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检查处罚标准

合集下载

安全生产检查处罚办法(最新版)

安全生产检查处罚办法(最新版)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安全生产检查处罚办法(最新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安全生产检查处罚办法(最新版)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安全管理,惩处违章违纪,根除事故隐患,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吉林恒联精密铸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具体范围包括:由公司安全生产处组织的综合性检查和日常安全检查;各专业管理部门的专业安全检查扣罚标准可参照本办法规定执行。

第三条安全事故类处罚,根据《安全事故管理制度》执行。

第四条基础安全管理:1、凡公司下达的各项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及要求,得不到及时贯彻、落实、执行的,扣罚责任单位500元。

2、安全生产的各种台帐、图表的使用不符合要求,内容陈旧,不及时更新,管理不好,每一项扣罚责任人100元,扣罚作业长50元。

3、厂(处)、作业区的安全例会不及时召开,不符合公司要求,一次不合格,扣罚责任单位200元,公司、厂、作业区安全例会无故不参加者,扣罚责任者100元,扣罚单位领导50元。

作业区、班组安全活动、安全检查不按时进行,活动不认真,记录不清、不真实、检查内容不符合标准,一次不合格扣罚班组长100元,作业长50元。

4、对新入、调岗、转岗、复岗人员未进行班组/作业区安全教育或安全教育无记录每人次扣罚责任人所在班组班组长100元,作业长100元;未进行厂级教育或安全教育无记录,扣罚安全工程师(安全员)100元,单位领导100元。

第五条规程教育:1、安全操作规程漏项,扣罚责任单位300元,扣罚单位领导50元。

现场安全检查处罚标准

现场安全检查处罚标准
安全、环保、现场、职业卫生日常检查“处罚”细则(安全)
序号
类别
检查内容
处罚标准
备注
1
违反安全
规章制度
1.新、改、扩项目未办理“三同时”审批手续
200-500元/项
2.“四新”(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项目未经审批使用
100-500元/项
3.内外承包项目未经审批而施工
200-500元/项
4.临时电源线、高处和危险作业未经审批或虽经审批安全措施未落实的;危险设备或警戒区域或未挂警示牌
6.起重设备超负荷运行;容器内部作业时未使用通风设备
50元/项
7.随意倾到和抛掷炽热金属物品;高空作业时任意掷仍物件;厂内机动车辆未按规定载人、载物;行驶时上、下及抛掷物品;冲、剪、压设备作业时,手进入危险区域
20元/项
8.带电拉高压跌落保险开关或隔离刀闸时未使用合格绝缘工具的;
20元/项
9.使用I类手势式电动工具未配用漏电保护器;在潮湿密闭容器内检修时,未使用Ⅲ类使用手持电动工具的
50元/条、项
5.临时用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无用工手续
50元/人
6.特种作业人员无证操作或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20-50元/人
7.发现隐患未排除、报告、冒险作业
100-300元/项
8.在用锅炉、压力容器、起重设备无使用(准运)证
200元/台
9.压力表、减压阀未效验或超期使用
50元/个
10.在重点部位存放禁放品;在消防器材、动力配电箱、板、柜周围或堆放物体且违反堆放间距规定(>1米)
50元/项
2
违反安全
作业规程
1.私自启用查封或报废设备;设备(施)的安全装置,仪器、仪表、警示装置不全或损坏的

安监站现场安全检查处罚规定模版

安监站现场安全检查处罚规定模版

安监站现场安全检查处罚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对现场安全的监管,提高施工安全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安监站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并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第二章安全检查内容第三条检查范围安监站安全检查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现场的人员、设备、工作环境等。

第四条检查要点安监站安全检查应关注下列要点:1. 施工现场的安全组织和管理情况;2. 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3. 工作环境的危险源治理情况;4. 安全生产设备的运行情况和维护保养情况;5. 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执行情况。

第三章违法行为处罚第五条违法行为定义对下列行为,安监站将依法予以处罚:1. 未按照规定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2. 未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3. 未按照规定组织安全教育和培训的;4. 未按照规定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的;5. 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检修和维护的;6. 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六条处罚措施对于发现的违法行为,安监站将按照以下措施予以处罚:1. 口头警告;2. 书面警告;3. 罚款;4. 暂停施工;5. 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6. 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章处罚程序第七条处罚程序安监站在发现违法行为后,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处罚:1. 制作现场检查笔录,记录违法行为的时间、地点、人员等相关信息;2. 进行调查取证,收集相关证据;3. 在规定时间内通知当事人,并告知其享有申辩权利;4. 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处罚决定,并通知当事人;5. 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第五章附则第八条其他规定本规定未尽事宜,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九条生效日期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安监站现场安全检查处罚记录表(样表略)。

2024年安监站现场安全检查处罚规定

2024年安监站现场安全检查处罚规定

2024年安监站现场安全检查处罚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工人、公众和环境的安全,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国各地的安全生产现场检查和处罚工作。

第三条安监站现场安全检查和处罚工作应遵循依法、公正、透明、高效原则,严禁滥用职权、徇私枉法、徇私舞弊。

第四条安监站应当依法组织开展现场安全检查工作,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事故隐患进行处罚,并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

第五条现场安全检查和处罚应当重点关注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管理措施是否落实,以及施工现场的人员组织、设备设施、作业程序等方面的安全问题。

第六条现场安全检查和处罚应当注重宣传教育和预防为主,提高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意识和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的能力。

第七条现场安全检查和处罚应当与相关部门进行信息共享,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形成合力。

第二章现场安全检查第八条安监站应当按照事先通知和突击组合相结合的原则,开展现场安全检查。

第九条现场安全检查的工作内容包括:(一)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落实情况;(二)施工现场的人员组织、设备设施、作业程序等方面的安全问题;(三)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四)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情况;(五)其他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十条现场安全检查应当采取以下措施:(一)查阅相关资料,了解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管理措施、培训记录等情况;(二)在现场进行抽查,检查施工单位的人员组织、设备设施、作业程序等方面的安全问题;(三)与施工单位进行交流,了解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

第十一条现场安全检查结果应当及时向施工单位通报,要求其限期整改。

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重大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采取强制措施,责令停工整改。

第十二条现场安全检查记录应当详细、准确、完整,并由现场安全检查人员和施工单位签字确认。

如有不同意见,应当说明理由并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

安全检查处罚规定

安全检查处罚规定

安全检查处罚规定安全检查处罚规定是指针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行为或安全隐患,对相关责任人或单位进行相应的处罚措施的规定。

该规定旨在确保各个领域的安全生产,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一、违规行为的定义违规行为是指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相关安全规定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1. 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设施的安装和维护;2. 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操作和使用设备;3. 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4. 未按照规定进行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5. 未按照规定报备和记录相关安全事故。

二、处罚措施的种类根据违规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处罚措施可以分为以下几种:1. 警告:对于一些轻微的违规行为,可以给予口头或书面的警告,提醒责任人或单位注意安全规定,并督促其及时整改;2. 罚款:对于一些较为严重的违规行为,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责任人或单位进行罚款处罚,金额根据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确定;3. 暂停生产或停业整顿:对于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或多次违规行为的责任人或单位,可以暂停其生产活动或停业整顿一段时间,以确保隐患得到彻底排除;4. 撤销许可证或执照:对于严重违规行为或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或单位,可以撤销其相关的许可证或执照,使其无法继续从事相关活动;5. 刑事责任追究:对于故意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其他严重违法犯罪行为的责任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处罚程序的规定在进行安全检查处罚时,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发现违规行为:安全检查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违规行为或安全隐患;2. 资料收集:安全检查人员应及时收集相关的证据资料,包括现场照片、视频录像、书面记录等;3. 违规通知:安全检查人员应向责任人或单位发出违规通知书,明确违规行为和处罚措施;4. 陈述申辩:责任人或单位在收到违规通知书后,有权提出陈述和申辩意见,安全检查人员应认真听取并进行核实;5. 处罚决定:根据违规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安全检查人员应依法作出处罚决定,并书面通知责任人或单位;6. 处罚执行:责任人或单位应按照处罚决定的要求进行整改和处罚执行,安全检查人员应进行跟踪检查,确保整改到位。

公司安全检查处罚标准

公司安全检查处罚标准

公司的安全检查处罚标准通常是为了确保员工遵守安全规定和程序,预防事故和伤害,以及保护公司资产和员工安全。

处罚标准可以根据公司的规模、行业、安全规定以及当地法律法规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以下是一些可能包含在安全检查处罚标准中的常见要素:
1. 违反安全规定:明确哪些行为会被视为违反安全规定,例如不佩戴个人防护装备、操作设备不当、未经许可进入危险区域等。

2. 轻微违规:对于轻微的安全违规行为,可能会采取警告、口头批评、培训或轻微罚款等措施。

3. 严重违规:对于可能导致严重后果的安全违规行为,可能会采取更严厉的处罚,如停职、重罚、解雇甚至法律追究。

4. 重复违规:对于重复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通常会有更严格的处罚措施,以强调安全规定的严肃性。

5. 事故调查:对于发生的安全事故,公司通常会进行调查以确定原因和责任,并根据调查结果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6. 记录和通报:安全违规的记录应当被详细保存,并在必要时通报给相关管理层或外部监管机构。

7. 教育和培训:公司可能会要求违反安全规定的员工参加额外的安全培训,以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

8. 隐私和程序公正:处罚过程中应保证员工的隐私权,并确保处罚程序的公正性,避免滥用处罚。

9. 法律合规:处罚标准必须符合当地的法律法规,不得违反员工的法律权益。

需要注意的是,处罚标准应当明确、合理,并且与公司的安全和健康政策相一致。

同时,公司应当通过有效的沟通和培训,确保员工充分理解安全规定和处罚标准。

在实施处罚时,应保持一致性和公平性,以确保所有员工都受到相同的对待。

安全检查处罚规定

安全检查处罚规定

安全环保检查处罚规定1.一般作业违反操作规程、制度或安全提示的,处以100元罚款;特种作业违反操作规程、制度或安全提示的,处以200元罚款;2.各级人员,各职能部门不执行安全生产职责或安全生产职责不落实的处于500元罚款;3.生产中违章指挥的,处以200元罚款;严重违章指挥,处以500元罚款;4.作业人员在设备运转期间脱岗或空岗的,处以100元罚款;5.在工作时间、午休时间饮酒或班前四小时饮酒后上岗(厂批准的除外),处以100元罚款;6.私自引领外部人员进入厂区或车间的,处以100元罚款;7.岗位工不熟本岗位操作规程的,处以50元罚款;8.没有定期召开公司规定安全会议的,处以100元罚款;9.没有正确佩戴、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处以100元罚款;10.重点防火区域、部位,未办理动火证,随意动用明火的,处以200元罚款;11.在吸烟室(指定地点)以外,但属非重点防火部位地点吸烟的,处以100元罚款;在重点防火部位吸烟的,处以200元罚款;12.防火区域动火、高空、限定空间、深井作业未办理审批手续的,处以200元罚款;13.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剧毒物品存放不规范的,处以100元罚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剧毒物品无安全防范措施而发生被盗流失的,处以500元罚款;14.私自携带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进入厂区的,处以200元罚款;15.改建、扩建工程未制定安全措施,处以200元罚款;16.特种操作人员证件过期进行作业的,处以50元罚款;特种操作人员没有取得岗位资格操作证进行作业的,处以200元罚款;17.特种作业活动使用不合格设备或设备没有年检合格证件的,处以200元罚款;18.未经允许私自拆卸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的,处以200元罚款;19.擅自私设煤火炉、电炉及其它电热设备的,处以100元罚款;20.消防器材没有规范放置、内部或顶部存放其它物品的,处以50元罚款;在防火通道、消火栓上堆放阻碍性物品的,埋压圈占消防器材或挪作它用的,占用消防车应急停车位的,处以100元罚款;造成消防器材损坏的,处以200元罚款;21.对安全、环保防范措施不落实,隐患未能按期整改的;处以200元罚款;经多次提出整改,仍未整改或重犯的给予500元罚款;22.设备安全、环保、消防设备、设施失效后未报修且没有采取措施的,处以100元罚款;23.设备安全、环保防护设施有效不启用的,处以100元罚款;24.作业造成物料遗撒未及时清理的,尚未引起安全、环境、交通影响的,处以50元罚款;引起安全、环境、交通影响的,处以100元罚款。

煤矿安全动态检查处罚规定

煤矿安全动态检查处罚规定

附件3:煤矿安全动态检查处罚规定第一条为了保障矿井安全生产和建设,保护职工生命安全与健康,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炭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以及省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结合煤业管理公司安全管理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检查中查出的隐患问题及违章行为,由煤业管理公司安全监察部与有关专业部室人员根据以下规定填写处罚通知书,并加盖煤业管理公司安全监察部公章后生效执行。

第三条矿井根据处罚通知书内容组织追查分析,落实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第四条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对单位罚款1千~5千元。

1.未按规定召开安全工作会议的。

2.未对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做出安排的。

3.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上岗作业的。

4.未按规定开展隐患自查和所查隐患未实行“五定落实”的。

5.现场施工与作业规程严重不符的场所。

6.采煤工作面安全出口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要求,不采取措施的。

7.工作面贯通未按《作业规程》、措施执行的。

8.煤仓施工未按措施执行或安全设施不齐全。

9.掘进工作面未有效使用临时支护的。

10.综采工作面两顺槽提前回柱的。

11.工作面过地质构造等特殊条件未按措施执行的。

12.处理冒顶、维修巷道无措施或未按措施执行的。

13.巷道维修时未执行“先支后回”原则。

14.井下峒室设备在回风流中未按规定采取措施的。

15.带电检修或开盖目测高压电气设备、搬迁电气设备、电缆。

16.提升绞车后备保护装置失灵。

17.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机电人员上岗时未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18.起吊重物不制定措施或不按措施执行。

19.同一作业场所,多处平行作业无安全措施或不按措施作业的。

20.提升绞车信号与电控系统不闭锁。

21.立井提升井口安全门与信号、阻车器、摇台不闭锁。

22.主要斜井(巷)未按规定安设跑车防护装置或装置失效。

23.运输巷道未按规定设置躲避峒。

24.超长、超宽、超高、超重车辆没有按措施运输。

25.斜巷运输不设警戒的。

26.巷道贯通未及时调整风流。

建筑公司检查罚款标准

建筑公司检查罚款标准

1、安全生产责任制相关人员不签或者代签字,每一份罚款 200 元;2、现场专职安全员无公司任命书罚款 500 元;3、未对管理人员定期考核或者考核未签字或者代签字,每一份罚款 200 元。

4、施工方案不合或者方案无针对性,方案未审批每发现一次罚款 500 元;5、安全技术交底内容不合,相关人员未签字或者代签字,每发现一次罚款 200 元;6、项目部每月两次安全检查未采用 JGJ59-2022 进行评分,每少一次罚款 500 元,存在隐患无整改报告罚款 500 元;公司安全处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未整改,根据情节罚款 1000—2000 元,对拒不整改责令停工,加倍处罚;主管部门检查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未及时整改的罚款 2000—5000 元,并责令项目即将停工整改;7、施工现场施工人员在开工前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罚款1000 元,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卷、职工登记表发现代签现象,每一份罚款50 元,或者检查现场职工和管理人员与考试卷和职工登记表签字对照,凡是在现场施工的所有人员必须进行三级教育包括管理人员、值班人员、特殊工种和各班组人员等;三级教育培训制度、培训内容不合罚款 500 元。

施工现场所有工种值班人员及管理人员未进行年度教育培训考核、每人次罚款 100 元;8、应急救援预案未按施工现场要求编制或者组织人员配备不合理罚款 500 元;施工现场组织应急救援演练罚款 1000 元;施工现场未配备救援器材和设备罚款 1000 元,具体器材和设备必须有明细表和照片及实物。

9、凡是在本工程中所涉及的分包单位必须有明细表,每一个分包单位需提供资质、营业执照、安全生产合格证、安全生产协议书,内容不全罚款 1000 元,分包单位在本工程中未健全安全组织机构或者任命书的每一分包单位罚款 500 元;10、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未按要求配齐安全管理人员或者无证罚款 1000 元。

证据现场每一个总配电房系统必须配备一位持证上岗电工,每少一位罚款 500 元,为设置重大危(wei)险源公示牌罚款 1000 元,未绘制安全标志布置图罚款 1000 元;对于创市级安全文明示范工地及省级示范工地无监控设备罚款 5000 元,凡是建造面积在 5 万㎡及以上的项目无监控设备罚款 5000 元。

2023年安监站现场安全检查处罚规定

2023年安监站现场安全检查处罚规定

2023年安监站现场安全检查处罚规定根据2023年安监站现场安全检查处罚规定,对于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和规定的企业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并对违规企业给予相应的处罚。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违规行为的分类和处罚1. 违反劳动安全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1)未按规定购买和发放劳动防护用品的,罚款500-1000元,并限期整改;(2)未组织劳动者参加职业健康体检的,罚款1000-2000元,并限期整改;(3)未履行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的安全生产措施的,罚款1000-3000元,并限期整改;(4)在危险作业场所没有设置警示标志的,罚款3000-5000元,并限期整改;(5)未按规定进行职业卫生监测的,罚款5000-10000元,并限期整改;(6)其他违反劳动安全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罚款1000-10000元,并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进一步处罚措施。

2. 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1)未按规定进行安全生产许可的,罚款5000-10000元,并责令停产停业整顿;(2)未按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罚款1000-5000元,并限期整改;(3)未依法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的,罚款1000-3000元,并限期整改;(4)未按规定进行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和评估的,罚款2000-5000元,并限期整改;(5)未按规定进行应急救援演练的,罚款3000-7000元,并限期整改;(6)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罚款1000-10000元,并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进一步处罚措施。

3. 违反建筑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1)未按规定进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的,罚款5000-10000元,并责令停工整顿;(2)未按规定建立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罚款1000-5000元,并限期整改;(3)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措施的论证和审查的,罚款1000-3000元,并限期整改;(4)未按规定进行施工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和记录的,罚款2000-5000元,并限期整改;(5)未按规定进行安全验收的,罚款3000-7000元,并限期整改;(6)其他违反建筑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罚款1000-10000元,并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进一步处罚措施。

安全检查处罚规定

安全检查处罚规定

安全检查处罚规定安全检查处罚规定是指在特定领域或场所进行安全检查时,对违反安全规定或存在安全隐患的行为或情况进行处罚的相关规定。

该规定的目的是确保相关领域或场所的安全,保护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一、安全检查范围和对象安全检查处罚规定适用于以下范围和对象:1. 工业企业:包括生产企业、加工企业、制造企业等。

2. 建筑工地:包括房屋建筑、道路建设、桥梁建设等。

3. 交通运输:包括公路、铁路、水路、航空等。

4. 公共场所:包括商场、酒店、娱乐场所、学校等。

5. 其他特定领域和场所。

二、安全检查内容和标准1. 安全设施:检查相关领域或场所的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完好,并符合相关标准。

2. 安全管理制度:检查相关领域或场所是否建立了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责任制、安全培训制度、应急预案等。

3. 安全生产情况:检查相关领域或场所的安全生产情况,包括生产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操作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等。

4. 安全隐患排查:检查相关领域或场所是否进行了安全隐患排查,并采取了相应的整改措施。

5. 安全防护措施:检查相关领域或场所是否采取了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包括消防设施、防护装置等。

6. 安全培训和演练:检查相关领域或场所是否进行了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三、违规行为和处罚措施1. 未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或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可以处以罚款。

2. 未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或未采取整改措施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可以处以罚款。

3. 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可以处以罚款。

4. 未进行安全培训和演练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可以处以罚款。

5. 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四、处罚程序和权力机构1. 安全检查由相关部门或机构进行,具体的检查时间和频率由相关规定确定。

2. 对于发现的违规行为或存在的安全隐患,相关部门或机构应当及时向相关责任人发出整改通知书,并要求其限期整改。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处罚实施细则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处罚实施细则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处罚实施细则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处罚分为A、B、C三类:A类罚款即严重不合格; B类罚款即一般不合格;C类罚款即轻微不合格一、A类罚款即严重不合格(一)对施工队的罚款:1、高空作业不系挂安全带或安全带已损坏仍在使用;(高空作业指跌落高度在2米以上高度的作业场所)如:安全带断股、安全带断裂续接、安全带不合格;安全带系挂不正确,如:安全带没有系挂在可靠位置的,挂钩固定不牢,安全带系挂没有满足高挂低用原则的。

(罚款100元/人次)2、吊篮施工时,不按规定上下吊篮和使用吊篮的,如:吊篮内踩踏其它登高设备、高空翻越吊篮、高空进出吊篮时吊篮未固定及先解安全带后下吊篮;安全大绳没有与主体结构可靠连接的;吊篮不配安全绳和安全卡扣,配重不固定。

(罚款200元/人次)3、吊篮作为吊装设备使用或运输物料荷载超过吊篮额定荷载0.5倍的。

(罚款500元)4、酒后操作机械设备及登高作业的。

(罚款500元/人次)5、不经过申请擅自拆除更改施工现场的临边洞口防护及脚手架。

(罚款500元)6、随意接长电源线或不使用插头接插座的。

(罚款200元)7、吊篮上焊接时电线绝缘皮破损,或用钢丝绳做零线。

(罚款100元)8、未设置专职看火人或看火人不在岗的。

(罚款200元)9、氧气乙炔瓶间距小于5米,距明火距离小于10米,乙炔瓶平置。

(罚款200元)10、电焊、气焊周围有可燃易燃物没有妥善隔离。

(罚款200元)11、气焊时乙炔瓶没有减压器和回火防止器或装置失灵。

(罚款200元)12、存有可燃物仓库周围有动火作业的,仓库内没有灭火器保护的;在可燃物旁吸烟的。

(罚款200元)13、施工用脚手架作为吊装设备的结构架。

(罚款500元)14、不按方案和交底作业违章操作的。

(罚款500元)15、吊装作业使用不合格设备、设施的或吊装装备为验收及投入使用的。

(罚款500元)16、吊装作业信号工口齿不清晰的。

(罚款500元)17、不按方案要求安装配重。

现场安全检查处罚制度范本

现场安全检查处罚制度范本

现场安全检查处罚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预防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处罚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第二条处罚原则1. 公平公正:处罚要坚持公平公正,严格按照规定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2. 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在处罚的同时,要加强对施工现场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3. 预防为主:通过处罚,促使施工现场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预防事故发生。

第三条处罚内容1. 未佩戴安全帽:未佩戴安全帽的,罚款50元/人次。

2. 未系安全带:高处作业未系安全带的,罚款100元/人次。

3. 乱抛掷材料或工具:施工中上下乱抛掷材料或工具的,罚款200元/次。

4. 违规操作电器设备:不懂电器设备而玩弄者,使用电炉,乱接乱挂电线出现事故的,责任自负,并罚款1000-2000元。

5. 酒后作业:酒后作业的,罚款按有关条款处理。

6. 穿拖鞋、高跟鞋、赤脚赤膊操作者:穿拖鞋、高跟鞋、赤脚赤膊操作者罚款100元/次。

7. 擅自拆除脚手架、防护设施等:未经施工负责人同意而擅自拆除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警告牌、脚手架连接铅丝或连接的,处以每处200元罚款。

8. 禁止坐在脚手架护栏上休息和脚手架上睡觉:对坐在脚手架护栏上休息和脚手架上睡觉者罚款1000元/次。

9. 未经项目负责人同意使用明火:未经项目负责人的同意,施工现场禁止使用明火,未办理动火证的,罚款500元/次。

10. 禁烟场所内吸烟:木工棚、仓库等禁烟场所内吸烟的,罚款200元/人次。

11. 乱动和拆除消防器材及安全设施:在施工现场设置的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及安全设施禁止乱动和拆除,违者处以100-300元罚款,并赔偿所有损失。

第四条处罚程序1. 发现违规行为,现场安全检查人员应立即制止,并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

2. 根据违规行为的性质,现场安全检查人员应填写处罚决定书,并报施工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

安全检查处罚规定

安全检查处罚规定

安全检查处罚规定一、背景介绍安全检查是为了保障公共安全和个人财产安全而进行的一项重要工作。

为了规范安全检查工作,明确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制定了安全检查处罚规定。

二、违规行为和处罚措施1. 未经许可擅自进入禁止区域的行为处罚措施:警告,情节严重的可处以罚款。

2. 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处罚措施:警告,情节严重的可处以罚款,并责令停工整顿。

3. 未经许可擅自更改设备或系统的行为处罚措施:警告,情节严重的可处以罚款,并责令恢复原状。

4. 未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的行为处罚措施:警告,情节严重的可处以罚款,并责令进行安全培训。

5. 未经许可擅自拆除安全设施的行为处罚措施:警告,情节严重的可处以罚款,并责令恢复原状。

6. 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的行为处罚措施:警告,情节严重的可处以罚款,并责令进行安全检查。

7. 未按规定备案登记的行为处罚措施:警告,情节严重的可处以罚款,并责令进行备案登记。

8. 未按规定报告事故的行为处罚措施:警告,情节严重的可处以罚款,并责令进行事故报告。

9. 未按规定进行应急演练的行为处罚措施:警告,情节严重的可处以罚款,并责令进行应急演练。

三、处罚流程1. 接到违规举报或发现违规行为后,安全检查部门将进行调查核实。

2. 根据调查结果,对违规行为进行评估,确定处罚措施。

3. 将处罚决定书送达违规行为责任人,并告知其权利和申诉途径。

4. 违规行为责任人可以提出书面申诉,申诉期限为10个工作日。

5. 安全检查部门将对申诉进行审查,并及时作出答复。

6. 如申诉被驳回,违规行为责任人应按照处罚决定书的要求履行处罚。

7. 如违规行为责任人不服处罚决定,可以向上级安全监管部门申请复核。

四、处罚的公示和记录1. 安全检查部门将对处罚决定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

2. 公示期内,违规行为责任人可以提出异议,安全检查部门将重新评估并作出答复。

3. 处罚决定将被记录在安全检查违规行为记录系统中,作为参考依据。

承包商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标准

承包商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标准

承包商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标准
为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强化安全管理,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避免各类事故发生,促进施工进度,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1、凡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

否则,查处一人次处罚50元。

2、高处作业必须正确系挂好安全带。

否则,查处一人次处罚100元。

3、凡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穿好工作服。

否则,查处一人次处罚50元。

4、电工、焊切作业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否则一经查处每项次处罚100元。

4、生产区禁火、严禁吸烟。

需要动用电、气焊时,必须到有关部门办理动火许可证。

否则,查处一人次违反禁烟规定罚款500元;未按规定办理动火证一人次罚款500元。

6、施工用电必须符合要求,否则对违章单位处以100—300元罚款,并立即整改。

7、吊装作业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否则,责令停止作业并给予责任单位100—300元罚款。

8、施工用的氧气、乙炔、氩气三瓶必须合理保护、放置,氧气、乙炔两瓶的摆放距离不得小于5米,离明火处不得小于10米;要保证气瓶有完好的防震圈、压力表、阻回火器等;严禁野蛮装卸三气瓶。

否则,视情节处罚责任单位50—200元。

9、消防器材严禁任何人乱扔乱放、随意动用。

否则,视情节处罚责任单位50—200元。

安全检查处罚规定

安全检查处罚规定

安全检查处罚规定安全检查处罚规定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的规定。

通过对安全检查处罚规定的制定和执行,可以保障公共安全,维护社会秩序,减少事故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一、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1. 未按规定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包括未佩戴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

2. 未经许可擅自进入危(wei)险区域:包括未经安全培训和授权,擅自进入高压区、化学品存储区、机械作业区等危(wei)险区域。

3. 违反操作规程:包括未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违反操作规程中的安全要求等。

4. 未按规定使用安全设施:包括未使用安全网、护栏等安全设施,或者使用不合格的安全设施。

5. 违反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未参加安全培训、未履行安全管理责任等。

二、安全检查处罚措施1. 口头警告:对于违反安全规定的轻微行为,可以口头警告,并要求即将改正。

2. 书面警告:对于违反安全规定的普通行为,可以赋予书面警告,并要求限期改正。

3. 罚款:对于违反安全规定的较为严重行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赋予罚款处罚。

4. 暂停工作:对于违反安全规定的严重行为,可以暂停工作,并进行安全培训,直至达到安全要求才干恢复工作。

5. 撤销资质:对于违反安全规定且情节严重的行为,可以撤销相关人员的安全资质,禁止其从事相关工作。

6. 法律追究:对于违反安全规定导致严重事故发生的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安全检查处罚程序1. 发现违规行为:安全检查人员在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有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

2. 记录证据:安全检查人员应当及时记录违规行为的时间、地点、违规行为的具体情况等相关证据。

3. 开展调查:安全检查人员应当对违规行为进行调查,了解违规行为的原因、责任人等情况。

4. 制定处罚方案:根据调查结果,安全检查人员应当制定相应的处罚方案,并征得相关部门的意见。

5. 通知当事人:安全检查人员应当将处罚方案书面通知违规行为的当事人,并告知其享有申诉的权利。

仓库安全检查处罚制度

仓库安全检查处罚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仓库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仓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仓库所有员工、承包商及临时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仓库安全检查,是指对仓库内的人员、设备、物品、环境等进行的全面检查。

第四条仓库安全检查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确保仓库安全。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五条仓库安全检查工作由仓库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六条仓库安全管理部门应设立安全检查小组,负责具体实施安全检查工作。

第七条仓库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安全检查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第八条仓库安全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安全检查档案,对检查结果进行记录和保存。

第三章安全检查内容第九条仓库安全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人员管理:检查员工是否持有相关资格证书,是否按照规定进行操作;检查员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存在违规操作行为。

(二)设备设施:检查设备设施是否完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检查消防设施、应急救援设备是否齐全、有效。

(三)物品管理:检查物品存放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过期、变质、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检查物品标识是否清晰、准确。

(四)环境管理:检查仓库环境是否整洁,是否存在积水、漏电、火灾等安全隐患。

(五)安全规章制度:检查安全规章制度是否完善,员工是否知晓并遵守。

第四章处罚制度第十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罚:(一)警告:对违反规定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

(二)罚款:对违反规定情节较重,造成一定后果的,给予罚款,罚款金额最高不超过5000元。

(三)停职:对违反规定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给予停职处理,停职期限最长不超过30天。

(四)解除劳动合同:对违反规定情节特别严重,造成重大损失的,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对发生安全事故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公司安全大检查评分标准(安全管理)

公司安全大检查评分标准(安全管理)
变换工种或采用四新施工时未进行安全教育的,扣1分
定期安全教育培训未按照教育培训计划进行实施的,扣1分
安全教育考核试卷有代笔现象的,扣1分
未及时对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登记建档的,扣1分
10
特种作业持证上岗管理
未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的,扣1分
特种作业人员未持有效证件从事特种作业的,扣1分
特种作业人员未经总承包审查和监理复核从事特种作业的,扣1分
未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内部职责分工的,扣1分
专职安全员证书过期的,扣1分
专职安全员证书注册单位与工作单位不符的,扣1分
3
安全管理目标及考核
未制定项目安全管理目标的,扣1分
未对安全管理目标分解的,扣1分
未建立对安全管理目标考核制度的,扣1分
未对安全管理目标进行考核的,扣1分
4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辨识与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未定期进行应急救援演练的,扣1分
未配置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的,扣1分
16
安全标志
未设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公示牌的,扣1分
未建立安全标志使用台账的,扣1分
未绘制现场安全标志布置图的,扣1分
主要施工区域、危险部位未按规定悬挂安全标志的,扣1分
未按部位和现场设施的变化调整安全标识设置的,扣1分
17
安全生产奖罚及违章处理记录
未按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组织实施的,扣1分
形成重大安全隐患的,扣1分
7
安全技术交底
未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的,扣1分
未按分部分项进行交底的,扣1分
交底内容不全面或针对性不强的,扣1分
交底相关人员未履行签字手续的,扣1分
安全技术交底未及时整理汇总的,扣1分
8
分包单位安全管理

安监站现场安全检查处罚规定

安监站现场安全检查处罚规定

安监站现场安全检查处罚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监管规定,安监站现场安全检查处罚规定如下:
1. 对于涉及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行为,安监站有权采取以下处罚措施:
- 警告:对于违法行为较轻的单位或个人,可以给予警告处罚,警告内容应当包括违法行为的具体情况、整改要求和可能的后果。

- 罚款:对于违法行为较严重或造成一定后果的单位或个人,可以给予罚款处罚,罚款数额应当根据违法行为的情节、后果和法定标准进行裁定。

- 暂扣或吊销证照:对于情节严重或屡教不改的单位或个人,可以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管理资质证书等证照;对于违法行为严重造成重大事故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可以吊销其证照。

2. 安监站对处罚决定一般应当告知被处罚单位或个人,并要求其限期整改。

在限期内未整改完毕的,可以按照规定采取强制措施进行整改,如强制停产停业、强制关闭等。

3. 对于安全生产事故中涉及的违法行为,安监站可以依法追究相关单位或个人的刑事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处罚规定可能会因地区和具体情况有所不同,上述内容仅为一般性规定,具体请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规法规定。

安监站现场安全检查处罚规定

安监站现场安全检查处罚规定

安全监察站现场安全检查处罚规定为确保我矿安全生产持续稳定提高;使安全检查工作不流于形式并落在实处;提高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水平;在安全生产管理中查出的问题、隐患能及时整改落实;扭转老问题检查老不改的局面,特制定此试行处罚规定。

一、处罚方法1、查出重大安全隐患,给予主要责任人1000-2000元、领导责任人1000-2000元的经济处罚,未及时整改或重复发生的,加倍处罚,并进“三违”学习班进行培训。

2、查出一般隐患,给予主要责任人500-1000元、领导责任人500-1000元的经济处罚,并由分管领导限期整改,如不及时整改或重复发生,将加倍处罚,并进“三违”学习班进行培训。

3、查出日常问题,给予主要责任人100-200元、领导责任人100-200元的经济处罚,并由分管领导限期整改,如不及时整改或重复发生,将加倍处罚,并进“三违”学习班进行培训。

4、安全监督站负责开具罚款收据并督促兑现。

5、安全监督站对月度处罚结果进行统计汇总。

二、处罚细则(一)一通三防1、日常问题(1)通风系统图、瓦斯抽放系统图、防尘洒水系统图、监控系统图、通风网络图、通风三维示意图与实际情况不符。

(2)风流方向、用风地点、风量、通风设施的位置与通风图纸不一致。

(3)通风管理系统、记录、报表、不健全、不完善的。

(4)风筒有破口、未及时处理。

(5)风道不直、不缝环必挂的。

(6)闭墙无编号,盲巷、无警示牌的采空区围栏。

(7)地下转运点没有喷雾或有喷雾。

(8)纯化水幕喷嘴雾化效果差。

(9)隔爆水袋不足或损坏。

(10)电缆、设备有煤尘积聚,未及时清理。

(11)井下瓦斯抽放钻孔,未按规定遵守或如实填写记录。

(12)气体排放管道,无孔流量计。

(13)气体排放管道,钻孔有漏气的。

2、消防(1)我们必须严格执行油井检查制度。

严禁携带烟草、点火物品和穿化纤衣服下井,严禁井下吸烟、使用灯泡取暖的。

(2)开采容易自燃、自燃的煤层,作业程序中必须明确规定防止煤层自燃的具体措施,明确规定煤层自然发火的预测预报方法。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500-1000
23
立体作业气瓶无防护措施
200-500
文明施工部分
序号
违规、违章现象
罚款金额
1
施工现场未按规定设置牌图或围档
1000
2
牌图或围档不全、破损、不严密、不整洁
500
3
现场办公区域或现场与外部连接道路未进行路面硬化处理、坑洼不平
1000
4
施工现场主要运输临时道路未进行路面硬化处理、坑洼不平
18
悬空作业未使用安全挂篮
500-1000
19
起重机械钢丝绳断股、露芯超过标准的
500-1000
20
在煤气等有害区域无检测设备
200-600
21
走道板宽度不足、未绑扎或绑扎不牢固(每处)
100-400
22
各类传动部位无防护罩或使用平刨和圆盘锯无防护罩
500
23
电焊把线接头超过3处或绝缘老化或灯具金属外壳未作接零或接地保护
200-1000
66
潜水泵在移动中不切断电源
200-1500
67
乘坐吊物升降装置的
500-2000
68
堵塞安全通道或酒后作业或在吊物下行走、站立的
500
69
高空抛物无保护措施
500-1500
70
违章指挥
200-1000
71
登高作业(过程)无安全防护或达不到要求
200-1000
72
高处作业(2米)横向、纵向移动无安全防护或防护达不到要求
200-2000
7
违章吸烟、焚烧垃圾、未及时清理可燃物
200-1000
8
违章使用电加热器、大功率灯具;用可燃物搭建工棚或乱拉电线
200-1000
9
违规存放危险化学品或混装运输氧、乙炔瓶
500-2000
10
高温现场存放、使用危险化学品无遮阳措施
200-1000
11
危险化学品存放场所无禁火标志、无防火措施、未落实责任人
10
夏季防暑降温工作不到位
500-2000
11
违规、违章的作业人员不服从检查人员的管理
200-1000
复旦大学综合体育馆工程项目部安全检查处罚标准
施工安全部分
序号
违规、违章现象
罚款金额
1
未按要求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或体系不健全
3000
2
无安全管理制度或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
3000
3
无安全管理策划或无针对性或不落实
3000
4
未制定安全管理目标或目标不健全
3000
5
未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或无考核办法及不落实的
500
11
未按照要求设置垃圾堆放点
500-1000
12
施工现场材料、设备、成品、机具乱堆放或堆放不整齐
500-1000
13
成品保护措施不到位、破损
200-1000
14
施工现场未做到工完料清,环境不整洁
200-400
15
废水、污染物乱排放,污染环境
200-2000
16
未采取沉淀措施直接将污水排入地下管道
200-1000
24
手持电动工具随意接长电源线或使用无插头
200-500
25
脚手架高度在7米以上,架体、建筑、设备结构拉结不符合规定要求
500-1000
26
未按要求设置安全绳
200-1000
27
配电箱无门、无锁、无防雨措施或配电箱下引出线混乱
200-500
28
起重机械无抱闸或无防脱钩装置
500-1200
1000-2000
17
施工场地严重积水、严重扬尘
500-1000
18
未经审批在施工区域外堆放物资、材料等
500-1000
19
掘路施工未按审批要求挂牌
500
20
因施工方原因在动土作业过程中损坏地下管线
1000-5000
21
现场未按规定乱堆土方或土方运输过程中严重撒落、扬尘
1000
22
未按照土方堆场管理要求,随意排放土方、泥浆
1000
5
项目工地未按要求配洒水车
1000
6
施工现场临时厕所卫生状况差
200-1000
7
施工现场未设置饮水、吸烟点或场饮水、吸烟点不整洁
500
8
临时设施、小房搭建及放置不整齐、不规范、不统一
500
9
现场临时办公楼、工具房内外不整洁
500
10
现场附近未设置非机动车停放点、未安排专人管理,非机动车乱停放
17
动火作业氧、乙炔气瓶,距明火小于10米或瓶距小于5米无安全措施
200-600
18
灭火器失效、空置、缺损
200-1000
19
擅自动用消防设施或阻挡消防设施影响使用
200-2000
20
施工现场未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
2000
21
阻塞消防通道、占用消防空间
1000-2000
22
隐患未按限期整改、又未落实防范措施
53
电焊机一次线长度违规超长或露天电焊机无防雨措施
200
54
通道口无防护棚、防护不严
400
55
垂直作业上下无隔离防护措施
500-1000
56
氧、乙炔皮管老化未及时更换或未使用固定卡扣(每处)
200
57
起重机械无检验合格证使用
2000
58
起重机械安全装置失效仍在使用(每项)
500-2000
59
设备、设施未定期检验(每台)
500-1000
60
氧、乙炔瓶无防倾倒措施(每瓶)
200
61
未按要求挂安全网的
1000-2000
62
安全网挂置不规范或作业平台周边无临时防护或防护不严密
600
63
深基坑作业未设上下马道的
500-1000
64
2M以上高处作业未佩带安全带或安全带未生根
200-2000
65
将安全带生根在被安装的设备上或未做到高挂低用
500-1000
12
超量或混放氧乙炔瓶、油漆、油脂等危险化学品
200-1000
13
危险化学品运输无资质,押运员无押运证
1000-2000
14
无证动火作业或动火审批手续不全
200-1000
15
动火现场可燃物不清理或防火措施不到位
200-1000
16
动火作业不配备消防器材或无监护人和确认人
200-1000
罚款金额
1
未制定消防保卫管理制度或未落实责任制
3000
2
未按规定配备专(兼)职消防保卫管理人员
2000
3
未制订要害管理制度,未及时确立施工要害部位并落实管理措施
2000
4
施工要害部位无专人值守、擅自进入要害、要害内违规存放食品
200-1000
5
未经消防、保卫教育,擅自进入现场施工
200-500
6
贵重物资无保管措施;办公室、更衣室等门不上锁或存放大额现金
400
41
室内线路及灯具安装高度低于2.4米未使用安全电压
200-1000
42
潮湿作业未使用36V安全电压或手持照明未使用36V及以下电源
200-1000
43
线路过道无保护或电线老化或破皮未包扎
200-500
44
临时电缆架设或埋设不符合要求
200-1000
45
用电设备工作接地与重复接地不符合要求
400
200-200
73
现场设施、设备、装置、措施存在缺陷或安全隐患
200-1000
74
隐患(缺陷)经指出仍不整改或整改不符合要求
500-2000
75
违反国家、省市、行业安全管理规范、规定、标准或文件
200-1000
76
注意力不集中而导致陷入危险状态或事故发生
500-3000
消防保卫部分
序号
违规、违章现象
3000
6
施工组织设计中无安全技术措施或针对性不强
3000
7
无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或方案覆盖面不全或针对性不强
3000
8
无安全管理台帐或无定期安全检查及记录
2000
9
违反或不执行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200-2000
10
对职业病无防护措施或管理制度
200-2000
11
未按要求配备安全负责人或安全员
2000
34
配电箱违反“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200-1000
35
开关箱、闸、具损坏、闸、具不符合要求
200-500
36
电源未按规定使用开关
200-500
37
不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求
400
38
开关箱(末级)无漏电保护或保护器失灵
200-1000
39
漏电保护装置参数不匹配
200-1000
40
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或熔断器(白料)断裂未及时更换
1000-2000
4
作业现场相关设备不具备保护功能或失效
200-2000
5
劳防用பைடு நூலகம்未按规定配备或不齐全
500-2000
6
未按要求穿戴劳防用品的(每人)
200
7
使用角向磨光机等不戴防护眼镜(每人)
200
8
切割瓷砖、地砖、大理石等不戴口罩(每人)
200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