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8-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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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武汉市推进教育国际化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武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武汉市推进教育国际化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武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武汉市推进教育国际化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8.02.01•【字号】•【施行日期】2018.0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武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武汉市推进教育国际化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各区教育局、市属大中专院校、局直属有关单位:经研究,现将《武汉市推进教育国际化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本区域(单位)相关工作规划(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在推进教育国际化相关工作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我局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联系。

武汉市教育局2018年2月1日武汉市推进教育国际化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各方面的支持配合下,《武汉市推进教育国际化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顺利推进,完成预期目标。

现将过去三年的工作做简要总结,并制定本计划,对2018至2020年的工作进行部署。

一、武汉市教育国际化发展现状1.中外合作办学成效明显。

江汉大学和武汉商学院等市属高校本专科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共5个,全市共有12所省级示范高中、2所中等职业学校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另有武汉英中(培训)学校1所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占全省高中阶段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机构)总量的三分之一。

2.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有序发展。

现有来自22个国家和地区的419名外籍学生在武汉长江国际学校、武汉枫叶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和武汉法国国际学校等3所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就读,已形成“立足武汉、辐射湖北、服务华中”的新态势。

3.海外友城教育交流形成特色。

2015年,世界中学生田径锦标赛首次走出欧洲,在市第四中学顺利举办,来自欧洲、美洲、亚洲等29个国家和地区的600多名运动员、教练员和各级官员齐聚武汉。

同年,我市邀请11个海外友城的22名高中学生在市常青一中交流学习3个月。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5.29•【字号】鄂政发[2011]27号•【施行日期】2011.05.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鄂政发〔2011〕27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和《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鄂发〔2010〕27号)精神,进一步推进我省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现就我省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优化配置城乡学前教育资源(一)落实“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

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幼儿教育的规划、布局调整、公办幼儿园的建设和各类幼儿园的管理,按照改革创新、因地制宜、有序推进和公益、普惠的原则,推进和落实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加快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

(二)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

构建以乡镇中心幼儿园为骨干、辐射带动村幼儿园的农村学前教育发展格局。

全省每个乡镇至少建好一所独立建制的中心幼儿园。

乡镇中心幼儿园对村办幼儿园要加强业务指导。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将幼儿园用地统一纳入本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优先保障和满足幼儿园合理用地需求。

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后富余的校舍,优先用于改建幼儿园。

鼓励有条件的农村中小学举办相对独立的附属幼儿园。

支持各种社会力量投资举办农村幼儿园。

进一步完善农村学前教育帮扶机制,健全乡镇、村两级学前教育服务网络。

(三)积极发展城市学前教育。

各地要把居住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作为扩大城市学前教育资源的重点工作来抓。

城区在进行旧城改造、新区建设和城中村改造时,要规划和预留幼儿园建设用地。

关于学前教育三期行动计划完成情况的报告

关于学前教育三期行动计划完成情况的报告

关于学前教育三期行动计划完成情况的报告一、前言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儿童成长的起点,对于培养儿童综合素质、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发展,制定并实施了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旨在推动学前教育科学发展,提高学前教育质量,保障幼儿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

本报告旨在全面总结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完成情况,梳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未来学前教育发展提供借鉴和参考。

二、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主要目标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主要目标是:学前教育普及程度进一步提高,幼儿园入园率达到95%以上;幼儿园保教质量明显提高,幼儿园教师队伍素质全面提升;幼儿园收费政策得到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得到保障;幼儿园硬件设施得到改善,幼儿园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三、行动计划完成情况1. 学前教育普及程度进一步提高。

通过多种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实施以来,全国幼儿园入园率达到了95%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逐年提高,有效缓解了“入园难”的问题。

2. 幼儿园保教质量明显提高。

各地深入贯彻落实《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加强幼儿园师资培训,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幼儿园教育内容更加丰富,教育方法更加科学,幼儿综合素质得到全面发展。

3. 幼儿园收费政策得到完善。

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幼儿园收费政策,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给予补贴,对普惠性幼儿园给予财政支持,有效降低了家庭负担。

4. 幼儿园硬件设施得到改善。

各地加大投入,改善幼儿园硬件设施,幼儿园园舍安全、卫生、舒适度得到提升,为幼儿提供了更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5. 幼儿园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各地加强对幼儿园的安全监管,制定和完善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幼儿园安全隐患排查,有效保障了幼儿的生命安全。

四、存在问题与不足1. 学前教育资源分布不均。

部分地区学前教育资源依然较为紧张,尤其是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入园难”问题仍然存在。

关于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意见(2017—2020年.doc

关于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意见(2017—2020年.doc

按语:为落实潍坊市教育局《关于深化基础教育改革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意见》,及时宣传、推广各县市区、各学校推进素质教育的好做法、好经验,市教育局自即日起建立《潍坊市素质教育周报》,每周一期。

希望各县市区、各学校充分利用好这一宣传平台,努力创造新经验、推广新做法,推动我市素质教育不断迈上新水平。

◆工作动态1.市教育局制定《关于深化基础教育改革推进素质教育实施意见的立项督查方案》,将文件中的各项工作逐一落实到各有关科室、直属单位,要求制定具体的推进措施,并定期进行督查。

2.全市首届中小学生综合实践活动基地优质课开始评选。

3.全市首届人生规划与职业指导教育优质课将于近日评选。

4.全省素质教育工作会议暨首届素质教育高层论坛将于2008年1月中旬在我市召开。

◆县市区经验交流素质教育行动全市总动员奎文、潍城、寒亭、青州、诸城、寿光、安丘、昌邑、临朐、滨海、经济等县市区在落实市教育局72号文件方面行动迅速,采取了多种有效措施,如: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为成员的素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了办公室;组织各中小学校的业务校长等有关人员集中学习文件精神;将各项工作分解到各科室,并建立了目标责任制;组织各中小学校就12项重点工作一一进行认领;建立了工作定期调度制度;将素质教育有关工作纳入了年度督导;将素质教育工作与督学责任区相结合。

人生规划课程11县市区先行动11月30日全市人生规划与职业指导教育工作调度会议之后,寿光、青州、昌邑、高密、安丘、临朐、昌乐、坊子、潍城、滨海、诸城等县市区及时上报了各初中学校毕业年级人生规划与职业指导课程安排表,并有序开展教学活动。

◆基层采风潍坊七中学子实践基地长见识潍坊七中在潍柴工业园举行了“潍坊七中社会实践基地”挂牌仪式,拉开了该校“实践育人,活动育人”的序幕。

同时,组织部分师生参观了潍柴工业园,并要求学生以“走进潍柴工业园区,感受家乡经济腾飞”为主题,形成调研报告。

省委高校工委 省教育厅2018年工作要点(湖北省)

省委高校工委  省教育厅2018年工作要点(湖北省)

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2018年工作要点2018年教育工作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揽,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落实省委省政府教育工作部署,落实教育部“奋进之笔”要求,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以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为根本要求,以深化教育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助力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推进改革发展、维护安全稳定“一岗三责”,加快教育现代化,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切实做到学懂弄通做实。

1.持续推进学习宣传。

组织宣讲对谈。

开展高校党的十九大“百人宣讲团”和优秀辅导员校园巡讲、网络巡礼“双巡”活动,组织高校马克思主义学者到基层开展宣讲对谈。

开展主题教育。

深入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以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为重点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营造舆论氛围。

通过党团日、社会实践、网络教育、媒体集中宣传等活动,积极培育、展示、宣传教育系统先进典型,努力形成良好的舆论环境和浓厚的学习氛围。

2.扎实组织培训。

制定培训规划。

分级分层分类研制培训规划,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活动,确保全省教育系统全覆盖。

整合培训资源。

发挥高校理论研究、学理支撑等优势,用好用实“新时代湖北讲习所”。

把党的十九大精神纳入中小学校长教师“国培”“省培”的重要内容。

做好专题培训。

举办高校领导干部暑期研习班、高校思政工作骨干培训班、高校学生党员示范培训班。

组织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党委宣传部部长、组织部长、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研习论坛。

开展高校思政课教师、中小学党组织书记专题轮训。

3.深入研究阐释。

开展专题理论研究。

学前教育行动计划

学前教育行动计划

学前教育行动计划一、背景学前教育是孩子们接受正式教育的第一站,对于孩子们的成长和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

然而,当前我国学前教育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如教育资源不均衡、教师素质参差不齐、教育内容和方法单一等。

因此,制定一份全面的学前教育行动计划,以提高学前教育质量,成为当前社会的重要任务。

二、目标1、促进教育公平:通过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缩小城乡、区域之间的学前教育差距,让每个孩子都能享受到优质的学前教育。

2、提高教师素质:加强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为孩子们提供更好的教育服务。

3、丰富教育内容和方法:根据孩子们的身心发展特点,设计多样化的教育内容和方法,注重游戏化教学和体验式学习,让孩子们在快乐的氛围中成长。

4、增强家庭和社区的参与: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和合作,鼓励社区参与学前教育,形成家庭、社区、学校三位一体的教育合力。

三、措施1、加大投入:政府应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提高学前教育经费占教育经费的比例,为学前教育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2、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制定完善的学前教育教师培养和培训体系,提高教师待遇和地位,吸引更多优秀人才从事学前教育事业。

3、推进课程改革:建立科学的学前教育课程体系,注重幼儿自主性和创造性的培养,强化健康教育、语言教育、数学教育等方面的内容。

4、加强家庭和社区的参与:开展家长学校、家长会等活动,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和合作;邀请社区代表参与学前教育管理,共同促进学前教育的发展。

5、完善监督和评估机制:建立完善的学前教育监督和评估机制,对幼儿园的办学质量进行全面评估,确保孩子们接受优质的教育服务。

四、实施步骤1、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各项任务和责任部门。

2、试点先行:选择一些具有代表性的地区或幼儿园,进行试点工作,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完善方案。

3、分步实施: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逐步推广试点经验,扩大实施范围,确保整个学前教育体系的稳步发展。

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总结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总结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总结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3.07.10•【字号】鄂教基办函[2013]6号•【施行日期】2013.07.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总结工作的通知(鄂教基办函〔2013〕6号)各市、州、县教育局,江汉油田教育实业集团:今年是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收官之年,教育部为做好总结和宣传工作,分析困难问题,研究制定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计划的政策措施,决定在全国开展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总结工作。

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和要求,为做好我省相关总结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总结的主要内容1、推进三年行动计划的主要政策措施。

主要包括:有关重要政策措施制定出台情况和实施效果,重要会议、工作机制建立及有效的工作推动方法等等。

2、三年行动计划目标完成情况。

主要包括:分年度的事业发展状况、幼儿园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幼儿教师队伍建设状况、经费投入增长情况等。

3、面临的困难问题。

分析实施第一轮三年行动计划后,本市、县学前教育发展仍面临的困难和挑战,如:资源缺口、结构性矛盾及需要完善的政策措施等。

4、下一步打算。

本市、县下一步推进学前教育发展的主要考虑、重点工作任务和政策建议。

二、有关要求1、请各市、州、县(市、区)认真做好总结工作,在文字总结基础上,填写《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工程项目实施情况》(见附件1、2),作为附件一并报送。

2、请各市、州提供1-3个典型案例。

其中:实施三年行动计划措施力度大、体制机制有创新、解决“入园难”成效明显的市、县1-2个(区县最多报1个,填写附件3),另外,除武汉市、仙桃市、潜江市、天门市、神农架林区、江汉油田教育实业集团等以外的其他市州,提供1个经济欠发达、学前教育发展面临困难仍较多的县(市、区)(填写附件4),与三年行动计划总结一并报送。

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

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

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学前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学前教育对于促进儿童身心和谐健康发展,实现高标准、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提高我区人口整体素质,全面建设教育强区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办好学前教育”和十八届五中全会“发展学前教育,鼓励普惠性幼儿园发展”的要求,大力推进我区学前教育事业的科学健康稳步发展,全面提高学前教育的整体质量和水平,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入园难”、“入园贵”问题,促进学前教育科学发展,结合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学前教育发展宏伟目标,特制订我区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

一、学前教育发展现状我区总人口25万,主城区人口5万,农村人口20万。

现有学前三年幼儿5375人,幼儿园28所,其中区公办幼儿园14所,驻区企业办幼儿园3所,民办幼儿园11所。

区公办园在园幼儿1400人,企业在园幼儿248人,民办园在园幼儿699人,全区在园幼儿总数2347人。

全区3—6周岁幼儿入园率达43.7%。

我区直属公办幼儿园现有教职员工217人,其中专任教师124人,专任教师占公办教师的57.3%。

目前,我区学前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不够协调,与社会需求有较大差距、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具体表现在:一是学前教育发展滞后。

全区有17所公办幼儿园,能容纳2280人,其中农村公办园有8所,幼儿园总体数量少,不能满足乡镇适龄幼儿入园问题,致使适龄儿童学前三年教育普及率没有达到100%,与经济社会发展极不适应。

二是办园条件差。

我区有证民办幼儿园共11所,部分无证民办园在安全、卫生、消防等方面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虽然我们多次规范整顿,但效果不明显,由于公办园数量少,无法解决供需的矛盾,无法整体提升办园条件。

三是专业教师比较缺乏。

我区直属幼儿园学前教育专业教师缺口较大,大多数学前教师半路出家或改职成为幼儿教师且编制挂在学校,这些幼儿教师水平较低,素质较差,无法满足学前教育的需要。

2023幼儿园评估自查自评报告

2023幼儿园评估自查自评报告

幼儿园评估自查自评报告充实的工作生活一不留神就过去了,回顾过去这段时间的工作,收获颇丰,是时候在工作总结中好好总结过去的成绩了。

那么问题来了,工作总结应该怎么写?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幼儿园评估自查自评报告,欢迎阅读与收藏。

幼儿园评估自查自评报告1根据虞城县民办幼儿园办园水平评估细则要求,我园积极主动展开自评工作,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一、幼儿园基本情况:本园始建于20__年,新建于20__年,全园占地面积1800平方米,建筑面积800余平方米。

有户内外玩具。

每班教室配有空调、电视、风琴等设施。

各种玩具及硬件设施配备我们还在不断地完善和添置中。

目前幼儿园共有4个班级,在园幼儿140人,教职工10人。

园址附近无污染,无噪音及安全隐患。

日照充足,园内环境达到净化、美化、儿童化、教育化,连年被评为县合格幼儿园。

二、办园条件:1、园舍安全:本园独立园舍及符合安全要求的消防设施,园内外环境安全,卫生无污染源。

2、园舍面积:幼儿园中地面积、建筑面积完全满足教育教学的需要。

3、设备设施:园内有符合要求的活动室、午睡室、舞蹈室等教学用房,班上设有图书角,学校拥有图书800余册,生均4册以上,室内外活动器材安全、卫生,为顺利开展教学活动提供了必备的物质条件。

三、园务管理:1、组织管理:办园思想和办园目标明确,各项计划切实可行,实行规范的园长负责制,各项各级岗位职责、制度齐全,并且运行良好。

2、队伍管理:园内教职工配备符合编制要求,均为中专以上学历,校级骨干教师3名,教师都精通一至两门学科专业,具有一定的教学能力,教法灵活多样,绝大多数都有一技之长。

3、财务管理:我园首先在经费工投入上主要保证幼儿园保教工作的需要,将有限经费全部投入到校园改造、设备设施的添增与更换上。

二是充分保证教师和工作人员的业务进修,确保教师队伍专业化水平的不断提高。

坚持做到专款专用,有计划开支,将有限的经费投入到教肓活动中去。

4、学籍管理:本园共有学前、大、中、小4班,班额符合要求。

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最新)

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最新)

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X政办字〔X〕71号),进一步巩固第一期、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成果,促进全区学前教育健康持续发展,根据教育部等4部委《关于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意见》(教基〔X〕3号)及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发展目标到X年,基本建成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服务体系,促进全区学前教育更加优质均衡发展。

——提升学前教育普惠性。

全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继续保持100%,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90%,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比达80%以上。

——改善幼儿园办学条件。

规划新建幼儿园18所、改扩建幼儿园8所,逐步增加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数量,持续改善幼儿园办学条件。

——明确管理责任和机制。

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逐步理顺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和办园体制,基本建立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确保运行保障能力显著增强。

——提高幼儿教师整体素质。

逐步建立幼儿教师配备和工资待遇保障机制,加大幼儿教师招考引进力度,实现幼儿教师持证上岗、学历达标。

同时,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幼儿教师培训培养,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形成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监管体系,打造一支优质学前教师队伍。

二、重点任务(一)增加学前资源供给。

充分考虑二胎政策、老城区改造和人口流动等因素,科学规划建设幼儿园,重点加强脱贫攻坚、城乡新增人口集中地区幼儿园建设,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提供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

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幼儿园,大力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实施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交钥匙”工程,引导建成公办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加大财政投入,提高公办幼儿园在全区幼儿园总量中的占比。

农村地区要优化资源配置,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发挥街道政府作用,原则上每个街道至少有1所公办标准化中心幼儿园,构建以公办园为主的农村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民办幼儿园教师留职意愿及其影响因素研究

民办幼儿园教师留职意愿及其影响因素研究

民办幼儿园教师留职意愿及其影响因素研究作者:凌晓俊时松郭莉萍来源:《早期教育(教育科研)》2021年第10期【摘要】本文以广东省E市582位民办幼儿园教师为例,使用自编问卷《民办幼儿园教师留职意愿》与《民办幼儿园教师留职意愿影响因素》,探讨民办幼儿园教师留职意愿问题。

结果发现:该地区民办幼儿园教师留职意愿整体较高,教师月收入在民办幼儿园教师留职意愿层面存在显著性差异且为中度关联;工作眷恋、工资满意、人际关系、工作心情四个维度对于教师留职意愿分别都有着显著的解释力,而且工作心情在科学管理与留职意愿之间起着部分中介的效果。

民办幼儿园发展生态环境的改善促进了教师整体留职意愿的提升,提高民办幼儿园教师留职意愿可以进一步从科学管理、工作眷恋、工资满意、人际关系、工作心情五个维度着手。

【关键词】民办幼儿园;幼儿教师;留职;留职意愿【中图分类号】G6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017(2021)10-0018-05【作者简介】凌晓俊(1987-),女,安徽阜阳人,南通大学教育科学学院讲师,博士;时松(1986-),男,安徽阜阳人,南通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副教授,博士;郭莉萍(1992-),女,宁夏固原人,西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院讲师,博士。

一、问题的提出长期以来,民办幼儿园教师队伍处于不稳定的状况。

教师的高比例离职会对幼儿园的正常运营以及持续健康发展造成严重影响,如新入职教师的招聘、培训等会增加幼儿园的人力、物力的消耗。

除了经济上的损失,教师的离职也影响着教育质量的提升[1][2]。

民办幼儿园教师占据了幼儿园教师队伍的半壁江山,研究民办幼儿园教师队伍稳定性问题意义重大。

以往有关幼儿园教师队伍稳定性建设的研究主要基于离职、流动、流失的视角,近几年学术界提出研究离职问题可以转变思路,从留职的角度解决离职问题[3][4]。

民办幼儿园教师是高离职、高流动、高流失的职业群体,而有关此群体的留职及留职意愿相关研究很少,亟待加强。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2018年工作要点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2018年工作要点

基础教育参考·2018/06基本思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基础教育改革,推进教育公平,发展素质教育,积极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努力办好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扎实推进基础教育信息化,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切实提高基础教育质量,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基础教育。

一、抓党建、实德育、保方向1.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按照中央统一部署,指导中小学党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切实增强广大中小学校长教师教书育人的使命感、责任感。

推动各地各校深入落实《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实施基层党建质量攻坚行动,进一步理顺党建工作管理体制,压实党建职能部门责任;研制《中小学党建工作标准》,促进中小学党建工作与教育教学紧密结合;举办中小学党组织书记示范培训班和网络培训,切实提高中小学党建工作水平。

2.做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举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省级骨干培训班,建设中小学德育示范区,统筹德育各方面工作,推动将《指南》落细落实、常态开展。

推广一批校园文化建设优秀工作案例。

研究制订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工作规程和中小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评估标准。

制定印发加强中小学影视教育的意见。

继续组织“开学第一课”“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圆梦蒲公英”等教育活动。

3.大力推进校外教育落实《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指导纲要》,指导各地开展好综合实践活动。

督促各地加快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建设。

继续实施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校外教育事业发展项目,印发校外教育项目管理办法,开展项目绩效考核。

继续开展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遴选命名工作,推荐一批研学实践典型线路和活动课程,建立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网站。

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doc

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doc

关于印发《济宁经济开发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济开管发〔2018〕号疃里镇、马集镇人民政府,区直各部门、各派驻机构,区属国有企业:《济宁经济开发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已经区管委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济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4月8日济宁经济开发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意见》和省《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相关精神,要求,加快我区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发展现状近年来,在市委、市人民政府领导下,我区相继实施了第一、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着力将扩资源、调结构、建机制、提质量作为主攻方向,缓解适龄儿童“入园难”问题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持续向好。

截止2017年底,全区共有各类幼儿园54所。

其中,公办幼儿园35所(独立园4所,小学附属园31所),民办幼儿园证的19所,全区在园幼儿4192人。

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98%,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占比达到85%。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区学前教育仍是整个国民教育体系中最薄弱的环节。

学前教育的资源供给、布局结构、保障水平、师资队伍、办园质量,与上级要求相比,与先进城市的发展水平相比,与济宁经济开发区“西部产业新城、先进制造业基地”的战略定位相比,与人民群众对公平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相比,尚存在差距,学前教育仍处于补齐短板的关键期。

随着我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特别是城镇化建设步伐的加快、二孩政策的落地,未来几年,我区适龄儿童入园需求仍将保持较快增长趋势。

因此,制订并实施新一轮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对于进一步提升学前教育整体水平,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意见.doc

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意见.doc

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意见(教基〔2017〕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发展改革委、财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发展学前教育,鼓励普惠性幼儿园发展”的要求,进一步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经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会议通过,决定2017-2020年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以下简称三期行动计划)。

现提出如下意见:一、重要意义近年来,各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以县为单位实施第一期、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各级政府高度重视,财政投入持续增加,长期制约改革发展的一些瓶颈问题得到突破。

全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2016年达到77.4%,“入园难”进一步缓解,学前教育发展迈上新的台阶。

但总体上看,学前教育仍是教育体系中最薄弱的环节,普惠性资源供给不足,教师数量短缺、工资待遇偏低,幼儿园运转困难,保教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还普遍存在,仍处于爬坡过坎的关键期。

学前教育作为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人的终身学习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实施三期行动计划,是巩固一期二期成果,加快发展学前教育,推进教育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基本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推动两孩政策落地,保障民生的迫切需要;是推进教育扶贫,从人生早期阻断贫困代际传递,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举措。

各地要深刻认识实施三期行动计划的重要意义,保持学前教育的良好发展势头,切实履职尽责,坚定不移,持续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努力回应人民群众对接受良好学前教育的期盼。

二、总体要求(一)基本原则注重科学规划。

充分考虑人口政策调整和城镇化进程的需要,优化幼儿园布局。

重点支持贫困地区、困难群体和薄弱环节,保障大多数适龄儿童就近接受学前教育,着力保基本、补短板、促公平。

坚持公益普惠。

公办民办并举,进一步提高公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的能力,积极引导和扶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

《广东省发展学前教育第三期行动计划(2017—2020年)》联合印发

《广东省发展学前教育第三期行动计划(2017—2020年)》联合印发

《广东省发展学前教育第三期行动计划(2017—2020年)》
联合印发
佚名
【期刊名称】《动漫界:幼教365》
【年(卷),期】2017(000)040
【摘要】近日,广东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联合印发了《广东省发展学前教育第三期行动计划(2017—2020年)》(以下简称《计划》),提出未来三年广东省学前教育的一系列发展目标和行动措施。

《计划》提出,到2020年,全省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96%以上,其中珠三角地区各县(市、区)达98%以上,其余地区各县(市、区)达92%以上。

【总页数】1页(P6-6)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G523
【相关文献】
1.青海省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实施意见(2017—2020年) [J],
2.《四川省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印发 [J], ;
3.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太原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J],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发展学前教育第三轮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 [J],
5.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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硚口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第三期)

硚口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第三期)

硚口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第三期)(征求意见稿)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办好学前教育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实施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重大战略部署,推动全区学前教育普惠健康发展,特制订本行动计划(以下简称“三期行动计划”)。

一、发展现状近年来,在市委、市人民政府坚强领导下,区委、区政府将公益普惠、公平普及作为学前教育服务民生的基点,大力实施一期、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全面深化学前教育领域改革,努力构建人民满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促进了学前教育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统筹发展。

截至目前,全区共有幼儿园64所,在园幼儿数15152人,教职工2373人(含专任教师1076人),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95%以上,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80%以上,均完成市级目标。

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教育经费的比例保持在3%以上。

成功创建全省学前教育示范区,省、市级示范幼儿园达到10所,等级幼儿园占比突破80%,学前教育发展处于历史最好水平。

但总体上看,学前教育仍是教育体系中最薄弱的环节,幼儿园普惠性学位压力在部分片区依然存在,幼儿园师资队伍专业素质和学前教育服务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运行保障、监督管理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仍然处于爬坡过坎的关键期。

学前教育作为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人的终身学习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实施三期行动计划,是巩固一期、二期成果,加快发展学前教育,推进教育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推动两孩政策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迫切需要;是推进教育扶贫,从人生早期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重大举措。

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实施三期行动计划的重要意义,保持学前教育的良好发展势头,切实履职尽责,持续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努力回应老百姓对接受良好学前教育的期盼。

二、发展目标㈠总体目标立足“十三五”期间建成现代商贸强区、美丽生态硚口,围绕全区“深入推进三件大事,着力打造三大功能区,重点培育三大产业”战略布局,到2020年,形成以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为主体的学前教育发展格局,进一步完善布局合理、公益普惠、公平均衡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水平走在全市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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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8-2020年)2011年以来,我省各级政府先后实施两期三年行动计划,学前教育资源快速扩大,财政投入持续增加,保教质量逐步提高。

截至2017年底,全省幼儿园数量达7825所,在园幼儿数176.04万人,教职工16.58万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88.58%,“入园难”问题逐渐缓解,学前教育发展迈上新的台阶。

但总体上看,学前教育仍是教育体系中最薄弱的环节,普惠性资源供给不足、教师数量短缺且工资待遇低、幼儿园运转困难、保教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还普遍存在,仍处于爬坡过坎的关键期。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办好学前教育”的指示和精神,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意见》(教基〔2017〕3号)、《湖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等文件要求,持续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2018-2020年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以下简称“三期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一)发展原则1.坚持政府主导。

依法落实政府发展和监管学前教育的责任,建立健全确保学前教育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提高综合治理能力。

— 3 —2.坚持科学规划。

充分考虑人口政策调整和城镇化进程的需要,优化幼儿园布局和学前教育资源配置,着力保基本、补短板、促公平。

3.坚持公益普惠。

明确“公办民办并举、以公办幼儿园为主”的发展指导思想,进一步提高公办学前教育整体服务能力,积极引导和扶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

加大财政投入,提升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水平。

4.坚持创新发展。

鼓励探索,改革创新,努力破解瓶颈问题,提升我省学前教育整体水平。

(二)发展目标到2020年,基本建成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全省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以上。

全省城市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以上,其他地方入园幼儿基本享受普惠性服务。

管理体制和办园体制基本理顺,县级政府主导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进一步落实。

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普遍建立,运行保障能力显著增强。

幼儿园教师配备和工资待遇保障机制基本建立,师资力量进一步加强。

幼儿园办园行为普遍规范,“小学化”现象基本消除,保教质量评价体系进一步完善,综合办园水平明显提高。

二、主要措施(一)加快发展普惠性幼儿园1.重点扩大公办学前教育资源。

以县(市、区)为单位进一步— 4 —完善幼儿园总体布局规划,按照“安全、就近、够用、适用”的原则,加快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配置步伐。

逐年安排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完善政策措施,支持办好国有企事业单位、集体等举办的公办幼儿园。

加快联村办园、单设幼儿班布点建设和集中连片贫困地区乡村幼儿园建设。

各级财政资金投入建设的幼儿园要确保公办性质,确保提供普惠性服务。

着力办好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充分发挥其辐射指导作用。

老旧城区、棚户区改造和新城区建设要按需安排配建幼儿园。

(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住建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编办等负责)2.落实城镇住宅小区配建幼儿园政策。

省级研究制定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开展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督导,建立通报制度。

2018年底前,凡未按规定建设、移交并办成普惠性幼儿园的必须整改到位。

(省住建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教育厅等负责)3.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

各市、县要做好营利性幼儿园和非营利性幼儿园分类登记、分类管理、分类扶持工作,重点做好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管理工作。

要完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和退出机制,制定具体的财政扶持政策,通过购买服务、综合奖补、减免租金、派驻公办教师、培训教师、教研指导、结对帮扶、推动集团化办园等方式,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

将提供普惠性学位数量和办园质量作为奖励和支持的依据,对达不到要求的要限期整改,经整改仍不达标的取消其享受财政扶持政策的资格。

(各市、— 5 —县人民政府、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工商局等负责)(二)理顺管理体制和办园体制1.落实学前教育管理体制。

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省市(州)统筹,县级为主”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要求,切实落实省、市、县各级政府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

省级、市级政府加强统筹,加大对贫困地区支持力度。

落实县级政府主体责任,尤其是在定规划、促发展、扩资源、抓普惠、建队伍、提质量、保安全、保运转、保公平等方面的责任。

要充分发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作用。

加快落实公办幼儿园事业单位登记制度。

2018年底前,对符合条件的公办幼儿园,要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企事业等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事业单位设立登记办法(试行)》完成事业单位登记工作。

(省教育厅、省编办等负责)2.健全乡镇中心幼儿园管理制度。

每个乡镇必须办好一所独立建制、财政拨款、园舍独立、质量较高、能发挥辐射带动作用的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并根据需要下设村级分园。

以县(市、区)为单位,建立健全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管理制度,实行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和公办村级幼儿园(幼儿班)人财物一体化管理,公办村级幼儿园可设为乡镇中心幼儿园分园,也可设为独立建制的幼儿园,隶属于乡镇中心幼儿园管理。

各地要通过派驻公办教师、培训教师、教研指导、结对帮扶等方式,加强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对民办幼儿园的业务指导。

(省教育厅、省编办等负责)3.规范农村小学附属幼儿园(幼儿班)管理。

到2020年,全省— 6 —农村小学附属幼儿园(幼儿班)均须在园舍场地、师资队伍、保教工作、作息用餐、经费收支管理等方面与小学相对独立;业务上接受所在乡镇中心幼儿园的统一指导。

三个班(含小、中、大班)及以上的为附属幼儿园,不足三个班的为幼儿班。

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均不得以任何形式举办学前班。

(省教育厅等负责)(三)健全成本分担机制1.落实生均公用经费。

2018年开始,各地要切实落实省定每生每年500元的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最低标准,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及执行标准。

现行补助标准高于省定标准的,不得降低原标准。

所需经费由县级财政统筹落实、市辖区由设区市统筹落实。

省级将根据各地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制度的落实情况予以综合奖补。

(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负责)2.建立经费投入机制。

2018年至2020年,省级财政设立学前教育专项资金,研究制定学前教育生均财政拨款制度。

各级政府要加大学前教育投入,结合实际建立起与管理体制相适应的生均拨款、收费、资助一体化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制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补助标准,保障幼儿园正常运转和健康发展。

(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负责)3.完善幼儿资助政策。

对在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和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在籍在园的残疾幼儿及其他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实行资助全覆盖。

(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残联等负责)(四)构建师资队伍建设支撑体系— 7 —1.落实从业人员准入制度。

省级研究制定规范幼儿园各类教职员工岗位任职资格培训、考核和认定制度的意见。

严格执行幼儿园园长、教师资格准入制度。

其他学校教师转岗到幼儿园工作的,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达到从业岗位标准方可上岗工作。

到2020年,全省基本实现幼儿园教职工全员持证上岗。

(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等负责)2.配齐配足教职工。

2018年,省级研制出台公办幼儿园机构编制标准。

各地要落实到位,并督促民办幼儿园按标准配备教职工,确保满足幼儿园正常保教需求。

(省编办、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等负责)3.加强学前师范教育。

鼓励支持省内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开办学前教育专业,继续办好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

进一步扩大各学历层次学前教育专业招生规模,加大本专科层次幼儿园教师培养力度。

深化学前教育专业课程与教学改革,增加在读学生到幼儿园的实习频次和时间周期,强化实践能力,努力提高培养质量。

探索对毕业后到幼儿园工作的师范生予以财政补贴制度。

(省教育厅等负责)4.做好分级全员培训。

进一步完善省、市、县、园四级培训体系。

省级每年继续安排园长和骨干教师集中免费培训2000人次。

各级要统筹安排,分级分类组织培训,确保五年一个周期完成对全部幼儿园全体教职工的全员培训。

各地要科学合理测算培训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保障培训工作合理需要,加强教师培训基地和— 8 —培训资源建设,确保培训工作顺利开展。

各级各类幼儿园要因地制宜做好园本研训。

(省教育厅等负责)5.保障教师待遇和合法权益。

2018年,省级启动研究制定符合学前教育实际、有利于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的职称评价标准,出台民办幼儿园教职工年度最低收入指导标准。

各地要建立幼儿园教师待遇保障机制。

对公办幼儿园的在编教师,执行统一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落实相关工资倾斜政策。

通过财政补贴、以薪养岗、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切实解决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师待遇偏低问题。

引导和监督民办幼儿园依法保障其教职工工资待遇。

依法将各类幼儿园教职工全员纳入社保体系。

将学前教育师资统筹纳入教育系统各类评先评优、表彰奖励和岗位评聘范畴,并按幼儿教师数在当地教师总数的占比落实相应名额。

(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负责)(五)提升保育教育质量1.全面防止和纠正“小学化”倾向。

深入贯彻《幼儿园工作规程》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进一步落实以游戏为基本活动要求,规范幼儿园一日常规。

进一步加强玩教具、幼儿读物配备,加大室内外区角、功能室配建工作,为幼儿创设丰富的教育环境。

坚持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

每年开展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加大科学保教宣传力度,加强幼儿园家长委员会以及家长学校建设,积极推进家园共育。

(省教育厅等负责)2.加强农村学前教育业务指导。

各地要切实加强学前教育教科— 9 —研队伍建设,组建学区研训共同体,充分发挥专业指导作用。

要充分发挥县域内优质幼儿园的示范、引领、指导作用,建立以省市级示范幼儿园为龙头、以乡镇中心幼儿园为骨干、带动其他农村幼儿园共同发展的业务指导体系,提高县域内学前教育整体水平。

要建立健全城乡教师交流制度,引导城区优秀幼儿教师到乡村、边远地区任教或支教。

(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等负责)3.完善幼儿园质量评估体系。

规范有序地做好各级各类幼儿园办园水平等级认定工作。

省、市、县各级每年开展办园水平等级认定工作,严格执行一址一园、一园一评、由低到高逐级认定等工作要求,严禁未经认定直接以集团、分园、分支机构或教学点等名义套用等级。

组建专家指导团队,加强等级创建过程指导,以评促建,推进幼儿园自主发展、内涵发展、科学发展。

(省教育厅负责)(六)加强监管规范办园行为县级政府要建立多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加大对无证办园的整治力度。

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幼儿园安全管理和收费管理。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招生行为,坚决消除“大班额”,加强学籍管理,健全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完善幼儿园动态服务与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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