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亭湖区镇村布局规划(201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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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仓镇总体规划36页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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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基础设施
(3)供电工程规划
镇区现有一座座 35KV变电所,电源由 区域电网引入。为适 应用电发展的需求, 在现有基础上对现状 变电所进行扩展,达 到110KV,以适应形 势发展的需要。
市政基础设施
(4)通信和邮政工程规划
规划镇区设置一座 电 信支局和邮政支局, 各村庄设置邮政服务网 点。电信主干管由盐城 市区电信管网引入,电 信线路沿路送向各村
镇域空间结构图
镇域道路交通规划图
开 放 大 道
国 道 二 零 四
镇域产业发展布局
镇域空间管制分析图
镇域旅游发展规划图
市政基础设施
(1) 给水工程 水源
规划便仓镇实施区域供 水,水源引自盐城市供水管 网。
市政基础设施
(2) 排水工程 镇区采用雨污分流 制,镇区污水经污水管收 集后送至便仓规划的污水 处理厂集中处理,雨水直 接排放。 农村居民点近期可采 用雨污合流制,远期可考 虑改造成雨污分流制。在 每个居民点规划小型污水 处理设施。 镇域范围内设计暴雨 重现期1~3年。
镇区现状分析图
随着便仓镇城乡统筹政策的 推进,近年来便仓的社会经济得 到了较快发展,镇区作为全镇的 发展龙头,特别是机械电子、建 材具有雄厚的基础。工业区环境 优美,配套设施齐全,服务快速 高效。近年来便仓镇经济和城镇 建设的发展速度比较快,镇区作 为全镇的发展龙头,以农业产业 化的工业经济的优势逐渐确立, 镇区的产业发展结构趋于合理。
镇域现状图 镇域空间结构图 镇域道路交通图 镇域产业发展分析图 空间管制规划 旅游发展规划分析图 镇域市政基础设施
1、镇域现状图
便仓镇现状常住人口3.95 万人,总面积7平方公里
便仓镇现管辖1个集 镇,两个居委会(便仓、 富民),10个行政村, 2019年末人口39578人,其 中非农人口12546人。

盐城市城乡规划条例(2021年)

盐城市城乡规划条例(2021年)

盐城市城乡规划条例(2021年)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盐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1.06.09•【字号】盐城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8号•【施行日期】2021.07.01•【效力等级】其他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盐城市城乡规划条例(2017年9月28日盐城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17年12月2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批准根据2021年4月28日盐城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2021年5月27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的《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盐城市城乡规划条例〉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城乡规划的制定和修改第三章城乡规划的实施第四章监督检查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统筹协调城乡空间布局,优化人居环境,保护历史文化和生态资源,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制定、修改和实施城乡规划,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对建设活动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制定、修改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自然、传承历史、绿色宜居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合理确定城乡建设规模和时序,注重保护耕地、湿地,优先发展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适应产业发展要求,符合国防建设、防灾减灾和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的需要。

第四条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规划管理机构建设,将城乡规划的编制和管理经费纳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

第五条市、县(市)人民政府设立城乡规划委员会。

城乡规划委员会负责审议、协调城乡规划制定、修改和实施中的重大事项,为本级人民政府规划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城乡规划委员会的组成形式和议事制度由本级人民政府决定。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盐城市亭湖区及所辖南洋镇等镇(街道、开发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盐城市亭湖区及所辖南洋镇等镇(街道、开发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盐城市亭湖区及所辖南洋镇等镇(街道、开发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10.01•【字号】苏政复〔2018〕89号•【施行日期】2018.10.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盐城市亭湖区及所辖南洋镇等镇(街道、开发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苏政复〔2018〕89号盐城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请求对我市亭湖区大丰区阜宁县响水县部分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修改的请示》(盐政发〔2018〕44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亭湖区及所辖南洋镇、盐东镇、新兴镇、黄尖镇、青墩镇、永丰镇、伍佑镇、步凤镇、便仓镇、先锋街道、新洋街道、大洋街道、黄海街道、文峰街道、盐城经济开发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修改方案。

在亭湖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建设用地规模不增加的前提下,将232.0031公顷允许建设区调入限制建设区,192.606公顷允许建设区调入有条件建设区;将232.0031公顷限制建设区调入允许建设区;将192.606公顷有条件建设区调入允许建设区。

规划修改后,亭湖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确定的允许建设区、限制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规模保持不变。

二、切实加大耕地保护力度。

你市要指导亭湖区依据经批准的规划修改方案,对规划确定的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进行规划空间布局形态调整,确保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生态有改善,确保规划建设用地规模不增加,把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落到实处。

三、强化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你市要指导亭湖区依据调整后的允许建设区规模边界,加强对建设项目用地的规划审查,从严控制城镇村建设用地布局和规模。

充分发挥规划的引领管控作用,统筹安排各类土地利用活动。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建湖县及所辖上冈镇等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建湖县及所辖上冈镇等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建湖县及所辖上冈镇等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10.20•【字号】苏政复〔2018〕111号•【施行日期】2018.10.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建湖县及所辖上冈镇等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苏政复〔2018〕111号盐城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请求对建湖县上冈镇等14个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修改的请示》(盐政发〔2018〕67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建湖县及所辖上冈镇、建阳镇、宝塔镇、九龙口镇、高作镇、芦沟镇、恒济镇、冈西镇、颜单镇、沿河镇、庆丰镇、近湖街道、钟庄街道、塘河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修改方案。

在建湖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建设用地规模不增加的前提下,将250.238公顷允许建设区调入限制建设区,104.6917公顷允许建设区调入有条件建设区;将250.238公顷限制建设区调入允许建设区;将104.6917公顷有条件建设区调入允许建设区。

规划修改后,建湖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确定的允许建设区、限制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规模保持不变。

二、切实加大耕地保护力度。

你市要指导建湖县依据经批准的规划修改方案,对规划确定的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进行规划空间布局形态调整,确保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生态有改善,确保规划建设用地规模不增加,把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落到实处。

三、强化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你市要指导建湖县依据调整后的允许建设区规模边界,加强对建设项目用地的规划审查,从严控制城镇村建设用地布局和规模。

充分发挥规划的引领管控作用,统筹安排各类土地利用活动。

城镇村建设用地必须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允许建设区内选址,不得擅自突破。

探析“小田”变“大田”:有哪些类型有什么障碍?如何突破?

探析“小田”变“大田”:有哪些类型有什么障碍?如何突破?

利于增加农户租金和促进就 业。
“小田变大田”之前,由于田块远、面积小、不 成片,农民流转土地租金较低,有时还会碰到少 付或拖欠租金的情况。亭湖区黄尖居委会村民唐 步英告诉记者,每亩租金两年前为400元,改革 后流转委托村委会出租涨到了900元。多省试水 “小田”变“大田”的乡村,较普遍反映农民获 取的土地流转租金明显上涨。这些举措让田转人 离的村民安心外出务工,同时,土地适度规模化 经营也增加了家庭农场主、种粮大户吸纳农民灵 活用工的就业机会,从而促进了社会分工与生产 效率。
思想观念如何通: 尊重群众意愿, 不改变土地经营 承包关系,不减
少农户权益。
亭湖区在组织实施中,确保不触法律和政策红线,坚持在法律范围内开展 改革试点,总结出调查摸底、地块评级、确定地块、拟订方案、测量定界、 审核公示、明确模式、检查验收等模板化的操作步骤。村组干部挨家挨户 统计土地确权信息、土地种植现状和农户的种植意愿,设计了两种方案供 农民选择,即自己有意愿种植的农户,优先选择优质田块的“一户一田” 方案;自己不愿种植的农户,选择集中流转的“多户一田”方案。同时, 有的村还预留机动田供返乡种地农民使用。并田后需通过村委会流转的 “大条田”,须在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公布、竞拍。记者在盐都区农村产权 交易中心看到,每一宗土地承包交易基础资料,都完整附有每一户农民给 村委会的土地流转委托协议,上面都留有农民的签字以及红手印。
种各家的田。
第三种类型是“一户一田”和“一村一田”相结合。
一.农村人口不断向城市转移,农业机械化的飞速发展,以及国家对粮食生产的重视、对农田保护的 投入……成为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为“小田”变“大田”探索注入动力的时代因素。变的是田土 的形态、位置,不变的是农民拥有的土地承包权和承包面积——在法律、政策支持下,适应工业化、 城镇化和农村形势的变化,一些乡村通过创新手段推进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有其现实合理性与必

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管好“村级用工”关键小事

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管好“村级用工”关键小事

72021.8 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是城乡复合型中心城区,城中村、城郊村与农业村并存,农村财务管理情况较为复杂、敏感。

近年来,在监督检查和实地走访中,亭湖区发现部分村集体用工管理混乱、用工支出非正常大幅递增。

在调研的基础上,亭湖区积极研究出台对策,通过建立统一的联网监管系统,使村级用工不断规范,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不断完善、流程不断规范、监督不断深化。

2019年,亭湖区全年村级用工量21.1万个工日,比2018年同期下降28%,村级用工支出下降29%。

一、把脉问题症结,专项精准施策一是深挖问题背后的原因。

通过案件回头看、深入明察暗访,亭湖区发现因村级用工管理不规范,以村级用工为名乱支滥报、私自用工等现象犹存,虚假工、人情工、重复工等问题滋长;且因村级用工面广量大、单笔涉及金额低,导致问题隐蔽性强,事后又监督困难,案件查处难度相对较高。

二是边试点边优化完善。

按照示范引领、稳步推进的办法,以“互联网+”为支撑,亭湖区从2017年开始在南洋镇试点建立村级用工联网监管系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管好“村级用工”关键小事全国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典型案例8农村财务会计 2021.8统,强化村级用工源头管控,变事后被动查案为主动事前监督。

通过发挥平台作为信息员、审核员、提醒员、出纳员的作用,实现对村级用工和资金的全程监管、动态实时预警和流程化管理。

在监管系统研发和试点运行过程中,从方便、简捷、适用、实效出发,不断优化网络平台组织构架,试点取得明显成效。

三是统一标准推广应用。

2018年11月,全区推行应用村级用工联网监管系统,建立村级用工统一标准。

通过动员部署、全面启用、数据录入、督查考核等阶段工作,村级用工联网监管系统强势推行并实施到位,从2019年1月1日起,所有村级用工项目均通过村级用工系统实施。

二、紧盯重点环节,疏解流程堵点按照“制度化+信息化+公开化”要求,亭湖区研究制作监管系统运用流程图和统一表簿,从源头规范村级用工的立项审批、项目实施、入账公示重点环节,严格要求基层准确操作。

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亭湖区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

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亭湖区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

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亭湖区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盐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8.08•【字号】盐政发[2010]180号•【施行日期】2010.08.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亭湖区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盐政发〔2010〕180号)亭湖区人民政府:根据《省政府关于调整盐城市亭湖区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苏政复〔2010〕47号)精神,同意你区部分行政区划调整如下:一、同意撤销亭湖区永丰镇、新兴镇,将原永丰镇、新兴镇所辖区域合并设立新的新兴镇,镇政府驻新兴集镇迎宾路8号。

二、同意撤销亭湖区青墩镇、南洋镇,将原青墩镇所辖区域和原南洋镇所辖黄海、盐东、盐海、曙光、高产5个居委会及民航、东团、三洼、新洋4个村委会区域合并设立新的南洋镇,镇政府驻南洋集镇盐黄路26号;以原南洋镇所辖新民、光荣、双林、南映、界河、蔡尖、巨丰、江西、东滩、民生、中舍、北舍、凤洋、新港、民联、绍林16个村委会区域设立新城街道办事处。

三、同意撤销亭湖区伍佑镇,以其原辖区域设立伍佑街道办事处。

行政区划调整后,新兴镇行政区域面积100.72平方公里,人口8.52万人,辖4个居委会、22个村委会;南洋镇行政区域面积131.6平方公里,人口9.07万人,辖6个居委会、22个村委会;新城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面积94平方公里,人口4.45万人,管理16个村委会;伍佑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面积44.6平方公里,人口3.23万人,管理2个居委会、8个村委会。

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望你区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社会稳定。

二○一○年八月八日。

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盐城市市区民房建设规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盐政规发[2011]2号

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盐城市市区民房建设规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盐政规发[2011]2号

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盐城市市区民房建设规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正文:---------------------------------------------------------------------------------------------------------------------------------------------------- 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盐城市市区民房建设规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盐政规发〔2011〕2号)盐都区、亭湖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盐城市市区民房建设规划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盐城市人民政府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六日盐城市市区民房建设规划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市民房建设规划管理,切实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保证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区范围内的民房建设规划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市区是指盐都区、亭湖区的全部行政管辖区域;市区高速公路围合圈是指盐锡、盐徐、沈海三条高速公路围合的市区部分;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是指城市总体规划中明确的远景城市建设用地范围。

第三条盐城市规划局(以下简称市规划局)是市区民房建设规划管理的主管部门。

第四条本办法中所称民房是指市区居民在其宅基地建设的房屋,不包括房改房、单位集资房和房地产公司开发的商品房等。

民房建设分为新建、改建、复建、维修。

(一)新建:指在新宅基或原有宅基空地上新建设房屋。

(二)改建:指在现有宅基地范围,拆除现状建筑,变更原建筑四址重新建设房屋或在原建筑基础上加层、加高。

(三)复建:指原有建筑拆除后,按原建筑高度和建筑面积在原建筑四址上建设房屋。

盐城市城总体规划 (2013—2030)

盐城市城总体规划 (2013—2030)

江苏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技术文件(江苏省城市交通规划研究中心)盐城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文本、图纸院长:邹军总规划师:袁锦富证书号:[建]城规编第(141094)号项目编号:2011P1020完成时间:2014年7月技术负责姓名职务、职称签名批准邹军院长教授级高级规划师审定陈沧杰副院长教授级高级规划师分管总工胡海波副总规划师教授级高级规划师所长汤春峰副所长高级规划师审核胡海波副总规划师教授级高级规划师技术校对专业姓名签名专业姓名签名规划设计王海勇产业杨红平生态环境叶兴平道路交通许炎旅游张鑫磊给水排水顾军供电通信毕波综合防灾顾军项目组成员姓名职称、专业签名项目负责申翔高级规划师、规划设计项目成员曹华娟高级规划师、规划设计吴义士城市规划师、规划设计张超城市规划师、规划设计高峰城市规划师、规划设计汤春峰高级规划师、城乡统筹段兆广高级规划师、规划设计李铭高级工程师、道路交通陈宗军工程师、道路交通周秦工程师、生态环境吕龙工程师、旅游规划施卫红高级工程师、给水排水华海荣高级工程师、供电通信陈鼎超工程师、综合防灾《盐城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参编人员:孔逸忻:盐城市规划局局长、高级工程师、国家注册城市规划师张亚钊:盐城市规划局副局长、教授级高工、国家注册城市规划师吴立新:盐城市规划局副局长、国家注册城市规划师宋迎春:盐城市规划局总规划师、国家注册城市规划师、高级工程师夏刚:盐城市规划局副总规划师、国家注册城市规划师、高级规划师吴莉:盐城市规划局规划技术信息处主任科员花明生:盐城市规划局规划技术信息处副处长、主任科员盐城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说明意见1落实说明:1、规划成果充分落实中央新型城镇化要求,在规划理念及城镇化方针中,均补充提出“以人为本”,并根据盐城生态大市、人口大市、农业大市等基本特点,提出生态保护优先、推进本地人口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等策略,以实现盐城的科学发展与跨越发展,详见文本第3、10、15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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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域空间结构图
镇域道路交通规划图
开 放 大 道
国 道 二 零 四镇域源自业发展布局镇域空间管制分析图
镇域旅游发展规划图
市政基础设施
(1) 给水工程 水源
规划便仓镇实施区域供 水,水源引自盐城市供水管 网。
市政基础设施
(2) 排水工程 镇区采用雨污分流 制,镇区污水经污水管收 集后送至便仓规划的污水 处理厂集中处理,雨水直 接排放。 农村居民点近期可采 用雨污合流制,远期可考 虑改造成雨污分流制。在 每个居民点规划小型污水 处理设施。 镇域范围内设计暴雨 重现期1~3年。
目录
CONTENTS
第一章
便仓镇规划背景与概况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四 五章
区位分析 镇域分规析划 镇区分规析划 镇近区期分规析划
区位分析图
便仓镇
便仓镇
区位图 ----盐城市市区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目录
CONTENTS
便仓镇规划背景与概况
区位分析
镇域规划
镇区规划
第四 五章
镇 近区期分规析划
庄。
市政基础设施
(5)燃气工程规划
规划以天然气为主 要气源,气源由中压输 气管线从盐城市区燃气 管网引入,经调压后, 低压送至用户使用。
市政基础设施
(6)防灾工程规划 规划河道水系基本保持 现状的情况下,对骨干河道 进行适当梳理和整治,并按 近期防洪要求进行加固,在 各圩区边缘处设置水闸和排 涝站。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发展要求
由于受经济发展水平、自然条件和自身文化素质等因素的影响,农业生产基础设 施 和物质技术装备条件距离农业现代化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需要编制新的便仓镇 城镇总体规划,引导农 民集中居住、工业向镇以上工业片区集中,促进村庄适度集 聚和土地等资源节约利用,促进农村 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集约配置促进城市化加快 推进。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千村百镇市场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千村百镇市场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千村百镇市场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盐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4.21•【字号】盐政办发[2006]46号•【施行日期】2006.04.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千村百镇市场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盐政办发〔2006〕4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委、办、局,市各有关直属单位:现将《全市“千村百镇市场工程”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OO六年四月二十一日全市“千村百镇市场工程”实施意见为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要求,加强我市农村现代化流通体系建设,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实施“千村百镇市场工程”。

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四届十一次全体(扩大)会议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统筹城乡经济发展,改善农民消费环境为宗旨,坚持政策引导,强化鼓励措施,培育流通龙头企业,发展连锁和加盟网点,兴办乡级、村级放心农家店,建立新型农村市场流通网络,推动我市农村市场流通体系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一)总体目标。

引导各类流通企业直接到乡村投资建立、改造连锁农家店;鼓励各类连锁企业通过吸引小型企业加盟的方式到乡村建立、改造农家店;支持各类企业通过自愿连锁,统一采购、统一建立销售网络的方式建设农家店。

规划用2-3年时间,在全市乡镇和行政村建立1000个以上符合相应标准的农家店,到“十一五”期末,基本达到“镇镇有连锁超市、村村有放心农家店”的目标。

(二)2006年目标。

1.在每个县(市、区)选择2-3个乡镇、每个乡镇选择8-10个村作为“千村百镇市场工程”的试点乡镇和试点村。

有条件的地区也可以扩大试点范围。

2.在全市范围内培植5-10个“千村百镇市场工程”龙头企业,鼓励、扶持其大力发展加盟连锁店,并促进其向农村市场延伸。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盐城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盐城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盐城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法规类别】土地综合规定【发文字号】苏政复[2011]76号【发布部门】江苏省政府【发布日期】2011.12.21【实施日期】2011.12.2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盐城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苏政复〔2011〕76号)盐城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请求批准我市9个县(市、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请示》(盐政发〔2010〕234号)悉。

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修订后的盐城市盐都区、亭湖区和滨海县、建湖县、射阳县、响水县、阜宁县、大丰市、东台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及盐都区所辖龙冈镇、张庄街道、盐龙街道、潘黄街道、新都街道、郭猛镇、大冈镇、尚庄镇、大纵湖镇、楼王镇、学富镇、秦南镇;亭湖区所辖新洋街道、先锋街道、文峰街道、毓龙街道、大洋街道、五星街道、黄海街道、永丰镇、新兴镇、青墩镇、南洋镇、盐东镇、步凤镇、便仓镇、伍佑镇、江苏省盐城经济开发区、黄尖镇;滨海县所辖东坎镇、五汛镇、蔡桥镇、正红镇、通榆镇、天场乡、大套乡、界牌镇、陈涛乡、八巨镇、八滩镇、振东乡、滨海港镇、滨淮镇、樊集乡、淮海农场(滨海境内)、滨淮农场、新滩盐场;建湖县所辖近湖镇、建阳镇、九龙口镇、恒济镇、颜单镇、沿河镇、芦沟镇、庆丰镇、上冈镇、冈西镇、宝塔镇、高作镇;射阳县所辖临海镇、千秋镇、四明镇、海河镇、海通镇、兴桥镇、新坍镇、长荡镇、盘湾镇、特庸镇、洋马镇、黄沙港镇、合德镇、江苏省射阳经济开发区、淮海农场(射阳境内)、临海农场、新洋农场、射阳盐场、方强农场、黄沙港林场、射阳林场;响水县所辖响水镇、陈家港镇、小尖镇、黄圩镇、运河镇、大有镇、双港镇、南河镇、黄海农场、灌东盐场;阜宁县所辖阜城镇、沟墩镇、陈良镇、三灶镇、郭墅镇、新沟镇、陈集镇、羊寨镇、芦蒲镇、板湖镇、东沟镇、益林镇、古河镇、罗桥镇;大丰市所辖大中镇、草堰镇、白驹镇、刘庄镇、西团镇、小海镇、大桥镇、草庙镇、万盈镇、南阳镇、新丰镇、三龙镇、大丰港区;东台市所辖溱东镇、时堰镇、五烈镇、梁垛镇、安丰镇、南沈灶镇、富安镇、唐洋镇、新街镇、许河镇、三仓镇、头灶镇、弶港镇、东台镇、新曹农场、弶港农场共133个镇(乡、街道、开发区、港区、林场、盐场、农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度盐城市级政府投资重大工程项目计划的通知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度盐城市级政府投资重大工程项目计划的通知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度盐城市级政府投资重大工程项目计划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9.04.19
•【字号】盐政办发〔2019〕13号
•【施行日期】2019.04.1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固定资产投资
正文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度盐城市级政府投资
重大工程项目计划的通知
盐政办发〔2019〕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城南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19年度盐城市级政府投资重大工程项目计划》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执行政府投资项目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要求,统筹安排项目建设计划,全面落实项目建设规划、土地保障、审批服务、资金管理、项目招投标、安全生产等工作责任,加大项目建设推进力度,确保完成年度建设目标任务。

同时,将盐城市级政府投资三年滚动计划(2020-2022年)印发给你们,请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推动项目尽快具备建设条件。

附件:2019年度盐城市级政府投资重大工程项目计划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19日。

黄尖镇规划文本

黄尖镇规划文本

第一部分盐城市亭湖区黄尖镇总体规划(2011-2030)文本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城镇发展目标与战略 (3)第三章城乡统筹规划 (6)第一节镇村体系规划 (6)第二节综合交通规划 (7)第三节镇域公共设施规划 (9)第四节镇域产业发展与布局引导 (10)第五节旅游规划 (13)第六节镇域空间管制 (15)第七节镇域公用工程设施规划 (17)第八节资源节约利用规划 (19)第九节区域协调发展规划 (21)第四章镇区总体规划 (22)第一节城镇规模 (22)第二节镇区用地布局规划 (22)第三节绿地系统规划 (27)第四节空间景观规划 (29)第五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 (30)第六节市政公用工程设施规划 (33)第五章近期建设规划 (45)第六章实施措施与政策建议 (48)第七章附则 (49)第一章总则第1条规划目的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黄尖镇城乡一体化统筹发展,明确新时期城乡发展战略与建设重点,建构更为“高效、和谐、集约、可持续”的发展框架,不断推动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城市文明向农村传播。

依据新的《城乡规划法》与《镇规划标准》,编制《盐城市亭湖区黄尖镇总体规划(2011—2030)》。

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2条规划指导思想1、树立和落实全面发展、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2、以城乡统筹为导向,着力改善民生,促进空间资源优化配置,走和谐发展之路3、适应盐城市亭湖区的发展要求,协调黄尖与主城区的关系,突出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4、以促进黄尖镇经济发展,提出综合竞争力为中心,提出合理的发展战略,提高城镇发展质量5、构建镇区长远发展框架,优化空间布局,重视城镇和基础设施的协调发展6、加强环境保护,加快经济方式转变,走科学发展之路7、妥善处理近期和远期的关系,长远规划,分期逐步实施第3条规划原则1、因地制宜,规划先行,集约发展2、城乡统筹,区域协调,科学发展3、深化改革,创新机制,有机协调第4条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2、《镇规划标准》(GB 50188-2007),2007年3、《村镇规划编制办法》,2000年4、《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4年5、《江苏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2004年6、《江苏省村庄建设规划导则(试行)》,2004年7、《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令第146号)8、《盐城大市区统筹城乡发展规划(2011-2030)》9、《黄尖镇镇村布局规划》(2005)10、《盐城市亭湖区黄尖镇总体规划》(2007-2020)11、《射阳县黄沙港镇总体规划》(2007-2020)12、《黄尖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国家及江苏省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第5条规划重点1、通过分析区域宏观背景条件,把握黄尖镇发展的动力机制和发展趋势。

李万龙与盐城市亭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确认二审行政裁定书

李万龙与盐城市亭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确认二审行政裁定书

李万龙与盐城市亭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确认二审行政裁定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其他行政行为【审理法院】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1.14【案件字号】(2020)苏09行终670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周晓文秦广林李星星【审理法官】周晓文秦广林李星星【文书类型】裁定书【当事人】李万龙;盐城市亭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李万林【当事人】李万龙盐城市亭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李万林【当事人-个人】李万龙李万林【当事人-公司】盐城市亭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理律师/律所】邹荣泉江苏盐龙律师事务所;陈军江苏一正律师事务所;黄权江苏益丰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邹荣泉江苏盐龙律师事务所陈军江苏一正律师事务所黄权江苏益丰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邹荣泉陈军黄权【代理律所】江苏盐龙律师事务所江苏一正律师事务所江苏益丰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李万龙;李万林【被告】盐城市亭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院观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第(三)项规定,提起诉讼应当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权责关键词】行政确认合法违法冻结第三人证据书面审理驳回起诉改判发回重审【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第(三)项规定,提起诉讼应当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本案中,案涉盐城市亭湖区航运××区××房屋的土地登记权利人为李万龙、李万林,在征收过程中,李万林委托妻子黄越干全权处理征收事宜。

期间,黄越干向盐城市水上新村棚户区拆迁指挥部出具书面声明书,称其与李万龙于2005年达成口头协议,出资10万元购买李万龙位于航运××区××房产,以现金方式支付了购房款,后又自行添建装修并使用至今,要求与其签订拆迁补偿协议。

并称如双方因此产生争议无法协商,请求指挥部冻结拆迁补偿款,待诉讼确认支付。

盐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盐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盐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盐城市人民政府二〇一七年八月目录前言 (1)第一章调整背景 (2)第一节区域概况 (2)第二节土地利用现状与特征 (3)第三节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 (4)第四节现行规划执行情况 (5)第五节规划调整必要性 (6)第二章主要指标调整情况 (8)第一节指导思想 (8)第二节调整原则和依据 (8)第三节规划范围和期限 (10)第四节土地利用战略调整 (11)第五节指标调整 (12)第三章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14)第一节推进耕地“三位一体”保护 (14)第二节基本农田布局优化 (15)第三节合理利用其他各类农用地 (16)第四章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18)第一节实施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 (18)第二节合理安排城镇用地 (18)第三节规范整合农村建设用地 (20)第四节保障重大基础设施用地 (20)第五节促进沿海开发利用 (21)第五章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保护 (23)第一节构建完善的生态网络格局 (23)第二节协调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23)第三节实施土地生态保护差别化管理 (24)第六章重点工程安排 (27)第一节交通基础设施重点工程 (27)第二节水利基础设施重点工程 (28)第三节电力能源基础实施重点工程 (28)第四节其他工程 (29)第七章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控制 (30)第一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现状 (30)第二节中心城区主要指标控制 (30)第三节城市开发边界划定与管控 (31)第四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管制分区 (32)第五节规划流量指标安排 (33)第八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34)第一节经济措施 (34)第二节行政手段 (35)第三节公众参与 (36)第四节技术监管 (37)第九章附则 (39)附表 (40)附表附表1:盐城市规划主要控制指标表附表2:盐城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附表3:盐城市主要规划指标分解落实表附表4-1:盐城市重点建设项目规划表附表4-2:盐城市中心城区重点建设项目规划表附表5:盐城市中心城区已批未保障承诺地块统计表附图附图1:盐城市土地利用现状图(2014年)附图2:盐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附图3:盐城市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图附图4:盐城市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图附图5:盐城市重点建设项目规划图附图6:盐城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现状图(2014年)附图7:盐城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前言盐城市地处苏北沿海中部、长三角辐射区的北缘、淮河流域尾闾、黄海之滨,是江苏省面积第一、人口数量第二的地级市,是长江三角洲北翼重要的战略支点,占据江苏沿海产业带的核心区位,沿海滩涂土地资源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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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12
《盐城市亭湖区镇村布局规划(2019版)》批前征求公众意见_信息公开_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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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亭湖区镇村布局规划(2
为了进一步优化亭湖区镇村布局,明确自然村庄分类和布局,支持农民群众改善住房条件,引导农村人居环境分类整治,提升乡村地区基本公共 件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19〕144号)的要求,依据《江苏省镇村布局规划优化完善技术指南》(试行2019版)及《盐城市镇村布局规划优化完
目前《盐城市亭湖区镇村布局规划(2019版)》成果已编制完成,为提高规划成果质量,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可行性,为亭湖区镇村建 迎广大市民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对《盐城市亭湖区镇村布局规划(2019版)》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2、加快改善苏北地区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是符合国家中央要求、顺应群众期盼的民生重点工程。 为深入贯彻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城乡融合发展,顺应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和改善居住条件的迫切要求,提升苏北地区高质量发展水平,根据 城乡融合发展的意见》(苏发﹝2018﹞19号),明确重点工作包括强化空间规划引领、科学编制实施方案、积极引导进城入镇、尊重农民留乡意愿、 同时,要求到2020年,完成苏北地区农村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到2 民群众住房条件全面改善,城乡空间布局全面优化,城镇化水平显著提升,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 3、改善全市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是盐城市委市政府深入实施乡村振兴、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重大部署。 2018年11月1日,盐城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改善全市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实施办法》,全面启动盐城市农村农民群 第一阶段:到2020年,完成农村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加快推进“空 第二阶段:到2022年,全市农民群众有改善意愿的老旧房屋建设和“空心村”改造基本到位,小城镇集聚能力和产业支撑力增强,建成一批具有 沿高速、铁路、国省道干线、重要水源地和风景旅游区等附近乡村镇容村貌明显改善。 第三阶段:到2035年,全市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全面改善,城乡空间布局全面优化,城镇化水平显著提升,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 2019年3月,亭湖区委、区政府开展“一镇十村”试点工作,即创建一个示范镇(黄尖镇),十个示范村(各镇创建两个示范村)。通过通过成 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本次规划应积极推进国家乡村振兴战略部署,落实江苏省改善苏北地区农民群众住房条件要求,着重探索出一条符合亭湖区镇村布局优化的实践 4、 规划指导思想 (1)遵循城镇化发展规律,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根据国家和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要求,合理确定到2035年进城、入镇、留乡的人口比例和分布。按照集聚提升、融入城镇、特色保护、搬迁撤并 (2)加强规划协调和规模管控,促进农村建设用地减量化 树立“多规合一”和“存量规划”理念,通过加强县域空间分区管控和引导,调整优化村庄布局,积极推进农村建设用地“减量化”,有效利用 (3)顺应乡村发展规律,优化村庄布局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顺应村庄发展规律和演变趋势,尊重农民群众生产、生活习惯以及乡风民俗,加强留乡农民的村庄布局优化 (4)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群众生活条件 加强村庄分类指导,因地制宜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引导需要留乡的农民按照不同村庄分类改善居住条件,促进相对集中居住,优先改善低收入农 (5)传承历史文化,保护彰显乡村特色 准确把握各地乡村的差异性,挖掘本乡本土的历史、地理、文化特色,延续乡村与自然有机融合的空间关系,保护好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 5、 发展定位 江苏省乡村振兴先行示范区:即长三角北翼现代农业示范区,沿海经济区乡村旅游度假区,盐城市城乡统筹发展引领区。 规划将亭湖区打造成为环抱盐城市区的生态屏障,“都市近郊的菜篮子+后花园+旅游区”,构建区域生态、旅游、交通城乡网络体系,统筹生 体验带。 二、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地址:350127200@。 2、信函地址: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邮政编码:224002,联系人:李楠,联系电话:88165060。 3、意见反馈截止时间:2019年8月30日。 三、盐城市亭湖区镇村布局规划文本下载 四、图片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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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12
《盐城市亭湖区镇村布局规划(2019版)》批前征求公众意见_信息公开_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一、规划简介 1、规划范围 亭湖区行政辖区范围(不含开发区、盐南高新区、丹顶鹤保护区代管部分),包括区南洋镇、盐东镇、新兴镇、黄尖镇、便仓镇5个镇;大洋、新洋 2、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 (2)《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 (3)《江苏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2018-2022年)》; (4)《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农规发〔2019〕1号); (5)《关于加快改善苏北地区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意见》(苏发〔2018〕19号); (6)《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镇村布局规划优化完善工作支持加快改善苏北地区农民群众住房条件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19〕144号 (7)《江苏省镇村布局规划优化完善技术指南》(试行2019版) (8)《盐城市镇村布局规划优化完善技术指引》 (9)《盐城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2017年修订)》; (10)《盐城市亭湖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11)《盐城市亭湖区优化镇村布局规划》(2014); (12)《盐城市亭湖区生态保护红线规划》; (13)盐城市亭湖区各镇(街道)总体规划及其他城乡规划; (14)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技术规范与标准等。 3、 规划背景 1、落实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是领军苏北决胜全面小康的重要抓手。 (1)根据《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的要求,分类推进实施乡村发展。 顺应村庄发展客观规律,根据不同村庄的发展现状、区位条件、资源禀赋等,按照集聚提升、融入城镇、特色保护、搬迁撤并的思路,分类推进 (2)依据《江苏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2018-2022年)》的内容,统筹城乡发展空间。 按照主体功能定位,对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整治进行全面安排和总体布局,强化城乡统筹规划,推进镇村布局规划实施,加快形成城乡协调发 (3)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号)的要求,强化全域空间覆盖引领 文件明确把加强规划管理作为乡村振兴的基础性工作,实现规划管理全覆盖。以县为单位抓紧编制或修编村庄布局规划,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 (4)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实施意见》(苏发﹝2019﹞1号)的要求,进一步改善苏北农民住房条 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以县为单位编制实施方案、优化镇村布局,合理规划镇域农村社区和村庄布点,充分体现集约、节约、便利原则,引导农 础设施和公益设施,分步实施,有序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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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55232/2019-00561 生成日期: 2019-07-31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
文号: 组配分类: 规划成果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有效期: 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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