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企业资金计划管理规定精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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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范文(三篇)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范文(三篇)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加强煤矿安全管理,促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开展,规范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专项资金的申请、使用、管理和监督,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矿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使用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专项资金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定义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专项资金指用于支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专项资金。

第四条资金来源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专项资金的来源包括国家财政拨款、企事业单位自筹资金、社会捐赠等。

第五条使用原则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专项资金的使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注重绩效考核和效益评估。

第六条发放方式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专项资金的发放方式一般采取拨款方式。

第二章申请与报批第七条申请程序使用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专项资金的单位和个人应按规定提交书面申请,申请内容包括项目名称、经费金额、使用说明等。

第八条资格审查申请单位和个人应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申请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专项资金。

第九条申请审核资格审查合格后,由相关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申请进行审核,依据审核结果进行评估和筛选。

第十条报批程序申请通过审核的项目,由相关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报批。

报批程序应包括立项、预算编制、上报审批等环节。

第三章资金使用与管理第十一条资金用途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专项资金的主要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培训费用、检测设备购置费用、研究开发费用等与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相关的费用。

第十二条资金管理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专项资金的管理应按照相关财经法规的要求,建立科学、规范、透明的资金管理制度。

资金管理应包括资金预算编制、资金申领、资金使用、资金监督等环节。

第十三条资金监督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专项资金的使用应接受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督和审计,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四条资金使用报告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专项资金的使用单位应按规定期限上报资金使用报告,报告内容包括资金使用情况、达到的目标和效果等。

煤矿安全资金管理制度

煤矿安全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安全资金管理,确保煤矿安全生产投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矿所有安全生产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煤矿安全生产投入的合理、合规、高效。

第二章安全资金来源第四条安全资金来源包括:(一)国家、地方财政拨款;(二)企业自筹资金;(三)银行贷款;(四)其他合法渠道的资金。

第五条企业自筹资金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利润中提取,确保安全生产投入的稳定来源。

第三章安全资金管理第六条安全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户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第七条安全资金管理实行分级管理,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一)矿长对本矿安全资金管理负总责;(二)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安全资金的具体管理工作;(三)财务部门负责安全资金的核算和监督。

第八条安全资金使用范围:(一)安全生产技术改造;(二)安全设施设备购置;(三)安全教育培训;(四)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五)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六)安全奖励和处罚;(七)其他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支出。

第九条安全资金使用程序:(一)编制年度安全资金使用计划,经矿长批准后执行;(二)按照计划,根据实际需要,办理资金申请手续;(三)财务部门审核资金申请,确保资金使用合规;(四)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实施资金使用,并监督资金使用效果;(五)财务部门进行资金核算,定期向矿长报告资金使用情况。

第四章安全资金监督第十条安全资金监督实行内部监督和外部审计相结合。

第十一条内部监督:(一)安全管理部门对安全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使用合规;(二)财务部门对安全资金核算进行监督,确保资金使用真实、准确、完整;(三)纪检监察部门对安全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二条外部审计:(一)每年聘请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本矿安全资金管理进行审计;(二)审计结果报矿长审批,并向全体职工公开。

煤矿安全资金管理制度

煤矿安全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企业安全资金的管理,保障煤矿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煤矿行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煤矿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旨在规范煤矿安全资金的使用,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

第三条煤矿安全资金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规范安全资金的使用。

(二)专款专用原则:确保安全资金用于煤矿安全生产,不得挪作他用。

(三)民主监督原则:建立健全安全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接受职工群众监督。

(四)科学合理原则:根据煤矿安全生产需要,合理配置安全资金。

第二章安全资金来源第四条煤矿安全资金的主要来源包括:(一)国家财政拨款;(二)企业自筹资金;(三)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四)其他合法资金。

第三章安全资金使用范围第五条煤矿安全资金的使用范围包括:(一)安全设施投入:包括安全监测监控系统、通风系统、防尘降尘设备、应急救援设备等;(二)安全技术改造:针对煤矿安全生产中的薄弱环节,进行技术改造;(三)安全教育培训:对职工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技能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四)安全检查与验收:对煤矿进行定期安全检查,确保安全生产;(五)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治理,防止事故发生;(六)安全奖励与表彰: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七)其他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生产需要的支出。

第四章安全资金管理职责第六条煤矿企业应当设立安全资金管理部门,负责安全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第七条安全资金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安全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资金使用范围、审批程序等;(二)对安全资金的使用进行审核、审批和监督;(三)定期对安全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向企业领导报告;(四)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对违反安全资金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

第五章安全资金审批程序第八条煤矿安全资金的使用,应按照以下审批程序进行:(一)编制安全资金使用计划;(二)提交安全资金管理部门审核;(三)经企业领导审批;(四)按照审批结果执行。

集团专项资金计划管理办法

集团专项资金计划管理办法

集团专项资金计划管理办法神东煤炭集团专项资金计划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果,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与持续发展,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三部委局(财建[2004]119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安监总局三部委局(财建[2005]168号)文件精神、神华集团《关于煤炭生产企业安全费用和维简费计提规定及相关事项的通知》及企业生产经营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专项资金,是指公司根据产量从成本中提取,专项用于维持企业简单再生产的费用;专项用于煤矿安全生产设施投入的安全费用;专项用于设备、生产与生活设施大(项)修的大修费和专项用于生态环境建设的绿化费用。

第三条专项资金实行项目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第四条专项资金的安排使用要坚持先提后用、量入为出、重点突出、统筹安排、讲求效益的原则。

第五条专项资金支出包括资本性支出和费用性支出两部分。

资本性支出纳入公司专项计划,实行分类管理。

费用性支出纳入各单位年度成本预算管理,财务做账务划分。

根据项目类型、性质、投资额度,将专项资金项目分为一般项目、较大项目和重点项目三大类。

一般项目是指单项投资估算100万元以下的矿建项目、30万元以下的建安项目、设备购置( 不含公司专控商品)及设备大修项目。

较大项目是指单项投资估算100万元至200万元的矿建项目、30万元至100万元的建安项目、设备购置及设备大修项目、100万元以下的勘测项目。

重点项目是指单项投资估算200万元以上的矿建项目、100万元以上的建安项目、设备购置及设备大修项目、100万元及以上的勘测项目等重大项目和公司批量购置的专控商品等。

第二章管理权限及职责第六条规划发展部负责专项资金计划管理的日常工作、综合协调。

各专业部门负责本专业内专项资金项目,按分级管理权限行使职能,负责所管辖业务范围项目、设备装备、仪器仪表、低值易耗品、消耗物资配置标准制定,日常审查与管理,提出配备建议,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完善系统,指导基层建立完善档案、台账管理。

煤矿企业资金计划管理制度

煤矿企业资金计划管理制度

煤矿企业资金计划管理制度一、制定目的煤矿企业是一个典型的资金密集型行业,资金计划的制定对于确保企业的正常运转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制度的制定旨在规范煤矿企业资金计划的编制、执行和监督流程,确保企业能够合理分配资金资源,高效运作,并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益和核心竞争力。

二、资金计划编制(一)资金计划编制周期资金计划的编制周期一般为一年,按年度进行编制,同时可以根据需要进行调整。

(二)资金计划编制内容1.财务预算编制财务预算,包括收入预算、支出预算、利润预算和现金流量预算等。

2.项目投资计划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和市场需求,编制项目投资计划,包括新建项目、扩建项目、技术改造项目等。

3.资金使用计划根据财务预算和项目投资计划,编制资金使用计划,明确各项支出的时间节点和金额。

4.资金筹措计划三、资金计划执行(一)执行责任人1.资金计划的编制由财务部门负责,确保计划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2.各部门负责按照资金计划的要求进行执行,并做好相关的记录和报表。

(二)资金计划的监督和检查1.财务部门负责对资金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偏差和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2.各部门负责人要及时向财务部门报告执行情况,并配合财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工作。

四、资金计划的调整与变更(一)资金计划的调整1.根据市场环境和经营情况的变化,财务部门可以提出对资金计划进行调整的建议,并报企业领导层审批。

2.资金计划的调整应当保持合理性和稳定性,避免频繁变更给企业的经营带来不稳定因素。

(二)资金计划的变更1.资金计划的变更必须经过企业领导层的审批,确保变更的合理性和符合企业整体发展的需要。

2.变更后的资金计划应当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并进行相应的修改和调整。

五、资金计划的评估与分析(一)定期评估1.财务部门定期对资金计划进行评估,分析执行情况和实现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2.财务部门可以依托专业机构对资金计划进行外部评估,提高评估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煤炭建设公司资金管理办法

煤炭建设公司资金管理办法

煤炭建设公司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XX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金管理办法》、《XX煤炭建设公司财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实施资金集中管理,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控制资金风险,保障资金需求。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资金是指现金、银行存款及现金等价物和应收票据。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属各单位、子公司。

第二章资金管理体制第五条公司资产财务部是负责资金管理的主管部门,主要职责:1、制定公司有关资金管理方面的制度、办法和规定;2、对投资、筹资、担保所涉及的资金实行统管理;3、对公司所属各单位生产经营资金、基本建设资金进行管理、协调和监督;4、通过网上银行系统建立健全资金管理体系,对所属单位实行预算管理,按预算拨付资金,对暂时滞留的资金进行理财,提高资金的管理效率;5、依据公司经济运行方案和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按月组织召开资金平衡会议,依据审定的资金预算,汇总编制公司当月资金预算,报集团审核并按预算执行。

第六条公司所属各二级单位财务部门是本单位资金管理的责任部门,严格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组织实施,监督控制本单位各项资金的收支业务。

第三章资金收支管理第七条公司对资金收支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模式,采用资金收支预算和专项审批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管理。

第八条资金的收入1、煤炭销售必须采用银货两清或预收账款的结算方法,严禁赊销。

2、非煤产品收入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

3、利润:公司二级非法人单位净利润全额上缴,各控股子公司按母公司股权应享有的分红部分全额上缴。

4、其他收入:不包括上述几项收入的临时性资金收入。

第九条资金的支出1、生产资金:包括职工工资、材料、水电费、运杂费、税金、设备、工程及劳务支出等。

2、专项资金:各单位计提的专项资金应分别专户核算,折旧、大修基金等,按规定范围自提自用;维简及井巷工程费、造育林费、劳动竞赛奖、科技资金实行统专项管理。

XX矿业资金定额管理制度

XX矿业资金定额管理制度

XX矿业资金定额管理制度XX矿业资金定额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资金管理,建立和完善资金的全过程控制体系,以增强公司生产经营中的综合调控能力,更好地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资金管理包括:流动资金管理和项目资金管理,流动资金管理包括定额流动资金和非定额流动资金。

第二章流动资金管理第三条建立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和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地对资金的安全进行检查,资金收付建立严格的授权审批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一) 公司经理是资金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资金的安全、完整和运作效益负责。

财务部门是资金管理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安排资金的收入、支付和内部监督控制事宜。

(二) 制定资金支出审批规定,明确审批人员对资金业务的授权审批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经办人办理资金业务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对于重大或大额资金业务,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

(三) 执行资金预算管理,严格按照集团公司资金集中管理要求和公司《资金收支预算制度》执行,统筹安排。

第四条建立、健全资金调度制度,公司的各项支出都必须按照预算进行控制。

第五条实行资金定额管理,根据年度资金预算制定资金预算定额,包括:物资仓储定额、成本费用定额、资本性项目资金支出定额。

资金定额要在保证生产经营的合理需求,节约使用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制定。

第六条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公司《资金支出报销审批管理规定》执行,由财务部门严格把关。

第七条公司及基层单位建立各项资金定额支出台账,并严格考核。

第八条实行财务监督和审计监督。

财务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项目完成情况及资金使用效益进行检查分析。

审计部门要对预、决算的合理性、合规性和合法性,内部控制的严密性,项目决策的经济性进行监督。

第三章项目资金定额管理第九条实行项目资金定额管理是为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第十条项目管理。

建立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责任制,企业管理部为公司项目管理的职能部门,对项目的论证、立项、开工、监督、验收等全过程负责管理监督。

煤矿安全资金和物品管理制度

煤矿安全资金和物品管理制度

煤矿安全资金和物品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煤矿安全资金和物品管理工作,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障安全生产,特制订本制度。

二、资金管理(一)资金来源1.煤矿自筹:由煤矿企业自主征集和使用的资金。

2.行业统筹:煤炭产业企业按照一定比例向煤矿企业征收的资金。

3.政府补贴:中央和地方政府拨款给煤矿企业的资金。

(二)资金使用1.安全设施建设:用于煤矿安全生产设施和装置的购置和维护。

2.安全培训和教育:用于煤矿工人安全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和职工职业卫生保健等方面的费用。

3.矿井管理:用于煤矿的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和整改、重点部位巡查等管理费用。

4.安全应急和救援:用于事故应急预备、安全救援、抢险救援和灾害损失补偿等方面的费用。

(三)资金管理措施1.资金管理应当实行专人统一负责,并进行专业管理和统一核算。

2.资金的使用应当依照资金使用计划,待计划审核通过后才能进行使用。

3.对于不规范使用或未按照规定用途使用的资金,应采取严肃处理措施。

三、物品管理(一)物品的分类1.安全生产设备:包括煤炭生产设备、安全检测设备、气体检测仪器、救援器材等安全设施。

2.安全生产用品:包括劳动防护用品(如头盔、安全鞋等)、应急安全用品、应急救援用品等。

(二)物品采购1.采购标准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2.实行公开、公正、公平的采购程序。

3.采购程序应当经过审核,包括采购文件编制、公告发布、招标、评审、中标等环节。

(三)物品领用和归还1.物品的领用应当实行登记制度,记录领用品种、数量、领用人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

2.物品的归还应当按照约定时间归还,并进行登记记录。

(四)物品保修1.物品保修期限内,应当及时将有质量问题的物品进行维修或更换。

2.维修或更换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进行,且经过质量检测合格后方能使用。

(五)物品管理措施1.物品应当专人管理,进行仓储和保养维护。

2.物品的使用应当按照使用说明进行,严防损坏或错用。

3.对于不规范使用、保养或丢失的物品,应当责令其进行赔偿或承担相应责任。

煤矿专项资金计划管理办法

煤矿专项资金计划管理办法

煤矿专项资金计划管理办法煤矿专项资金计划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果,根据《关于印发xx集团有限公司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xx〔2014〕858号)、《关于印发xx公司专项资金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xx计〔2015〕13号)及煤矿生产经营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专项资金指安全费用、煤矿维简费和折旧。

第三条专项资金的安排使用要坚持“总量控制、量入为出、专款专用”的原则。

严格按照吨煤产量计提。

第二章管理权限及职责第四条企管科负责专项资金计划管理的日常工作、综合协调。

各责任单位负责本专业内专项资金项目,按分级管理权限行使职能,负责所管辖业务范围项目、设备装备、仪器仪表、消耗物资等资金计划的申报、实施与管理,并做好档案、台账管理。

各责任单位按照本办法的要求行使相应职能。

第五条各单位职责(一)企管科:为专项资金计划管理综合部门,牵头组织专项资金计划的编制、申报及协调,监督检查计划执行情况。

(二)财务科:负责建立专项资金计划使用台账,负责专项资金计划的财务入账工作。

(三)生产技术科:负责瓦斯抽采巷施工,通风系统改造降阻工程,煤矿机械化改造,采掘工作面顶板监测仪器、矿压观测仪器和仪表更新换代的编制计划,负责工程项目实施进度、项目所有费用使用情况的统计和日常管理。

(四)机运科:负责设备类项目计划的编制,负责矿井机电设备安全防护设施、矿井运输(提升)系统的完善改造计划编制,负责专项资金计划所列所有设备及机电工程改造费用的统计和日常管理。

(五)通防科:负责“一通三防”工程、瓦斯监测监控系统、通风仪器仪表、防灭火材料、井下防尘等项目的编制和费用性支出部分的日常管理。

(六)地测科:负责矿井防治水(含设备、配件、建工材料、注浆管、套管、阀件、钻头、钻杆等)计划的编制,采掘工作面地质测量仪器的更新换代计划。

(七)调度室:负责完善井下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通信联络系统计划的编制。

寺河煤矿资金使用计划管理办法

寺河煤矿资金使用计划管理办法

寺河煤矿资金使用计划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寺河煤矿资金使用管理,保证资金可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现根据晋煤集财字﹝2010﹞133号《资金使用计划管理办法》并结合寺河煤矿全面预算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寺河煤矿各单位应通过矿财务科进行资金结算的一切事项。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三条财务科的主要职责为:㈠负责审核矿属各单位上报的资金使用计划,编制材料、工程款支付用款计划。

㈡负责汇总、平衡矿属各单位上报的资金使用计划,并集中上报由经营矿长、矿长审批。

㈢负责根据矿长审批的资金使用计划,编制全矿资金使用计划并上报报集团公司,保证全矿生产所需资金。

㈣负责根据资金使用计划,办理资金结算,进行财务核算,并按寺河矿全面预算管理办法考核.第四条矿属各单位的主要职责:㈠根据生产计划、业务需求认真仔细地编制本单位资金使用计划并按规定上报财务科。

㈡严格按实际编制资金使用计划,并按批准计划办理财务结算。

第三章资金使用计划的编制第五条为了确保全矿资金使用计划的编制,矿属各单位在编制资金使用计划时,应坚持以下原则:㈠符合全矿全面预算管理职责分工要求;㈡各单位自管费用按照费用性质分项列示具体金额,具体为:办公费、差旅费、修理费﹝如车辆修理费、设备修理费、工程修理等﹞、运输费及其他;㈢统筹安排,全面可靠。

要求各单位编制的资金使用按预算统筹安排,应纳入计划范围的须全面纳入,不应纳入本单位计划范围的执行例外或预算外程序;㈣对有预算外审批事项资金需求采用单独上报、审批和使用.第六条本月编制下月资金使用计划,各单位必须严格按规定时间在当月18日前上报本单位编制的资金使用计划。

第四章资金使用计划的审批与下达第七条财务科审核时要仔细核对预算指标和往年资金支付情况,提出审核意见并于次月2日向经营矿长、矿长汇报.第八条财务科次月2日向经营矿长、矿长汇报集团公司审批的全矿资金使用计划.第九条次月3日内财务科及时下达经营矿长、矿长审批各单位上报资金使用计划。

煤矿《资金管理办法》

煤矿《资金管理办法》

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矿内部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达到优化我矿资金配置、改善现金流的目的,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结合集团公司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对矿年度资金预算、月度资金使用计划的编制及上报、资金结算、货币资金、专项资金及储备资金的管理进行了规定。

第二章职责第三条计划财务科负责编制年度资金预算并上报集团公司财务中心;负责资金的日常管理,负责编制资金使用计划、组织资金收支平衡、进行资金收支业务的核算。

第四条物资采供部负责报送物资采购计划,确定每月的物资采购金额。

第五条人事劳资部负责核定每月发放的工资、劳务费、各项保险的金额等。

第六条后勤服务部、矿医院等单位负责上报每月日常经营所需往来资金款项。

第七条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实际报销业务需要于每月8日、18日上报零星支出资金计划给计划财务科。

第三章资金预算编制及使用计划上报第八条资金预算编制。

计划财务科在矿年度财务预算和资本预算的基础上,按照集团公司年度预算编制大纲,编制年度资金预算,上报财务中心。

一、编制内容主要包括:资金收入预算与资金支出预算。

二、编制的原则和方法:遵循收付实现制原则,即以资金流动为依据编制资金预算;遵循收支平衡原则,以收定支,略有结余。

第九条资金预算执行。

计划财务科根据年度资金预算,将资金流量预算细化到每季、每月,结合月度资金计划,统筹安排、动态控制,每月底编制资金预算考核表并上报财务中心。

第十条计划财务科根据资金情况并结合应付款项往来明细,编制本单位次月的xxx矿资金计划表,并于当月27日前录入资金管理系统。

第十一条各单位每月编制零星支出资金计划(表样附后),由计划财务科专人负责汇总上报资金系统,具体填报要求如下:一、各单位所申报的资金计划必须结合每月的费用计划进行编制,资金计划不可以超当月费用承包计划总额。

二、各单位在编制资金计划时,对于需要办理转账汇款业务的款项(3万元以下),必须填写清楚收款单位全称、开户银行及账号;对于单笔超过3万元(包含3万元)以上的金额需开具现金支票的款项,必须填写清楚领取人员姓名和资金用途。

煤矿公司资金管理规定

煤矿公司资金管理规定

煤矿公司资金管理规定1、为加强对公司系统内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利润率,保证资金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2、管理机构(1)公司设立资金管理部,在经济总监领导下,办理各二级公司以及公司内部独立单位的结算、贷款、外汇调剂和资金管理工作。

(2)结算中心具有管理和服务的双重职能。

与下属公司在资金管理工作中是监督与被监督、管理与接受管理的关系,在结算业务中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客户关系。

3、存款管理公司内务二级公司除在附近银行保留一个存款户,办理小额零星结算外,必须在资金部开设存款账户,办理各种结算业务,在资金部的结算量和旬、月末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80%,10万元以上的大额款项支付必须在资金管理部办理,特殊情况需专题报告,经批准同意后,方可保留其他银行结算业务。

4、借款和担保业务管理(1)借款和担保限额。

集团内各二级公司应在每年年初根据董事会下达的利润任务编制资金计划,报资金管理部,资金管理部根据公司的年度任务、经营发展规划、资金来源以及各二级公司的资金效益状况进行综合平衡后,编制总公司及二级公司定额借款、全部借款的最高限额以及为二级公司信用担保的最高限额,报董事会审批后下达执行。

年度中,资金管理部将严格按照限额计划控制各二级公司借款规模,如因经营发展,贷款或担保超限额的,应专题报告说明资金超限额的原因。

以及新增资金的投向、投量和使用效益,经资金管理部审查核实后,提出意见;报财委、董事会审批追加。

(2)集团内借款的审批。

凡集团内借款金额在300万元(含300万元,外币按记账汇率折算,下同)以内的,由资金管理部审查同意后,报经济总监审批;借款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由资金管理部审查,经济总监加签同意后报董事长审批。

(3)担保的审批。

各二级公司向银行借款需要总公司担保时,担保额在300万元以下的由经济总监审批,担保额在300万~2000万元的,由经济总监核准,董事长审批。

担保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一律由财委加签后报董事长审批,并经董事长办公会议通过。

XXX煤矿资金管理办法

XXX煤矿资金管理办法

XXX煤矿资金管理办法某某煤矿资金管理办法1 总则1.1为加强华亭煤业某某煤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管理,完善资金内控制度,明确资金管理责任,进一步从制度和程序上强化资金的集中管理与可控在控,规范资金使用流程,保障公司资金安全,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规定了华亭煤业某某煤矿有限公司资金预算管理、银行账户管理、印鉴管理、支票管理、货币资金管理、投资、借款、担保、往来款项管理等内容。

1.3本办法适用于华亭煤业某某煤矿有限公司资金管理。

2 资金管理职责2.1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资金管理体制。

公司对资金统一管理、统一筹集、统筹安排、统一编制预算,各部门按下达预算实施,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

2.2公司董事长是资金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总经理向董事长负责,总会计师协助总经理进行资金管理,并对管理范围内的资金使用和运作效益负责。

2.3财务部部长具体负责资金的日常管理工作,落实各项资金管理措施,纪检监察、审计部门负责资金管理的审计监督。

3 资金预算管理3.1建立健全资金预算管理制度,认真、合理、精确的编制年度、月度及周资金预算,作为公司资金运作中具有科学性的依据,保障公司经济活动的正常运转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资金预算既要体现各项指标的科学性、先进性,又要有切合实际的可行性;既要有利于工程建设和生产经营,又要最大限度地节约资金。

3.2各部门每月20日前向财务部书面(附电子版)上报次月资金预算,每月25日前,由财务部依据年度资金预算,按照“量入为出,综合平衡”的原则,审核其合理性后,汇总形成公司月度资金预算,报总会计师、总经理、董事长审批。

经批准后的资金预算作为公司当月资金运作的依据。

3.3各部门每月资金使用应严格控制在已批准的预算内,如遇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经公司有关业务部门确认真实性和合理性后,由财务部拟订追加资金预算申请,报总会计师、总经理、董事长批准。

3.4各部门每月向财务部提供上月资金预算执行情况并进行分析,对异常的和重要的差异要进行合理解释,由财务部汇总后形成分析报告上报总会计师、总经理、董事长。

煤矿公司资本金管理制度

煤矿公司资本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公司资本金管理,确保公司资本金的合理使用,维护公司资产安全和股东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资本金的管理和使用,包括注册资本、资本公积金、盈余公积金等。

第三条公司资本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资本金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二)安全性原则:确保资本金的安全,防止资金流失;(三)效益性原则:合理配置资本金,提高资本金的使用效益;(四)透明性原则:资本金的使用情况应向股东公开,接受监督。

第二章资本金筹集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的筹集,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确保资本金的合法合规。

第五条公司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筹集资本金:(一)股东出资;(二)增资扩股;(三)国家投资;(四)其他合法方式。

第三章资本金使用第六条公司资本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一)用于公司主营业务,不得挪作他用;(二)用于公司建设、购置设备、补充流动资金等合法用途;(三)不得用于偿还债务、分配利润、投资非主营业务等。

第七条公司资本金的使用,应遵循以下程序:(一)编制资本金使用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二)由总经理审批,并报董事会备案;(三)执行资本金使用计划,并定期向董事会报告使用情况。

第八条公司应建立资本金使用审批制度,对资本金的使用进行严格审批,确保资本金使用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第四章监督与检查第九条公司董事会应定期对公司资本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资本金的使用符合本制度规定。

第十条公司监事会应监督公司资本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第十一条公司应接受股东和有关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二条违反本制度规定,挪用、侵占公司资本金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本制度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煤矿资金管理规定

煤矿资金管理规定

煤矿资金管理规定煤矿资金管理规定为加强集团公司资金管理,优化资金营运,减少资金占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同时,满足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的需要,经集团公司研究决定,制定本规定。

一、资金管理的范围各煤矿(公司)实行“集中收款、专户专存、支出申报、统一调拨”的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模式,实行集约化管理。

各煤矿(公司)的各项收入(包括营业收入和非营业收入)必须存入各矿(公司)或集团公司指定的收入账户。

各煤矿(公司)使用资金时,提报付款计划,付款计划批复后,由财务处通过网上银行划拨到各煤矿(公司)支出账户上,由各煤矿、公司按照批付的付款计划支付。

二、资金收入管理1、资金收入包括营业收入和非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包括:煤款、收回欠款等。

非营业收入包括:出售固定资产、废旧物资所得及银行贷款等。

2、各煤矿(公司)的资金不论是现金、还是汇票或支票必须在当日下班前存入指定收入专户上,并在当日收支日报表上编报。

不准私自存入其他账户或私设小金库,也不得坐收坐支,否则将严肃追究各矿财务分管人员和出纳员的责任。

收取的支票要等款项到帐后方可给对方开具正式收款收据。

3、收取银行承兑汇票时要有近期的银行查询单,由交款单位被书,并设置银行承兑汇票备查簿,逐笔登记交款单位(个人)、日期、金额、承兑号码、出票人、出票日期、到期日期、签发银行。

4、处理报废固定资产、废旧物资必须报经营管理处批准。

收取的价款存入收入专户。

5、各类罚、没款项全部存入收入专户。

属于各煤矿(公司)支配的罚、没款项由各矿(公司)做出支出计划后,由财务处返回。

6、业务部门不得从用户借款用于抵顶货款。

否则一经发现按挪用公款论处,并按月8‰收取利息。

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7、各煤矿(公司)的各项收入由财务部门收取,其他部门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收取各种款项。

三、资金支出管理1、生产性支出。

每月25日前,各煤矿(公司)根据下月生产经营计划编制收入计划,按照“量入而出”的原则编制下月付款计划。

某某矿业集团资金预算管理办法

某某矿业集团资金预算管理办法

某某矿业集团资金预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资金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集团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和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某某恩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资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本办法所称的预算管理委员会是指集团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委员会,预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财务部门。

第三条纳入资金预算管理的资金包括:(一)经营活动、投资活动、筹资活动产生的资金;(二)各类押金;(三)各类代收代付款;(四)其他资金。

第四条纳入资金预算管理的单位包括:(一)统管单位,指实行资金统收统支的单位,具体包括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下属的分公司、经费单位(二)非统管单位,指实行资金自收自支的单位,包括除统管单位以外的各类子公司和改制单位。

第五条对统管单位资金预算,实行审批管理;对非统管单位资金预算,实行备案管理.第六条资金预算管理的原则(一)坚持安全高效、有偿使用原则;(二)坚持以收定支、量入为出原则;(三)坚持优化配置、盘活存量原则;(四)坚持分类管理、区别对待原则。

第二章统管单位预算管理流程第七条资金账户设立。

财务公司运行后,统管单位在财务公司设立“收入户”和“结算户”两个账户.“收入户”用于资金收取和上交,“结算户”用于上级预算资金拨入和支出.第八条资金预算申请。

统管单位应于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向预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上报次月“财务收支预算表”,节假日不顺延.申请专项资金工程或基建投资资金预算的,应注明项目付款进度、欠款情况及当月申请支付比例等内容。

第九条资金预算审批.预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对统管单位资金预算进行初步审核、分类汇总,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批。

第十条资金预算下达。

预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依据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批的预算,将资金预算及时下达到各统管单位。

第十一条资金预算调整。

资金预算一经审批,原则上不予调整。

因特殊原因或紧急事项确需调整预算的,应于当月25日前将资金预算调整报告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由预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提请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批。

煤矿资金预算管理实施细则

煤矿资金预算管理实施细则

资金预算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整合公司资金资源,提升资金管理的计划性、有效性和安全性,获取资金效益最大化,根据《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有限公司预算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公司各部门(以下简称各科队)均适用于本细则规定。

第三条资金预算分为年度资金预算和月度资金预算。

鉴于年度资金预算按照全面预算要求编制,本办法仅对月度资金预算进行规范。

无特殊说明以下所提及的资金预算均为月度资金预算。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资金管理委员会为资金预算管理领导机构,负责公司资金预算审定和违规认定。

第五条公司财务科具体负责公司资金预算审核、平衡、配置、监督和考核。

第六条各科队要安排专人做好资金预算管理工作,明确预算管理分管责任人,全面负责本科队的资金预算编报和执行。

第三章编报第七条资金预算的内容按递进顺序分为类别、分项和单项三个层次。

第八条资金预算编制的依据包括:(一)公司核准并下发的年度全面预算;(二)定额或计划成本;(三)内部控制制度;(四)有效合同。

第九条资金预算由各科队归口部门按照规定的要求(见附表)编报,逐级汇总。

第十条资金预算编报程序(一)每月 22 日前,各归口部门完成本部门资金预算填报工作,经部门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签字后,报公司财务科初审汇总。

(二)每月 23 日前,公司财务科完成初审汇总工作,报分管领导或单位负责人签字后上报公司资金管理中心,同时录入资金管理系统。

第十一条除以下情况外,各科队不得随意追加资金预算:(一)供应科签订的新合同,确需当月付款;(二)发生临时性重大事项,确需当月付款;第十二条追加资金预算需详细说明原因,经单位负责人签批后,报财务科初审,经公司财务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公司总经理审定后下发执行。

第四章平衡第十三条公司财务科定期组织召开资金平衡会议,按照总额控制和收支平衡的原则,综合平衡各科队上报的资金预算。

各科队分管负责人和财务科负责人须按时参加,特殊情况必须提前向公司财务科请假。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一、总则为进一步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规范专项资金使用,有效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质量提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二、资金来源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专项资金由财政予以拨付,并按照年度计划进行使用。

三、资金管理1. 专项资金归口管理:专项资金由煤矿联合会统一管理,负责资金的拨付、监管和报账工作。

2. 资金使用原则:专项资金使用应以加强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为目的,确保建设项目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3. 资金使用范围: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项目的建设和改造,包括设备采购、安全培训、技术推广等方面。

4. 资金使用程序:资金使用需提前编制项目计划,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拨付和报账。

四、项目管理1. 项目认定:资金使用单位应提出项目申请,明确项目的目标、内容、计划和预算,经煤矿联合会审核认定后方可实施。

2. 项目实施:项目实施应按照计划进行,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质量的达标。

3. 项目验收:项目完成后,由煤矿联合会组织专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资金的报销。

五、资金监管1. 资金监管机构:煤矿联合会设立专门的财务监管机构,负责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

2. 资金监管措施:资金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财务制度,保证专项资金的合规使用,资金使用情况应及时向监管机构报告。

六、资金使用效益评估1. 资金使用效益评估:资金使用单位应对项目的效益进行评估,包括安全质量的提升、经济效益的增加等方面。

2. 资金使用效益报告:每年底,资金使用单位应向煤矿联合会提交资金使用效益报告,以便于对专项资金使用效果进行评估以及为下一年度的计划制定提供参考。

七、违规处理对于挪用、私分、滥用专项资金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责任。

八、附则本办法解释权归煤矿联合会所有,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本办法的制定和实施,能够明确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方式,提高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效果,保障煤矿生产安全和工作质量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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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企业资金计划管理
规定精编版
MQS system office room 【MQS16H-TTMS2A-MQSS8Q8-MQSH16898】
公司资金使用计划管理制度
1、财务管理组织
1)公司及公司下属各煤矿的财务工作,由公司财务总监统一管理。

各矿设财务室,负责按计划及销售合同执行各矿的日常收支业务,接受公司财务总监的领导。

2)各矿的资金由公司统一调度,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3)公司根据各矿的规模,核定各矿周转的流动资金额度,保证各矿资金的正常周转。

2、账户、银行卡的设置及管理
1)各矿在银行开设一个“基本账户”、一个“结算账户”。

“结算账户”用于收取各矿开票销售收入,该结算账户由公司财务总监代管;“基本账户”用于公司按照审批的资金使用计划,划入资金,各矿按审批后的资金使用计划支付各项开支,该基本账户由各煤矿出纳管理。

为顺利实现资金划转,各煤矿在工商银行或者建设银行开设账户,并申请网上银行业务。

2)个人银行卡。

公司为各矿在银行办理一个个人银行卡,用于各矿现金销售收入及现金支出,该卡由公司财务总监统一管理。

3)账务体系。

各矿的所有账户纳入各自的账务体系,基本账户和结算账户的账务处理由各矿按照财务规定执行,按月向公司提供财务报表。

个人银行卡相关收入、支出凭证由公司财务总监结合各矿财务室上报的财务报表合并形成各矿每月财务报表。

3、资金计划的编制、下达、实施及调整
1)资金计划的编制。

各矿财务室会计根据财务总监送来的采购计划及下月计划日常支出,综合编制本矿下月资金计划,经矿长核准,于每月的最后一天前将本矿次月资金计划报送公司财务总监。

2)资金计划的审定。

公司财务总监对各矿报来的资金计划进行审核、平衡,在每月2日前报公司总经理统一审定批准,于每月5日前交财务总监执行。

3)资金计划的下达。

公司财务总监收到公司总经理审定的资金计划,在24小时内通知各矿。

4)资金的划拨。

公司财务总监根据各矿的资金计划及公司当时的资金状况,在向各矿下发批准的资金计划后24小时内编制“资金划拨计划”报公司总经理审定。

公司总经理对“资金划拨计划”在24小时内予以审定,交公司财务总监执行。

若公司总经理
不在公司,由财务总监负责与公司总经理联系,及时落实资金的划拨,保证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

5)资金计划的实施。

各矿财务室会计根据下达的资金计划及划拨的资金,支付各项支出,不得随意变更资金用途。

6)资金计划的追加及调整。

各矿在编制资金计划时,应对月份生产经营作充分考虑提高计划的准确性。

在月度资金计划编制后出现的计划外支出,由各矿编制临时资金计划按以上程序审批后执行。

为了不影响生产对临时追加计划可通过电话确认,签字后补。

4、资金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
1)资金计划执行汇报。

每周各矿财务室责任人向财务总监报告本周资金计划执行情况。

2)资金计划执行的总结。

各矿财务室出纳,根据本矿当月资金的支付情况,对照资金计划编制“资金计划执行情况表”于次月3日前报公司财务总监。

3)资金计划执行的考核。

公司财务总监对各矿报来的“资金计划执行情况表”进行汇总、审核及分析,于每月10日报公司总经理。

公司总经理对各矿资金计划的执行情况作出评价,在办公会上通报,给予表扬和批评。

5、本制度为试行,试行期一年。

本制度的解释权在本公司总经理。

本制度由总经理于2009-12-24颁布,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签发人:签发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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