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正确理解人大的工作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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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大开展对政府部门工作评议的思考和探讨

关于人大开展对政府部门工作评议的思考和探讨

中的一项创 新。围绕人大对政 府部 门的工作评议 , 今年黄浦 区 人大工作 研究会 城建组 拜访 约谈 了常委 会分 管领 导,参与 工 作评议 的有关部 门负 责同志 , 召 开 了部 分人 大代表 座谈 会 , 走
访 听取 了接受评 议 的区民政 局领 导的 意见 ,就 开展工 作评 议 在 认 识上 的统 一 、 实践 上 的定 位、 操 作上 的规 范 、 工 作上 的 把 握进 行 了调研 和探讨 。
局干 部的依法 行政意识 、 人大 意识得到 了进一步 的加 强 。一些
参加 了评 议活动 的代表们 反映 , 对 民政工 作 的评议涉 及面 广 , 相 比常委会 一般的工作 审议力度更 大、 更接 地气 。也有 的代表
规定: 各级人 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 员会对 本级 人 民政 府 、 人 民 院和人 民检 察 院的 工作实 施监 督 , 促进 依法 行政 、 公 正司法 监 督法规 定 了人大 常委会 实施监 督 的七 种形 式,对政 府部 f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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谇议的飓考和探讨
文/ 黄 浦 区人大 工作 研究 会城 建组

1一 r - 展 对政府部 门的工作 评议 , 是地 方人大 及其常委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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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 问题

I 履 行监督职 能的一种 方式 , 是地 方人大 在监督 实践
是要不要 开展人 大对政 府部 门的 工作评议 ?黄浦 区
其一, 从 我 国政 治体制 设置看 。我 国宪法规 定 , 国家 行霹 机关 、 审判 机关 、 检察机 关 由人民代表 大会产 生 , 对它 负责 , 要 它监督 。人大监 督是国家权力运 行的要求 、 是国家最 高层次自 监督 ,加 强和 改善人大 监督是 坚持和 完善党 和 国家监督体 着 的重要方 面。地方人 大对政府部 门开展工作评 议, 强化监 督] 作刚性 、 增 强监督 工作效 能, 是 人大按 照政治 体制 要求努 力 为 的表现 。其 二, 从现 行法律法规看 。地 方组织法和监 督法者

浅谈新形势下如何规范工作评议增强人大监督实效

浅谈新形势下如何规范工作评议增强人大监督实效

浅谈新形势下如何规范工作评议增强人大监督实效浅谈新形势下如何规范工作评议增强人大监督实效工作评议是《监督法》规定的人大常委会监督“一府两院”改进工作方式的重要手段,笔者就在新形势下如何有效地开展工作评议,增强人大监督的权威性和实效性做一探讨。

规范评议程序。

要规范工作评议的各个环节,以制度的形式将其确定和巩固下来,并在今后的实践中不断地加以改进和完善,努力以制度促规范、以规范促提升。

首先要科学确定评议对象,结合党委政府年度重点工作,既要考虑工作的平衡性和评议的普遍性,也要考虑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堵点问题,加大对执法单位的工作评议,不断增强评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其次要根据法定的程序和要求,严格按照评议工作设定的内容程序,逐步进行,不能随意简化工作步骤,操之过急,不求实效,走走过场,切实把《监督法》的规定和要求落到实处。

系统开展调研。

前期要采取多层次、多角度的方式对有关问题进行全面系统的调研,收集掌握大量的第一手资料,找出规律,找准问题的症结,提出富有针对性、建设性的意见建议。

在评议调查阶段,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桥梁纽带作用,突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这个重点,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全面了解掌握有关情况,又要有所侧重,聚焦民生,体察民情、倾听民声、了解民意、集中民智、反映民意。

在继续用好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明查暗访等方式的同时,积极探索如何更好地运用网络信息平台,广泛开展网络问卷调查、网上征求意见、民意测评等现代手段,尽可能多地征集企业及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使评议调查更加充分地表达民意、反映民声,为组织开展评议工作提供可靠翔实的客观依据。

确保评议效果。

要将强化整改、提高实效作为提升工作评议效果的重要抓手,有始有终地推进工作评议整改阶段的各项工作。

会议评议结束后,人大常委会应根据评议会议上的评议发言,对反映强烈、形成共识的评议意见进行汇总整理,形成书面意见,并以正式文件形式向被评议对象反馈,要求被评议对象根据人大常委会评议意见,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积极进行整改,并限期上报整改结果。

谈人大工作评议

谈人大工作评议

谈人大工作评议谈人大工作评议对“一府两院”及其职能部门的工作开展评议是地方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职权的重要形式和举措,各地人大都在积极尝试和实践。

在开展评议活动中,目前认识还不够一致,做法还不够统一。

有的侧重于对任命干部履职情况的评议,有的侧重于对某一专项工作情况的评议;有的在常委会会议上进行评议,有的组织人大代表召开专门会议,要求“一府两院”所有部门听取评议;有的只对“一府两院”及其组成部门开展评议,有的则将本级政府所有有执法职能的部门均纳入评议的范围。

等等,不一而足。

笔者认为应该对近年来开展的工作评议活动认真进行审视和思考,进一步改进和完善评议工作,使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职权得到更加充分、更加富有成效的行使。

一、怎样认识人大开展的工作评议首先,开展工作评议是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监督职责的有效形式。

宪法规定,我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一府两院”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

近年来工作评议的具体实践看,开展工作评议能够便人大常委会综合运用法律赋予的调查权、审议权、询问权、处置权,把对“一府两院”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结合起来;程序性监督和实质性督结合起来;国家机关工作绩效的监督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为的监督结合起来;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和人大代表、人民群众的监督结合起来,拓展了人大的监督渠道,增强了监督工作的效果。

特别是近年来,一些地方人大常委会特别是一些县级人大常委会每年都要针对“一府两院”某一个或几个部门的工作,作出评议的决定,列入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的重点内容,统一部署,分级实施,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开展活动,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增强了监督的广度、深度和力度。

其次,开展工作评议是贯彻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扩大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大政方针的重要举措。

评议工作中,人大常委会组织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深入被评议单位及其上下级单位、其工作相关部门、基层和群众,多角度、全方位了解情况,收集意见,并通过面对面的评议,运用法律赋予的监督形式,畅通规范的民主渠道,品评被评议单位的工作得失,直言人民群众对这些单位的意见和愿望,增强人大代表执行法定职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也使人民群众感受到直接或间接参与了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活动。

地方人大开展工作评议实践与思考

地方人大开展工作评议实践与思考

地方人大开展工作评议实践与思考一、引言地方人大作为我国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和地位。

地方人大代表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负责监督地方政府的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

地方人大开展工作评议,是实现人大工作职能的重要方式之一。

通过开展工作评议,地方人大能够更加深入地了解人民群众的诉求和需求,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不断提高人大工作的水平和效果。

二、地方人大开展工作评议的意义1. 深入了解民意。

开展工作评议可以使地方人大更加深入地了解人民群众的诉求和需求,及时发现社会矛盾和问题,为人大工作提供有力的依据。

2. 加强监督能力。

通过开展工作评议,地方人大可以更加全面地了解地方政府的工作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提高监督效果,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3. 提高工作效率。

工作评议可以促使地方政府认真对待人大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及时采取措施解决问题,提高政府的工作效率和效果。

4. 增进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通过开展工作评议,可以增进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加强代表与被代表者之间的互动和交流,增强代表的凝聚力和影响力。

1. 实践情况地方人大开展工作评议的方式和方法各地有所不同,但主要包括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参与立法和监督等方式。

(1)召开座谈会。

地方人大可以通过召开座谈会的方式,邀请政府部门负责人、专家学者和社会各界代表等,就特定问题进行深入讨论,并听取意见建议。

(2)听取意见建议。

地方人大可以通过多种形式,如接受来信来电、开展调查研究等方式,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为工作评议提供原始资料。

(3)参与立法和监督。

地方人大通过参与立法和监督工作,检查和监督地方政府的工作,发现和解决问题。

2. 存在问题(1)工作评议的深度和广度不够。

有些地方人大在开展工作评议时,只注重表面工作,而忽视了深入调查研究的重要性,导致评议结果不够准确和权威。

(2)与人民群众联系不够密切。

一些地方人大代表在开展工作评议时,未能真正了解人民群众的诉求和需求,导致评议结果缺乏代表性和针对性。

浅谈乡镇人大开展工作评议的实践与思考

浅谈乡镇人大开展工作评议的实践与思考

浅谈乡镇人大开展工作评议的实践与思考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人大代表开展评议活动是强化人大监督的一种好形式,是乡镇人大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工作和执法实施监督的一条有效途径。

实践表明,搞好乡镇人大的评议工作,对于促进和推动乡镇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各项工作具有积极意义。

笔者结合近几年的工作实践,就如何开展好乡镇人大工作评议谈几点的认识和想法。

一、具体实践近年来,笔者所在的镇人大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创新监督方式,改政府部门负责人述职评议为政府部门工作评议,组织部分市镇人大代表组成工作评议小组,先后对村建所、企管站、计生站、劳保所、农服中心、财政所、司法所、交管所等10多个基层站所开展了评议,形成了30余条评议意见,促进了部门工作作风转变,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

具体的实践概括起来为“一二三四”。

1.坚持一个原则,选准评议对象。

如何确定和选准评议对象,对评议工作的质量有着直接的影响。

人大代表作为人大联系选民的纽带、作为基层群众的民意代表,他们最有发言权。

因此,在评议对象的选择上,我们始终坚持一个原则,就是充分尊重代表的意见,使评议对象的确定“让代表说了算”。

在实际操作中,我们利用年度人代会代表集中的机会,通过人大代表票决初选、人大主席团无记名投票终选的办法,按得票数由高到低确定评议对象,既实现了代表当家作主,又体现了评议工作的公开公正,使评议对象的确定符合大多数人的意见,经得起推敲。

例如,XXX镇作为国家、省及扬州三级重点镇,集镇建设能不能早日出形象、上档次,基层群众和人大代表十分关注。

因此,近年来镇人大把与集镇建设密切相关的村建、国土、城管等部门作为重点评议对象,督促镇政府及相关部门抢抓各级扶持政策,加大资金投入,切实加强集镇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经过几年的建设,集镇路网格局不断健全,教育医疗等服务功能不断完善,推动重点镇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

2.注重两个结合,认真开展调查。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广泛深入地开展调查研究是搞好评议的前提和基础。

谈人大工作评议

谈人大工作评议

谈人大工作评议
人大工作评议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就人大代表工作进行的评议,目的是要激发人大代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人大代表履行职责时更加严格和认真,为人民群众利益做出更大的贡献。

人大工作评议是从宪法和法律层面规定的,这也是中国特有的一项民主政治制度,它能够让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及时了解到基层的情况和有关问题,收集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和意见,为制定人民群众满意的政策提供决策参考。

人大工作评议具有多重功能,首先是促进和完善代表制度的不断发展,其次是加强代表履职能力和道德水平的提高,最后是增加市民对代表的信任和支持。

人大工作评议的基本原则应该是真实、客观、公正。

此外,评议活动的过程需要保密,评议结果要加以重视并给予充分的反映,以保证评议活动取得持续性的推展。

在实践中,人大工作评议一直是得到广大人民群众支持的,他们可以通过各种途径,如书信、网络留言等方式,向代表提出问题和意见建议,代表也会积极的回应和解决问题。

同时,各级政府和人大机关也会对代表的工作进行督查和评估,确保代表的工作合规、公正。

总之,人大工作评议是中国特色的一项民主政治制度,发挥了重大的社会作用。

未来,我们需要更加深入地推进人大工
作评议,真正贯彻人民代表的立场,为民众不懈的服务,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地方人大开展工作评议实践与思考

地方人大开展工作评议实践与思考

地方人大开展工作评议实践与思考1. 引言1.1 地方人大开展工作评议实践与思考地方人大作为民主政治体制中的一项重要机构,对于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提高立法质量、保障人民权益具有重要作用。

开展工作评议实践是地方人大履行职能的重要方式之一,旨在加强人大工作的透明度和民主性,推动人大工作的改进与提升。

在实践过程中,人大代表可以通过评议发表意见和建议,促进政府工作的公开、公正和民主化,同时也为人大代表履行监督职责提供了一个有效的平台。

评议实践是地方人大履行职能的具体体现,是人大代表参与政府决策、监督和评价工作的重要方式。

通过评议实践,地方人大可以深入了解政府工作的实际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解决矛盾,提出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推动政府工作的科学、民主、法治化。

在评议实践中,也会面临一些问题与挑战,如何确保评议的公正性和客观性,如何提高人大代表的评议能力和水平,如何加强评议结果的落实等。

地方人大需要不断完善评议机制,加强对评议参与者的培训和引导,推动评议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通过评议实践,地方人大可以提高人大工作的透明度和民主性,加强民主监督,推动政府工作的科学化、法治化和民主化。

同时也可以增强人大代表的议政能力和履职水平,提高人大代表的满意度和认可度,增强人大的执行力和影响力。

2. 正文2.1 评议实践的背景与意义地方人大作为我国基层人大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监督政府工作、参与重大决策,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开展工作评议实践,旨在通过民主评议、听取意见建议等形式,增进人大代表与群众之间的互动与沟通,提高人大监督质量,推动政府工作更加民主、透明、高效。

评议实践的背景在于当前社会对政府决策透明度和民主参与度的呼声越来越高,人大作为代表群众利益的机构,应当充分发挥其监督和参与作用。

通过开展工作评议实践,可以让人大代表深入了解人民群众的真实需求和意见,及时将其反映给政府部门,促使政府更加贴近民生、注重民意。

地方人大开展工作评议实践与思考

地方人大开展工作评议实践与思考

地方人大开展工作评议实践与思考地方人大作为地方政府的立法机构和人民代表机构,在地方政治生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为了保证地方人大发挥好职能作用,促进地方政务透明化和民主化,各地方人大普遍开展了工作评议,以评估代表工作,并及时纠正工作中的不足和错误,是一种非常有效的监督方式。

一、工作评议的基本情况工作评议是地方人大常委会对代表工作进行的一项常规活动,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立法征询。

地方人大常委会和相关职能部门通过调研和访谈等形式,广泛听取代表和群众对地方政策、法规的意见和建议,促进了对政策制定的公众参与和立法质量的提高。

2.代表工作评议。

除了对代表提出评议要求,地方人大常委会还通过代表考核、民意测评等方式,对代表工作进行评估,改善代表的工作质量。

3.自我评估。

地方人大常委会通过收集代表工作信息、听取代表工作报告等方式,进一步了解代表的工作情况,纠正工作中的不足,并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二、工作评议的作用和意义1.提高代表的工作质量和水平。

工作评议可以拉近代表与群众的距离,增强代表职责感,及时消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加强代表的能力建设,提高代表的工作质量和水平。

2.完善肯定制度。

工作评议可以系统地对代表进行肯定,对工作成效给出正式的评价和认可,并对优秀代表给予表彰和奖励。

3.促进民主化,打造良好政治生态。

工作评议可以为代表建立一个民主化的代表工作体系,包括监督机制、考核机制、奖惩机制等,促进了代表工作的透明化、民主化和规范化,打造了一个良好的政治生态。

三、如何推进工作评议的深入开展1.把握正确的评议思路。

评议不能过分执着于工作结果,而应注重工作过程和工作方式的质量,明确代表工作的基本要求和职责。

2.强化信息共享。

将代表工作与社会实际情况、行业发展趋势等情况相结合,深入挖掘代表工作信息,为代表提供有价值的信息和技术参考。

3.注重交流沟通。

通过互动式工作评议,加强代表之间、代表与政府之间的沟通交流,促进代表之间的合作与团队建设。

地方人大开展工作评议实践与思考

地方人大开展工作评议实践与思考

地方人大开展工作评议实践与思考地方人大是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接受人民选择和监督的机构,是地方政府和各级政府的监督者,承担着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和使命。

为了更好地履行工作职责和提高工作效能,地方人大需要开展工作评议实践与思考。

工作评议是指对人大工作进行评估、检查和改进的过程,通过评议可以找出工作存在的问题、突出的矛盾和不足之处,进而采取相应的对策和措施,对工作进行改进和提高。

工作评议实践是地方人大对自身工作进行系统、全面、深入的评估与检查的具体做法,包括对地方人大工作的组织实施情况、工作方法和工作效果等方面的评估与检查。

工作评议实践与思考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具体研究和探讨:要对地方人大的工作机制进行评议。

地方人大的工作机制是指地方人大依法履行职责和使命的组织形式和运行方式。

通过评议地方人大的工作机制,可以看到地方人大在工作组织、决策和实施等方面的情况,进而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

是否充分发挥了人大代表的作用,是否合理运用了听证会、视察调研等工作方法,是否建立了科学、高效的工作流程等。

要对地方人大的工作方法进行评议。

地方人大的工作方法是指地方人大在具体履职过程中的方法和手段。

通过评议地方人大的工作方法,可以看到地方人大在参与决策、建言献策、监督执法等方面的情况,进而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

在决策过程中是否听取了各方意见,是否充分调研和论证,是否确保了科学决策;在建言献策过程中是否具有可操作性,是否得到了政府的重视和回应;在监督执法过程中是否对政府的决策执行进行了全面监督,是否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及时纠正等。

要对地方人大的工作作风进行评议。

地方人大的工作作风是指地方人大在工作中表现出来的作风特点和风格。

通过评议地方人大的工作作风,可以看到地方人大是否始终坚持人民立场,是否履行了代表人民利益的职责和使命,是否具有勇于担当、清正廉洁、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

人大工作评议不仅仅是对人大工作的检查与评估,更是对地方政府和各级政府的督察和监督,是对民主法治的深入实践与反思。

地方人大述职评议思考

地方人大述职评议思考

地方人大述职评议思考最近,地方人大述职评议工作引发了广泛的关注与讨论。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应该如何思考和评价这一工作呢?本文将从多个角度进行探讨。

首先,我们可以从运作效果方面来考量述职评议工作的优劣。

作为一种基本的民主协商机制,地方人大述职评议工作的主要目的是为群众提供参与政治决策过程和监督政府工作的渠道,让代表和部门领导就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案等进行交流和沟通。

从这个角度来看,述职评议工作实际上是一种双向的沟通和反馈,能够反映出民意和群众需求,对于政府部门和代表们来说也是了解社情民意、改善工作的重要手段。

因此,我们可以通过考察评议过程中是否真正实现了代表与公众之间的对话和交流、是否解决了群众关注的问题和反映的意见建议、以及政府部门、代表们是否在工作中积极响应评议结果来初步评估述职评议工作的效果。

其次,我们还可以从议题内容方面来审视述职评议工作的意义和质量。

评议议题的设置直接影响着评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因此,建议地方人大在设置议题时应该紧密关联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群众热点难点问题,分析现象、解决问题、提出建议。

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会议议题与社会实际紧密结合,在发挥议会的民主监督作用上起到实际的作用。

同时,也需要注意对议题的细化和具体化。

议题确立后,需要细致研究议题内容,明确评估指标,明确监督对象,确保评议工作不泛泛而谈,而是真正做到以具体问题为导向,以实实在在的居民利益为出发点,这样才更能深入当前社会各界重大问题,得出最真实的评价和各方认可的信息。

此外,我们还需从代表素质、评估标准等方面对述职评议工作进行分析。

作为地方人大代表,他们的代表素质直接影响着其在评议工作中的履职情况。

良好的代表素质不仅能够更好地代表整个区域、整体民意,还能够有效传达民意信息,推动社会问题得到更好解决。

因此,地方人大应当建立一套科学的素质标准体系,加强代表培训和监测,增强地方人大传递民意的真实性和感召力。

对于评估标准,评议过程应该赋予真实透明、公正、公平、严谨性。

地方人大开展工作评议实践与思考

地方人大开展工作评议实践与思考

人大工作探讨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

依法行使监督权,增强人大监督实效,对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地方人大积极实践和探索对“一府两院”及其工作部门开展工作评议,这不仅拓宽了人大监督渠道,而且推动人大监督刚性深化。

实践证明,开展工作评议有利于增强树立国家权力机关的形象和权威,也有利于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提高工作效能。

然而,囿于现有法律对工作评议未作明确规定,各地对开展工作评议的做法不尽相同,也存在相关问题。

因此,如何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实现工作评议制度化、规范化,使其在人大监督中发挥更大作用,成为地方各级人大亟需研究探讨的课题。

本文结合广东省部分地方人大开展工作评议,浅谈点滴认识与体会。

一、工作评议概述人大工作评议是我国民主法治建设发展的产物,是基层人大探索创新的有效监督方式,也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的具化。

1.工作评议发展概况。

人大监督实践中开展工作评议,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一些县级人大常委会、乡镇人大结合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组织部分代表评议基层“七所八站”。

1982年黑龙江省肇源县人大常委会首创组织人大代表对“一府两院”干部进行评议,并在省人大工作经验交流会上介绍做法,开启了人大评议的先河[1]。

20世纪80年代末至90年代,评议工作由点到面、由下而上次第推开,全国各地人大普遍开展工作评议,并取得显著成效。

到了21世纪初,从乡镇人大到省级人大常委会普遍都开展工作评议,且随着评议制度日趋规范,各地评议实践形式多样、内容丰富,人大评议监督引起了强烈反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议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都曾肯定过地方人大工作评议。

2007年出台的监督法,明确了人大依法监督的七种形式,但没有确定人大工作评议的法律地位。

由此,不少地方人大进入了思索之中,对人大工作评议也热议不断。

为了统一地方人大认识,全国人大也指出人大工作评议是基层人大强化监督职能的有益探索,值得肯定。

合理界定人大对司法机关工作评议的内容.

合理界定人大对司法机关工作评议的内容.

合理界定人大对司法机关工作评议的内容我国作为司法机关主要组成部分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与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之间关系密切,前者由后者产生对其负责,并接受其监督。

关于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监督方式、监督内容,在200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以下简称《监督法》中作出了相应的规定。

但是在新形势下,人大应充分发挥工作评议这一新的工作机制,完善对司法机关监督的方式,提升监督的水平。

一、工作评议是人大对司法机关监督合法有效的方式关于各级人大对司法机关监督的方式及内容,《监督法》中作出了比较全面的规定。

主要包括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询问和质询、特定问题调查、撤职案的审议和决定。

在《监督法》实施之后,各级人大常委会认真履行职责在对司法机关的监督检查方面取得显著的成效。

在具体的监督方式方面,不少地方的人大发展和创新了工作评议的机制,以更好更全面的实现人大对司法机关的监督权。

但是,我们也看到工作评议机制在2006年颁布的《监督法》中并未作出规定,由此曾引起过这一机制是否合法的争论。

事实上,人大的工作评议机制有着充分的宪法和法律依据。

宪法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由各级人大产生,对其负责,并接受其监督。

在法律层面上,法院组织法、检察院组织法均分别规定了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所以地方各级人大在对司法机关履行监督职责的过程中,在具体的监督方式上予以创新与完善也是应有之义。

二、人大对司法机关工作评议的内容之界定《监督法》中对司法机关的监督内容作出了相应的规定,人大的工作评议应注意与上述监督内容的区分,不能将工作评议与《监督法》规定的监督方式向混淆。

工作评议只是对《监督法》所规定监督方式的补充和完善,应具有更多的灵活性和便捷性。

对于司法机关工作报告的审议、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询问和质询、特定问题调查、撤职案的审议和决定等不应纳入对司法机关工作评议的范畴,因为上述事项的监督在《监督法》中已经作出了相应的规定,并且也有各自成熟的监督程序予以操作。

关于人大开展对政府部门工作评议的思考和探讨

关于人大开展对政府部门工作评议的思考和探讨

关于人大开展对政府部门工作评议的思考和探讨作者:黄浦区人大工作研究会城建组来源:《上海人大月刊》2017年第02期开展对政府部门的工作评议,是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行监督职能的一种方式,是地方人大在监督实践中的一项创新。

围绕人大对政府部门的工作评议,今年黄浦区人大工作研究会城建组拜访约谈了常委会分管领导,参与工作评议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召开了部分人大代表座谈会,走访听取了接受评议的区民政局领导的意见,就开展工作评议在认识上的统一、实践上的定位、操作上的规范、工作上的把握进行了调研和探讨。

一、黄浦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对区政府部门工作评议的有关情况2015年,黄浦区人大常委会在区委的支持和区政府的配合下,选择区民政局,首次启动了对政府部门的工作评议。

常委会制订了关于开展工作评议的试行办法、通过了关于对区民政局开展工作评议的实施意见,分准备、调研、评议、整改四个阶段,历时数月开展了工作评议。

在调研阶段,黄浦区人大常委会的评议工作班子分几个组梳理了89件民政工作适用的专业法律法规,访谈了区民政干部、市和区相关部门、有关事业单位、部分困难群众,组织开展了各街道代表组的专题活动,组织区民政局干部进行了法律知识考试。

在评议会议上,区人大常委会听取民政局的工作报告、评议工作组的调查报告,开展了评议,并由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对民政局的工作情况进行了书面测评。

在评议会议以后,常委会将调查和评议中提出的具体意见形成20个问题,用书面项目化清单的形式交给区民政局进行整改,并抓好督促、落实整改。

事后区民政局领导谈到,评议是对民政局工作全方位的宣传和推动,是在理解基础上的监督,评议使民政局干部的依法行政意识、人大意识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

一些参加了评议活动的代表们反映,对民政工作的评议涉及面广,相比常委会一般的工作审议力度更大、更接地气。

也有的代表提出要有好的机制与其配套,要加大代表参与的广泛性。

2016年黄浦区人大常委会又组织开展了对区房管局的工作评议。

谈人大工作评议【可编辑版】

谈人大工作评议【可编辑版】

谈人大工作评议谈人大工作评议对“一府两院”及其职能部门的工作开展评议是地方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职权的重要形式和举措,各地人大都在积极尝试和实践。

在开展评议活动中,目前认识还不够一致,做法还不够统一。

有的侧重于对任命干部履职情况的评议,有的侧重于对某一专项工作情况的评议;有的在常委会会议上进行评议,有的组织人大代表召开专门会议,要求“一府两院”所有部门听取评议;有的只对“一府两院”及其组成部门开展评议,有的则将本级政府所有有执法职能的部门均纳入评议的范围。

等等,不一而足。

笔者认为应该对近年来开展的工作评议活动认真进行审视和思考,进一步改进和完善评议工作,使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职权得到更加充分、更加富有成效的行使。

一、怎样认识人大开展的工作评议首先,开展工作评议是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监督职责的有效形式。

宪法规定,我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一府两院”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

近年来工作评议的具体实践看,开展工作评议能够便人大常委会综合运用法律赋予的调查权、审议权、询问权、处置权,把对“一府两院”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结合起来;程序性监督和实质性督结合起来;国家机关工作绩效的监督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为的监督结合起来;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和人大代表、人民群众的监督结合起来,拓展了人大的监督渠道,增强了监督工作的效果。

特别是近年来,一些地方人大常委会特别是一些县级人大常委会每年都要针对“一府两院”某一个或几个部门的工作,作出评议的决定,列入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的重点内容,统一部署,分级实施,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开展活动,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增强了监督的广度、深度和力度。

其次,开展工作评议是贯彻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扩大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大政方针的重要举措。

评议工作中,人大常委会组织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深入被评议单位及其上下级单位、其工作相关部门、基层和群众,多角度、全方位了解情况,收集意见,并通过面对面的评议,运用法律赋予的监督形式,畅通规范的民主渠道,品评被评议单位的工作得失,直言人民群众对这些单位的意见和愿望,增强人大代表执行法定职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也使人民群众感受到直接或间接参与了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活动。

部门评议工作研讨:浅议人大评议部门工作中一些重点环节的把握

部门评议工作研讨:浅议人大评议部门工作中一些重点环节的把握

部门评议工作研讨:浅议人大评议部门工作中一些重点环节的把握第一篇:部门评议工作研讨:浅议人大评议部门工作中一些重点环节的把握浅议人大评议部门工作中一些重点步骤性环节的把握开展对政府部门的工作评议,是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行职能、加强监督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方式的一种创新和发展,也是被评议部门改进作风、优化服务、提升效能的有效载体。

同时,人大评议部门工作又是一项系统性、综合性较强的工作,对开展评议工作的法律法规性、方式和方法的技术性均有较高的要求,如何开展好对政府部门的工作评议,监督法目前没有作出具体规定,但工作评议这一已经许多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长期实践所证明是行之有效的监督方式,且完全符合宪法和监督法精神。

近年来,汉源县人大常委会根据监督工作的需要,加大了在评议部门工作方面的力度,取得了较好的评议效果。

通过评议,肯定部门工作业绩,提振了部门的工作士气;找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措施建议,促进了问题的解决;创新监督方式,调适了人大与部门之间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推进监督制度化,增强了部门人大意识。

在对部门开展工作评议的实践中,我们逐渐认识到,要搞好人大对部门工作的评议,让评议产生良好的实效,重在把握好评议工作中的一些重点步骤性环节。

一、把握好被评议单位的选择确定环节。

评议部门工作,是对一个部门一个阶段的工作通过“评”和“议”给予综合性的评价,与听取和审议部门工作报告、视察、调研活动相比,其工作量大、涉及面广,而地方政府组成部门数量一般都在20个以上,这就决定了人大及其常委会在一年之内不可能对所有的政府组成部门都进行工作评议,只能有重点地评议其中几个部门的工作,就需要对被评议部门进行选择确定。

在选择确定被评议部门时,要重点考虑评议的必要性,在征求多方意见的基础上,选择那些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有全局性影响、社会服务面广、在某一个阶段某一个时期工作重要性突出、民生性强、社会关注度高的部门作为评议对象,并通过主任会议、常委会议进行研究或票决确定。

人大评议什么意思浅谈如何正确理解人大的工作评议(最新)

人大评议什么意思浅谈如何正确理解人大的工作评议(最新)

【百科大全】搞好人大述职评议,对于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增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民主意识、法制意识和公仆意识,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思想,促进廉政建设,强化人大对地方国家权力机关选举、任命的工作人员的监督,促进任命权和监督权的有机结合,对于政府职能部门增进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意识,保证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几年来,贵南县人大常委会每年有选择性地对“一府两院”开展评议工作,在评议过程中突出特点,既对部门进行工作评议,又对部门领导进行评议,也就是说把对部门工作的监督和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结合起来,增强评议工作的法律性、政策性和思想性。

一、坚持评议工作的指导思想,突出评议的重点近几年来,我县评议工作着重评议年度完成目标责任情况,执行县人大决定、决议情况,领导班子作风和廉政建设情况,部门主要负责人学习、工作、廉政情况。

紧紧围绕县委确定的发展经济的总体思路和战略目标,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各部门工作如何作为评议工作的标准,全面查看各部门是否严格依法行政,廉洁奉公,积极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是否存在不依法办事,弄权勒卡,搞不正之风,确保了评议工作高质量、高标准的完成。

在2004年我县开展的年度述职评议工作中,我们主要针对县情和事关全县经济的重点,把分管农牧业生产的副县长、县农林环保局局长和畜牧局局长作为评议对象,报县委同意后全面进行评议。

通过这次评议工作,我们一方面评议了政府组成人员的德、能、勤、绩,另一方面全面检查了政府主要部门的工作,为改进和提高今后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坚持思想先行的原则,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评议的全过程,充分调动评议者和被评议者两方面的积极性评议工作是评议者和被评议人员相互负责、互相信任的工作,评议的目的是督促被评议部门总结工作经验,发扬成绩,克服困难,改正错误,完善制度,促进工作,更好的发挥职能作用;使每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都受到教育,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保持为政清廉的作风。

地方人大开展工作评议实践与思考

地方人大开展工作评议实践与思考

地方人大开展工作评议实践与思考近年来,地方人大在改革开放的大背景下,在人大工作中继承和弘扬了一系列优良传统,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在实际工作中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为了进一步提高地方人大工作的质量和效益,对地方人大开展工作评议进行实践与思考显得尤为重要。

一、实践在实践中,地方人大开展工作评议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加强与基层联系,听取民意建言地方人大通过走访基层、开展座谈会等形式,加强与基层的联系,了解民众的实际需求和意见建议。

在工作评议中,地方人大重视民意的参与和反馈,通过民主形式收集和征求民众的意见,使其成为人大工作的重要参考。

2. 自上而下,建立评议机制地方人大建立了评议机制,选择一定数量的人大代表组成评议小组,对人大工作进行定期评议。

评议小组从全体代表中选派,代表各个区域和领域的利益。

评议小组会定期开会,收集各方意见,评议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3. 制定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地方人大在开展工作评议前,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和评议内容。

工作计划中包括评议时间、评议方式、人员组成等信息,确保评议工作的顺利进行。

4. 加强督导,确保评议成果地方人大对评议成果进行督导,确保评议的结果能够得到及时落实。

通过核查、检查等方式,对地方人大工作评议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及时解决问题,进一步推动人大工作的改进。

二、思考在实践过程中,一些问题与思考也逐渐显现出来:1. 归口问题:地方人大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和领域,如何实现统一调度和协调管理成为一个难题。

如何加强各部门之间的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是一个需要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2. 意见反馈问题:地方人大在开展工作评议时,如何充分听取和吸收各方意见,确保意见得到及时反馈和妥善处理?这需要加强意见收集和整理工作,建立健全的反馈机制,使评议工作更加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3. 创新方法问题:地方人大在工作评议中,如何运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和方法手段,提高评议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应该积极探索和应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如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为工作评议提供科学的决策和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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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如何正确理解人大的工作评议
《监督法》规定,地方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人大常委会可以采用开展工作评议、听取专项工作报告等形式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

《监督法》颁布实施以来,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按照规定,对“一府两院”及其职能部门依法开展工作评议,这种民主监督形式,有力的促进了“一府两院”及其职能部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人民群众是满意的。

绝大多数人认为,人大依法开展工作评议,符合党心民意。

但是,也有极少数人认识模糊,不理解不重视工作评议,认为是多管闲事,多此一举……。

那么,怎样正确理解工作评议,是一个值得探讨的课题,下面就此谈几点粗浅看法。

首先,人大工作评议是国家性质所决定的。

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宪法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他监督。

”这就是说,在我们国家,人大是最高权力机关,它产生的“一府两院”贯彻执行党的
路线、方针、政策和宪法、法律、法规以及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情况,理所当然应由人大监督,而人大的工作评议就是有效的监督形式之一。

其二、人大工作评议是民主法制建设的需要。

建设高度文明、民主富强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是我们的奋斗目标。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加快了民主与法制建设步伐,特别是加快了立法步法。

法律、法规逐步健全。

现在我国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等主要方面己做到了有法可依。

但目前,在有的地方和部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依然存在,以言代法、以权压法、以权抗法、甚至徇私枉法的现象屡见不鲜。

为了保证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遵守和执行,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采取各种措施督促落实,以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推动民主和法制建设,其中开展工作评议就是有效的监督形式。

其三、人大工作评议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责。

《监督法》和《湖北省实施办法》明确规定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对“一府两院”开展工作评议。

这说明人大依法开展工作评议是履行职责,认真落实《监督法》、《实施办法》的具体体现。

人大及其常委会既是权力机关,又是民意机关,代表人民对“一府两院”及其职能部门的工作进行有效监督也是责无旁贷的职责。

同时,人大及其常委会用工作评议的形式开展监督,可以把权力机关的监督、人大代表的监督及
人民群众的监督有机的结合,使人大监督更有权威,更有实效。

依法开展工作评议,积极实施工作监督,可以有效地促进“一府两院”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恪尽职守,努力工作,可以有效促进“一府两院”认真履行职责,高度负责地抓好各项工作,防止工作出现失误,进而避免造成国家和人民财产的损失,从而促进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其四、人大工作评议符合党心民愿。

开展工作评议是贯彻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扩大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大政方针的重要举措,是实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具体体现。

人大工作评议既是民主监督的有效形式,又是畅通规范的民主渠道,通过这种面对面的评议,一方面可以进一步密切国家机关和人民群众的联糸,促进“一府两院”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办案、依法决策,增强工作透明度,增强宗诣意识、法制意识、公仆意识、责任意识、廉政意识、人大意识。

评议是一副清醒剂;能使被评单位干部保持保持清醒的头脑;另一方面反映了人民群众的意愿,使人民群众直接或间接参与管理国家和社全事务活动,增强人大代表执行法定职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实践证明:人大工作评议达到了事半功倍的良好效果。

就我县而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认真落实《监督法》及《湖北省实施办法》,近年来,先后对县人民法院、县建设局、县卫
生局等单位开展了工作评议,各被评议单位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行难、城市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管理整治力度不够、医德医风需要持久整顿等问题进行认真整改。

评议后,被评单位转变了工作作风,增强了服务观念。

依法办事、依法管理、廉政建设等工作收到了明显的效果,得到了人民群众的好评。

总之,人大开展工作评议是保证宪法、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贯彻执行、也是加强人大监督、发挥职能作用的有效途径。

它有利于把法律赋予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力变成生活中的实际内容,增强人民当家作主、依法管理地方国家事务的责任感,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得到深化和具体化,有利于促进“一府两院”及其职能部门严格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反腐倡廉,还有利于促进“一府两院”及其职能部门摆正位置,接受监督,推动“一府两院”的工作。

同时,人大对“一府两院”的监督本身既是一种制约,又是支持和促进。

人大和“一府两院”虽然职责权力不同,但工作的出发点和目标都是一致的,都是为了保证宪法和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推进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加快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

通过人大工作评议这一监督形式,解决被评单位工作中突出的矛盾和问题,带动各项工作的健康开展。

毛泽东同志早在1945年就说过,只有人民起来监督政
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让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由此得出,人大工作评议不是多管闲事,也不是多此一举,各级人大及其常会开展评议工作,就是通过民主的办法,通过人民起来监督的办法,来跳出“人亡政息”的周期率。

让国家的政权更加稳固,人民的事办的更好,我们一定要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增强对评议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积极认真的开展评议工作,并取得实实在在的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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