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异地生活、工作的参保退休人员和在职人员如何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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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异地生活、工作的参保退休人员和在职人员如何享受待遇
七海人力资源的家人们总会遇见那些长期异地生活、工作的参保退休人员和在职人员如何享受待遇问题而不知如何处理,今天七海家人就问您服务解答。
(1)长期异地生活、工作的参保退休人员和在职人员,所在单位应将其名单、异地住址或异地工作地址、联系电话报社保局(医保科)备案,同时由参保人选择2间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或公立医院)作为定点医疗机构并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2)异地住院病患者,须在入院后3天内向所在单位报告,并由其所在单位(或家属)在1周内携带患者的入院诊断证明书复印件(传真件)到社保局医保科办理异地住院登记手续。
(3)因出差或探亲期间突发急病住院的,在病情稳定后应转回本统筹区内定点医疗机构诊治。
(4)参保人异地住院,应到登记备案的医疗机构就医(急诊抢救除外),并由个人或所在单位先垫付医疗费用。出院时,须带齐基本医疗保险IC卡、本人身份证、疾病诊断证明书、出院小结、医疗费用正式发票及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异地就医备案表到社保局(医保科)办理报销手续。
综上看了以后,七海的家人们希望可以帮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