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公安机关案件卷宗装订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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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公安机关行政案件卷宗装订标准

河南省公安机关行政案件卷宗装订标准

河南省公安机关行政案件卷宗装订标准为进一步规范公安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办理行政案件质量,杜绝行政案件卷宗装订的随意性,省公安厅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行政法律文书(式样)>的通知》和《公安专业档案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标准。

一、卷宗材料内容及排列顺序(一)行政案件卷宗分类公安行政案件卷宗分行政(治安)处罚案卷、行政强制措施(包括劳动教养、少年收容教养、收容教育、强制戒毒)案卷、交通事故案卷、消防监督案卷和行政复议案卷等。

行政案卷分正卷和副卷(除行政复议卷宗外)。

正卷内容包括:结案报告、各种法律文书、证据材料及调解笔录等。

副卷内容包括:工作记录、审批表、报告、审核意见等。

(二)行政处罚案卷正卷内按顺序存放下列材料:1、结案报告2、受案登记表3、报案材料、当场抓获材料、投案自首材料4、继续(留置)盘问、延长继续(留置)盘问审批表5、留置盘问记录6、传唤证7、检查证8、讯问笔录(逐人按时间顺序排列)、检查、交待材料9、询问笔录(逐人按时间顺序排列)10、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或教师)通知记录11、抽样取证证据清单12、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清单13、扣押物品、文件清单14、扣押物品、文件发还凭证15、赃物或者被损坏物品估价证明16、伤情鉴定、精神病医学鉴定、检测结论17、物证鉴定材料18、现场勘察、检查笔录19、物证照片20、户籍证明、前科证明、电话查询记录等21、行政处罚告知笔录22、终止案件调查决定书23、行政处罚决定书24、送达回执25、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清单26、收缴物品决定书和收缴物品清单27、收取保证金通知书、担保人保证书28、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书、没收保证金决定书29、行政拘留执行通知书、回执、30、银行代收罚款凭证(回执)31、调解意见书32、调解赔偿所依据的其他证明、单据33、行政赔偿决定书/不予行政赔偿决定书34、复议申请书35、提交行政复议答复通知书36、行政复议决定书37、行政起诉状38、行政诉判决书/裁定举行听证的案件,应当在公安行政处罚告知笔录之后增加以下材料:1、当事人书面听证申请2、不予受理听证通知书/举行听证通知书3、听证委托代理书4、听证笔录副卷内按顺序主要存放下列材料:1、特情、耳目提供的线索材料2、案件查处计划、查破经过3、领导对案件的指示、批示4、传唤、检查、申请回避、行政处罚等审批表5、延时结案文书6、继续(留置)盘问通知督察部门备案记录7、延长继续(留置)盘问通知被盘问人家属或者单位记录8、审核人员阅卷笔录9、听证报告书10、重大、疑难案件集体研究记录11、答复意见书副本12、行政复议决定执行情况说明13、应诉通知书14、答辩状15、提交证据清单副本16、出庭情况报告17、行政判决执行情况说明18、其他需要列入副卷的材料(三)行政强制措施案卷对卖淫、嫖娼人员决定收容教育的案件,正卷在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之后增加以下材料:1、收容教育/延长收容教育决定书2、提前解除收容教育决定书3、解除收容教育证明书对吸食毒品人员决定强制戒毒的案件,正卷在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之后增加以下材料:1、强制戒毒/延长强制戒毒决定书2、解除强制戒毒证明书3、限期戒毒通知书办理涉外行政案件,正卷在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之后增加以下材料:1、出入境管理拘留审查/延长拘留审查决定书2、出入境管理解除拘留审查决定书3、出入境管理监视居住/延长监视居住决定书4、出入境管理解除监视居住决定书5、遣送出境决定书6、缩短停留期限决定书7、取消居留资格决定书8、限期离境决定书9、扣留/收缴护照、证件决定书行政强制措施案卷副卷的立卷同行政处罚案卷副卷相同。

卷宗装订标准及要求

卷宗装订标准及要求

卷宗装订标准及要求
1. 卷宗的页面要整理平整呀,就像叠衣服一样要整整齐齐的。

你想想,要是页面皱皱巴巴的,那多难看呀,别人查看的时候得多费劲!比如那个小张整理的卷宗,页面平整得很,查找信息一下就找到了。

2. 装订的顺序千万不能错咯,这可不是能随便乱来的。

这就好比是走迷宫,得一步一步按照正确的路走,不然不就迷路啦!上次小李装订错了顺序,结果整个卷宗都乱套了。

3. 装订的钉子要钉牢固啊,别松松垮垮的。

这就跟建房子打地基一样重要,不牢固怎么行呢!记得有一次小王用的钉子不行,后来卷宗都散开了。

4. 卷宗的标签要写清楚明白呀,不能含糊。

就像给物品贴标签一样,得让人一目了然。

比如那次小刘标签没写清,找卷宗都找半天。

5. 每一份文件都得装进去哟,不能有遗漏。

这就像是拼图,少一块都不完整呐!之前有人就遗漏了一份重要文件,造成了不小的麻烦。

6. 装订的边距也要注意呀,不能太宽也不能太窄。

这就跟切菜似的,得有个合适的尺寸。

那次小赵边距弄不好,卷宗看起来特别别扭。

7. 要认真对待卷宗装订呀,这可不是小事。

这可是关系到工作质量的大事情呀!大家都要重视起来,把每一个卷宗都装订得完美无缺。

我的观点结论:卷宗装订虽然是个小细节,但却非常重要,必须认真细致地做好每一个环节。

四、装订案卷的要求

四、装订案卷的要求

四、装订案卷的要求装订案卷,是一项认真细致的工作,它是立卷后的最后一道工序,其具体要求如下:第一,为了便于保存和防止破损,在装订前要把文书材料上的订书钉、大头针、回形针等金属物去掉。

第二,对于大小不一的文书材料以及其他不便装订的材料,要进行加工裱糊。

裱糊时要用胶水,不要使用浆糊,以防虫蛀。

对于那些已破损而又不便裱糊的重要材料,可用牛皮纸袋或者卷盒式卷皮保管。

第三,有的文书材料是用铅笔和圆珠笔制作的,但又不能重新制作,为了长期保存,应将原件复制一份,放在原件之后。

第四,案卷内的照片(包括底片),一定要有文字说明。

照片如果没有文字说明,就失去了保存和证明的作用。

因为照片上所反映的形象只是案件事实中的一个或几个片断,需要有文字材料进行补充说明。

照片和文字说明是相辅相成、互不可缺的,是密不可分的整体。

每一张照片都应有相应的文字材料加以说明。

第五,装订案卷每册以二百页(厚度为10至20.毫米)为宜,如果材料较多,可立一、二、三……分册。

共同犯罪案件的立卷,除主卷(是指共同犯罪事实部分)外,每个犯罪嫌疑人应分别立卷,在卷宗上要注明x x集团案x x犯罪嫌疑人。

第六,装订案卷,应尽量使用装订档案的专用绳索或者棉线,一般不要用麻线和尼龙线等。

第七,根据公安部下发的《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格式》式样中的规定格式,装订线都在文书材料的左边,应在案卷的左侧装订。

装订线不能压字压行,以免影响查阅。

第八,装订时要将文书材料取齐,最好能将上下左右都取齐,起码要将下边和右边取齐,以达整齐美观、坚固之目的。

但是,不能为了追求案卷的外观美观,而将文书材料的文字切掉。

第九,对一些不能装订入册的物证材料等,应当单独立卷保管。

刑事案件卷宗材料规范整理 (2)

刑事案件卷宗材料规范整理 (2)

刑事案件卷宗整理的标准如下:(一)法律文书卷装订顺序1、卷宗封面ﻫ2、卷内目录3、受案登记表ﻫ4、110接警记录、行政机关移送函等其他首次接报案证明材料5 ﻫ、受案回执ﻫ6、立案决定书ﻫ7、不予立案通知书、不予立案复议申请书、复核申请书、复议决定书ﻫ8、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检察院)、不立案理由说明书9、通知立案书(增加)ﻫ10、指定管辖决定书ﻫ11、移送案件通知书ﻫ12、拘传证13、拘留证、拘留通知书14、延长拘留期限通知书ﻫ15、提请批准逮捕书、批准或不批准逮捕决定书、要求复议意见书、检察机关的复议决定书、提请复核意见书、检察机关的复核决定书ﻫ16、逮捕证、逮捕通知书17、提请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意见书、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决定书、延长侦查羁押期限通知书ﻫ18、计算/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通知书19、变更逮捕措施通知书20、不需要继续羁押检察建议书、不予释放/变更强制措施通知书ﻫ21、释放通知书ﻫ22、释放证明书23、入所健康检查表(证明侦查行为合法的证据材料单独立卷的,入所健康检查表归入该卷。

)ﻫ24、取保候审决定书、执行通知书、被取保候审人义务告知书、取保候审保证书(保证人身份资料)、收取保证金通知书、保存证件清单、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书、没收保证金决定书(没收保证金复议、复核、维持、撤销变更文书材料)、通知书、对保证人罚款决定书(复议、复核、维持、撤销变更文书材料)、通知书、责令具结悔过决定书、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通知书25、监视居住决定书、执行通知书、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通知书、解除监视居住决定书、通知书26、通辑令ﻫ27、特殊身份犯罪嫌疑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外国人)采取强制措施的请示、批复、通报材料28、提供法律援助通知书ﻫ29、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复印材料)30、会见犯罪嫌疑人申请表、准予会见犯罪嫌疑人决定书、通知书、不准予会见犯罪嫌疑人决定书ﻫ31、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不予释放/变更强制措施通知书32、告知书(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变更、解除强制措施,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移送起诉等案件有关情况向辩护律师告知)ﻫ33、辩护律师意见34、回避申请书、回避/驳回申请回避决定书、回避申请复议书、复议决定书ﻫ35、撤销案件决定书、死亡通知书、告知书36、终止侦查决定书、告知书ﻫ37、起诉意见书、要求复议意见书、检察机关的复议决定书、提请复核意见书、检察机关的复核决定书38、没收违法所得意见书、违法所得清单ﻫ39、强制医疗意见书40、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材料或因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需要由检察机关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有关材料ﻫ41、卷宗封底(二)证据材料卷装订顺序1 ﻫ、卷宗封面ﻫ2、卷内目录3、犯罪嫌疑人照片、身份证明ﻫ4、提讯提解证ﻫ5、讯问笔录、传唤证、传讯证、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到场通知书、犯罪嫌疑人亲笔供词、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接受证据清单、接受证据照片、鉴定意见通知书(讯问笔录按采集的时间顺序排列,采取传讯、传唤措施通知犯罪嫌疑人到案接受讯问的,传唤证、传讯证应与当次讯问笔录一同列入卷宗,排在当次讯问笔录之前)6 ﻫ、被害人陈述材料、报案材料、询问通知书、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到场通知书、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接受证据清单、接受证据照片(询问笔录按采集的时间顺序排列,询问通知书排放顺序同传唤证)7、证人证言、询问通知书、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到场通知书、接受证据清单、接受证据照片(询问笔录按采集的时间顺序排列,询问通知书排放顺序同传唤证)ﻫ8、现场勘验笔录、扣押决定书(扣押财物、文件价值较高或者可能严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扣押决定书)、扣押清单、现场勘查图、现场照片9、解剖尸体通知书、死因鉴定意见、尸检工作记录、尸体照片、伤情鉴定意见、鉴定意见通知书(需要告知鉴定意见的,应当将鉴定意见通知书放在相应的鉴定意见文书之后)10、调取证据通知书、调取证据清单、调取证据或照片11、搜查证、搜查笔录、扣押决定书(扣押财物、文件价值较高或者可能严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扣押决定书)、扣押证据清单、登记保存清单、扣押证据或照片、登记保存证据照片ﻫ12、扣押决定书、扣押笔录、扣押清单(登记保存清单)、扣押证据或照片ﻫ13查封决定书、查封笔录、查封清单、查封证据照片14、协助查封/解除查封通知书、查封/解除查封清单、查封/解除查封证据照片ﻫ15、协助查询财产通知书(回执)、财产登记材料、记录1 ﻫ6、协助冻结/解除冻结财产通知书、告知书(告知相关人员有权申请出售)17、扣押/解除扣押邮件电报通知书18、侦查实验笔录、辨认笔录19、检查笔录、复验复查笔录20、鉴定聘请书、鉴定意见21、发还清单、随案移送清单、销毁清单22、犯罪嫌疑人前科、立功等与量刑有关的其他证据材料23、其他说明性证明材料(抓获经过、民警执行职务时目击的犯罪情况)24、卷宗封底ﻫ(三)补充侦查卷装订顺序ﻫ1、卷宗封面2、卷内目录ﻫ3、换押证ﻫ4、退回补充侦查决定书、补充侦查报告书5、补充侦查阶段强制措施文书ﻫ6、侦查措施文书及证据材料、照片(排放顺序按照证据材料卷执行)7、卷宗封底补充侦查卷也可以按照检察机关补充侦查提纲所列事项逐一对应补充材料的顺序进行排列。

河南省公安机关刑事案件卷宗装订标准

河南省公安机关刑事案件卷宗装订标准

河南省公安机关刑事案件卷宗装订标准河南省公安机关刑事案件卷宗装订标准一、立卷标准刑事卷宗的分类1、正卷第一部分,诉讼文书卷。

单一犯罪嫌疑人的案件,诉讼文书和技术鉴定材料合并一卷;共同犯罪案件,如诉讼文书材料超过200页的,可以将综合性材料与属于犯罪嫌疑人个人责任材料分别立卷,技术性鉴定材料单独立卷。

2、正卷第二部分,证据材料卷。

一案涉及多罪的,如超过200页,可以按涉及的罪名分别立卷。

3、副卷,侦查工作卷。

卷宗分册编号的排列序为:诉讼文书卷、证据材料卷、侦察工作卷。

每册以不超过200页为宜。

凡撤销案件或未能移送审查起诉,需要归档的案件,应制作案情说明表、制卡人登记表存入诉讼文书卷排列在卷内目录之后,制作卷内备考表存入诉讼文书卷排列在卷宗封底之前。

正卷第一部分与第二部分可以合为一卷,如超过200页较多的,仍可分别立卷。

卷宗装订要做到整齐规范,符合立卷归档要求。

卷宗应下齐和右齐。

一律装订在左侧用线绳装订,做到三孔一线,每孔间距10厘米,孔边距左延厘米。

每册都要从“1”开始编页码,页码写在右上角,如文书材料的背面有字,页码写在左上角。

大小不一、残损破缺的材料,要进行裱糊或作裁剪、折叠处理。

二、装订顺序诉讼文书卷装订顺序1、卷宗封面2、主办警官签署意见表3、卷内目录4、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5、立案决定书6、传唤通知书,拘传证,询问通知书7、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法定代理人到场通知书,未成年证人/被害人法定代理人到场通知书8、拘留证,拘留通知书9、延长拘留期限通知书10、回避/驳回申请回避决定书11、复议决定书12、提请批准逮捕书,批准逮捕或不批准逮捕决定书,要求复议意见书,检察机关的复议决定书,提请复核意见书,检察机关的复核决定书13、逮捕证,逮捕通知书,变更强制措施通知书14、提请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意见书,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决定书,不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决定书,延长侦查羁押期限通知书15、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通知书16、羁押期限届满通知书17、安排律师会见非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通知书,涉密案件聘请律师决定书,准予会见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决定书、通知书,不准会见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决定书18、不予取保候审通知书,取保候审决定书,取保候审保证书,收取保证金通知书,没收保证金决定书、通知书,保证金凭证,对保证人罚款决定书,对保证人罚款/没收保证金复核决定书,责令具结悔过决定书,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书,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19、监视居住决定书,解除监视居住决定书20、通缉令21、鉴定聘请书,鉴定结论通知书22、技术性鉴定材料,如:法医鉴定、司法精神病鉴定、痕迹鉴定、化学鉴定、专业技术鉴定、估价鉴定、会计鉴定、审计报告、责任认定等有鉴定资格的机构、人员对人身、物品及其他有关证据进行鉴定所形成的鉴定书、检验材料。

公安机关侦办刑事/行政案件执法案卷卷宗装订规范

公安机关侦办刑事/行政案件执法案卷卷宗装订规范

公安机关侦办刑事/行政案件执法案卷卷宗装订规范目录一、刑事卷宗 (1)(一)刑事诉讼卷宗(指报捕、起诉的卷宗) (1)1、诉讼文书卷(正卷) (1)2、证据材料卷(正卷) (1)3、侦查工作卷(附卷) (1)4、《卷内文件目录》填写方法 (1)(二)未破、未结刑事卷宗 (2)1、卷宗的前半部分为法律文书 (2)2、前半部分法律文书 (2)二、行政卷宗 (2)附件1:诉讼文书卷材料排列顺序 (4)附件2:证据材料卷材料排列顺序 (8)附件3:侦查工作卷材料排列顺序 (11)附件4:卷内文件目录 (14)附件5:案情说明表 (15)附件6:涉案人员名单表 (16)附件7:备考表 (17)附件8:行政管理处罚案卷材料排列顺序 (18)一、行政案卷封面 (18)二、卷内文件目录 (18)三、案情说明表 (18)四、涉案人员名单表 (18)五、卷内文件材料 (18)(一)案件处理结果的相关文书材料 (18)(二)案件来源、受理情况及回避的相关文书材料 (19)(三)案件调查的相关文书材料 (19)(四)行政处罚告知、听证的相关文书材料 (21)(五)执行情况的相关文书材料 (21)(六)其他应当存入案卷的文书材料 (22)六、备考表 (22)七、案卷封底 (22)附件9:卷内文件目录 (24)附件10:案情说明表 (26)附件11:涉案人员名单表 (28)附件12:备考表 (29)一、刑事卷宗(一)刑事诉讼卷宗(指报捕、起诉的卷宗)凡需要报捕、起诉的案件必需将卷宗所有材料分为三卷装订。

1、诉讼文书卷(正卷)指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批捕、起诉的诉讼案卷。

包括法律文书。

诉讼文书卷材料卷排列顺序详见附件1。

2、证据材料卷(正卷)指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批捕、起诉的诉讼案卷。

包括讯问、询问、侦查措施、鉴定材料。

证据材料卷材料排列顺序详见附件2。

3、侦查工作卷(附卷)指移交公安机关档案管理部门保管以备查阅的案卷。

包括案件侦办过程中形成的内部呈请类文书、秘密侦查材料和不宜公开的秘密材料等应归入副卷。

河南省公安机关行政案件卷宗装订尺度

河南省公安机关行政案件卷宗装订尺度

河南省公安机关行政案件卷宗装订标准为进一步规范公安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办理行政案件质量,杜绝行政案件卷宗装订的随意性,省公安厅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行政法律文书(式样)>的通知》和《公安专业档案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标准。

一、卷宗材料内容及排列顺序(一)行政案件卷宗分类公安行政案件卷宗分行政(治安)处罚案卷、行政强制措施(包括劳动教养、少年收容教养、收容教育、强制戒毒)案卷、交通事故案卷、消防监督案卷和行政复议案卷等。

行政案卷分正卷和副卷(除行政复议卷宗外)。

正卷内容包括:结案报告、各种法律文书、证据材料及调解笔录等。

副卷内容包括:工作记录、审批表、报告、审核意见等。

(二)行政处罚案卷正卷内按顺序存放下列材料:1、结案报告2、受案登记表3、报案材料、当场抓获材料、投案自首材料4、继续(留置)盘问、延长继续(留置)盘问审批表5、留置盘问记录6、传唤证7、检查证 8、讯问笔录(逐人按时间顺序排列)、检查、交待材料9、询问笔录(逐人按时间顺序排列)10、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或教师)通知记录11、抽样取证证据清单12、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清单13、扣押物品、文件清单14、扣押物品、文件发还凭证15、赃物或者被损坏物品估价证明16、伤情鉴定、精神病医学鉴定、检测结论17、物证鉴定材料18、现场勘察、检查笔录19、物证照片20、户籍证明、前科证明、电话查询记录等21、行政处罚告知笔录22、终止案件调查决定书23、行政处罚决定书24、送达回执25、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清单26、收缴物品决定书和收缴物品清单27、收取保证金通知书、担保人保证书28、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书、没收保证金决定书29、行政拘留执行通知书、回执、30、银行代收罚款凭证(回执)31、调解意见书32、调解赔偿所依据的其他证明、单据33、行政赔偿决定书/不予行政赔偿决定书34、复议申请书35、提交行政复议答复通知书36、行政复议决定书37、行政起诉状38、行政诉判决书/裁定举行听证的案件,应当在公安行政处罚告知笔录之后增加以下材料:1、当事人书面听证申请2、不予受理听证通知书/举行听证通知书3、听证委托代理书4、听证笔录 副卷内按顺序主要存放下列材料:1、特情、耳目提供的线索材料2、案件查处计划、查破经过3、领导对案件的指示、批示4、传唤、检查、申请回避、行政处罚等审批表5、延时结案文书6、继续(留置)盘问通知督察部门备案记录7、延长继续(留置)盘问通知被盘问人家属或者单位记录8、审核人员阅卷笔录9、听证报告书10、重大、疑难案件集体研究记录11、答复意见书副本12、行政复议决定执行情况说明13、应诉通知书14、答辩状15、提交证据清单副本16、出庭情况报告17、行政判决执行情况说明18、其他需要列入副卷的材料 (三)行政强制措施案卷对卖淫、嫖娼人员决定收容教育的案件,正卷在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之后增加以下材料:1、收容教育/延长收容教育决定书2、提前解除收容教育决定书3、解除收容教育证明书对吸食毒品人员决定强制戒毒的案件,正卷在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之后增加以下材料:1、强制戒毒/延长强制戒毒决定书2、解除强制戒毒证明书3、限期戒毒通知书办理涉外行政案件,正卷在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之后增加以下材料:1、出入境管理拘留审查/延长拘留审查决定书2、出入境管理解除拘留审查决定书3、出入境管理监视居住/延长监视居住决定书4、出入境管理解除监视居住决定书5、遣送出境决定书6、缩短停留期限决定书7、取消居留资格决定书8、限期离境决定书9、扣留/收缴护照、证件决定书行政强制措施案卷副卷的立卷同行政处罚案卷副卷相同。

《公安机关刑事案卷立卷规范(2021版)》

《公安机关刑事案卷立卷规范(2021版)》

附件一行政案件装订挨次1、卷内文书名目2、公安行政惩罚打算书3、惩罚打算书审批表4、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清单5、收缴/追缴物品清单(审批表)6、送达回执7、责令通知书8、治安调解协议书及协议履行状况9、不予行政惩罚打算书10、终止案件调查打算书11、收容训练/延长收容训练打算书、提前解除收容训练决定书、解除收容训练证明书12、强制隔离戒毒/延长强制隔离戒毒打算书、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打算书、解除强制隔离戒毒证明书13、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打算书、解除社区戒毒/社区康复通知书14、遣送/驱除出境打算书15、受案登记表16、接受证据清单17、移送案件通知书18、呈请撤销案件报告书19、撤销案件打算书20、指定管辖打算书21、受案回执22、回避申请书23、回避/驳回申请回避打算书/告知书24、刑事案件案卷说明性材料(刑事案件转为行政案件)25、当场盘问、检查/连续盘问笔录26、连续盘问通知书27、连续盘问审批表28、延长连续盘问时限审批表29、传唤证30、拘留审查/延长拘留审查打算书、解除拘留审查打算书31、限制活动范围打算书32、违法嫌疑人的陈述、申辩、辨认笔录33、被侵害人陈述、辨认笔录34、证人证言、辨认笔录35、检查证、勘验/检查/现场笔录、现场图、现场照片36、证据保全打算书、证据保全清单及照片(审批表)37、调取证据通知书、调取证据清单38、鉴定礼聘书39、鉴定、检测机构及鉴定人员资质证明40、鉴定意见41、鉴定意见通知书42、公安行政惩罚告知笔录及拟被惩罚人的陈述、申辩记录43、行政惩罚告知后负荷的相关文书材料44、听证申请书、进行听证通知书、不予受理听证通知书45、听证笔录、听证报告书46、调解笔录47、书证48、视听资料、电子数据49、物证(照片及其说明)50、民警对查获状况、现场状况等的证明51、行政拘留/收容训练/强制隔离戒毒执行回执52、住手执行行政拘留建议书53、住手执行行政拘留打算书54、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申请书55、担保人保证书或者收取保证金通知书56、暂缓执行行政拘留打算书57、退还保证金通知书58、没收保证金打算书59、恢复执行行政拘留打算书60、罚没收据61、强制执行打算书62、代履行打算书63、强制执行申请书64、催告书65、被惩罚人的身份证明66、前科、处理状况材料67、行政复议打算书68、行政判决书、裁定书69、其他材料70、案件考评表注:1、案件处理结果的审批材料、上级机关的批准书以及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予以行政拘留的许可证明材料或者报告、通报材料应当放在案件处理结果的相关文书材料之后。

法律案件卷宗整理规范(3篇)

法律案件卷宗整理规范(3篇)

第1篇一、总则为了规范法律案件卷宗的整理工作,确保案件材料的完整、准确、有序,提高案件办理效率,特制定本规范。

二、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机构等法律服务机构在办理各类法律案件过程中形成的卷宗整理工作。

三、卷宗分类1. 立案卷:包括立案审批表、起诉状、答辩状、证据材料等。

2. 审理卷:包括证据材料、庭审笔录、判决书、裁定书、执行文书等。

3. 执行卷:包括执行申请书、执行裁定书、执行笔录、执行款物清单等。

4. 档案卷:包括案件审结报告、法律文书副本、当事人材料、律师代理材料等。

四、卷宗整理要求1. 材料完整:卷宗内所有材料应当齐全,不得遗漏。

2. 材料准确:卷宗内材料应当真实、准确,不得有虚假、伪造、篡改等情况。

3. 材料有序:卷宗内材料应当分类清晰,排列有序,便于查阅。

4. 材料安全:卷宗内材料应当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损坏。

五、卷宗整理流程1. 收集材料:案件办理过程中,按照案件性质和材料要求,收集相关材料。

2. 分类整理:将收集到的材料按照类别进行分类整理,确保材料完整、准确、有序。

3. 编号登记:对整理好的材料进行编号,并登记在卷宗目录中。

4. 归档保管:将整理好的卷宗按照档案管理规定进行归档保管。

六、卷宗整理具体要求1. 立案卷:(1)立案审批表:应当填写完整,包括案件名称、当事人信息、案由、受理日期等。

(2)起诉状、答辩状:应当分别装订,并附上证据材料。

(3)证据材料:按照证据类型分类整理,如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等。

2. 审理卷:(1)证据材料:按照证据类型分类整理,并注明证据来源、证明目的。

(2)庭审笔录:按照庭审顺序整理,包括庭审时间、地点、参加人员、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判决等。

(3)判决书、裁定书:按照案件性质和判决结果分类整理。

3. 执行卷:(1)执行申请书:应当填写完整,包括案件名称、当事人信息、执行依据、执行要求等。

(2)执行裁定书:按照执行依据和执行要求分类整理。

法律案件卷宗装订标准(3篇)

法律案件卷宗装订标准(3篇)

第1篇一、前言法律案件卷宗是记录案件办理过程、证据材料、法律文书等信息的载体,对于案件的审理、执行和监督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保证案件卷宗的规范、整洁、便于查阅,特制定本装订标准。

二、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等法律服务机构办理案件所形成的卷宗装订。

三、装订要求1.卷宗规格(1)卷宗封面:采用A4纸,封面颜色为深蓝色或黑色,字体为宋体,字号为小二号,内容包括:案件名称、案件编号、当事人姓名、案由、案件类型、承办人、装订日期等。

(2)卷内文件:采用A4纸,左侧装订,每页文件左侧留出3cm装订边。

2.装订材料(1)封面:采用250克以上白色胶版纸。

(2)卷内文件:采用70克以上白色胶版纸。

(3)装订线:采用直径为2mm的专用装订线。

(4)封面胶:采用环保型专用封面胶。

3.装订方法(1)卷宗封面:将封面纸张对折,用装订机或手工装订在卷宗上,确保封面平整、牢固。

(2)卷内文件:将卷内文件按照时间顺序排列,左侧留出装订边,用装订机或手工装订。

(3)装订线:将装订线穿过卷内文件和封面,用装订机或手工固定。

(4)封面胶:在装订线固定后,将封面胶涂在封面和装订线之间,确保封面与装订线牢固粘合。

4.装订顺序(1)卷宗封面(2)案件受理登记表(3)起诉状(或自诉状)(4)答辩状(如有)(5)证据材料(6)证人证言(7)鉴定意见(8)勘验笔录(9)调查笔录(10)其他材料(11)法律文书(12)判决书(或裁定书、调解书)(13)执行通知书(如有)(14)结案报告5.装订要求(1)卷宗装订整齐,无破损、皱褶等现象。

(2)卷内文件排列有序,便于查阅。

(3)装订线固定牢固,无松动、脱落等现象。

(4)封面胶涂抹均匀,粘合牢固。

(5)卷宗厚度适中,便于携带和查阅。

四、卷宗封存1.案件办结后,应当将卷宗封存。

2.封存卷宗时,应当在卷宗封面右侧粘贴封条,封条上注明封存日期和封存人姓名。

3.封存卷宗应当存放在安全、干燥、通风的地方,防止卷宗受潮、受潮、受损。

公安机关行政案件卷宗组卷装订顺序规范

公安机关行政案件卷宗组卷装订顺序规范
21、登记清单;
22、扣押物品、文件清单;
23、违法嫌疑人身份证明、前科材料及其他证明材料。
公安机关行政案件卷宗组卷装订顺序规范
摘 要
(一)程序类文书
(二)证据类文书(一)程序类 Nhomakorabea书1、受案登记表;
2、结案审批表;
3、传唤审批表;
4、传唤证文书;
5、行政处罚告知笔录;
6、听证类文书;
7、公安行政处罚审批及决定文书、调解书;
8、收缴、追缴审批表;
10、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审批表;
11、送达回执;
12、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类文书;
13、行政拘留执行回执、罚款收据;
14、申请法院执行文书;
15、其他文书;
(二)证据类文书
16、XX区公安分局调解协议书;
17、询问违法嫌疑人笔录及其自行书写的材料(按照时间顺序);
18、询问被侵害人、证人笔录及其自行书写的材料(按照时间顺序);
19.勘验、检查材料;
20、检验、鉴定材料;

公安机关行政处罚案卷装订顺序

公安机关行政处罚案卷装订顺序

公安机关行政处罚案卷装订顺序一、案卷封面1、案件名称:当事人全称+违法行为表述+案;2、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3、办案单位:填写办案机构名称全称;4、归档时间:装订完毕时间;5、归档号:不需办案单位填写,由市局档案室统一编写。

二、案卷材料目录(正卷、副卷)(正卷隔页:A4纸竖式居中“正卷”二字)三、立案审批表(页码起始页)四、行政处罚决定书五、行政处罚告知书(听证告知书)六、对当事人制发的其他法律文书(根据案情需要发给当事人的法律文书,以制发的日期为序)1、询问通知书;2、查封(扣押、扣留、封存)财物通知书及清单;3、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4、解除强制措施通知书;5、责令改正通知书;6、提供证椐材料通知书;7、听证通知书等。

七、送达回证1、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回证;2、行政处罚告知书(听证告知书)送达回证;3、其他法律文书的送达回证(与其他法律文书对应);4、邮寄送达的邮寄送达回执;5、公告送达的刊登公告的报纸或张贴的公告。

八、听证笔录九、证据材料1、立案前初步调查获取的证椐;2、现场检查笔录;3、调查询问笔录一(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的笔录,同一人的多份询问笔录按询问的时间顺序排列)、被询问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包括被询问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4 、调查询问笔录二 (其他被调查询问人的笔录,同一人的多份询问笔录按询问的时间顺序排列)、被询问人的身份证明材料;5、调查询问笔录三(其他被调查询问人的笔录,同一人的多份询问笔录按询问的时间顺序排列)、被询问人的身份证明材料;6、当事人陈述;7、证人证言;8、营业执照复印件等主体证明材料;9、鉴定结论(包括鉴定委托书、鉴定机构的资质证明、鉴定报告、抽样取证记录等);10、有关书证(包括帐册复印件、原始凭证及图片、合同、协议、票据复印件等);11、有关物证(包括实物、现场照片、实物照片等);12、视听资料、计算机数据(包括制作人、证明对象、证明内容等说明);13、勘验笔录;14、其他证据材料(与案件定性有关联,具有证明力的其他证据材料)。

公安机关现场勘查卷宗制作规则

公安机关现场勘查卷宗制作规则

公安机关现场勘查卷宗制作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安机关现场勘查卷宗的制作,保证卷宗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专业档案管理办法》、《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规则》以及《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格式(2002版)》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现场勘查卷宗是公安机关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以现场勘验检查笔录、现场图、现场照片的形式,对案事件现场勘验检查过程的客观记录,是为侦查破案提供依据、为刑事诉讼提供证据的重要法律文书。

第三条本规则对现场勘验检查笔录、现场图、现场照片的制作及卷宗的装订等内容进行了规范。

适用于全国各级公安机关对案事件现场勘查卷宗的制作。

第四条现场勘查卷宗由主办案件的公安机关刑事技术部门负责,参与现场勘查的技术人员制作。

第五条现场勘验检查结束后,应及时制作现场勘验检查笔录、现场图、现场照片,可文本或电子文档形式保存。

侦查终结的案件,按要求装订立卷。

命案、疑似命案现场勘查卷宗应制作二份,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随案移送,副本留底存档。

正本所有资料需原件,副本的照片需原件,其余材料为复印件。

第六条办案部门要求移送的案事件现场勘查卷宗,刑事技术部门应在提出要求后一周内移交。

第二章卷宗文书第七条现场勘验检查笔录、现场图、现场照片的文书格式及行文的要求应符合本规则的相关规定。

第八条现场勘查卷内文书用纸采用A4型纸,纸张定量在70 g/㎡至120 g/㎡之间。

第九条现场勘查卷内文书版面用纸天头(上白边):37mm±1 mm;用纸订口(左白边):28 mm±1mm;版心尺寸:156 mm×225 mm(不含页码)。

第十条现场勘查卷内文书排版规格正文用3号仿宋字,每页22行,每行28字,行间距28磅,表格及照片说明用小3号仿宋。

第十一条现场勘查卷内文字、表格颜色均为黑色,照片可使用彩色;绘图可用红色标注,照片可用红色或黑色标引。

法律案件卷宗装订要求(3篇)

法律案件卷宗装订要求(3篇)

第1篇一、前言法律案件卷宗是记录案件全过程的重要资料,其装订质量直接影响到案件档案的保存、查阅和使用。

为规范法律案件卷宗的装订工作,确保卷宗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特制定本要求。

二、卷宗装订原则1. 完整性原则:卷宗装订应确保所有案件材料齐全,不得遗漏任何一份文件。

2. 顺序性原则:卷宗内文件应按照案件发展顺序排列,保持逻辑清晰。

3. 可读性原则:卷宗装订应保证文件整洁、易读,便于查阅。

4. 安全性原则:卷宗装订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卷宗受损或丢失。

三、卷宗装订材料1. 装订工具:装订机、装订针、剪刀、胶水等。

2. 装订材料:卷宗夹、线、纸带、封面、封底等。

3. 文件材料:案件相关文件、证据材料、法律文书等。

四、卷宗装订步骤1. 文件分类:将案件材料按照类别进行分类,如起诉状、答辩状、证据材料、判决书等。

2. 文件排序:按照案件发展顺序,将分类后的文件进行排序。

3. 装订封面:制作卷宗封面,包括案件名称、当事人信息、案件编号等。

4. 装订内页:将排序后的文件依次装入卷宗夹,确保文件平整。

5. 装订线装:使用装订机将卷宗夹固定,确保卷宗牢固。

6. 装订封底:在卷宗夹底部贴上封底,保护卷宗内部文件。

7. 编号:在卷宗封面和封底处标注案件编号,方便查阅。

8. 装订防护:在卷宗外层使用保护套,防止卷宗受损。

五、卷宗装订注意事项1. 文件整洁:装订前应确保文件整洁,去除污渍、皱褶等。

2. 文件完整:检查文件是否齐全,如有遗漏应及时补充。

3. 文件顺序:确保文件按照案件发展顺序排列,避免混乱。

4. 装订牢固:使用装订机将卷宗夹固定,确保卷宗牢固。

5. 文件易读:装订时应保持文件平整,避免皱褶影响阅读。

6. 装订防护:使用保护套等防护措施,防止卷宗受损。

六、卷宗装订质量要求1. 卷宗外观整洁,无破损、皱褶、污渍等。

2. 卷宗装订牢固,不易脱落。

3. 文件顺序清晰,便于查阅。

4. 卷宗编号准确,便于管理。

5. 装订材料符合规定,无质量问题。

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卷宗制作规范

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卷宗制作规范

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卷宗制作规范,征求意见稿,1本规则对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卷宗的制作进行规范。

适用于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现场勘查卷宗的制作。

其他案,事,件现场勘验检查卷宗的制作可参照本规范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法律、法规和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因此~使用本标准时应充分考虑使用下列标准的最新版本。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GB/T 9704,1999,《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专业档案管理办法》《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规则》《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格式》,2002版,《现场照相、录像要求规则》,GA/T 117,2005,《刑事案件声像档案资料保存要求与方法》,GA/T 326-2001,《刑事录像后期制作质量要求》,GA/T155一1996,《刑事照相制卷质量要求》(GA/T 118-2005)3 术语和定义3.1 现场勘验检查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是侦查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利用科学技术手段~对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等进行勘验、检查的一种侦查活动。

3.2 现场勘验检查卷宗现场勘验检查卷宗~是现场勘验检查人员利用笔录、绘图、录像录音等方式~记录现场勘验检查过程和客观所见并编成卷的文书影像资料。

3.3 《勘验检查笔录》勘验检查人员运用文字的方法对案件有关现场上的物品状态和空间关系的真实描述~对勘验检查过程所做的客观记录~是勘查卷宗的主要组成部分。

3.4 现场图勘验检查人员运用图示的方法对案件发生的地点、环境、建筑、陈设物品和遗留痕迹等所作客观记录。

3.5 现场照片勘验检查人员运用摄影的方法对案件现场状况、现场痕迹物证及其相互关系的形象记录。

3.6 现场录像录音勘验检查人员运用录像录音技术~依据法律程序和现场勘查规则~将案事件发生的地点~与犯罪有关的场所及其痕迹物证~及时、客观、真实、连续、形象、全面地摄录。

行政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行政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行政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行政案件卷宗的装订顺序通常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 封面,卷宗的封面应包含案件的基本信息,如案号、案件名称、当事人信息等。

2. 目录,卷宗的目录应列明卷宗内各个文件的名称和页码,以方便查阅和管理。

3. 立案表,立案表记录了案件的基本信息,如案由、当事人、案件受理日期等。

4. 呈批表,呈批表是指案件移送、交办、审批等过程中的相关文件,应按照时间顺序装订。

5. 诉讼材料,包括原告的起诉状、答辩状、证据材料等,应按照起诉状、答辩状的顺序装订。

6. 调查取证材料,包括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等,应按照时间顺序装订。

7. 裁判文书,包括裁定书、判决书等,应按照审理程序的顺序装订。

8. 附属材料,包括相关的协议、合同、报告、证明材料等,应按照时间或相关性装订。

9. 其他材料,包括案件审理过程中产生的其他文件,如传票、调解书、申请书等,应按照时间顺序装订。

10. 结案材料,包括结案报告、结案决定等,应放在卷宗的最后。

在装订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每个文件应有清晰的标识,如页码、文件名称等,以便查找和整理。

每个文件应按照顺序装订,避免错乱或遗漏。

每个文件应有标头,标明文件的名称、日期等重要信息。

可以使用装订夹或者文件夹等工具,确保文件的整洁和安全。

在装订过程中要小心处理文件,避免破损或遗失。

以上是行政案件卷宗装订顺序的一般规范,具体情况可能会根据不同地区、不同法院的规定有所差异。

在实际操作中,应根据具体要求和规定进行装订。

省行政执法案卷立卷规范

省行政执法案卷立卷规范

河南省行政执法案卷立卷规范第一条为规范行政执法案卷立卷工作,加强行政执法案卷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行政执法案卷,是指行政执法机关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活动中形成或收集的行政执法文书、证据等,经整理归档形成的卷宗材料。

行政执法案卷介质形式可采用纸质介质或电子介质。

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介质形式有明确要求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应当按照本规范要求,及时对行政执法案卷进行整理、立卷,并定期归档。

法律、法规、规章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对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行政执法信息系统形成的电子行政执法材料,包括行政执法文书的电子文本、电子证据、视听资料,以及执法过程中同步数字化产生的纸质行政执法文书材料的电子版本等,应当即时归档或与纸质行政执法文书材料同步归档。

第四条行政执法案件承办人应当收集、核查、整理案件的行政执法文书、证据等材料,对案卷制作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负责。

第五条行政执法案卷一般应当一案一卷。

材料页码超过页的,也可以一案数卷。

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案件,可分为正卷和副卷;依法不能公开的案件材料装入副卷。

适用简易程序或者文书材料较少的执法活动,可以按照类别、事由、时间等分类,分别合并立卷。

第六条行政执法过程中采取书面形式实施行政指导的,可以根据不同情形或本地、本系统实际选择相应的立卷、归档方式。

行政指导方式单一的,可装入行政执法案卷正卷;实施多种方式进行综合指导的,可装入行政执法案卷副卷;对不特定行政相对人实施的行政指导或对特定行政相对人产生重大影响的行政指导可以单独立卷。

第七条行政许可案卷。

行政执法机关应当自行政许可事项办理完毕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下列行政许可文书、证据及其他相关材料立卷归档:(一)准予(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行政许可不予受理(延续、不准予延续、变更、不准予变更、撤回、撤销、注销)决定书;(二)行政许可送达(领取)回证;(三)行政许可申请书;(四)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五)行政许可申请材料(含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六)行政许可受理(不予受理)审批表;(七)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八)行政许可权利告知书;(九)陈述(申辩)笔录;(十)行政许可听证公告;(十一)行政许可听证申请书;(十二)行政许可听证通知书;(十三)行政许可听证笔录;(十四)行政许可核查(勘验)笔录;(十五)重大行政许可法制审核意见书;(十六)行政许可延期决定审批表;(十七)行政许可延期决定通知书;(十八)行政许可决定(延续、变更、撤回撤销注销)审批表;(十九)检验(检测、检疫、鉴定、评审等)委托书;(二十)检验(检测、检疫)结果、专家评审(鉴定)意见;(二十一)行政许可收费凭据;(二十二)行政许可办结报告;(二十三)行政执法人员所持《河南省行政执法证》复印件;(二十四)其他文书、证据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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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公安机关案件卷宗装订标准
公安行政案件卷宗
一、公安行政案件卷宗分类
公安行政案件卷宗分治安处罚案卷(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等强制措施案卷)、交通处罚案卷、消防监督检查处罚案卷等。

二、卷宗材料内容及排列顺序
(一)治安行政处罚案卷
1、基本材料
(1)卷内材料目录
(2)受案登记表
(3)证明案件来源的材料(报案材料、当场抓获材料、投案自首材料、工作中发现线索、其他单位移交材料等,包括移送案件通知书、当场盘问、检查笔录及继续盘问笔录等)(4)反映案件处理结果类文书(包括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不予处罚决定书、治安调解协议书、终止案件调查决定书及涉外案件处理类文书等)
(5)收缴、追缴或没收物品清单
(6)传唤证(按时间顺序排列)
(7)对违法嫌疑人的询问笔录(与传唤证对应,按时间顺序排列)或违法嫌疑人自行提供的书面材料
(8)对被侵害人及证人的询问笔录,或被侵害人、证人自行提供的书面材料
(9)检查证
(10)现场勘验、检查笔录,现场图及照片
(11)抽样取证、先行登记保存、物品登记或扣押物品、文件等清单(按办案时间顺序
排列装订)
(12)辨认笔录
(13)伤情鉴定,赃物或者被损坏物品估价证明等鉴定性结论
(14)违法嫌疑人户籍证明(包括网上人口信息查询记录等)
(15)违法嫌疑人前科证明(包括电话查询记录等)
(16)行政处罚事先告知笔录(听证告知笔录)
(17)违法嫌疑人书面申辩材料
(18)公安机关复核材料
(19)银行代收罚款凭证(回执)
(20)行政拘留执行回执
(21)被行政拘留人员申请暂缓执行材料(包括申请书或申请人签字笔录,以及行政复议申请书或行政诉讼状等)
(22)收取保证金通知书、担保人保证书
(23)暂缓执行行政拘留决定书
(24)退还保证金通知书或没收保证金决定书
(25)调解赔偿所依据的其他证明材料(如医院诊断证明、医药费单据、物品发票等等)(26)送达、告知类文书(包括鉴定结论、行政处罚决定等)
(27)收缴后的物品作销毁或移交有关部门的记录
(28)各类内部呈请审批表(包括继续盘问、延长继续盘问、传唤、检查、行政处罚等内部呈批表)
(29)、执法质量评析报告
(30)、其他需要保存的材料
2、举行听证的案件,应当在公安行政处罚告知笔录之后增加以下材料:
(1)当事人书面听证申请
(2)不予受理听证通知书/举行听证通知书
(3)听证委托代理书
(4)听证笔录
3、对卖淫、嫖娼人员决定收容教育的案件,应在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之后增加以下材料:
(1)收容教育/延长收容教育决定书
(2)提前解除收容教育决定书
(3)解除收容教育证明书
4、对吸食毒品人员责令社区戒毒或决定强制隔离戒毒的案件,应在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之后增加以下材料:
(1)责令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决定书
(2)解除社区戒毒/社区康复通知书
(3)强制隔离戒毒/延长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
(4)解除强制隔离戒毒证明书
(5)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
(二)交通处罚、消防监督检查处罚等案卷由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消防总队等部门结合本警种执法规范,参照治安行政处罚案卷标准制定。

公安行政案件卷宗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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