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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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本经济村村民讨论全体村民一致同意出让本村的荒地亩给同志永久建房使用权,上通天,下通地,一石、一草、一木、归乙方管理。经双方讨论协商同意签订如下条款:
1、甲方保证所转让的土地使用权系甲方所有共有人通过合法程序取得,符合集体土地使用的有关规定。
2、全体村民协商一致同意转让的基础上将该土地转让给乙方使用(详见村民签名附件2)。
3、甲方将土地使用权一次性转让给乙方后,甲方不再享有该土地所有的权益,该土地所有的权益归乙方所有。
4、地点面积及四致地点:的荒地面积亩,东至
南至;西至;北至,实际面积以甲方盖章的土地四至图为标准。负责协助乙方绘制该宗土地的四至图纸、丈量立界标准清晰准确。(详见村民签名附件1)
5、土地价款以亩计算,每亩万元,计人民币大写:元(¥元)。
6、转让协议签订并交付乙方使用后土地归同志永久建房使用权及出让权,所有形成法律生效,本地皮与本经济社村民无关。
7、乙方使用本块土地范围内或地界如出现纠纷争议,由甲方出面协助解决。
8、乙方使用本土地范围内甲方村民不得在本块地上种植任何作物,如出现纠纷由甲方解决,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9、今后如国家或其他方征地开发,本地块土地赔偿款(无论标准高低)、房屋、建筑物及一切赔偿款归乙方同志所有,与本经济社及村民一切无关,甲方应协助办理相关赔偿手续。
10、本转让协议签订后,该地块上在此前如有租赁关系的有关协议自然终止。本协议即为唯一合法契约。
11、今后乙方如需要甲方出具证明办理的手续,在不影响经济社的利益的情况下给予协助解决。
12、乙方要在填土完工之日起十天内,把土地价款转入甲方指定的账号,逾期不能把全部土地价款转入甲方指定的账号视乙方违约,视乙方放弃购买权利,甲方有权处置该土地。
13、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补充,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名、盖章或手印之生效。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人:身份证:
经办人:签订日期:
土地出让协议书
经本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我林宅经济社全体村民同意将潭吓园的(亩)荒地,出让给(同志)使用,下面是全体村民的签名记录:
东头村委会林宅经济社
主任(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