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海事执法对水上交通安全的作用及其评价(标准版)
海事管理工作的若干方面阐述
海事管理工作的若干方面阐述引言海事管理是指海事管理机关为保障水上交通安全、防止船舶造成水域环境污染依法所进行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督、防止船舶污染水域环境监督、通航安全保障、行政执法等行政活动的总称。
其关系到水上的交通事业发展,保护人民大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国民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协调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国际形象和国防的建设,对构建和谐社会有着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1、现阶段海事管理面临的主要问题1.1安全监督不到位现阶段海事管理面临的首要问题就是安全监督问题,准确来说是安全监督是否到位的问题。
近年来,由于海事管理机构体制不顺,总体执法环境差,加之海事执法人员少,执法和征收任务重,经费严重不足等因素的影响,导致水上安全监督管理缺位及不到位的现象屡有发生。
少数海事执法人员业务素质不强,工作责任心不强,甚至严重不负责任;更有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等现象。
行政执法是一个系统工程。
有不少海事执法人员摆不正自己的位置,思想上存在误区。
这些主观上因素影响了人员的素质,致使安全监督难以到位。
1.2执法力度不强海事行政执法中,行政强制执行的就是要保障海事行政法规对行政相对人设定的义务得以实施。
但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在具体的操作程序和执行主题权限划分上缺乏明显规定,导致了海事执法力度偏弱,行政处罚难以执行到位。
随着经济、外贸迅猛的发展,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压力越来越大,为更有效的为水上内外运输、经济建设服务,提高行政效率,我们只能寄希望于人民法院赋予海事管理机构更多的行政强制执行权(比如:人身、财产的强制执行权,并制定相应的法律规范)。
1.3防止船舶污染海域能力薄弱。
目前我国海上防污染力量分散,还局限于港口附近及沿海水域,远海应急反应能力相对薄弱,另外,油污损害赔偿基金还未建立,对海上污染监控手段也相对单一,仅靠海上巡航,还难以做到全天候无缝隙监视。
1.4海事调查处理欠科学当前海事调查中的主要问题有:调查重点不是现场勘察和旁证材料,而是当事人的陈述和询问笔录;轻视了责任的认定,而把调解纠纷作为最终目的等,这些问题不仅阻碍了海事调查技术的发展,也严重影响了海事机构的权威性。
探讨如何做好基层海事执法工作
探讨如何做好基层海事执法工作作者:陈晓丹来源:《珠江水运》2012年第09期1.基层海事执法工作内涵基层海事执法工作就是基层的海事机构,即那些从事基层海事行政执法的海事部门、基层执法大队等等。
海事执法工作的本质,就是由基层海事执法人员依照海事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做出对行政相对人有影响其权利和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的过程。
海事执法的功能实质上就是通过提高水上交通抗灾能力来确保水上交通安全,从而减少和避免人为造成的水上交通事故,进而确保稳定而不断改进的水上交通安全形势。
而基层海事执法则更加注重这种技术层面之上的社会功能,尤其是针对当前人民不断提高的对社会安全要求,尤其是生命安全,已经成为人们选择水上交通的首选。
因而基层海事执法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
2.基层海事执法工作主要问题分析2.1执法指导理念上缺乏服务意识执法工作缺乏服务意识是长期以来形成的习惯性思路。
而作为维护海上交通安全和秩序的基层海事执法部门,在全社会都在自觉增强服务理念和服务质量的时候,仍然存在着个别部门和个别工作人员服务理念缺位的不良倾向,表现为服务意识差,缺乏服务宗旨和责任感,不文明执法,将执法视为管制,而与服务无关。
这些认识上的偏差造成了基层执法工作在其服务质量上远远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人民群众的海上交通需求。
2.2执法行政过程中缺乏法律规范(1)执法程序缺乏合法性。
程序是执法的静态依据,而程序缺乏合法性,必然造成执法自身的合法性质疑。
具体表现为执法人员一人登船执法,执法不出示证件,另外在扣证时未出具《证据登记保存清单》等相关凭据。
(2)填写执法文书失范。
执法文书是执法行为的书面体现,不规范的执法文书体现了执法态度的不严谨,也为之后的裁量造成隐患。
具体表现为,做出的处罚与违法事实严重不符,在处罚文书的填写中严重夸大违法事实的外延。
(3)适用错误的法律法规。
行政处罚必须有法定依据,没有法定依据或者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行政处罚行为无效。
海事机构必须正确适用国家行政法律、法规、规章来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处理,而已经失效或者尚未生效以及与此处罚无关的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是绝对不能适用的。
浅谈海事监管和航海保障一体化融合发展的几点思考
浅谈海事监管和航海保障一体化融合发展的几点思考摘要:海事监管、航海保障是海事管理机构行政执法和公益服务事业的重要法定职责,关系到国家主权、经济发展、航运与水域安全。
直属海事系统核编转制后,为进一步理顺政事间的协作和保障,构建高效的工作机制,明确航海保障中心作为技术支撑单位的定位,形成航海保障全面有效为海事监管工作提供支撑和服务的格局,提升海上交通治理能力和现代化水平,交通运输部海事局从海事高质量发展的全局出发,做出了推进海事监管和航海保障一体化融合发展的重大决策。
本文结合航海保障基层单位的工作实际,在如何深入践行一体化融合发展的操作层面,提出作者的几点思考。
关键词:海事监管;航海保障;一体化融合2019年7月,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印发《关于海事监管和航海保障一体化融合发展的意见》,《意见》包括总体要求、十四项主要任务及四项保障措施,具有很强的前瞻性、指导性和战略性。
在深入理解和贯彻落实《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在具体操作层面,浅谈以下几方面不成熟的思考:1.以“求根溯源”为融合切入点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为适应改革开放和航运事业发展需要,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将海军所辖沿海干线公用航标划回交通部管理。
之后,历经航道局与港务局条块管理、海监局分工管理、海事局统一管理等历史发展阶段。
2012年,交通运输部按照“政事分开”原则,将直属海事系统所辖航标、测绘、通信等航海保障管理机构成建制划出,分别在天津、上海、广州设立北海、东海、南海航海保障中心,为交通运输部直属副局级事业单位。
2018年,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成立深化海事管理体制改革组织机构,全面启动深化改革各项工作。
北海、东海、南海航保中心调整为由部海事局直接管理,航海保障相关行政管理和执法监督职责调整由各直属海事局承担,海事行政机构和事业单位的管理关系进一步理顺。
也就是说,水监体制改革40余年来,海事监管和航海保障始终是同根同源的“命运共同体”,部海事局对直属海事系统实行统一的垂直管理体制有利于加强对海事业务安排统筹规划,充分发挥航海保障在“三保一维护”中的支撑作用。
2024年海事行政执法学习心得(2篇)
2024年海事行政执法学习心得通过一个半月____多个学时的自学,学习了《____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____水路运输管理条例》、《____航道管理条例》、《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交通行政执法规范》、《交通行政执法禁令》和《交通行政执法忌语》等法律、法规。
使我充分认识到进行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是海事执法工作的准绳,也更加明确了作为一名行政执法人员应具备的职业道德和自身素质。
通过学习,我有以下三点体会:一、公正执法是我国____法制的基本要求,严格执法是对执法人员提出的基本要求严格执法是对执法人员提出的基本要求,也是贯彻落实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一法制建设基本方针的重要内容之一。
实践告诉我们,只有严格执法,才能纠正违法行为,保护公共利益和群众利益,才能体现法律的尊严。
严格执法至少有两方面的意义。
一方面,要求执法人员必须秉公执法,严肃执法,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办案,真正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例如在执法过程中至少要有两位执法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佩戴执法证件、仪表端庄、举止文明,而不能行为野蛮、滥用职权、____、乱罚款、以罚代管,甚至搞所谓的“以邪治邪”,不能只教育不处罚,以教代管,该纠正的不纠正,该罚的不罚,对违法者听之任之,这也是执法不严、玩忽职守的表现。
严格执法要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提高依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
要进一步制定、完善各项执法责任制,强化落实各种形式的执法监督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加强队伍的教育和管理以及精神文明建设,树立执法队伍文明执法、公正执法的形象。
加强执法规范建设,让依法执法、文明执法成为制度。
-1情,工作做到家,违法行为是会纠正的。
因此,文明执法是行政执法工作永恒的主题,也是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树立海事行政执法队伍新形象的根本保证。
行政处罚法第五十条、六十条和六十二条中的法律责任规定,行政执法人员违犯法律规定,徇私舞弊,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水上交通事故调查概论课件
二、水上交通事故的分类和等级
3)“较严重事故”:是指船舶发生事故,但性 质不如“特别严重事故”或“严重事故”恶 劣,进行事故报告的目的是为了记录有关海 事的有用信息,也包括一般事故。
4)其他/或者
二、水上交通事故的分类和等级
为了与国际海事组织MSC/Cir.953、 MEPC/Cir.352通函保持一致,便于将事故或船 舶遇险信息向上一级组织报告。统一我国水上 交通事故的类型、分级标准和统计口径。国家 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发布了《中华人民共 和国水上交通事故统计办法》(2002年交通部 长第5号令)规章。对事故类型、事故等级、 事故分级标准等作了定义。
第二章 事故调查的法律依据
第一节 有关国际公约 6、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公约 7、国际海事组织A.332(IX)号决议:海事调查的
行动 8、国际海事组织A.442(XI)号决议:海事管理机
构对海事和违反公约事件进行调查的人力和物力 保障 9、国际海事组织A.849(20)号决议:海事和海上 意外事故调查规则 10、国际海事组织第11届大会第440号决议:海事调 查所需的资料交换 11、海安会第433号通函:重大海事的调查报告在宏 观安全管理中的作用
一、水上交通事故的定义
水上交通事故的概念源自于“海事”的概念。
广义的“海事”——与海上有关的事务。
狭义的“海事”——属于安全范畴,专指船 舶、海上设施在航行、停泊和作业中发生的海损事 故,即海上事故或海上意外事故。航海界将海事作 为海上事故、海损事故、海难事故的简称。
水上交通事故:包括发生在海上的和内陆水 域的交通事故。因此,水上交通事故是指发生在海 洋、沿海水域和内河通航水域发生的交通事故。
安全管理调查与海事行政调查的异同:安全管理调查 偏重于识别多次事故中显现的不安全条件并分析不 安全条件形成和存在的原因;与事故调查相比较, 安全管理调查更多的着眼于导致事故发生的系统性 诱发因素,并对其进行深入的分析和评估。
海事执法对水上交通安全的作用
海事执法对水上交通安全的作用发布时间:2021-09-09T08:57:35.422Z 来源:《基层建设》2021年第17期作者: 1王佳明 2包响亮[导读] 摘要:水上交通安全既包括生命安全又包括财产安全,海事执法在水上交通安全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12杭州市港航行政执法队浙江杭州 311200摘要:水上交通安全既包括生命安全又包括财产安全,海事执法在水上交通安全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通过海事执法工作的有效开展,不单单增强水上交通自身对抗灾害的能力,同时还可以降低因为人为因素诱发水上交通安全事故的几率,从而最大限度保障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本文针对海事执法和水上交通安全概述以及海事执法对水上交通安全的重要作用进行了探究与分析,并提出了充分发挥海事执法对水上交通安全重要作用的有效策略,希望有助于保障水上交通安全。
关键词:海事执法;水上交通安全;重要作用引言通常“水上安全”是人们对水上交通安全的一种简称,它是指被水上交通所涉及以及运送的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不受到伤害和损失,或者说是尽可能的少发生伤亡或者是将损失减少。
船舶这一水上交通工具是水上交通的主要载体,船舶与船舶上的人的生命安全和货物财产的安全就是主要的水上交通安全,所以在很多时候又会被说成是船舶安全。
在最近几年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是周口市地方海事局一直坚持贯彻的方针,将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三关一排查”工作努力抓好,以及“四项机制”工作的严抓,使得全市水上交通安全形势17年来都保持着持续稳定的发展趋势。
一、海事执法对水上交通安全的重要作用海事执法对水上交通安全的重要作用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方面为增强水上交通事业自身对抗自然灾害的能力,另一方面为尽可能的降低因为人为因素而发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的几率,以此保证水上事业的稳定发展。
对于海事机构来说,海事执法是其社会功能的重要体现,同时也反映出了海事机构自身的价值。
正因为海事机构承担着如此关键的作用,所以各国政府对海事机构的建立非常的重视,并投入了大量的资金、人力和物力,以此保障海事机构职能的充分发挥。
海事行政执法的风险与措施
强化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
02
对于违反海事法律法规的行为,应严肃处理,充分体现法律法
规的威慑力,维护海事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和公正性。
制定更加具体的实施细则
03
针对海事领域的特定问题,制定更加具体和明确的实施细则,
有助于规范海事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和准确性。
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加强专业培训
对海事执法人员进行定期的专业培训,提高其对海事法 律法规、政策以及执法技能的理解和掌握能力。
完善法律法规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建议加快海事行政执法的相关法律法规的修 订和完善,为海事行政执法提供更加明确的 法律依据。
要持续加强海事执法人员培训和教育,提高 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保证公正 、文明执法推广现代科技手段在海事行政执法中的 应用,如无人机巡航、卫星监控等,提高执 法效率和准确性。
风险原因
该风险事件的发生主要原因是执法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不准确,没有充分考虑到当 事人的合法权益,导致行政处罚缺乏公正性和合理性。此外,执法过程中的程序不规范和 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也是导致该事件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
措施建议
为了防范类似风险事件的发生,海事部门应当加强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培训,提高其对法 律法规的理解能力和应用水平。同时,海事部门还应加强执法程序的规范化和监督机制的 完善,确保行政处罚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案例二:某海事局的执法措施及其效果
背景描述
效果评估
经验总结
为了提高海事行政执法的水平和效果 ,某海事局采取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 执法措施。这些措施包括加强现场执 法人员的培训、加强与当事人的沟通 协调、加强与社会公众的宣传互动等 。
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这些执法措施 取得了显著的效果。首先,执法人员 的业务素质得到了提高,能够更加准 确、高效地处理各类海事行政案件。 其次,通过与当事人的沟通和协调, 行政处罚的执行率和满意度都得到了 大幅提高。最后,通过与社会公众的 宣传互动,海事部门的形象和公信力 得到了提升。
水上交通安全管理-PPT
某直属局职能和机构设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海事局成立于2000年1月, 为交通部驻粤的直属正厅级机构,是广东省水 上辖区交通安全监督管理主管机关。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内河交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 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以及《中华人 民共和国航标条例》等法规赋予的职权,负责 广东水上辖区安全监督、防止船舶污染、船舶 和水上设施检验、航海保障等工作。
海事管理机构的主要管理手段
1.实施行政许可
船舶法定检验; 船舶登记; 船舶签证; 船员适任发证; 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
可等.
2.实施水上交通安全 监督
船舶安全检查; 巡航监督; 船员适任性评估; 船舶交通管理; 专项检查。
3.提供水上交通安全服务,如
维护通航安全环境; 信息服务; 助航服务; 交通组织服务; 人命救助
大会(The Assembly)是该组织的最高 决策机构。它由所有成员国组成,第两 年举行一次会议,但在必要时可以召开 特别会议。
理事会(the Council)是国际海事组织的执行机构, 在大会的领导下负责管理该组织的工作。在两届大会 之间,理事会履行大会的所有职能,只有向各国政府 提出有关海上安全和防止污染建议的职能仍由大会行 使。
水上交通安全管理
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定义
水上交通:指船舶运动的总和。 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目标是水上交通安
全安全。 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目标通常表述为水
上交通事故件数、死亡人数、直接经济 损失的下降。 海事管理具有公共管理的特点。
1.2 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作用
保障国民经济建设 促进航运发展 保护海洋和内河水域环境 维护国家主权和海洋权益
全国所有省级政府均设海事管理机构。 两种模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海事行政处罚裁量权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海事行政处罚裁量权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公布日期】2013.12.09•【文号】海政法〔2013〕836号•【施行日期】2014.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行政处罚,水运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海事行政处罚裁量权管理办法》的通知海政法〔2013〕83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海事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海事局,各直属海事局:为了规范海事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为,促进海事部门依法、公平、公正实施行政处罚,提高海事行政执法水平,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规定,结合海事执法实际,我局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海事行政处罚裁量权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2013年12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海事行政处罚裁量权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确保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合理性,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海事行政处罚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海事管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等实施海事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海事行政处罚裁量权是指海事管理机构查处违法行为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综合考虑法律目的、违法行为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在职权范围内对是否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幅度等进行综合裁量,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权限。
第四条国家海事管理机构统一负责全国海事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的管理工作。
各级海事管理机构负责辖区海事行政处罚裁量权的管理和实施,法制部门具体负责海事行政处罚裁量权的归口管理。
第五条海事行政处罚裁量权的实施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公平公正原则。
长江水上交通安全风险因素分析
长江水上交通安全风险因素分析摘要:水上交通系统是一个复杂的大系统,涉及人、货物、船舶、环境、管理等多个子系统。
因此,识别关键风险因素、选择具有针对性的风险控制方案具有相当的难度。
本研究以长江为例,选择模糊层次分析法作为风险识别的主要手段,将整个水上交通系统分为若干子系统、子模块逐级进行研究,从而达到识别主要风险因素的目的。
关键词:长江;水上交通;安全风险;因素分析1、前言认清水上交通风险因素,掌握主要危险源和隐患,提前制定风险控制措施,实施水上交通安全风险管理,对于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预防和减少水上交通事故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水上交通事故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环境安全和社会秩序,促进水上交通安全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水上交通安全风险分类及重要风险源2.1“风险”的涵义现代汉语词典解释:“风险,是指可能发生的危险”,国际标准化组织的定义:“风险是危险性事件的概率及其后果的组合”。
古语云:“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我们的先人就认识到了水上交通是高风险行业。
水上交通安全风险是指水上交通系统中客观存在的潜在危险性,以及产生不利影响和危害后果的可能性,具体指在一定时空范围内,船舶(指各类排水或者非排水的船、艇、筏、水上飞行器、潜水器、移动式平台以及其他水上移动装置)发生意外事故的可能性,及其造成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或环境破坏等危险程度的组合。
它不仅取决于船舶意外事故的发生概率,而且还与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危险程度有关。
2.2“水上交通安全风险”的特征水上交通安全风险有客观性、偶然性、可测性的特征:客观性,“行船走马三分险”,有船舶航行、停泊、作业就有风险存在,这是客观存在,尽管采用防范措施可以防止或降低风险发生导致的损失,但不可能完全消除风险。
偶然性,单一船舶航行、停泊和作业过程中会遇到各种风险因素,何时何地、何种原因、何种情形下发生意外事故及损失大小具有不确定性或随机性,这说明安全管理的复杂性和艰巨性。
论海事执法对水上交通安全的作用及其评价
编号:AQ-Lw-04108( 安全论文)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论海事执法对水上交通安全的作用及其评价On the effect of maritime law enforcement on maritime traffic safety and its evaluation论海事执法对水上交通安全的作用及其评价备注: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是确保企业生产安全的重要举措,也是培育安全生产文化之路。
安全事故的发生,除了员工安全意识淡薄是其根源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员工的自觉安全行为规范缺失、自我防范能力不强。
水上交通安全(常被简称为“水上安全”),是指被水上交通工具运载的及水上交通所涉及的人命、财产不发生伤亡和损失,或少发生伤亡和损失。
水上交通的载体主要是船舶,水上交通安全又主要是船舶及船舶上的人命和货物财产的安全,因而又常被说成是船舶安全。
水上交通安全通常用水上事故多少和事故的大小来衡量和评判。
全国水上交通安全的整体状态被称为水上交通安全形势。
根据致因,水上交通事故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由自然灾害造成的事故;一类是由人为因素造成的事故称为责任事故。
自然灾害,包括恶劣天气和海况、山洪爆发、地震、战争等。
在目前人类经济科技水平条件下,有不可抗性。
人为因素,包括个人因素、组织因素和社会因素。
根据国内外多年事故统计,水上交通事故,特别是海上交通事故,80%以上是人为因素造成的或与人为因素有关。
自然灾害造成的事故只占20%以内。
就是说,水上交通事故绝大多数是人为因素造成的或是人为因素参与造成的。
由于水上交通安全涉及公众人命和财产的安全,属于公共安全,因而各国政府都设有专门机关对水上交通安全进行行政管理。
如美国的海岸警卫队和日本的海上保安厅。
联合国也设有国际海事组织,对全世界水上交通安全进行统一规则和推动实施规则。
海上交通运输安全
海上运输安全与执法水上交通安全(常被简称为“水上安全”),是指被水上交通工具运载的及水上交通所涉及的人命、财产不发生伤亡和损失,或少发生伤亡和损失。
水上交通的载体主要是船舶,水上交通安全又主要是船舶及船舶上的人命和货物财产的安全,因而又常被说成是船舶安全。
水上交通安全通常用水上事故多少和事故的大小来衡量和评判。
全国水上交通安全的整体状态被称为水上交通安全形势。
根据致因,水上交通事故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由自然灾害造成的事故;一类是由人为因素造成的事故称为责任事故。
自然灾害,包括恶劣天气和海况、山洪爆发、地震、战争等。
在目前人类经济科技水平条件下,有不可抗性。
人为因素,包括个人因素、组织因素和社会因素。
根据国内外多年事故统计,水上交通事故,特别是海上交通事故,80%以上是人为因素造成的或与人为因素有关。
自然灾害造成的事故只占20%以内。
就是说,水上交通事故绝大多数是人为因素造成的或是人为因素参与造成的。
由于水上交通安全涉及公众人命和财产的安全,属于公共安全,因而各国政府都设有专门机关对水上交通安全进行行政管理。
如美国的海岸警卫队和日本的海上保安厅。
联合国也设有国际海事组织,对全世界水上交通安全进行统一规则和推动实施规则。
我国的海事机构(包括国家直属和地方所属的各级海事机构)就是国家设立的专门管理水上交通安全的行政执法机构。
海事执法是指海事机构依法进行的海事立法、海事许可、海事执行、海事检查、海事处罚、海事调处、海难搜救、海事强制措施等海事行政执法行为。
海事执法对水上交通安全的作用:就是提高水上交通抗自然灾害的能力,避免和减少人为水上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的稳定和趋好。
海事执法对水上安全的作用:是海事机构的主要社会功能,是海事机构在国家和社会中赖以存在的价值。
由于海事机构有此重要社会作用,因此各国政府和国际社会才十分重视海事机构,给予很大投入,配有高素质的人员和精良装备,来确保海事机构充分发挥好职能作用,从而保障水上交通安全,满足公众和选民对社会安全的需求。
水上施工船舶安全管理规定及防范措施(标准版)
水上施工船舶安全管理规定及防范措施(标准版)Technical safety means that the pursuit of technology should also include ensuring that peoplemake mistakes( 安全技术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水上施工船舶安全管理规定及防范措施(标准版)工程概况:防城港402号泊位码头水工工程位于已建成的防城港20万吨级码头北侧,连接防城港东湾403#泊位码头南端,建设规模为1个20万吨级通用散货泊位,建设长度为353.4m。
码头结构形式为薄壁大圆筒结构的重力式码头,建设内容包括共有16个大圆筒、港池调头地、码头主体和前沿线50m范围内吹填砂施工,总工期共12个月。
水上船舶分项施工的项目有:基槽、停泊地开挖、水下礁石钻孔爆破施工、基床抛石、基床夯实、基床整平和圆筒出运、圆筒浮游安装,所需船机:8m3抓斗挖泥船6艘、500m3泥驳3艘、1000m3泥驳3艘、441kw拖轮2艘;400t驳船改装的钻孔炸礁船3艘、伴潜驳1艘、抛石船2艘、整平船1艘、交通船2艘,项目部为确保船舶施工及人员安全,根据施工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及防范措施。
一、水上船舶施工一般规定1、施工船舶应随时与调度室及当地气象、水文站等部门保持联系,每日收听气象预报,并做好记录,随时了解和掌握天气变化和水情动态,以便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2、各种施工船舶(包括配合施工作业的交通船、运输船等)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同时还必须持有各种有效证书,按规定配齐各类合格船员。
船机、通讯、消防、救生、防污等各类设备必须安全有效,并通过当地海事局的安全检查。
3、施工船舶要与调度室昼夜保持通讯畅通,并按规定显示有效的航行、停泊和作业信号。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云交安监〔2016〕416号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正文:----------------------------------------------------------------------------------------------------------------------------------------------------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云交安监〔2016〕416号各州、市交通运输局,省地方海事局:为加强全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促进全省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江等内河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交安监发〔2016〕19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对进一步加强全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增强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全局性、重要性认识,增强工作的责任意识、危机意识、紧迫意识,坚持把水上交通安全工作放在交通运输工作更加重要和突出的位置,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源头治本”的要求;加快梳理制定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推动企业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更加清晰明确,依法落实到位,提升水上交通安全法治能力;进一步强化建章立制,完善标准规范,严格执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严格监管和执法;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加强基层和基础工作,强化标本兼治,深化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提升本质安全能力;深化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的创新,加快研究建立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和云南省情的水上水上交通安全现代治理体系,建立完善政府、企业和社会共治格局,加快科技信息手段的研究应用,不断提高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的精准性、实效性,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发生。
二、建立完善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度和规范标准深入宣传贯彻水上交通安全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相关规范标准。
探讨利用海巡船进行水上巡航搜救的方法——以60米级海巡船为例
第11卷第2期中国水运V ol.11N o.22011年2月Chi na W at er Trans port Februar y 2011收稿日期:5作者简介:陈永忠(),男,厦门海事局,从事海事管理。
探讨利用海巡船进行水上巡航搜救的方法——以60米级海巡船为例陈永忠(厦门海事局,福建厦门361012)摘要:文中以我国海事系统60米级的巡逻船为例,探讨如何利用海巡船上先进、完善的通信导航设备和搜救执法装备,快速有效的实施水上巡航搜救,包括对通航秩序、通航环境的日常巡航,对发生海难的船舶和人员的搜寻救助,实现对辖区水域的现场监管,依法履行国际公约、国内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力和义务。
关键词:海巡船;巡航;搜救中图分类号:U 67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7973(2011)02-0009-03我国是国际海事组织A类理事国,在和平开发和利用海洋资源、履行国际公约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水上巡航、搜救是海事主管部门依法履行国际公约、国内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力和义务,是对辖区水上交通安全、防止船舶污染以及抢险救助采取的最有效、最直接的动态管理方式,是保护沿海水域通航环境,维护通航秩序,保障海上人命财产安全,维护海洋权益的重要执法手段。
作为水上巡航搜救的重要工具之一,的海巡船艇也陆续投入到海事执法队伍中。
如何充分利用装备优良的海巡船艇,扩大海事执法范围,提高海事执法效能,尽快实现水上巡航搜救一体化,海巡船与直升飞机组合的巡航搜救立体化,便成了当务之急。
下面结合工作实践,以60米级海巡船为例,探讨如何利用海巡船快速、有效地完成水上巡航、搜救任务。
一、海巡船巡航搜救主要执法装备简介为了提高水上巡航搜救的执法能力,60米级海巡船除了配备正常的通信导航设备,包括全球海上遇险与安全系统(GMDSS )、电子海图、AIS 、INMARSAT-F 站等以外,还装备有以巡航搜救为目的的船用光电跟踪取证设备、水上宽带系统、电视监控设备(CCTV )、视频传输系统和高海况救助艇等。
中国海事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水上巡航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中国海事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水上巡航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公布日期】2011.01.25•【文号】海通航[2010]586号•【施行日期】2011.03.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中国海事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水上巡航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海通航〔2010〕58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海事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海事局,各直属海事局:为规范海事水上巡航管理工作,提高海事现场监督执法能力和水平,维护水上通航环境和通航秩序,保障船舶、设施和人命、财产安全,防止船舶污染水域,维护国家主权和海洋权益,特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水上巡航工作规范(试行)》,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本规范自2011年3月1日起实施,《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水上巡航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海通航字﹝2001﹞113号)和《关于印发〈加强海上辖区巡航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海通航﹝2004﹞269号)同时废止。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五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水上巡航工作规范(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海事水上巡航管理工作,提高海事现场监督执法能力和水平,维护水上通航环境和通航秩序,保障船舶、设施和人命、财产安全,防止船舶污染水域,维护国家主权和海洋权益,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全国海事系统使用海事执法船(以下简称“执法船”)开展的水上巡航工作,使用飞行器开展水上巡航的有关工作规范另行制定。
第二章职责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以下简称“中国海事局”)负责统一管理全国海事系统水上巡航工作,负责大型执法船统一调度,负责制定大型执法船年度海区巡航计划(以下简称“海区巡航计划”)。
大型执法船是指80米级以上执法船。
第四条各级海事管理机构应指定巡航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水上巡航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管理。
海上交通运输
一、海上交通运输的定义:海上交通运输:简称海运,是使用船舶通过海上航道运送货物和旅客的一种运输方式。
包括沿海运输、国际海洋运输。
海洋运输是国际间商品交换中最重要的运输方式之一,货物运输量占全部国际货物运输量的比例大约在80%以上。
此外,中国进出口货运总量的约90%都是利用海上运输。
二、海上交通运输的优缺点:优点:1、天然航道:海洋运输借助天然航道进行,不受道路、轨道的限制,通过能力更强。
随着政治、经贸环境以及自然条件的变化,可随时调整和改变航线完成运输任务。
2、载运量大:随着国际航运业的发展,现代化的造船技术日益精湛,船舶日趋大型化。
超巨型油轮已达60多万吨,第五代集装箱船的载箱能力已超过5000TEU1。
3、运费低廉:海上运输航道为天然形成,港口设施一般为政府所建,经营海运业务的公司可以大量节省用于基础设施的投资。
船舶运载量大、使用时间长、运输里程远,单位运输成本较低,为低值大宗货物的运输提供了有利条件。
4、运输的国际性:海洋运输一般都是一种国际贸易,它的生产过程涉及到不同的国家地区的个人和组织,海洋运输还受到国际法和国际管理的约束,也受到各国政治、法律的约束和影响。
缺点:1、速度慢,风险大:海洋运输是各种运输工具里速度最慢的运输方式。
由于海洋运输是在海上,受自然条件的影响比较大,比如台风,可以把一运输船卷入海底,风险比较大,另外,还有诸如海盗的侵袭,风险也不小。
2、不完整性:海洋运输只是整个运输过程的一个环节,它的两端的港口必须依赖其它运输方式的衔接和配合。
三、海上交通运输的主要作用:1、海洋货物运输是国际贸易运输的主要方式国际海洋货物运输虽然存在速度较低、风险较大的不足,但是由于它的通过能力大、运量大、运费低,以及对货物适应性强等长处,加上全球特有的地理条件,使它成为国际贸易中主要的运输方式。
我国进出口货物运输总量的80%~90%是通过海洋运输进行的,由于集装箱运输的兴起和发展,不仅使货物运输向集合化、合理化方向发展,而且节省了货物包装用料和运杂费,减少了货损货差,保证了运输质量,缩短了运输时间,从而降低了运输成本。
基层海事行政执法工作探究
基层海事行政执法工作探究作者:来源:《中国水运》2016年第11期摘要:本文对基层海事管理的职责和工作特点进行了介绍,指出了基层海事机构在行政执法中所存在的一些问题,并对此给出了一些可以提高海事机构执法能力和监管水平的建议。
关键词:地方海事;水上交通安全;海事执法;能力建设中图分类号:U6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7973(2016)11-0060-02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水上经济活动不断增多,水上交通安全的风险和威胁也随之增加。
基层海事管理是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最重要的内容,作用很明显,能够提高水上交通抗自然灾害的能力,避免和减少人为水上交通事故的发生,遏制和减少水上交通事故的发生,为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提供坚实的保障。
做好基层海事的执法工作,可以促进水路交通的安全、和谐发展。
1 基层海事管理的职责及特点目前,中国海事机构由国家直属海事部门和地方海事部门组成。
国家海事部门实行垂直管理体制,主要负责沿海和内河对外开放水域。
地方海事部门多实行属地管理,主要负责直属海事部门管辖以外的地方水域。
各海事管理部门根据授权在所辖水域履行海事的监管职能。
一般基层海事管理机构的职责为:维护水上交通秩序,对主要港口的进出航道和重要水域实行交通管制,统一发布航行通告和航行警告,监督码头、浮筒的安全状况。
负责船舶、船用产品及水上设施的检验、发证,对船舶实行监督管理。
调查调解船舶发生的水上交通事故,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判明责任防止船舶污染水域,处罚违章的船舶、设施和人员。
组织水上安全巡逻和护航,指挥、协调水上搜救工作等。
基层海事执法工作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具有服务性,通过海事管理可以为国家水运经济、公共利益及安全服务,特别是为水上经济活动提供良好的环境和安全保障。
二是具有强制性,海事执法人员根据法律法规,通过行政执法,遏制和减少水上交通事故的发生,从而保障水运安全,其执法活动是地方海事机构的主要社会功能。
三是具有技术性,海事管理的内容和手段通常具有专门技能和知识,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等职能的落实不仅仅要有适用的法律法规,并且要具备相关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航务事业单位的海事执法与行政处罚
航务事业单位的海事执法与行政处罚航务事业单位是指从事航运、港口业务和航道管理等相关行业的特定机构或企业。
作为海事执法的主要责任主体之一,航务事业单位在确保航海安全和维护海事秩序方面扮演着重要角色。
海事执法和行政处罚是航务事业单位常见的职能之一,旨在维护海上交通秩序和保障航运安全。
本文将探讨航务事业单位在海事执法和行政处罚方面的职责和作用。
一、海事执法的职责与作用航务事业单位作为海事执法的执行机构,承担着海上安全管理、维护海事秩序及应对突发事件等重要任务。
海事执法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1 设定与调整航运规则航务事业单位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负责制定、修改与调整航运规则,以确保航海安全、航道畅通和港口管理的顺利进行。
他们通过修订相应的规章制度,明确了船舶在航行、停泊和装卸等方面的要求,从而维护海事秩序。
1.2 确保船舶合规运营航务事业单位承担监管职责,确保船舶在运营过程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他们密切关注船舶的技术状况、装备设施、人员素质等方面,进行检查、审批和评定,以确保船舶具备安全合规的条件。
1.3 监测航海活动和交通安全航务事业单位负责监测航海活动和交通安全,采取措施确保海上交通秩序良好。
他们通过航标的设置和维护、船舶的动态监控和信息传递等手段,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及时应对突发事件。
1.4 协助海上救援与灾害应对航务事业单位作为海上救援和灾害应对的重要力量,承担着组织、指挥和协调救援行动的职责。
他们在接到救援和应急请求后,迅速组织力量开展救援行动,保障受困人员的安全,并积极参与灾后重建工作。
二、行政处罚的重要性与方式行政处罚是航务事业单位维护海事秩序和保障航运安全的重要手段之一。
通过行政处罚,可以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惩戒,起到警示作用,促使船舶和相关企业依法经营。
行政处罚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形式:2.1 罚款航务事业单位可以对违法违规的船舶或相关企业进行罚款。
罚款的数额根据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和危害后果进行量化,以确保违规行为的成本增加,从而起到威慑效果。
我国海警执法面临的问题及对策探析
随着我国海洋经济的发展和海上交通的日益繁忙,我国海洋安全形势也面临不断的挑战。
海警执法作为我国海上安全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正在承担着更为重要的角色。
然而,在海警执法的实践中,也暴露出了一系列问题,包括船只数量不足、导航、通信和预警能力不足、执法科技装备不足、执法人员素质不高、资源整合能力不足以及法律制度不完善等。
为了进一步提升我国海警执法的实力和效率,确保我国海上安全和海洋权益,有必要对目前海警执法所面临的问题进行深入探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1.我国海警执法的现状1.1现有执法力量的组成和数量我国海警执法力量目前主要包括中国海警和中国渔政。
其中,中国海警是我国海警执法的主力力量,负责承担海上公共安全和渔业管理等方面的执法任务。
而中国渔政执法是负责渔业和渔港管理的执法机构,数量较少但覆盖范围广,主要依靠各地渔政部门和地方水警力量支持。
2013年中国海警第一次组建,由三大海区渔政局、三大海区海洋局、海关、边防海警联合组建而成,舰船全部由以上单位执法船组成,国家海洋局负责管理,公安部指导工作;2018年中国海警第二次组建,改由武警部队领导,全国人大赋予其海上维权,渔业执法,海上缉私等职能。
我国海警队伍迅速发展,目前中国海警总人数超过10万,目前我国海警队伍拥有370余艘舰艇,其中大型海警船超过一半,并且已经装备了3000吨级以上舰艇70多艘,包括全球排水量最大的海警船——海警2901和海警3901,覆盖了全国大部分海域;截止到2022年,中国渔政共有各型渔政船艇140余艘,其中包括8艘超过千吨级的中型渔政船,这些执法力量组成了我国海警执法的基本架构,为我国海上安全保障提供了重要保障。
1.2我国海警组建及主要职能我国海警组建后,其职能履行情况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第一阶段:组建阶段(2009年—2013年)。
2009年,我国海警组建工作正式启动,原来分散在不同部门的海上执法力量开始整合,组建了中国海警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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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论文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论海事执法对水上交通安全的作用及其评价(标准版)Safety is inseparable from production and efficiency. Only when safety is good can we ensure better production. Pay attention to safety at all times.论海事执法对水上交通安全的作用及其评价(标准版)水上交通安全(常被简称为“水上安全”),是指被水上交通工具运载的及水上交通所涉及的人命、财产不发生伤亡和损失,或少发生伤亡和损失。
水上交通的载体主要是船舶,水上交通安全又主要是船舶及船舶上的人命和货物财产的安全,因而又常被说成是船舶安全。
水上交通安全通常用水上事故多少和事故的大小来衡量和评判。
全国水上交通安全的整体状态被称为水上交通安全形势。
根据致因,水上交通事故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由自然灾害造成的事故;一类是由人为因素造成的事故称为责任事故。
自然灾害,包括恶劣天气和海况、山洪爆发、地震、战争等。
在目前人类经济科技水平条件下,有不可抗性。
人为因素,包括个人因素、组织因素和社会因素。
根据国内外多年事故统计,水上交通事故,特别是海上交通事故,80%以上是人为因素造成的或与人为因素有关。
自然灾害造成的事故只占20%以内。
就是说,水上交通事故绝大多数是人为因素造成的或是人为因素参与造成的。
由于水上交通安全涉及公众人命和财产的安全,属于公共安全,因而各国政府都设有专门机关对水上交通安全进行行政管理。
如美国的海岸警卫队和日本的海上保安厅。
联合国也设有国际海事组织,对全世界水上交通安全进行统一规则和推动实施规则。
我国的海事机构(包括国家直属和地方所属的各级海事机构)就是国家设立的专门管理水上交通安全的行政执法机构。
海事执法是指海事机构依法进行的海事立法、海事许可、海事执行、海事检查、海事处罚、海事调处、海难搜救、海事强制措施等海事行政执法行为。
海事执法对水上交通安全的作用:就是提高水上交通抗自然灾害的能力,避免和减少人为水上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的稳定和趋好。
海事执法对水上安全的作用:是海事机构的主要社会功能,是海事机构在国家和社会中赖以存在的价值。
由于海事机构有此重要社会作用,因此各国政府和国际社会才十分重视海事机构,给予很大投入,配有高素质的人员和精良装备,来确保海事机构充分发挥好职能作用,从而保障水上交通安全,满足公众和选民对社会安全的需求。
由于人们对社会安全的需求,随着温饱问题的解决,低层次需求的逐步得到满足,是会越来越强烈的,特别是对生命的安全需求,越来越被重视,这也是人类文明和发展的标致。
因此,海事机构的社会作用和社会地位将会越来越重要和受到社会的重视。
海事机构通过海事执法提高了水上交通的抗自然灾害的能力,避免和减少了水上人为事故,从而保障了水上安全,这是历史和现实客观存在的。
海事执法对水上安全的作用是主要通过海事立法、海事执行、海事处罚、海事许可、海事检查、海事调处、海难搜救、海事强制措施等海事执法手段发挥出来的。
海事立法,是海事机构向国家提出立法草案或依照国家授权,按照一定的立法程序,进行立法的海事行政行为。
通过海事立法将水上交通的安全规律、安全经验和事故教训转化为法律规范和技术标准,通过法的强制性和广泛性来规范水上交通行为,从而提高水上交通抗灾害能力和避免、减少水上人为事故的发生。
这也是世界各国和国际社会的历史和现实中的通常和首要做法。
1912年发生的“TITANIC”冰海沉船造成1500多人死亡事故发生后,欧美的海事界对事故进行详细调查分析后发现,此次事故中获救人数不到三分之一的很大原因是救生艇数量总定员数严重不足,使大多数乘客和船员、服务员因无救生艇可乘而随船沉人海底,葬身鱼腹。
因而,1913年13个主要海运国家,在英国伦敦召开了世界首次“海上人命安全国际会议”进行海事立法:所有客船必需配备有足够的供船上乘客和船员使用的救生艇及救生伐。
通过立法程序,这一规定成为了海事法规,并且很快变成了国际社会普遍接受的海事法规,从此,客轮上的救生设备总定员数都大于或等于了全船额定总人数,使以后的许多客船在发生事故弃船中,乘客和船员、服务员都有了充足的救生艇可乘,免遭“冰海沉船”这样的厄运。
这一海事立法实施90年来使船上人员在弃船中没有配足救生艇可乘,而导致大量人命损失的事故再也没有发生过。
客观上挽救了成千上万水上人命,尽管没有准确统计数据证明,但这是确信无疑的。
八十年代国际海事界发现海上事故80%以上是人为因素造成的或与人为因素有关的,其中80%以上又是与管理有关,其中又有80%以上又是与船公司岸上管理活动有关。
因此,IMO进行海事立法,通过了《国际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1SM规则),并很快在缔约国强制性推行。
我国是缔约国,全国海事机构采取了积极履约和严格执行的海事措施,大大减少了实施ISM规则船公司的船舶发生海上事故。
据初步统计,我国第一批国际航运公司实施ISM规则后的平均单船事故率比实施前下降3/4,平均单船死亡人数比实施前下降了5/6。
海事立法可以提高水上交通抗灾害能力,避免和减少水上交通事故,海事执行同样在发挥这样的作用。
因为最好的海事法律、法规、规章,除水上交通有关人员的严格自觉遵守外,还需要海事机构强制推行和监督执行,就是水上人员自觉遵守也相当程度依赖于全国海事机构的推行和执行。
如:ISM规则从1998年7月1日对第一批船舶强制实施。
而我国海事机构于1995年月就开始了推行实施工作,做了大量研讨、宣传工作,制定和颁布了一系列实施规定和办法,培训了大批公司人员和审核人员,多次召开了全国高层次推进会议,并且实施了3个月检查会战,使第一批船舶公司全面实施了ISM规则,使这一国际海事法规规定得到了落实,实现了实施效果。
如果没有海事机构的强制推行,单靠船公司去自觉实施和自由遵守,ISM规则的实施肯定就达不到如此好的结果。
海事立法、海事执行,对水上安全发挥着重要作用。
海事处罚也同样发挥着对水上交通提高抗灾害能力,避免和减少水上交通事故发生的作用。
“十个事故,七个违章”说明水上交通事故大多是违反水上交通法规规定造成的,可见扼制水上交通违法,减少水上交通违法,就能有效控制水上交通事故的发生,而对水上违法行为的依法查处,是有效扼制水上交通违法的主要海事执法手段。
海事机构对水上交通违法行为的依法查处是一项日常工作,水上巡航、码头巡查、VTS监控、VHF—DF和AIS监视、登轮检查,主要目的就是警戒和及时发现水上交通违法、纠正和追究水上交通违法,从而杜绝和减少水上交通违法。
在市场经济初始和完善时期,水上交通违法普遍存在并有上升趋势,因而海事行政处罚正在不断加强。
扼制住水上交通违法,特别是在内河水域查处超载、缺员和违反航行规则的行为,是当前海事系统一项艰巨任务,解决“严不起来”的问题也应从这里入手,这也是海事机构发挥好作用的关键之处。
从某种角度讲,当前扼制住水上交通违法,也就能控制住水上交通事故的上升和稳定住水上交通安全形势。
海事处罚通过对违法者的依法严肃教育和惩戒,使违法者付出很高的违法代价,增加法规知识来提高守法意识,引导和迫使水上交通者明白只有在不违法时成本最小,利益最大,从而自觉遵守水上交通法规规定,实现提高抗灾害能力和避免、减少水上交通事故发生的目的。
江苏海事局从去年实行定线制后,为了确保定线制得到很好的遵守和执行,安排几十艘海巡艇昼夜24小时在400公里的水道上进行“无缝”巡航和治超。
查处水上交通违法行为今年上半年达到5272件,有效的遏制了违法行为,使碰撞事故比去年上半年下降了26%。
海难搜救行动就更直接避免和减少水上事故发生和减少事故损失了。
全国海事机构有几百个局、处、所昼夜24小时严格值班,守听、观察水上报警,利用世界最先进的DSC海上报警现代化系统和各种报警设备,收集茫茫大海和江河湖库上任一遇难船舶发出的报警信号。
一旦收到报警,立即对报警信息进行科学分析和评估,确定遇报警位置、海况、水文、险情等等有关情况,启动应急搜救预案,组织调动飞机、船舶、人员前往搜寻救援遇险船舶和人员,获救人员立即安排医务救护。
2003年水上遇险人员6928人,经救助6465人获救,救助成功率高达93.3%。
海事机构的各项执法行为是一个有机的系统,都参与发挥对提高水上交通抗灾害能力,避免和减少水上事故发生的作用。
海事执法对水上安全发挥了很大作用是客观存在的,不能因发生一、二次恶性水上事故而否认和抹杀海事执法对水上交通安全的作用。
当然水上安全由于受到客观因素的影响较大,受经济发展水平制约明显,海事执法行为又要依据法的规定,而海事立法又不主要取决于海事机构自身,海事体制改革和行政措施的实施到显效又有一个较长的过程,再加上其他种种原因海事执法对水上交通安全的作用,远还没有充分和最大程度地发挥,目前水上交通安全形势仍不容乐观,特大事故还时有发生。
海事执法对水上安全的作用是否得到充分和最大程度的发挥,对水上安全有着关键影响,在其他条件不变,或变化不太大的情况下,海事执法作用的发挥程度直接影响着水上安全形势,也就是说海事执法作用有了较好的发挥,水上安全形势(全国水上安全整体状态)就能稳定;海事执法作用得到很好的发挥,水上安全形势就会好转和向越来越好的方向发展。
当然海事执法作用的发挥程度不完全取决于海事机构本身,还与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及全社会的重视和支持密切相关。
海事执法作用是否充分发挥,直接影响和决定着水上安全形势是否稳定和是否向好的方向发展。
因此,水上安全形势又可作为衡量和评价海事执法作用是否发挥和发挥程度的检验标准。
当然,水上安全形势与海事执法作用的发挥也并非是刚性关系,水上安全形势还受其他因素影响,如:多年不遇的灾害性天气、社会经济较大波动、水运政策和航运市场较大变化等,这些都对水上安全形势有明显影响,导致水上安全形势不稳定。
但在正常年份它们的影响可视为常数。
这样就带来一个问题:如何对水上安全形势进行科学的准确的描述、衡量和评价,而对水上安全形势的衡量和评价,可转化为对海事执法作用的发挥程度进行衡量和评价。
水上安全形势是指水上安全的整体状态,是对全国或大的区域而言的。
目前多采用“稳定”、“恶化”、“严峻”、“好转”、“趋好”等词来定性描述。
而之所以有上述结论,是根据水上事故的四项统计指标的升降或持平或连续发生几期重特大恶性事故而得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