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科室诊疗科目设置
卫生部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
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代码诊疗科目01.预防保健科02.全科医疗科03.内科03.01 呼吸内科专业03.02 消化内科专业03.03 神经内科专业03.4 心血管内科专业03.5 血液内科专业03.6 肾病学专业03.7 内分泌专业03.8 免疫学专业03.9 变态反应专业03.10 老年病专业03.11 其他04. 外科04.01 普通外科专业04.02 神经外科专业04.03 骨科专业04.04 泌尿外科专业04.05 胸外科专业04.06 心脏大血管外科专业04.07 烧伤科专业04.08 整形外科专业04.09 其他05. 妇产科05.01 妇科专业05.02 产科专业05.03 计划生育专业05.04 优生学专业05.05 生殖健康与不孕症专业05.06 其他06. 妇女保健科06.01 青春期保健专业06.02 围产期保健专业06.03 更年期保健专业06.04 妇女心理卫生专业06.05 妇女营养专业06.06 其他07. 儿科07.01 新生儿专业07.02 小儿传染病专业07.03 小儿消化专业07.04 小儿呼吸专业07.05 小儿心脏病专业07.06 小儿肾病专业07.07 小儿血液病专业07.08 小儿神经病学专业07.09 小儿内分泌专业07.10 小儿遗传病专业07.11 小儿免疫专业07.12 其他08. 小儿外科08.01 小儿普通外科专业08.02 小儿骨科专业08.03 小儿泌尿外科专业08.04 小儿胸心外科专业08.05 小儿神经外科专业08.06 其他09. 儿童保健科09.01 儿童生长发育专业09.02 儿童营养专业09.03 儿童心理卫生专业09.04 儿童五官保健专业09.05 儿童康复专业09.06 其他10. 眼科11. 耳鼻咽喉科11.01 耳科专业11.02 鼻科专业11.03 咽喉科专业11.04 其他12. 口腔科12.01 口腔内科专业12.02 口腔颌面外科专业12.03 正畸专业12.04 口腔修复专业12.05 口腔预防保健专业12.06 其他13 皮肤科13.01 皮肤病专业13.02 性传播疾病专业13.03 其他14. 医疗美容科15. 精神科15.01 精神病专业15.03 药物依赖专业15.04 精神康复专业15.05 社区防治专业15.06 临床心理专业15.07 司法精神专业15.08 其他16. 传染科16.01 肠道传染病专业16.02 呼吸道传染病专业16.03 肝炎专业16.04 虫媒传染病专业16.05 动物源性传染病专业16.06 蠕虫病专业16.07 其它17. 结核病科18. 地方病科19. 肿瘤科20. 急诊医学科21. 康复医学科22. 运动医学科23. 职业病科23.01 职业中毒专业23.02 尘肺专业23.03 放射病专业23.04 物理因素损伤专业23.05 职业健康监护专业23.06 其他24. 临终关怀科25. 特种医学与军事医学科26. 麻醉科30. 医学检验科30.01 临床体液、血液专业30.02 临床微生物学专业30.03 临床生化检验专业30.04 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30.05 其他31.病理科32.医学影像科32.01 X 线诊断专业32.02 CT 诊断专业32.03 磁共振成像诊断专业32.04 核医学专业32.05 超声诊断专业32.07 脑电及脑血流图诊断专业32.08 神经肌肉电图专业32.09 介入放射学专业32.10 放射治疗专业32.11 其他50. 中医科50.01 内科专业50.02 外科专业50.03 妇产科专业50.04 儿科专业50.05 皮肤科专业50.06 眼科专业50.07 耳鼻咽喉科专业50.08 口腔科专业50.09 肿瘤科专业50.10 骨伤科专业50.11 肛肠科专业50.12 老年病科专业50.13 针灸科专业50.14 推拿科专业50.15 康复医学专业50.16 急诊科专业50.17 预防保健科专业50.18 其他51. 民族医学科51.01 维吾尔医学51.02 藏医学51.03 蒙医学51.04 彝医学51.05 傣医学51.06 其他52. 中西医结合科《诊疗科目名录》使用说明一、本《名录》依据临床一、二级学科及专业名称编制,是卫生行政部门核定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填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相应栏目的标准。
一级综合医院设置规范
一、床位住院床位总数在 20 至 99 张。
二、科室设置(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科、内科、外科、妇科、儿科、中医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皮肤科、预防保健科。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医学影像科(放射、 B 超、心电图)、手术室、储血室或者血库(可与检验科合设) 、营养室、消毒供应室。
(三)其他:医务科(含病案室、统计室)、护理部、感染办。
三、人员(一)医院主要负责人应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执业注册,从事临床工作 5 年以上,身体健康并能亲自主持医疗工作。
(二)每一个床位平均至少配备 0.88 名卫生技术人员。
所有医生应具有《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执业注册。
(三)每一个床位平均至少配备 0.4 名护士,护师占护理人数 30%以上。
所有护士应具有《护士执业证书》并经执业注册。
(四) 各专业科室负责人均为相应专业的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其中临床科室至少有 3 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专业医师。
麻醉科至少有 1 名从事麻醉专业工作 5 年以上的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五)高级职称人员占全院人员比例不低于 5%,本科学历以上人员比例不低于 60%。
(六)工程技术人员(技师、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人员) 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 2%。
四、建造、设施与环境医院要有良好的采光通风,建造设计、设施应满足诊疗和管理工作的要求,体现以病人为本的原则,符合卫生学和美学的要求,创造和谐的就医和人文环境。
(一)医院应有独立楼房,与同类医疗机构的直线距离不少于 2 公里。
(二) 业务用房的总建造面积 = 床位数×100(平方米) 。
每床平均占地面积不少于 130 平方米,病房每床使用面积不少于 8 平方米,绿化面积占总占地面积至少达 35%,每 100 床位至少配有 30 个停车位。
(三)各诊室相对独立,使用面积不少于 10 平方米。
(四)医院的基础设施,包括消防、环境保护、放射卫生、压力容器(如消毒炉、高压氧等) 、电梯要经相应的消防、环保、疾病控制、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检测验收合格。
二级中医医院设置规范
二级中医医院设置规范一、床位住院床位在80张至299张。
二、科室设置(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科、内科、外科、预防保健科,中医内科、中医外科、中医妇科、中医儿科、中医骨伤科、中医皮肤科、中医针灸科、推拿科。
其中,中医内科、外科各设二级科室3个以上;设中医或中西医结合重点专科2个以上;设有综合加强监护病房,手术室要有复苏室。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含西药房、中药房、煎药室等)、检验科、医学影像科、血库(可与检验科合设)、营养室、消毒供应室、手术室、功能科室(含心、肺电生理)。
(三)其他科室:医务科、信息科(含病案室、统计室)、质量控制科(含院内感染控制)。
三、人员(一)医院主要负责人应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执业注册,在二级医院从事临床工作5年以上,身体健康并能亲自主持医疗工作。
(二)每床平均至少配备0.88名卫生技术人员。
所有医生应具有《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执业注册。
(三)每床平均至少配备0.4名护士,其中至少有副主任护师1名,主管护师5名。
所有护士应具有《护士执业证书》并经执业注册。
(四)一级临床科室和重点专科的主任必须是相应专业的主任医师;二级科室的主任至少50%是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
药剂科、检验科、医学影像科、病理科等医技科室正高职称的卫技人员占25%以上。
(五)本科以上学历人员的比例和中医药人员占医药人员的比例均不低于60%。
高级职称人员占全院人员比例不低于8%。
(六)临床营养师不少于1人。
(七)工程技术人员(技师、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人员)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
四、选址(一)二级综合性医院所在社区的服务人口为30万—50万人。
(二)新增医院与诊所之间的最短距离不小于500米、与门诊部或社区健康服务中心之间的最短距离不小于1000米、与医院之间的最短距离不小于2000米。
(三)选址与周围托幼机构、中小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肉菜市场之间应物理分隔,符合卫生及预防疾病的要求。
门诊部的设置标准
门诊部的设置标准————————————————————————————————作者:————————————————————————————————日期:门诊部、诊所基本标准ﻫ门诊部综合门诊部一、科室设置㈠临床科室:至少设有5个临床科室。
急诊室、内科、外科为必设科室,妇科、儿科、中医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预防保健科等为选设科室。
ﻫ㈡医技科室必设药房、化验室、X光室、治疗室、处置室、观察室、消毒供应室。
根据开设的诊疗科目和工作需要,选设B超检查室、心电图检查室等相应的医技科室以及病案资料室。
增加辅助检查项目均需单设检查室(医学检验有统一安排的,可不做要求)ﻫ(三)其他开展手术项目的需增设手术室、换药室、抢救室。
可以根据需要设置留观室。
二、人员ﻫ㈠至少有7名执业医师,必设科室至少各有一名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
ﻫ㈡其它临床科室至少有1名具备以下条件的执业医师:1、具有五年以上同一执业范围工作经历;ﻫ2、具有与专科对应的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
㈢至少有8名注册护士,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主管护师以上职称。
㈣每个医技科室至少有1名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ﻫ三、房屋建筑面积不少于600 平方米。
ﻫ每室必须独立,各室设置要符合卫生学布局及流程,其中各室使用面积如下:ﻫ1、X光室不少于60平方米(包括放射检查、洗片室、放射诊断室等)。
ﻫ2、观察室每个单元不少于16平方米。
3、手术区域不少于40 平方米,手术室(间)不少于20 平方米。
(根据设置手术间数,区域面积依级递增)。
4、各科专业诊室独立设置,每室不少于10 平方米。
ﻫ5、消毒供应室、化验室、治疗室、处置室、抢救室不少于15平方米。
6、各辅助检查科室(如心电图检查室等)不少于15平方米。
㈣设口腔科的,每牙科综合治疗椅净使用面积不少于8平方米。
㈤公用面积不少于总使用面积的15%。
四、设备㈠基本设备ﻫ诊桌、诊椅、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表、心电图机、B 超诊断仪。
门诊部的设置标准
创作编号:BG7531400019813488897SX创作者:别如克*门诊部、诊所基本标准门诊部综合门诊部一、科室设置㈠临床科室:至少设有5个临床科室。
急诊室、内科、外科为必设科室,妇科、儿科、中医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预防保健科等为选设科室。
㈡医技科室必设药房、化验室、X光室、治疗室、处置室、观察室、消毒供应室。
根据开设的诊疗科目和工作需要,选设B超检查室、心电图检查室等相应的医技科室以及病案资料室。
增加辅助检查项目均需单设检查室(医学检验有统一安排的,可不做要求)(三)其他开展手术项目的需增设手术室、换药室、抢救室。
可以根据需要设置留观室。
二、人员㈠至少有7名执业医师,必设科室至少各有一名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
㈡其它临床科室至少有1名具备以下条件的执业医师:1、具有五年以上同一执业范围工作经历;2、具有与专科对应的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
㈢至少有8名注册护士,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主管护师以上职称。
㈣每个医技科室至少有1名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三、房屋建筑面积不少于600 平方米。
每室必须独立,各室设置要符合卫生学布局及流程,其中各室使用面积如下:1、X光室不少于60平方米(包括放射检查、洗片室、放射诊断室等)。
2、观察室每个单元不少于16平方米。
3、手术区域不少于40 平方米,手术室(间)不少于20 平方米。
(根据设置手术间数,区域面积依级递增)。
4、各科专业诊室独立设置,每室不少于10 平方米。
5、消毒供应室、化验室、治疗室、处置室、抢救室不少于15 平方米。
6、各辅助检查科室(如心电图检查室等)不少于15 平方米。
㈣设口腔科的,每牙科综合治疗椅净使用面积不少于8平方米。
㈤公用面积不少于总使用面积的15%。
四、设备㈠基本设备诊桌、诊椅、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表、心电图机、B超诊断仪。
㈡科室设备X光室:X线机化验室:显微镜、尿常规分析仪、血球计数器、生化分析仪、血液粘度测定仪、恒温箱、电冰箱、紫外线消毒灯。
医疗机构设置基本标准
医疗机构设置基本标准综合门诊部一、房屋建筑面积不少于600 M2。
二、科室设置㈠临床科室:至少设有5个临床科室。
急诊室、内科、外科为必设科室;妇科、儿科、中医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预防保健科等为选设科室;㈡医技科室必设药房、化验室、X光室、治疗室、处置室、消毒供应室。
根据开设的诊疗科目,选设电诊检查室(B超检查室、心电图检查室等)、病案资料室等相应的医技科室。
开展手术项目的需增设手术室、换药室、抢救室。
所增加辅助检查项目均需单设检查室。
㈢每室必须独立,各室设置要符合卫生学布局及流程,其中各室使用面积如下:1、X光室不少于60M2 (包括投照室、洗片室、阅片室等)。
2、集中输液的每个单元不少于16M2。
3、手术区域不少于40 M2,手术室(间)不少于20 M2。
(根据设置手术间数,区域面积依级递增)。
4、各科专业诊室独立设置,每室不少于10 M2。
5、消毒供应室、化验室、治疗室、处置室、抢救室不少于15 M2。
6、各辅助检查科室(如心电图检查室等)不少于15 M2。
㈣每治疗床、观察床、牙科综合治疗椅净使用面积不少于8M2。
㈤公用面积不少于总使用面积的15%。
注:重点部门的卫生学要求:1、手术室⑴ 内部布局合理,符合功能流程;洁污分开,区域间标志明确(分污染区、清洁区、无菌区)。
刷手间和医生更衣间要独立,手术室入口处设缓冲间。
⑵ 天花板、墙壁、地面无裂隙,表面光滑,有良好的排水系统,便于清洗和消毒。
2、消毒供应室⑴周围环境无污染源;内部布局合理,三区划分清楚(分污染区、清洁区无菌区)。
⑵ 天花板、墙壁、地面等光滑,耐清洗,避免异物脱落。
3、治疗室、处置室、换药室的卫生要求:⑴ 室内布局合理,分区明确,标志清楚(清洁区、污染区);⑵设有流动水洗手设施。
三、人员㈠执业医师配备不少于7名,其中各级医师比例为主任(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医师不少于1:2:4。
㈡每临床科室至少有1名执业医师。
㈢注册护士配备不少于8名,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主管护师以上职称的护士。
卫生部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
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代码诊疗科目01."预防保健科02."全科医疗科03."内科03."01呼吸内科专业03."02消化内科专业3."03神经内科专业3."4心血管内科专业3."5血液内科专业3."6肾病学专业3."7内分泌专业3."8免疫学专业3."9变态反应专业3."10老年病专业03."11其他4."外科4."01普通外科专业4."02神经外科专业4."03骨科专业4."04泌尿外科专业4."05胸外科专业4."06心脏大血管外科专业04."07烧伤科专业4."08整形外科专业4."09其他5."妇产科5."01妇科专业5."02产科专业5."03计划生育专业5."04优生学专业5."05生殖健康与不孕症专业05."06其他6."妇女保健科6."01青春期保健专业6."02围产期保健专业06."03更年期保健专业06."04妇女心理卫生专业06."05妇女营养专业6."06其他7."儿科7."01新生儿专业7."02小儿传染病专业07."03小儿消化专业7."04小儿呼吸专业7."05小儿心脏病专业07."06小儿肾病专业7."07小儿血液病专业07."08小儿神经病学专业07."09小儿内分泌专业07."10小儿遗传病专业07."11小儿免疫专业7."12其他8."小儿外科8."01小儿普通外科专业08."02小儿骨科专业8."03小儿泌尿外科专业8."04小儿胸心外科专业08."05小儿神经外科专业08."06其他9."儿童保健科9."01儿童生长发育专业09."02儿童营养专业9."03儿童心理卫生专业09."04儿童五官保健专业09."05儿童康复专业9."06其他10."眼科11."耳鼻咽喉科11."01耳科专业11."02鼻科专业11."03咽喉科专业11."04其他12."口腔科12."01口腔内科专业12."02口腔颌面外科专业12."03正畸专业12."04口腔修复专业12."05口腔预防保健专业12."06其他13皮肤科13."01皮肤病专业13."02性传播疾病专业13."03其他14."医疗美容科15."精神科15."01精神病专业15."02精神卫生专业15."03药物依赖专业15."04精神康复专业15."05社区防治专业15."06临床心理专业15."07司法精神专业15."08其他16."传染科16."01肠道传染病专业16."02呼吸道传染病专业16."03肝炎专业16."04虫媒传染病专业16."05动物源性传染病专业16."06蠕虫病专业16."07其它17."结核病科18."地方病科19."肿瘤科20."急诊医学科21."康复医学科22."运动医学科23."职业病科23."01职业中毒专业23."02尘肺专业23."03放射病专业23."04物理因素损伤专业23."05职业健康监护专业23."06其他24."临终关怀科25."特种医学与军事医学科26."麻醉科30."医学检验科30."01临床体液、血液专业30."02临床微生物学专业0."03临床生化检验专业30."04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30."05其他31."病理科32."医学影像科32."01 X线诊断专业32."02 CT诊断专业32."03磁共振成像诊断专业32."04核医学专业32."05超声诊断专业32."06心电诊断专业32."07脑电及脑血流图诊断专业2."08神经肌肉电图专业32."09介入放射学专业32."10放射治疗专业32."11其他50."中医科50."01内科专业50."02外科专业50."03妇产科专业50."04儿科专业50."05皮肤科专业50."06眼科专业50."07耳鼻咽喉科专业50."08口腔科专业50."09肿瘤科专业50."10骨伤科专业50."11肛肠科专业50."12老年病科专业50."13针灸科专业50."14推拿科专业50."15康复医学专业50."16急诊科专业50."17预防保健科专业50."18其他51."民族医学科51."01维吾尔医学51."02藏医学51."03蒙医学51."04彝医学51."05傣医学51."06其他52."中西医结合科《诊疗科目名录》使用说明一、本《名录》依据临床一、"二级学科及专业名称编制,是卫生行政部门核定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填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相应栏目的标准。
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
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代码诊疗科目代码诊疗科目01.预防保健科05.妇产科02.全科医疗科05.01妇科专业03.内科05.02产科专业03.01呼吸内科专业05.03计划生育专业03.02消化内科专业05.04优生学专业03.03神经内科专业05.05生殖健康与不孕症专业03.04心血管内科专业05.06其他03.05血液内科专业06.妇女保健科03.06肾病学专业06.01青春期保健专业03.07内分泌专业06.02围产期保健专业03.08免疫学专业06.03更年期保健专业03.09变态反应专业06.04妇女心理卫生专业03.10老年病专业06.05妇女营养专业03.11其他06.06其他04.外科07.儿科04.01普通外科专业07.01新生儿专业04.02神经外科专业07.02小儿传染病专业04.03骨科专业07.03小儿消化专业04.04泌尿外科专业07.04小儿呼吸专业04.05胸外科专业07.05小儿心脏病专业04.06心脏大血管外科专业07.06小儿肾病专业04.07烧伤科专业07.07小儿血液病专业04.08整形外科专业07.08小儿神经病学专业04.09其他07.09小儿内分泌专业07.10小儿遗传病专业07.11小儿免疫专业07.12其他代码诊疗科目代码诊疗科目08.小儿外科13.皮肤科08.01小儿普通外科专业13.01皮肤专业08.02小儿骨科专业13.02性传播疾病专业08.03小儿泌尿外科专业13.03其他08.04小儿胸心外科专业14.医疗美容科08.05小儿神经外科专业15.精神科08.06其他15.01精神病专业09.儿童保健科15.02精神卫生专业09.01儿童生长发育专业15.03药物依赖专业09.02儿童营养专业15.04精神康复专业09.03儿童心理卫生专业15.05社区防治专业09.04儿童五官保健专业15.06临床心理专业09.05儿童康复专业15.07司法精神专业09.06其他15.08其他10.眼科16.传染科11.耳鼻咽喉科16.01肠道传染病专业WORD格式11.01耳科专业16.02呼吸道传染病专业11.02鼻科专业16.03肝炎专业11.03咽喉科专业16.04虫媒传染病专业11.04其他16.05动物源性传染病专业12.口腔科16.06蠕虫病专业12.01口腔科专业16.07其他12.02口腔颌面外科专业17.结核病科12.03正畸专业18.地方病科12.04口腔修复专业19.肿瘤科12.05口腔预防保健专业20.急诊医学科12.06其他21.康复医学科代码诊疗科目代码诊疗科目22.运动医学科50.中医科23.职业病科50.01内科专业23.01职业中毒专业50.02外科专业23.02尘肺专业50.03妇产科专业23.03放射病专业50.04儿科专业23.04物理因素损伤专业50.05皮肤科专业23.05职业健康监护专业50.06眼科专业23.06其他50.07耳鼻咽喉科专业24.临终关怀科50.08口腔科专业25.特种医学与军事医学科50.09肿瘤科专业26.麻醉科50.10骨伤科专业30.医学检验科50.11肛肠科专业30.01临床体液、血液专业50.12老年病科专业30.02临床微生物学专业50.13针灸科专业30.03临床生化检验专业50.14推拿科专业30.04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50.15康复医学专业30.05其他50.16急诊科专业31.病理科50.17预防保健科专业32.医学影像科50.18其他32.01X线诊断专业51.民族医学科32.02CT诊断专业51.01维吾尔医学32.03磁共振成像诊断专业51.02藏医学32.04核医学专业51.03蒙医学32.05超声诊断专业51.04彝医学32.06心电诊断专业51.05傣医学32.07脑电及脑血流图诊断专业51.06其他32.08神经肌肉电图专业52.中西医结合科32.09介入放射学专业32.10放射治疗专业32.11其他《诊疗科目名录》使用说明一、本《名录》依据临床一、二级学科及专业名称编制,是卫生行政部门核定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填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相应栏目的标准。
临床科室组织与设置
促进学科发展与人才培养
01
临床科室的设置应有利于学科的发展和人才培养, 提高医院的学术水平和核心竞争力。
02
临床科室的学科建设应注重创新和科研,推动医学 技术的进步和发展。
03
临床科室的设置应有利于人才的引进和培养,为医 院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03 临床科室的职责与任务
临床诊疗
诊断疾病
临床医生通过问诊、体格检查和 必要的实验室检查,对患者的病 情进行诊断,为后续治疗提供依 据。
健康教育
向患者传授健康知识和技 能,帮助患者建立健康的 生活方式,预防疾病的发 生。
04 临床科室的管理与优化
人员管理
人员招聘与选拔
制定严格的招聘标准和选拔程序,确保临床科室具备高素质人才 。
培训与发展
提供持续的专业培训和进修机会,促进医务人员的个人成长和技 能提升。
考核与激励
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体系,实施激励措施,激发医务人员的工作 积极性和创造力。
临床科室组织与设置
汇报人:可编辑
2024-01-01
目录
Contents
• 临床科室概述 • 临床科室的设置原则 • 临床科室的职责与任务 • 临床科室的管理与优化 • 临床科室的未来发展趋势
01 临床科室概述
临床科室的定义与功能
临床科室定义
指医疗机构中直接从事病人诊治工作 的科室,是医院的重要组成部分。
医疗服务模式的转变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整合式医疗服务
打破科室和专业的界限,提供跨学科、全方位的医疗服务,满足患 者综合治疗的需求。
以患者为中心
强化患者体验和满意度,提供人性化的服务流程和环境,提高医疗 服务质量。
预防与康复并重
医疗机构设置基本标准
医疗机构设置基本标准(中)二级儿童医院一、床位:住院床位总数50至199张。
二、科室设置:(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室、内科、外科、五官科、口腔科、预防保健科;(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手术室、病理科、消毒供应室、病案统计室。
三、人员:(一)每床至少配备1.35名卫生技术人员;(二)每床至少配备0.65名护士,其中各级护士比例为主任(副主任)护师:主管护师:护师:护士=1:1:3:5;护师以上占护理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5%。
(三)医护之比为1:1.5;各级医师比例为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医师不少于1:1:2:4;各临床专业科室至少有1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四)各医技科室(检验、放射等)至少有1名中级职称以上的卫生技术人员。
至少有2名具有主管药师以上职称的药剂人员。
(五)卫生技术人员占全院职工总数不少于75%;四、房屋:(一)每床建筑面积、医院占地面积、各组成部分所占面积、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按一般标准的相应要求执行。
(二)日平均每门诊人次占门诊建筑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
五、设备:(一)基本设备:给氧装置呼吸机电动吸引器心电图机心电监护仪手术床无影灯麻醉机相应的手术器械显微镜恒温培养箱分析天平自动生化分析仪尿分析仪离心机电冰箱X光机B超裂隙灯直接喉镜牙科综合治疗台雾化吸入设备婴儿保温箱器械柜敷料柜蒸馏器紫外线灯高压灭菌设备洗衣机通风、降温烘干设备常水、热水、净化过滤系统(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除增加病员服2套外,其他与一级儿童医院相同;(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按省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执行。
三级儿童医院一、床位:住院床位总数200张以上。
二、科室设置:(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科、内科、外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眼科、皮肤科、传染科、麻醉科、中医科、预防保健科;(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功能检查科、手术室、病理科、血库、消毒供应室、病案室、营养部。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下发第一批上海市医疗机构临床诊疗科目设置准入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下发第一批上海市医疗机构临床诊疗科目设置准入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卫生局•【公布日期】2007.01.04•【字号】沪卫医政[2006]119号•【施行日期】2007.01.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卫生局关于下发第一批上海市医疗机构临床诊疗科目设置准入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沪卫医政〔2006〕119号)各区(县)卫生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各有关大学、各有关医疗机构:为进一步完善本市医疗机构许可准入制度,加强对医疗机构法制化管理,保障医疗安全,我局制定了临床外科3个二级专业(神经外科、胸外科、心脏大血管外科)和康复医学科诊疗科目的设置准入基本标准,已经2006年12月25日第19次局务会讨论通过,作为本市第一批临床诊疗科目设置基本要求实施,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之前已经开设相关科目的医疗机构,在对照有关标准进行自查的基础上,应于2007年4月1日前向接受其执业登记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重新登记注册申请(按执业变更登记程序办理),卫生行政部门按标准进行审核后重新予以注册登记。
附件:1.上海市医疗机构神经外科专业设置准入基本标准(试行)2.上海市医疗机构胸外科专业设置准入基本标准(试行)3.上海市医疗机构心脏大血管外科专业设置准入基本标准(试行)4.上海市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康复医学科设置准入基本标准(试行)5.上海市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康复医学科设置准入基本标准(试行)二○○七年一月四日附件1:上海市医疗机构神经外科专业设置准入基本标准(试行)一、科室和床位(一)科室:至少设有独立的神经外科病房、手术室、急诊治疗室(可共用);至少开展神经肿瘤、神经血管病、神经创伤3个项目中2个项目的诊疗活动。
(二)床位:至少设有神经外科专科床位10张,同时应配置相应的监护床位和急诊观察床位。
诊疗科目
附件: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1994年9月5日卫生部发布)代码诊疗科目01.预防保健科02.全科医疗科03.内科03.01 呼吸内科专业03.02 消化内科专业03.03 神经内科专业03.04 心血管内科专业03.05 血液内科专业03.06 肾病学专业03.07 内分泌专业03.08 免疫学专业03.09 变态反应专业03.10 老年病专业03.11 其他04. 外科04.01 普通外科专业04.01.01肝脏移植项目04.01.02胰腺移植项目04.01.03小肠移植项目04.02 神经外科专业04.03 骨科专业04.04 泌尿外科专业04.04.01肾脏移植项目04.05 胸外科专业04.05.01肺脏移植项目04.06 心脏大血管外科专业04.06.01心脏移植项目04.07 烧伤科专业04.08 整形外科专业04.09 其他05. 妇产科05.01 妇科专业05.02 产科专业05.03 计划生育专业05.04 优生学专业05.05 生殖健康与不孕症专业05.06 其他06. 妇女保健科06.01 青春期保健专业06.02 围产期保健专业06.03 更年期保健专业06.04 妇女心理卫生专业06.05 妇女营养专业06.06 其他07. 儿科07.01 新生儿专业07.02 小儿传染病专业07.03 小儿消化专业07.04 小儿呼吸专业07.05 小儿心脏病专业07.06 小儿肾病专业07.07 小儿血液病专业07.08 小儿神经病学专业07.09 小儿内分泌专业07.10 小儿遗传病专业07.11 小儿免疫专业07.12 其他08. 小儿外科08.01 小儿普通外科专业08.02 小儿骨科专业08.03 小儿泌尿外科专业08.04 小儿胸心外科专业08.05 小儿神经外科专业08.06 其他09. 儿童保健科09.01 儿童生长发育专业09.02 儿童营养专业09.03 儿童心理卫生专业09.04 儿童五官保健专业09.05 儿童康复专业09.06 其他10. 眼科11. 耳鼻咽喉科11.01 耳科专业11.02 鼻科专业11.03 咽喉科专业11.04 其他12. 口腔科12.01 口腔内科专业12.02 口腔颌面外科专业12.03 正畸专业12.04 口腔修复专业12.05 口腔预防保健专业12.06 其他13 皮肤科13.01 皮肤病专业13.02 性传播疾病专业13.03 其他14. 医疗美容科14.01美容外科14.02美容牙科14.03美容皮肤科14.04美容中医科15. 精神科15.01 精神病专业15.02 精神卫生专业15.03 药物依赖专业15.04 精神康复专业15.05 社区防治专业15.06 临床心理专业15.07 司法精神专业15.08 其他16. 传染科16.01 肠道传染病专业16.02 呼吸道传染病专业16.03 肝炎专业16.04 虫媒传染病专业16.05 动物源性传染病专业16.06 蠕虫病专业16.07 其它17.结核病科18.地方病科19.肿瘤科20.急诊医学科21. 康复医学科22. 运动医学科23. 职业病科23.01 职业中毒专业23.02 尘肺专业23.03 放射病专业23.04 物理因素损伤专业23.05 职业健康监护专业23.06 其他24. 临终关怀科25. 特种医学与军事医学科26. 麻醉科27.疼痛科28.重症医学科30. 医学检验科30.01 临床体液、血液专业30.02 临床微生物学专业30.03 临床化学检验专业30.04 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30.05 临床细胞分子遗传学专业30.06其他31.病理科32.医学影像科32.01 X线诊断专业32.02 CT诊断专业32.03 磁共振成像诊断专业32.04 核医学专业32.05 超声诊断专业32.06 心电诊断专业32.07 脑电及脑血流图诊断专业32.08 神经肌肉电图专业32.09 介入放射学专业32.10 放射治疗专业32.11 其他50. 中医科50.01 内科专业50.02 外科专业50.03 妇产科专业50.04 儿科专业50.05 皮肤科专业50.06 眼科专业50.07 耳鼻咽喉科专业50.08 口腔科专业50.09 肿瘤科专业50.10 骨伤科专业50.11 肛肠科专业50.12 老年病科专业50.13 针灸科专业50.14 推拿科专业50.15 康复医学专业50.16 急诊科专业50.17 预防保健科专业50.18 其他51. 民族医学科51.01 维吾尔医学51.02 藏医学51.03 蒙医学51.04 彝医学51.05 傣医学51.06 其他52. 中西医结合科《诊疗科目名录》使用说明一、本《名录》依据临床一、二级学科及专业名称编制,是卫生行政部门核定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填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相应样目的标准。
诊疗机构诊疗科目条目
-/医疗机构诊断科目名录代码诊断科目代码诊疗科目01.预防保健科05.妇产科02. 全科医疗科05.01 妇科专业3.内科产科专业呼吸内科专业计划生育专业消化内科专业优生学专业神经内科专业生殖健康与不孕症专业心血管内科专业05.06 其余血液内科专业06. 妇女保健科肾病学专业青春期保健专业内分泌专业围产期保健专业免疫学专业更年期保健专业变态反响专业妇女心理卫生专业老年病专业妇女营养专业-/其他其余04. 外科07.儿科一般外科专业07.01 重生儿专业神经外科专业小儿传得病专业骨科专业07.03 小儿消化专业泌尿外科专业小儿呼吸专业胸外科专业07.05 小儿心脏病专业心脏大血管外科专业07.06 小儿肾病专业烧伤科专业07.07 小儿血液病专业整形外科专业小儿神经病学专业其他小儿内分泌专业小儿遗传病专业小儿免疫专业07.12 其余代码诊断科目代码诊疗科目-/08. 小儿外科13.皮肤科小儿一般外科专业13.01 皮肤专业小儿骨科专业性流传疾病专业小儿泌尿外科专业其余小儿胸心外科专业14.医疗美容科小儿神经外科专业15.精神科其余精神病专业09. 小孩保健科15.02 精神卫生专业小孩生长发育专业药物依靠专业小孩营养专业精神康复专业小孩心理卫生专业社区防治专业小孩五官保健专业临床心理专业小孩痊愈专业司法精神专业其他其余10. 眼科16.传染科11. 耳鼻咽喉科肠道传得病专业耳科专业16.02 呼吸道传得病专业鼻科专业16.03 肝炎专业咽喉科专业16.04 虫媒传得病专业其他16.05 动物源性传得病专业12.口腔科16.06 蠕虫病专业口腔科专业其余口腔颌面外科专业17.结核病科正畸专业18. 地方病科口腔修复专业19. 肿瘤科口腔预防保健专业20.急诊医学科其余21. 康复医学科代码诊断科目代码诊疗科目22.运动医学科50.中医科23.职业病科50.01 内科专业职业中毒专业50.02 外科专业尘肺专业50.03 妇产科专业放射病专业儿科专业物理要素损害专业皮肤科专业职业健康监护专业眼科专业其他50.07 耳鼻咽喉科专业24. 临终关心科50.08 口腔科专业25. 特种医学与军事医学科50.09 肿瘤科专业26.麻醉科50.10 骨伤科专业30. 医学查验科50.11 肛肠科专业临床体液、血液专业50.12 老年病科专业临床微生物学专业针灸科专业临床生化查验专业推拿科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50.15 痊愈医学专业其他50.16 急诊科专业31.病理科50.17 预防保健科专业32.医学影像科50.18 其他32.01 X线诊断专业51.民族医学科32.02 CT诊断专业51.01 维吾尔医学32.03 磁共振成像诊断专业51.02 藏医学核医学专业51.03 蒙医学超声诊断专业彝医学心电诊断专业傣医学脑电及脑血流图诊断专业其余神经肌肉电图专业52.中西医联合科介入放射学专业放射治疗专业其余《诊断科目名录》使用说明一、本《名录》依照临床一、二级学科及专业名称编制,是卫生行政部门审定医疗机构诊断科目,填写《医疗机构执业允许证》和《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相应栏目的标准。
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
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代码诊疗科目01.预防保健科02.全科医疗科03.内科03.01 呼吸内科专业03.02 消化内科专业03.03 神经内科专业03.4 心血管内科专业03.5 血液内科专业03.6 肾病学专业03.7 内分泌专业03.8 免疫学专业03.9 变态反应专业03.10 老年病专业03.11 其他04. 外科04.01 普通外科专业04.02 神经外科专业04.03 骨科专业04.04 泌尿外科专业04.05 胸外科专业04.06 心脏大血管外科专业04.07 烧伤科专业04.08 整形外科专业04.09 其他05. 妇产科05.01 妇科专业05.02 产科专业05.03 计划生育专业05.04 优生学专业05.05 生殖健康与不孕症专业05.06 其他06. 妇女保健科06.01 青春期保健专业06.02 围产期保健专业06.03 更年期保健专业06.04 妇女心理卫生专业06.05 妇女营养专业06.06 其他07. 儿科07.01 新生儿专业07.02 小儿传染病专业07.03 小儿消化专业07.04 小儿呼吸专业07.05 小儿心脏病专业07.06 小儿肾病专业07.07 小儿血液病专业07.08 小儿神经病学专业07.09 小儿内分泌专业07.10 小儿遗传病专业07.11 小儿免疫专业07.12 其他08. 小儿外科08.01 小儿普通外科专业08.02 小儿骨科专业08.03 小儿泌尿外科专业08.04 小儿胸心外科专业08.05 小儿神经外科专业08.06 其他09. 儿童保健科09.01 儿童生长发育专业09.02 儿童营养专业09.03 儿童心理卫生专业09.04 儿童五官保健专业09.05 儿童康复专业09.06 其他10. 眼科11. 耳鼻咽喉科11.01 耳科专业11.02 鼻科专业11.03 咽喉科专业11.04 其他12. 口腔科12.01 口腔内科专业12.02 口腔颌面外科专业12.03 正畸专业12.04 口腔修复专业12.05 口腔预防保健专业12.06 其他13 皮肤科13.01 皮肤病专业13.02 性传播疾病专业13.03 其他14. 医疗美容科15. 精神科15.01 精神病专业15.02 精神卫生专业15.03 药物依赖专业15.04 精神康复专业15.05 社区防治专业15.06 临床心理专业15.07 司法精神专业15.08 其他16. 传染科16.01 肠道传染病专业16.02 呼吸道传染病专业16.03 肝炎专业16.04 虫媒传染病专业16.05 动物源性传染病专业16.06 蠕虫病专业16.07 其它17.结核病科18.地方病科19.肿瘤科20.急诊医学科21. 康复医学科22. 运动医学科23. 职业病科23.01 职业中毒专业23.02 尘肺专业23.03 放射病专业23.04 物理因素损伤专业23.05 职业健康监护专业23.06 其他24. 临终关怀科25. 特种医学与军事医学科26. 麻醉科30. 医学检验科30.01 临床体液、血液专业30.02 临床微生物学专业30.03 临床生化检验专业30.04 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30.05 其他31.病理科32.医学影像科32.01 X线诊断专业32.02 CT诊断专业32.03 磁共振成像诊断专业32.04 核医学专业32.05 超声诊断专业32.06 心电诊断专业32.07 脑电及脑血流图诊断专业32.08 神经肌肉电图专业32.09 介入放射学专业32.10 放射治疗专业32.11 其他50. 中医科50.01 内科专业50.02 外科专业50.03 妇产科专业50.04 儿科专业50.05 皮肤科专业50.06 眼科专业50.07 耳鼻咽喉科专业50.08 口腔科专业50.09 肿瘤科专业50.10 骨伤科专业50.11 肛肠科专业50.12 老年病科专业50.13 针灸科专业50.14 推拿科专业50.15 康复医学专业50.16 急诊科专业50.17 预防保健科专业50.18 其他51. 民族医学科51.01 维吾尔医学51.02 藏医学51.03 蒙医学51.04 彝医学51.05 傣医学51.06 其他52. 中西医结合科附录2《诊疗科目名录》使用说明一、本《名录》依据临床一、二级学科及专业名称编制,是卫生行政部门核定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填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相应栏目的标准。
《医疗机构诊疗科目目录》(卫医发(1994)第27号)-精选.pdf
关于下发《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的通知卫医发〔1994〕第2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有关部委卫生局(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部直属有关单位:为了贯彻执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我部制定了《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2.诊疗科目名录使用说明附件1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代码诊疗科目01.预防保健科02.全科医疗科03.内科03.01呼吸内科专业03.02消化内科专业03.03神经内科专业03.4心血管内科专业03.5血液内科专业03.6肾病学专业03.7内分泌专业03.8免疫学专业03.9变态反应专业03.10老年病专业03.11其他04.外科04.01普通外科专业04.02神经外科专业04.03骨科专业04.04泌尿外科专业04.05胸外科专业04.06心脏大血管外科专业04.07烧伤科专业04.08整形外科专业04.09其他05.妇产科05.01妇科专业05.02产科专业05.03计划生育专业05.04优生学专业05.05生殖健康与不孕症专业05.06其他06.妇女保健科06.01青春期保健专业06.02围产期保健专业06.03更年期保健专业06.04妇女心理卫生专业06.05妇女营养专业06.06其他07.儿科07.01新生儿专业07.02小儿传染病专业07.03小儿消化专业07.04小儿呼吸专业07.05小儿心脏病专业07.06小儿肾病专业07.07小儿血液病专业07.08小儿神经病学专业07.09小儿内分泌专业07.10小儿遗传病专业07.11小儿免疫专业07.12其他08.小儿外科08.01小儿普通外科专业08.02小儿骨科专业08.03小儿泌尿外科专业08.04小儿胸心外科专业08.05小儿神经外科专业08.06其他09.儿童保健科09.01儿童生长发育专业09.02儿童营养专业09.03儿童心理卫生专业09.04儿童五官保健专业09.05儿童康复专业09.06其他10.眼科11.耳鼻咽喉科11.01耳科专业11.02鼻科专业11.03咽喉科专业11.04其他12.口腔科12.01口腔内科专业12.02口腔颌面外科专业12.03正畸专业12.04口腔修复专业12.05口腔预防保健专业12.06其他13皮肤科13.01皮肤病专业13.02性传播疾病专业13.03其他14.医疗美容科15.精神科15.01精神病专业15.02精神卫生专业15.03药物依赖专业15.04精神康复专业15.05社区防治专业15.06临床心理专业15.07司法精神专业15.08其他16.传染科16.01肠道传染病专业16.02呼吸道传染病专业16.03肝炎专业16.04虫媒传染病专业16.05动物源性传染病专业16.06蠕虫病专业16.07其它17.结核病科18.地方病科19.肿瘤科20.急诊医学科21.康复医学科22.运动医学科23.职业病科23.01职业中毒专业23.02尘肺专业23.03放射病专业23.04物理因素损伤专业23.05职业健康监护专业23.06其他24.临终关怀科25.特种医学与军事医学科26.麻醉科27.疼痛科(卫医发〔2007〕227号)28.重症医学科(卫医政发〔2009〕9号)30.医学检验科30.01临床体液、血液专业30.02临床微生物学专业30.03临床生化检验专业30.04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30.05其他31.病理科32.医学影像科32.01 X线诊断专业32.02 CT诊断专业32.03磁共振成像诊断专业32.04核医学专业32.05超声诊断专业32.06心电诊断专业32.07脑电及脑血流图诊断专业32.08神经肌肉电图专业32.09介入放射学专业32.10放射治疗专业32.11其他50.中医科50.01内科专业50.02外科专业50.03妇产科专业50.04儿科专业50.05皮肤科专业50.06眼科专业50.07耳鼻咽喉科专业50.08口腔科专业50.09肿瘤科专业50.10骨伤科专业50.11肛肠科专业50.12老年病科专业50.13针灸科专业50.14推拿科专业50.15康复医学专业50.16急诊科专业50.17预防保健科专业50.18其他51.民族医学科51.01维吾尔医学51.02藏医学51.03蒙医学51.04彝医学51.05傣医学51.06其他52.中西医结合科附录2《诊疗科目名录》使用说明一、本《名录》依据临床一、二级学科及专业名称编制,是卫生行政部门核定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填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相应栏目的标准。
县人民医院诊疗科目及床位设置
县人民医院诊疗科目及床位设置
一级临床科室:
急诊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传染科中医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眼科皮肤科精神卫生科麻醉科康复科
二级临床科室:
内科设:心血管内科呼吸内科消化内科神经内科内分泌血液内科肾内科
外科设:普通外科胸外科神经外科骨科泌尿外科肿瘤外科肝胆外科肝肠外科
妇产科设:妇科产科
儿科设:新生儿科小儿呼吸科儿童保健科
传染科设:肠道传染病专业呼吸道传染病专业肝炎专业虫媒传染病专业动物源性传染病专业蠕虫病专业结核病科
中医科设:内科妇产科儿科针灸科推拿科
耳鼻咽喉设:耳科专业鼻科专业咽喉科专业
口腔科设:口腔内科专业口腔颌面外科专业正畸专业口腔修复专业
皮肤科设:皮肤病专业性传播疾病专业
麻醉科设:疼痛门诊
另外开设慢病门诊:高血压病糖尿病精神疾病骨质疏松门诊医技科室:
药剂科检验科病理科输血科放射科超声科消毒供应室
营养科心电图室脑电图室内镜室
检验科设: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微生物学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
放射科设:X线诊断专业CT诊断专业磁共振成像诊断专业介入放射学专业放射治疗专业
各科核定床位设置:
全院核定床位600张,临床各科床位设置如下:
内一科48张内二科48张内三科44张外一科45张外二科45张脑外科37张骨一科42张骨二科27张泌尿科43张妇科30张产科71张儿科33张新生儿13张眼科8张耳鼻咽喉科2张口腔科1张传染科50张 ICU13张
另外在急诊室设置EICU病床3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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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的目的是增长知识,提高能力,相信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努力就一定可以获得应有的回报)
临床重点专科内、外科各1个,查看批文或证书。
【A】符合“B”,并
有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临床重点科室至少2个。
临床重点专科至少2个,查看批文或证书。
1.1.4医技科室服务能满足临床科室需要,项目设置、人员梯队与技术能力达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二级医院标准。
1.1.4.1
医技科室服务能满足临床科室需要,项目设置、人员梯队与技术能力符合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二级医院标准。
(详见附件2)
【C】
1.医院医技科室、人员编制、设备设施、技术能力符合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二级医院标准。
2.全院工程技术人员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0.5%。
1、综合分析医技科室、人员编制、设备设施、技术能力基本符合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标准,满足临床需要。
2、现场核查全院工程技术人员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比例。
【B】符合“C”,并
1.医技科室主任均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
2.医技科室、实验室项目完全达到集中设置、统一管理、资源共享。
1、查看职称证书,医技科室主任具有Leabharlann 治医师以上职称。2、现场查看。
【A】符合“B”,并
1.本县、市的质控中心或重点专科。
2.医技科室主任具有副高职称>30%。
1、查看县、市质控中心或重点专科批文或证书。
1.1.3临床科室诊疗科目设置、人员梯队与诊疗技术能力达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二级医院标准。
1.1.3.1
临床科室诊疗科目设置、人员梯队与诊疗技术能力符合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
(详见附件1)
【C】
1.诊疗科目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二级医院设置“基本标准”并获得执业许可登记。
2.一、二级诊疗科目设置、人员梯队与诊疗技术能力符合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至少保持在上周期医院评审时的层次。(提供评审前一年手术和住院的前十大病种)
(1)一级科室:
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急诊科、重症医学科、感染性疾病科、中医科、耳鼻喉科、眼科、口腔科、皮肤科、麻醉科、影像科、病理科、检验科、药剂科、输血/室,有条件的建立康复医学科、临床营养科/室。
(2)二级科室或专业组:
1)内科:呼吸内科、消化内科、神经内科、心血管内科、肾内科、内分泌科等专业科室(专业组)中至少3个。
并经执业许可登记。
2、一、二级诊疗科目设置、人员梯队与诊疗技术能力符合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基本标准。
【B】符合“C”,并
1.有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临床重点科室。
(1)内科:二级专业科室中至少1个。
(2)外科:二级专业科室中至少1个。
2.所有科室设置齐全,无科室缺失。如专业不齐全,应有卫生行政部门支持性文件。
2)外科:普通外科、神经外科、骨科、泌尿外科、胸外科等专业科室(专业组)中至少3个。
3)妇产科:妇科、产科、计划生育等专业科室(专业组)。
4)儿科:小儿内科、新生儿等专业科室(专业组)。
5)中医科:中医综合、针灸科、推拿科等专业科室(专业组)。
1、诊疗科目至少应设置20个一级、二级专科:包括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包括新生儿室)、急诊科、重症医学科、感染性疾病科、中医科、耳鼻喉科、眼科、口腔科、皮肤科、麻醉科、影像科、病理科、检验科、药剂科、输血/室,有条件的建立康复医学科、临床营养科/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