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实施的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Q/RHS-217-02-2007 标准实施的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1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标准实施监督检查的管理体制、内容、方式及奖罚规定等。

本办法适用于各分公司有关部门标准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管理规定。

2监督检查的管理体制

2.1标准实施的监督检查体制分为:国家监督、行业监督、社会监督、企业自我监督。国家监督《标准化法》第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行业监督是《标准化法》第五条规定,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分客管理本部门、本行业的标准化工作。社会监督是指由全社会新闻媒介、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及产品经销者和用户,对标准实施情况进行的监督。企业自我监督,就是我们公司自身依据各种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工作标准等各标准,进行的一种内部监督。

2.2总公司实行的监督检查,是实行统一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即在总经理统一领导下,标准化委员会进行组织协调、考核,有关部门对本部门有关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监督检查的内容

3.1总公司内部的监督与检查应是实实在在的一项工作,而不是形式上的规定。必须从产品设计开始,贯穿于产品生产的全过程。产品设计阶段的监督,一般是对产品设计图样和设计文件的标准化审查。生产过程的监督,是对实施标准的综合性检查。新产品开发、改进老产品、技术革新改造或引进技术设备,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3.2设计文件的标准化审查

设计文件是直接指导产品生产制造和质量检验的依据,通过标准化审查,可以充分掌握产品及其组成的部分在设计、制造、检验、使用权限等方面实施国家强制性标准的情况,使设计文件达到完整、正确、统一的要求,扩大工艺工装的继承性,提高产品标准化水平。

3.3除了3.2条以外,在改进产品,进行技术改造,引进国外技术设备,都必须进行标准化自行审查,或者请市标准化管理科进行审查,审查其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化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凡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能签字。

3.4在生产过程中对实施标准进行综合检查

3.4.1采购环节的检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