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关注民生、服务发展”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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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办发[2011] 号

中共通河县委办公室通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通河县2011年“关注民生、服务发展”

群众满意单位评议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县直各参评部门:

现将《通河县2011年“关注民生、服务发展”群众满意单位评议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评议工作。

中共通河县委办公室

通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5月13日

通河县2011年“关注民生、服务发展”

群众满意单位评议活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按照市委、市政府纠风办《2011年“关注民生、服务发展”群众满意单位评议活动工作方案》的部署和要求,2011年继续在全县开展“关注民生、服务发展”群众满意单位评议活动(以下简称“群众满意单位评议”活动)。为保证评议活动扎实有效地进行,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十三届八次全会精神,按照县纪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的部署,紧紧围绕改善经济发展环境,以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为基础,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核心,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目的,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切实提高参评部门和单位的执法水平、服务意识和工作效率,为实现“兴安岭下绿洲、松花江畔明珠、统筹发展强

县、区域中心城市”发展目标创造良好环境。

二、评议对象

评议活动分三个层面进行:

(一)由县纠风办统一组织部分县直部门和省、市直在通单位开展“群众满意单位”评议活动。分三个组别,共计44个单位:

1、执法监督组(16个单位): 工商行政管理局、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局、卫生局、公安局、司法局、交通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环境保护局、国土资源局、物价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城管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烟草专卖局、农机总站。

2、综合管理组(17个单位):农业局、财政局、民政局、发改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产局、教育局、水务局、林业局、旅游局、商务粮食局、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畜牧总站、广播电视局、人口与计生局、文体局。

3、社会服务组(11个单位):电业局、邮政局、给排水公司、财险公司、人寿保险公司、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农村信用联合社、联通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

(二)县纠风办统一组织部分县直执法单位(分局、站、所、队)开展“群众满意基层执法单位”评议活动。共9个单位:

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县交通局交通稽查大队、县公路运输管理站、县文体局文化市场管理所、县酒类专卖局、县卫生监督所、县农机总站农机监理站、县林业局森林公安分局、县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局。

(三)县纠风办会同县教育局、县卫生局按上级主管部门的部署,组织基础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校和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开展“群众满意学校”、“群众满意医院”评议活动。

三、评议内容

1、信息公开。公开办事流程、收费标准、办理时限、服务承诺以及相关政策法规。

2、依法办事。依法依规办事,无滥用职权、执法不严、办事不公,以及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

3、服务质量。认真落实便民利民措施,热情为群众服务,无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刁难群众、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

4、廉洁自律。在履行职责中忠于职守、廉洁奉公,无循私舞弊、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问题。

5、制度建设。完善内部的长效管理和监督制度,建立对群众反映问题的受理、整改和反馈机制。

6、“群众满意学校”、“群众满意医院”评议内容按照市纠风办和市主管部门确定的内容实施。

四、评议程序

(一)制发方案。县《“关注民生、服务发展”群众满意单位评议活动工作方案》下发后,各参评部门、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开展民主评议活动的实施方案;县教育局、县卫生局按照市主管部门的部署,分别制定评议学校、医院的实施方案;参加评议的县直基层执法单位在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制定本单位的评议实施方案。

(二)公开承诺。参评单位从5月份开始,以社会公开服务承诺和监督方式,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承诺内容主要是:本单位在民主评议活动中重点解决的确问题、采取的措施和达到的目标;为群众办哪些实事、好事等,并公布举报电话和网址。

公开承诺的方式:1、在电视上播出。各参评部门在

文字承诺的基础上,录制主要领导承诺的视频文件,在“政风行风热线”节目和电视专题节目中播出。2、在政务网上登载。在通河县政府门户网站“纠风直通车”专栏上登载参评部门的文字承诺。

(三)自查自纠。各参评单位在年度评议活动中,要不定期地广泛征求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设,对本单位政风行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开展自查自纠。

(四)听证评议。召开听证大会,由参评单位主要领导述职,评议代表现场打分,计入评议结果。

(五)问卷测评。由市纠风办统一组织实施。

(六)工作考核。由纠风办对参评部门实行量化考核。

(七)生成结果。工作考核、听证评议、群众满意度测评得分分别按比例换算后生成各参评部门评议活动的总成绩。

五、评议方法

评议活动采取市、区、县(市)同步,工作考核、听证评议和群众满意度测评及“政风建设年”活动考评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获“群众满意单位”的数额按组别以40%比

例计评。

(一) 工作考核。工作考核按照《2011年“关注民生、服务发展”群众满意单位评议活动参评部门工作考核办法》实施。考核得分按20%的比例折算后计入评议成绩。

(二)听证评议。听证评议占评议总分的20%。按参评单位的组别分别进行,由公证人员对听证会进行全程监督公证。

1、参加听证会人员。参加听证会评议代表由县纠风办按照规定的社会各界代表比例,从“评议代表库”中随机抽选。

2、听证会程序。参评部门和单位的主要领导述职,述职时间不超过5分钟,结束前一分钟提示,到时终止汇报。基层执法单位进行书面述职。评议代表现场填票打分,现场统计、公布得分。

3、听证评议计分方法。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级,计分标准为:“好”20分,“较好”15分,“一般”10分,“差”5分,单项空白按“一般”计算分数。

听证评议分数=听证评议总分÷参加听证会评议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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