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族宜春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春市开展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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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7〕65号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7〕65号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正文:----------------------------------------------------------------------------------------------------------------------------------------------------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7〕65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近年来,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深入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强化源头治理,有力打击、有效遏制了制售“地沟油”的违法犯罪行为。

但“地沟油”综合整治长效机制尚未完全建立,制售“地沟油”的违法犯罪问题仍时有发生。

为切实加强我省“地沟油”治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7〕30号)要求,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把“地沟油”治理作为“十三五”期间食品安全工作重点,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建立健全综合治理长效机制。

以原料来源控制和油脂加工监管为重点,加强源头治理,强化“地沟油”监管执法。

以推动餐厨废弃物、肉类加工废弃物和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为载体,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地沟油”治理工作市(州)、县(市、区)长负责制。

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主要任务(一)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督促餐饮单位(餐饮企业、行政企事业单位食堂、餐饮服务个体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建立台账,详细记录,做到日产日清,并定期向监管部门报告。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督促屠宰企业、肉及肉制品加工企业严把生猪、原料进场关,建立畜禽屠宰和肉类原料检验检疫、肉类加工废弃物和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处置制度,按规定进行单独收集、存放、处置,落实无害化处理流程,完善相关台账记录。

餐饮服务环节开展“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餐饮服务环节开展“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餐饮服务环节开展“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增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国办发﹝2010﹞36号)和《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增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阜食安委办﹝2010﹞15号)文件精神,深切开展餐饮服务环节“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成立健全科学有效的餐厨废弃物管理机制,有效解决“地沟油”回流餐桌问题,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通过开展餐饮服务环节“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着力规范食用油利用行为,有效监控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和处置进程,严厉冲击非法生产、销售、利用“地沟油”行为,提高餐饮服务单位遵法经营、诚信自律意识,严防通过利用餐厨废弃物提炼的“地沟油”通过非法渠道流回餐桌,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组织领导为增强领导和组织协调,市局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各县(市、区)局要及时成立相关领导组织,切实增强对专项整治的领导,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分工,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碰到的问题和困难,统筹抓好各项办法落实。

三、整治内容(一)进一步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

以城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等餐饮服务业集中地为重点地域,以小餐馆、暖锅店和学校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工地食堂等为主要对象,加大对餐饮服务单位食用油购货记录和票证检查,依法查处从非法渠道购进食用油和利用“地沟油”加工食物的行为。

对违法利用“地沟油”的餐饮服务单位一概依法严厉查处,涉嫌犯法的一概移送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二)慢慢规范餐厨废弃物管理。

各餐饮服务单位要成立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将餐厨废弃物分类放置,做到日产日清;以集体食堂和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为重点,推行设置油水隔离池、油水分离器等设施;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单位要成立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按期向监管部门报告;餐厨废弃物应交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通过以上办法的开展,慢慢成立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的工作机制,对餐厨废弃物管理各环节进行有效监控。

餐厨废弃油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精)

餐厨废弃油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精)

餐厨废弃油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近期,国内部分地区和部门在执法检查中发觉不法分子违法收购、加工、提炼餐厨废弃油脂(包括“煎炸废弃油”、“泔水油”、“地沟油”等)案件,为切实保障我市人民群众健康平安,依据国家局《关于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餐厨废弃油脂监管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食[2011]132号)文件精神,结合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工作职责和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严厉打击餐饮服务环节非法销购进运用餐厨废弃油脂行为,依法严厉惩处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指导餐饮单位建立餐厨废弃油脂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餐厨废弃油脂收集、运输、处置的准入制度,严格对餐厨废弃油脂收集、运输、处置的监管。

二、整治重点以城市(镇)、农村、矿区、旅游景区等重点地区的小餐馆、餐饮摊点、火锅店和学校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工地食堂等为重点检查对象,开展专项检查,主要查验食用油购货记录和索证索票记录,依法查处从非法渠道购进运用食用油脂和运用“地沟油”加工食品的行为,凡发觉运用假冒伪劣或来源不明食用油脂的,要依法赐予责令改正、停业整顿、罚款、吊销许可证等惩罚。

三、工作支配本着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严厉打击非法销售、购进、运用餐厨废弃油脂的违法犯罪行为,着力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把整治与规范、监管与自律的各项措施有效结合并抓好落实。

利用五个月的时间,分三个阶段完成专项整治的任务和目标。

(一)自查自纠阶段(时间8月20日-9月20日)要切实加强对餐厨废弃油脂监管工作的领导。

将餐厨废弃油脂监管整治工作列为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平安的重要内容。

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制定整治方案,严格落实餐厨废弃油脂专项整治领导负责制,切实落实专项整治的工作任务;要加强宣扬力度,向广阔餐饮服务单位宣扬有关的法律法规学问,教化餐饮业主做好餐厨废弃油脂的管理工作,主动改正违法违规行为。

(二)整治查处阶段(时间9月21日-11月20日)要大力开展餐厨废弃油脂专项整治,实行有效措施,严厉打击餐饮服务环节运用餐厨废弃油脂的行为,强化对餐饮服务单位废弃油脂处置的专项检查,刚好查处有关案件,发觉大案要案要刚好移送公安机关,杜绝餐饮服务单位运用废弃油脂的行为。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落实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的通知-宜府办字〔2015〕85号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落实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的通知-宜府办字〔2015〕85号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落实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的通知正文:----------------------------------------------------------------------------------------------------------------------------------------------------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落实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的通知宜府办字〔2015〕8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认真贯彻《江西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赣府厅发〔2015〕58号)、《宜春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事项决策程序规定》(宜府发〔2009〕34号)等有关规定,严格落实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的严谨性、科学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统一思想,强化对合法性审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合法性审查是行政决策的一项重要制度,是依法行政的重要保障,也是深入推进法治宜春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

只有在决策权的取得源于法、运行据于法的前提下,才能有效避免法外决策、随意决策、非理性决策的现象;才能避免决策权被滥用或误用,最大限度地降低决策风险和避免决策失误;才能有效规范各级政府的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升重大行政决策质量。

实践证明,有的重大行政决策在推进实施过程中,之所以引起人民群众的强烈不满,导致群众反复集体上访,甚至出现决策实施“虎头蛇尾、不了了之”的尴尬局面,往往都是因为在决策形成之前,未能按照有关规定,对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所致。

各地各部门务必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从坚持依法行政、打造法治政府的高度,充分认识对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的重要性,把依法行政落实到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确保政府出台的每一个规范性文件、作出的每一项重大决策都合法合规,真正从源头防范法律风险。

宜春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宜春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宜春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宜春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6.26•【字号】宜府发〔2024〕4号•【施行日期】2024.06.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宜春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宜阳新区管委会、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4年6月26日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24〕8号)要求,深入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在宜春更多领域更大范围实现“高效办成一件事”,结合工作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目标要求,从企业和群众视角出发,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加强整体规划,推动模式创新,注重改革引领和数字赋能双轮驱动,到2024年底前,推动线上线下政务服务能力整体提升,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管理机制和常态化推进机制,全面完成国务院、省政府25项“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任务,推动全市政务服务更加便捷高效,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企业和群众办事满意度、获得感不断增强。

二、重点任务(一)畅通政务服务渠道1.推进线下办事“一门通办”。

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宜春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

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宜春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

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宜春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宜春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12.15•【字号】宜府发〔2020〕14号•【施行日期】2020.12.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宜春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宜阳新区管委会、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宜春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2020年12月15日宜春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发〔2018〕17号),深入贯彻“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要求,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加快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基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通过划分环境管控单元,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把生态环境管控要求落实到具体区域的管控单元,建立覆盖全市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在一张图上落实生态保护、环境质量目标管理、资源环境分区管控体系。

通过编制“三线一单”,为战略和规划环评落地、项目环评审批提供硬约束,为其他环境管理工作提供空间管控依据,为描绘新时代宜春改革发展新画卷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坚持生态优先。

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思想,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突出位置,以“三线一单”为导向促进城镇化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将生态文明建设的理念、要求融入空间布局、经济发展、产业结构等多层次多领域,实施绿色发展。

坚持底线思维。

关于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置与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

关于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置与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

关于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置与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为加快推进区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置与资源化利用的管理工作,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置与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现结合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保障公共环境卫生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为目标,按照“全程监管、无害化处置、资源化利用”的要求,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属地管理、运行安全和综合治理原则,建立运转高效、规范有序、全程监控的餐厨废弃物收运体系。

深入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统筹兼顾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安全效益,积极推进餐厨废弃物的分类收集、集中处置,完善餐厨废弃物监管机制,实现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为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按照“统一收集、集中处置、全面覆盖”的原则,整体规划,分步实施,通力协作,广泛参与,积极有序地推进城区餐厨废弃物的分类收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

强化监管,加强执法能力,落实各方主体责任,实现餐厨废弃物与其他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餐厨废弃物收运体系覆盖率、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不低于90%o严防“地沟油”流入食品领域,从源头解决食品安全、生态安全和环境卫生等问题。

三、组织机构为加强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市区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综合执法局,办公室主任由廖桂文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徐艳峰同志兼任。

办公室工作职责:负责制定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工作计划,细化工作方案、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工作总结;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决定事项,跟踪工作进度;具体负责制定餐厨废弃物处置相关工作整治计划,部署整治行动;协助监管餐厨废弃物处置企业的收运、处置行为;加强巡查,督促所辖餐饮服务单位、企事业单位食堂、食品加工及经营企业、学校食堂等相关单位做好餐厨废弃物收集工作;协助执法部门查处餐厨废弃物处置中的违法行为,通报整治和处罚情况。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宜春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宜春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宜春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6.03•【字号】宜府办字〔2024〕28号•【施行日期】2024.06.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宜春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宜阳新区管委会、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2024年宜春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4年6月3日2024年宜春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为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江西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赣府厅字〔2024〕15号)文件有关精神,结合宜春实际,制定如下工作要点。

一、紧扣高质量发展主线,推进信息主动公开。

集中公开“大抓落实、狠抓项目”活动、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869”行动计划、数字经济做优做强“一号发展工程”、优化营商环境等重大部署的相关政策举措和进展情况。

及时公开农业产业化高质量发展“十百千万”工程、“揭榜挂帅”重大科技项目、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等政策举措和进展成效。

实时发布电子商务、文化旅游、新能源汽车、家居、体育赛事等方面有关政策措施。

加大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系列政策举措、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等方面的政策解读与信息公示。

依法推进辖区内企业信用信息公开公示。

(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三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二、紧盯重点民生领域,推进信息有序公开。

及时公开2024年市政府10件重大民生实事项目有关政策,并按季度公开执行情况。

加快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加强棚户区(城市危旧房)改造、保障性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做好征地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春市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的通知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春市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的通知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春市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7.08•【字号】宜府办发〔2016〕31号•【施行日期】2016.07.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正文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春市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的通知宜府办发〔2016〕3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宜春市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7月8日宜春市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实施方案要求,结合2016年度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年度目标(一)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完成省下达的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下降目标,即保持在71.4微克/立方米以内;城区环境空气中其他主要污染物年平均值达到或优于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规定的二级标准浓度限值,城市空气质量指数(AQI)年优良率达80%以上。

(二)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目标。

全市和各县(市、区)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排放量削减比例与总量减排年度目标一致。

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年度主要大气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

二、年度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一)加强空气质量综合管理。

1.统筹谋划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编制印发《宜春市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明确2016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总体思路、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市环保局负责)2.推动加强空气自动监测能力。

推动各县(市、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确保各地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2016年10月完成建设,11月与省环保厅联网试运行,2017年1月1日起,实现全市县级空气质量实时发布。

(市环保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三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以下均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三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不再列出)(二)加大环境综合治理力度。

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意见的通知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7〕30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提出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推进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的规划建设(一)市、县(区)人民政府要对本地区餐厨废弃物、肉类加工废弃物和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的处理负总责,应将餐厨垃圾治理纳入环境卫生专项规划,统筹安排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设施的布局、用地和规模。

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按区域统筹的模式,规划建设区域性餐厨垃圾处置设施。

餐厨垃圾处置设施用地应作为环境卫生设施用地纳入城乡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用途。

餐厨垃圾收集、处置设施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依法组织竣工验收,向当地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并报送建设工程项目档案。

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二)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要制定和完善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研究完善相关政策和措施,支持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建设,积极扶持相关企业发展,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

三明市作为国家餐厨垃圾处理试点城市,要进一步扩大餐厨垃圾收集覆盖面,完善处理设备和工艺。

2017年底,福州、漳州、龙岩市建成餐厨垃圾处理厂。

2018年底前,各设区市全面建成餐厨垃圾处理厂。

二、抓好餐厨垃圾源头控制餐厨垃圾产生单位,有条件的要自建无害化处理设施,建立餐厨垃圾处置管理制度,按照处理规范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如实记录,建立无害化处理台账,相关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不具备条件的单位应与餐厨垃圾收集运输企业签订协议,定期将餐厨垃圾交给与其签订协议的企业,并及时完整记录餐厨垃圾产生台账。

经营场所发生变更或者餐厨垃圾产生量发生较大变化时,应当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专业管理机构报告。

餐厨垃圾不得出售、倒运给未取得收集运输和处置许可的企业或个人。

严禁乱堆餐厨废弃物,禁止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倒入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最新 市区推进地沟油整顿实施方案-精品

最新 市区推进地沟油整顿实施方案-精品

市区推进地沟油整顿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大对“地沟油”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全面加强我市食用油质量安全监管,规范餐厨废物收运处置,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根据国务院食安办《关于印发严厉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省严厉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开展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重点针对“地沟油”违法犯罪链条中掏捞、初炼、收购转运、深加工、批发、销售等各个环节,多管齐下摸排梳理线索,全面取缔非法制售窝点,追根溯源查清犯罪链条,彻底摧毁生产销售网络;严格落实各环节的监管执法责任和措施,进一步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粮油批发市场以及食用油、食品和其他相关企业的监督检查,强化现场检查、突击检查和检验检测,确保及时发现违法犯罪线索;加快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完善食用油质量安全监管的自查措施和长效机制,积极推动从源头上解决“地沟油”问题。

二、工作任务(一)严格规范餐厨废弃物排放行为。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要制定完善我市餐饮单位餐厨废弃物排放登记制度,组织各级餐饮服务监管部门对辖区内所有餐饮单位餐厨废弃物排放情况进行调查登记,了解辖区内所有餐饮单位餐厨废弃物日产总量、排放情况和被收运情况等,并汇总分析。

餐饮服务监管部门要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将餐厨废弃物送有资质的单位收运,并将餐饮单位与餐厨废弃物收运单位签订收运协议作为餐饮服务许可的条件之一,要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将餐厨废弃物分类放置、日产日清,严禁将餐厨废弃物、煎炸废油直接排放到雨水、污水管道,严禁餐饮单位向未经许可或备案企业或个人提供餐厨废弃物。

环保部门要加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油脂的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禁止含过量油脂的污水直接外排,查处排放废弃油脂或动植物油含量超标的废水行为。

商务、质监部门要分别加强对畜禽屠宰、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残渣油脂的监管,制定具体监管措施,严防流入食用油生产加工环节。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宜春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2023版)的通知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宜春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2023版)的通知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宜春市生态环境分区
管控成果(2023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4.05.24
•【字号】宜府办发〔2024〕9号
•【施行日期】2024.05.2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
正文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宜春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
果(2023版)的通知
宜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宜阳新区管委会、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生态环境部《2023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工作方案》(环办环评函〔2023〕81号)、《江西省2023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工作方案》(赣环环评函〔2023〕99号)有关要求,我市已完成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工作,并报生态环境部备案,现予以公布。

附件:1. 宜春市环境管控单元汇总表(2023版)
2. 宜春市生态环境总体准入清单(2023版)
3. 宜春市环境管控单元分布图(2023版)
2024年5月24日
附件
1
宜春市环境管控单元汇总表(2023版)
附件2
宜春市生态环境总体准入清单(2023版)。

重点普及法律法规—宜春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重点普及法律法规—宜春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重点普及法律法规—宜春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一条为了规范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改善城乡人居生活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生活垃圾,是指单位和个人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等固体废物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进行管理。

餐饮垃圾、绿化垃圾、市政污泥等固体废物的管理规定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区域的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集与运输、分类处置以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市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具体区域,由市人民政府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四条生活垃圾应当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遵循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市场运作的原则,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管理。

第五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工作,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把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管理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确定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管理目标,统筹规划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和收运处置设施布局并优先安排用地和建设,保障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管理的资金投入。

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新区、风景名胜区等相关园(区)管理机构履行本辖区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职责。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林场、垦殖场)负责本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居(村)民委员会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等工作。

第六条市、县(市、区)城市管理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的督促指导以及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的监督管理等工作。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暂行)》的通知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暂行)》的通知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暂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10.23•【字号】宜府办发〔2023〕24号•【施行日期】2023.1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暂行)》的通知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宜阳新区管委会、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暂行)》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3年10月23日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暂行)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更好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省房地产市场会商协调暨涉稳风险防范处置联席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赣房商联〔2023〕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1. 实行阶段性购房契税补贴。

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在袁州区、宜春经开区、宜阳新区、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以下简称“四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房(以合同网签备案为准,且在2025年6月30日前缴清契税),以及进行二手房买卖交易等两种情况,可享受契税补贴政策。

其中:在“四区”购买新建商品房的,在规定期限完成契税缴纳后,由受益财政给予50%契税补贴(最高不超过2万元);购买二手房的,由受益财政按所交契税的5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1.5万元)。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自然资源局,袁州区政府,宜春经开区管委会,宜阳新区管委会,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管委会〕2. 动态调整二手房交易计税基准价格。

地沟油专项整治方案

地沟油专项整治方案

一、背景地沟油,又称废油、地沟废油等,是指从餐饮废弃油脂中提炼出来的油。

地沟油含有大量的有害物质,长期食用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目标1. 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使用地沟油行为;2. 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规范餐厨废弃油脂回收、处理流程;3. 提高人民群众对地沟油危害的认识,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

三、工作内容(一)加强宣传引导1. 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社区宣传栏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地沟油危害,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2. 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讲座,普及地沟油识别、处理方法等知识。

(二)强化监管执法1. 严格查处非法生产、销售、使用地沟油行为,对违法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2. 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用油经营企业的监管,督促其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3. 建立地沟油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群众积极举报违法行为。

(三)规范餐厨废弃物处理1. 建立餐厨废弃物回收、处理体系,鼓励餐饮服务单位与专业餐厨废弃物处理企业合作,实现餐厨废弃油脂的资源化利用;2. 加强对餐厨废弃物处理企业的监管,确保其合法合规处理餐厨废弃物,防止地沟油回流市场;3. 推广餐厨废弃物处理新技术、新工艺,提高处理效率,降低处理成本。

(四)加强部门协作1.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形成监管合力;2. 加强与公安机关、环保部门等部门的协作,严厉打击涉及地沟油的违法犯罪行为;3. 加强与行业协会、社会组织的合作,共同推进地沟油专项整治工作。

四、工作步骤(一)动员部署阶段(1个月内)1. 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内容、步骤等;2. 召开动员大会,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3个月内)1. 开展宣传教育,提高群众对地沟油危害的认识;2. 加强监管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3. 规范餐厨废弃物处理,切断地沟油源头。

2024年餐厨废弃物集中收运处置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024年餐厨废弃物集中收运处置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024年餐厨废弃物集中收运处置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垃圾分类集中处理2023年工作要点》,按照《关于加快推进餐厨废弃物全域全量收运处置的实施意见》及《市区餐厨废弃物集中收运处置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有关部署要求,结合实际,在全区开展餐厨废弃物集中收运处置及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一、主要工作目标全面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保障食品安全,促进资源化循环利用,维护城乡面貌和环境卫生,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推进全区餐厨废弃物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集中收运处置体系,不断提升餐厨废弃物规范化管理水平。

2025年,区餐厨废弃物集中收运处理率达100%o二、组织体系市区垃圾分类及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下设餐厨废弃物管理专项工作组,负责统筹推进区餐厨废弃物集中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及管理。

具体职责分工如下:区城市管理局:牵头负责区餐厨废弃物集中收运处置工作,制定区餐厨废弃物集中收运处置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宣传发动、违法查处,协调项目公司规范组建集中收运处置体系。

负责辖区范围内餐厨废弃物流向跟踪管理,组织开展餐厨废弃物规范收运处置专项整治。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对餐饮服务经营者食品安全监管,督促指导餐饮服务经营者规范餐厨废弃物处置。

协同城管局开展餐厨废弃物集中规范收运处置专项整治。

区公安局:根据实际需要,加强对餐厨废弃物收运车辆禁区通行证的审核及交通安全管理,依法查处各种无证无照收集、运输、处置餐厨废弃物以及生产经营利用餐厨废弃物加工的油脂危害环境与人身健康的犯罪行为。

协同城管局开展餐厨废弃物集中规范收运处置专项整治。

区农业农村局:加强对以餐厨废弃物为原料加工成肥料产品的监督管理,督促指导生猪养殖户杜绝利用餐厨废弃物喂养生猪,依法查处使用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的行为。

区商务局:加强餐饮业行业管理,配合督促60平方米以上餐饮服务企业将餐厨废弃物交给资质公司收集、运输和处置。

配合相关部门单位按规定要求60平方米以上餐饮服务企业规范配备餐厨废弃物投放设施、做好分类投放,配合收运单位规范收运。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7.16•【字号】宜府办字〔2024〕37号•【施行日期】2024.07.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宜阳新区管委会,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和促进公平竞争的重要论述,保障新出台的《公平竞争审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效落实,进一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促进市场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开展《条例》学习宣贯工作1.充分认识《条例》出台的重要意义。

加强公平竞争审查是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客观要求和促进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基础,是优化营商环境、激发经营主体内生动力的必要举措,更是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

《条例》的印发施行填补了我国公平竞争审查领域的立法空白,对增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动力和活力、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具有十分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2.加强公平竞争审查理论和实践创新。

要充分认识公平竞争审查的重要性,组织各有关部门深钻细研《条例》内容,准确把握公平竞争审查的对象、方式、标准及程序等规定,注重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提升各级各部门的公平竞争审查能力。

3.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宣传培训。

各级各部门要通过组织开展专题培训、主题宣传、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加强《条例》的培训解读,增进各级行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公平竞争理念和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能力,提升各类经营者公平竞争意识和合规管理水平。

同时,还应加强宣传工作,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提高社会公众对公平竞争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推动公平竞争文化的普及和发展,让公平竞争的理念深入人心,成为社会的共识和行动准则。

地沟油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地沟油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地沟油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地沟油是指从低档餐馆、食品厂等地搜集的废油,存在大量的细菌、病毒和有害毒素等。

食用地沟油不仅会影响人体健康,还会对环境造成污染。

因此,加强地沟油管理和治理,已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环境和卫生问题之一。

本文提出的地沟油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旨在规范市场行为,提高公众健康水平。

一、项目背景地沟油不仅直接威胁公众健康,而且会对环境造成污染,已经引起了全社会广泛的关注。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地沟油问题日益突出,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环境和卫生问题之一。

二、项目目标本项目的目标是通过治理地沟油,提高公众健康水平,促进城市环保事业的发展,实现全面推进环境保护,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的目标。

三、项目内容(一)机制建设1. 加强合法经营意识,增强自我规范能力,加大对垂直产业链的工作干预和监管力度,确保废弃物的安全处理。

2. 建立地沟油监测预警机制,实现动态监测、信息公开、科学管理,为地沟油治理提供科学依据。

3. 进一步完善地沟油处置流程和技术,强化接收、运输、存储、处置等环节的管理,确保地沟油处置的安全可靠性。

(二)行业规范1. 完善地沟油收购市场调控机制,加强市场监管,建立合规、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

2. 加强地沟油监管,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地沟油采购商采取行政处罚措施,依法依规打击违法行为。

3. 加强行业标准的制定和实施,促进地沟油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循环利用。

(三)社会宣传1. 加强地沟油危害宣传,定期发布相关信息,提高公众的认识和警觉性,鼓励公众自觉抵制非法地沟油。

2. 推动地沟油退市,加快传统燃料向新能源替代的转型升级,推动绿色发展,实现经济、环保、安全的协调发展。

3. 通过利益诱惑机制的建设,增强公众的环保意识,积极推动可持续发展。

四、实施效益1. 改善群众饮食安全,提升公众健康水平;2. 减少环境污染,促进城市环保事业的发展;3. 促进经济发展,推动可持续发展。

五、实施步骤1. 成立专项工作组,负责制定和实施地沟油治理方案。

地沟油与餐厨废弃物管控方案

地沟油与餐厨废弃物管控方案

地沟油与餐厨废弃物管控方案地沟油与餐厨废弃物是目前社会面临的重要环境问题之一。

地沟油指的是在餐馆、饭店等食品加工过程中过量使用、回收再利用、或使用剩余的食用油脂,经过非法采集、加工后再次投入市场流通的一种食品安全隐患。

餐厨废弃物则指的是餐饮业产生的废弃食物、厨余垃圾以及废弃食用油脂。

为了解决地沟油与餐厨废弃物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管控:1. 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与执行:制定有关地沟油与餐厨废弃物的刑事法律、行政法规和行业标准,明确责任主体和违法惩罚力度。

并加强执法力度,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2. 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建立与完善地方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企业及消费者之间的联动监管机制,加强对餐馆、饭店等食品加工环节的监督检查,确保食品加工过程的合规性。

3. 提供食品检测服务:建立一套全面、科学、可靠的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检测体系,提供食品检测服务,对餐馆、饭店等食品加工环节进行检测,通过对食品中的油脂成分分析和废弃物的分类,及时发现和治理地沟油与餐厨废弃物问题。

4. 加强媒体宣传与消费者教育: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能力。

同时加强对餐馆、饭店等食品加工环节的宣传教育,要求其加强管理,做好食品安全工作。

5. 推动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鼓励餐馆、饭店等食品加工环节积极参与餐厨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项目,推动废弃食物的厌氧发酵、沼气回收和肥料生产等。

6. 建立交流合作机制:加强国内外经验交流与合作,吸取和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成功经验和管理模式,探索适合中国特色的地沟油与餐厨废弃物管控方案。

以上是关于地沟油与餐厨废弃物管控方案的一些建议。

通过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与执行、建立健全监管机制、提供食品检测服务、加强媒体宣传与消费者教育、推动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建立交流合作机制等措施的综合实施,可以有效解决地沟油与餐厨废弃物问题,保障食品安全,推动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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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宜春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春市开展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文单位】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文文号】宜府办字〔2010〕125号【发文时间】2010-9-3【正文】宜春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春市开展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宜春市开展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0一0年九月三日宜春市开展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为有效解决“地沟油”回流餐桌问题,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江西省开展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赣府厅字〔2010〕133号),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行动。

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开展“地沟油”整治和落实餐厨废弃物管理作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来抓,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建立长效机制”的工作方针,将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相结合、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相结合,实行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管理,促进全市废弃油脂和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健康有序发展。

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强化政府及各监管部门责任,建立健全生产、经营和使用食用油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促进食品安全监管各环节无缝衔接;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守法经营、诚信自律意识;仔细排查和清理非法生产“地沟油”的黑窝点,摸清“地沟油”原料来源和销售渠道,严厉打击生产、提炼、销售、采购和使用“地沟油”的违法行为,有效规范食用油生产经营秩序,净化我市食用油市场;建立废弃油脂、餐厨废弃物管理台账制度和统一收运,集中无害化处理的长效机制,杜绝“地沟油”流入食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

三、工作任务及职责分工(一)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地沟油”整治。

1、督促企业落实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严格要求企业把好原材料进厂关、生产过程关和出厂检验关,禁止食用油生产企业以“地沟油”为原料生产加工食用油,禁止食品生产加工单位以“地沟油”为原料生产加工食品,依法查处和严厉打击其违法行为。

2、全面排查辖区内所有提炼废弃食用油脂的加工点。

以城乡结合部和城市近郊区为重点,仔细排查、清理和取缔非法生产加工“地沟油”为食用油的生产加工场所,摸清“地沟油”原料来源和销售渠道;对有资质提炼工业用油的企业严查并掌握产品流向;严厉打击违法提炼废弃食用油脂的加工窝点,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立即依法查处并及时上报。

责任单位:市质监局。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城管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局、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食品流通环节“地沟油”整治。

1、对经营的食用油(特别是散装油)开展全面监督检查。

督促经营者建立食用油购销台帐,并以集贸市场、批发市场、食杂店等单位为重点,查处经营假冒伪劣和来源不明食用油的行为,摸清其来源和销售渠道并追查到底,严厉打击销售“地沟油”和利用其加工的食品的违法行为。

2、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油脂回收、加工单位的登记注册和监督检查。

依法查处无照回收、加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油脂的行为,重点打击收购者将“地沟油”销售给无资质收集加工单位和个人的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

配合单位:市质监局、市农业局、市城管局、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

(三)餐饮服务环节“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整治。

1、建立餐饮单位食用油采购进货来源、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去向公示制度。

以城市(镇)、矿区、旅游景区等餐饮业集中地为重点地区,以各类餐饮服务提供者为主要对象,加强对食用油进货记录和票证检查,重点追查、登记散装食用油来源和废弃油脂、餐厨废弃物去向,依法查处从非法渠道购进食用油和使用“地沟油”加工食品的行为。

2、做好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收运处置监管工作。

监督检查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是否由获得资质单位的收运,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建立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处置管理制度,做到日产日清。

3、加强餐饮业经营行为管理,充分发挥餐饮行业协会作用,引导餐饮企业诚信经营。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配合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城管局、市环保局、市服务业发展办、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农业局、市公安局。

(四)废弃油脂和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环节整治。

1、实施废弃油脂和餐厨废弃物收集处置单位资质许可或备案制度。

废弃油脂和餐厨废弃物由环卫部门负责收集、运输和处理,并由环卫部门和废弃油脂、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签订收集、运输、处置协议,建立收集、运输、处理制度和处置台帐,详细记录废弃油脂和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收运时间、处置时间、去向、用途等,并由相关经办人员签名确认。

2、严厉打击非法收运废弃油脂和餐厨废弃物的行为。

尽快研究制定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规范餐厨废弃物的处置渠道,加快餐厨废弃物集中处理设施建设。

禁止乱倒乱堆废弃油脂和餐厨废弃物,禁止将废弃油脂和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倒入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或交给未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违者依法进行处罚。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

配合单位:市农业局、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

(五)“地沟油”等废弃油脂污染防治环节整治。

1、加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油脂的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以集体食堂和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为重点,推行安装油水隔离池、油水分离器和废弃油脂回收装置,并对餐厨废弃物产生及处理单位的污染防治设施设置是否符合要求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超标排放污染物的行为。

2、开展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工作。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城管局、市农业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

(六)畜禽喂养环节整治。

1、开展对畜禽生产饲养场所及喂养饲料的监督检查,禁止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饲养畜禽。

2、严厉查处未经许可或备案收运餐厨废弃物活动,打击畜禽饲养场从餐厨废弃物中分离、转运、提炼废弃油脂的行为。

责任部门:市农业局。

配合单位: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城管局、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

四、工作步骤整治行动自2010年9月3日开始至11月1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一)第一阶段(9月3日—10日)为动员部署和调查摸底阶段。

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根据市里方案要求,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实施方案于9月7日前报市食安办。

质监部门制定食用油及食品生产加工单位自查表,组织开展调查摸底,掌握各类食用油生产和食品生产加工单位基本情况,完成违法生产加工“地沟油”行为排查;工商部门制定工商注册登记废弃油脂回收、加工单位和各类食品经营者自查表,组织开展调查摸底,掌握各类食用油经营单位基本情况,完成“地沟油”经销点排查;卫生部门制定餐饮服务提供者自查表,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食用油来源调查,对废弃油脂和餐厨废弃物处置情况调查摸底;城管部门制定废弃油脂和餐厨废弃物回收单位自查表及回收处置计划,确定辖区内废弃油脂和餐厨废弃物统一收运处置单位,督促环卫部门和废弃油脂和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签订收集、运输、处置协议;环保部门制定相关单位自查表,完成所有集体食堂和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废弃油脂排放及污染情况调查摸底;农业部门制定畜禽生产饲养场所自查表,开展调查摸底。

(二)第二阶段(9月11日—30日)为自查和核查阶段。

质监部门完成各类食用油和以食用油为原料的食品生产加工单位自查和核查;工商部门完成所有食用油经营者自查和审查;卫生部门完成所有餐饮服务者自查和审查;城管部门完成所有收运处置单位自查和审查,做好废弃油脂和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的登记;环保部门组织完成安装油水隔离设施回收废弃油脂单位的自查和审查,完善相关监管措施;农业部门完成所有畜禽饲养场所的自查和审查。

(三)第三阶段(10月1日—11月10日)为集中整治和总结完善阶段。

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针对突出问题、薄弱环节、重点单位,集中力量开展整治工作,并总结专项整治经验,进一步建立完善“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长效监管制度。

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

为加强专项整治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以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市“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全市“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工作。

各县(市、区)要尽快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辖区内的整治工作。

要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工作目标和任务分工,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统筹抓好各项措施落实。

各相关部门要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和本方案的要求,制定工作方案,严密部署,落实责任,将目标、责任和任务逐级分解,做到责任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二)密切部门配合。

各有关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单位开展突击检查。

对非法收集、生产“地沟油”的黑窝点一律取缔,对违法经营、使用“地沟油”的单位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给予吊销工商营业执照,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要建立健全监管信息交流和反馈机制、监管执法联动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加强监督执法,形成联动打击合力。

要高度重视群众投诉举报,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及时核实举报线索,发现涉及“地沟油”生产、经营和使用线索的要及时报告当地整治办并通报相关监管部门。

各级整治办要履行好综合协调职能,做好有关信息的收集、沟通、报送工作,对重要案件及时进行督查,并报送上级整治办。

对涉嫌犯罪的,由公安部门负责立案侦查。

监察部门要加大行政监察和问责力度,对因领导不力、工作不到位导致不良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大舆论宣传。

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宣传,支持媒体及时跟踪报道整治活动情况,大力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成效,曝光典型案例。

组织相关教育培训,宣传食用“地沟油”的危害,提高从业人员和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

充分发挥质监、工商、卫生、城管、环保以及农业等部门投诉举报网络的作用,支持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发动群众举报违法犯罪行为,形成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广泛监督的群防群治局面,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四)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对“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明察暗访机制,督促企业加强内部质量管理,强化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意识。

严格执行“三把关、六不使用”制度,即切实把好食用油进货关,验货关,销售关,不使用“地沟油”,不使用来路不明的食用油,不使用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食用油,不使用无合格证、无出厂日期的食用油,不使用过期、变质的食用油,不使用无质量卫生证明的食用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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