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便民服务手册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便民服务手册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便民服务手册

(常见业务问答50例)

一、住房公积金的概念是什么?

住房公积金是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

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按照国

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共同缴存的,属于职工个人所有,按照“个人存储、单位资助、统一管理、专项使用”原则进行管理,具有

保障性和互助性的一种长期性住房储金。

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有什么好处?

缴存住房公积金有六条好处:一是职工个人和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均归职工个人所有;二是相关规定范围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免征个人所得税;三是符合条件的缴存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四是职工可按规定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建)房、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等;五是住房公积金按规定

利率计息,利息归职工个人所有;六是职工退休时一次性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及利息,相当于积累了一笔可观的养老储金。

三、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是否具有强制性?

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是1999年4月3日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普遍约束力,即强制力。城镇所有单位和其在职职工均应实行,

单位须按规定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受委托银行,为所属在职职工(不包括外方及港、澳、台人员,包括与单位签订聘用(劳动)合同或虽未签订合同但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和开户手续,足额代扣职工应缴存部分,并把单位应缴和为职工代扣代缴的部分按时足额缴存至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

的银行。

四、职工如何投诉和举报单位未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行

为?

(1)职工可以投诉单位不为其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或少缴

住房公积金的情况。需提供以下书面材料:

①投诉信(在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下载,网址);

②入职时间至离职时间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③入职时间至离职时间的工资收入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历年工资明细表》、《住房公积金应缴额统计表》。注意:若职工发起举报和投诉时已离职,则离职时间为投诉截止时间。

五、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应当如何计算?

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

×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

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六、如何确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

根据国务院《条例》规定,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

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职工工资总额以国家统计局职工工资总额指标解释为准;新录用或新调入的职工缴存基数为录用或调入当

月职工本人工资总额。(工资总额计算口径:按照统制字【1990】01号文件的规定:职工工资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和计件工资组成。)

七、职工当年因职务变化调整工资,能否调整公积金缴存基数?

根据国务院《条例》规定,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

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因此,当年职工工资如有增减变动应待到次年再作调整。

八、如何确定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

根据成公积金委[2008]2号的规定,自二〇〇九年一月一日起成都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按以下标准执行:财政拨款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缴存比例不得高于12%,其它单位缴存比例超过12%的部分,应按国家税收政策规定纳税;缴存比例下限不低于6%,缴存比例低于6%的单位,应按照困难企业申请降低缴存比例的条件

进行申请,经公积金中心审核,报管委会批准后执行。

九、住房公积金的利息是如何计算的?

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当年归集的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上年结转的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三个月定期整存

整取存款利率计息。公积金存款的结息日为每年的六月三十日。

十、工作发生调动,应怎样合并现单位与原单位的住房公积

金账户?

(1)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在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

的缴存单位之间为内部转移。若个人客户号不一致,需先到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个人客户号合并,再办理内部转移。

(2)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需转移到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

心以外(包括省中心、石油中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需到成都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外部转移。

十一、职工办理个人客户号合并需要哪些手续?

(1)职工个人填写成都中心统一制式的《个人客户号合并

申请》一份;

(2)职工所在各缴存关系单位填写成都中心统一制式并加

盖单位公章的《证明》各一份;

(3)《个人客户号合并申请》、《证明》可在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下载,网址;

(4)职工有缴存关系为托管的,应同时提供托管凭证原件

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十二、职工应怎样办理异地住房公积金的转出业务?

(1)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盖章的职工异地缴存住房公

积金证明原件;

(2)原单位出具的异地转移申请2份(托管职工出具托管凭证);

(3)转移职工身份证复印件1份(托管职工出具身份证原

件);

十三、职工应怎样办理异地住房公积金的转入业务?

(1)单位出具w-30(补缴清册)2份;

(2)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

(3)w-30(补缴清册)可在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下载。

十四、持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职工如何查询个人缴存情况?

(1)登陆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查询.

(2)到相应发卡银行自动柜员机和多媒体终端机查询;

(3)拨打成都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查询;

(4)登陆蓉城邮电子邮件系统订制。

(5)登陆成都通便民查询系统查询(成都现代公众多媒体信息亭);

(6)发送手机短信到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短信服务平台“106350000036”订制。

(7)非联名卡职工如需查询人缴存情况请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服务网点查询。

十五、职工如何申办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1)职工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单位集体办理。

(2)职工本人持单位鉴章的《成都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关于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便民服务手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