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废弃物处理制度
实验室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实验室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实验室废弃物的处置行为,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减少实验室废弃物对环境的污染,制定本实验室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实验室内产生的所有废弃物的处置管理。
三、废弃物分类及标识1.根据废弃物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将实验室废弃物分为有害废弃物、化学废弃物、生物医疗废弃物和一般废弃物四类。
2.对于有害废弃物和化学废弃物,应在废弃物容器上标明相应标识,并按要求进行包装和储存。
3.实验室废弃物的分类和标识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四、废弃物储存和运输1.实验室废弃物应按照分类要求储存于相应的集中储存设施内,禁止将废弃物随意堆放或丢弃。
2.储存集中废弃物的容器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并定期检查其完好性和密封性。
3.废弃物的运输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运输人员应定期接受培训,掌握正确的运输方法和应急处理措施。
五、废弃物处理1.有害废弃物和化学废弃物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进行专门处理,禁止私自处理或随意排放。
2.生物医疗废弃物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进行专门处理,禁止将其与其他废弃物混合处理。
3.一般废弃物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进行集中收集、分类和处理。
六、废弃物处置责任1.实验室负责人应对实验室内的废弃物处置工作负责,确保废弃物的安全储存和运输,并定期组织检查和督促整改。
2.实验室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分类、储存、运输和处理废弃物,确保操作规范和安全。
3.其他相关部门和人员应积极配合实验室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的工作,确保废弃物的安全处置。
七、违规处理和处罚1.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实验室负责人有权进行纠正,并给予相应的处理措施。
2.对于严重违反本制度的人员,应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应追究刑事责任。
八、附则1.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实验室负责人,实验室负责人有权对本制度进行调整和修订,并及时向相关人员进行通知和培训。
废弃物处理制度(5篇)

废弃物处理制度对实验室三废处理,根据国家环保行政部门制定有关法规和技术指标要求办理。
1、检验科三废处理工作,由清洁、保卫人员负责。
2、三废种类:有毒、具腐蚀性废弃物;废弃有机溶剂;细菌、病毒、动物性试验后的废弃物。
3、三废处理规定:实验室化学类的有毒、具腐蚀性废液物,严禁直接排入下水道或垃圾箱内,用专用设施分别收集保存,定期用化学方法将其中和,降解致无害,再经稀释后排入下水道;废弃有害溶剂,实验室应尽可能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集中处理;细菌、病毒、动物性实验后的废弃物必须严格消毒后,集中处理;严格根据国家环保行政部门的有关法规和技术指标对各类废弃物集中处理。
实验室管理制度1、实验室是进行科学试验的检测、检定的场所,必须保持安静、整洁。
2、实验室内严禁随地吐痰、吸烟、饮食和会客。
3、禁止将于工作无关的私人物品存放于实验室。
4、非本实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实验室。
5、试验后的所有用品,应尽快按要求处理,洗净放回原处。
6、进入实验室应穿工作服,进有特殊要求的实验室应戴工作帽,换鞋,工作服、鞋、帽不得带出实验室。
7、各实验室要有安全、卫生值日制度,要有专人督促检查。
hiv实验室工作制度1、进行实验室前须更换工作衣、帽、鞋,操作时要戴好手套,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2、核对血液标本编号、姓名,认真执行操作规程,正确吸样加试剂,发现可疑标本反复进行复查,务必做出正确结果。
3、疑有hiv阳性,经复核后依然阳性,应送省确认实验室确定,同时做好记录,并保护患者隐私。
4、在实验过程中所以废品废物、废水必须严格消毒处理,实验室每天必须进行消毒杀菌工作。
废弃物处理制度(2)的重要性和现状废弃物是人类日常生活、生产和社会发展所产生的不再使用的物质。
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和经济的快速增长,废弃物的产生量也呈现出逐年递增的趋势。
废弃物对环境和人类健康产生了极大的危害,因此,建立和完善废弃物处理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废弃物处理制度的目的是对产生的废弃物进行全面、高效的处理。
生物安全实验室废物管理制度(3篇)

生物安全实验室废物管理制度1.目的规范实验废弃物的管理,维护正常的检验工作秩序,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避免或减少实验室内感染或潜在感染性生物因子对实验室工作人员、环境和公众造成危害。
2.适用范围适用于生物安全实验室产生的实验废弃物的管理和处置。
3.定义3.1医疗废物指医院实验室在进行相关的实验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医疗废物包含实验废弃物。
3.2实验废弃物指医院生物实验室在实验活动或实验活动有关的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弃物。
实验废弃物属于医疗废弃物。
4职责4.1总务科负责中心实验废弃物的管理。
4.2实验室生物安全员负责组织检查本科室实验废弃物消毒、处理工作。
4.3实验工勤人员负责实验内实验废弃物的消毒、处理工作。
4.4医院废物回收中心工勤人员负责责任范围内实验废弃物的收集、运送、消毒、贮存,并负责贮存设施、设备和运输工具的维护、消毒及处理。
4.5实验室生物安管理小组负责实验废弃物处置工作的监督检查。
5.管理规定5.1实验废弃物处理应遵循《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分类目标》、《医疗废物管理条件》、《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等相关法规要求,按照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进行妥善处理。
5.2医院废物回收中心负责中心实验废弃物管理,科室负责任范围内的实验废弃物管理,科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防止因实验废弃物导致传染病传播和环境污染事故。
5.3应当及时收集本单位产生的实验废弃物,并按照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类别分别放置于防渗专用包装容器(袋)或者防锐器穿透密闭容器(可以是广口塑料瓶或耐重硬纸盒等)内。
5.4感染性、病理性、损伤性实验废弃物放入包装容器后不得取出。
5.5严禁使用破损的包装容器,严禁包装容器超量盛装,达到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
实验室废弃物处理规章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实验室废弃物管理,保障实验室工作人员身体健康,防止环境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实验室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实验室所有废弃物,包括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固体、液体、气体等废弃物。
第三条实验室废弃物处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减量化原则:尽量减少废弃物的产生量。
(二)无害化原则:对产生的废弃物进行处理,使其对环境和人体健康无害。
(三)资源化原则:充分利用废弃物资源,实现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第二章废弃物分类及标识第四条实验室废弃物分为以下类别:(一)一般废弃物:指实验过程中产生的无污染、无毒害的废弃物,如实验纸、实验报告等。
(二)危险废弃物:指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等危险特性的废弃物,如废酸、废碱、废溶剂等。
第五条实验室废弃物标识应符合以下要求:(一)一般废弃物:无特殊标识。
(二)危险废弃物:应在废弃物容器上粘贴危险废物标识,并标明废弃物类别、数量、产生时间等信息。
第三章废弃物收集与储存第六条实验室废弃物应按照分类要求,分别收集在专用容器中。
第七条专用容器应符合以下要求:(一)材质:应采用耐腐蚀、耐高温、耐低温、无毒、不渗漏的材质。
(二)容量:应满足实验室废弃物收集需求。
(三)标识:应清晰标注废弃物类别、数量、产生时间等信息。
第八条废弃物储存应符合以下要求:(一)储存场所:应选择通风、干燥、防潮、防火、防盗的场所。
(二)储存期限:一般废弃物不超过3个月,危险废弃物不超过1个月。
(三)储存方式:应分类存放,不得混合堆放。
第四章废弃物处理与处置第九条实验室废弃物处理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收集:按照分类要求,将废弃物收集在专用容器中。
(二)储存:将收集到的废弃物按照储存要求进行储存。
(三)处理:对危险废弃物进行处理,使其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四)处置:将处理后的废弃物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处置。
第十条实验室废弃物处理方式:(一)一般废弃物:可进行填埋、焚烧等处理方式。
实验室医疗废物、废液处理制度

实验室医疗废物、废液处理制度
一、所有实验室废弃物皆应放置在一个指定的、防破裂、防渗透的容器内。
根据其有害性质,分类放置,容器上有明显标志,具有生物危害的实验室废弃物应放置在双层黄色口袋中;尖锐器物应放在防破裂、耐穿刺的容器中。
二、废弃物在实验室内处理有专人负责,按要求将废弃物处理后方得携带出科室外。
三、含有病原微生物的废弃物,应消毒或灭菌后处理;含有毒性物质的废弃物应进行无公害处理,无公害处理后的废液可由下水道派出,含同位素标记的试剂、废液、用具等应用专门的容器、在专门地点存放,交由有资质的专业公司每季度进行收取处理。
四、血袋、装血液的试管、离心管、吸头等由科室洗涤人员用有效氯浓度0.3 %的爱尔施消毒液充分浸泡(60~120分钟),进行初步消毒处理。
处理后和与受污染的棉球、一次性口罩帽子等传染性或可疑传染性废物放入黄色胶袋中,每天有医疗废物转运工人进行收取。
五、废弃物存放处应有防鼠、蝇、蟑螂等进入的设施。
六、废弃物的种类、数量、最终去向应有记录。
实验室废弃物安全处理管理制度范本

实验室废弃物安全处理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实验室环境和人身安全,规范实验室废弃物的处理行为,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实验室内所有废弃物的收集、分装、储存、转运、处理等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废弃物是指实验室中使用过的、被抛弃的、不再使用的有害物质、瓶装物、实验设备、废液体等物品。
第二章废弃物收集与分装第四条实验室废弃物在收集前应根据种类进行分类。
第五条废弃物的分类包括:化学废物、生物废物、放射性废物等。
第六条废弃物的收集和分装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第七条废弃物的收集和分装工作由实验室安全管理员负责,他们应接受相关培训并持有相应的证书。
第八条废弃物收集容器应选择材质坚固、不泄漏、耐腐蚀的容器,并标注清晰的废弃物种类和危险程度。
第九条废弃物应及时收集,并采取适当的方法密封。
第十条废弃物的分装应根据种类进行,禁止混装处理。
第三章废弃物储存第十一条实验室废弃物的储存应在专门的存储区域进行。
第十二条废弃物的存储区域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第十三条废弃物的储存过程中,应定期检查废弃物容器的完整性,防止泄漏和污染。
第十四条废弃物存储区域应建立明确的标识,标识应包括废弃物种类、危险性等信息。
第十五条废弃物存储区域应定期清理,防止杂物积累。
第四章废弃物转运与处理第十六条废弃物的转运工作应由经过培训的专业人员进行。
第十七条废弃物转运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第十八条废弃物的处理应根据废弃物种类采取相应的处理方法。
第十九条废弃物处理过程中,应注意防止废弃物溅泼、泄漏等情况的发生。
第二十条废弃物处理过程中应全程监控,确保处理过程符合安全规定。
第五章废弃物管理措施第二十一条实验室应建立废弃物管理档案,记录废弃物的来源、数量、处理方式等信息。
第二十二条废弃物管理档案应保存至少五年的时间。
第二十三条废弃物管理人员应定期接受培训,提高其废弃物管理的安全意识和专业水平。
实验室废弃物处理制度

实验室废弃物处理制度实验室废弃物处理制度为了保护实验室环境和员工的健康安全,制定和执行实验室废弃物处理制度是非常重要的。
本文将介绍一个常见的实验室废弃物处理制度的流程和要点。
一、废弃物分类首先,实验室废弃物需要进行分类。
通常可以将废弃物分为以下几类:化学废弃物、生物废弃物和普通废弃物。
化学废弃物包括实验室试剂瓶、废液和过期的试剂等;生物废弃物包括实验动物尸体、细菌培养物和已使用的培养皿等;普通废弃物则是指无害的杂物,比如纸张、塑料袋等。
二、废弃物储存针对不同类型的废弃物,需要选择不同的储存方式。
化学废弃物应储存在密闭容器中,以防止泄漏;生物废弃物应使用专用容器,并进行密封处理;普通废弃物则可以使用普通的垃圾桶。
三、废弃物处理1. 化学废弃物处理化学废弃物需要按照相关法规进行处理。
首先,需要标记化学废弃物容器,标注上废物的名称、容器编号、危险性等信息。
其次,需要按照相关法规进行正确的处置。
一般来说,可以选择将废弃物交由专业的废物处理公司进行处理,或者进行特殊的处理(如中和、稀释等)后再处理。
无论选择何种方式,都需要确保废弃物被正确处理,避免对环境和人体造成危害。
2. 生物废弃物处理生物废弃物需要进行高温高压灭菌处理,以杀死潜在的病原体。
首先,将生物废弃物放入专用的生物废弃物袋中,并进行密封。
然后,将袋子放入高温高压灭菌器中进行处理。
处理后的废弃物可以作为普通废弃物进行处理。
3. 普通废弃物处理普通废弃物可以按照普通的垃圾处理方式进行处理,比如倒入垃圾桶中,然后定期进行准确的垃圾分类,以便进行适当的回收和处理。
四、排放在废弃物处理过程中,需要遵循相关环保法规,尽量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比如,化学废弃物容器需要使用密闭容器,防止废物泄漏;生物废弃物需要进行高温高压灭菌处理,确保病原体被彻底杀死;普通废弃物需要进行准确的分类,以便进行适当的处理和回收。
总结起来,在实验室废弃物处理制度中,废弃物的分类、储存和处理是主要的环节。
检验科废弃处理制度范文(4篇)

检验科废弃处理制度范文科学实验室的废弃物处理是非常重要的,它直接关系到环境的保护和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
下面是一份科废处理制度范本,共____字:科废处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科学实验室的废弃物处理工作,保护环境、确保科研工作的安全进行,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科研单位的科学实验室废弃物的处理工作。
三、废弃物分析与分类1. 废弃物分析科学实验室的废弃物包括但不限于:实验试剂、化学品、生物试剂、废液、废液容器、废固体、废玻璃、废纸、废塑料等。
2. 废弃物分类根据废弃物的性质、危险程度和处理方式的不同,将废弃物分为以下几类:(1)有毒废弃物:包括有毒试剂、生物毒素等。
需妥善处理,严禁随意丢弃。
(2)危险废弃物:包括腐蚀性物质、易燃物质等。
需按照相关法规进行专门处理。
(3)一般废弃物:包括废纸、废塑料等。
可进行分类回收或安全处理。
四、废弃物处理方式1. 有毒废弃物的处理(1)有毒废弃物应按照相关法规进行专门处理。
实验室需设立专门的有毒废弃物容器,并在明显位置注明有毒废弃物标志。
(2)有毒废弃物不得随意堆放或倾倒,更不允许直接排入下水道。
(3)实验完成后,应将有毒废弃物收集到专门的容器中,并安全封存,定期进行集中处理。
2. 危险废弃物的处理(1)危险废弃物应按照相关法规进行专门处理。
实验室需设立专门的危险废弃物容器,并在明显位置注明危险废弃物标志。
(2)危险废弃物不得与其他废弃物混合存放或倾倒,更不允许直接排入下水道。
(3)实验完成后,应将危险废弃物收集到专门的容器中,并安全封存,定期进行集中处理。
3. 一般废弃物的处理(1)一般废弃物可以进行分类回收或安全处理。
(2)废纸需进行分类回收,废塑料可以进行分类回收或安全处理。
(3)废液容器应进行彻底清洗,干燥后方可分类回收或安全处理。
五、废弃物处理措施1. 废弃物收集实验室需设立专门的废弃物收集区域,设置标识明显的废弃物容器,以便及时收集废弃物。
2. 废弃物封存废弃物收集容器应进行安全封存,以防止废弃物泄漏或外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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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废处理规定
编号:RCCDC-HF002- 2014
1为了加强实验室废弃物和染菌器材处理的安全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实验室废弃物包括各类废弃的健康相关产品、生物样品、中毒样品、终止保存的菌(毒)种、一次性注射器及其他实验废弃物等。
本制度也适用于可重复使用的染菌器材的处理。
3实验室废弃物采取分类收集处置的原则,由产生废弃物的科室、技管科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共同管理。
4各类废弃物的处理
4.1各类食品、饮用水、卫生用品等检验后其结果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虽不符合但其不会引起环境污染,按体系文件规定的保存期满后,液体类经稀释后由下水道排放,固体类经毁形后按生活垃圾倾倒在中心集中的垃圾存放地,统一清运处理。
4.2实验室产生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等医疗废物,按下列方法处理:
4.2.1所有污染材料应放置在防渗漏的容器中高压灭菌。
4.2.2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应分类收集,盛装医疗废物的包装物或容器应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且无破损、渗漏和其他缺陷。
4.2.3细菌性食物中毒样品和病毒阳性标本经121℃压力蒸汽灭菌30min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4.2.4染菌玻璃试管、玻璃吸管、滴管、镊子等:经121℃压力蒸汽灭菌20min后,对试管进行清洗、晾干。
4.2.5染菌的一次性平皿、移液头等:经煮沸30min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4.2.6病毒类病源性培养物经121℃压力蒸汽灭菌30min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4.2.7细菌类病源性培养物经121℃压力蒸汽灭菌20min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4.2.8一次性手套、工作衣帽等防护用品经消毒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4.2.9使用后的一次性注射器、棉签、有毒有害实验动物尸体等医疗废物,及时交中心医疗废物收集处集中收集暂存。
4.2.10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四分之三时,应及时有效封口并移交市环保局指定的有资质的专业处置机构回收处理。
4.3化学性实验废弃物、过期化学试剂,按下列方法进行无害化处理后:
4.3.1废弃的乙醇可加水稀释后排入下水道。
4.3.2强酸废弃物适当加入弱碱中和,强碱适当加入弱酸中和,再用水稀释后排入下水道。
4.3.3易溶于水的其他无毒、量少的无机化学废弃物,用水稀释后排入下水道。
4.3.4下列实验废弃物,实验室必须分类、妥善、安全存放或处理后排放下水道,存放的达到一定量后由检验科移交给重庆市废弃物中心处理。
4.3.4.1剧毒物质:如毒鼠强、氟乙酰胺、有机磷等妥善、安全存放;
4.3.4.2含氰化物、砷制剂、汞制剂等毒性成分较大的试剂或样品按以下方法处理或收集。
4.3.4.2.1低浓度含酚废液加次氯酸钠或漂白粉使酚氧化为二氧化碳和水。
高浓度含酚废水用乙酸丁酯萃取,重蒸馏回收酚妥善、安全存放。
4.3.4.2.2含氰化物的废液应加入氢氧化钠使呈碱性后再倒入硫酸亚铁溶液中(按质量计算:1份硫酸亚铁对1份氢氧化钠),生成无毒的亚铁氢化钠再排放下水道。
4.3.4.2.3含汞盐的废液先调至pH8~10,加入过量硫化钠,使其生成硫化汞沉淀,再加入共沉淀剂硫酸亚铁,生成的硫化铁将水中的悬浮物硫化汞微粒吸附而共沉淀,排出清液,残渣用焙烧法回收汞、或再制成汞盐妥善、安全存放。
4.3.4.2.4铬酸洗液失效,浓缩冷却后加高锰酸钾粉末氧化,用砂芯漏斗滤去二氧化猛后即可重新使用。
废洗液用废铁屑还原残留的Cr(IV)到Cr(Ⅲ),再用废碱中和成低毒的Cr(OH)3沉淀妥善、安全存放。
4.3.4.2.5含砷废液加入氧化钙,调节pH为8,生成砷酸钙和亚砷酸钙沉淀。
或调节
pH10以上,加入硫化钠与砷反应,生成难熔、低毒的硫化物沉淀妥善、安全存放。
4.3.4.2.6含铅、镉废液,用消石灰将pH调至8~10,加入硫酸亚铁作为共沉淀剂,使Pb2+、Cd2+生成Pb(OH)2和Cd(OH)2沉淀妥善、安全存放。
4.3.4.2.7实验室混合废液可用铁粉法处理,先用酸调节废液pH至3-4,加入铁粉,搅拌0.5h,用碱再调节pH至9左右,继续搅拌10min,再加入高分子混凝剂,进行混凝后沉淀,清液可排放,沉淀物收集存放统一处理。
4.3.4.3废弃有机溶剂:如乙氰、乙醚、石油醚、甲醇、氯仿、二氯甲烷、正己烷等按以下方法处理或收集。
4.3.4.3.1废乙醚溶液置于分液漏斗中,用水洗一次,中和,用0.5% 高锰酸钾洗至紫色不褪,再用水洗,用0.5%~1% 硫酸亚铁铵溶液洗涤,除去过氧化物,再用水洗,用氯化钙干燥、过滤、分馏、收集33.5~34.5℃馏分。
4.3.4.3.2乙酸乙酯废液先用水洗几次,再用硫代硫酸钠稀溶液洗几次,使之褪色,再用水洗几次,蒸馏,用无水碳酸钾脱水,放置几天,过滤后蒸馏,收集76~77℃馏分。
4.3.4.3.3氯仿、乙醇、四氯化碳等废溶液都可以通过水洗废液再用试剂处理,最后通过蒸馏收集沸点左右馏分,得到可再用的溶剂。
方法可在有关资料上查到。
4.3.4.4其他按规定不能自行处置的化学废弃物。
4.5废气的处理
少量有毒气体可以通过排风设备排出室外,被空气稀释。
毒气量大时,必须处理后再排出。
如氧化氮、二氧化硫等酸性气体用碱液吸收存放达到一定量后由检验科移交给重庆市废弃物中心处理。
可燃性有机废液可于燃烧炉中通氧气完全燃烧。
5 相关科室处理各种实验室废弃物应做好记录,并经科室负责人批准,必要时经中心领导审批。
6凡是要移交给专业处置机构进行集中处置的实验废弃物,均由检验科实验室废弃物管理员统一移交。
各检测室应及时将实验室废弃物交实验室废弃物管理员,并与实验室废弃物管理员办理移交手续。
实验室废弃物管理员将废弃物移交给回收单位时,应与运送人员办理移交手续。
7行政办公室不定期组织对各科室废弃物移交、处置记录进行抽查,发现有安全隐患,
及时向中心领导报告。
8非实验产生的废弃物,如仪器、设备、办公用家具等不适用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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