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病理检查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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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病理检查合作协议
委托方(甲方):
联系人:电话:
服务方(乙方):
联系人:电话:
鉴于目前甲方的医疗条件和状况,为了更好的促进医疗资源共享,提升医疗质量,发挥良好的社会效益,经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助、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将甲方病理检查项目委托乙方检验,现达成如下条款。
一、委托业务范围:
(一)病理常规检查与诊断。
(二)病理免疫组织化学与特殊染色检查与诊断。
(三)分子病理检测与诊断。
(四)病理远程会诊诊断。
注:具体收费标准及目录见附件。
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按乙方的要求提供申请单、标本。并派专人将病理检查标本送至开县临床病理诊断中心相关人员,并签交接的相应手续。
(二)甲方负责病理检查费用的收取、汇总、统计。
(三)乙方严格按病理检查各项规章制度,技术操作规范,质量程序对甲方送检的标本进行检测,以保证病理诊断的准确性、及时性、合法性。
(四)乙方有为甲方保密的义务,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前提下,乙方不得向甲方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甲方委托检测的项目、内容及诊断结果。
(五)最终病理诊断报告单上,乙方需有病理诊断医生的亲笔签名,由甲方派人持相关手续到乙方科室领取;也可通过网络电子签章形式进行发送。
(六)交由乙方检测后的标本由乙方按规定处理。对甲方或患者提出疑问的报告,乙方负责解答、释疑、重检工作,直至问题解决。
(七)需要作特殊检查的,费用根据相应标准另行计费,可由甲方进行补收,或患者到乙方进行补缴费。
(八)未尽事宜,由双方进行友好协商解决。
三、结算方式:
每月或一季度结算一次,乙方凭甲方开出的检验申请单与开具相应的发票进行统计总额,甲方按总金额的70%以转账或现金支付的方式结算。以甲方汇款时间为准,若甲方未按规定期限内将钱款汇入乙方账户的,乙方可暂停服务,直至收到该款项为止。
四、协议期限:
(一)协议期限有效期
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如双方在本协议到期前贰个月没有提出终止意向,合同将自动延续,延续期限为壹年。
五、协议持有方式: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双方签字盖章协议为准,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公章):
乙方签字(公章):
年月日