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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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关于高速公路实施车型分类行业标准和货车完全计重收费的通知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关于高速公路实施车型分类行业标准和货车完全计重收费的通知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关于高速公路实施车型分类行业标准和货车完全计重收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15.05.26•【字号】粤交费函〔2015〕1031号•【施行日期】2015.06.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关于高速公路实施车型分类行业标准和货车完全计重收费的通知粤交费函〔2015〕1031号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委)、发展改革局(委),深圳市市场监管局,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省公路局,省高速公路营运管理协会,省交通集团、省南粤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省联合电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全国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联网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14〕64 号)及省政府同意下发的《全国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联网工作广东省实施方案》(粤交费〔2014〕1229号),为确保完成全国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联网工作目标,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我省决定实施高速公路车型分类调整和货车完全计重收费工作(与接入全国ETC联网同步)。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自2015年6月28日零时起,我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含委托高速公路代收的普通收费公路通行费次票)车型分类统一按交通运输部《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交通行业标准JT/T489-2003)执行(见附件1)。

车型分类调整后,省政府批准的各高速公路收费标准文件中的收费车辆车型分类标准按新规定执行。

同时,为维持公路客运票价稳定,鼓励公共交通出行,对四类车(40座以上大型客车)实施降档收费,即按三类车收费。

二、我省高速公路载货类汽车完全计重收费与车型分类调整同步实施。

完全计重收费即以实地测量的车货总重量为依据计重收取车辆通行费(不含委托高速公路代收的普通收费公路通行费次票),收费标准以元/吨·公里为单位(具体方案见附件2)。

广东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广东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国高 速公 路建 设 资金 的主要来 源 有 四种 渠道 :政
以及 统一 集 中管 理 的要求 。一 些新 的问题 随 着联
网 收费 进 程 的 不 断推 进 急 需得 到妥 善 解 决 。 如 :
府预 算资 金 、 白筹资 金 、银 行信 贷 资金 和 国外 资
金 。其 中 ,政府 预算 资 金包 括非 经 营性 基金 、汽 车购 置 费 、中央和地 方 财政 专项 资 金等 ; 自筹 资 金包 括地 方 自筹 资金 、公路 建设 债 券 、同内股 票 和证 券 融资 等 ;利用 外 资 的方 式主 要有 国际金融
文 章 编 号 : 1 7 —4 6(0 20 —0 90 6 189 一 1)20 4 —3 2
广 东省 高速 公 路联 网收 费 管理 中存 在 的 问题 及 建 议
王 芳
( 东 交 通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广 东 广州 5 0 5 ) 广 16 0

要 :文 中 总结 了 目前 广 东 省 高 速 公 路 联 网 收 费管 理 中存 在 的 几 点 问 题 ,提 出 了 解 决 问 题 的 建 议 。 在 广 东
Ne wo ki l o t r ng To l fGua do o i c ng ng Pr v n e
W AN G n Fa g
( undn o G a g o gC mmu i t n oyeh i Gu n z o 1 6 0 C ia nc i s lt nc ao P c , a g h u5 5 , hn ) 0
新 旧路 网衔接 问题 、路 网 内不 同路段 软硬 件 的兼 容性 和并 网问题 、联 网收费 后多 义性 路径 通 行 费
的拆 分结 算 问题 等等 联 网运 行 的技术 性 问题 。除 此之 外 ,联 网收 费管 理体 制 和模 式 相对滞 后 的 问

IP地址和域名分配

IP地址和域名分配

附件三:IP地址和域名分配1.IP地址的分配1.1 IP地址的分配原则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广东省的高速公路已初具规模,基本形成路网。

考虑到广东省全省联网收费的覆盖范围广、节点数目多等特点,以及未来全国联网收费的要求,遵照交通部关于联网收费系统建设的有关规定,在IP地址的分配中统一采用A类地址。

依据网络结构,我们将A类地址块划分为广域网IP地址块、局域网IP地址块和预留IP地址块。

广东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的各级IP地址的划分原则为:(1)唯一性:广东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中一个IP地址唯一对应网上的一台数据通信设备;(2)连续性:在同一网络区域分配连续的网络IP地址,便于整个系统的规划,同时提高路由器的寻址效率,增加整个联网收费系统的性能;(3)扩充性:在进行IP地址的分配时,应预留一定量的备用地址,以便今后增加网络节点后网络IP地址仍能保持连续;(4)管理性:IP地址的分配应该有层次性,某个局部的IP地址变动不影响网络的其它部分;(5)汇聚性:网络地址的分配应有利于路由表的编写;(6)特殊性:各子网分配的IP网络地址部分的各位(bit位)不允许全1或0;主机地址的各位(bit位)不允许使用全1或0的IP网络地址。

1.2 IP地址的分配方案广东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网络系统需对联网的计算机及数据设备的IP地址作出规划,避免将来联网时发生IP冲突。

IP地址的格式为:W.X.Y.Z。

按照交通部的规定,W统一值为:10,用于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X值根据省(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行政区域取值,如果所给的IP地址数量不能满足省内联网,那么X的值还可以取“100”+“省(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行政区域编码值”;Y和Z的值可在省内统一规划。

根据国标GB/T 2260-1999广东省的X值为:44。

整个广东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网络系统由10.44.000.000和10.144.000.000这两个网络地址块表示,10.44和10.144网络号。

交公路发[2014]64号《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全国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联网工作的通知》

交公路发[2014]64号《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全国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联网工作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全国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联网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14]6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2007年,原交通部组织开展了京津冀和长三角区域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以下简称ETC)示范工程,并于2010年顺利完成。

在示范工程的引领下,ETC技术在全国各地得到了广泛应用,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初步显现。

实践证明,实施ETC是解决公路收费站拥堵、提高公路通行效率的有效途径;是促进交通运输节能减排、节约土地和管理成本的重要举措;是适应公路网络化管理、发挥路网整体效益的现实需要;也是大力推进“四个交通”发展的重要载体。

为充分发挥ETC的规模效益,交通运输部决定组织开展全国ETC联网工作。

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及原则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2014年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部署和要求,加快实现全国ETC联网,全面提升高速公路通行效率和服务水平,方便群众出行,促进经济发展。

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原则,立足路网建设和管理的长远发展,做好全国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的顶层设计,并结合各地ETC联网发展情况及特点,分期分批、有步骤地推进全国ETC联网工程实施。

坚持“统一标准、严格检测”原则,依据国家、行业统一的标准和技术要求,对工程实施的关键设备和关键环节进行严格检测评价,确保联网系统兼容互通和稳定可靠。

坚持“创新机制、提升服务”原则,以用户需求为导向,创新服务模式,发挥市场作用,形成规模效益,构建高效、优质、便捷的服务体系。

坚持“全国联动、合力推进”原则,建立紧密配合、相互协作的联动工作机制,明确分工、各负其责、攻坚克难、共同推进。

二、实施目标到2015年底,力争实现以下目标:(一)基本实现全国ETC联网,建立全国ETC联网运营管理机制。

客车ETC 使用率不低于25%,非现金支付使用率达到20%。

(二)建成较为完善的ETC基础设施网络,主线收费站ETC覆盖率达到100%,ETC专用车道数原则上不少于两入两出;匝道收费站ETC覆盖率不低于90%。

交通部关于发布《高速公路联网收费暂行技术要求》的通知

交通部关于发布《高速公路联网收费暂行技术要求》的通知

【发布单位】交通部【发布文号】交公路发[2000]463号【发布日期】2001-09-06【生效日期】2001-10-01【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交通部关于发布《高速公路联网收费暂行技术要求》的通知(交公路发〔2000〕46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委),上海市政工程管理局,天津市市政工程局:为了提高高速公路的使用效率和服务质量,规范全国高速公路联网收费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现发布《高速公路联网收费暂行技术要求》,自2000年10月1日起施行。

该要求由交通部负责解释。

各地在执行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函告我部(公路司),以便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二000年九月六日附件:高速公路联网收费暂行技术要求为提高高速公路的使用效率和服务质量,规范高速公路联网收费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根据《公路法》及有关技术标准,制定本暂行技术要求。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高速公路应首先实现省(自治区、直辖市)内联网收费,逐步实现省(自治区、直辖市)际间的联网,为全国联网收费电子货币化做好基础工作。

第二条同一条收费高速公路由不同的交通主管部门组织修建或者由不同的公路经营企业投资建设或经营的,应当实行“统一收费、按比例分成”的管理方式。

第三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实施高速公路联网收费时,应按照“统一规划、一次设计、分期实施、逐步联网”的方针,在不断总结和积累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联网收费的规模和范围。

第四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主管部门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省(自治区、直辖市)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的总体规划;统一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模式、系统技术标准和收费业务流程;制定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的管理规章等。

第五条联网收费项目的实施应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和有关规定进行。

第六条高速公路联网收费应结合当地高速公路管理体制,设置收费结算中心,按照“准确、公正、高效”的要求,对各收费单位收取的通行费进行拆分和清算。

广东:第二阶段联网收费将实现区域合并,扩大联网范围

广东:第二阶段联网收费将实现区域合并,扩大联网范围

广东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第二阶段实施规划
按 照 第 二 阶 段 的 实施 方 案 ,计 2  ̄J 0 7年 1 J J 0 2 2月底 ,厂 东 省 将 撒 消合 并 区 域 司 主线 收费 站 , 实现 粤 西 区与 广 'l 的 合 并 、 J q \ 粤 东 区 与深 I j 区的 合 并 、粤 北 区 与珠 江三 角 洲 区的 合 并 ,全 省
广东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第二阶段的目 标
厂 东 省 高 速 公 路 联 网 收 费 第 二 阶 段 工 作 于 2 0 年 正 式 启 06
动 ,建 设 目标 是 :进 一 步撒 并 区域 间 主 线 收 费站 ,通 过 区 域合 并扩 大 区 域 联 网 收 费 范 臣 增加 ETO车 道 数 量 ,发 挥 电子 不 停
合 效 益 高 达 ] . 1 5亿 元 以 上 。 4
结 算 准 确 及 日 ,粤通 卡 使 用 环 境 良 好 ,业 主 单位 和 厂 大 粤 通 卡 寸
用 户 邵给 予充 分 肯 定 ,目 前 ,粤 通 卡 用 尸数 量超 过 1 ,粤 通 3万 卡 单 月 缴 费 额 已接 近 14亿 元 , 占全 省 通 行 费 总 额 的 1 . % , . 5 1
益 。 据 交 通 部 公 路 禾 学 研 究 所 对 厂 乐 省 公 路 联 网 收 费 项 目 进 根 斗
行 的 效 益 评 价 ,至 2 0 0 5年 底 , 撒 消 站 和 少建 站 彳 约 建 设 费 用 j
1 . 元 , 彳 约 运 营 费 用 12亿 元 。 预 计 到 2 1 7亿 0 j . 0 0年 , 彳 约 建 j

除了 给道 路 投 资 者带 来 巨 大的 经 济效 益 以外 , 目 还大 大 节 项 约 了 道路 使 用 者的 油 耗  ̄ P 司。以 2 0 O gi 0 5年底 全 省 交 通 虽 统 计 资 料 为 基础 预 测 ,到 2 0 0 5年 已为 道 路 使 用 者 带 来 经 济 效 益 约 16 亿 元 ,其 中彳 j约油 耗 约 5 9 0 6万 元 ,彳 约旅 客 日 间 效 益 约 11 j 寸 . 亿 元 ,预 计 至 2 2 0 0年 还 将 累计 为道 路 使 用 者 带 来 直 接 效 益 3 3亿 9 元 ,其 中 节 约油 耗 约 1 5亿 元 ,彳 约 旅 客 日 效 益 约 2 8亿元 : 2 j 寸间 6

广东省非经营性高速公路管理办法

广东省非经营性高速公路管理办法

广东省政府还贷高速公路管理办法ﻫ一、总则ﻫ第一条为规范我省政府还贷高速公路项目的管理,确保政府还贷高速公路的正常运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收费公路权益转让办法》、《广东省公路条例》、《广东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广东省政府还贷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政府还贷高速公路项目是经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由政府部门通过贷款或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有偿集资兴建的,以还清贷款(含有偿集资)本息为目的而收取车辆通行费的高速公路项目。

ﻫ二、运营管理第三条政府还贷高速公路项目在还贷期间,未经省政府批准,不得转为经营性高速公路项目。

第四条省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政府还贷高速公路,可以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贷款、统一还款。

第五条转让政府还贷高速公路收费权,属国家高速公路网的,应当报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属国家高速公路网以外其他高速公路的,应当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备案.第六条政府还贷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的收费标准,按照《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审查批准.车辆通行费的收费标准,应当根据公路的技术等级、投资总额、当地物价指数、偿还贷款或者有偿集资款的期限以及交通量等因素计算确定。

其中投资总额按照财政部门审批的竣工决算计算.ﻫ第七条政府还贷高速公路收费年限最高不超过15年,在批准的收费期限届满前已经还清贷款、还清有偿集资款的,必须终止收费.第八条政府还贷高速公路建成后应当实行计算机联网收费。

三、收支管理第九条政府还贷高速公路项目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按照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的规定,全额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使用省财政厅印制的票据。

第十条政府还贷高速公路项目车辆通行费的“收支两条线”管理,按以下原则实行分级管理:(一)有省资金投入的政府还贷高速公路项目由省交通主管部门直接管理,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全额纳入省级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由省级财政部门核定收支,监督还贷。

广东省交通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国家高速公路网路线命名和编号调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交通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国家高速公路网路线命名和编号调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交通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国家高速公路网路线命名和编号调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交通厅•【公布日期】2007.10.11•【字号】粤交基函[2007]1556号•【施行日期】2007.10.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广东省交通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国家高速公路网路线命名和编号调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交基函〔2007〕1556号)各地级以上市交通局(委),省公路管理局,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造价管理站、咨询服务中心,省交通集团及各大业主:按照《关于开展国家高速公路网路线命名和编号调整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07)385号)和《国家高速公路网路线命名和编号规则》(JTG A03-2007),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定了《广东省国家高速公路网路线命名和编号调整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十月十一日广东省国家高速公路网路线命名和编号调整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交通部《关于开展国家高速公路网路线命名和编号调整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07)385号,简称《通知》),根据《通知》要求及《国家高速公路网路线命名和编号规则》(JTG A03-2007,简称《规则》)的规定,按照交通部国家高速公路网路线命名和编号实施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冯正霖副部长、张剑飞司长的讲话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广东省国家高速公路网路线命名和编号调整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以车为本”的服务理念,按照“三个服务”的总体要求和《通知》要求,构建统一规范的国家及广东省高速公路命名和编号体系,为公路使用者便利出行创造条件,提高高速公路网的整体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二、基本原则(一)统一部署、分级负责。

各市交通公路部门及各单位按照交通部和省交通厅的统一部署,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分解工作目标、精心组织、互相协调、通力合作,结合我省高速公路限速标志整改工作,共同推动我省高速公路路线命名和编号调整工作有序开展。

新员工转正考试复习题库

新员工转正考试复习题库

新员工转正考试复习题库:_____有限公司__分公司新员工转正考试(收费业务)复习题库人力资源部、收费管理部编制二○一四年三月一、判断题(共180道) 1.写入粤通卡中的 ETC 入口信息包括:入口通过区域号、路段号、站点号、车道号、时间、车型、车牌、入口状态标识。

【√】 2.写入粤通卡中的 ETC 出口信息包括:通过区域号、路段号、站点号、车道号、时间、车型、车牌、出口状态标识。

【√】 3.U 型车是指通行券中记录的出口站与入口站不同的车辆。

【×】 4.闯关车是指入口未完成记录操作强行驶入高速公路或出口未完成收费操作而强行驶离高速公路的车辆。

【√】 5.记账卡中含有资金信息,使用时消费金额直接从卡内的储值金额中扣除。

【×】 6.免费车包括军车、武警车、警卫车队、消防车等车辆。

【√】 7.出口车队的操作流程为:按“车队”键→栏杆抬起→等待每一辆车通过→车队完全通过结束后按“确认”键→栏杆降落。

【√】 8.出口粤通卡收费流程:输入车型(车牌),等待刷卡→刷粤通卡→系统提示收费金额→根据提示按“确认”键确认交易→栏杆抬起。

【√】 9.储值卡黑名单生成原因只有:挂失卡、无卡注销。

【×】10.记账卡黑名单生成原因为:挂失卡、无卡注销、伪卡、止付卡。

【√】 11.联网收费系统中使用的 IC 卡按功能分类可分为:身份卡、通行卡、公务卡、记账卡、储值卡、PSAM 卡。

【√】 12.通行卡、身份卡、公务卡为接触式 CPU 卡。

【×】 13.出口未付车收费流程中按“未付”键不需班长或监控确认。

【×】 14.OBU 有效启用日期标示了可用OBU 的日期范围,有效启用日期之前制作的OBU为有效OBU。

【×】 15.记账卡有效启用日期标示了可用记账卡的日期范围,有效启用日期之后制作的记账卡为有效卡。

【√】 16.粤通卡是一个电子钱包,只能先存钱,后使用,当卡内资金不足时,可反复充值使用。

广东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技能竞赛方案

广东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技能竞赛方案

第三届广东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技能竞赛方案一、竞赛目的以赛促学,以赛促练,使广大一线交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熟练掌握执法规范要领、办案方式,提升综合执法的水平和能力,培养团队协作精神,展示队伍良好精神风貌,打造一支作风硬、能力强、水平高、纪律严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

二、时间安排初定2019年10月下旬,为期2天。

三、竞赛地点省公路局科教中心(广州市机场路1771号)四、竞赛项目、规模及选手资格(一)竞赛项目本届执法技能竞赛由理论考试(机考)、知识竞赛和模拟实操3个项目组成(竞赛规程详见附件)。

(二)活动规模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各选派1支队伍参加比赛,每支参赛队伍5人(含领队1名,队员4名),共105人。

(三)资格认定参赛人员必须是2018年年底前在编在岗从事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持有交通运输部行政执法证或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的执法人员。

未取得上述执法证件的,取得广东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证书者亦可。

(四)参赛说明每支参赛队伍4名队员均要参加理论考试比赛;每队指定3名队员代表本队参加模拟实操和知识竞赛。

五、竞赛组织(一)成立竞赛组委会主任:钟健辉省交通运输厅巡视员副主任:阮国廉省交通工会主席成员:黄展省交通运输厅综合行政执法局常务副局长黄冠城省交通运输厅政策法规处处长吴国柱省交通运输厅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罗俊略省交通运输厅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林陆荣省交通运输厅科技处副调研员(二)竞赛组委会办公室竞赛组委会下设办公室,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交通工会。

主任:阮国廉(兼)成员:吴国柱罗俊略林旭林陆荣肖琢坚林猛光陈莘六、成绩计算团体总成绩=40%*团体理论考试标准分+30%*知识竞赛标准分+30%*模拟实操得分。

个人总成绩=50%*个人理论考试标准分+25%*知识竞赛标准分+25%*模拟实操得分+知识竞赛环节最佳表现奖特别加分。

成绩计算精确至小数点后2位。

个人总成绩相同时,按理论考试成绩高低排名,若仍相同,按模拟实操成绩高者名次列前,再相同,知识竞赛中获得个人最佳表现奖者名次列前。

广东省高速公路收费标准

广东省高速公路收费标准
四类车
3
6-10
≥ 1.3
≥ 3.2
大型货车、大型拖(挂)车、20英尺集装箱车
五类车
> 3
> 10
≥ 1.3
≥ 3.2
重型货车、重型拖(挂)车、40英尺集装箱车
车辆分类标准
收费率(元/公里)
收费率(元/公里)
类别
收费系数
梅观高速
机荷高速
盐排高速
收费系数
盐坝高速
南光高速
水官高速
水官延长段
广州西二环
阳茂高速
广梧项目
江中项目
清连高速
一类车
1
0.60
1
0.60
0.45
二类车
2
1.20
1.5
0.90
0.675
三类车
3
1.80
2
1.20
0.90
四类车
4
2.40
3
1.80
1.35
五类车
5
3.00
3.5
2.10
1.575
以上费率实施日期:自2005年6月
*
广东省从2009年11月1日起,对通行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粤北区域(京珠北、广韶、广从、清连等高速公路)及清远、韶关市辖区内的开放式收费公路的货运车辆试行计重收费。
广东省高速公路收费标准
车辆分类标准
车辆分类
轴数
轮数
车头高度(米)
轴距(米)
主要车型车种
一类车
2
2-4
< 1.3
< 3.2
小轿车、吉普车、的士头人≥ 3.2
面包车、小型人货车、轻型货车、小型客车
三类车
2

广东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研究

广东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研究
个 重要 课题 。
全省高速公路投资主体多达8 O 个,高速公路投资主体多元化 是广东省高速公路投资的显著特 点,也是广东省高速公路快速发 展的保障 ,为全省高速公路建设资金的筹措开创了新的途径。
现状和特点

但是 ,这种特点对执行政府政策性指令的协调性难度较大。
( 二 )以国 有资 本有 主 虽 然投 资 主体 很 多 ,但是 国有 资 本的 比例 很 大 ,大约 占6 0 % 以上 ,主要 的路 段还 是 以 国有 全 资 、控 股 为 主 ,优势 体现 为 投资 具有 较好 的主 导 } 生 和 引导 『 生,示 范作 用较 强 。
技术 < T E C H N O L O G Y
广 东省高速公路联 网收费研究
广东 省交 通集团有限公司 符 传进
目前 ,广 东省 高速 公路 仍 然存 在以 粤东 、粤西 、粤 北和 中片
( 四) 四个 网区独立 收 费 。
由粤 东 、粤西 、粤 北和 中片 区组成 四个 独立 收费 的 网 区 ,鉴
2 、沿江 线 ( 5 3 ) 连 接 广州 至深圳 ;
( 三 )政府的规范管理力度不足
正 因广 东省 高速 公路 投 资的 市场 化程 度 很高 ,企 业在 高速 公
路管理中的地位与作用影响很大 ,企业投资高速公路的准公益性 质没有得到政府的确认 ,为了生存与发展 ,企业追求高速公 路投 资的收益 ,因此 ,很多企业对投入大量的资金进行联网改造的积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很大的影响 ,尤其是在重大节假 目和 日常高峰 时段大车流量的情 况下 ,收费站面临巨大压力,这种现状 困扰着广东省高速公路的
管 理 ,社会 、政 府和 公 众也 高度 关注 。

高速公路联网收费通行费拆分结算规则整理(交通部及广东省)

高速公路联网收费通行费拆分结算规则整理(交通部及广东省)

拆分结算规则整理一、部级规则文件:《收费公路联网收费运营和服务规则(2020)》、《收费公路联网收费运营和服务规则(2020)补充规定》、《收费公路联网收费运营和服务规程(2020)》。

1.数据上传ETC及其他交易的出口交易记录、ETC门架流水应实时上传至省中心,最晚不得超过3个自然日,省中心收到ETC 及其他交易的出口交易记录、ETC门架流水后应实时上传至部联网中心,最晚不得超过1个自然日。

2.交易拆分部联网中心负责省际拆分,省联网中心负责省内拆分。

发行服务机构与出口省中心归属同一联网省份的单省ETC 交易,由省中心拆分至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其他ETC 交易,由部联网中心拆分至各联网省份。

(1)通行介质为OBU的(包含ETC交易和其他交易)将发行服务机构确认记账的ETC出口交易记录与ETC门架汇总记录进行匹配后进行省际拆分。

出口交易记录中有分省金额的,各通行省份ETC门架汇总记录金额与出口交易记录分省金额相等时进行省际拆分;各通行省中心上传的 ETC门架汇总记录金额与 ETC 出口交易记录金额(含分省金额)不等的,通行省中心应在途径本省最后一个门架交易时间的5个自然日内补传正确的ETC门架汇总记录,补传后符合拆分条件的正常进行拆分;超期未补传或补传后金额仍不等的,按ETC门架汇总记录金额比例将出口交易记录的金额进行全额拆分。

出口交易记录无分省金额的,各通行省份ETC门架汇总记录累计金额与出口交易记录总金额相等的进行省际拆分。

不相等的,应在出口交易时间满5个自然日内补传正确的ETC 门架汇总记录,补传后仍不相等的,按照出口交易记录中分省金额进行拆分。

(2)通行介质为CPC卡的(含ETC交易和其他交易)以出口交易记录中的CPC卡内分省累计金额将出口交易记录金额进行全额拆分。

(3)通过在线计费服务(纸券、CPC卡特情、ETC特情、无通行介质等)、兜底费率进行的交易(包含ETC和其他交易),以出口交易记录中分省信息进行全额拆分。

高速公路联网收费暂行技术要求

高速公路联网收费暂行技术要求

高速公路联网收费暂行技术要求为提高高速公路的使用效率和服务质量,规范高速公路联网收费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根据《公路法》及有关技术标准,制定本暂行技术要求。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高速公路应首先实现省(自治区、直辖市)内联网收、费,逐步实现省(自治区、直辖市)际间的联网,为全国联网收费电子货币化做好基础工作。

第二条同一条收费高速公路由不同的交通主管部门组织修建或者由不同的公路经营企业投资建设或经营的,应当实行“统一收费、按比例分成”的管理方式。

第三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实施高速公路联网收费时,应按照“统一规划、一次设计、分期实施、逐步联网”的方针,在不断总结和积累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联网收费的规模与范围。

第四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主管部门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省(自治区、直辖市)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的总体规划;统一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模式、系统技术标准和收费业务流程;制定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的管理规章等。

第五条联网收费项目的实施应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和有关规定进行。

第六条高速公路联网收费应结合当地高速公路管理体制,设置收费结算中心,按照“准确、公正、高效”的要求,对各收费单位收取的通行费进行拆分和清算。

第七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结算中心应预留预付卡(储值卡、记账卡)和电子不停车收费的结算功能,以防止和避免重复建设。

第二章联网收费的一船规定第八条高速公路联网收费制式一般采用封闭式。

收费站的设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九条在全国统一的车型分类标准尚未实施之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首先确定本省区域内统一的车型分类标准。

第十条联网收费区域内的收费结算中心应根据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与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统一制定费率。

第十一条收费方式一般采用人工半自动收费,即“人工收费、计算机管理、检测器校核”。

电子不停车收费是收费技术的发展方向,有条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逐步予以发展。

广东高速公路收费模式和计费规则对比表

广东高速公路收费模式和计费规则对比表

广东高速公路收费模式和计费规则对比表广东高速公路具体收费标准,由公路收费单位提出方案,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物价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广东高速公路收费标准:
1、客车车型按照座位数分成4类,其中车长小于6米的8座和9座小型客车调整为1类车;1至4类客车的收费系数分别为1、1.5、
2、3;
2、货车依据车辆总轴数、车长和总质量等分为6类,1至6类货车的收费系数分别为1、2.1、3.16、3.75、3.86、4.09,六轴以上货车在6类货车收费系数基础上,按每增加一轴收费系数增加0.17计;
3、专项作业车分类方式同货车一样,收费标准和收费系数参照货车执行;
4、四车道高速公路收费费率为0.45元/标准车公里、六车道及以上高速公路收费费率为0.6元/标准车公里,大型桥梁、隧道项目实施按次收费,单独定价;
5、广东省高速公路通过ETC门架实施分段计费,各车型每段收费区间的收费金额=收费费率X相应车型的收费系数X收费里程,收费金额取整到“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第六十四条收费公路设置车辆通行费的收费站,应当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查批准。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收费公路设置车辆通行费的收费站,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国务
院交通主管部门决定。

同一收费公路由不同的交通主管部门组织建设或者由不同的公路经营企业经营的,应当按照“统一收费、按比例分成”的原则,统筹规划,合理设置收费站。

两个收费站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高速公路联网收费暂行技术要求

高速公路联网收费暂行技术要求

高速公路联网收费暂行技术要求为提高高速公路的使用效率和服务质量,规范高速公路联网收费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根据《公路法》及有关技术标准,制定本暂行技术要求。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高速公路应首先实现省(自治区、直辖市)内联网收、费,逐步实现省(自治区、直辖市)际间的联网,为全国联网收费电子货币化做好基础工作。

第二条同一条收费高速公路由不同的交通主管部门组织修建或者由不同的公路经营企业投资建设或经营的,应当实行“统一收费、按比例分成”的管理方式。

第三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实施高速公路联网收费时,应按照“统一规划、一次设计、分期实施、逐步联网”的方针,在不断总结和积累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联网收费的规模与范围。

第四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主管部门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省(自治区、直辖市)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的总体规划;统一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模式、系统技术标准和收费业务流程;制定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的管理规章等。

第五条联网收费项目的实施应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和有关规定进行。

第六条高速公路联网收费应结合当地高速公路管理体制,设置收费结算中心,按照“准确、公正、高效”的要求,对各收费单位收取的通行费进行拆分和清算。

第七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结算中心应预留预付卡(储值卡、记账卡)和电子不停车收费的结算功能,以防止和避免重复建设。

第二章联网收费的一船规定第八条高速公路联网收费制式一般采用封闭式。

收费站的设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九条在全国统一的车型分类标准尚未实施之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首先确定本省区域内统一的车型分类标准。

第十条联网收费区域内的收费结算中心应根据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与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统一制定费率。

第十一条收费方式一般采用人工半自动收费,即“人工收费、计算机管理、检测器校核”。

电子不停车收费是收费技术的发展方向,有条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逐步予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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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办法
广东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广东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的建设和运营管理,提高高速公路的通行效率和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和《广东省公路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广东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的高速公路联网收费,适用本办法。

各高速公路路段收费应当纳入全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

第三条高速公路联网收费是指对全省范围内高速公路实行统一收费、系统分账的运营和管理模式。

第四条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遵循统筹规划、统一标准、联网运营、统一清算、提升服务的原则。

第五条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对全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的规划、建设、运营实施行业管理。

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对全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实施价格管理、监督,协助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监督全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工作。

第六条全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结算机构(以下简称结算机构)承担以下工作:
(一)拆分与结算全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通行费;
(二)发行、管理非现金支付卡及电子标签,负责电子不停车收费的推广和应用;
(三)保障全省高速公路联网拆分与结算系统的正常运行;
(四)提供高速公路联网收费数据查询等服务。

第七条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结算机构进行行业监督管理和服务质量考核。

政府审计部门依法对结算机构的有关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第八条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承担以下工作:
(一)建设、维护与管理所属收费路段的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保障系统正常运行;
(二)及时、准确、完整上传高速公路联网收费数据;
(三)负责所属收费路段联网收费业务,确保不影响全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正常运行。

第九条全省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联合成立高速公路联网收费行业自律组织,制定章程和高速公路经营管理相关规则,保障各路段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的权益、约束各路段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履行相关义务,并接受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行业指导。

第十条结算机构应当建立全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数据档案库,永久保留相关数据,不得截留、删除、伪造、篡改
和泄露。

结算机构应当定期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报送全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的相关数据。

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对通行费结算数据存在异议时,结算机构应当配合调查核实,在5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关数据与资料。

结算机构发现通行费结算数据错误时,应当及时纠正。

第十一条结算机构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通行费拆分与结算,并向区域内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定期公布联网收费数据等情况。

通行费的结算周期按照交通运输部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结算机构按照政府批准的收费车型分类标准,将车辆信息写入电子标签。

电子标签由结算机构统一安装,并与所配套的非现金支付卡及登记车辆唯一对应。

第十三条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确定的标准,向结算机构按时支付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结算服务费。

第十四条结算机构和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当共同委托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现金清算的银行。

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当将当日收取的现金通行费缴入清算帐户。

清算帐户由结算机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
位和清算银行共同监管。

第十五条非现金支付卡实行实名制,按照结算机构的规定充值、交费、挂失。

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当对使用非现金支付卡支付通行费的车辆给予优惠。

第十六条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当在来车方向设置全省统一的电子不停车收费车道标识。

第十七条结算机构和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推广电子不停车收费,建立电子不停车收费基础设施,确保主线收费站电子不停车收费车道数不少于两入两出,匝道收费站电子不停车收费车道不少于一入一出。

第十八条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实施联网收费的高速公路建立服务综合评价体系,对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的运营服务实施动态监管。

具体监管办法由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九条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拒绝、妨碍车辆使用非现金支付卡支付通行费;
(二)无故关闭电子不停车收费车道;
(三)无故将电子不停车收费车道改为人工收费车道。

违反上述规定的,高速公路使用者向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投诉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存在异议的,可以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

第二十条高速公路使用者应当遵守缴费通行的规定,按照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的规定领取、使用高速公路联网收费通行卡。

高速公路使用者因自身原因,不能提供车辆有效入口凭证并不能如实提供入口信息供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核查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可以先按照车辆所在高速公路出口联网区域内可达最长里程收缴通行费。

第二十一条已按最长里程缴付通行费的高速公路使用者事后能提供车辆行驶路径的真实证明,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核实后应当退回多收取的通行费。

第二十二条高速公路使用者对使用非现金支付卡支付通行费存在异议的,结算机构和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及时予以处理。

仍存在异议的,可以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

第二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十条第一款、第十条第三款、第十一条规定的,由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四条高速公路使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
级以上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其补缴,可以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更改高速公路联网收费通行卡信息;
(二)倒换高速公路联网收费通行卡;
(三)假冒免费车辆。

遗失、损坏高速公路联网收费通行卡的,还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赔偿通行卡工本费。

第二十五条政府主管部门、结算机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电子不停车收费是指应用技术手段,在不停车条件下通过使用车辆通行费非现金支付卡及电子标签,自动完成电子收费交易的收费方式。

电子标签是指安装在车辆内部,支持利用专用短程通信与路侧设备进行信息交换的设备。

第二十七条广东省行政区域内实行封闭式收费的普通公路实施联网收费,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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