堂真多,如果我们真开饭店,这个菜可卖个好价钱,乖乖!”那天他吃了好多尼龙加工白线。第三次吃粉丝,是夹在东北人的内与菠菜和肉绞得很碎当饼馅。他说:“这个小饼里面你放了沙鱼的翅膀对不对?我听说这种东西很贵,难怪你只放了一点点。”我笑得躺在地上。“以后这只很贵的鱼翅膀,请妈妈不要买了,我要去信谢谢妈妈。”我大乐,回答他:“快去写,我来译信,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