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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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已撤销),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7.11.29•【文号】安监总政法〔2017〕131号•【施行日期】2017.11.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3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资委,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各中央企业:为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在深化国企国资改革进程中,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不放松,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中央企业在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主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占据支配地位,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

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事关人民切身利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各中央企业要发挥安全生产工作示范带头作用,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始终把职工群众的安全健康放在首位。

要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带头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要把安全生产与转方式、调结构、促发展紧密结合起来,正确处理好安全与效益、安全与发展的关系,从根本上提高安全发展水平。

二、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要按照出资人职责定位,根据安全生产风险的差异,对中央企业实施分类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务院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38号)要求,准确把握出资人安全生产职责定位,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协同配合综合监管、行业监管等部门,形成工作合力。

川安监[2006]349号《中央在川和省属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

川安监[2006]349号《中央在川和省属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

川安监[2006]349号《中央在川和省属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关于印发《中央在川和省属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的通知各市(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中央在川和省属企业:《中央在川和省属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经征求部分市(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企业意见,并经局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

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十月二十四日中央在川和省属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为规范中央在川和省属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四川省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处理办法》(省政府令第98-1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4〕52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关于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安全生产业绩考核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运行〔2006〕818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央在川企业和省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04〕29号)的有关精神和规定要求,制定本规定。

一、企业安全管理(一)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负有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职责。

(二)企业应依法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作业标准和岗位技术操作规程,积极采用先进的安全管理方法和安全生产技术,加强和改进安全管理,确保各项措施的落实。

安全生产工作应纳入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的整体布局之中。

(三)企业应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日常生产经营管理的重要内容,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定期进行安全检查,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重大危险源和安全生产薄弱环节的监控与治理,及时排查整改消除事故隐患。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其他 司配合 )
3 4 .深入学习领会 中央领导 同志 关于安 全生产的重要讲话精神 , 八 、创新监管监察执法方式 牢 固树立 “ 红线 ”和 “ 首位 ”意识 。通过 集中培 训、异地交 流、企
2 9 .修订 《 煤 矿建设项 目安全核 准基本 要求》和 《 煤矿安 全生 业 挂职 等 多种 形式 ,提高 监管监 察业 务能 力。弘扬 严格 执法主 题 , 产许 可证实施办法 ,严格规范核准程序 ,提高安全核准 门槛 ,新 申 培 育煤矿安 全监管监 察核心价 值观 ,加 强作风 建设 ,打造一 支 “ 信
3 1 .建 立健全 完善各级煤 矿安全监察 机构对 地方人 民政府煤矿 力为 基层执法 工作创造 有利条 件,解决基 层执 法人 员工作 、学 习和 安全 监管工 作的监督检 查机制 ,实行监督 检查年 度计划 制度 ,加大 生活 中的实 际问题 。( 各司室分头 负责)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非煤矿 山外包工程
2 7 .加 大瞒报事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故的查处 和打击 力度 ,发现 迟报 、谎报 、瞒报
九 、加强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能力建设 3 3 .认真 贯 彻落实 党的 十八 大、十八 届三 中全 会精神 ,研 究 、
事故 及伤亡人数的 ,依法严厉惩处有关责任人 员。( 调查司负责 )
2 8 .加 强事故统计 分析 ,创新 警示教 育方式 ,充 分利用 信息化 探 索深化 煤矿安全监 管监察 体制改革措 施 ,完善 煤矿安全监 管监察
请 的项 目未 经安全 核准一律 不得建设 。严 格安 全设施设 计审查 和竣 念 坚定 、敢 于担 当、善 抓落 实、职 业内行 、 自身严格 ”的煤矿 安全 工验收 , 强化安 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 , 开展 网上许可 申报试 点工作。 ( 监察 司负责 ,其他司室配合 )

宣布失效的安全生产文件目录(2012年)应急〔2018〕32号

宣布失效的安全生产文件目录(2012年)应急〔2018〕32号

安监总煤调〔2012〕29号
75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辽宁省辽阳市灯塔市大黄二矿“3·22”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情况的通报
安监总煤调〔2012〕39号
76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吉林省吉林市蛟河市丰兴煤矿“4·6”重大透水事故的通报
安监总煤调〔2012〕49号
77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近期三起煤矿透水事故的通报
37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积极参与全国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安监总厅管三〔2012〕114号
38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文书的通知
安监总厅管三〔2012〕132号
序号
文件标题
发文字号
39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12年度烟花爆竹药物安全抽检工作的通知
11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矿用安标产品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12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安全防护网生产企业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13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统计工作异地督查的通知
14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卫生统计试点工作情况的通报
发文字号
安监总厅规划函〔2012〕3号 安监总厅规划〔2012〕8号 安监总厅规划〔2012〕22号 安监总厅规划〔2012〕85号
69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关于煤矿防治水害事故专题视频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通 报
70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关于煤矿防治水害事故专题视频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通 报
安监总厅煤办〔2012〕80号 安监总厅煤办〔2012〕81号
序号
文件标题

国务院国资委对外公布《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禁令》

国务院国资委对外公布《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禁令》

导致事故 伤害不得认 定为工伤 的规定 , 加 了职 _ 因吸毒 增 T
导致事故伤害不得认定为工伤的规定。

S E A H E INE o A T H L & NR M T FY ET VO N
我 国确 定 “ 十二 五 ” 时期 安 全生 产 奋 斗 目标
国务 院安委会 全体会 议确 定 了“ 十二 五” 时期 安全 生 产奋斗 目标。 主要 南五部分组成 : 一是相对指 标 : 主要 是亿 元 G P事故 死亡率下 降 3 %以上 ,工 矿商 贸十万从业 人 D 6 员事故死亡率下 降 2 %以上 , 6 煤矿百 万吨死亡率下 降 2 % 8
以 上 , 路 交 通 万 车 死 亡率 下 降 3 %以上 。 是 绝 对 指 标 : 道 2 二
项 治理整顿 , 突出抓 好重点行业 ( 领域 ) 隐患排查 治理 。加
强 交 通 运 输 安 全 监 管 , 视 消 防 安 全 工 作 。 好 煤 矿 和 非 重 抓
煤矿 山安 全生产工 作 , 强娴花爆竹和 危险化学 品安全管 加 理, 加强 建筑施 工等 其他 行业 ( 领域 ) 安全监 管 , 做好 节 日
国务 院 国资 委对 外 公布 《 中央 企业 安 全 生产 禁 令》
针 对 中 央企 业 安全 生 产 _ 作 中存 在 的突 出矛 盾 和 问 题 , T 国务 院 国资 委 1 5 日对外 公 布 了 《 月 中央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禁
扩 大了工伤保险 的适 用范 围;二 是调整 了工伤认 定范围 ;
具备相应 资格 的人员从 事特种作业 , 未经 安全培训 教育并
考 试 合 格 的 人 员 上 岗 作 业 , 报 、 报 、 报 、 报 生 产 安 迟 漏 谎 瞒 全事 故等都被 明令禁止 。

国发【2010】23号文解读

国发【2010】23号文解读

23号文出台的意义
“抓住了根本的”纲领性文件
它是继2004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的决定》、2005年国务院第116次常务会议提出的安 全生产12项治本之策之后,国务院出台的又一个指导
全国安全生产的纲领性文件,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必将对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推进全国安全生产形 势持续稳定好转起到关键性作用。
规定加快制定修订各行业的生产、安全技术和高危行业从业人员资格标准,要把符合 安全生产标准要求作为高危行业企业准入的前置条件,严把安全准入关。
9、工伤事故死亡职工一次性赔偿制度。
规定提高赔偿标准,对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职工死亡,其一次工亡补助标准调整为
按全国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算。 2004年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
而未带班的等,要求按有关规定的上限处罚;对以整合技改名义违规组
织生产的、拒不执行监管指令的、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规定和安全 培训有关规定的等,要依法加重处罚。
8、强化安全教育培训。
职工必须全部培训合格后上岗。不经培训上岗、无证上 岗的依法停产整顿。鼓励进一步扩大采矿、机电、地质、通 风、安全等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培养。
(二)有关部门
1、加强监管执法 2、严格市场准入 3、严厉打击“三非” 4、评估企业安全信用等级 5、隐患挂牌督办 6、严格事故处罚
(三)党委政府层面
1、解码23号文,制定配套措施
2、将安全生产纳入总体规划
3、强制淘汰落后技术产品
4、依法关闭安全生产条件不达标企业 5、严格安全责任目标考核
5、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属地管理。
对当地包括中央和省属企业安全生产实行严格的监督检查和管理。04年52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为了加强我国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企业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的持续稳定发展,国务院特发出通知,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一、加强领导责任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是企业领导的首要责任。

各级企业领导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将安全生产纳入企业的重要议程,并确保有效的组织实施。

领导层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制度,明确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加强风险防范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二、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责。

实施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加强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三、强化安全生产措施企业要加强对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源的控制和管理,完善安全设施和防护装备,确保生产设备的安全运行。

加强对特种设备和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严格遵守相关的安全制度和标准。

加强火灾防控工作,保障消防设施和消防通道的畅通。

四、推进安全技术装备创新鼓励企业加大安全技术装备的创新力度,采用先进的安全监测和预警技术,提高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促进新技术的应用,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

五、加强执法监管政府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执法监管,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形成有力震慑。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信息报告制度,及时发布安全生产提示和预警信息。

加大安全检查力度,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六、加强社会共治加强政府、企业和社会公众的合作,形成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合力。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七、加强研究和标准制定进一步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研究和探索,推动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的创新发展。

制定相关的标准和规范,为企业提供科学可行的指导。

总之,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是维护企业员工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的关键举措。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通知精神的通知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通知精神的通知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通知精神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0.09.02•【文号】国资发综合[2010]136号•【施行日期】2010.09.0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通知精神的通知(国资发综合〔2010〕136号)各中央企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以下简称《通知》)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安委办〔2010〕15号),全面提高中央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真学习,切实把握《通知》的精神实质《通知》是在我国进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的重大决策和部署,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各中央企业要高度重视《通知》的传达学习,采取多种方式,组织干部、员工学习《通知》精神,特别是中央企业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思想认识,深刻领会《通知》精神实质,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把发展建立在安全生产有可靠保障的基础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管理、制度、标准和技术等方面,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坚持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责任追究,实现安全生产的标本兼治和长治久安。

二、立足当前,重点解决安全生产面临的突出问题各中央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通知》要求,针对中央企业部分基层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流于形式、技术保障和组织保障存在严重不足、盲目赶工期和抢进度等突出问题,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增强安全生产执行力。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切实加强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切实加强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切实加强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12.03.27•【文号】安监总管四[2012]36号•【施行日期】2012.03.2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切实加强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2〕3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各中央企业:近期,中央企业连续发生3起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2012年2月20日,鞍钢集团公司所属重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铸钢厂在浇铸大型铸钢件时,发生砂型型腔喷爆事故,造成13人死亡、17人受伤。

2月23日,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宝钢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8万立方米转炉煤气柜维修改造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煤气中毒事故,造成6人死亡、7人受伤。

3月2日,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南京油运紫金山船厂正在维修的长航荣海号轮锅炉发生爆炸事故,造成4人死亡、12人受伤。

这些事故反映出部分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存在以下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一是安全责任不落实。

个别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淡薄,安全生产责任没有落实到具体岗位;一些基层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工作不重视,重生产、轻安全的现象较为严重;对重大危险源辨识不全,监控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闭合。

二是安全交底不规范。

少数企业不执行作业现场安全交底制度或执行不严格,特别是对交叉作业缺乏统一的协调管理,参与作业的各方不清楚存在的危险因素,没有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责任。

三是现场管理不严格。

一些企业作业现场管理不严格,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时有发生,且得不到及时制止和处罚。

四是安全教育不扎实。

不少企业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仍流于形式,特别是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缺乏针对性,导致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缺乏基本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学习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学习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 产工作的通知》学习
二、严格企业安全管理
n 3.进一步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 企业要健全完善严格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加强对生产现场监督检查,严格查处违章指挥、违规
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 凡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要责令停产
停工整顿,并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规定 上限的经济处罚。 对以整合、技改名义违规组织生产,以及规定期限内 未实施改造或故意拖延工期的矿井,由地方政府依法 予以关闭。 要加强对境外中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和管理。
故发生后,108人安全升井,153人被困 井下。经过各《方国面务院的关共于进同一努步加力强,企业4安月全5生日,
产工作的通知》学习
《通知》制定的背景和起草过程
n 国务院制定出台这个文件,主要基于以下几点: n 一是进一步巩固发展安全生产形势。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
工作始终高度重视,相继出台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政策 措施,去年以来又在全国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经 过全国上下的共同努力,全国安全生产状况呈现总体稳定、趋于 好转的发展态势。 2009年全国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在2008年降到10万人以下的 基础上又降到了9万人以下,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连续7年实现了 “双下降”。 在新的历史时期,针对经济社会发展出现的新形势新情况,需要 进一步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继续把安全生产工作推向深入, 巩固和发展不断取得的安全生产成效。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 产工作的通知》学习
第三部分:《通知》的条文
一、总体要求
n 1.工作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
安全发展的理念,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 结构,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把经济发展建立 在安全生产有可靠保障的基础上;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 面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安全标准, 提高企业技术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坚持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切实加强安全监管,强化企 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促进我国安全 生产形势实现根本好转。

解读国发23号文

解读国发23号文

8、更加严格的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
三、《通知》的主要内容“00”
“十个创新”与“十个强化”
(一)“十个创新”
《通知》的一些条文突破原有法律法
规的规定,具有明显的创新性
(一)“十个创新”
1、重大隐患治理和重大事故查处督办制度
对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实行逐级挂牌督办、公告制度,国家相关部门加强督促 检查;对事故查处实行层层挂牌督办,重大事故查处由国务院安委会挂牌督 办。
落实地方和企业对国家投入的配套资金,研究提高危行
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下限标准并适当扩大范围,加强道
路交通事故社会求助基金制度建设,积极稳妥推行安全
生产责任保险制度等。
5、企业安全生产信用挂钩联动 制度。
规定要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分级评价结果,作为信用评
级的重要考核依据;对发生重特大事故或一年内发生2 次以上较大事故的,一年内严格限制新增项目核准、 用地审批、证券融资等,并作为银行贷款的重要参考 依据。
2001年12月30日上午,江西万载县一大型 港商独资企业——攀达烟花制造有限公司 礼花弹分厂发生特大爆炸,造成14人死亡, 61人受伤。据查,导致这起特大伤亡事故 的直接原因是礼花弹分厂零件车间装硝女 工在生产过程中违反操作规定,引起礼花 弹厂半成品库、成品库和生产厂区的接连 爆炸;另外,企业为了扩大产量,超员生 产,超量存放原料和成品,导致了爆炸的 升级。
规定加快制定修订各行业的生产、安全技术和高危行业从业人员资格标准,要把符合 安全生产标准要求作为高危行业企业准入的前置条件,严把安全准入关。
9、工伤事故死亡职工一次性赔偿制度。
规定提高赔偿标准,对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职工死亡,其一次工亡补助标准调整为
按全国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算。 2004年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

安全标准化《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 T 9006解析

安全标准化《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 T 9006解析

2020/5/12
31
安全标准化的推行过程
安全标准化达标程序
成立达标工作领导小组
组织达标工作组 基础管理组、机械组、电气组、化工组、 消防组、车辆组、作业环境职业健康组等
学习标准、制定实施细则 资料准备及整改
自评验收
欠缺项整改
复自评验收
2020/5/12
提出考核申请
32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 范》(AQ/T 9006—2010)解析
调整产业结构,推进企业重组和矿产资源开发 整合,淘汰安全性能低下的落后产能;
以政策引导,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2020/5/12
11
总的要求
用新的安全理念,在新的安全管理 体制中,以建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 为主要方法,以落实各行业安全标准化 规范为主要内容,依法做好安全生产工 作。
2020/5/12
2020/5/12
14
安全标准化的产生背景
总的背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 件下的安全监督管理。其主要特征 如下:
2020/5/12
15
安全标准化的产生背景
观念不断更新 新的安全管理体制逐渐形成 新的安全生产法规必须得到落实 国家安全生产监察机构的变更需要明确
职责界限 企业安全文化的巨大差异应有一个底线 安全管理方法不断创新
部门的安全管理:交通部、建设部、国资委等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2020/5/12
20
安全标准化的产生背景
企业安全文化的巨大差异应有一个底线
经济性质的差异:国营、集体、三资、三来一补、 私营、股份等
发展历程的差异:创业期、成长期、成熟期、衰 退期
行业属性的差异:高危、中危、低危 经营现状的差异:赢利、持平、亏损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10.09.28•【文号】国办函[2010]140号•【施行日期】2010.09.28•【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10〕140号)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重点工作分工方案》(以下简称《分工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部门按照任务分工,逐项抓好落实。

对于《分工方案》中涉及本部门的工作,要明确实施步骤和具体要求;同一项工作涉及多个部门的,牵头部门要加强协调,部门之间要密切协作。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强督促检查,并将各项工作年度完成情况汇总报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

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重点工作分工方案一、严格企业安全管理(一)进一步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

1.督促企业健全完善严格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对生产现场监督检查,严格查处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三超”行为。

对以整合、技改名义违规组织生产,以及规定期限内未实施改造或故意拖延工期的矿井,督促地方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安全监管总局及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分工负责)2.加强对境外中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和管理,严格落实境内投资主体和派出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责任。

(安全监管总局、商务部牵头,外交部、发展改革委、国资委、能源局及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分工负责)(二)及时排查治理安全隐患。

3.督促企业经常性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并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禁令-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24号

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禁令-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24号

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禁令
正文:
----------------------------------------------------------------------------------------------------------------------------------------------------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第24号)
《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禁令》已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第94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给予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主任王勇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禁令
一、严禁在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隐患未排除、安全措施不到位的情况下组织生产。

二、严禁使用不具备国家规定资质和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的承包商和分包商。

三、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

四、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五、严禁违反程序擅自压缩工期、改变技术方案和工艺流程。

六、严禁使用未经检验合格、无安全保障的特种设备。

七、严禁不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八、严禁未经安全培训教育并考试合格的人员上岗作业。

九、严禁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

——结束——。

关于加强岁末年初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的通知

关于加强岁末年初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的通知

关于加强岁末年初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的通知 司属各单位: 为了全面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31号)、总公司《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中建股安字〔2017〕1171号)、工程局《关于加强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中建三安〔2017〕947号)等文件精神,做好全司在建工程岁末年初的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针对目前安全形势,各单位和各项目要加强对在建工程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落实各级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责任 分公司经理是分支机构安全隐患和排查的第一责任人,对分支机构在建工程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要亲自落实、亲自部署,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督促各分管领导、部门、项目抓好当前的安全生产工作。

杜绝查而不罚,查而不管。

 项目经理是本项目隐患排查和治理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带队,对项目施工现场和办公、生活区进行全面排查,强化隐患整改力度。

杜绝查而不改。

 分支机构和项目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承担相应职责,部门和岗位管理人员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全过程安全隐患和排查治理,实现隐患排查和治理过程可追溯,安全责任可追究。

杜绝检查走过场,流于形式。

 二、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深入开展年末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各项目开展自查自纠。

各级单位主要领导要认真履行带队检查职责,要形成多部门联动参加检查,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责任原则,明确分工,逐一将安全检查责任落实部门和相关责任人,各单位安监部门要监督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对安全检查的履职。

严格落实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对检查走过场、不履职的要追究责任。

 各单位要督促项目立即整改隐患和不安全问题,项目要定时、定措施做好隐患的治理,将隐患整改落实责任人和分包单位,并履行整改责任人和整改单位书面签字手续。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4.09.16•【文号】安委办明电[2014]24号•【施行日期】2014.09.1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4〕2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各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矿安全监察局,国务院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中央企业:“十一”国庆节即将来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即将召开。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认真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周密安排、精心部署,狠抓各项安全措施落实,严密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为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监管,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针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特点,切实加强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油气输送管道、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冶金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突出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时段和重点单位,全面彻底排查治理隐患。

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隐患的,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落实监管措施,严防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要认真分析国庆节日期间群众出行大量增加的实际情况,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和路面巡查执法,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长途客运班车凌晨2至5时停车休息制度,强化对运输危险物品车辆通行高速公路隧道的安全监管。

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

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

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正文:---------------------------------------------------------------------------------------------------------------------------------------------------- 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一九六三年三月三十日发布)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以保证职工的安全与健康,促进生产,特作如下规定:一、关于安全生产责任制(一)企业单位的各级领导人员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安全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和制度,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二)企业单位中的生产、技术、设计、供销、运输、财务等各有关专职机构,都应该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的要求负责。

(三)企业单位都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加强劳动保护工作机构或专职人员的工作。

劳动保护工作机构或专职人员的职责是:协助领导上组织推动生产中的安全工作,贯彻执行劳动保护的法令、制度;汇总和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且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订或修订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对这些制度、规程的贯彻执行进行监督检查;经常进行现场检查,协助解决问题,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先行停止生产,并且立即报告领导上研究处理;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指导生产小组安全员工作;督促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分发和合理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和清凉饮料;参加审查新建、改建、大修工程的设计计划,并且参加工程验收和试运转工作;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进行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且督促他们按期实现;组织有关部门研究执行防止职业中毒和职业病的措施;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劳逸结合和女工保护工作。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分级属地监管的指导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分级属地监管的指导意见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分级属地监管的指导意见安监总办〔2011〕7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资委,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各中央企业:中央企业是国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搞好中央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对保障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具有重要意义。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及其所属各级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中央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明确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分级属地监管职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进一步明确和加强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对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分级属地监管的职责分工:(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承担国家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对中央企业总部(集团公司、总公司等,下同)及其所属各级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二)国务院有关部门主要负责相关行业或领域中央企业总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主要负责工矿商贸以及没有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的中央企业总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三)国务院国资委按照国有资产出资人的职责,负责指导督促中央企业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督促中央企业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好对企业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业绩考核;依照有关规定,参与或组织开展中央企业安全生产检查、督查,督促企业落实各项安全防范和隐患治理措施;参与企业特别重大事故的调查,负责落实事故责任追究的有关规定;督促企业做好统筹规划,把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工作纳入中长期发展规划,保障职工安全与健康,切实履行社会责任。

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专题《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专题《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了修改指导意见 。 之后 , 国务 院应急办的具体指导 在 和大力协调下 , 会同有关部门先后进行了 l 多次修 0
改 , 间 吸收 了国务 院发 展研究 中心专题 研究成 果 , 期 广 泛征 求 了发展 改革 委等 2 个 部 门的意 见 , 达成 7 并
学 习贯彻《 国务院关于
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专题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的通知》 解读


《 通知》 制定的背景、 意义和起草过程
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研究提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
观, 全面加强企业管理 , 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的工
作方案 , 并指示 国务 院发展研 究 中心开展 专题研 究 。 国务 院制定 出台这个 文件 , 主要基 于 以下 几点 :
漏报、 谎报 、 迟报 。发生 事故 的企业 主要负责 人必须

6.
降” 。在新 的历史时期 , 针对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在
转变 经济发 展 方式 中 出现 的新 形 势新情 况 ,需要 进

经济发展方式 , 坚持安全发展 、 预防为主 , 从根本上 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 3 从 月底开始 , 安全监管 总局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展改革委 、 国资委等部
二 是 重 点 解 决 当前 安 全 生产 暴 露 出的 突 出 问
题 。 们应 清醒地 看 到 , 我 由于受 生产 力发 展不均 衡 和
基础薄弱的制约 , 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严峻 , 今年上半 年在事故总量同比继续下降的同时 ,重特大事故有
所反弹, 尤其 是先 后发 生 6 一 次死 亡 3 以上 的 起 0人 特 别重 大事 故 ,给人 民群众 生命 财产 安全 造成 重大 损 失 , 社会 上产 生恶 劣影 响 。 对 当前 的安全 生产 在 针 状 况 ,结 合 国务 院安 委会 于 5月 中下旬 开 展 的安 全 生 产大检 查所 发现 的 突出 问题 ,安全监 管 总局在 向 国务 院作 出专 题报 告 中 ,对 事故 多发 的原 因作 了深 入 分析 ,主要 是 :一些 企业在 经 济 回升 向好 的情 况 下 , 目追 求 经济 效益 , 盲 重生 产 轻 安全 , 安全 管 理 薄 弱, 安全生 产 主体责 任不 落实 ; 无证 或证 照不 全非 法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04.02.20•【文号】国资发考核[2004]179号•【施行日期】2004.02.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正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资发考核[2004]179号)各中央企业:2004年1月5日,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以下简称《决定》);1月17日-18日,国务院在京召开了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2月16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了第40次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关问题。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决定》、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为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创造良好的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特通知如下:一、认真贯彻落实《决定》、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对抓好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进一步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对做好新时期安全生产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总结了十六大以来全国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和2003年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的经验,分析了当前的形势,提出了2004年全国安全生产的目标,并就全面贯彻落实《决定》提出了明确要求。

国务院常务会议根据当前一些地方接连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问题,研究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措施,部署了立即在全国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

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关系到资产安全和企业生存,关系到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能不能保障安全生产,是衡量企业负责人是否真正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一个重要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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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务院国资委
关于切实加强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安监总管四〔2012〕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各中央企业:
近期,中央企业连续发生3起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2012年2月20日,鞍钢集团公司所属重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铸钢厂在浇铸大型铸钢件时,发生砂型型腔喷爆事故,造成13人死亡、17人受伤。

2月23日,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宝钢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8万立方米转炉煤气柜维修改造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煤气中毒事故,造成6人死亡、7人受伤。

3月2日,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南京油运紫金山船厂正在维修的长航荣海号轮锅炉发生爆炸事故,造成4人死亡、12人受伤。

这些事故反映出部分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存在以下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一是安全责任不落实。

个别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淡薄,安全生产责任没有落实到具体岗位;一些基层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工作不重视,重生产、轻安全的现象较为严重;对重大危险源辨识不全,监控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闭合。

二是安全交底不规范。

少数企业不执行作业现场安全交底制度或执行不严格,特别是对交叉作业缺乏统一的协调管理,参与作业的各方不清楚存在的危险因素,没有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责任。

三是现场管理不严格。

一些企业作业现场管理不严格,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时有发生,且得不到及时制止和处罚。

四是安全教育不扎实。

不少企业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仍流于形式,特别是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缺乏针对性,导致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缺乏基本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五是源头控制不到位。

有些企业在设计、技术方案制定等初始环节控制把关不严,对供应商质量源头控制不到位,对分包商或协作队伍管理方式粗放,以包代管、管而不严,违法分包、层层转包现象屡禁不止,给安全生产工作留下严重隐患。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精神,切实加强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中央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安全生产行为
各中央企业要全面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级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加大安全生产考核力度,按照《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禁令》(国务院国资委令第24号)的要求,细化处罚标准,对违反《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禁令》的企业和相关责任人要严格追究责任。

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2〕14号)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重点抓好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切实加强作业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坚决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并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切实提高其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坚决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加大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强化源头管理
各中央企业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实施科技兴安战略。

要加大技术改造力度,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积极探索安全生产管理新方式、新方法,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要进一步加强勘探、设计、研发、测试、技术方案制定等初始环节的安全质量控制,优化业务流程,推行标准化管理,加强过程管控和审核,把好第一道关口;要加强供应链管控,建立健全供应商资格审查、产品准入、能力评价、业绩再评价和退出机制,把好原材料、元器件和设备的入口关;要加强分包商和协作队伍管理,做好资质审核,加强过程管控,将分包商和协作队伍纳入企业管理体系,坚决杜绝以包代管、管而不严和违法分包、层层转包现象。

三、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完善安全管理体系
各中央企业要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要求,把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作为推动企业转型升级,提升企业管理水平,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强化现场管理,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加快与国际接轨的重要内容和有效途径。

要结合企业自身实际,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抓好创建工作,率先实现安全达标;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与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结合起来,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要求,全面梳理,查找不足,不断改进和完善。

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
各中央企业要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通知》(安委办〔2012〕1号)要求,建立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报自纠系统,加强对危险源的分析和监控,加强信息化管理,建立安全生产预警机制,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体系化、规范化、制度化。

各中央企业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突出行业特点,紧紧抓住高危作业和重大危险源,不断完善安全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要突出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对检查过
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责令整改,并确保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对存在的重大隐患,企业要立即予以排除;对排查不认真、整改措施不落实、违法违规组织生产的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相关责任人,要严肃追究责任。

五、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建立地企联动机制
地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中央企业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健全应急管理机构,落实应急管理责任,并加强地企应急救援联动,完善协调联动机制,共享区域应急资源,加强应对重大事故灾难区域一体化应急能力建设,提高共同应对事故灾难的水平。

要整合应急资源,加大投入,按照有关规定抓紧建设应急救援队伍,加强救援装备建设,强化救援物资和紧急运输能力储备。

要加强预案衔接,落实预案报备制度,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联合应急演练;加强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体系和相关数据库建设,提高应急管理信息化水平和应急处置效率。

六、进一步明确监管职责,强化对中央企业的监督和指导
地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分级属地监管的指导意见》(安监总办〔2011〕75号)有关要求,进一步明确对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分级属地监管的职责分工,落实属地监管责任。

省、市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中央企业进行严格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协调帮助企业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中央企业所属各级企业要主动接受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依法及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定期报告安全生产管理、隐患排查治理和事故等情况。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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